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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闫亮 2020年8月12日星期三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 信息披露DISCLOSURE C77 证券代码:603679债券代码:113574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公告编号:2020-067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10,000.00万元●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293期●委托理财期限:自2020年08月10日至2020年10月12日●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 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5,0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5月1日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协议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元) 期限(天) 理财起始日资金到账日预期年化收益率 中信银行股共赢智信利率结构保本浮动收 份有限公司33993期人民币结益 13,000 91 成都分行 构性存款产品 120日20年5月23012日0年7月3.30%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无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7月31日到期赎回,实际年化收益率3.30%,收回本金13,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1,069,561.64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一)委托理财目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5号)批准,华体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8.8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880.00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20.65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059.35万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4月8日出具了“XYZH/2020CDA50087”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成都市环城生态区生态修复综合项目(南片区)、(东、西片
1 区)智慧绿道项目(简称“成都市锦城智慧绿道项目”)(基39,532.55 20,880.00 础设施部分、系统软件部分) 合计 39,532.55 20,880.00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公司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立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为0506,2020年8月10日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保本浮动收益、封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 有限公司成都闭式分行 结构性存款00293期 10,000 3.00% 51.78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如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63天 保本浮动收益 不涉及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首位,审慎投资,严格把关。
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性质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是指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2.产品收益构成本产品的收益由存款本金的基础利息收益和挂钩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浮动收益两部分组成,其中:存款本金的基础利息收益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基础利率确定,基础利率为1.48%,产品的浮动收益根据挂钩的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收益情况确定。
本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利率及收益率均为年化。

3.产品基本要素
(1)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293期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
(3)收益计算天数:63天(收益计算天数受提前终止条款约束)
(4)结构性存款产品风险等级:PR1级(谨慎型、绿色级别),适合谨慎型、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激进型客户投资者。
本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中信银行并不对前述风险分级结果的准确性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5)收益起计日:2020年8月10日(如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则收益起计日相应调整至募集期结束日下一工作日,扣款日至收益起计日之间不计产品收益)。

(6)到期日:2020年10月12日(若中信银行调整募集期,受收益起计日、提前终止条款等约束,遇中国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算收益)。

(7)联系标的:欧元/美元
(8)联系标的定义:欧元/美元即期汇率价格,即彭博页面“BFIX”屏显示的东京时间下午3:00的EURUSDCurrency的值。
期末价格:联系标的观察日的定盘价格。
联系标的观察日:2020年10月7日
(9)基础利率:1.48%(10)收益区间:1.48%-3.50%(11)计息基础天数:365天(12)产品收益率确定方式:a、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小于或等于1.8且大于或等于0.5,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00%;b、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大于1.8,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3.50%。
c、如果在联系标的观察日,联系标的“欧元/美元即期汇率”期末价格小于0.5,产品年化预期收益率为1.48%。
上述测算收益依据收益区间假定,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293期资金投向为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说明本次委托理财的额度为10,000.00万元,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期限为63天,收益由存款本金的基础利息收益和挂钩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浮动收益两部分组成,其中:存款本金的基础利息收益根据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基础利率确定,基础利率为1.48%,产品的浮动收益根据挂钩的金融市场标的物的收益情况确定。
联系标的为:欧元/美元。
符合低风险、保本型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H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1998.SH、0998.HK,成立于1987年4月,注册资本为48,934,796,573元人民币,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庆萍。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20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35,674,965.20?
1,255,092,519.45?
负债总额 546,859,321.31?
533,393,731.67 净资产 680,612,840.48?
713,199,343.34 营业收入 711,861,581.65 217,424,091.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4,114,390.02 29,737,800.03 项目 2019
年度 2020年1-3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445,757.91?
-57,316,491.53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2.50%。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2.83%。
该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并能够产生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三)会计处理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产品列报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到期收益冲减项目成本,计入工程施工。

