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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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轮审 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HuaCertifiedPubli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2-
1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目 录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页次1-122 2-
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由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转来的《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0〕01057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奉悉。
我们已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致远公司”、“公司”或“本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1】关于收入首轮问询回复显示:
(1)发行人2017-2019年对一汽解放的销售占比较高,分别为95.86%、85.97%和70.73%,发行人为降低对一汽解放的依赖,分别于2017年新增上汽红岩,于2018年新增济宁重汽、成都大运和北汽福田,于2019年新增江铃重汽、陕汽商用车和济南重卡等客户。
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前述客户销售的各型号LNG产品单价均存在不同 第1页2-
3 程度的下滑情形。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发行人LNG供气系统产品各期销售前十名的产品在报告期内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销售价格下降的情形,平均降幅比例为6.48%、9.08%和5.52%,贮气筒产品2018-2019年同样存在单价下滑的情形,2020年1-3月发行人贮气筒产品平均单价上升系因为公司销售量最大的两个型号贮气筒产品均为增加喷涂工艺的产品,喷涂工艺产品的销售单价高于非喷涂工艺产品。
前述产品逐年下降的原因系整车厂商客户对长期连续供应的同种型号产品会提出一定的降价需求,发行人称将基于客户需求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改进,开发具有较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提升盈利能力。

(3)发行人LNG产品在平均销售单价持续下滑的情形下,毛利率持续上升,原因系发行人单位成本持续下降,单位成本持续下降主要受单位材料成本的影响,发行人采购的钢板和铝框架等原材料均为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发行人自产的贮气筒单位生产成本报告期内持续上升。

(4)发行人在销售合同中对保修义务作出了安排,具体为自购买之日起真空度保修两年,其余保修一年。
发行人与江铃重汽、北汽福田存在返利政策约定,前述返利政策最大优惠额度占对应客户销售价格的比例均低于10%,未对发行人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5)报告期内曾出现天然气价格大幅上升,直接影响天然气商 用车的销售,导致发行人的销售收入大幅下滑的情形。
发行人在招股 第2页2-
4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说明书中未就天然气价格变动与LNG商用车销量之间的关系作出充分披露。
请发行人:
(1)补充说明报告期销售的供气系统和贮气筒产品中,连续降价的供气系统产品和贮气筒产品占各期销量和销售金额的比例,主要产品是否均存在持续降价的情形,是否符合行业趋势;说明对主要客户销售产品的降价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开发的新增客户是否存在建立合作关系后次年产品售价即下滑的情形;说明未增加喷涂工艺的贮气筒产品2020年1-3月是否存在价格下滑的情形;结合2020年各月的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客户是否对喷涂工艺产品提出了降价要求;量化分析主要客户降价政策对报告期各期业绩的整体影响金额及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2)说明发行人各期新型模具的开发和被客户采纳情况,推出的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情况,量化说明发行人通过研发新产品减少产品降价的情况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3)结合钢材和铝材等大宗商品的价格周期性波动的特征,分析说明前述原材料价格是否存在进入上涨周期的风险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对原材料价格的周期性波动特征补充相应风险提示;将自产贮气筒的单位成本拆分为单位原材料、单位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并进一步量化分析贮气筒单位成本持续上升的原因。

(4)说明前述保修义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结合新收入准 第3页2-
5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则的相关要求,说明对保修义务的会计处理以及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收入确认的影响;补充披露各期返利金额、返利的支付方式以及对返利的会计处理。

(5)分析并披露天然气价格波动对LNG重卡销量的影响;补充说明天然气价格是否存在周期性波动的特征,结合周期性波动的时间规律,分析说明前述天然气价格是否存在进入上涨周期的风险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对天然气价格变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影响补充相应风险提示。

(6)在招股说明书风险提示章节中充分、完整披露客户集中度高和产品持续降价风险,删除风险提示内容中有关发行人优势的表述,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准则》)的相关要求,重新梳理并修改风险提示的相关表述内容。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报告期销售的供气系统和贮气筒产品中,连续降价的供气系统产品和贮气筒产品占各期销量和销售金额的比例,主要产品是否均存在持续降价的情形,是否符合行业趋势;说明对主要客户销售产品的降价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开发的新增客户是否存在建立合作关系后次年产品售价即下滑的情形;说明未增加喷涂工艺的贮 第4页2-
6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气筒产品2020年1-3月是否存在价格下滑的情形;结合2020年各月的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客户是否对喷涂工艺产品提出了降价要求;量化分析主要客户降价政策对报告期各期业绩的整体影响金额及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1、补充说明报告期销售的供气系统和贮气筒产品中,连续降价的供气系统产品和贮气筒产品占各期销量和销售金额的比例,主要产品是否均存在持续降价的情形,是否符合行业趋势
(1)车载LNG供气系统产品降价情况 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发生降价情形的车载LNG供气系统产品情况如下: 期间 降价产品总销量数量(台)(台) 降价产品数量占比 降价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降价产品销售收入 占比 2020年1-3月 4,404 6,86964.11%11,941.49 18,805.8863.50% 2019年度 5,331 24,70521.58%15,354.26 73,842.1120.79% 2018年度 5,699 11,14351.14%17,091.87 35,256.1348.48% 注:某一期间降价产品为当期平均单价低于上一期该产品平均单价的产品,下同。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长春致远公司发生降价情形的车载LNG供气系统数量占总销量的比例为51.14%、21.58%和64.11%,发生降价情形的车载LNG供气系统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例为48.48%、20.79%和63.50%。
2019年度,长春致远公司销售的新型号车载LNG供气系统产品占比较大,从而降价产品数量及销售收入占比相对较低。

(2)贮气筒产品降价情况 第5页2-
7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发生降价情形的贮气筒产品情况如下: 期间 2020年1-3月2019年度2018年度 降价产品数量(只) 总销量(只) 30,882158,440142,058 31,200192,029162,899 降价产品占比 98.98%82.51%87.21% 降价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812.883,479.793,260.40 销售收入(万元) 821.994,373.523,787.66 降价产品销售收入 占比98.89%79.56%86.08%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长春致远公司发生降价情形的贮气筒数量占总销量的比例为87.21%、82.51%和98.98%,发生降价情形的贮气筒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例为86.08%、79.56%和98.89%。

(3)主要产品的降价情形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整车厂商客户一般会针对公司向其长期连续供应的同一型号产品提出一定的降价需求,公司在考虑其采购量、产品研发投入、生产工艺及效率基础上,会给予其一定的价格优惠。
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长期供应的产品中存在连续两次及以上降价的产品包括产品编号为0301015、0301022、0301026、0301028、0301033、0301034、0301038、0301068、0301069和0301077的车载LNG供气系统产品和产品编号为0302014、0302035、0302037、03020072、0302073等多个型号的贮气筒产品。
根据富瑞特装《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报问询函回复 的公告》,“低温储运应用设备毛利率较上一年度下降12.23个百分 点,主要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及终端客户的进一步降价需求,公司低温 储运应用设备主营产品之一的LNG车用瓶部分大容器车用瓶产品销 第6页2-
8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售价格根据市场行情适度下调致使毛利率下降。
” 根据奥扬科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其车载LNG供气系统产品销售单价较前一年度下降5.69%和5.91%,2020年1-3月,其车载LNG供气系统产品销售单价较上一年度同期下降17.98%。
综上,公司主要产品的降价情形符合行业趋势。

2、说明对主要客户销售产品的降价情况,发行人报告期内开发的新增客户是否存在建立合作关系后次年产品售价即下滑的情形 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对各期前五大整车厂商客户销售车载 LNG供气系统产品降价情况如下: 整车厂商客户客户A客户B客户C客户D客户E客户F客户G客户
H 车载LNG供气系统单价年化下降幅度-0.50%-2.53%-3.64%-5.01%-7.94%-8.36%-8.45% -17.68% 由上表所示,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对各主要整车厂商客户销 售的车载LNG供气系统单价均呈下降趋势,单价年化下降幅度一般在10%以内。
客户H系长春致远公司新开发客户,实现销售首年销售产品型号相对较少,销售量较少,初始定价相对较高,销售次年随 着客户采购量的上涨,经长春致远公司与相关客户谈判,相关产品降 价幅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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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主要新开发客户存在建立合作关系后次年产品售价即下滑的情形,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向同一整车厂商客户长期连续供应同一型号产品,销售量的增加,针对该种型号产品,公司研发投入较少,生产效率较高,生产工艺较为成熟,主要整车厂商客户一般会在稳定合作后对相关产品提出一定的降价需求;另一方面,部分新增客户在建立合作关系当年度采购量较少,相应产品定价较高,随着次年度公司向其销售量上升,经双方协商后相应降低销售价格。

3、说明未增加喷涂工艺的贮气筒产品2020年1-3月是否存在价格下滑的情形 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未增加喷涂工艺的贮气筒产品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销售金额(万元) 销售数量(只)单价(元/只) 2020年1-3月 302.0613,746219.74 2019年度 4,014.46180,727222.13 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长春致远公司未增加喷涂工艺贮气筒产品单价分别为222.13元/只和219.74元/只。
相较于2019年度,2020年1-3月长春致远公司未增加喷涂工艺贮气筒产品单价下降1.08%。

4、结合2020年各月的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客户是否对喷涂工艺产品提出了降价要求 第8页2-10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19年度,长春致远公司销售的增加喷涂工艺的贮气筒产品共有10个型号,除1个型号于2019年度销售量较少,其2020年度销售单价略有上升外,其他9个型号的贮气筒产品于2020年度销售单价均下降4%-6%之间,主要客户对前述增加喷涂工艺的贮气筒产品提出降价要求。
根据长春致远公司增加喷涂工艺贮气筒2020年度各月在手订单,2020年1-9月,公司向一汽解放销售的增加喷涂工艺的贮气筒产品共17个型号,该等产品价格于2020年1-9月均未发生变化,2020年1-9月,主要客户暂未对增加喷涂工艺的贮气筒产品提出进一步降价要求。

5、量化分析主要客户降价政策对报告期各期业绩的整体影响金额及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报告期各期,按前一期与本期销售单价差额模拟计算的降价因素 对销售收入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1-3月 2019年度 2018年度 按前一期与本期销售单价差额模拟计算的降价因素 对销售收入的影响金额 597.64 2,122.94 1,484.52 销售收入 20,469.05 78,215.63 39,043.78 降价因素对销售收入影响
的比例 2.92% 2.71% 3.80% 注:“按前一期与本期销售单价差额模拟计算的降价因素对销售收入的影响金额”为假定将长春致远公司当期连续供货的产品的销售单价按前一期相同产品的销售单价模拟计算的长春致远公司当期销售收入与实际销售收入的差额。
由上表可见,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长春致远 第9页2-11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公司产品较前一年度单价的下降对销售收入的影响比例在2%-4%之间,降价因素对长春致远公司各期业绩整体影响较小,主要产品降价不会对长春致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说明发行人各期新型模具的开发和被客户采纳情况,推出的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情况,量化说明发行人通过研发新产品减少产品降价的情况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1、说明发行人各期新型模具的开发和被客户采纳情况 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新型模具的开发主要包括:
(1)车载LNG供气系统框架锻造模具的开发,即通过改变框架的材料及结构设计,提高框架的抗腐蚀性及抗车辆扭转能力,同时更加有利于产品在重量与稳定性之间的平衡关系;
(2)大容量气瓶的开发,即不断开发容积较大的气瓶,例如1,000L、1,350L的大容积、超大容积气瓶产品。
长春致远公司新型模具的开发主要系为应对主要整车厂商客户普遍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而对车载LNG供气系统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的开发,并非针对某一具体产品进行的开发,不存在相关新型模具未被客户采纳的情形。

