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任何有关本案当事人资格和管辖权等程序问题的争议均不...,微博登录名在哪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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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0日) ~·~·~·~·~·~·~·~·~·~·~·~·~·~·~·~·~说明:
1、本案所有事实情节均为虚拟,与现实中的任何个人、组织和机构毫无关系;
2、任何有关本案当事人资格和管辖权等程序问题的争议均不影响模拟审判 庭对本案的继续审理;
3、双方需要就合理的损害赔偿计算思路展开讨论,但无需涉及损害赔偿计算 的量化细节;
4、各个参赛队应根据下列案件材料和相关法律规定,分别从原告和被告的角 度准备本案开庭审理的书面意见,并准备参加本模拟案件的审理;
5、根据比赛规则和现场抽签结果,分别代表原告和被告出庭发表意见,并参 加法庭辩论;
6、本赛题中所述事实均已为双方所认可,并无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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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方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四方公司”)成立于1998年,是知名的网络科技公司和电商。
2009年1月1日,该公司开通四方微博网站。
用户可以在微博中发表文字内容,并附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
经过数年运营,四方微博成为主流中文博客平台,占据了中国大陆微博用户总量的57%,微博活动总量的87%,是中国大陆访问量最大的网站之
一。
其他微博网站的用户总量和活动总量均不超过10%,且缺乏电商等商业公司的支持。

2、四方微博的用户可以将自己发布的信息设置为“仅自己可见”、“相互关注可见”、“回答问题可见”和“所有人可见”。
当用户将自己发布的信息设置为“所有人可见”时,该信息可被任何网络用户获取,无论获取者是否为四方微博用户。

3、四方微博对每条信息的文字字数上限为200字。

1 4、四方微博的用户账号设置中有“图片水印设置”一栏,该栏设有引导问题“设置是否在微博图片上显示水印”,默认勾选的是“显示”,但用户可以点击勾选“不显示”项,从而改变默认设置。

5、四方微博提供身份认证服务,用户可以通过提交身份验证资料进行实名认证。
明星、知名企业家、著名学者以及其他各领域的公众人物在通过身份验证并满足很高的粉丝和流量要求的情况下会在用户名后获得“VIP”标注。
VIP用户的微博账户功能与普通用户的账户功能相同,但更容易被搜索到。

6、VIP认证功能对四方微博有重要意义。
四方微博通过将大量知名人士吸引为用户,提升了四方微博对普通公众的吸引力,确保了四方微博的用户活跃度与持久性。
一些VIP账户拥有数千万粉丝,这些粉丝的关注与互动是四方微博的重要流量来源,也是四方微博品牌价值的重要构成部分。

7、VIP认证功能对用户而言也有重要意义。
VIP认证能确保公众人物的网络身份与现实身份统
一,避免现实身份在网络空间被盗用。
在此基础上,认证账户成为公众人物与公众互动的重要渠道。
四方微博成为许多公众人物展示自己、表达观点、吸引关注最重要的手段之
一,同时也是文化娱乐等行业最重要的宣发平台之
一。
四方微博上的关注度还可以为VIP用户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
一些VIP用户会在微博账号上发布广告,用户收取的广告价格取决于VIP用户知名度、粉丝数量、粉丝构成、粉丝活跃度等因素。
四方公司不会直接从广告费中获得收入,但会从流量增加带来的品牌增值中获益。

8、四方微博的成功极大地提升了四方公司的整体吸引力。
四方微博用户无需另行注册便可直接从微博页面快速进入一系列四方公司的其他网页,包括四方商城、四方新闻、四方理财、四方游戏、四方外卖、四方共享单车等,给四方公司带来了大量的直接和间接收益。
例如四方商城在被接入四方微博之后,销量和利润均大幅增加,一跃成为中国大陆最大的网络零售平台网页之
一。

