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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9日证券研究报告·汽车行业 汽车行业每日资讯 中信证券研究部汽车行业研究组 李春波 许英博 电话:010-60838203邮件:lcb@执业证书编号:S1010510120010 电话:010-60838704邮件:xuyb@执业证书编号:S1010510120041 联系人:高嵩 电话:010-60838822邮件:gs@ 联系人:陈俊斌 电话:010-60836703邮件:chenjb@ 今日公告 比亚迪60亿元公司债获证监会核准。
广汽集团换股吸收合并广汽长丰事项将于12月30日由证监会进行审核,广汽长丰自12月29日起停牌。
ST轻骑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将于近日由证监会进行审核,公司股票自12月29日起停牌。
市场表现 12月28日中信汽车指数下跌0.56%,弱于上证综指(+0.18%)和深成指(+0.32%),其中东安动力(+6.46%)、物产中大(+2.93%)、模塑科技(+2.27%)涨幅居前;天润曲轴(-7.49%)、万安科技(-4.54%)、万丰奥威(-3.69%)表现较弱。
图1:12月28日A股主要汽车企业涨跌幅(%) 8.006.00 4.002.00 -2.00 -4.00-6.00 -8.00-10.00 6.460.322.271.641.601.20 -2.68-2.73-3.02-3.38-4.54 上证综指深成指 中信汽车指数东安动力物产中大模塑科技一汽夏利长安汽车海马汽车骆驼股份星马汽车兴民钢圈江淮汽车双林股份新朋股份一汽轿车天汽模世纪华通凌云股份亚夏汽车万丰奥威万安科技天润曲轴 资料来源:Wind 12月28日香港主要汽车企业表现较弱,其中敏实集团(-5.22%)、广汽集团(-4.53%)、正通汽车(-4.31%)跌幅较大。
12月28日海外主要汽车企业表现较弱,其中戴姆勒(-3.70%)、雷诺汽车(-3.62%)、标致汽车(-3.15%)跌幅较大。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2011年12月29日
1 汽车行业每日资讯 图2:12月28日港股主要汽车企业涨跌幅(%) -1.00-2.00-3.00-4.00-5.00-6.00 - -0.23-0.67-1.75-2.44 -3.70-4.53 图3:12月28日海外主要汽车企业涨跌幅(%) 1.50 1.000.50 -0.50 -1.00-1.50 -2.00-2.50 -3.00-3.50 -4.00 0.840.29 0.13 -1.14 -2.68 -2.88-2.88 -3.15 -3.70 -3.62 恒生指数庆铃汽车中国重汽中升控股信义玻璃潍柴动力吉利汽车 比亚迪华晨汽车东风集团长城汽车正通汽车广汽集团敏实集团通用汽车福特汽车戴姆勒宝马汽车大众汽车雷诺汽车标致汽车丰田汽车本田汽车日产汽车 资料来源:Bloomberg 资料来源:Bloomberg 新闻资讯 商务部正式对外公布《关于促进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称,十二五期间,汽车流通领域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零售百强企业营业额占行业营业总量的比重要超过30%,同时培育30家主营业务超过100亿元的区域性汽车流通企业,3-5家超过1000亿元的大型汽车流通企业。
(资料来源:商务部) 点评:商务部《关于促进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发布,将有助于汽车流通行业的规范与长期发展。
管理优秀、有效快速扩张、具有资金优势的经销商集团将有望通过新开店、并购重组等多种方式实现持续快速增长。
可关注具有区域优势,管理稳健的大东方、物产中大,以及快速扩张,主营中高端品牌的中升控股、正通汽车。
北京现代第三工厂将于明年6月竣工投产,而换代伊兰特将成为该工厂生产的第一款车型。
三工厂一期投产后,北京现代设计产能将提升至80万辆,而二期工程完成后,设计产能将达到100万辆。
今年1-11月北京现代累计销售67.6万辆。
(资料来源:新浪汽车) 一汽丰田近日在天津启动建设了CKD补给品项目,预计2013年5月正式投产。
新建项目将以散件进口的方式为一汽丰田的已下线车型,特别是老款车型提供配套,从而释放部分总装生产的负荷,使其为重点生产的新车型提供保障。
(资料来源:经济观察报) 奥迪汽车宣布,未来五年内将总投资130亿欧元,用于建设工厂并开发新车,同时将大量扩招员工。
从投资地域上看,该投资大部分面向德国国内;从投资产品类型看,电动车及混合动力车等未来新技术和新产品将成为主要方向。
(资料来源:盖世汽车网) 戴姆勒汽车预计其2012年乘用车产量将突破150万辆,其中梅赛德斯-奔驰品牌将超过140万辆。
今年1-11月戴姆勒乘用车全球销售123万辆(同比+7.1%),其中梅赛德斯-奔驰全球销售114万辆(同比+7.3%)。
(资料来源:盖世汽车网)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2011年12月29日
2 汽车行业每日资讯 附件:商务部关于促进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意见 汽车流通业是汽车工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对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为推动汽车流通业“十二五”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促进汽车流通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十一五”期间,我国汽车流通体系建设得到较快发展,流通网络日益完善,新型流通模式不断涌现,流通现代化步伐加快,营销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总体规模快速增长,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模式多样化、多渠道并存的汽车流通良好发展格局。
2010年,我国汽车销量突破1800万辆,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汽车销售额达到1.86万亿元,占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商品销售总额的32.5%。
但是,汽车流通领域总体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仍有差距,依然存在营销服务网络发展不平衡、二手车流通明显滞后、售后服务满意度不高、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水平低、流通主体竞争力不强、法规标准有待完善、市场秩序有待规范等问题,不利于汽车流通业的健康发展,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
