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钉子户,保护知识产权如何发力主编:何敬东

水印 6
编辑:孙勇2016年12月20日星期二Tel:(0755)83514139 A8 编者按: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公布,其中对加强保护知识产权着墨甚多。
推进多年,目前遭遇瓶颈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望以此为契机开拓新局面。
本报读书组近日联袂邻家文学社区、《深圳青年》编辑部举办圆桌沙龙,以“保护知识产权如何发力”为主题展开探讨。
现摘编本次圆桌沙龙的一些精彩观点,以飨读者。
人人都是麦克风后版权时代已非前路 罗峰 刚入行时,报社有个周刊部———专做文摘周日出版,转载文章会给作者寄稿费。
那时我常去这个相邻的部门翻报纸,那里订阅了国内所有活跃的晚报、都市报。
我这个好学的新记者几个月就熟悉了国内各大报纸。
几年后我离开那家报社时好像这个部门撤并了,网 络时代文摘类市场率先缩水。
再后来,付费转载好像逐渐稀薄了。
现在我做的新媒体“数据宝”,创办伊始就定位“不做转载”,“只做原创”。
原因很简单,即便新媒体行业,也是信息过剩成灾,在这个用“信息大爆炸”都不足以形容信息超载的时代,除了平台型的新媒体,如果没有资源和能力做原创,别折腾做新媒体了。
但是,我们被侵权的次数有时多到离谱。
微信公众号有“原创保护”,能一键投诉,且一旦用我们的内容多,对方的公众号会被腾讯自动设置为转载模式。
这种版权保护下,“洗稿”———将我们的核心内容与其他来源整合为一篇———是常见的,但还能搜索发现。
于是有更好的办法———将精华内容截成图来借用,你搜都搜不到。
至于没有 “原创保护”功能的微博、博客等,侵权无处不在了。
同事们说举报侵权的微信号,我摆手,“让他们用!(底线是保留我们的水印作为版权标志)” 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传统意义上的“版权时代”已经过去了,就像一些传统媒体被翻篇一样。
人人都是麦克风的新媒体时代,你的内容有人看就不错了。
同时,精品内容的价值较以往更加凸显,更值得保护。
窃以为,知识产权保护也进入了“后版权时代”———并非不要版权,而是新环境下更复杂多样。
知识产权的核心价值是激励创作和创新。
互联网的核心精神是共享,我们都从中获益。
两者之间天然会摩擦起火,互联网上复制传播成本几乎为零,一刀切封 闭式的版权保护既不现实也于事无补。
后版权时代,知识共享的成本大为 降低,知识产权的边界也更模糊。
相比团队化的媒体和新媒体公司,单兵作战的自媒体某个爆款被侵权也常见且难维权。
不管是大麦克风还是个人的麦克风,后版权时代保护精品内容,我想得两靠:靠技术、靠法治。
实际上,信息时代的版权保护比以前要好很多,以前版权利益被侵犯,你怎样才能发现呢? 是的,如果你没找到侵权的书报,根本就连被侵权都发现不了。
现在技术不是问题,网络上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在大数据系统面前随时可以监控,远比以纸为媒的时代要便利,不信您对大IP侵权试试?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保护知识产权要“两条腿走路” 李宇嘉 我认识一个楼市微信公众号的“大V”,靠耸人听闻的标题来吸流量、赚广告,比如“楼市杀手锏来了”、“楼 市再让人大吃一惊”等等。
打开链接才发现,文章主体内容是国家最新政策或某专家判断。
该“大V”再把政策或专家观点的内容修改、效应放大,结论就是,楼市将出现重大变化云云。
这是移动互联时代、网络作品快餐消费时代,最典型的知识产权侵犯乱象。
一方面,作品的受众是草根大众,不明真相、不去甄别,但喜欢这类迎合草根诉求、标题吓人、东拼西凑的网络快餐作品;另一方面,网络空间文学到底谁来管?互联网监管、新闻监管,还是宣传部门?目前还有漏洞。
这就给上面讲的“大V”们利用监 管空档,通过吸纳流量赚取广告费、软文费带来了机会。
同时,无论标题还是内容,都可以通过篡改、拼凑、变种、图片化等等,规避技术上的知识产权保护筛查。
而且,网络空间无实体店、无个人注册信息,更无担保和法律追索,加上这些年来法不责众,侵权已成常态。
西方知识产权保护,行业协会和巨头冲在最前面。
BAT是国内最大的网络文学和作品供应平台,流量带动广告是其盈利模式。
流量靠的就是数亿的草根吃瓜群众访问,只有这部分草根成长起来,告别快餐而选择吃大餐的时候,行业协会和巨头这种有效 的监管模式才能在中国生根发芽。
读博士期间,我和其他同学经常将 图书馆的好书拿出来复印,谁也不觉得会有问题。
但现在,经济条件好了,大家也愿意去买一些原版的作品。
创新是国家进步的源泉,产权保护是激励创新的最大动力。
如果不保护原创,谁还辛辛苦苦搞创作呢?由此,属于原创的作品,对于第一刊载、转载、付费原则、惩罚原则要有清晰的规定。
如果有违规者被投诉,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必须要追查到底,不管投入多少财力物力,不打死不罢休。
(作者系深圳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 每一段文字都有版权 老亨 时间不过二十年,互联网的免费时代已近尾声了。
记得2000年前后,BBS如火如荼,个人网站如春雨后的蘑菇,遍地开花。
COPY、COPY、COPY,在COPY中花样翻新,在COPY中推陈出新,所有的内容一概免费,不仅免费,只要你浏览,还有层出不穷的好礼相送。