9、四方微博为用户提供的《四方微博服务使用协议》包含如下条款: 1.1四方微博运营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向用户提供微博服务。
为获得四方微博服务,微博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需在认真阅读及独立思考的基础上认可、同意本协议的全
2 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用户在进行注册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或实际使用微博服务)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
如用户对本协议或协议的任何部分存有任何异议,应终止注册程序(或停止使用四方微博服务)。
…… 1.3微博内容,是指用户在四方微博上发布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
不论微博内容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可保护客体,用户同意不可撤销地授权四方微博平台作为微博内容的独家发布平台,用户发表的微博内容仅在四方微博平台上予以独家展示。
未经四方微博平台事先书面许可,用户不得自行、帮助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微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行、帮助或授权任何第三方发表、复制、转发、更改、引用、链接、下载、同步或以其他方式使用部分或全部微博内容等。
1.4用户在使用四方微博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四方微博运营方所发布的Robots协议。
未经四方微博运营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自行、帮助或委托任何第三方以违反上述规定的方式访问四方微博平台或收集任何微博内容。
1.5用户同意并无偿授权四方微博平台以四方微博平台名义就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使用、编辑、抄袭、在第三方平台上再次发布微博内容的行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诉、诉讼等必要的维权措施,由此获取的全部赔偿款项归微博平台独立所有,同时,用户承诺积极配合微博平台行使上述权利,并按照微博平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和相关协助。
10、Robots协议(也称为“爬虫协议”、“机器人协议”)的全称是“网络爬虫排除标准”(RobotsExclusionProtocol),它既不是防火墙,也不是命令。
根据协议,robots.txt是一种存放于网站根目录下的文本文件,是搜索引擎访问网站时需要查看的文件,它通常告诉网络搜索引擎的漫游器(又称“网络蜘蛛”)此网站中的哪些内容是不应被搜索引擎的漫游器获取的,哪些是可以
3 被漫游器获取的。
该协议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被多次探讨过。
11、北京博闻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博闻公司”)为2012年成立的新型媒体资讯公司,其经营的博闻新闻通过订制化新闻推荐迅速成长为中国大陆用户数量最多的新闻网站之
一。
12、2018年1月1日,博闻公司推出社交媒体产品“博闻微博”。
博闻微博与博闻新闻可以互相导流。
用户发布微博时可以添加博闻新闻链接,而博闻微博也会被推送给博闻新闻用户。
13、2018年1月2日起,四方微博在robots文件中宣布禁止博闻微博抓取四方微博网页上的信息。
2018年1月3日,博闻微博正式以书面形式与四方微博沟通,明确表达了获得抓取四方微博网页许可的愿望。
对此,四方微博不置可否,既没有修改robots文本,也没有以任何方式向博闻微博说明禁止抓取的理由。
14、四方微博为了保持用户尤其是VIP用户的数量,于2018年1月5日推出了针对四方微博用户的购物优惠。
用户如果通过四方微博账户登录四方商城,可获得商品价格1%的返现;如果是VIP用户,返现额度为5%。
用户在享受购物优惠之前需要点击同意《四方微博服务使用协议》(修改版)。
根据修改后的协议,如果用户违反《四方微博服务使用协议》的规定,自行、帮助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使用微博内容,则不得享有前述四方商城购物返现优惠。
15、博闻微博同样采取名人推广策略,邀请公众人物开通博闻微博账号。
通过身份认证的公众人物也能在用户名后面获得VIP标识,以避免公众人物的账号被冒充。
16、《博闻微博账号申请及授权协议书》包含如下条款:
2.您将通过使用博闻微博软件及“博闻新闻”服务上传并发布包含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等信息内容,署名为本人帐号名称。

