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之余莫忘安全隐患,苹果手机下载的视频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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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烨校对张雪刚美编张军 形象逼真玩具鸟亮相街头 新鲜之余莫忘安全隐患 □记者陈栋梁实习生景钰凯/文记者霍同辉/图 近日,安阳市街头出现一种会飞的玩具鸟,这种新鲜玩具深受孩子们的喜爱,不少市民前来购买。
但殊不知如果使用不当,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希望家长谨慎购买。
新鲜玩具现街头 6月30日下午,记者在安阳市文昌大道与彰德路交叉口发现,街头道路两侧近百米长的人行道上有近10个摊位在售鸟,这些五颜六色的漂亮小鸟被商贩控制在了一根长杆上,小鸟正挥着翅膀。
记者走近后,才发现此类鸟竟是玩具鸟,鸟身上系着一根细小透明的鱼线,悬挂在杆子上,从远处看,活像一只只小鸟在空中扇动翅膀飞翔,吸引众多路人驻足观赏。
经记者了解,此玩具鸟为市面上普通的塑料鸟玩具,鸟背上装有一对布料的彩色翅膀,把两节五号电池装在鸟尾巴处,打开开关就可以让其扇动翅膀。
售价分别从10元至15元不等。
记者以想做此生意为由向商贩询问玩具鸟情况,据商贩介绍,此玩具在安阳批发不到,都是从南方进货。
因为此类玩具新鲜少见,比较容易吸引人们的眼球,深受孩子们喜欢。
家长购买须谨慎 在出售玩具鸟的摊前,过往的路人多数会被玩具鸟所吸引“。
孩子喜欢就好,以前没见过,看起来挺新鲜的。
”刚给孩子买完玩具的曹先生说,这鸟从远处看就跟真的一样,在空中扇着翅膀,不仅孩子见了满心喜欢,就连大人也都好奇。
除了喜欢好奇外,细心的刘女士却道出了自己的担忧,虽然这小鸟看起来挺稀奇的,但看到鸟身上系着一根细小的鱼线,害怕孩子玩不好会被伤到,所以没有购买。
记者通过查看玩具鸟构造发现,其身上系着一根细小的鱼线,拿在手中很容易划破皮肤。
而玩具鸟翅膀的颜色为涂料染上去的,并不适合年龄较小的儿童玩耍。
记者发现该玩具上没有生产厂家等任何信息,对此,记者咨询了安阳市龙安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李嵘飞,他说,该玩具属于“三无”产品,此外,该玩具上没有“CCC”标志也属于国家禁止销售的玩具。
店员粗心狡猾窃贼顺走万元金项链 本报讯(记者陈栋梁实习 生景钰凯)男子进入黄金珠宝店佯装购买首饰,让店员从柜台里掏出两条金项链进行挑选,男子趁店员不注意将其中一条项链攥在手里,交订金预定另一条项链并称去取钱,之后离开。
店员下班时才发现第一条价值15000余元的金项链被该男子带走。
“首饰店内一条金项链被盗了。
”6月28日13时52分许,安阳市公安局文峰分局民警张恸接到指挥中心指令,之后迅速赶到位于文峰北街的这家黄金珠 宝店。
经民警了解,当日大约10 时35分,一名年轻男子进入该首饰店内,当时店员小王接待了这位男子。
该男子在柜台前转了一圈后,让小王从柜台里先后拿出两条金项链。
男子称想试戴一下第二条项链,试戴的同时把第一条项链抓在手中没有交还于小王,小王也没有向其要回。
男子称要购买第二条项链,便把脖子上金项链摘下来交还于小王,掏出100元表示预定下这条项链“。
我身上钱不够,去取 个钱,一会回来再买。
”该男子刚说完就匆忙离开。
小王给其开具的预收100元的票据对方也没要,匆忙离开。
小王没有意识到第一条项链仍在男子手里,直到下午交班查货时,才发现少了一条金项链,仔细回想后发现是该男子拿走的,于是便报警求助。
据了解,被男子拿走的金项链重47.68克,价值15000余元。
经民警查看店内监控录像显示,金项链确实为该男子攥在手中带走的。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追查当中。
05NEWS社会·现场2014年7月2日 提高警惕 网上换手机换来一模型 本报讯(记者陈栋梁)市民小张在赶集网上发帖用HTC手机置换别人的苹果手机,有人立刻回应愿意交换,可见面交换时却被对方调包,结果换来个手机模型。
去年12月,23岁的小张花1300元买了一部HTC手机,半年过去了,他想把换一部苹果手机。
于是,小张在赶集网上发帖称,希望用自己的手机跟别人闲置的苹果手机进行交换,可以另加费用。
发帖后,一男子与小张联系称有个闲置的苹果5手机,愿意跟他的手机进行交换。
双方见面后,对方先将一部苹果5手机拿出让小张看,小张看后挺满意。
之后,对方查看了小张的HTC手机。
“你手机有毛病,至少给我加600 元才能交换。
”对方说道。
“这么新的苹果5手机至少也得卖两三千元以上,加点钱也划算。
”小张答应愿意加钱交换。
小张将自己的手机和600元交给对方,拿着对方的苹果5手机准备离开。
此时,对方喊着他,称自己手机里的卡还没有取出来,于是重新要回手机转身取卡,随即对方又将手机交给小张后离开。
小张拿着手机准备玩,可手机怎么也开不了机,后来才发现是一个手机模型。
小张回头寻找对方,却早已不见对方踪影。
无耐,只好报警求助。
“以前骗子都是拿着手机在街头叫卖,掉包骗钱。
现在又转移到网上发信息行骗。
市民在网上交换物品时要提高警惕。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
做贼心虚 捡钱不承认监控显实情 本报讯(记者陈栋梁实 习生景钰凯)女子商场内捡到100元钱,失主讨要时她拒不承认。
失主报警,在公安局内该女子仍然称捡的是自己的,在僵持两个小时后,眼看商场内的监控视频就要显示真相时,女子只好服软。
“我不小心丢了100元钱被别人捡到了,跟她要,她不承认。
”6月26日15时23分许,安阳市公安局文峰分局接到大院街某商场服务员冯女士的报警电话。
之后,民警张恸迅速赶到现场。
冯女士是某商场的员工,事发时和自己的同事小贾登上商场的电梯上楼,突然小贾看到冯女士身上的一张100元钞票丢到电梯台阶上,于是急忙提醒冯女士。
冯女士当即停下来向后转身,看见后面有3名女子,大约二十七八岁,其中一名女子这时正弯腰起身。
此时,冯女士数一下身上的钱确实是少了100元。
于是,就向3名女子询问是否捡起了钱并要求归还。
但她们都不承认捡到钱,紧接着就掉头开始下楼,冯女士连忙追下去阻拦,并和她们理论,但不管怎样3名女子都不承认捡到钱。
无奈,冯女士只好报警求助。
民警赶到现场后,其中一名女子谎称当时是自己掉的钱,试图以急着买火车票去郑州为借口来脱身。
民警要求当事人双方到商场内的监控室查看监控视频来调查真相,可这3名女子坚决不去。
民警只好将双方带到治安队作进一步调查。
询问期间,一名女子拒不透露自己的姓名,且一口咬定捡的是自己丢掉的。
无奈,民警只好让冯女士去商场将监控录像拷贝下来送往治安队。
18时许,就在冯女士将录像快送到治安队时,这位拒不透露姓名的女子掏出100元交于民警,称不要了,随后快速离开。
民警查看监控录像发现,100元确实是冯女士上楼时不慎丢后被该女子捡到。
随后,民警将100元钱交还给冯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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