2、推出的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情况,量化说明发行人通过研发新产品减少产品降价的情况及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1)框架轻量化产品 第10页2-12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根据主要整车厂商客户的相关需求,长春致远公司持续推进车载LNG供气系统的框架轻量化研发,轻量化改革的重要表现之一为大量生产和销售铝框架车载LNG供气系统以替代碳钢框架产品。
报告期各期,公司铝框架和碳钢框架车载LNG供气系统生产和销售情况如下: 项目 铝框架车载LNG供气系统碳钢框架车载LNG供气系统 合计 2020年1-3月 销售数生产数 量 量 2019年度 销售数生产数 量 量 2018年度 销售数生产数 量 量 单位:台 2017年度 销售数生产数 量 量 3,3185,40322,08522,2579,9689,5521,0361,559 3,5516,869 4,0972,6203,7491,1753,2369,50024,70526,00611,14312,788 4,5385,574 4,9446,503 2017-2019年,长春致远公司铝框架车载LNG供气系统销售数量占比分别为18.59%、89.46%和89.39%,随着长春致远公司框架轻量化改革的持续推进,2018年度和2019年度,铝框架产品销售占比大幅提升。
2017-2019年,长春致远公司铝框架车载LNG供气系统毛利率分别为30.36%、31.59%和38.38%,随着长春致远公司相关框架的材料改革及结构设计改革,特别是无纵梁框架的研发和相关产品的销售,铝框架车载LNG供气系统毛利率提升。
2020年1-3月,铝框架车载LNG供气系统销售占比下降至48.30%,主要原因是,客户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受春节假期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长春致远公司对主要采购铝框架产品的一汽解放销 第11页2-13 售占比明显下降。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以碳钢框架车载LNG供气系统平均毛利率为基础测算由于销售铝框架产品提升的车载LNG供气系统毛利情况如下: 项目车载LNG供气系统销售收入①碳钢框架车载LNG供气系统毛利率②以碳钢框架车载LNG供气系统毛利率模拟计算的如未进行轻量化改革的车载LNG供气系统毛利③=①*②实际毛利④由于轻量化改革从而提升的车载LNG供气系统毛利⑤=④-③框架轻量化改革提升毛利比例⑥=⑤/③ 2020年1-3月18,805.8835.73% 6,719.34 7,306.50587.168.74% 2019年度73,842.1124.07% 17,773.80 27,432.389,658.5854.34% 单位:万元2018年度 35,256.1326.10% 9,201.85 10,930.361,728.5118.78%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由上表模拟计算的由于轻量化改革从而提升的车载LNG供气系统毛利为1,728.51万元、9,658.58万元和587.16万元,较模拟计算的毛利分别提升比例为18.78%、54.34%和8.74%。

(2)超大容积气瓶产品 2019年以来,长春致远公司部分整车厂商客户开始生产安装超大 容量LNG重卡,其具有续航里程更长从而减少加液次数的优势。
长 春致远公司自2018年12月开始进行超大容积气瓶支撑结构设计及对 传热的影响研究;2019年3月开始进行超大容积气瓶整体可靠性的 试验,取得了超大容积气瓶型式试验证书;2019年5月,开始将超 第12页2-14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大容积设计技术应用于小批量生产;2019年10月,公司开始将该技术应用于自动化制造生产线中。
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公司生产和销售的超大容积车载LNG供气系统情况如下: 产品超大容积车载LNG供气系统 2020年1-3月 销售数量 生产数量 266 353 单位:台 2019年度 销售数量 生产数量 510 634 2020年起,长春致远公司超大容积车载LNG供气系统实现稳定批量销售。
2020年1-3月,长春致远公司超大容积车载LNG供气系统销售数量为266台,实现销售收入856.54万元,实现毛利353.45万元。
(三)结合钢材和铝材等大宗商品的价格周期性波动的特征,分析说明前述原材料价格是否存在进入上涨周期的风险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对原材料价格的周期性波动特征补充相应风险提示;将自产贮气筒的单位成本拆分为单位原材料、单位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并进一步量化分析贮气筒单位成本持续上升的原因。

1、钢材和铝材等大宗商品的价格周期性波动的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中钢材和铝材等为大宗商品,其市场价格变动呈现大宗商品特有的周期性波动特征,具体以304/2B冷轧不锈钢板(型号为3.0*1219mm、太钢、天津)(以下简称“304/2B冷轧不锈钢板”)和铝合金A356为例,其市场价格走势如下图所示: 第13页2-15 元/吨 17,00016,00015,00014,00013,00012,00011,00010,000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304/2B冷轧不锈钢板(3.0*1219mm、太钢、天津)市场价格走势图 元/吨 18,00017,00016,00015,00014,00013,00012,000 铝合金A356市场价格走势图 注:
1、不锈钢板市场价格数据来源:Wind,304/2B冷轧不锈钢板:3.0*1219mm:太钢:天津
2、铝型材市场价格数据来源:Wind,铝合金:A356:国产 根据上表,304/2B冷轧不锈钢板的市场价格由2017年初的约16,000元/吨下跌至2017年6月约12,000元/吨,系2016年底环保因素影响导致钢材市场价格上升,2017年一季度各钢厂产能加快释放,导致市场供需压力增加。
2017年下半年开始,随着各钢厂集体削减产量至正常水平,导致304/2B冷轧不锈钢板的市场价格周期性上涨至14,000元/吨-16,000元/吨之间。
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市场需求较为疲软,304/2B冷轧不锈钢板价格回落至13,000元/吨, 第14页2-16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其后随着国内经济恢复,价格回调至15,000元/吨。
与钢板市场相类似,报告期内铝合金A356的市场价格受政策和经济周期影响,在13,000元/吨至17,000元/吨之间进行周期波动。
其中,2017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土资源部和环保部联合发起的清理整顿电解铝行业违法违规项目专项行动对已建成违法违规产能进行了关停,供应下降导致铝合金A356市场价格攀升至17,000元/吨。
进入2018年,随着违规产能整改后陆续复产,铝材市场价格逐渐回落。
2020年第一季度的新冠疫情导致市场价格较弱,铝合金A356的市场价格下跌至13,000元/吨,第二季度开始随着国内经济恢复,价格又回升至15,000元/吨。
综上,钢材和铝材等大宗商品的国内价格受特定政策和经济周期的影响,呈现周期性波动的特征。

2、原材料价格进入上涨周期的风险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 鉴于大宗商品价格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公司的主要原材料钢材和铝材的市场价格在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出现下滑情况,随着国内经济的复苏,价格逐渐恢复到前期历史水平。
若中国及全球经济在后疫情时期复苏,带动钢材和铝材的需求量大幅增长并推动市场价格进入上涨周期,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价格可能因此上升,导致生产成本增加。
如果原材料价格进入上涨周期后,公司不能通过提高产品销售单价,将成本增加因素传导至下游客户,则公司的毛利率及盈 第15页2-17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利水平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3、关于原材料价格周期性波动特征的风险提示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板、铝型材等金属材料制品。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
钢板、铝型材价格直接受钢材、铝锭价格影响,而后者均属于大宗商品,市场化程度高,价格受到经济周期、市场供求、汇率等各因素的影响。
如果钢板、铝型材市场价格进入上涨周期,公司的采购价格及生产成本会因此增加,将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及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4、将自产贮气筒的单位成本拆分为单位原材料、单位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并进一步量化分析贮气筒单位成本持续上升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自产贮气筒单位原材料、单位直接人工和单位制造费用情况如下: 项目 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合计 2020年1-3月 单位成本较2019年 金额 变动幅度 206.54 20.76% 12.92 23.80% 22.51 14.27% 241.97 20.29% 2019年度 单位成本较2017年 金额 变动幅度 171.03 7.60% 10.43 -16.71% 19.70 -19.03% 201.16 2.74% 2018年度单位成本 金额- 单位:元/件2017年度单位成本 金额158.9412.5324.33195.80 由于2017年末公司已将贮气筒生产线转移至致友新能源,导致2018年度公司无自产贮气筒。
2018年末公司方完成对致友新能源的增资合并,故致友新能源生产贮气筒自2019年起纳入长春致远公司自产贮气筒统计范围。
因此仅对2017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
3 第16页2-18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月的自产贮气筒单位成本进行分析。
(1)2019年度较2017年度成本变动情况 相较于2017年度,2019年度公司自产贮气筒单位原材料成本上涨12.08元/件,单位直接人工和单位制造费用成本分别下降2.09元/件和4.63元/件。
2019年度公司自产贮气筒单位原材料成本上涨7.60%,主要原因系2019年度材料成本较高的279型贮气筒占比从2017年度的62.83%上升至2019年度的96.54%所致;单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成本分别下降16.71%和19.03%,主要系2019年自产贮气筒产量较2017年上涨12.55%,规模化生产使分摊到每个产品的单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下降所致。
综合上述因素影响,公司2019年度自产贮气筒单位成本较2017年度上涨2.74%,符合实际生产情况。
(2)2020年1-3月较2019年度成本变动情况 相较于2019年度,2020年1-3月公司自产贮气筒单位原材料成本上涨35.51元/件,单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成本分别上涨2.48元/件和2.81元/件。
2020年1-3月,公司自产贮气筒单位原材料成本大幅上涨20.76%,主要原因系2020年1-3月销售的含喷涂工艺的贮气筒产品销售数量占比从2019年度的5.89%增加至55.94%,该等产品工艺相对复杂、 第17页2-19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所使用的主材如铝板厚度从原2.8mm增加至3.5mm因此价格相对更高,故其平均单价和平均单位成本较未增加喷涂工艺的贮气筒产品相对更高。
2020年1-3月,公司自产贮气筒单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成本分别上涨23.80%和14.27%,主要原因系2020年1-3月受贮气筒客户一汽解放复工复产较晚的影响,贮气筒产品订单较少,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贮气筒单位直接人工成本上涨;另外2019年8月公司设立成都分公司经营贮气筒生产业务,新成立的分公司由于产量较小,新增的人工、房租和资产折旧导致公司自产贮气筒单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成本出现不同幅度上涨。
综上,2020年1-3月自产贮气筒单位原材料成本、单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较2019年均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导致自产贮气筒整体单位成本上涨,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四)说明前述保修义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结合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说明对保修义务的会计处理以及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收入确认的影响;补充披露各期返利金额、返利的支付方式以及对返利的会计处理。

