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1日星期日
申请公示催告
申请人阳新金航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一张,
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
该票据记载:
票据号码为
3,票面金额为人民币200000元,出票
日期为2020年12月29日,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6月29日,出票人为
湖北泰华建设有限公司,收款人为黄石正恒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持票
人为申请人,出票行为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
自公告之日
起1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
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
利的行为无效。
[湖北]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苏豪纬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因不慎将出票人为江苏
豪纬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付款行为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高邮送桥支行,收款人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汇
票号码为91000041/31383444,票面金额为贰万肆仟元整(人民币
24000元),出票日期为2020年10月28日的银行汇票遗失,向本
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现予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
害关系人向本院申报权利。
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
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
的行为无效。
[江苏]高邮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青岛众森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因遗失所持付款行为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
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
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
二
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一、公示催告申请人:青岛众森工程建
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面号码
5,
票面金额30万元,出票日期2020年9月24日,到期日2021年3月24
日。
出票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即墨支行,出票人青岛田横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收款人青岛锐鑫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最后持
票人青岛众森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
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
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
为无效。
[山东]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太原市小店区晟飞盛五金交电经销部因银行承兑汇
票遗失(票号为31300052/32024867,出票日期2020年7月24日,
汇票到期日2021年1月24日,票面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出票人
为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山西志鼎经贸有限公司,持
票人为申请人),于2021年2月7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要求宣
告该票据无效,本院决定受理。
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60日
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
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
将依法做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间内,转让该
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山西]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太原市小店区晟飞盛五金交电经销部因银行承兑汇
票遗失(票号为31300052/32024868,出票日期2020年7月24日,
汇票到期日2021年1月24日,票面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出票人
为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山西志鼎经贸有限公司,持
票人为申请人),于2021年2月7日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要求宣
告该票据无效,本院决定受理。
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60日
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
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
将依法做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间内,转让该
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山西]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陈文华因出票人为陈文华、号码为
2,
票面金额为300000元的银行本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
本院
决定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
定,现予公告。
一、公示催告申请人:陈文华。
二、公示催告的票据:票
据种类为银行本票,号码为
2,票面金额为300000
元,出票日期为2021年1月19日,出票人为陈文华,收款人为朱丽
军,付款行为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油竹支行,提示
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壹个月。
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
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的行为无效。
[浙江]青田县人民法院
公益诉讼
本院审理的蛟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宋进宝犯
非法狩猎罪一案中,蛟河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
份对被告人宋进宝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诉讼过程中,刑
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以
下调解协议:
一、被告人宋进宝于2021年1月28日前将生态环
境修复费33000元汇入本院银行账号。
二、被告人宋进宝于2021
年1月28日前将评估费3600元,汇入公益诉讼起诉人蛟河市人
民检察院指定的银行账户。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九条的规定,现予
以公告。
公告期为30日,以人民法院报刊登日为起算日。
联系
人:张根生,联系电话:0432-67546316,联系地址:吉林省蛟河
市河北街北京路55号。
[吉林]蛟河市人民法院
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梁文美、罗秀泉:本院受理原告四川省佳嘉汽车有限公司与
被告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川
0105民初11400号案的开庭传票。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
为送达。
并定于送达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
延)在本院第十法庭(暂定)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北京尚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志宝与你
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
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材料。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
即视为送达。
陈志宝诉讼请求如下:判令北京尚诚房地产经纪有
限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连带向我返还购
房的团购费6万元。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
后的30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9时30分(遇
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东2-23法庭开庭审
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送达破产文书
本院根据河北晨阳水性涂料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2月4日
裁定受理河北晨阳水性涂料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河北晨
阳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河北晨阳水性涂料有限公司
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河北晨阳水性涂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书面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5日。
债权人申报债
权应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
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债权人众多且分布地域广的实际情况,为切
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申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报债权:
1.
登录债权申报网站(/index/80017)进行申报;
2.将申报材料(盖章/捺印)扫描后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进行申
报;
3.将纸质材料(盖章/捺印)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进行申报(通讯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安肃镇晨兴大街物流园北门;邮政编码:
072550;联系人:张娇茹;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sxtl2021@)。
鉴于河北疫情防控形
势,快递收发不便且面临较高风险,因此在河北省全省疫情防控等级
降至低风险地区前,管理人暂不接受第三种方式申报债权,请债权人
自主选择第
一、二种方式申报。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
整计划执行完毕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
产生的费用。
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
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
件行使权利。
河北晨阳水性涂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
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有关河北晨阳水性涂料有限公司财产
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本院定于2021年4月9日
下午3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z.court.gov.
cn)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河北晨阳水性涂料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
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在
2021年4月5日之前会收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
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
参会。
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
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
)点击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首页右下角会议浮动框
中的【进入测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债
权人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
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
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
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河北]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河北晨阳物流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2月4日裁定
受理河北晨阳物流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河北晨阳工贸集
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河北晨阳物流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河北晨阳物流有限公司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债权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数额、
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债权人众多且分布地域广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申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报债权:
1.
登录债权申报网站
(/index/80017)进行申报;
2.将申报材料(盖
章/捺印)扫描后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进行申报;
3.将纸质材料
(盖章/捺印)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进行申报(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
市徐水区安肃镇晨兴大街物流园北门;邮政编码:072550;联系人:张娇
茹;联系电话:,,;联系邮箱:
cywl2021@)。
鉴于河北疫情防控形势,快递收发不便且面临
较高风险,因此在河北省全省疫情防控等级降至低风险地区前,管理
人暂不接受第三种方式申报债权,请债权人自主选择第
一、二种方式
申报。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补充
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依法申
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河北晨阳
物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
财产。
有关河北晨阳物流有限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
序应当中止。
本院定于2021年4月10日下午3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
整案件信息网”()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召开河
北晨阳物流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
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在2021年4月5日之前会收到全国企
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12368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
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
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
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登录“全国
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点击破产重整
案件信息网首页右下角会议浮动框中的【进入测试】,进行会议测试;
手机端需要通过搜索微信小程序【债权人会议】,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
试。
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
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河北]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晨阳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2月4日裁定
受理晨阳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河北晨阳工贸集
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晨阳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晨阳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债权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26日。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说明债权数额、债
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
债权人众多且分布地域广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申报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报债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