3.您授权以下内容: 3.1您承诺对本网页中添加的帐号/链接及其项下的全部内容享有完整的
4 著作权或已获合法授权(含转授权),现授权博闻公司和/或其关联公司(以下统称为“博闻公司”)在博闻新闻、博闻微博等产品中使用。
为提高内容曝光率及信息发布效率,您自愿授权博闻公司可对前述内容收录至博闻新闻及博闻微博帐号,并以您的“博闻微博”帐号名义展示,您承诺并认可上述授权发布行为,视为您对前述内容的自行发布。
3.2您授权博闻公司可自行使用本协议第3.1条所述信息内容的权利。
…… 3.4您确认并承诺:对本协议全部授权内容拥有或者经过合法授权拥有履行本协议所述的合法权利,且未将复制权或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给博闻公司以外的主体。
若授权内容权利出现违法、侵权或其他瑕疵等情况的,您已充分理解并确认应及时书面将情况反馈给博闻公司并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上述问题。
同时,您已充分地理解并同意博闻公司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或终止使用您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如因您的授权行为及内容引起问题,您已充分理解并确认您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博闻公司及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7、用户可以在博闻微博的网页设置中选择添加自己的其他社交媒体账号,包括四方微博。
根据博闻微博在添加页面的弹窗说明,添加即授权博闻微博将该用户在所添加的社交媒体账户中的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等信息通过技术手段自动同步到该用户在博闻微博的账户中。
18、截止2018年3月1日,四方微博发现超过100个博闻微博VIP账号中的大量内容与这些博主在四方微博上发布的内容一致,一致的内容至少包括10000条内容相同的文字信息和8000张图片。
图片中的一部分带有清晰可识别的四方微博水印标识,另一部分上面的标识已经完全不可辨识但图片有明显的淡化抹除痕迹。
一多半涉案账号在两个微博中的信息内容完全相同,其他涉案账号在两个微博中的信息内容存在不同,不同之处在于有些信息的内容更为丰富,有些则是几条相关信息的综合。
没有证据表明四方微博中存在带有博闻微博水印的图片。
19、博闻微博称:博闻微博上与四方微博相同的信息都是在四方微博上以“公开
5 可见”方式发表的信息。
博闻微博上的信息都是由用户自行发布的。
况且,即便这些信息是由博闻微博以同步手段发布的,相关博主在博闻微博的网页设置中都选择了将四方微博作为同步信息的来源网站。
20、四方公司和博闻公司都没有针对用户采取任何措施。
21、2018年4月9日,四方公司以博闻公司
(1)侵犯著作权,
(2)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第二条规定的“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原则,实施该条禁止的“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和
(3)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禁止的“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为由,诉请法院判令博闻公司停止抓取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且赔偿相应损失。
22、2018年4月19日,博闻公司以自己没有侵犯四方公司的著作权,也没有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请求法院驳回四方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主要理由如下:
(1)单条微博的内容通常缺乏足够的独创性,故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用户对此不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原告四方公司也不能获得所谓著作权的授权。

(2)退一步而言,即使极少数的微博条目具有独创性,相应的著作权也属于用户,原告无法依据《四方微博服务使用协议》获得足以支撑著作权诉讼请求的授权。
因为《四方微博服务使用协议》作为格式合同实质剥夺了用户对自己作品的自由使用权,且《四方微博服务使用协议》中的不可撤销独家展示授权是对公开信息的垄断,这也导致原告不能据此获得著作权授权。
此外,原告在起诉书中没有指出它获得了哪些条目的著作权。

(3)虽然系争10000余条文字和8000余张照片都存在于原告的平台数据库中,但它们不构成具有独创性的集合体,即汇编作品,故四方公司不享有相应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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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前所述,即使用户享有某种著作权,被告微博平台上的使用也具有高度转化性,构成合理使用。

(5)系争微博内容在形式上属于著作权法调整的对象,在著作权法拒绝给予系争客体独占权保护的情况下,不应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给予原告补充保护。

(6)即使法院决定补充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也应由四方公司承担证明博闻公司行为不正当的责任,即应由四方公司承担证明如果允许博闻公司行为将出现市场失灵的责任,而四方公司显然无法证明这一点: 第
一,四方公司不能证明自己就微博内容的全部或者部分享有任何法定的权利或者利益; 第
二,四方公司不能证明自己通过约定获得了足以支撑诉讼请求的权利或者利益; 第
三,四方公司不能证明博闻公司实施了抓取行为,因为博闻微博上与四方微博相同的内容有可能是用户自行发布的; 第
四,即使博闻公司实施了抓取行为,四方公司也不能证明抓取行为不正当,因为博闻公司已从获得了用户授权; 第
五,四方公司不能证明自己遭受了损失; 第
六,即使四方公司证明存在损失,也无法证明损失与博闻公司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7)被告提请法院在考虑系争行为正当性时充分考虑系争行为发生时的特殊时空环境,尤其是原告的禁止抓取行为和利用其各种商业优惠强化其垄断地位的行为。
被告博闻公司的行为不仅没有侵犯原告的任何法定权利、没有扰乱市场秩序,而且有助于打破原告垄断公开的微博舆论场的企图和做法。

(8)被告提请法院注意双方微博平台运营模式的巨大差异,充分考虑被告的新闻网络特性,以及它通过把微博内容与其他类型的新闻信息和咨
7 询相融合,从而创造更大社会和文化价值的作用。

(9)被告没有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 常运行的行为,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
23、法院已经依法立案,原告方起诉书和被告方答辩书均已送达对方。
在此基础 上,双方正在做出庭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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