1、说明前述保修义务是否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结合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要求,说明对保修义务的会计处理以及新收入准则对发行人收入确认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 第18页2-20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售,企业应当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
企业提供额外服务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本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时,企业应当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企业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客户能够选择单独购买质量保证的,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 长春致远公司对车载LNG供气系统产品进行一定期限内的维保,一般约定“自购买之日起真空度保修两年,其余保修一年”,长春致远公司该质量保证为法定要求,不属于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的额外服务,客户不能选择单独购买该质量保证,因此长春致远公司前述保修义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长春致远公司收入确认没有影响。
保修义务的会计处理如下: 计提时: 借:销售费用 贷:预计负债 实际发生维修费用时: 第19页2-21 借:预计负债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2、补充披露各期返利金额、返利的支付方式以及对返利的会计处理 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与一汽解放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价格协议》的相关条款,未约定返利政策。
2017年至2019年长春致远公司与其他整车厂商客户均未约定返利政策,2020年长春致远公司与江铃重汽、北汽福田约定如下返利政策: 客户江铃重汽 北汽福田 返利政策 约定的六个品种实际总采购量达到800台或800台以上(以开票数量为准),返利总金额为2020年单价*0.02*江铃重汽总采购数量销售数量达到1,000台,单台给予0.1万元促销;销售数量达到1,001-2,000台,从第一台装车开始,单台给予0.15万元促销;销售数量达到2,001台,从第一台装车开始,单台给予0.2万元促销 长春致远公司与前述整车厂商客户签订的返利条款系通过正常商务洽谈形成的约定,旨在鼓励客户提升相关产品的采购量,具有合理性。
前述返利政策最大优惠额度占对应客户销售价格的比例均低于10%,未对长春致远公司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2020年1-3月江铃重型、北汽福田实现销售情况如下: 客户北汽福田江铃重型 2020年1-3月销售数量(台)171161 全年达到返利临界值(台)800 1,000 如上表所示,2020年1-3月北汽福田和江铃重型的销售数量未达 到全年的返利临界值的25%,不能预测全年可达到返利条件,因此 第20页2-22 2020年1-3月未计提返利。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为:公司根据销售返利的政策与客户结算销售返利,同时冲减对应销售合同确认的营业收入及相应客户的应收账款。
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收账款 公司在结算销售货款时,按照销售货物的总金额扣除返利后的金额开具发票并收取货款。
综上,长春致远公司对保修义务及返利的会计处理合理且符合准则规定,新收入准则对长春致远公司收入确认没有影响,相关信息披露准确无误。
(五)分析并披露天然气价格波动对LNG重卡销量的影响;补充说明天然气价格是否存在周期性波动的特征,结合周期性波动的时间规律,分析说明前述天然气价格是否存在进入上涨周期的风险以及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并对天然气价格变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影响补充相应风险提示。

1、天然气价格波动对LNG重卡销量的影响 截至2020年9月30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LNG与汽油、 柴油价格指数变化如下: 第21页2-23 10,000.009,000.008,000.007,000.006,000.005,000.004,000.003,000.002,000.001,000.000.00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LNG与汽油、柴油价格情况 2016/112017/012017/032017/052017/072017/092017/112018/012018/032018/052018/072018/092018/112019/012019/032019/052019/072019/092019/112020/012020/032020/052020/072020/09 中国LNG出厂价格全国指数 中国汽油批发价格指数 中国柴油批发价格指数 数据来源:wind咨询、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从上图可以看出,2017年末至2018年初天然气价格急剧上升, 主要原因系我国受雾霾影响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天然气,由于天然气的 使用量短期内大幅扩大,天然气出现供不应求的情况,引起价格大幅 上升。
随着产业政策的逐步出台、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以及俄 罗斯天然气管线等天然气进口途径的开通,天然气的供给能力逐步增 强,供求关系趋于平稳。
相比柴油重卡,燃料的经济性是
LNG重卡的主要竞争优势,天然气和汽油、柴油的价格差异是影响LNG重卡销量的重要变量之
一。
LNG重卡的销售价格通常高于相似型号的燃油重卡,但由于LNG燃料价格与传统燃油价格的差距,销售价差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收回。
因此,LNG重卡的销量主要受天然气和燃油价格差异的影响,二者的同步变动不会对LNG重卡的销量造成明显的影响。
当天然气价格大 第22页2-24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幅上升从而与燃油的价格关系出现显著变化时,会导致LNG重卡的销量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报告期各期,我国传统燃油及天然气商用车的销量情况如下: 燃料类型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 传统燃油 销量增长率 2,268,8878.78% 4,092,865-0.64% 天然气 销量增长率 79,30935.29% 87,86938.24% 注:2020年1-6月增长率为相比于2019年同期的增长率 2018年4,119,296 5.27%63,564-9.62% 单位:辆2017年3,912,967 70,330 - 2017年末至2018年初,天然气价格大幅上升,导致天然气和燃油的价格关系出现显著变化,对2018年天然气商用车的销量造成了较大影响,导致当年天然气商用车销量下降、传统燃油商用车销量上 升。
除上述情形之外,近年来天然气与燃油保持着较为稳定的价格差 异,相关价格波动对天然气商用车的销量影响较小。

2、天然气价格周期性波动情况 截至
2020年9月30日,近年来我国天然气价格波动情况如下: 第23页2-25 8,000.007,000.006,000.005,000.004,000.003,000.002,000.001,000.00 0.00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中国LNG出厂价格全国指数 2016/112017/012017/032017/052017/072017/092017/112018/012018/032018/052018/072018/092018/112019/012019/032019/052019/072019/092019/112020/012020/032020/052020/072020/09 数据来源:wind咨询、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 天然气是居民生活必需品和商业、公共建筑和工业等单位生产的主要能源,该行业的市场需求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小,从长期来看,周期性特征较不明显。
从短期来看,天然气价格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
天然气销售因季节和民生需求分为淡季与旺季,淡季通常为每年3月底至每年10月底,旺季通常为每年11月至下年3月。
冬季到来,取暖需求提升,天然气的需求量提升较快从而导致天然气价格上升。
与之相比,夏季没有相应的取暖用气需求,天然气主要用于工业生产,需求量相对较低,天然气价格随之下降。
由上图可知,除2017年末至2018年天然气价格大幅上升外,近年来天然气价格整体波动较小。
同时,随着产业政策的逐步出台、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以及俄罗斯天然气管线等天然气进口途径的开通,天然气的供给能力逐步增强,供求关系趋于平稳,2019年以来,天然气价格整体呈下降趋势。
因此,天然气价格进入上涨周期的风险较小。
若天然气价格进入上涨周期,且石油价格变动趋势与天 第24页2-26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然气价格差异较大,导致天然气与燃油价格差异明显缩小,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LNG重卡的销量进而影响公司的业绩。

3、天然气价格变动对发行人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LNG重卡相比于柴油重卡,主要优势在于天然气与石油价差带来的燃料经济性。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价格整体波动较小,2019年以来总体呈下降趋势。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宏观需求放缓,油价一路下跌。
石油价格短期的非理性的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影响LNG重卡的购买情绪,虽然国内油价波动跟国际油价变动不构成直接线性关系,但若一定时间内石油价格徘徊在低位或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油气价差出现波动甚至长期处于较小的价差水平,将会对LNG重卡销量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六)在招股说明书风险提示章节中充分、完整披露客户集中度高和产品持续降价风险,删除风险提示内容中有关发行人优势的表述,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准则》)的相关要求,重新梳理并修改风险提示的相关表述内容。
长春致远公司已重新梳理并修改风险提示相关表述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
一、创新风险 第25页2-27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一)科技创新失败的风险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将科技创新作为业务发展的根本推动力,将客户的产品理念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并实施生产是公司从行业竞争中取胜的关键。
如果公司未能正确判断未来技术和产品开发的趋势,研发方向、资源投入和研发人员配备等方面不能满足市场对技术更新的需要,有可能造成公司技术落后于将来的行业技术水平,从而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长春致远公司成长性无法顺利实现的风险 保荐机构出具的长春致远公司成长性专项意见系基于对长春致远公司生产经营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审慎核查后,通过分析长春致远公司的历史成长性和现有发展状况作出的判断。
长春致远公司未来的成长受宏观经济、竞争状态、行业地位、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产品服务的质量及营销能力等因素综合影响。
如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现波动,无法顺利实现预期的成长性。

