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7日,公司股票正式在精选层挂牌。
二、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25项、软件著作权16项。
上述知识产权的获得是对公司研发能力及科创属性的肯定,并为公司拓展无人机及智能防务装备应用领域、开拓军品市场进一步夯实了基础。
三、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投资人民币1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观典防务(廊坊)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公司的出资比例为100.00%,并增加全资子公司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从长远利益出发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四、2020年11月24日,公司董事长高明先生荣获“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参加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高明先生获此殊荣,是国家和社会各界对于公司和高明先生多年来的贡献、成就和社会责任感的充分肯定。
1 目录 公告编号:2021-020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第二节公司概况........................................................................................................................
7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9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2第五节重大事件......................................................................................................................
32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7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
40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43第九节行业信息......................................................................................................................
46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47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
59第十二节备查文件目录.........................................................................................................
1202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告编号:2021-020 【声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高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振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玲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或否□是√否 □是√否√是□否
1、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由于涉及机密级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公司2020年年报中涉及军品项目、禁毒项目及其他项目 客户名称、供应商名称等相关信息豁免披露,前五名客户和前五名供应商交易金额汇总披露。
【重大风险提示表】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市场竞争的风险 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公司所处的无人机行业属于发展较快的高科技行业之
一,随着无人机技术的提高和下游需求的快速增长,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凭借品牌、技术和资金优势,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中小企业通过差异化竞争,也在强化自身竞争优势。
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开拓等方面持续提升,将致公司在细分市场竞争加剧时处于不利地位,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技术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公司保持技术领先和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
公司坚持自主
3 公告编号:2021-020 创新的研发路线,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业务积累,不断提高 无人机飞行效率和扩充飞行数据库。
为保护核心技术,公司通 过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相关协议、规范研发过程管理、建立并 完善技术秘密管理制度、申请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保护措施防止核心技术泄密。
若上述措施未能有效执行,则可 能会对公司持续保持竞争优势造成不利影响。
无人机技术及产品具有更新换代较快的特点,公司的发展 与技术研发实力、新产品开发能力紧密相关。
如公司未来产品 技术研发风险 的研发未能符合市场预期,且在技术创新机制、人才梯队建设 和研发方向把控等方面未能适应客户需求,可能会对公司业绩 及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的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主要为禁毒服务业务,另 包括部分其他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
在其他飞行服务与数 其他飞行服务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据处理业务方面,由于对无人机的性能要求不高,数据处理能 力要求较低,且市场较为分散,行业内竞争对手较多,未来可 能因同质化竞争导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几年,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都保持良好水平。
进入 精选层后,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扩张,在市场开拓、研究开发、 资本运作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 规模快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生产规模、人员规模等也 将进一步地扩张。
若公司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未 能适应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将可能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 不利影响。
由于公开发行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较大,项目管 理和组织实施成为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
公司对项目经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
的风险 效益分析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需时间,届时一旦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变化,公司未来不能有效拓展 市场,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存在不确定 性。
4 公告编号:2021-020 行业政策波动风险 法律风险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无人机行业是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之
一。
国务院提出大力开发市场需求大的民用直升机、多用途飞机、特种飞机等工业级无人机。
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会给无人机行业带来大量投资,进一步拓宽无人机行业的市场空间。