六、风险提示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人民币不超过15,0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且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暂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8,000 8,000 41.82
0 2 银行理财产品 8,000 8,000 72.80
0 3 银行理财产品 8,000 8,000 73.80
0 4 银行理财产品 8,000 8,000 70.81
0 5 银行理财产品 13,000 13,000 106.96
0 6 银行大额存单 6,000
0 0 6,000
7 银行理财产品 10,000
0 0 10,000 合计 61,000 45,000 366.19 16,000 最
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3,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9.10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3.89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6,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9,000 总理财额度 特此公告。
25,000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37 证券简称:三棵树 公告编号:2020-068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湖北应城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投资标的名称:新型建材(含涂料)生产及配套项目、防水材料生产及配套项目●协议类型及金额:投资协议,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大禹”)分别与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投资协议,计划投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3亿元、1.5-2.5亿元。
●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已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尚待公司履行完毕相应审议程序后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协议的履行对公司2020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双方将就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议和约定,未来协议履行以及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
本协议书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2020年8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湖北大禹与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分别签署了《投资协议书》。
公司计划投资人民币2-3亿元在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东城工业园(东马坊街道办事处境内)新建新型建材(含涂料)生产及配套项目(以下简称“湖北三棵树项目”)。
湖北大禹计划投资人民币1.5-2.5亿元在原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东城工业园厂址扩建防水材料生产及配套项目(为区别于已建成项目,称该项目为“湖北大禹二期项目”)。

1、合作对方基本情况名称: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公司间接持有湖北大禹47.39%股权,湖北大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湖北大禹与合作对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本次《投资协议书》尚需公司履行完毕相应审议程序后生效。

二、投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一)湖北三棵树项目投资协议书
1、协议主体甲方: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乙方: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基本情况
(1)乙方计划总投资人民币2-3亿元在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东城工业园新建新型建材生产(含涂料)及配套项目,并在应城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湖北三棵树项目计划用地约100亩,计划投资2亿元-3亿元,建设周期为24个月(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且环评、安评获得批复后起算)。
甲方应完成相应拆迁等工作,以净地交付,面积以实测为准。

3、乙方权利与义务
(1)项目计划用地约100亩,预计产值约4亿元-5亿元,建设周期为24个月(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且环评、安评获得批复后起算)。

(2)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开工前要向甲方提供企业建设规划总平面图、立体效果图、办公楼和宿舍楼每层的平面布置图,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接受工程质监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消防和安全“三同时”等要求。
开工建设时需完善安全报监、质量报监、施工许可、消防审查等建设手续。

(4)乙方自行负责项目内部的道路、供排水管道及供电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约定建设周期竣工后,必须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供甲方验收。

(5)四至界限确定后,乙方不得超越界限施工,如有超越,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新增加的基本建设,方案必须符合化工集中区的规划要求。

(6)乙方项目投资强度应达到每亩200万元以上或达产后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以上;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的比重不高于7%;建设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绿地率等其他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化工行业设计规范标准。

(7)乙方项目竣工投产后,企业要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坚持安全、文明生产,自觉接受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每月按时向各有关部门报送生产、效益等方面相关报表。

4、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项目按上述供地计划进入应城经济开发区东城工业园,并免费提供景观用地。
景观设计、建设以及管理由乙方负责,景观用地使用年限与该项目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一致,期满后无偿移交给甲方。
(景观用地在东马坊范围内异地提供,待选址确定后,签定补充协议)
(2)甲方净地交付,供地以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挂牌价约13万元/亩。

(3)甲方给予乙方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支持和企业综合贡献扶持。
乙方在应城投资项目年度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甲方给予乙方相应年度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额奖励扶持。

(4)甲方负责项目用地的“九通一平”(市政道路、雨水、污水、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电信、热力及有限电视管线、土地自然、地貌平整),并帮助乙方协调解决建设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

(5)甲方明确一名县处级领导牵头为乙方提供帮办服务,具体帮助乙方办理立项、环保、土地房产、消防、建设规划、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申报高新技术项目等有关立项申办证照手续,协助乙方解决在建设、生产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问题。

(6)甲方在乙方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城市级规费给予减免。

(7)甲方市政工程等项目优先使用乙方产品。

5、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以上约定期限开工,未开工建设满一年的,由市国土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价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
未开工建设满两年的,由市国土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乙方项目虽然已开工建设,但无特殊情况没有按期竣工投产超过6个月以上的,将取消其享受的扶持政策。
对造成土地闲置的项目,按土地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3)乙方虽然在约定期限内竣工投产,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均未达到协议约定的,且又没有续建安排的,按低效利用土地以及相关规定依法处置。

6、其他事项
(1)本协议生效条件: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公司履行完毕相应审议程序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协议的附件,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双方有权机关审批后方可生效,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二)湖北大禹二期项目投资协议书
1、协议主体甲方: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乙方:湖北大禹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
2、项目基本情况
(1)乙方计划总投资人民币1.5-2.5亿元在原应城经济开发区东城工业园厂址扩建二期项目,并在应城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二期项目计划用地约100亩。
甲方应完成相应拆迁等工作,以净地交付,面积以实测为准。

3、乙方权利与义务
(1)二期项目预计总产值约4-5亿元,建设周期为24个月,建设周期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且环评、安评获得批复后起算。

