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68公司简称,单位代码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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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668 公司简称:尖峰集团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董事 未出席董事姓名杜自弘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身体原因 蒋晓萌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8,502,101.59元;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433,675,496.73元。
按母公司的本期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法定公积金43,367,549.6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58,978,622.43元,减去2017年度现金分红34,408,382.80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014,878,186.69元。
公司2018年度拟进行现金分配,以2018年末股本344,083,82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103,225,148.40元(含税)。
2018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A股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简称 尖峰集团 股票代码600668 变更前股票简称-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姓名 办公地址 电话电子信箱 董事会秘书朱坚卫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 0579-82320582jf@ 证券事务代表周恒斌浙江省金华市婺江东路88号0579-82324699jf@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一)报告期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业务相对多元,仍以水泥和医药业务为主,以健康品、国际贸易、物流、电缆等业务为补充。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规定,公司归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公司主要产品为水泥、药品两大类,水泥产品主要用于建筑行业;药品已形成抗生素类、心脑血管类、抗抑郁类三大产品线,并逐步向抗肿瘤药物、婴幼儿用药方向发展,主要产品有注射用盐酸头孢甲肟、门冬氨酸氨氯地平片、盐酸帕罗西汀片、醋氯芬酸缓释片、玻璃酸钠滴眼液等。
(二)报告期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公司根据相对多元化的产业布局,以战略管控为主导,通过运营管控、战略管控、财务管控相结合的管控模式,确保下属子公司平稳、有序、安全地运行。
公司总部作为战略决策和投资决策中心,追求总体战略控制和协同效应的培育,通过科学有效的公司治理,实现战略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按照业务、区域的不同分别设立子公司,由子公司负责各业务板块的运营。
公司的水泥业务主要分布在湖北、云南、浙江、广西。
大冶尖峰、云南尖峰两家控股子公司各自拥有一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开展水泥、熟料、骨料的生产和销售;另外公司参股的企业还有南方尖峰、南方水泥、广西虎鹰等水泥企业。
报告期,公司积极拓展水泥板块新项目,收购贵州铭川100%股权,并将继续投资完成其日产4500吨水泥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异地技改项目(带余热发电)的建设。
公司水泥产品的销售采取直销和代理两种模式。
公司坚持“成本领先”战略,通过不断推进管理创新、工艺革新以提升劳动生产率,控制生产成本,同时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针对各自区域市场特点制订竞争策略,积极开拓水泥销售市场。
公司的医药业务包括医药工业和医药商业,主要由尖峰药业及其子公司来组织运营。
尖峰药业在浙江金华拥有金西、秋滨、临江三个医药制造基地,药品生产都严格按照GMP的要求进行,从原料采购、设备管理、生产过程控制、质量监督检验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在药品的整个制造过程中,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全程检测及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报告期,尖峰药业控股了上海北卡,并通过上海北卡收购了安徽众望,推动尖峰药业在安徽东至建立化学原料药基地的总体布局。
公司医药工业产品主要采取总经销、代理招商、终端直销、推广外包等销售模式,通过代理商、各级经销商等销售渠道和公司终端推广队伍实现对全国众多医院终端的覆盖。
公司医药商业包括医药批发业务和零售业务,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内,销售收入主要来自金华医药和尖峰大药房,区域内的各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广大患者是其主要客 户群。
上海北卡的医药中间体直接销售给国内外制药企业。
公司的健康品业务主要有天然植物提取物、中药饮片、膳食补充剂、保健食品等,由尖峰健康和天津尖峰两家子公司组织运营。
天津尖峰位于天津滨海新区,主要产品有葡萄籽提取物、人参提取物、苹果提取物、花青素类产品等;公司的质量体系完善,取得了食品生产许可证(SC证)、出口食品备案证明;通过了第三方机构的GMP、ISO9001、BRC(英国零售商协会)、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NOP(美国有机)、EC(欧盟有机)、HALAL(清真)、KOSHER(犹太洁食)等认证。
产品从原料的采购和检验、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到成品的检验都进行严格管控,确保产品质量。
天然植物提取物主要为国内外的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行业的广大用户提供原料产品。
中药饮片(中药材)除了尖峰药业的商业销售渠道外也积极寻求更多的对外合作机会,保健食品采用门店终端、招商代理和电商销售等模式。
(三)报告期公司业绩驱动因素报告期,我国水泥行业整体向好,利润创历史新高,主要受益于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环保整治、错峰生产等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果,水泥行业市场供需矛盾得到了改善,公司水泥、熟料等产品价格同比涨幅较大。
同时,公司继续坚持“成本领先”战略,不断推进管理创新和工艺革新,以加强管理、技术改造为抓手来控制成本,针对各自区域市场的特点及时调整营销机制,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巩固和提高核心市场份额,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公司业绩大幅提升。
在医药业务方面,公司积极应对医药行业的政策与市场变化,进一步完善医药工业、商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
报告期,子公司尖峰药业通过收购,推进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生产基地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此外,公司坚持合作创新的战略方针,准确把握医药行业的市场竞争变化,不断进行营销模式变革和管理创新,积极调整产品策略和结构布局,提高营销能力,努力拓展市场份额。
(四)报告期主要业务的行业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全国规模以上水泥企业实现水泥总产量22.1亿吨,同比下降5.3%;国家工信部统计,2018年全国水泥主营业务收入8823亿元,同比增长25%;利润1546亿元,同比增长114%。
2018年国家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全国范围内不断发力,在节能减排、错峰生产、矿山综合整治等环保政策的实施与推动下,水泥行业去产能、错峰生产效果显著。
在水泥需求方面,2018年房地产新开工迅猛和扶贫攻坚的农村需求对冲了基建投资下滑的影响,水泥需求总量仍保持“平台期”的稳定状态。
受益于水泥市场供求关系改善,2018年多数地区水泥库存水平整体处于低位,行业总体效益得到大幅增长,但产能过剩的总体局面仍未得到根本性改变,区域间的不平衡依然存在,行业复苏的持续性存疑。
2018年,我国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24264.7亿元,同比增长12.4%;利润总额3094.2亿元, 同比增长9.5%(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医药制造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 同时也是国家重点监管的行业之