但是,如果未来国家对无人机行业的扶持政策发生方向性调整,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无人机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相关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相关产业发展。
但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且可能随时间的推移而改变。
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公司的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诉讼风险,则将对公司开展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本期重大风险因素存在变化,变化原因主要在于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内部治理结构,从客观角度全面、深入分析了公司所处细分市场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对风险因素重新进行了识别。
是否存在被调出精选层的风险□是√否
5 公告编号:2021-020 释义项目公司、观典防务元、万元报告期、本期上期、上年同期期末期初全国股转公司中信证券 公开发行说明书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观典特种装备、全资子公司廊坊环亚国务院民航局高级管理人员 关联关系 三会“三会”议事规则 无人机 释义 释义指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指2020年12月31日指2020年1月1日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说明书》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指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指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指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指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指观典防务(廊坊)特种装备有限公司指廊坊环亚未来安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曾参股公司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指中国民用航空局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 系指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无人驾驶飞机,简称“无人机”,英文缩写为“UAV”,是一种指有动力、可控制、能携带各类任务载荷开展作业,并能重复使 用的无人驾驶航空器
6 公告编号:2021-020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 英文名称及缩写 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法定代表人 第二节公司概况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GuandianDefenseTechnologyCo.,Ltd.GuandianDefense观典防务832317高明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董秘邮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公司邮箱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李振冰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三层301-306010-67156688010-67156688li@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三层301-306100062ir@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企业信息 股票交易场所成立时间挂牌时间进入精选层时间分层情况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普通股总股本(股)优先股总股本(股)做市商数量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04年8月4日2015年4月15日2020年7月27日精选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其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M7590)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连续竞价交易□集合竞价交易□做市交易 158,340,000 0 0高明实际控制人为高明,无一致行动人
7 公告编号:2021-020
四、注册情况 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 内容 95B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三层301-306158,340,000.00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否否 否 是
五、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主办券商办公地址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主办券商(报告披露日)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姓名保荐持续督导期间 中信证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是 中信证券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陈立新 何红 1年 1年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中信证券 赵亮、纪若楠 2020年7月27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六、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8 公告编号:2021-020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盈利能力 营业收入毛利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2020年179,768,227.98 52.76%53,460,820.4953,881,664.46 9.47% 2019年 145,913,843.0451.61% 41,704,176.91 本年比上年增减%23.20%28.19% 单位:元 2018年 104,576,935.9845.80% 20,570,646.56 42,199,666.92 27.68%20,869,513.11 13.50% 7.41% 9.54% 13.66% 7.52% 0.40 0.35 14.29% 0.17
二、偿债能力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 2020年末 2019年末 911,245,367.8727,985,163.30 883,260,204.57 375,573,840.9045,990,584.20329,583,256.70 5.58 2.78 3.07%3.07%20.8441.20 12.25%12.25% 5.0367.76 本年末比今年初增减%142.63%-39.15%167.99% 单位:元 2018年末 301,665,297.8213,783,356.22287,881,941.60 100.72% 2.42 - 4.57% - 4.57% - 11.44 - -
三、营运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2020年 2019年 100,418,851.252.842.98 31,513,388.652.182.23 本年比上年增减%218.65%- 单位:元 2018年 5,497,474.791.882.97
9 公告编号:2021-020
四、成长情况 总资产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2020年 142.63%23.20%28.19% 2019年 24.50%39.53%102.74%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年 8.45%28.54%-31.46%
五、股本情况 普通股总股本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2020年末 158,340,000- 2019年末 118,750,000- 本年末比今年初增减%33.34%0%0% 单位:股 2018年末 118,750,000-
六、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七、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所得税影响数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九、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2020年金额 2019年金额 2018年金额 -373,434.71 -616,449.13 68,510.25 -190,186.10-495,110.56-74,266.59 33,750.00 -230.30-582,929.43-87,439.42 5,241.69519,500.00 -876,349.40-351,607.71 -52,741.16 -420,843.97 -495,490.01 -298,866.55 单位:元说明 10 公告编号:2021-020
