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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7日星期
制作董春云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 信息披露DISCLOSURE C85 证券代码:60187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8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8日14点00分召开地点: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十一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8日至2020年5月8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 证券代码:601878债券代码:151458 证券简称:浙商证券债券简称:19浙商C1 公告编号:2020-026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浙商C1”次级债券2020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债权登记日:2020年4月24日债券付息日:2020年4月27日(因2020年4月25日为节假日而顺延)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9年4月25日发行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4月27日开始支付自2019年4月25日至2020年4月24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次级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9浙商C13、债券代码:1514584、发行总额:人民币10亿元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8]1072号
7、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4.60%,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9年4月25日10、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20年至2022年间每年的4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11、兑付日:2022年4月25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
12、担保情况:无担保。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2019年5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和兑付的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60%,每手“19浙商C1”面值人民币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6.00元(含税)。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0年4月24日
2、债券付息日:2020年4月27日(因2020年4月25日为节假日而顺延)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0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9浙商C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一)本公司与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公司将在本次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一)个人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投资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
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的个人利息所得税征缴说明如下:
1、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20%征收;
4、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兑付机构领取利息时由兑付机构一次性扣除;
5、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兑付机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三)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2018年11月7日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的规定,自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法(一)发行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承根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201号联系人:林霖电话:0571-87902964传真:0571-87001131邮政编码:310020(二)债券受托管理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冯鹤年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18层联系人:周依莹电话:010-85127763邮政编码:100005(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联系人:徐瑛联系电话:021-68870114邮政编码:200120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17日 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2019年年度报告 √ 4.00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 4.01与控股股东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交易 √ 4.02与其他关联企业的交易 √ 4.03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 √ 5关于修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6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7.00关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7.01负债主体及负债方式 √ 7.02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发行规模上限 √ 7.03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 7.04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利率 √ 7.05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 7.06募集资金用途 √ 7.0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7.08发行相关机构的聘请及其它相关事项的办理 √ 7.09偿债保障措施 √ 7.10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 7.11授权有效期 √ 8关于2020年度金融投资规模控制上限的议案 √ 9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上述议案
1、议案3-9已经公司2020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2020年3月1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20年3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5、议案7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9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4.01、4.02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东在对议案4.01表决时,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股东在对议案4.02表决时,台州市金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需回避表决,所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对应关联交易事项的有效表决总数。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878 浙商证券 2020/4/2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 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委托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提交至公司。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6、登记时间:2020年4月30日(9:00-11:30,13:30-17:00)。

7、登记地点: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10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李雷联系电话:0571-87001126传真号码:0571-87901955联系地址:杭州市五星路201号浙商证券10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20(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持优先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17日 2020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9年年度报告 4.00 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案 4.01 与控股股东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及其 关联方的交易 4.02 与其他关联企业的交易 4.03 与关联自然人的交易
5 关于修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案
6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00 关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 的议案 7.01 负债主体及负债方式 7.02 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发行规模上限 7.03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7.04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利率 7.05 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7.06 募集资金用途 7.07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7.08 发行相关机构的聘请及其它相关事项的办理 7.09 偿债保障措施 7.10 债务融资工具上市 7.11 授权有效期
8 关于
2020年度金融投资规模控制上限的议案
9 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子公司潮州市松发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州松发”)的部分房产为抵押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合计人民币4,800万元,现就相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一、抵押贷款基本情况(一)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临-006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
1.借款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
3.贷款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4.贷款期限:1年
5.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协议为准
6.贷款抵押物:潮州松发名下产权清晰、合法的《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5318427号、证载建筑面积7827.12平方米)(二)
1.借款人: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松发陶瓷有限公司
2.贷款人: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贷款金额:人民币3,800万元
4.贷款期限:1年
5.贷款利率:贷款利率以最终签署的贷款协议为准
6.贷款抵押物:潮州松发名下产权清晰、合法的《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5318428号、证载建筑面积24722.48平方米)
二、抵押贷款的必要性及合规性公司本次抵押贷款融资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章程》,上述贷款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与相关银行 签署贷款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抵押贷款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16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一)2019年9月19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二)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临-007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并按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四)2020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一)根据财政部“财会〔2019〕16号”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调整: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项目。

(2)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

(3)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

2、合并利润表
(1)在“投资收益”项目下增加“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2)调整“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列报顺序。

3、合并现金流量表删除“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增加“专项储备”项目。
(二)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中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项目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项目调整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列 报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公司损益等无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临-008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及列席人员,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徐鸣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本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的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子公司潮州市松发陶瓷有限公 司的部分房产为抵押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合计人民币4,800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2020临006)。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金融工具准则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临-007)。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0临-009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2日以电话及口头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显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 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的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以子公司潮州市松发陶瓷有限公司 的部分房产为抵押物,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分行、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合计人民币4,800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2020临-00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金融工具准则等相关规定,拟 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临-00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4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朱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167,188,5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07%;本次质押后,朱斌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8241.1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9.29%,占公司总股本的15.31%。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朱斌先生的通知,朱斌先生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351,000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本次质控股股押股数东(万股)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是否补充质押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占其占公质权所持司总人股份股本 比例比例(%)(%)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朱斌 是535.10 否 否2020年42021年4月15日月14日 海通3.20证券 0.99个人用途 合计 /535.10 / / / / /3.200.99/
二、本次质押不涉及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持股数量名称(万股) 本次质持股比押前累例(%)计质押 数量(万股) 本次质押占其所占公司后累计质持股份总股本押数量比例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朱斌16718.85831.0777068241.1049.29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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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计16718.85831.0777068241.1049.29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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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25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季末累计新签合同金额 新签流转中合同金额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待实施合同金额 幕墙门窗定制精装其他 90,968,103.8265,463,674.04 1,060,000.00 11,484,974.00 907,604,731.601,476,079,132.471,008,971,638.67 设计 51,066,315.84 5,283,800.00 719,445,003.46 总计 1,837,380,802.15 280,329,993.45 14,604,989,687.23 施工总计
其中:全装修施工公装施工 ,1563,203,411.471,293,579,363.91 258,664,762.56 263,185,952.55186,325,729.74 76,860,222.81 10,006,072,010.088,619,769,975.921,210,317,174.75 注: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新签合同较2019年同期下降26.59%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家装施工木制品软装 10,959,285.0059,299,504.176,319,792.81 375,266.90 175,984,859.41463,241,649.8923,575,521.06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10债券代码:151517债券代码:162819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债券简称:19桂东01债券简称:19桂东02 公告编号:临2020-02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一季度部分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的要求,公司特此披露2020年一季度部分经营数据: 项目
1、发电量(万千瓦时)其中,主要水电厂发电情况:合面狮水电厂巴江口水电厂(平乐桂江电力)昭平水电厂(桂能电力)下福水电厂(桂海电力) 2020年1-3月30,147.60 4,255.598,896.506,266.464,383.20 2019年1-3月47,906.97 8,720.8513,451.009,315.636,035.26 增减变动幅度(%)-37.07 -51.20-33.86-32.73-27.37 京南水电厂(梧州桂江电力)
2、售电量(万千瓦时)
3、平均售电价格(元/千瓦时)(含税) 项目 市场化交易总电量(万千瓦时) 4,835.6774,218.94 0.46402020年1-3月 (预结算)15,439.74 8,106.6388,879.29 0.4638 2019年1-3月 24,471.98 -40.35-16.49 0.04 增减变动幅度(%) -36.91 注:因广西输配电价尚未确定及市场化交易正式开始时间较迟等原因,市场化交易现未能按正常过程完成结算,因此本次公告披露的2020年1-3月市场化交易总电量数据为预结算数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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