二、技术风险 (一)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稳定、高素质的科研人才队伍是公司长期保持技术进步的重要保障。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包括陈水生、贺春影和朱承双。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掌握着大量关键技术,对公司技术 第26页2-28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研发和产品设计工作的决策、组织和执行具有重要影响。
虽然公司采取了多种措施稳定研发团队,但是仍不能排除未来研发人员流失的可能。
若出现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的情形,一是将会削弱公司的研发能力,公司相关技术或产品的研发进程会受到较大影响;二是相关技术可能面临泄密风险,公司核心技术可能会被第三方掌握,导致公司失去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新产品开发及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车载LNG供气系统的性能保障、新产品研发、工艺技术改进等均依赖于研发团队的不断创新和技术积累。
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是研发团队通过长期生产经验积累和不懈努力研发形成的科技成果,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基础。
尽管公司十分重视核心技术的保密工作,但仍然不排除核心技术泄露的可能。
如果发生核心技术泄密的情况,则可能对公司的产品设计、研发、生产经营及可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知识产权风险 公司通过申请专利、商业秘密保护等手段保护公司知识产权,但不能排除将来知识产权遭受侵害或者发生诉讼的可能。
如果研发成果和核心技术受到侵害,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第27页2-29 (一)产业政策风险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车载LNG供气系统等特种装备的生产,其行业发展受到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规划政策影响。
近年来受到环境保护、煤改气等因素的驱动,国家大力推动天然气管道、天然气接收设施建设以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车辆的使用和发展。
政府先后出台了《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天然气汽车发展,明确鼓励在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加快推广LNG重卡替代重型柴油车。
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和引导,公司近年来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如果政策的支持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经营资质及技术水平的更新不能满足行业技术标准的变化,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二)石油价格下跌及天然气价格上涨导致油气价差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LNG重卡相比于柴油重卡,主要优势在于天然气与石油价差带来的燃料经济性。
近年来,我国天然气价格整体波动较小,2019年以来总体呈下降趋势。
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宏观需求放缓,油价一路下跌。
石油价格短期的非理性的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影响LNG重卡的购买情绪,虽然国内油价波动跟国际油价变动不构成直接线性关系,但若一定时间内石油价格徘徊在低位或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油气价差出现波动甚至长期处于较小的价差水平,将会对 第28页2-30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LNG重卡销量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三)其他新能源替代LNG带来的市场风险 目前,国家的产业政策正在鼓励各种新能源动力技术的发展,包括纯电动、油电混合动力、氢动力、燃料电池等。
尽管现阶段由于成本控制和技术障碍等问题,其他新能源动力技术尚无法在重卡行业得到广泛应用,但一旦其他新能源的技术可靠性及成本控制问题得以解决,其他新能源动力将可能得到迅速推广,并挤占LNG的市场空间,进而影响公司的未来发展。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100.00%、99.89%、97.19%和93.99%。
公司主要产品为车载LNG供气系统、贮气筒,主要客户为一汽解放、成都大运、上汽红岩、济宁重汽等国内知名整车生产厂商,其中,公司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5.86%、85.97%、70.73%和27.72%(2020年第一季度,受春节假期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长春致远公司向一汽解放的销售发货环节、验收结算环节和新产品定价环节均受到一定影响,故相关销售占比大幅下降,2020年1-6月长春致远公司向一汽解放销售占比约为50%)。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受下游客户市场分布情况影响,2019年度国内市场份额前五名的重型货车制造商合计市场占有率在80%以上,而前十名制造商的市场占有率合计超过95%(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
第29页2-31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一方面,如果下游市场的竞争格局、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或主要客户与公司之间合作关系出现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收入水平及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客户集中度较高对公司的议价能力也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产品单一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车载LNG供气系统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78%、90.30%、94.23%和91.53%。
公司在车载LNG供气系统行业细分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但短期内公司的主要收入和盈利来源仍然为现有规格车载LNG供气系统的生产销售。
车载LNG供气系统受到下游LNG重卡行业整体发展的制约,如下游LNG重卡行业出现不利因素,将对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劳动力成本上升风险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消失,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企业的用工成本逐渐上升。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用工需求持续增加,公司工资薪酬等费用逐年增长。
如果劳动力成本快速上升,将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七)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板、铝型材等金属材料制品。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
钢板、铝型材价格 第30页2-32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直接受钢材、铝锭价格影响,而后者均属于大宗商品,市场化程度高,价格受到经济周期、市场供求、汇率等各因素的影响。
如果钢板、铝型材市场价格进入上涨周期,公司的采购价格及生产成本会因此增加,将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及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八)主要产品连续降价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车载LNG供气系统销售收入,报告期各期,车载LNG供气系统销售单价为34,139.82元/台、31,639.71元/台、29,889.54元/台和27,377.89元/台,平均单价每年存在5.5%-8.5%的降幅。
主要整车厂商客户一般会针对公司向其长期连续供应的同一型号产品提出一定的降价需求,公司在考虑其采购量、产品研发投入、生产工艺及效率基础上,会给予其一定的价格优惠。
如果未来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市场供需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进一步提出降价要求,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连续降价,进而对公司的收入水平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九)“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自2020年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我国及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传播,公司以及上下游客户2020年春节后复工时间较往年延迟,物流运输也受到冲击,对经济活动产生了一定影响。
若国内疫情出现反复,可能对宏观经济及汽车产业链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会影响公司LNG供气系统的销售情况,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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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内控风险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一)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在长春、成都和苏州分别增设子、分公司,公司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将日益复杂。
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增长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员工人数也将相应增加,这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内部控制规范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如果在发展过程中,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能满足业务规模扩大对公司各项规范治理的要求,将会对公司的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远、王然、张一弛共同控制公司97.00%的股权,本次发行成功后,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将有所下降,但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虽然公司建立了关联交易回避表决制度、独立董事制度、监事会制度等各项规定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规范,但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凭借其控股地位,影响公司人事管理、生产运营和重大事项决策,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因此,公司面临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三)依赖核心技术人员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包括陈水生、贺春影和朱承双。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技术研发和产品设计工作的决策、组织和执行具有重要影响。
若未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出现失职或者不利变动,则有可能 第32页2-34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出现公司核心技术失密或知识产权被他人侵权等情况,将对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产品质量风险 产品质量是公司品牌形象的重要保障及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
公司产品的生产链条较长且技术手段较为复杂,如果未来公司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不能对全生产链条的各个环节保持有效的控制并最终导致产品问题,则有可能会面临产品召回、赔偿等风险,从而影响公司品牌形象及经营业绩。
(五)安全生产的风险 公司为压力容器制造企业,虽然公司建立了安全生产及应急救援的制度,配备了齐全的安全生产设施,规范了员工定期培训制度,但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相关设备的老化,若不能及时维护并更新相关设施设备、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公司仍然存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
(六)用工管理风险 公司通过引进自动化设备,不断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降低劳动密集程度,但部分技术工种尚无法通过自动化设备替代。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提升,用工需求矛盾将逐步扩大,对公司人员招聘、用工管理的要求显著增加,如公司无法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将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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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风险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一)应收账款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050.28万元、9,654.78万元、15,180.36万元和23,077.85万元,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增长较快。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的总量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应收账款的管理难度也将随之提升。
虽然公司已按规定合理计提了坏账准备,但如果下游客户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二)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556.59万元、11,822.63万元、18,798.96万元和23,592.1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6.87%、19.01%、26.72%和29.49%。
公司根据客户需求计划与公司产能情况安排生产,如果客户临时改变需求或市场环境发生巨大不利变化,将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偿债能力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70倍、1.21倍、1.24倍及1.17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28倍、0.91倍、0.79倍及0.68倍,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4.88%、65.50%、63.01%和63.58%。
如果公司的资产流动性下降,销售回款期限大幅延长或大量销售货款不能按期收回, 第34页2-36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公司可能面临无法偿债的风险。
(四)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6.44%、27.36%、35.61%和36.55%,保持稳定增长趋势。
公司毛利率存在因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力成本上升等因素而大幅波动的风险。
(五)资金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存在互相拆借资金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长春致远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已清理完毕。
此外,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为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的要求,存在通过关联方长春路锋取得银行贷款的情形(以下简称“转贷情形”)。
截至2019年3月末,前述转贷资金均已转回至公司或其关联方,且公司未再与关联方发生新的转贷行为,长春路锋已于2019年9月注销。
公司已完成上述资金管理问题的整改,但仍然存在因未严格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而导致的资金管理风险。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较发行前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同时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的短时间内,公司将面临因净资产增长较快而引发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第35页2-37 (七)税收政策风险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根据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22000258),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2018年至2020年,公司在此期间企业所得税享受15.00%的优惠税率。
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的税负将会增加,盈利能力会受到不利影响。

六、公司社保、公积金缴纳合规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社保和公积金未足额缴纳的情形。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缴而未缴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金额合计分别为402.93万元、420.26万元、639.69万元和166.48万元,占各年度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3.97%、9.64%、4.85%和5.34%,占比较低。
虽然社保和公积金管理相关部门对此出具了无处罚证明,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由此导致所有责任和损失,但仍可能面临因社保和公积金缴纳问题后续受到处罚的风险。

七、募投项目未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的募投项目是基于当前的车载LNG供气系统行业市场环境、公司研发设计水平、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及未来市场容量等因素进行规 划的,虽然公司在决策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但仍 存在因市场环境变化、产业政策变化、市场开拓情况及工程进度、工 程管理、设备供应等不确定因素产生的项目实施风险。
同时,本次募 第
36页2-38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公司的折旧摊销费用将相应增加。
如果募投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或项目实施后新增产能由于下游市场需求减少、公司未能及时把握市场需求的变化等因素未能按照计划得到有效利用,会导致公司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从而对公司募投项目的整体投资回报和预期收益产生不利的影响。

八、发行失败风险 根据相关法规要求,如果本次发行时因投资者申购不踊跃等原因导致有效报价投资者或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不满足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能会面临发行失败的风险。
” (七)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并核查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各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及
原因,核查长春致远公司连续降价产品占各期销量和销售金额的比例,了解同期行业内可比公司趋势;核查长春致远公司对各主要客户的产品降价情况;获取未增加喷涂工艺的贮气筒产品2020年1-3月的价格情况;获取2020年各月的在手订单情况;复核计算按前一期与本期销售单价差额模拟计算的降价因素对销售收入的影响情况;
(2)查阅长春致远公司销售统计表、产成品收发存明细,了解 第37页2-39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铝框架车载LNG供气系统、超大容积车载LNG供气系统生产和销售情况;对公司研发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研发投入的主要方向及成果转化情况;
(3)查询主要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核查其周期性波动对长春致远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4)获取并复核长春致远公司自产贮气筒报告期内成本明细表,分析报告期各期单位成本组成情况及变动原因;
(5)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天然气价格波动情况,分析其波动趋势及对LNG重卡销量的影响情况;
(6)查阅公司与一汽解放和与其他主要整车厂商销售合同,对比分析销售合同主要条款及约定的相关返利条款;
(7)访谈销售及财务人员,核查保修义务、结算返利的会计处理。

2、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主要产品存在降价情形,主要整车厂商客户一般会在稳定合作后对相关产品提出一定的降价需求,符合行业趋势,未对长春致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增加喷涂工艺的贮气筒产品2020年1-3月存在价格下滑的情形;相较于2019年度,2020年主要客户对长春致远公司增加喷涂工艺贮气筒产品提 第38页2-40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出一定的降价要求,2020年1-9月,主要客户尚未对增加喷涂工艺的贮气筒产品提出进一步降价要求。
公司新型模具的开发主要系为应对主要整车厂商客户普遍需求和市场发展趋势而对车载LNG供气系统重要组成部分进行的开发,不存在相关新型模具未被客户采纳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推进框架轻量化改革和超大容积气瓶产品研发,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公司的整体业绩。
钢材和铝材等大宗商品的国内价格受特定政策和经济周期的影响,呈现周期性波动的特征,但整体基本保持稳定。
2020年第一季度受新冠疫情影响出现下滑情况,随着经济的逐渐复苏,价格逐渐恢复到前期历史水平,但未进入大幅上涨周期。
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自产贮气筒的单位原材料、单位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变动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贮气筒单位成本持续上升具有合理性。
长春致远公司对保修义务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保修义务及返利的会计处理合理且符合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新收入准则对长春致远公司收入确认没有重大影响,相关信息披露准确无误。
天然气价格波动对LNG重卡销量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油气价差变动带来的影响;天然气价格短期内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波动,长期来看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天然气价格进入上涨周期的风险较小,若天然气价格进入上涨周期,且石油价格变动趋势与天然气价格差异较大,导致天然气与燃油价格差异明显缩小,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 第39页2-41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LNG重卡的销量进而影响公司的业绩。
长春致远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20年修订)》的相关要求重新梳理并修改风险提示。

二、【审核问询函问题2】关于原材料采购 首轮问询回复显示:
(1)发行人存在从一汽解放采购其指定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情形,合作形式为发行人、一汽解放及第三方供应商签订《二级配套三方协议》,协议约定第三方供应商将零件送至一汽解放的仓储库房办理入库,致远装备根据相应的PA收货清单进行提货。
一汽解放根据致远装备的提货情况,在应向致远装备支付的货款中扣除相应的二次配套货款。
发行人前述三方合作模式下的采购金额分别为1,073.88万元、683.21万元、1,368.47万元和231.52万元。
根据三方协议,一汽解放分别与发行人及第三方供应商签订《价格协议》,上述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取决于一汽解放与第三方供应商所制定的价格。
除一汽解放外,其他整车厂客户均自行采购及安装车载LNG气瓶的配套连接件。
回复显示前述三方协议存在的原因系一汽解放因相关质量控制、连接匹配性要求,指定发行人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部分原材料须自一汽解放采购。
发行人仅向一汽解放采购该类型材料,不存在同类型原材料的其他第三方供应商。

