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73,cpa非执业是不是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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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王敬涛 2020年4月24日星期五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信息披露DISCLOSURE C1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 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一)变更原因2017年07月0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财会〔2017〕22号通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财会〔2017〕22号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一)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统一为一个收入确认模型,现行企业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0-030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公告 会计准则中,与收入相关的准则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这两项准则分别规范不同类型的收入,并分别采用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模式。
因此,在现行准则下,公司应当首先根据交易的性质判断其适用的准则范围,再按照不同的准则要求相应确认收入。
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来规范所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并且就“在某一时段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有助于更好地解决目前收入确认时点的问题,提高会计信息可比性。
(二)以“控制权转移”取代之前的“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判断标准收入的确认标准由“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变为“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这是新收入准则理论基础的重大变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本次新准则的执行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资产、负债、净利润等指标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近年来,公司加强产品质量控制,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公司质量保证金的售后支出占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呈下降趋势。
公司原采用预提质量保证金的计提比例已不能充分反映目前的情况。
为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拟根据公司目前的产品结构情况及客户结构情况,对公司预提的质量保证金的计提比例予以变更调整。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公司原按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2.5%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变更为:国内光网络产品线即固定及传输网络产品按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2.5%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和以往保持不变;境内客户机柜产品线即无线网络能源产品和其他产品线按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来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境外客户的相关产品按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1%来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财务部门估算:假设按照2019年度母公司收入规模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计提2019年度质量保证金453万元,增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370万元。
假设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计提2020年第一季度质量保证金73万元,增加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利润总额68万元。
对当期净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2020年度的母公司收入规模无法确定,所以无法确定本次变更对2020年度利润的影响数。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影响比例未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50%,预计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50%,也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一期定期报告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时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2020年4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开始执行。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六、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的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的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公允、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七、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
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信息,变更依据充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
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立信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70万元人民币。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立信2018年度业务收入37.2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4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7.06亿元。
2018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9家上市 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8年底,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1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1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7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2018年3次,2019年0次;2017年受到行政 监管措施3次,2018年5次,2019年9次,2020年1-3月5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姓名 执业资质 是否从事过证券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年限 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 李敏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10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倪万杰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10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钟宇 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 15年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李敏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2年12月—2005年10月 武穴中兴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员、项目经理、副主任会计师 2005年11月—2007年3月 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 项目经理 2007年4月—2010年3月 深圳市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经理 2010年4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权益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倪万杰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9年12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高级经理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钟宇 时间 工作单位 职务 2002年9月至2004年12月 深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员、项目经理 2005年3月至2012年9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经理、部门经理 2012年10月至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权益合伙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19 2020 增减% 收费金额(万元) 70.00 70.00 -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
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 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 发表了如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1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 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表现出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现结合其职业操守与履职能力,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请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聘请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公 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2019年末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 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 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0,445,599.42元,详情如下表: 项目 本期拟计提额(元) 应收票据 2,347.65 应收账款 -1,814,132.82 其他应收款 -2,421,117.54 存货 14,678,502.13 合计 10,445,599.42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第二十三条:企业合并所形成的
商誉,至少 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2019年期末公司已对商誉减值测试评估,公司 商誉不存在减值情形。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 产
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 用损失进行估计。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 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 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 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 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 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 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由此形成的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 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 计提比例进行估计如下: 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账龄 应收账款、应收商业票据、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其中:1-6个月(含6个月) 1.00 6-12个月 5.00 1-2年 10.00 2-3年 25.00 3-4年 60.00 4-5年 80.00 5年以上 100.00 (二)存货项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 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
根据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获得的相对受益情况分摊商誉的账面价值,在此基础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
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三、核销资产的情况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对经营过程中账龄过长或综合评估极低可能回款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共计3,008,700.23元。
公司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已在以前年度计提坏账准备720,860.08元,故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影响2,287,840.15元。
公司对本次所有核销明细建 立备查账目,保留以后可能用以追索的资料,继续落实责任人随时跟踪,一旦发现对方有偿债能力将立即追索。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2019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10,445,599.42元,对利润总额影响10,445,599.42元。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计提前述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前述资产核销。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审批程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尚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重要提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七、董事会意见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更有利于企业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实质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八、监事会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不存在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本次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2019年度资产减值及资产核销。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及高管变更情况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王启文先生、张锋峰女士和王建兵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
王启文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新任董事选举产生前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王建兵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张锋峰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启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其原定任期为2018年10月16日至2021年10月15日,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王建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其原定任期为2018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15日,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锋峰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500,836股。
其原定任期为2018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15日,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在董事任职期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对王启文先生、张锋峰女士和王建兵先生在履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0-032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衷心感谢!
二、新聘任董事和高管的情况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启文先生辞职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 低于最低人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推举苗新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赵毓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陆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非独立董事及高管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上新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相关董事、高管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3日 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苗新民: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6年生,研究生学历。
1998年7月至1999年11月就职于河北旭日集团,任区域代表;1999年12月至2002年4月,就职于三一重工,任区域经理;2002年5月至2012年9月,就职于深圳市科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历任客户经理、联络处主任、市场部经理、大区总监;2012年9月至今,历任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区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今日,苗新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担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众恒兴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它规定受查处,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
符合各类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
赵毓毅,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
2003年4月至2013年8月在中国移动研究院担任技术经理;2013年8月至2018年6月在中国移 动政企公司担任部门经理;2018年6月至今在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院院长。
截至今日,赵毓毅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它规定受查处,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
符合各类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规定。
陆芳,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2004年6月至2005年11月在深圳市新天下集团公司担任财务高级主管岗位;2006年2月至2015年4月在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核算会计、分析主管、项目财务主管等;2015年8月至2017年3月在金蝶(中国)软件有限公司担任财务共享中心副总监;2017年4月至2017年12月在茂业集团公司担任财务共享中心总监;2018年4月至今在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
截至今日,陆芳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无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其它规定受查处,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一情形。
符合各类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投资者关系专用电子邮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交流的电子邮 箱由“szkexin@”变更为“ir@”,原电子邮箱不再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专用电子邮箱。
为方便投资者交流,现将公司联系方式列示如下:办公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科信科技大厦邮政编码:518116公司网址: 投资者咨询电话:0755-29893456-81300传真号码:0755-29895093公司邮箱:ir@上述新邮箱地址自公告之日起使用,原电子邮箱不再作为公司投资者关系专 用电子邮箱。
公司其他信息不变。
特此公告。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0565 证券简称:科信技术 公告编号:2020-027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 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 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4.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 合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提供保证金质押、存单质押、抵押等,具体合作银行及最终融资金额、形式、担保方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为确保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授权公司董事长陈登志先生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申请计划金额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3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第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股权激励计划剩余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556万股。
以上公告信息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 证券代码:300158证券简称:振东制药公告编号:2020-036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033,054,660元人民币减少至 1,027,494,660元人民币。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司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证券代码:300158证券简称:振东制药公告编号:2020-022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将于2020年4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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