“十二五”期间,借鉴国际成熟经验,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汽车流通业快速健康发展,是进一步扩大消费、改善民生、推动两型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变汽车流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善市场环境、提高用户满意度、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汽车市场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以引导合理布局、优化企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为重要手段,加强汽车流通业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创新流通方式,提升技术、管理和服务水平,增强经营主体竞争力,营造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汽车流通业在扩大消费、引导生产、改善民生、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作用。
(二)发展目标。
——汽车流通规模进一步扩大。
“十二五”期间汽车销量持续增长。
2015年二手车交易量超过1000万辆,比“十一五”末翻一番,年均增长15%左右;老旧汽车报废量超过300万辆。
——汽车流通网络进一步完善。
汽车营销服务网点布局更加合理,农村汽车销售服务网络日趋完善;二手车置换、经销、拍卖等多种经营模式协调发展;报废汽车回收服务网络实现县、区、市、旗全覆盖。
——汽车流通组织化程度提高。
形成一批汽车、二手车、配件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骨干企业,培育30家主营业务收入超100亿元的区域性汽车流通企业,3-5家超1000亿元的大型汽车流通企业。
汽车零售百强企业营业额占行业总量的比重超过30%。
——汽车流通现代化水平提升。
现代信息技术得到广泛应用,连锁化水平不断提高,服务功能不断拓展和增强,第三方物流、共同配送稳步发展,报废汽车拆解技术、环保和资源利用水平显著提升,老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2011年12月29日
3 汽车行业每日资讯 旧汽车更新换代步伐加快。
——汽车流通环境明显改善。
汽车流通领域法规、标准体系逐步健全,行业管理方式更趋合理,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诚信体系逐步完善,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不正当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汽车营销和服务体系。
推动汽车营销网络合理布局。
加强汽车流通网络建设与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衔接,引导汽车流通企业整合资源,优化汽车品牌经销店集群、综合贸易服务园区、有形市场等网点结构和布局。
支持在居住密集区发展汽车展示店、销售店、快修店等经营业态,便利居民消费;鼓励在中小城市有序发展汽车综合贸易服务园区或综合交易市场,健全资源、业态、消费集聚功能,满足不同层次消费需求,增强一站式服务能力。
搭建汽车流通网络服务平台,及时提供汽车信息咨询等相关服务。
倡导流通渠道扁平化、经营模式多样化,推动建立节约型汽车流通网络。
加强农村汽车流通网络建设。
进一步探索适合农村地区发展的汽车经营模式,支持农村地区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引导大型汽车流通企业通过发展连锁经营、分支机构等方式向农村地区延伸销售和服务网点,在农村和偏远地区推广汽车流动售后服务站,着力增强农村地区汽车售后服务能力,推动城乡汽车流通网络协调发展。
进一步提高营销和服务水平。
支持有条件的汽车流通企业通过跨地区兼并重组、发展连锁经营、创新管理制度,实现标准化、品牌化、集约化经营。
引导企业建立便捷高效的汽车营销和服务体系,创建自主服务品牌,健全营销网络,加强汽车售后服务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用户满意度。
支持汽车售后服务连锁化发展,推动社会化汽车售后服务网络建设。
构建和谐稳定的零供关系。
坚持实施汽车品牌授权销售,引导汽车供应商规范与品牌经销商的交易行为,合理确定授权经营期限,明确授权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消费者、经销商、供应商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收取建店保证金、强制搭售和规定库存数量等不公平交易行为,维护经销商的合法利益。
支持汽车供应商与品牌经销商建立沟通机制,促进供应商和经销商共同发展。
(二)积极培育二手车市场。
大力发展品牌二手车经营。
支持汽车供应商利用现有营销渠道和质量认证、服务保障等品牌优势,
拓展品牌二手车业务,完善二手车流通网络;鼓励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集团发展连锁经营,建设经营场地、车辆检测和整备设施完善,服务流程统一规范的区域性品牌二手车卖场,打造一批品牌二手车专营精品店,加快构建以品牌二手车经营为引领,诚信、有序、高效的二手车流通网络。
引导交易市场优化升级。
加强规划指导,推动二手车交易市场合理布局、优化结构、向品牌化方向发展。
支持二手车交易市场升级改造,着力完善交易服务设施,规范交易流程和管理制度,增加交易透明度,简化交易手续,降低交易成本,发挥其车辆集散、信息引导、价格发布、金融服务、消费集聚的优势和作用。
规范二手车经销、经纪、鉴定评估企业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大力倡导诚信经营,惩戒失信行为,打击欺诈行为。
创新二手车流通方式。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二手车拍卖平台,发展网上即时拍等多种形式拍卖业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2011年12月29日
4 汽车行业每日资讯 务,拓展企业间二手车流通渠道,逐步构建全国性的二手车拍卖流通网络,推动二手车社会资源整合和规模经营。
积极探索二手车网上交易平台的应用。
引导企业推行二手车认证制度和质保承诺,倡导有条件的企业与保险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为车主提供二手车延期质保服务,推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实施先行赔付制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促进二手车放心消费。
(三)促进和规范汽车配件流通。
发展汽车配件规模化经营。