(2)发行人的铝材供应商吉林省恒信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山 第40页2-42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东航瑞商贸有限公司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成立,实缴资本为600万元和300万元,经营规模分别为1.5亿元和500万元;发行人框架供应商张家港义信深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义信)和苏州晟昊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昊)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成立,实缴资本为100万元和20万元,经营规模分别为3000万元和5500万元;发行人向张家港义信采购单价均高于其他供应商,发行人称系因为采购量较小,2018年和2019年向其采购的铝框架数量分别为1,510个、233个,占当年采购铝框架的比例分别为14.79%、6.93%,2019年后发行人不再向张家港义信采购;发行人封头供应商新乡市中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新乡市凯安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均成立于2017年,实缴资本分别为2800万元和500万元,经营规模分别为8000万元和2800万元。

(3)发行人框架和封头的采购价格存在较大差异,回复称系不同型号所致。
发行人304不锈钢板、铝型材、框架、封头的采购金额和占比报告期内波动较大。
请发行人:
(1)分析说明为保证产品质量,发行人未直接与第三方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而是选择在一汽解放自第三方采购完成后,与一汽解放进行结算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结合一汽解放与发行人结算的原材料价格与一汽解放向第三方供应商采购价格的差异情况,说明结算价格的定价公允性;对比同种原材料的市场公开报价情况,说明与一汽解放 第41页2-43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的结算价格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2)补充说明第三方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设立时间、股权结构、注册资本、经营规模、合作时间等,说明第三方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或一汽解放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3)补充披露向前述成立时间较短的供应商各期的采购金额、占同类原材料采购总金额的比例,说明在前述供应商成立不久后与其开展业务合作的原因及采购定价的公允性,前述供应商的经营业绩是否与其自身规模匹配;结合发行人的采购占前述供应商的比重,说明前述供应商是否仅经营发行人业务,是否系为经营发行人业务而专门设立,是否与发行人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4)结合发行人向其他铝框架供应商的采购占比情况,说明发行人向张家港义信的采购价格公允性;补充说明2020年发行人终止与张家港义信业务合作的原因。

(5)说明框架和封头是否为标准件还是定制件,如为标准件,请进一步对比同类产品的公开市场报价情况,说明对其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如为定制件,请说明采购价格的定价过程及依据。
量化说明将铝废料纳入产出范围计算的单位耗用率是否存在异常。

(6)结合主要产品的结构、型号和耗材的变化情况,说明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和占比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 第42页2-44 的生产和销售情况相匹配。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分析说明为保证产品质量,发行人未直接与第三方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而是选择在一汽解放自第三方采购完成后,与一汽解放进行结算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结合一汽解放与发行人结算的原材料价格与一汽解放向第三方供应商采购价格的差异情况,说明结算价格的定价公允性;对比同种原材料的市场公开报价情况,说明与一汽解放的结算价格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1、与一汽解放进行结算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报告期内,一汽解放因相关质量控制、连接匹配性要求,指定长春致远公司提供的产品所使用的部分配件及与整车的连接件须自一汽解放采购。
长春致远公司从一汽解放采购其指定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分为两类,分别为车载LNG供气系统连接配件、贮气筒标准件。
车载LNG供气系统连接配件主要为规格、型号与一汽解放整车车型相匹配的直通管接头总成、ABS螺旋线空插座总成、挂车连接头支架总成、控制跨接软管及连接头总成、组合螺栓等连接装置,用于长春致远公司产品与一汽解放整车动力系统管线的连接;一汽解放要求使用其从第三方的供应商采购的上述材料,主要为保障长春致远公司产品与其整车车型的匹配性、提高其装车效率。
贮气筒标准件为放水阀总成、螺套、卡环、密封圈等配件,一汽解放要求使用其从 第43页2-45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第三方供应商采购的上述材料主要为控制产品标准。
上述LNG供气系统连接配件及贮气筒标准件不是长春致远公司产品中的关键组成部分,主要功能为满足长春致远公司产品与一汽解放整车车型连接的匹配性要求,以及控制贮气筒产品标准,不对长春致远公司产品主要组成部分的质量及功能构成重要影响,总体采购金额较小。
一汽解放为满足其供应商体系的管理要求、把控其采购及生产流程的风险,分别与长春致远公司及第三方供应商单独结算。
因此,长春致远公司与一汽解放进行结算主要为满足一汽解放的采购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符合相关业务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结算价格的定价公允性 一汽解放与长春致远公司结算的原材料价格与一汽解放向第三方供应商采购价格不存在差异,长春致远公司向一汽解放采购的结算价格定价公允。
由于无法获取长春致远公司从一汽解放采购的原材料的公开市场报价,故无法对比与一汽解放的结算价格差异情况。
长春致远公司与一汽解放结算价格与一汽解放向第三方供应商采购价格一致,且该部分原材料价格包含在长春致远公司对一汽解放销售产品的总售价(即从一汽解放采购原材料价格加上长春致远公司生产产品价格构成最终产品的总售价)中,长春致远公司与一汽解放进行结算时,采用长春致远公司产品总售价扣除长春致远公司从一汽解放采购原材料价格的差价进行结算,故该部分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不影响长春致远 第44页2-46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公司对一汽解放销售自有产品的最终结算金额,不会对长春致远公司的经营情况造成实质影响。
(二)补充说明第三方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设立时间、股权结构、注册资本、经营规模、合作时间等,说明第三方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或一汽解放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报告期内,在与一汽解放的交易业务中,主要第三方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 第45页2-47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序号第三方供应商设立时间注册资本实缴资本 股权结构 与一汽解放开始合作时 间 长春致远公司开始领取材料 时间 主营业务 经营规模 是否与长春致远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与一汽解放存在关联关 系 汽车配件,电器 1余姚市机电汽1994年3128万元人128万元人陈方岳66.41%,陈佩君1989年10月2016年12月配件,塑料制品3,676万元否否 配有限公司月7日民币 民币 33.59% 加工制造 福士汽车零部 2件(济南)有2007年101,010万美1,010万美福士汽车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月2016年5月 限公司月22日元元 100% 9.37亿元否 否 玉环金宏汽车2002年10168万元人168万元人陈守川89.99%,陈波10%, 气压盘式制动 3附件有限公司月22日民币民币台州金宏花卉种植有限公2002年10月2016年5月器用压力臂、气2,800万元否否 司0.01% 制动阀门总成 尹长敬62.07%,王亮 10.53%,河北招商万凯股 权投资基金4.60%,尹立屹 10435.61 4.38%尹立伟4.38%,许光 进气系统,换挡 4河北亿利科技2003年1万元人民9,987.20万4.27%,清河县至善企业管1998年10月2017年7月操纵系统,排气10亿元否否 股份有限公司月21日币元人民币理服务合伙企业3.44%,清系统 河县众诚企业管理服务合 伙企业1.85%,陕西省新能源汽车高技术创业投资基 金1.84%,清河县诚德企业 第46页2-48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管理服务合伙企业1.43%,顾贺1.14%,庄锦虹0.07%。
5长春和华科技2008年12100万元人100万元人张先益100%2008年12月2016年5月金属接头1,000万元否否 有限公司月22日民币 民币 注:
1、上述主要第三方供应商为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前五名的第三方供应商。
第47页2-49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上述主要第三方供应商对应的交易金额合计占该类业务交易金额的比例分别为99.82%、99.65%、88.89%和52.59%。
通过对一汽解放(长春)和主要第三方供应商进行函证,主要第三方供应商与长春致远公司、一汽解放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三)补充披露向前述成立时间较短的供应商各期的采购金额、占同类原材料采购总金额的比例,说明在前述供应商成立不久后与其开展业务合作的原因及采购定价的公允性,前述供应商的经营业绩是否与其自身规模匹配;结合发行人的采购占前述供应商的比重,说明前述供应商是否仅经营发行人业务,是否系为经营发行人业务而专门设立,是否与发行人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1、前述成立时间较短的供应商各期的采购金额、占同类原材料采购总金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吉林省恒信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恒信达”)、山东航瑞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航瑞”)、张家港义信深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义信”)、苏州晟昊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昊”)、新乡市中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中联”)和新乡市凯安冶金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凯安”)成立不久即向公司供货,公司向前述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及占同类原材料采购总金额的比例如下所示: 第48页2-50 公司简称采购内容 吉林恒信达山东航瑞 张家港义信苏州晟昊新乡中联新乡凯安 铝型材铝型材 框架框架封头封头 公司简称采购内容 吉林恒信达山东航瑞 张家港义信苏州晟昊新乡中联新乡凯安 铝型材铝型材 框架框架封头封头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20年1-3月占同类原材料 采购金额采购总金额的比例 单位:万元、% 2019年 采购金额 占同类原材料采购总金额的 比例 15.65 1.00 222.41 3.42 - - 181.70 2.79 - - 105.16 5.10 65.74 6.65 582.66 28.25 - - 445.81 33.87 0.41 0.12 274.98 20.89 2018
年占同类原材料 采购金额采购总金额的比例 2017年占同类原材料 采购金额采购总金额的比例 - - - - - - - - 649.83 13.87 - - - - - - 682.78 16.61 232.37 8.04 21.72 0.53 - -
2、说明在前述供应商成立不久后与其开展业务合作的原因及采
购定价的公允性,前述供应商的经营业绩与其自身规模的匹配性
(1)吉林恒信达和山东航瑞 吉林恒信达和山东航瑞的创始团队在铝型材行业拥有较为丰富的人脉资源和关系基础,能够有效的获取铝型材最新市场行情,并利用其规模采集效应取得价格及信用期优势。
虽然成立时间较短,但公司通过业内人士介绍,并经过供应商考察及评估后认为其能够在保证铝型材质量合格的基础上,提供较有竞争力的原材料报价,因此与其开展业务合作。
第49页2-51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公司向吉林恒信达、山东航瑞及其他铝型材供应商采购部分同型 号铝型材的单价对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KG、% 铝型材名称 型号 其他供应商吉林恒信达 山东航瑞 采购年份 采购单价采购单价差异率采购单价差异率 6082-T6铝板2500*1250*42019年19.46 - - 18.77-3.54 6082-T6铝板2500*1250*102019年17.6517.690.1918.172.91 6061铝板3100*1390*102019年17.4817.25-1.3317.17-1.80 6061铝板3000*1500*102019年17.85 - - 17.42-2.38 6061铝板2500*1250*62019年18.8518.04-4.3018.04-4.30 注:差异率为向吉林恒信达或山东航瑞的采购单价相比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价相比的差异率。
通过比较向不同供应商采购的同型号铝型材的单价,公司向吉林 恒信达和山东航瑞采购的单价与其他供应商相比,受到具体采购时间 等因素影响略有上下浮动,但不存在明显异常情况。
另外通过向吉林 恒信达和山东航瑞函证,其提供给公司的产品定价与其向其他客户的 供货价格基本一致。
因此,公司与吉林恒信达和山东航瑞的采购定价 具有公允性。
吉林恒信达的注册资本为
1,000万元,但经营规模为约1.5亿元,明显高于其注册资本,主要系吉林恒信达为铝型材贸易商,前期所需固定资产等资本性投入较少;另外其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付款信用期等方式,可以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因此经营业绩与其自身规模的差异具有合理性。
山东航瑞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经营规模为约500万元,经营业绩与其自身规模不存在显著差异,具有匹配性。
第50页2-52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张家港义信和苏州晟昊 张家港义信和苏州晟昊均位于深冷行业公司较为聚集的张家港市,其股东拥有多年的从业经验,对车载LNG供气系统框架加工的技术和工艺掌握较为熟练。
公司通过行业内人士推荐对张家港义信和苏州晟昊的现场考察、产品测试和价格比对,决定向其采购部分框架产品。
公司向张家港义信和苏州晟昊及其他框架供应商采购部分同型 号框架的单价对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件、% 框架名称 型号 其他供应 采购年商 张家港义信 苏州晟昊 份 采购单价采购单价差异率采购单价差异率 铝框架总成1141030L-DZ432D2018年3,856.604,272.3110.78 - - 铝框架总成1141030L-DZ608D2018年3,784.524,264.7112.69 - - 铝框架总成ZY995-KJDYL024-002018年4,060.804,431.039.12 - - 青汽995L无1141030L-DZ740/A2019年2,940.973,017.242.592,683.50-8.75纵梁铝框架 注:差异率为向张家港义信或苏州晟昊的采购单价相比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价相比的差异率。
通过比较向不同供应商采购的同类型框架的单价,公司向张家港 义信采购的铝框架单价高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价,主要系2018年公司上述型号框架供应商以致友新能源为主,2018年度由于公司产量扩张,受限于致友新能源供给量,长春致远公司紧急而向张家港义 信采购部分型号框架,采购价格偏高;长春致远公司向苏州晟昊采购 的青汽995L无纵梁铝框架单价略低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价,主要系其他供应商中主要是江阴市茂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由于对其整体 第51页2-53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采购量较小,因此定价略高。
此外,通过与张家港义信和苏州晟昊函证,其提供给公司的产品定价与其向其他客户的供货价格基本一致。
因此,公司与张家港义信和苏州晟昊的采购定价具有公允性。
张家港义信和苏州晟昊的注册资本分别为100万元和500万元,但经营规模分别为约3,000万元和约5,500万元,明显高于各自注册资本,主要系张家港义信和苏州晟昊除资本投入外,还通过股东借款、银行借款等方式补充营运资金以维持日常生产经营,因此张家港义信和苏州晟昊的经营业绩高于其自身规模具有合理性。