(2)乙方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建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开工前要向甲方提供企业建设规划总平面图、立体效果图、办公楼和宿舍楼每层的平面布置图,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乙方必须接受工程质监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消防和安全“三同时”等要求。
开工建设时需完善安全报监、质量报监、施工许可、消防审查等建设手续。

(4)乙方自行负责项目内部的道路、供排水管道及供电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约定建设周期竣工后,必须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供甲方验收。

(5)四至界限确定后,乙方不得超越界限施工,如有超越,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新增加的基本建设,方案必须符合化工集中区的规划要求。

(6)乙方项目投资强度应达到每亩200万元以上或达产后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以上;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的比重不高于7%;建设容积率、建筑密度以及绿地率等其他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化工行业设计规范标准。

(7)乙方项目竣工投产后,企业要守法经营,按章纳税,坚持安全、文明生产,自觉接受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每月按时向各有关部门报送生产、效益等方面相关报表。

4、甲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已建成一期项目按原协议执行,不享受二期项目相关政策。

(2)甲方同意乙方项目按上述供地计划进入应城经济开发区东城工业园,甲方净地交付,供地以挂牌出让方式进行,土地挂牌价约13万元/亩。

(3)甲方给予乙方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支持和企业综合贡献扶持。
乙方在应城投资项目年度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甲方给予乙方相应年度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等额奖励扶持。

(4)甲方负责项目用地的“九通一平”(市政道路、雨水、污水、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电信、热力及有限电视管线、土地自然、地貌平整),并帮助乙方协调解决建设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临时用电。

(5)甲方明确一名县处级领导牵头为乙方提供帮办服务,具体帮助乙方办理立项、环保、土地房产、消防、建设规划、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申报高新技术项目等有关立项申办证照手续,协助乙方解决在建设、生产过程中所遇到的有关问题。

(6)甲方在乙方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城市级规费给予减免。

(7)甲方市政工程等项目优先使用乙方产品。

(8)二期项目范围内及周边搬迁拆除工作在协议签订后迅速实施,不得影响项目建设和生产(搬迁拆除后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防护安全距离的要求,确保二期项目的顺利建设)。

5、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以上约定期限开工,未开工建设满一年的,由市国土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按照土地出让价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
未开工建设满两年的,由市国土局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乙方项目虽然已开工建设,但无特殊情况没有按期竣工投产超过6个月以上的,将取消其享受的扶持政策。
对造成土地闲置的项目,按土地管理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3)乙方虽然在约定期限内竣工投产,但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均未达到协议约定的,且又没有续建安排的,按低效利用土地以及相关规定依法处置。

6、其他事项
(1)本协议生效条件: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公司履行完毕相应审议程序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协议的附件,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经双方有权机关审批后方可生效,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请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三、对外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应城市东城工业园是应城重点建设的化工工业园区之
一,是湖北省鼓励发展的97个工业产业集群(盐碱化工)之
一,是全球最大的联碱生产基地。
工业园地处武汉商业圈核心区,汉宜公路、武襄铁路纵横全境,水路经汉江入长江,通江达海,水陆交通十分便利。
目前园区内现已形成盐业化工、精细化工、装备制造、新型建材、现代物流五大支柱产业,产业集群效应已初步显现。
公司此次在应城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应城市东城工业园扩建防水材料生产及配套项目,旨在充分利用其交通区位优势,更好地整合当地营销资源,以期进一步拓展公司在华中地区的市场,提高公司产品在该地区的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同时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和产能布局,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不断满足客户多元化的产品需求和全国性的供货要求。
本次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是否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需视协议的具体落实情况而定。
若后续合作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1、上述协议的生效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协议是否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上述项目的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此外,上述项目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尚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将使公司承担较大的资金财务风险。

3、协议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双方将就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商议和约定,未来协议履行以及上述项目投入运营后的经营业绩可能面临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宏观环境、工程施工周期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

4、本协议书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鉴于宗地交付进度与交付时间、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5、本协议书中关于乙方税收贡献的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投资协议书》;
2、湖北大禹与湖北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的《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719 证券简称:良品铺子 公告编号:2020-026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汉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汉意)持有公司股份149,575,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0%。
本次质押后,宁波汉意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60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7.38%,占公司总股本的6.48%。
●宁波汉意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良品投资)、宁波汉宁倍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汉宁)、宁波汉亮奇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汉亮)、宁波汉林致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汉林)、宁波汉良佳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汉良)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7,303,3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2%。
本次质押后,宁波汉意及其一致行动人良品投资、宁波汉宁、宁波汉亮、宁波汉林、宁波汉良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260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4.66%,占公司总股本的6.48%。