十、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其他原因□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
在原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本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
三、(十七)。
本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
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本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11 公告编号:2021-020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观典防务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内领先的无人机服务提供商,也是国内最早从事无人机禁毒 产品研发与服务产业化的企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收入来源为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和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引领,在无人机整机、单项技术、行业应用等方面,形成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覆盖无人机设计、开发、生产、应用与服务等全产业链,能为政府部门及其他客户提供“解决方案-产品服务-战略推进”三位一体的系统服务,通过打造专属性持续服务体系,催生了应用领域的新形态。
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事项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核心竞争力是否发生变化 是或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9,768,227.9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3.20%;报告期内,公司 实现归属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460,820.4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8.19%。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步健康成长,主营业务增速稳定,公司继续保持细分行业龙头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及核心技术团队稳定,相关技术不断提升和完善,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及主管部门 12 公告编号:2021-020
1.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是国内领先的无人机服务提供商,也是国内最早从事无人机禁毒产品研发与服务产业化的企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无人机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属于“修订)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无人机专业技术服务属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M75)中的“其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M7590);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其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M7590)。
2.行业主管部门目前无人机行业监管体系包括三级安全监管体系,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地区管理局派出机构安全监督管理局三级体系。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在中国民用航空局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对所在地辖区的民用航空事务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为:监督检查安全活动、发布安全通报和指令、航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评估工作、调查处理航空事故等。
我国现有7个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
3.行业监管体系近年来,无人机产业迅速崛起,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关法律政策并不断完善,相继在经营、适航、空域申请等方面对无人机监管做了规范和管理,具体如下:
(1)经营经营方面的规范主体为无人机运营商,监管者为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
2018年3月21日,民航局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性飞行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框架下,规范了无人机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准入和监管要求,于2018年6月1日起实施。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负责实施辖区内的无人机经营许可证颁发及监督管理工作,对《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经营许可证》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适航适航方面的规范主体为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或者占有人,监管者为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
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由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必须执行规定的适航标准和程序。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作业飞行技术规范》(MH/T1069-2018)对作业组织与实施、信息传输与数据要求、维护与保养、异常处置等 13 公告编号:2021-020 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3)空域申请空域申请方面的规范主体为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监管者为空管单位(目前以 军方为主)。
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飞行标准司2016年7月发布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在无人机驾驶员的分类标准中,提到了隔离空域和融合空域。
此文件中,融合空域,是指与其它有人驾驶航空器同时运行的空域;隔离空域,是指专门分配给无人机系统运行的空域,通过限制其它航空器的进入以规避碰撞风险。
理论上,所有无人机飞行均应申请空域,但无人机空域管理相关制度尚不完善,目前空域申请主体主要是政企用户。
二、产业政策支持我国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军事智能化发展,提高基于网络信息体系的联合作战能力、全域作战能力”。
在无人机智能制造领域,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了要加大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将航空装备、智能制造装备列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重点方向。
同时,《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均支持无人机行业的发展。
此外,无人机低空飞行管理政策的不断完善也是大势所趋,随着改革进入到实质推进阶段,无人机产业将迎来战略性发展新机遇。
在禁毒领域,全国禁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于2020年4月1日在北京召开,国务委员、国家禁毒委员会主任、公安部部长赵克志表示:“坚决整治突出毒品问题,着力推进毒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采取超常规手段,深化治理攻坚,大力整治毒品问题严重地区;要着力提升科技应用能力,大力推进智慧禁毒建设。