鼓励汽车配件流通行业采取特许、连锁经营等方式向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支持配件流通企业进行整合,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汽车配件流通企业和连锁品牌,引导现有汽车配件交易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市场服务功能,实现行业结构升级。
支持配件生产、流通企业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社会化物流配送体系拓展业务领域,降低配件流通成本。
引导配件多渠道和规范流通。
积极拓展流通渠道,促进原厂汽车配件多渠道流通,推动建立高品质配件社会化流通网络,保证消费者多种选择。
规范配件市场经营秩序,引导汽车配件经销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在经营场所明示配件来源、品质、价格等信息。
推动汽车供应商保证停止生产和停止销售车型配件的及时供应。
(四)大力促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严格执行汽车强制报废制度,完善汽车报废规定,加强汽车报废管理,杜绝“假转籍”、“假过户”、“假异地报废”行为或不按规定交售报废汽车等违法行为,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手车流通企业的监管,防止报废汽车流向社会。
进一步完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适时调整补贴范围,提前政策发布时间,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效应,加快老旧汽车、黄标车淘汰进程,逐步形成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良性循环。
(五)加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发展。
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络。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回收拆解企业,提高市场准入条件,健全进入和退出机制,防止企业无序发展。
引导改造搬迁和依法新设立的回收拆解企业依托城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区或基地从事报废汽车拆解活动,以利于实现基础设施共享、环保集中处理、资源规模利用。
鼓励回收拆解企业完善回收网络,向县、乡镇延伸回收服务网点,拓展上门收车等服务功能,为车主交售车辆提供便利。
推动回收拆解行业结构优化。
鼓励现有回收拆解企业加强联合、优化重组,支持具有雄厚资金、技术和人才实力的大型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与回收拆解企业合作,引导回收拆解企业与汽车生产、零部件再制造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积极探索整合资源、实现规模经营的有效途径,集中支持和培育起点高、具有规模和示范效应的回收拆解骨干企业,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区域性破碎示范中心,加快形成专业化分工明确,以骨干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为基础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发展格局。
提升回收拆解行业技术水平。
建立和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达标验收制度和标准,进一步推动升级达标活动。
引导回收拆解行业推行ISO9000、ISO14000认证,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社会资源,开发汽车拆解、破碎新工艺、新技术,大力推广机械化和精细化拆解,促进行业技术进步,着力提高环保和资源利用水平,逐步实现回收拆解设施现代化、作业流程标准化、废弃物处理无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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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汽车行业每日资讯 (六)提高汽车流通现代化水平。
推进流通现代化进程。
提高汽车流通业连锁化发展水平,加强汽车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合理规划和建设汽车及配件物流集聚区,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展汽车物流共同配送网络。
探索发展电子商务新模式,推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汽车流通和服务领域的应用。
鼓励发展汽车租赁,引导租赁企业实现跨区域经营。
积极延伸汽车流通产业服务链,支持企业发展金融、保险、装饰、置换等业务,为消费者提供增值服务。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依托行业组织和有条件的企业推动建立全国性和重点地区的汽车流通、二手车交易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升级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车辆回收拆解实时监控,探索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的汽车配件、报废汽车回用件等信息服务和交易平台,形成涵盖汽车流通业全链条的信息采集、加工、发布和共享体系。
(七)营造良好汽车流通环境。
大力整顿汽车流通秩序,清理汽车流通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的政策及规定,取消各地对二手车经销方面不合理的限制。
推动二手车交易服务手续费、报废汽车收购价格的合理定价。
严厉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汽车和假冒伪劣配件、隐瞒二手车车况及以次充好、倒卖报废汽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汽车流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积极开展诚信经营宣传和教育活动。
(八)鼓励汽车流通业“引进来”和“走出去”。
推动汽车流通行业引进新技术和新业态,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和农村地区汽车流通网络建设,优化