(3)新乡中联和新乡凯安 新乡中联和新乡凯安均位于国内封头企业集中的的新乡市,其股东具备较为丰富的封头行业工作经验,因此其成立伊始,即已经具备开发适用于LNG气瓶的封头的设备技术和加工工艺。
公司经过业内人士介绍后与前述供应商接洽并考核,通过产品检验并比对产品价格后将其纳入封头供应商。
公司向新乡中联和新乡凯安及其他封头供应商采购部分同型号 封头的单价对比如下表所示: 封头名称 内前封头EHA850X5内后封头EHA850X5外前封头 单位:元/件、% 其他供应采购年商 新乡中联 新乡凯安 型号份 采购单价采购单价差异率采购单价差异率 ZZ995WⅡ-05-03/A.12017年980.561,025.164.55 - - ZZ995WⅡ-05-08-01/A2017年980.591,025.074.54 - - ZZ995WⅡ-03/A.12017年769.19756.33-1.67 - - 第52页2-54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封头名称 其他供应采购年商 新乡中联 新乡凯安 型号份 采购单价采购单价差异率采购单价差异率 THA900X4 外后封头ZZ995WⅡ-06-01/B2018年768.18756.33-1.54-THA900X4 外后封头ZZ950W-08-01/A2018年689.66741.387.50-THA850×
4 内后封头ZZ995WⅡ-05-08-01/A2018年879.54857.21-2.54905.172.91EHA850X5 外后封头THA700×
4 ZZ500WⅡ-05-012019年405.40426.725.26421.734.03 内后封头ZZ500WⅡ-04-09-012019年368.50387.935.27387.795.23EHA650×
4 外前封头THA700×
4 ZY500DW-05/A2019年405.40426.725.26421.734.03 内后封头 2020年 EHA650×4ZZ500WⅡ-04-09-011-3月368.50 - -368.50- 注:差异率为向新乡中联或新乡凯安的采购单价相比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单价相比的差异 率。
通过比较向不同供应商采购的同类型框架的单价,公司向新乡中 联和新乡凯安采购的封头单价与其他供应商相比略有不同,但不存在 明显异常情况。
另外通过与新乡中联和新乡凯安相关负责人的访谈, 其提供给公司的产品定价与其向其他客户供货价格基本一致。
因此, 公司与新乡中联和新乡凯安的采购定价具有公允性。
新乡中联和新乡凯安的注册资本分别为
2,800万元和500万元,经营规模分别为约8,000万元和约2,800万元,高于各自注册资本,主要系新乡中联和新乡凯安除资本投入外,还通过股东借款、银行借款等方式补充营运资金以维持日常生产经营,因此新乡中联和新乡凯安的经营业绩高于其自身规模具有合理性。

3、结合发行人的采购占前述供应商的比重,说明前述供应商是 第53页2-55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否仅经营发行人业务,是否系为经营发行人业务而专门设立,是否与发行人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根据与前述供应商的函证确认,公司2019年度的采购占吉林恒信达、山东航瑞、张家港义信、苏州晟昊、新乡中联、新乡凯安各自当年销售额的比重分别约为1%、36%、4%、11%、6%和10%。
上述供应商均存在长春致远公司以外的客户,并非为经营公司业务而专门设立。
除正常采购业务外,前述供应商与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
(四)结合发行人向其他铝框架供应商的采购占比情况,说明发行人向张家港义信的采购价格公允性;补充说明2020年发行人终止与张家港义信业务合作的原因。

1、结合发行人向其他铝框架供应商的采购占比情况,说明发行人向张家港义信的采购价格公允性 报告期内公司铝框架的主要供应商采购数量和采购占比情况如下: 供应商名称 致友新能源苏州晟昊精密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张家港义信深冷有限公司江阴市茂栋金属制品有限公 2020年1-3月 采购数占比 量(件)(%) - - 238100.00 - - - - 2019年度 采购数占比 量(件)(%) - - 1,77452.77 2336.931,30038.67 2018年度采购数占比量(件)(%) 8,37582.01 - - 1,51014.79 - - 2017年度 采购数占比 量(件)(%) - - - - - - - - 第54页2-56 供应商名称 司长春市天瑞机械有限公司 2020年1-3月采购数占比量(件)(%) - -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19年度采购数占比量(件)(%) 2018年度采购数占比量(件)(%) 2017年度采购数占比量(件)(%) 501.49 1031.01 79788.75 公司和张家港义信于2018年开始合作,由表可见,2018年和2019年长春致远公司从张家港义信深冷有限公司采购的铝框架数量分别1,510个、233个,占当年采购铝框架的比例分别为14.79%、6.93%,采购占比较低。
2018年至2019年,长春致远公司向张家港义信采购同类产品的均价与其他供应商对比如下: 年度存货名称规格型号 青汽995L无1141030L-D纵梁铝框架Z740/A2019年 框架总成 ZY1000-KJDYL041-00 铝框架总成1141030L-DZ432D 铝框架总成1141030L-
D 2018年 Z608D 铝框架总成ZZ995-KJDYL-00 铝框架总成ZY995-KJDYL024-00 供应商 单位:元/件单价 张家港义信 3,017.24 江阴市茂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940.97 苏州晟昊 2,683.50 张家港义信 4,336.28 苏州晟昊 3,858.22 张家港义信 4,272.31 致友新能源 3,846.15 长春市天瑞机械有限公司 4,102.56 张家港义信 4,264.71 致友新能源 3,971.56 青岛欧邦贝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2,793.10 长春市天瑞机械有限公司 4,273.50 张家港义信 4,741.38 致友新能源 3,541.75 张家港义信 4,431.03 致友新能源 4,060.80 第
55页2-57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由表可见,各规格型号的铝框架张家港义信采购价格均不同幅度高于其他铝框架供应商,原因系公司生产车载LNG供气系统所需的铝框架主要由致友新能源供应,2018年由于车载LNG供气系统客户订单量快速增长,致友新能源自有生产能力无法满足供应,因此通过公司的供应商筛选体系,包括对比供应商的价格、交货期等条件,确定了临时向张家港义信进行采购。
由于是紧急采购,导致向张家港义信的采购价格偏高。

2、补充说明2020年发行人终止与张家港义信业务合作的原因 随着公司车载LNG供气系统产能和销量的不断扩大,整车厂商的订单数量增加,张家港义信作为应对致友新能源的产能存在供应不及时的情况的紧急采购供应商,采购价格较高,出于成本效益考虑,公司新开发了采购价格较低的江阴市茂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苏州晟昊等供应商,故终止了与张家港义信的合作。
(五)说明框架和封头是否为标准件还是定制件,如为标准件,请进一步对比同类产品的公开市场报价情况,说明对其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如为定制件,请说明采购价格的定价过程及依据。
量化说明将铝废料纳入产出范围计算的单位耗用率是否存在异常。

1、说明框架和封头是否为标准件还是定制件,如为标准件,请进一步对比同类产品的公开市场报价情况,说明对其采购价格的公允性;如为定制件,请说明采购价格的定价过程及依据 框架和封头均为定制件,根据公司的《采购管理制度》,公司采 第56页2-58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用询比价的方法确定供应商和采购价格,具体定价过程如下: “对于原材料、辅料、非设备类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采购采用询比价:合同价款原则上应在询比价的基础上形成,询比价由采购部专人负责,询价员不得参与采购合同的签订,询价结束后采购员编制„采购询比价单‟,最终由采购部领导小组复核选出价格合理且质量有保证的供应商(物料供应商须为质量部审计、评估、批准的合格供货商)。