一、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将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是否为控本次质押股是否为限是否质押起始质押到期 称 股股东 数(股) 售股 补充日 日 质权人 质押 占其所占公司质押融 持股份总股本资资金 比例 比例用途 宁波汉意投资管理合是伙企业(有限合伙) 26,000,000 是,首发否限售股 2020.8.10 2023.8.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38% 6.48% 偿还债务及个人消费 合计 / 26,000,000/ / / / / 17.38%6.48%/ (二)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形。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波汉意及其一致行动人良品投资、宁波汉宁、宁波汉亮、宁波汉林、宁波汉良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单位:股 股东持股数量名称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宁波汉意149,575,59437.30%
0 26,000,00017.38%6.48%26,000,0000 123,575,5940 良品 投资11,970,1202.99%
0 0
0 0
0 0 11,970,1200 宁波 汉宁3,939,4130.98%
0 0
0 0
0 0 3,939,413
0 宁波 汉亮3,939,4130.98%
0 0
0 0
0 0 3,939,413
0 宁波 汉林3,939,4130.98%
0 0
0 0
0 0 3,939,413
0 宁波 汉良3,939,4120.98%
0 0
0 0
0 0 3,939,412
0 合计177,303,36544.22%
0 26,000,00014.66%6.48%26,000,0000 151,303,3650
二、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在本次质押期内,如果宁波汉意所持公司的股份出现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风险,宁波汉意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
公司将持续关注宁波汉意的股权质押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666 证券简称:亿嘉和 公告编号:2020-043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000.00万元●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1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网点专属)●委托理财期限:90天●履行的审议程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一)委托理财目的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亿嘉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2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43,9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4.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04,562,7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3,905,834.8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00,656,959.17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6月6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8年6月6日出具《验资报告》(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37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已累计投入金额 智能巡检机器人集成测试中心 26,872.00 3,757.13 智能化产品与服务研发综合楼 23,193.70 4,554.71 合计 50,065.70 (三)委
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8,311.84 产品类型 银行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1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网点专属) 金额(万元) 6,000.00 预计年化收益率 1.15%-2.90%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43.02 产品期限 90天 收益类型 保本浮动收益型 结构化安排 无 参考年化收益率 无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购买了理财产品,产品主要条款如下:
1、产品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利多多公司稳利固定持有期JG6014期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90天网点专属)
2、产品代码:12012060143、投资期限:90天
4、投资到期日:认购/申购确认日(不含当日)后第90天(如本产品被浦发银行宣布提前终止,该提前终止日被视为投资到期日)
5、投资兑付日:投资到期日当日兑付投资本金及收益。
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同时投资期限也相应延长。

6、产品挂钩指标:伦敦银行间美元一个月拆借利率(USD1MLIBOR),当日伦敦时间上午11:00公布
7、产品观察日:投资到期日前第二个伦敦工作日
8、产品预期收益率(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低于或等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2.90%/年;如果在产品观察期的产品挂钩指标高于5%,则产品预期收益率为1.15%/年。