外商投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鼓励有条件的汽车经销商配合汽车生产企业“走出去”,采取多种方式在国外建立合资、合作、独资销售及服务网络,保证出口产品的配件供应,增强售后维修服务能力。
引导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发挥品牌优势和效应,提高国际竞争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汽车流通行业管理。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汽车流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相关法规政策标准,
创新和完善汽车流通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积极建立部门间沟通合作机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坚持依法行政,着力营造良好的汽车市场环境、政策法规和管理环境,认真做好汽车流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二)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加快汽车流通领域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标准化水平。
着力推动出台《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加快建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与安全、环保和资源再利用相衔接的管理制度。
抓紧出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修订《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积极研究制订汽车品牌经销商经营规范、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配件交易市场经营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规划编制规范、汽车流通业态分类分级等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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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汽车行业每日资讯 (三)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支持汽车流通流域加强汽车售后服务能力建设,发展品牌二手车经营,培育和建设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骨干企业和破碎示范中心,建立和完善汽车流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研究完善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增值税征收政策,探索建立二手车临时产权登记制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汽车流通企业的支持力度。
(四)建立统计评价体系。
建立汽车流通行业统计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汽车流通统计机构、人员队伍和统计信息系统建设的支持力度,健全和畅通统计渠道,加强对行业发展规模、经营效益、行业结构、现代化程度和贡献度等方面的调查统计,及时准确反映行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为制订和完善政策法规提供依据。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商务系统开展汽车流通管理学习与培训,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提升管理人员水平。
加强
汽车流通行业专家队伍建设,加快建立专家人才库,为制订行业政策法规标准及开展培训等提供智力支撑。
鼓励企业吸收、培养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建立和完善职业经理人、从业人员考评制度,提高行业队伍整体素质。
(六)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充分发挥汽车流通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鼓励行业组织积极参与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划的制订、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推动行业自律。
支持行业组织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等服务,加强汽车营销、二手车鉴定评估、汽车拆解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管理,积极开展行业信息统计分析和国际交流合作,及时掌握国际汽车流通发展新动向、新趋势,反映行业发展情况和企业诉求。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2011年12月29日
7 分析师声明AnalystCertification 主要负责撰写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研究分析师在此声明:(i)本研究报告所表述的任何观点均精准地反映了上述每位分析师个人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看法;(ii)该分析师所得报酬的任何组成部分无论是在过去、现在及将来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与研究报告所表述的具体建议或观点相联系。
Theanalystsprimarilyresponsibleforthepreparationofallorpartoftheresearchreportcontainedhereinherebycertifythat:(i)theviewsexpressedinthisresearchreporturatelyreflectthepersonalviewsofeachsuchanalystaboutthesubjectsecuritiesandissuers;and(ii)nopartoftheanalyst’pensationwas,is,orwillbedirectlyorindirectly,relatedtothespecificmendationsorviewsexpressedinthisresearchreport. 一般性声明 此报告并非针对或意图送发给或为任何就送发、发布、可得到或使用此报告而使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机构(以下统称“中信证券”)违反当地的法律或法规或可致使中信证券受制于相关法律或法规的任何地区、国家或其它管辖区域的公民或居民。
