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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雨 5
附件: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及管理办法 抄送:院领导、院属各单位负责人。
动物科技学院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印发 动物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及管理办法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及管理办法,为统筹与优化配置教育资源,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方案 第一条博士生导师每年招收博士研究生总数不得超过3名,第一年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外)只能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
第二条学校聘任为博士生导师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学校聘任合同配置博士生指标。
合同没有明确说明的,学院配置1个博士生指标(连续配置2年)。
第三条“科研特区”人才和双一流学科群专项指标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分配。
第四条扣除第二条和第三条外的其余指标按如下要求进行配置:
1.若招生指标数量大于导师数量,经1:1配置后,剩余指标按照以下顺序为符合下列情况的博士生导师奖励1个博士生招生指标,奖励指标不重复累加,每位导师每年最多奖励1个指标:
(1)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从获批年份的下一年起连续奖励5年)。

(2)国家审定的动物新品种(畜禽类)、国家注册的一类新兽药主要负责人(连续奖励3年);国家审定的其他动物新品 种/植物新品种、国家注册的其他新兽药主要负责人(奖励1个指标)。

(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重点国际(地区)交流与合作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期内每年奖励1个指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组织间国际(地区)交流与合作项目/联合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到位经费不少于200万)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期内奖励1个指标)。

(4)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三大奖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前五名的导师(连续奖励5年);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三大奖二等奖、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三名的导师(连续奖励5年);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两名或一等奖第一名的导师(连续奖励3年)。

(5)在《Nature》《Science》《Cell》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的导师(每年奖励1个指标,连续奖励5年);在我校认定的G1高质量期刊发表学术研究论文的导师(奖励1个指标)。
只奖励第一位次作者或通讯作者。

(6)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奖励1个指标)。

(7)剩余指标按照导师的科研经费与科研成果两个影响因子对学科的绩效贡献值进行测算,根据绩效贡献值排序进行指标配置(导师按一级学科排序)。
绩效贡献值=学科点配置指标×({博导科研经费/学科点科研经费总和)×0.6+(博导科研成果分值/学科点科研成果分值)×0.4}(测算数据来源以研究生院提供为 准)。
以上
(2)-
(6)所有成果必须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
署名单位。

2.若招生指标数量小于导师数量,按第四条1
(1)-
(6)奖 励给符合条件的博士生导师1个博士生招生指标后,剩余指标按第四条1
(7)根据导师绩效贡献值排序进行配置。
第五条若当年审核通过考生数小于某导师计划招生指标数,该导师可在审核通过且未有导师接收的考生中,按照复核审查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对经调配仍未招收到计划招生指标数时,该导师不再享受剩余的招生指标数,剩余指标学院收回进行再次分配。
第六条当年所招博士生放弃入学资格的,减少导师下一年相应数量的博士生招生指标。
第二章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配置方案 第七条硕士生导师招收学术型硕士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总数不超过5名。

1.学术型硕士:具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招收学硕人数不超过3名,没有独立完整培养过一届学硕的导师仅可招收1名。
导师招收3名学术型硕士生时,需至少有1名推免生。

2.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均以项目制招生,具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招收专硕总数不超过3名,没有独立完整培养过一届专硕的导师仅可招收1名。
第八条“科研特区”人才和双一流学科群专项指标按照学校 要求进行分配。
第九条学校聘任为研究生导师的高层次人才根据学校聘任 合同配置硕士生指标。
合同没有明确说明的,被聘任为博士生导师的教授,原则上配置3名硕士生招生指标,连续配置2年;被聘为硕士生导师的副教授,原则上配置2名硕士生招生指标,连续配置2年。
以上导师均需通过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方可招收。
第十条当年所招硕士生放弃入学资格的导师,下一年仅可招收相应类型的硕士生1名。
第十一条学校分配的奖励指标,学院将优先奖励近三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完成较好的导师,即近三年招收推免生的数量超过相应类型硕士生招收总数的60%。
如奖励指标小于需分配的指标数,则按导师近三年招收优质生源的总数由高至低依次奖励。
第三章其他规定 第十二条指导的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及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导师,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连续两年指导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为不通过的导师,暂停招收各类研究生1年;连续两年指导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结果为不通过的导师,暂停招收相应类型的硕士生1年。
第十四条指导的研究生初次就业率低于50%(含50%)且年终就业率低于90%(含90%)的导师,下一年度减少相应类型未就业数量的研究生招生指标;连续两年指导的研究生初次就业 率低于50%(含50%)且年终就业率低于90%(含90%)的导师,停止招收相应类型研究生1年。
第十五条本办法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动物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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