2、量化说明将铝废料纳入产出范围计算的单位耗用率是否存在异常 将铝废料纳入产出范围计算后,公司框架的原材料单位耗用率如下所示: 期间 2020年1-3月2019年度 本期领用重量铝材(KG)① 460,820.041,707,721.20 本期产出重量框架(KG)② 278,551.021,398,059.61 本期产出重量-铝废料(KG)③ 163,760.85 296,988.10 原材料理论耗 用率 原材料单位耗用率④=①/② 1.00 1.7 1.00 1.2 考虑铝废料的原材料单位耗用率⑤=①/(②+③) 1.04 1.01 公司框架主体结构由各种非标铝型材材料拼接组焊而成,产品特性导致部分材料无法定尺采购,因此生产过程中会先统一对非标材料提前预制出部分通用部件再进行拼接组焊,该环节产生的铝废料较多。
2020年1-3月公司原材料单位耗用率由2019年的1.2上升至1.7,主要原因系2020年1-3月受疫情影响,公司采购部分规格定尺料困难,因此在生产框架的过程中采用了替代型材进行切割后再进行拼装 第57页2-59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和焊接,从而导致框架的加工环节进一步增加,相应的切割过程中损耗增加。
上述原因亦导致生产过程中无法收集的铝废料损耗进一步增加,导致将铝废料纳入产出范围计算的框架总成投入产出单位耗用率由2019年的1.01上升至2020年1-3月的1.04,略有增加。
因此,将铝废料纳入产出范围计算的单位耗用率不存在异常。
(六)结合主要产品的结构、型号和耗材的变化情况,说明发行人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和占比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发行人的生产和销售情况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金额和占比情况如下: 项目 304不锈钢板铝型材框架封头合计 2020年1-3月 金额 占比 2019年度金额占比 2018年度金额占比 单位:万元、%2017年度 金额占比 6,097.4436.0320,981.1938.175,955.1518.773,915.0118.16 1,566.84989.18350.34 9,003.81 9.266,511.735.852,062.442.071,316.2553.2130,871.61 11.853.752.3956.16 197.130.622,232.204,684.6414.761,896.444,109.9312.952,888.3414,946.8547.1110,931.98 10.358.80 13.4050.70 相较2017年度,2018年度公司铝型材采购金额占比下降9.73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铝型材中的铝板为生产贮气筒主材,2017年底公司将贮气筒产品生产线转移至致友新能源,不再自行生产贮气筒, 导致公司2018年铝型材采购金额大幅下降;2018年度公司框架采购金额大幅上涨,占比提高5.96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2017年公司碳钢框架产品比例较高,采购碳钢框架的数量占总体框架采购的比例为 87.47%,而2018年起铝框架的广泛使用,采购的数量占比达到 第58页2-60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76.44%,由于铝框架平均单价较碳钢框架高约2,000元/件,因此铝框架的占比上升使得框架采购总额和整体占比增加。
相较2018年度,2019年度公司304不锈钢板、铝型材、框架和封头采购占比变动分别为19.4个百分点、11.23个百分点、-11.01个百分点和-10.56个百分点,主要系2019年起致友新能源纳入合并范围,作为公司框架和封头的第一大供应商,2019年起自致友新能源采购的框架和封头不再计入对外采购金额,导致框架和封头的采购金额分别大幅度下降,而致友新能源采购的作为封头主材的304不锈钢板和框架主材的铝型材纳入公司对外采购统计范围,因而采购金额大幅上涨。
2020年1-3月,各主材的采购占比较2019年变化较小,其中框架采购占比较2019年增加2.1个百分点,主要系2020年使用碳钢框架的车载LNG供气系统产品占比从2019年度的10.61%增加至50.24%,而致友新能源主要生产铝框架产品,碳钢框架主要从外部供应商采购,导致2020年1-3月框架的对外采购占比有所增加。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和占比变动具有合理性,与长春致远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情况相匹配。
(七)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我们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第59页2-61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1)查阅长春致远公司与一汽解放及第三方供应商签订的《二级配套三方协议》,并向一汽解放获取了关于长春致远公司向其采购LNG模块及贮气筒部分零件的确认函,了解长春致远公司与一汽解放的结算模式;
(2)对一汽解放进行函证;
(3)核查长春致远公司在与一汽解放的交易业务中主要第三方供应商的工商资料、合作背景、主营业务、经营规模等基本情况;
(4)了解并函证长春致远公司供应商吉林恒信达、山东航瑞、张家港义信、苏州晟昊、新乡中联、新乡凯安关于业务往来背景、经营状况、采购情况以及与长春致远公司的关联关系等;
(5)对比长春致远公司向张家港义信采购的单价与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同型号材料的单价并核查长春致远公司终止与张家港义信合作的原因;
(6)核查长春致远公司封头和框架采购价格的定价过程和依据,以及框架投入产出比情况;
(7)了解并核查长春致远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和占比变动的原因。

2、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长春致远公司与一汽解放进行结算主要为满足一汽解放的采购 第60页2-62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结算价格与一汽解放向第三方供应商的采购价格一致,定价公允,第三方供应商与长春致远公司或一汽解放无关联关系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供应商吉林恒信达、山东航瑞、张家港义信、苏州晟昊、新乡中联、新乡凯安成立不久后与长春致远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具有合理性、采购定价公允、其经营业绩与其自身规模匹配或有合理原因、其并非仅经营长春致远公司业务或为经营长春致远公司业务而专门设立,与长春致远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关联关系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长春致远公司向张家港义信的采购价格略高具有商业合理性;将铝废料纳入产出范围计算的单位耗用率不存在异常;长春致远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和占比变动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相符、具有合理性。

三、【审核问询函问题3】关于贮气筒业务 首轮问询回复显示,发行人2017年自产贮气筒端盖、筒体等材料并委托成都佳成加工后向一汽解放销售,发行人为专注车载LNG供气系统的研发和生产,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不再自行生产贮气筒产品及相关材料,并将相关机器设备销售给致友新能源,致远装备自致友新能源采购贮气筒产品并主要向一汽解放(长春)销售,该部分产品2017-2018年的毛利率仅为1.35%和2.07%,2018年12月发行人合并了致友新能源。
2017年度和2018年度发行人外购销售的贮气筒产品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是致远装备自致友新能源采购贮气 第61页2-63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筒产品并向一汽解放销售,向致友新能源采购定价原则为在致远装备与一汽解放贮气筒结算价格基础上减5元/个。
请发行人:
(1)说明出于聚焦主业的目的对外出售贮气筒资产后,发行人未停止贮气筒业务,而在2018-2019年又持续通过对外采购的方式维系低毛利贮气筒业务的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说明在自2017年起就持续从一汽解放处获得贮气筒业务订单的情形下,发行人未将贮气筒业务收购至体系内,而是在2017年末将相关业务出售至参股公司后又对其进行采购的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

(2)对比向其他第三方采购贮气筒或贮气筒的公开市场销售价格,说明发行人向致友新能源采购贮气筒的价格是否公允;说明在合并致友新能源前后,发行人向其采购的贮气筒价格是否发生变化。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出于聚焦主业的目的对外出售贮气筒资产后,发行人未停止贮气筒业务,而在2018-2019年又持续通过对外采购的方式维系低毛利贮气筒业务的原因、合理性及必要性;说明在自2017年起就持续从一汽解放处获得贮气筒业务订单的情形下,发行人未将贮气筒业务收购至体系内,而是在2017年末将相关业务出售至参股公司后又对其进行采购的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
第62页2-64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17年下半年起,公司车载LNG供气系统的销售规模大幅提升,为更加专注于车载LNG供气系统的研发和生产,长春致远公司将毛利率相对较低的贮气筒生产业务转移至致友新能源。
由于长春地区的铝制贮气筒生产企业较少,而一汽解放(长春)对于铝制贮气筒有持续的采购需求,且致友新能源未取得对一汽解放的贮气筒供货资格,因此基于长春致远公司与一汽解放的长期合作关系和一汽解放的实际需求,形成长春致远公司向致友新能源采购贮气筒后再向一汽解放进行销售的情形。
致友新能源除生产贮气筒外,还生产车载LNG供气系统上游原材料框架、封头等产品,长春致远公司为进一步增强对重要原材料的控制能力、市场竞争力,满足自身主营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并基于减少关联交易的目的,2018年12月长春致远公司经与致友新能源其他股东长春三友、汇成兄弟协商后对致友新能源进行增资,取得致友新能源的实际控制权,将其纳入公司业务体系。
综上,长春致远公司上述业务调整过程中形成的交易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
(二)对比向其他第三方采购贮气筒或贮气筒的公开市场销售价格,说明发行人向致友新能源采购贮气筒的价格是否公允;说明在合并致友新能源前后,发行人向其采购的贮气筒价格是否发生变化。
长春致远公司仅向致友新能源采购贮气筒,不存在向其他第三方采购贮气筒的情况。
贮气筒生产工艺相对简单,相关生产企业规模较 第63页2-65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小,或该项业务在相关企业中占比较低,从公开渠道无法获取同行业可比公司贮气筒产品相关数据,因而无法进行公开市场价格的比较。
在合并致友新能源前后,长春致远公司向其采购贮气筒的结算方式未发生变化,向致友新能源采购定价原则均为在长春致远公司与一汽解放贮气筒结算价格基础上减5元/个,扣减部分主要用于长春致远公司相关售后人员的工资及其他相关服务费用,相关采购价格随着长春致远公司与一汽解放实际结算价格变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价格,定价机制合理,价格公允。
(三)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中介机构核查程序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获取并查阅致友新能源销售统计表,查阅致友新能源向长春致远公司销售的相关合同;
(2)访谈长春致远公司董事长,了解长春致远公司调整贮气筒业务的原因及背景;
(3)了解致友新能源的主营业务及销售情况,核查长春致远公司收购致友新能源前后贮气筒产品的采购情况。

2、中介结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长春致远公司对贮气筒业务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具有必要性和商业合理性;长春致远公司向致友新能 第64页2-66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源采购贮气筒的定价原则在合并致友新能源前后未发生变化,定价机制合理,价格公允。

四、【审核问询函问题4】关于运输费用 首轮问询回复显示,发行人报告期向西南地区销售的车载LNG供气系统的运输费用单价分别为1,485.65元/台、726.40元/台、797.09元/台和1,149.24元/台,运输费用占收入比重为4.03%、3.33%、3.10%和10.44%。
此外,发行人向华北地区销售的车载LNG供气系统运输费用单价分别为1,196.74元/台、665.07元/台、631.15元/台和638.47元/台,运输费用占收入比重持续为50.79%、2.45%、2.11%和2.48%。
请发行人对比运输单价与市场公开报价,说明运输服务的单价是否公允;说明2017-2019年发行人向西南地区和向华北地区运输费用单价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补充披露主要运输服务供应商的具体情况,说明运输服务供应商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相关费用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代为支付的情形。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对比运输单价与市场公开报价,说明运输服务的单价是否公允
1、跨地区运输价格公允性比较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网站中国物流与采购网(网址: 第65页2-67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的联合会快讯-数据统计栏目,公开发布了 《中国公路物流运价周指数报告》,每周报告中统计了部分城市之间 公路运输的价格,长春致远公司将主要销售区域运输单价与《中国公 路物流运价周指数报告》中公布的运输价格进行比较,具体如下:
(1)华东地区运输价格比较 报告期各期,长春致远公司向华东地区主要客户销售车载
LNG 供气系统运输距离范围为1,200-1,600公里,平均运输单价分别为 557.34元/台、520.09元/台、472.69元/台和469.37元/台。
根据《中 国公路物流运价周指数报告》中公布的数据,查询到的城市距离在 1,200-1,600公里路线运输价格情况如下: 报告发布日期出发城市到达城市 城市距离(公里) 公布运输价格(元/车) 理算运输单价1(元/台) 理算运输单价2(元/台) 2017.1.6 太原 杭州 1,346.90 10,784 770.29 435.14 2018.5.11 南京 重庆 1,401.40 10,490 749.29 424.64 2018.11.9 杭州 北京 1,280.80 10,986 784.71 442.36 2019.5.10 南昌 天津 1,337.40 10,750 767.86 433.93 2020.1.10 吉林
呼和浩特 1,511.10 10,396 742.57 421.29 注1:长春致远公司主要使用的运输车辆规格与《中国公路物流运价周指数报告》中17.5 米整车相近,故“公布运输价格”采用该规格整车的统计数据,下同。
注2:一般每车每趟运载14台(单层)或28台(双层),理算运输单价为根据公布运 输价格理算的每台车载LNG供气系统的运输价格。
长春致远公司主要的运输方式包括每车 14台无器具装车模式(模式1)和每车28台双层器具装车模式(模式2)。
基于模式
1,理 算运输单价1=公布运输价格/14;基于模式
2,理算运输单价2=公布运输价格/28+50元/台, 其中,“50元/台”为合理估算的相关器具采购及回运成本,下同。
注3:城市之间运输距离根据地图软件获得,下同。
由上表可知,公开报价的1,200-1,600公里路线运输价格区间为 10,396-10,986元/车,理算后运输价格区间为421.29-784.71元/台。
报告期各期,长春致远公司向华东地区运输车载LNG供气系统平均 运输单价均在前述公开报价区间内,因此,长春致远公司向华东地区 第66页2-68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运输服务的单价公允。

