薇娅偷逃税被罚款等共13薇娅偷逃税被罚款等共13.,从哪里可以下载搞笑短视频

可以下载 3
国内 责任校年对瑞月珊日 星期二技责术任编编辑辑远刘艾容洋 12 13930758496 20211221 报 眉线上办理线上支付线上查询送报到家 广告 报眉中缝声明通知寻人公告 刊登热线:3061515微信号:czwbgg微信:地址:沧州市新华路报业大厦家属院内一楼 薇娅偷逃税被罚款等共13.41亿元 税务部门解答案件查处情况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查明,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依法对黄薇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网络主播黄薇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了查处。
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为什么杭州市税务部门要对黄薇进行检查? 答:近年来,税务部门一直重视并持续规范网络直播行业税收秩序。
我们分析发现部分 网络主播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及时开展了风险核查,提示辅导相关网络主播依法纳税。
经税收大数据分析评估发现,黄薇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多次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黄薇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收入,未依 法申报纳税。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确认其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请问本案中的不同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黄薇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
黄薇对其隐匿个人收入偷税行为进行自查并到税务机关提交补税申请,能够配合调查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占查实偷逃税款的78%,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给予从轻处罚,对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和报告的少缴税款处0.6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视危害程度依法严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黄薇隐匿收入偷税且未主动补缴部分,性质恶劣,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安全,扰乱税收征 管秩序,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黄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部分,较隐匿收入不申报行为,违法情节和危害程度相对较轻,处1倍罚款。
是否会对黄薇追究刑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到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本案中,黄薇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若其能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则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若其在规定期限内未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加强网络主播税收监管将对平台经济发展产生什么影响? 答:平台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新业态,在更好满足消费者需求、促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平台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网络主播的税收违法行为,扰乱了税收征管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税务部门依法依规对有关网络主播税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有利于平台经济长期规范健康发展。
同时,税务部门将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为平台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据新华社 在一些直播短视频平台上,有许多“网红儿童”账号,稚嫩的孩童做着与年龄不符的动作…… “晒娃”日趋畸形化,家长“啃小”危害大 近期,一些短视频、直播平台上出现了越来越多以展示“萌娃”为主要内容的账号,不少家长将孩子打造成“网红”,并通过商务合作实现流量变现。
近日,文旅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部分“晒娃”畸形化 某短视频平台上,有个主打“戏精萌娃”的账号,视频内容是 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和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孩的对话,在平台上拥有200多万粉丝。
在该账号的视频缩略图中,诸如“像极了和女朋友吵架”“霸道小总裁”“女生的心思你别猜”“有钱人的痛苦”等词并不少见。
而在另一个短视频平台中,一名4岁和2岁的女宝宝,吸引了3700多万网友的关注。
该视频账号以两姐妹为主要出镜者,展现“萌娃坑爹”及母女斗智斗 勇的搞笑日常。
在留言区,不少网友表示“宝贝太可爱了”“小表情到位,太喜欢这孩子了”。
在一些直播、短视频平台上,类似这样的“网红儿童”账号不少,粉丝从几万到上千万不等。
其中,大多以记录孩子的日常生活为主。
但随着同质内容的增多,不少账号开始“另辟蹊径”,出现了吃播、美妆穿搭、演绎剧情段子等模式:吃播博主“佩琪”,年仅3岁就被父母喂到了70斤;刚过完5岁生日的小女孩,熟练地拿起粉底和眼影,对着镜头向大家介绍如何化妆;一些家长故意给宝宝喂有刺激性味道的食物,拍摄宝宝表情取悦观众……稚嫩的孩童做着与年龄不符的动作,部分“晒娃”逐渐畸形化。
“啃小”危害大 孩子在家里捣乱,母亲无奈地表示:“这一个假期可咋整?”父亲随后念出了某品牌电视的广告词,回应道:“有了这个,她 就消停了。
”类似广告大量存在于“网红 儿童”账号中,成为这类账号实现流量变现的主要方式。
翻开这些账号主页,大多可以看到“好物推荐”“直播动态”“找我官方合作”的标识。
有运营儿童短视频账号的家长表示,靠娃就能月入15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网红儿童”爆火的背后,可能存在一条“利益链”。
一部分亲子账号前期确实是单纯分享日常生活,在突然爆火获得流量后,便会有机构主动与其签约,而签约之后又能获得更多的商务机会,这也导致一些父母利用孩子打造账号,当作生意经营。
记者也在某短视频数据分析平台上看到,不少爆火的账号都已签约MCN(网红孵化机构)。
专家表示,为了牟利“啃小”,实则是“坑娃”。
一方面,把孩子推到镜头前,按照脚本“卖萌”,过度透支他们的体力精力,过度暴露隐私,极易造成心理焦虑。
另一方面,孩子过早借直播 短视频等参与商业活动也会造成价值观扭曲,形成功利思维和浮躁心态。
有专家指出,炒作“网红儿童”,存在诸多法律风险。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明确规定,网络直播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直播发布者账号注册服务。
防止过度消费 针对部分网络文化平台出现的利用“网红儿童”牟利等不良现象和问题,《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对出现未成年人单独出镜或者由成年人携带出镜超过一定时长且经核定为借助未成年人积累人气、谋取利益的直播间或者短视频账号,或者利用儿童模特摆出不雅姿势、做 性暗示动作等吸引流量、带货牟利的账号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对平台来说,也要自觉履行好主体责任。
专家指出,网络平台要从严把关,一方面严格落实主播准入条件和年龄限制,另一方面严格审核涉及未成年人的直播信息和视频内容,对过度消费“网红儿童”的账号采取封禁等措施。
某短视频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通过机器算法和人工标注的方法甄别出以儿童为主角的视频账号,并对此类账号加强管理。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孙云晓认为,家长要目光长远,为孩子营造安全、清净的环境,不能为一己私利让孩子过早进入成人世界。
专家表示,学校、社会要加强对家长的引导教育,监督其履行好监护责任,对于那些完全把孩子当做摇钱树的家长,相关部门要发挥作用,切实保护未成人的合法权益。
据《人民日报》

标签: #网站建设 #微信群发在哪里发 #群发在哪里微信 #网络营销 #机顶盒 #苹果 #女排 #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