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88264.SH债券代码:188200.SH债券代码:188199.SH债券代码:188135.SH债券代码:188136.SH债券代码:175129.SH债券代码:163470.SH债券代码:163933.SH债券代码:163932.SH债券代码:155514.SH债券代码:155357.SH债券代码:143798.SH债券代码:143919.SH债券代码:136480.SH
股票简称:华能国际
债券简称:21华能05债券简称:21华能04债券简称:21华能03债券简称:21华能01债券简称:21华能02债券简称:20华能Y5债券简称:20华能Y3债券简称:20华能Y2债券简称:20华能Y1债券简称:19华能02债券简称:19华能01债券简称:18华能03债券简称:17华能Y2债券简称:16华能0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年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二〇二二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国际”或“发行人”)于2022年4月19日发布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根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1年年度报告》”),华能国际2021年年度经审计合并口径的净利润为-126.7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64亿元。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约定,为了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发行人申请调整“16华能02”、“17华能Y2”、“18华能03”、“19华能01”、“19华能02”、“20华能Y1”、“20华能Y2”、“20华能Y3”、“20华能Y5”、“21华能01”、“21华能02”、“21华能03”、“21华能04”、“21华能05”的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本次调整后上述债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买入,原持有上述债券的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遵守相关规定进行交易。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根据发行人《2021年年度报告》,本期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受外部因素影响,发行人燃煤采购价格同比大幅上涨。
经发行人确认,目前发行人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影响。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华能02”、“17华能Y2”、“18华能03”、“19华能01”、“19华能02”、“20华能Y1”、“20华能Y2”、“20华能Y3”、“20华能Y5”、“21华能01”、“21华能02”、“21华能03”、“21华能04”、“21华能05”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21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和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事项基本情况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国际”或“发行人”)于2022年4月19日发布了《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调整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根据《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21年年度报告》”),华能国际2021年年度经审计合并口径的净利润为-126.7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64亿元。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约定,为了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发行人申请调整“16华能02”、“17华能Y2”、“18华能03”、“19华能01”、“19华能02”、“20华能Y1”、“20华能Y2”、“20华能Y3”、“20华能Y5”、“21华能01”、“21华能02”、“21华能03”、“21华能04”、“21华能05”的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本次调整后上述债券仅限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买入,原持有上述债券的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遵守相关规定进行交易。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根据发行人《2021年年度报告》,本期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受外部因素影响,发行人燃煤采购价格同比大幅上涨。
经发行人确认,目前发行人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影响。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6华能02”、“17华能Y2”、“18华能03”、“19华能01”、“19华能02”、“20华能Y1”、“20华能Y2”、“20华能Y3”、“20华能Y5”、“21华能01”、“21华能02”、“21华能03”、“21华能04”、“21华能05”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获悉上述相关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招商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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