9、预期收益计算公式 公式:预期收益=产品本金×到期收益率×计息天数÷360其中:计息天数=起息日至到期日期间,整年数×360+整月数×30+零头天数,算头不算尾10、提前终止权客户不可提前终止(赎回)结构性存款产品。
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影响到本产品的正常运行以及实际投资情况等原因,浦发银行有权提前终止结构性存款产品。
11、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央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债、短融、中期票据、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债券或票据回购等,以及挂钩利率的期权产品。
(三)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安全性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风险水平较低。
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金融机构,不存在为本次交易专设的情况。
(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3月31日 资产总额 1,554,914,779.32 1,593,838,750.04 负债总额 352,233,500.59 345,012,137.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202,681,278.73 1,248,826,613.00 货币资金 244,790,943.28 180,985,071.67 项目 2019
年度 2020年第一季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797,614.93 20,456,528.02 (二)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8,098.51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为6,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33.15%。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五、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证本金的低风险产品,但结构性存款产品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及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公司于2020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2月2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单位: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注)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注)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42,100.00 20,600.00 1,389.2138 21,500.00 合计 42,100.00 20,600.00 1,389.2138 21,500.00 最
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42,1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35.01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5.42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21,5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8,500.00 总理财额度 40,000.00 注:上表中“实际投入金额”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实际收益”为最近12个月内公司已赎回的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累计收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21,500.00万元。
特此公告。
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183 证券简称:建研院 公告编号:2020-046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委托理财受托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委托理财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1,2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286期、中国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1289H●委托理财期限:51天、35天●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前期决策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事项即将到期以及新增配套募集资金,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重新审议,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展情况(一)委托理财目的可以提高暂时闲置的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发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8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8,3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8,396,226.35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9,923,773.65元。
上述资金于2017年8月30日全部到位,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17]B126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配套募集资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冯国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068,6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6.4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150,296.49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150,943.39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4,999,353.10元。
上述资金于2020年6月30日在扣除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承销费用10,000,000.00元(含税)后,剩余189,150,296.49元分别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款项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苏公W[2020]B056号《验资报告》。
前述募集资金依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资金账户集中管理,并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名称 产品类型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计年化收益率 预计收益金额(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银行理财产品限公司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6,000存款00286期 2.90% 24.31 中国银行股份有银行理财产品限公司 中国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1,20020201289H 3.15% 3.62 产品期限 收益类型 结构化安排 参考年化收益率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51天 保本浮动收益无 2.90% 否 35天 保本保最低收益无 3.15%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有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控制投资风险。
投资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实时关注产品运营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一)委托理财主要情况
1、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286期-中信银行①产品名称: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00286期②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式③产品发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④购买金额:6,000万元⑤投资范围: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⑥现金管理期限:51天⑦产品收益率:年化1.48%-3.30%
2、中国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1289H①产品名称:中国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20201289H②产品类型:保本保最低收益③产品发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④购买金额:1,200万元⑤投资范围:本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⑥现金管理期限:35天⑦产品收益率:年化1.5%-3.15%(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本产品为结构性产品,是指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金融市场 标的物的波动挂钩或者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
(三)公司所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在选择产品时,通过谨慎筛选,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持续跟踪产品购买后的运营情况,及时识别风险,并进行相应控制措施。

3、监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其职责履行监督、检查工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受托方中信银行、中国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相关财务信息可查阅其相关公告。
公司以及苏州检测与中信银行、中国银行无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一年及一期主要资产负债指标如下:单位:元 指标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 1,362,864,622.28 1,582,092,250.53 负债总额 364,726,745.97 380,245,543.62 资产净额 998,137,876.31 1,201,846,706.91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经营资
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以及公司正常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后取得的收益将计入“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1)尽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尽管前述对预计收益有所预测,但不排除受市场环境影响预计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鉴于前期决策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事项即将到期及新增募集资金,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重新审议,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收益凭证等,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1、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2、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东吴证券对建研院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51,000 45,000 239.19 6,000 合计 51,000 45,000 239.19 6,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8,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8.11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2.96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6,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6,000 总理财额度 12,000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1 银行理财产品 1,200 1,200 合计 1,200 1,2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2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2%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2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3,800 总理财额度 特此公告。
5,000 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75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赎回理财金额:10,000万元●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了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含8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 度可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内容详见2020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及2020年4月22日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一、本次赎回理财产品情况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支行签署了《中国民生银行结 构性存款产品合同》,于2020年8月11日赎回,公司收回本金10,000万元,获得收益1,242,735.89元。
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人 产品所属类产品 型 收益类型 理财金额(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年化收益率获得收益 (%) (万元) 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保证收益型10,000 2020-2-112020-8-112.49% 124.27
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实际收回本金额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1 银行结构型存款 135,000 135,000 3,050.20
0 2 银行结构型存款 50,000
0 0 50,000 合计 185,000 135,000 3,050.20 50,000 最
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7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38.00%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10.27%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5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30,000 总理财额度 特此公告。
80,00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01 证券简称:韦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7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9,43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6%;本次质押解除后,虞仁荣先生剩余累计质押股份为114,00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40.80%。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市韦豪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绍兴韦豪”)、虞小荣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361,463,0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6%;本次质押解除后,虞仁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94,839,009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3.90%,占公司总股本的22.56%。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虞仁荣先生的通知,虞仁荣先生质押给上海浦东科技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12,500,000股限售流通股已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虞仁荣 本次解质股份 12,5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47%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45% 解质时间 2020
年8月10日 持股数量 279,435,000 持股比例 32.36%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14,00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0.8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20% 虞仁荣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尚无用于后续质押的计划。

如有变动,虞仁荣先生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虞仁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绍兴韦豪、虞小荣先生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虞仁荣 绍兴韦豪 虞小荣 持股数量 279,435,000 80,839,009 1,189,000 持股比例 32.36% 9.36% 0.1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114,000,000 80,839,009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0.80% 100.0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3.20% 9.36% -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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