COPY的人不受惩戒,被COPY 的人也无恨怨,人们乐此不彼地把自己的作品搬上网络,夜以继日地在键盘前敲打着新的作品,完全免费地在互联网上展示。
首先觉醒的是个人网站的站长,他们没有风险投资,所有的建站成本是自掏腰包,昂贵的服务器租金要每年每月按时支付,他们的激情需要收入来支撑。
于是站内植入广告、谷歌与站长分账的广告大受欢迎,大行其道。
优质内容开始抢手,优秀的网络写手、网络编辑开始吃香。
图片网站最先形成收费模式。
先让你看一张不甚清晰的样图,如果你索要高清晰度的原图,对不起,请付费! 视频网站紧随其后。
视频中植入的广告越来越多,如果你不想看广告,那就付费成为VIP会员。
后来的视频网站索性买断优质视频的独家版权, 不上我的网站,你就看不到相关出品。
音乐网站如法炮制,音频跟视频 一样,保护起来比较容易,关于盗版的鉴别有几乎一样的技术支撑。
剩下的版权空白只有文字了。
文字太容易COPY,简短的文字估值不高,追究的成本不低,太难以保护。
早期互联网的解决办法是把文字写多,把篇幅拉长,这就是网络文学拉长片苦衷。
网络文学一天5000字,一写就100天,一边写,一边与网友互动,积累粉丝,最后形成百万字、千万字的鸿篇巨制,看你如何COPY?你COPY了文字,COPY不了粉丝,你惹怒了粉丝,你就冒了天下之大不韪。
至于中短篇的版权呢,还是难以保护,直到微信出手。
微信技术平台支持申明原创,按照发表在先的原则,雷同内容不得COPY发表。
这是文字版权保护的一大革命性进步,其意义将 一步步显示出来。
一些自媒体以鞣制各种内容的办法 绕开微信平台的技术监管,已经引起自媒体同行的不齿。
有保险公司开始尝试推出版权险:著作人只要小额投保,一经遭遇侵权,即可先行获得赔付,余下版权官司有保险公司替你去打。
这更是一大革命性进步,希望这种保险早日成熟,一旦推广开来,文字侵权就再也难以逍遥法外了。
邻家文学社区结合国家文化云建设,正在为网络写手筹建文学作品数据库,对入库作者的自有版权作品进行入库登记,作为维权依据,一旦需要确权,可到数据库查证,从而将文字的网络版权保护的最后死角清扫干净,到那个时候,入库作者的每一段文字、每一个字,其版权都将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作者系深圳学者、邻家文学社区创办人) 从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做起 费新乾 中国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是一个山寨大国,那时很少企业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更别说个人了。
但随 着时代发展,从山寨到自主研发,到创新创客,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
知识产权保护要落到实处:首先需要从法律、法规上收紧口子,让侵权者得到应有的惩罚,付出极大的代价,起到一种震慑作用。
同时,简化程序和执行成本。
其次,要提高大众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就目前来说,这个意识还是比较薄弱,大家对盗版、抄袭等侵权行为见怪不怪,接受度很高,就像郭敬明《幻城》对日本动漫的抄袭、旭日阳刚对汪峰《春天里》的翻唱等,好多 人是站在侵权一方,还发出“抄袭是看得起你”、“汪峰应感激人家唱红你的歌”等怪论。
至于买卖盗版书、盗版碟,那更是普遍现象。
所以,提高保护产权保护意识,势在必行,任重而道远。
最重要的是,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如果标的物都很廉价,那保护的意义就随之贬值。
就拿我所在的纯文学杂志来说,稿费普遍在100元千字左右,超过800元就要交税,作家靠写作生活,早就饿死了。
所以要讲知识产权保护,追根溯源,还得从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做起。
(作者系《特区文学》编辑部主任) 链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强调: 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探索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建立收集假冒产品来源地信息工作机制,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进一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
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法院作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知识产权保护与钉子户 马虹玫 这个议题,让我回想起今年年中,本人一篇热门文章被“神奇”地移花接木,并在网上疯狂传播的往事。
从最初的愤怒到其后的无奈,再到之后的妥协,心理历程相当曲折。
侵权行为到底是怎样发生的?最初我尝试过追问,进而想追责,经过一番尝试,最终我放弃了。
一位律师朋友以身经百战的经验告诉我:“法律维权所需要投入的各项成本和最终的结果肯定不如我所愿”。
网上打着台湾知名学者龙应台女士大名的文章四处传播,常有吃瓜群众加入转发大军,乐此不彼地传播着伪龙应台们的观点。
龙女士也就是通过媒体发了一封公开信,表示网上那篇疯传的文章并非自己亲笔。
