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JSY,粉碎文件和删除文件有什么区别

文件 10
Q/AJSY 安徽济生元药业有限公司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Q/AJSY0067S-2021 真善道牌蜂胶苦瓜软胶囊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03-29发布 2021-04-05实施 安徽济生元药业有限公司发布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Q/AJSY0067S-2021 前言 真善道牌蜂胶苦瓜软胶囊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注G20110688,注册人是北京蜂道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注册人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综合科研楼4层北-1A。
安徽济生元药业有限公司受委托生产真善道牌蜂胶苦瓜软胶囊,受托方生产地址为阜阳市颍东区经济开发区新华路21号。
本标准所有内容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若与其相抵触时,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准。
本企业对本标准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技术合理性和实施后果负责。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参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国食健注G20110688)、《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进行编写。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安徽济生元药业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济生元药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罗京。
本标准于2021年03月29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有效期为3年。

I Q/AJSY0067S-2021 真善道牌蜂胶苦瓜软胶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真善道牌蜂胶苦瓜软胶囊的术语、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识标签、包装、贮存、运输、保质期、召回。
本标准适用于3.1定义产品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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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GB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5009.19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 GB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13206 甘油 GB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167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 GB17405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T19111 玉米油 GB/T24283 蜂胶 GB316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酒精 SB/T10190 蜂蜡 YBB00152002 药用铝箔
1 Q/AJSY0067S-2021 YBB00212005 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 JJF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原卫生部《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12号《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国食健注G20110688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真善道牌蜂胶苦瓜软胶囊 以苦瓜提取物、蜂胶、银杏叶提取物、吡啶甲酸铬为主要原料,以玉米油、明胶、纯化水、甘油、蜂蜡、氧化铁黑为主要辅料,经辐照灭菌(苦瓜提取物、银杏叶提取物,60Co,6kGy)、粉碎、过筛、混合、均质、压丸、干燥、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的保健食品真善道牌蜂胶苦瓜软胶囊。
3.2少年儿童 系指从出生到18岁之间的人群。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4技术要求 4.1原辅料要求4.1.1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4.1.2苦瓜提取物、银杏叶提取物、吡啶甲酸铬: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4.1.3蜂胶:应符合GB/T24283的规定。
4.1.4玉米油:应符合GB/T19111的规定。
4.1.5明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
4.1.6纯化水: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
4.1.7甘油:应符合GB/T13206的规定。
4.1.8蜂蜡:应符合SB/T10190的规定。
4.1.9氧化铁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
4.1.10酒精:应符合GB31640的规定。
4.1.11所用原辅料均应符合GB2761、GB2762、GB2763、GB29921及其他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
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色泽滋味、气味性状杂质 指标囊皮透明,呈浅褐色;内容物呈棕色具本品特有的滋味、气味软胶囊,完整,无粘连;内容物为油状物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检测方法取适量试样置于50ml烧杯或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和状态。
嗅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4.3标志性成分指标 标志性成分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2 表2标志性成分指标 Q/AJSY0067S-2021 项目总黄酮(以芦丁计),g/100g吡啶甲酸铬,mg/100g 指标≥3.329.0-47.0 检测方法国产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国食健注G20110688)产品技术要求中“1总黄 酮的测定” GB/T5009.195 4.4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理化指标 项目 指标 检测方法 灰分,% ≤5.0 GB5009.4 崩解时限,min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酸价,mgKOH/g ≤9.0 GB5009.229 过氧化值,% ≤0.25 GB5009.227 铅(以Pb计),mg/kg ≤1.9 GB5009.12 总砷(以As计),mg/kg ≤1.0 GB5009.11 总汞(以Hg计),mg/kg ≤0.3 GB5009.17 六六六,mg/kg ≤0.1 GB/T5009.19 滴滴涕,mg/kg ≤0.1 GB/T5009.19 其他真菌毒素限量、其他污染物限量应分别符合GB2761、GB2762的规定。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4.5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微生物指标 项目菌落总数,CFU/g大肠菌群,MPN/g霉菌和酵母,CFU/g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
指标≤30000≤0.92 ≤50≤0/25g≤0/25g 检测方法GB4789.2GB4789.3MPN计数法GB4789.15GB4789.10GB4789.4 4.6装量差异/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4.6.1装量差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制剂通则”项下“0103胶囊剂”中“装量差异”的规定。
4.6.2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 要求,检验方法按JJF1070规定的方法测定。
5食品添加剂 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5.2食品添加剂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和有关规定。