除非另有规定,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版权均属中信证券。
未经中信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发送或者复制本报告及其所包含的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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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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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外,中信证券不对因使用此报告的材料而引致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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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金融工具的价格、价值及收入可跌可升。
以往的表现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显示及担保。
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反映中信证券于最初发布此报告日期当日的判断,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更改,亦可因使用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而与中信证券其它业务部门或单位所给出的意见不同或者相反。
本报告不构成私人咨询建议,也没有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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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本报告的分析师的薪酬由研究部门管理层和公司
高级管理层全权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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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经向此报告所提到的公司提供了大量的建议或投资服务。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中信证券的一位或多位董事、高级职员和/或员工可能担任此报告所提到的公司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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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报告发布后的6个月内的市场表现为比较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6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中信标普300指数的涨跌幅为基准;
2.投资建议的评级标准报告发布日后的6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中信标普300指数的涨跌幅: 股票投资评级行业投资评级 评级买入增持持有卖出强于大市中性弱于大市 说明相对中标300指数涨幅20%以上;相对中标300指数涨幅介于5%~20%之间;相对中标300指数涨幅介于-10%~5%之间;相对中标300指数跌幅10%以上;相对中标300指数涨幅10%以上;相对中标300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相对中标300指数跌幅10%以上 地址: 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100125) 上海 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68号中建大厦22楼(200122) 深圳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518048) 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 香港中环添美道1号中信大厦26楼 ForeignBroker-DealerDisclosuresforDistributingtotheU.S.就向美国地区送发研究报告而做的外国经纪商-交易商声明 ThisreporthasbeenproducedinitsentiretybyCITICSecuritiesLimitedCompany(“CITICSecurities”,regulatedbytheChinaSecuritiesRegulatoryCommission.SecuritiesBusinessLicenseNumber:Z20374000).ThisreportisbeingdistributedintheUnitedStatesbyCITICSecuritiespursuanttoRule15a-6(a)(2)undertheU.S.SecuritiesExchangeActof1934exclusivelyto“majorU.S.institutionalinvestors”asdefinedinRule15a-6andtheSECno-actionlettersthereunder.本报告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证券”,受中国证监会监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Z20374000)制作。
按照《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案》下的15a-6(a)
(2)规则,在美国本报告由中信证券仅向15a-6规则及其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无异议函》所定义的“主要美国机构投资者”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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