(2)华北地区运输价格比较 报告期各期,长春致远公司向华北地区主要客户销售车载LNG 供气系统运输距离范围为1,400-1,900公里,平均运输单价分别为 1,196.74元/台、665.07元/台、631.15元/台和638.47元/台。
根据《中 国公路物流运价周指数报告》中公布的数据,查询到的城市距离在 1,400-1,900公里路线运输价格情况如下: 报告发布日期 2018.3.92019.4.192019.12.202020.2.142020.3.27 出发城市 杭州太原西安济南郑州 到达城市 重庆宁波昆明福州厦门 城市距离(公里) 1,605.601,498.001,487.401,508.501,482.40 公布运输价格(元/车)12,33611,56712,24912,88911,232 理算运输单价1(元/台)881.14826.21874.93920.64802.29 理算运输单价2(元/台)490.57463.11487.46510.32451.14 由上表可知,公开报价的1,400-1,900公里路线运输价格区间为 11,232-12,889元/车,理算后运输价格区间为451.14-920.64元/台。
2017 年度,长春致远公司向华北地区运输的车载LNG供气系统仅为37 台,产生运输费4.43万元,由于运输量较少且部分为试验件,公司 采用了部分专车运输的方式,故平均运输单价偏高,2018年度、2019 年度和2020年1-3月,长春致远公司向华北地区运输车载LNG供气 系统平均运输单价均在前述公开报价区间内,因此,长春致远公司向 华北地区运输服务的单价公允。

(3)西北地区运输价格比较 报告期各期,长春致远公司向西北地区主要客户销售车载
LNG 供气系统运输距离在2,200公里左右,平均运输单价分别为-元/台、 第67页2-69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900.00元/台、571.46元/台和723.54元/台。
根据《中国公路物流运价 周指数报告》中公布的数据,查询到的城市距离在2,000-2,500公里 路线运输价格情况如下: 报告发布日期 2017.7.142018.5.112019.3.82019.9.202020.1.3 出发城市 杭州合肥太原西宁成都 到达城市 昆明昆明昆明南宁宁波 城市距离(公里) 2,200.402,019.402,075.102,180.902,040.70 公布运输价格(元/车)13,22712,36112,73012,45912,886 理算运输单价1(元/台)944.79882.93909.29889.93920.43 理算运输单价2(元/台)522.39491.46504.64494.96510.21 由上表可知,公开报价的2,000-2,500公里路线运输价格区间为 12,361-13,227元/车,理算后运输价格区间为491.46-944.79元/台。
2018 年度,长春致远公司向西北地区运输的车载LNG供气系统仅为2台, 产生运输费0.18万元,由于运输量较少,公司采用了专车运输的方 式,故平均运输单价偏高,2019年度和2020年1-3月,长春致远公 司向西北地区运输车载LNG供气系统平均运输单价均在前述公开报 价区间内,因此,长春致远公司向西北地区运输服务的单价公允。

(4)西南地区运输价格比较报告期各期,长春致远公司向西南地区主要客户销售车载LNG供气系统运输距离在2,700公里左右,平均运输单价分别为1,485.65元/台、726.40元/台、797.09元/台和1,149.24元/台。
根据《中国公路物流运价周指数报告》中公布的数据,查询到的城市距离在 2,500-3,000公里路线运输价格情况如下: 报告发布日期 2018.7.62018.10.26 出发城市 大连唐山 到达城市 深圳海口 城市距离(公里) 2,947.802,715.20 公布运输价格(元/车)14,64016,278 理算运输单价1(元/台)1,045.711,162.71 理算运输单价2(元/台)572.86631.36 第68页2-70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2018.11.302019.1.112019.4.26 昆明天津拉萨 北京昆明成都 2,550.102,575.802,645.50 15,60021,38216,556 1,114.291,527.291,182.57 607.14813.64641.29 由上表可知,公开报价的2,500-3,000公里路线运输价格区间为 14,640-21,382元/车,理算后运输价格区间为572.86-1,527.29元/台。
报告期各期,长春致远公司向西南地区运输车载LNG供气系统平均 运输单价均在前述公开报价区间内,因此,长春致远公司向西南地区 运输服务的单价公允。

2、本地运输价格公允性比较 报告期各期,长春致远公司向东北地区客户,即一汽解放(长春)
销售车载LNG供气系统的平均运输单价分别为45.07元/台、44.96元/台、45.55元/台和71.03元/台。
由于一汽解放(长春)厂区内要求使用箱式卡车进行运输装卸,因此通常每车次仅能装运4台车载LNG供气系统。
通过对长春本地物流运输企业的调研,使用箱式卡车对长春致远公司和一汽解放(长春)厂区间往返运输的市场报价约为200元/车次(含税),折合每台车载LNG供气系统运输单价约为50元/台,与长春致远公司2017年度至2019年度向东北地区客户销售的平均运输单价较为接近。
2020年1-3月,由于一汽解放(长春)要求对车载LNG供气系统运输过程用工位器具置换木托盘,工位器具和木托盘均为运输过程中放置车载LNG供气系统的底座,工位器具体积较木托盘器具较大,导致期间运输时部分车次运输数量减少至2个,因此当期平均运输单价有所增加。
综上,长春致远公司向东北地区客户销售的平均运输单价与本地运输价格相比具有公允性。
第69页2-71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二)2017-2019年发行人向西南地区和向华北地区运输费用单价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一般每车每趟运载14台(单层)或28台(双层)车载LNG供气系统,2017年-2019年长春致远公司向西南地区发送车载LNG供气系统的运输费用单价分别为1,485.65元、726.40元、797.09元,向华北地区发送车载LNG供气系统的运输费用单价分别为1,196.74元、665.07元、631.15元。
相较于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公司向西南地区和华北地区发送产品的运输费用单价明显下降,主要原因是:1、2017年度,长春致远公司向西南地区主要新开发客户上汽红岩和成都大运发送部分样件和试验件,该等情形多为紧急情况下的专车运输,每车运输数量较少,2017年度向上汽红岩和成都大运专车运输产品分别为83台和7台,该等产品运输单价均在2,000元/台以上,2018年以来,随着销售规模扩大,专车运输产品的占比大幅减少;
2、长春致远公司2017年度向华北地区运输的车载LNG供气系统主要为发往山西运城的产品,随着公司客户的不断开发,公司开始向北京、太原等地发货,该等路线距离相对较短,因此向华北地区运输费用平均单价下降。
(三)主要运输服务供应商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主要公路运输服务供应商情况如下: 第70页2-72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序号供应商设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开始合作时间主营业务经营规模(万元) 母公司为北京普田物流有限公 北京普田物流有限公司怀柔分2006年11
1 公司 月22日 司,设立时间为2002年4月3日,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8,000.00万人民币,股权结构如下:上海普天物流有限公司70.00%,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2018年10月 整车物流业务、生产物流业务、市场供应链物流业务 4.8亿元 公司30.00% 2吉林省宇杭仓储物流有限公司2016年63,000.00裴力军70.00%,张英30.00%2017年8月普通货物道路运1,200万元 (原吉林省博润物流有限公司)月21日 输、仓储理货 2015年
5 普通货运,仓储, 3青岛飞路物流有限公司月19日2,000.00张永刚90.00%,李皓10.00%2018年10月普通货物运输咨4,000万元 询,国内货运代理 4长春市博悦物流有限公司2015年2500.00月4日 李淑文100.00% 2019年11月 运输服务 500万元 物流信息服务、物 5青岛传化物流基地有限公司2013年115,000.00杭州传化立新公路港投资发展2020年2月流软件开发、道路1,652万元 月18日 有限公司100.00% 普通货物运输、货 物专用运输等 普通货运、大型货 6吉林省金河物流运输有限公司2007年41,000.00崔国雨98.00%,崔国辉2.00%2018年6月物运输、货运仓储,7,500万元 月9日 货运代理、中转、 配送,货运咨询 是否为关联方 否 否否否否否 第71页2-73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序号供应商设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开始合作时间主营业务经营规模(万元) 7长春鑫明物流有限公司2009年6200.00刘姗姗95.00%,刘洪坤5.00%2017年7月普通货运;物流服1,400万元 月22日 务等 2016年
4 普通货运、物流信 8吉林省吉鲁物流有限公司月28日500.00李佳佳90.00%,唐文喜10.00%2017年1月息服务、装卸搬运2,130万元 服务 9吉林省德运物流有限公司2014年4500.00谢亮75.00%,于博涵25.00%2016年6月道路运输、仓储、500万元 月23日 搬运 2015年
2 普通货运,包装服 10长春市鑫盛唐物流有限公司月4日500.00李美超80.00%,李慧20.00%2019年3月务,仓储服务,装822万元 卸搬运 11长春市恒达李博物流有限公司2015年41,000.00李博75.50%,杨海丹24.50%2017年6月普通货运、汽车租3,000万元 月24日 赁 普通货运、普通物 12吉林省成全物流有限公司2012年115,000.00刘加伟99.80%,张宝庆0.20%2018年5月流、冷藏运输、药3,500万元 月23日 品运输、仓储服务、 全国快递业务等 是否为关联方否否否否否 否 第72页2-74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前述主要公路运输服务供应商对应的运输费用占报告期内全部公路运输费发生额的75%以上。
长春致远公司主要公路运输服务供应商与长春致远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020年1-3月,受春节假期前后我国公路运力紧张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各地间隔离政策影响,长春致远公司部分产品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发送,相关运输服务供应商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货运中心,其与长春致远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长春致远公司不存在相关运输费用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代为支付的情形。
(四)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意见
1、中介机构核查程序我们履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查询物流公开网站,获取公开市场运输价格,通过实地调研调查长春本地运输市场价格,进行分析并与长春致远公司的运输价格进行比对,确定价格的公允性;
(2)访谈长春致远公司相关人员,并分析公司产品的运输情况,确认华北和西南地区运输单价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3)取得公司运输服务供应商名单,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官方网站等渠道,了解主要运输服务供应商股权结构、工商信息等背景情况;
(4)核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 第73页2-75 大华核字[2020]008075号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管理人员及主要关联方的银行流水,查验公司是否存在代为支付运输费用情况。

(5)获取主要运输服务供应商声明函,确认主要运输服务供应商的基本情况、与长春致远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以及是否存在由除长春致远公司以外的第三方进行支付的情形,是否存在依据其他安排由除长春致远公司以外的第三方代长春致远公司承担费用或其他输送利益的情形。

2、中介机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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