3 6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应符合GB14881、GB17405的规定。
7检验规则 Q/AJSY0067S-2021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7.1组批 产品按照相同工艺组织生产,在压丸前经同一设备一次混合所产生的均质产品,应当编制唯一生产批号。
在同一生产周期内连续生产,能够确保产品均质的保健食品,可以编制同一生产批号。
产品生产日期不得迟于完成产品内包装的日期,同一批次产品应当标注相同生产日期。
批生产记录应当按批号归档,保存至产品保质期后一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7.2抽样 7.2.1在成品库以随机抽样法抽取样品,每检验批抽样件数不少于5件,从所抽样品件数中均匀抽取1kg(不少于30盒)产品,分成三份,一份做微生物检验,一份做其他项目检验,一份备查。
7.2.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抽样方法按国家质检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要求执行。
7.3出厂检验 7.3.1产品出厂前,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规定逐批进行检验。
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书,并在包装箱内(外)附有签署质量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
7.3.2出厂检验项目 感官要求、标志性成分(总黄酮、吡啶甲酸铬)、灰分、酸价、过氧化值、崩解时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装量差异/净含量及允许负偏差。
7.4型式检验 7.4.1型式检验每年一次,或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检验:a.原料、工艺、设备发生较大变化时;b.停产六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c.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4.2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4.2、4.4、4.5、4.6、4.7的全部项目。
7.5判定规则7.5.1产品按本标准检验后,若检测项目全部合格,则判定为合格品。
若有感官要求、标志性成分指标、理化指标、装量差异/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指标不符合本标准时,应在同批中加倍复验不合格项目,以复验结果为准;微生物限量指标不得复验,若有微生物限量指标不合格,则判定整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7.5.2装量差异指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制剂通则”项下“0103胶囊剂”中“装量差异”进行判定。
7.5.3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指标按照JJF1070进行判定。
8标识、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召回 8.1标识
4 Q/AJSY0067S-20218.1.1标志、标签和说明书按GB7718、GB16740、《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国产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国食健注G20110688)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标签和说明书应标明:【原料】苦瓜提取物、蜂胶、银杏叶提取物、吡啶甲酸铬【辅料】玉米油、明胶、纯化水、甘油、蜂蜡、氧化铁黑【标志性成分及含量】每100g含:总黄酮3.3g、吡啶甲酸铬29.0mg【适宜人群】血糖偏高者【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孕妇、乳母、蜂产品过敏者【保健功能】辅助降血糖【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2次,每次3粒,口服【规格】0.5g/粒【贮藏方法】避光、阴凉干燥处保存【保质期】24个月【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适宜人群外的人群不推荐食用本产品;本品添加了营养素,与同类营养素同时食用不宜超过推荐量【委托方】北京蜂道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委托方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综合科研楼4层北-1A【受托方】安徽济生元药业有限公司【受托方地址】阜阳市颍东区经济开发区新华路21号8.1.2产品名称与净含量须排列在同一视野。
8.1.3包装箱上除标明产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外,还须标出单件包装的净含量和总数量。
8.1.4储运图示的标识应符合GB/T191的有关规定。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8.2包装 8.2.1本品内包装应严密,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聚氯乙烯固体药用硬片应符合YBB00212005的规定,包装用铝箔应符合YBB00152002的规定。
8.2.2本品外包装采用符合相关标准或规定的材料。
8.3运输 8.3.18.3.28.3.3 运输工具清洁、卫生。
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运输过程中不得曝晒、雨淋、受潮。
8.4贮存 8.4.1产品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同库贮存。
8.4.2产品应密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严禁露天堆放、日晒、雨淋或靠近热源;包装箱底部必须有10cm以上的垫板。
8.5保质期 在本标准储存、运输、保存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24个月。
8.6召回 不安全食品召回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5]第12号《食品召回管理办法》执行。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原料质量标准 Q/AJSY0067S-2021 A.1苦瓜提取物质量标准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苦瓜提取物质量标准应符合附表1的规定。
附表1苦瓜提取物质量标准 来源制法 项目 感官要求提取率,%粒度,目总皂苷,g/100g水分,%灰分,%重金属(以Pb计),ppm菌落总数,CFU/g大肠菌群,MPN/g霉菌和酵母,CFU/g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指标苦瓜干燥果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经粉碎、过筛、提取(14倍量70%乙醇60℃回流提取2次,每次3h)、过滤、浓缩、喷雾干燥(进风温度160~180℃,出风温度70~80℃)、过筛、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棕色粉末8-15 80≥5.0≤5.0≤5.0 ≤2≤30000≤0.92 ≤50不得检出不得检出 A.2银杏叶提取物质量标准 银杏叶提取物质量标准应符合附表2的规定。
附表2银杏叶提取物质量标准 来源制法 项目 感官要求提取率,%粒度,目水分,% 指标银杏的干燥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经粉碎、提取(5倍量70%乙醇70℃提取3次,每次1h)、过滤、浓缩、精制(浸膏水沉,过滤液上大孔树脂床,3倍量25%乙醇洗涤后用5倍量70%乙醇洗脱)、喷雾干燥(进风温度160~180℃,出风温度80~85℃)、过筛、包装等主要工艺制成。
棕色粉末 7-1380≤5.0
6 灰分,%总银杏酸,ppm总黄酮醇苷,%萜类内酯,%槲皮素,mg/g山奈素,mg/g异鼠李素,mg/g二乙烯苯,μg/kg灰分,%铅(以Pb计),mg/kg总砷(以As计),mg/kg总汞(以Hg计),mg/kg六六六滴滴涕菌落总数,CFU/g大肠菌群,MPN/g霉菌和酵母,CFU/g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5.0≤1024-326.0-12≤10≤10≤4≤50≤5.0≤2.0≤1.0≤0.3无无≤30000≤0.92≤50不得检出不得检出 Q/AJSY0067S-2021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A.3吡啶甲酸铬质量标准 吡啶甲酸铬质量标准应符合附表2的规定。
附表2吡啶甲酸铬质量标准 来源制法 项目 感官要求鉴别 吡啶甲酸铬(以(C6H4NO2)3Cr的干基计),%氯化物(C1),%硫酸盐(SO4),%干燥失重(105℃),%含水量,%六价铬 指标有机铬源三价铬采用2-甲基吡啶为原料,以铬酐为氧化剂合成2-吡啶甲酸后连续发生络合反应,生成吡啶甲酸铬,产率为61%;产物经高效液相色谱分析,纯度为99%以上。
红色粉末取(1→250)试样液5mL,放入试管中,加1mol氢氧化钠液1m1和30%过氧化氢10滴,小心加热约2min,应 有黄色出现。
98.0-102.0 ≤0.06≤0.2≤4.0≤4.0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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