一,政策驱动特征明显。
未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 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医疗保健意识逐渐加强,对医药的需求将持续增长。
近年来,国家不断 深化医药产业改革,相关产业政策加速落地执行,未来医药市场将逐渐向创新药、高质量仿制药 领域集中。
另一方面,一致性评价、两票制、4+7
城市带量采购等政策的相继出台,环保、安全 等监管持续倒逼,医药行业进入到优胜劣汰的关键时期,医药企业的分化将进一步加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总资产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18年490,138.84336,221.5358,850.2154,918.38 316,270.6765,254.42 1.71031.710320.34 2017年417,573.08282,656.72 34,849.43 33,411.21 单位:万元本年比上年 增减(%)17.3818.9568.87 币种:人民币 2016年 399,479.11237,912.59 28,522.95 64.37 26,530.42 262,731.89 20.38 43,753.78 49.14 1.0128 68.87 1.0128 68.87 13.94
增加6.40个百分点 238,567.6939,848.270.82900.829012.56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第一季度(1-3月份) 66,952.2010,434.46 第二季度(4-6月份) 83,351.1519,760.17 9,893.25 19,415.39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7-9月份)(10-12月份) 80,533.18 105,385.01 18,623.69 10,031.88 18,057.69 7,552.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96.72 20,908.12 15,229.5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27,720.03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8,46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8,790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持有有质押或冻结情况 报告期内增期末持股数比例限售条 股东 减 量 (%)件的股股份数量性质 份数量状态 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
0 55,564,10316.15
0 无 0国有法 投资有限公司 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9,436,44113,096,9793.81
0 无 0未知 司 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9,234,9009,234,9002.68
0 无 0未知 司-国通信托·惠钰
1 号单一资金信托 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7,298,6007,298,6002.12
0 无 0未知 司-华信信托·工信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易方达基金-工商银4,507,3734,507,3731.31
0 无 0未知 行-易方达基金臻选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2,963,1922,963,1920.86
0 无 0境内非 有限公司 国有法 人 钟以隆 -1,044,0002,540,0000.74
0 无 0境内自 然人 徐新华 1,201,8002,369,6000.69
0 无 0境内自 然人 王晓红 -775,7742,346,1690.68
0 无 0境内自 然人 吴建新
0 2,200,5010.64
0 无 0境内自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通济国投与其他上述第2名至第10名无 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未知其他9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适用√不适用5公司债券情况√适用□不适用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浙江尖 简称13尖峰 代码122227 发行日2013年
6 到期日2018年
6 债券余额
0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 交易场所 4.90 单利按上海证 峰集团01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月5日月5日 浙江尖13尖峰1223442014年2019年25,3705.09 峰集团02 11月2011月20 股份有 日 日 限公司 2013年 公司债 券(第
期) 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018年6月5日,公司支付了2013年公司第一期债券(简称“13尖峰01”,代码:122227) 自2017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4日期间的利息1355.63万元,同时偿还了债券本金27666万 元。
2、2018年11月20日,公司支付了2013年公司第二期债券(简称“13尖峰02”,代码:122344) 自2017年11月20日至2018年11月19日期间的利息1291.333万元。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适用□不适用 2018年6月20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维持本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公司发行的“13尖峰02”信用等级为AA+,与前次评级结果相比没有变化。
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
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主要指标 资产负债率(%)EBITDA全部债务比利息保障倍数 2018年29.611.8828.90 2017年32.361.0513.44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8.5079.05 115.03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62亿元,同比增长18.9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8850.21万元,同比增长68.87%,取得了尖峰60年发展历程中的最好经营业绩;截止2018年末公司总资产为49.01亿元,同比增长17.38%,净资产为31.63亿元,同比增长20.38%。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适用√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8〕15号文—《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该通知及其解读和企 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7年度财务 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109,640,958.98应收票据及应收账251,416,389.85款 361,057,348.83 应付账款 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 管理费用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注]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注] 257,808,817.499,341,748.80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201,574.82其他应付款 163,785,323.11 163,230,550.4459,108,831.85 5,550,900.00 管理费用 研发费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7,808,817.49 174,328,646.73 127,476,428.7135,754,121.7364,659,731.85 [注]:将实际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550,900.00元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报由“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
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浙江尖峰水泥有限公司和云南尖峰水泥有限公司等21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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