此事即告完结。
以龙女士的权威与声誉,去追究侵权行为的始作俑者,似乎比普通小作者的维权要容易得多。
然而事实却并没有导向此结果。
这就是当下涉及知识产权的现实画面———戏谑而充满反讽。
我“聪明地”采取了鸵鸟政策。
朋友给我支招,让我接着写,直到写出别人无法侵权的作品来。
这话听上去挺 励志的,充满了力量。
鞭策我在写作之路上抛开干扰勇往直前。
然而,细想一下,却发现这话似乎有某种语境上的不正确。
是的,侵权之人或者之行为,并不会因为我努力与否,或者我的作品强大与否,来决定要不要对我侵权。
侵权行为可以发生在任何人、任何组织和主体身上。
进入新世纪以来,企业界、学界、法律界等社会各界,从务实和务虚两个层面,对“知识产权保护”贡献了许多理念和做法。
这些探索,协助国人走入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语境。
但是,从我的个人经历来看,唤醒公民个体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觉醒和行动,尚需时日。
我们习惯了默默承受。
以文化斗士作为标签的龙应台女士在面对网上铺天盖地的侵权行为,不知道是有心无力还是无心无力,最后选择不予追究。
这倒与朋友们给我的规劝一致。
息事宁人吧,一个小作者,折腾啥呢?转你的文章是看得起你,这不间接地帮你扩大影响力了吗?是啊,我缺乏法律知识,我缺乏勇气,也缺乏耐心。
如果要动真格的,维权必然会挤占我的大部分时间,我还能优哉游哉地坐在书桌前写文章吗?我不甘心,又无可奈何。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庞大的命题,具体而微,它应该也属于社会公共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学习并参与社会公共生活,每个人都还在蹒跚起步。
面对被侵权,每个个体的态度和行为都决定着某种社会价值的取向。
如果,我们对待自己的知识产权也像对待物权一样,以钉子户的精神死磕到底,整个社会的产权保护的氛围和意识,会不会营造得更加紧密和重要呢? (作者系深圳自由撰稿人) 知识产权保护瓜熟蒂落 余胜良 痛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的人有很多,悄悄消费侵犯知识产权产品的更多,大多数人都知道侵犯知识产权有危害,可是只要一部分人能得利,就一定会继续侵权下去。
但现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得到全面保护的时代已来临,侵权怪圈即将终结。
笔者这样判断,乃是因为阅读中有一些小案例来佐证。
记得高中时读到一个台湾作家的作品,提到当年台湾盗版盛行,他也因为这些廉价盗版书得以了解很多知识。
这和笔者当年很相似,初中时主要买二手书,高中学校门口有很多卖盗版书的摊位。
印度电影的年产量上千部,是好莱坞的4倍,电影盗版每年都消耗了印度电影产业10亿美元的产值,并威胁到超过50万人的工作。
尼日利亚的瑙莱坞号称全世界电影产量第三高,盗版更加盛行,但因为制作成本低廉,倒也能生存下来。
贫穷国家,很难谈得上什么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要成本的,穷到一定程度,一定是买最便宜的,成本低的自然能将成本高的打趴在地。
中国刚好脱离贫穷,走在通向富裕的道路上,所以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复杂。
比如说,在专利方面,华为中兴为首的专利大户打了不少官司,基本上已占据产业链上游,有不少专利官司得到支持,但他们并不会随意发起 专利诉讼,害怕对专利使用者形成太大打击。
视频版权保护经过快播的祭旗,以及乐视网的推动,基本上格局已定,电视剧和电影版权价格一路飙升,其实这种保护相对比较容易。
而游戏版权经过诉讼,也正在得到保护,不过由于改编具有隐蔽性,和著作权一样,要考验法官的辨别能力,所以保护并不容易。
消费者正在习惯买正版的产品,比如通过大型网站购买正版书,通过视频网站看正版电影。
因为一部分消费者收入提高,已足以承受附加了知识产权的价格成本,而寻找盗版付出的时间成本更高,盗版平台越来越少,在遭受打击后还经常变换名头,正版平台因为持续经营宣传投入等会日趋稳定著名便于查找。
图书市场也是如此,消费得起几十元一本书的人日益增多,盗版书的纸张和质量反而不能接受了。
2014年中国成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过判案标的还是太低,太低的判决不是保护知识产权而是在纵容盗窃。
这和知识产权市场价格不高也是互为映衬,应该打破这个怪圈,首先从法院判决开始。
否则,维护成本高,收益低,知识产权保护就没多大价值。
在所有知识产权中,专栏作家、记者作品是比较容易被侵权的,因为单个产品标的太低,而产品种类过多,很难主张权益。
如有一个平台来做使用者和作者的连接器,并代作者维权,版权使用者给平台付费,平台再付费给作家,这样一笔笔下来,对有心写作的人来说,也是一项不小的收入。
有些图片社现在用的就是这个模式。
以前条件不成熟,人们收入过低,怎么打击侵权盗版也不会有什么成效,现在条件已成熟,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到了瓜熟蒂落之时。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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