”随着我国对现代化禁毒愈发重视,未来政府可能在智慧禁毒建设领域加大预算投入,禁毒服务行业将会迎来高速发展期。
三、行业基本情况
1.无人机的分类按无人机的结构分类,可分为固定翼无人机(含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和多旋翼无人机。
固定翼无人机续航时间长、巡航速度快、实用升限高、任务载荷大,随着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的诞生,解决了起降受场地限制的瓶颈,但尚无法实现飞行过程中的长时间空中悬停。
多旋翼无人机可垂直升降、空中悬停、结构简单,但是续航时间短、载荷小。
按无人机的应用领域分类,可分为军用无人机和民用无人机,而民用无人机又分为消费级无人机和工业级无人机。
无人机最早应用于军事领域,整体性能要求较高,主要包括察打一体机、战斗 14 公告编号:2021-020 机、侦察机和靶机。
近几年无人机技术在民用、警用领域的应用获得长足发展。
民用消费级无人机
以娱乐应用为主,主要用于个人航拍;民用工业级无人机以创造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广泛应用于禁毒侦查、反恐巡逻、环境监控、航空测绘、电力巡检和农林信息化等领域。
从行业发展角度分析,军用装备具有较强的技术壁垒和行业垄断性质,民营企业和资本的准入条件较高。
2.行业的经营模式成熟的无人机企业通常要建立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三位一体的经营模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解决方案。
无人机行业经营模式主要包括无人机制造和无人机应用。
无人机制造属于高端装备制造行业,其产品技术含量高,定制化程度高,有一定技术壁垒。
无人机技术较为复杂,涉及空气动力学、飞行力学、结构强度、材料与制造、航空发动机、飞行管理与控制、导航与制导等多种学科和专业。
无人机设计,需要将不同学科、不同专业的技术融合在一起,使系统性能达到规定的技战术指标和使用要求,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
无人机企业会根据自身的情况,采购部分软硬件产品及零部件,以按需定制的方式进行集成生产,最终交付符合客户要求的产品。
目前我国工业级无人机的需求大部分来自于军方,军方通常会向各大航空航天系国企或航天院所进行采购。
无人机应用领域主要包括禁毒侦查、反恐巡逻、环境监控、航空测绘、电力巡检和农林信息化等。
行业内部分拥有自主生产能力的企业使用自有无人机为客户提供飞行服务,其他企业外采或租赁无人机为客户提供飞行服务。
行业的周期性和区域性方面,无人机产品及应用的需求通常与下游市场环境相关,周期性不明显;主要客户集中于航空产业发达地区,这些区域经济较为发达、配套设施相对完善、原材料供应充足、技术型人才数量相对占优,产业集中度相对较高。
(三)财务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项目 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存货 本期期末 金额占总资产的比重% 474,378,530.85 52.06% 0.00 0.00% 61,775,013.02 6.78% 18,648,196.08 2.05% 上年期末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92,617,767.00 24.66% 0.00 0.00% 64,763,233.92 17.24% 38,313,656.50 10.20% 单位:元
变动比例% 412.19%-4.61% -51.33% 15 公告编号:2021-020 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短期借款长期借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开发支出其他非流动资产合同负债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0.000.00112,457,762.39167,191,781.8910,799,754.990.000.000.0025,250,988.352,645,535.51478,201.501,297,373.2530,310,000.004,991,174.52158,340,000.00524,901,549.9420,266,625.91179,752,028.72 0.00%0.00%12.34%18.35%1.19%0.00%0.00%0.00%2.77%0.29%0.05%0.14%3.33%0.55%17.38%57.60%2.22%19.73% 0.0017,975,437.65111,319,611.77 0.005,096,540.28 0.0024,997,882.75 0.0035,170,050.49 464,599.460.00 3,436,804.680.000.00 118,750,000.0064,275,422.5614,920,543.86131,637,290.28 0.00%4.79%29.64%0.00%1.36%0.00%6.66%0.00%9.36%0.12%0.00%0.92%0.00%0.00%31.62%17.11%3.97%35.05% -100.00%1.02% 111.90% -100.00% -28.20%469.42% 0.00%-65.25% 0.00%0.00%33.34%716.64%35.83%36.55%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截至报告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474,378,530.85元,较上年期末增加381,760,763.85元,增 长了412.19%,主要是因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3,959万股,募集资金541,987,100.00元所致。
2.截至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2,645,535.51元,较上年期末增加2,180,936.05元,增长了469.42%,主要是因为公司开展业务缴纳的保证金增加1,720,530.00元所致。
3.截至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18,648,196.08元,较上年期末减少了19,665,460.42元,下降了51.33%,主要是因为公司为向客户提供更稳定、优质的无人机飞行服务,将部分无人机新品结转至固定资产自用所致。
4.截至报告期末,合同资产余额为478,201.50元,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变更,将质量保证金通过合同资产核算所致。
5.截至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为0.00元,主要是因为公司为切实提高资产质量,优化业务布局,通过减资的方式退出对廊坊环亚的股权投资所致。
6.截至报告期末,在建工程余额新增为167,191,781.89元,主要为报告期内实施募投项目的投资支出所致。
7.截至报告期末,无形资产余额为10,799,754.99元,较上年期末增加了5,703,214.71元,增长了111.90%,主要为公司的非专利技术增加所致。
16 公告编号:2021-020
8.截至报告期末,开发支出余额为1,297,373.25元,较上年期末减少了2,139,431.43元,下降了65.25%,主要为相关项目研发完成而减少所致。
9.截至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余额为0.00元,较上年期末减少了24,997,882.75元,主要是因为公司偿还到期的短期借款所致。
10.截至报告期末,合同负债余额为4,991,174.52元,主要为会计政策调整增加所致。
11.截至报告期末,股本余额为158,340,000.00元,较上年期末增加了39,590,000.00元,增长了33.34%,主要是因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股本相应增长所致。
12.截至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余额为524,901,549.94元,较上年期末增加了460,626,127.38元,增加了716.64%,主要是因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增加所致。
13.截至报告期末,盈余公积余额为20,266,625.91元,较上年期末增加了5,346,082.05元,增加了35.83%,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所致。
14.截至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额为179,752,028.72元,较上年期末增加了48,114,738.44元,增加了36.55%,主要是因为公司报告期内净利润增加所致。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2.营业情况分析
(1)利润构成 项目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本期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79,768,227.98 - 84,923,175.73 47.24% 52.76% - 2,828,789.77 1.57% 16,683,461.78 9.28% 13,689,855.62 7.62% -1,757,600.87 -0.98% 62,655.53 0.03% -25,168.50 -0.01% 1,540.00 0.00% 93,072.60 0.05% 0.00 0.00% 上年同期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145,913,843.04 - 70,613,103.99 48.39% 51.61% - 1,494,515.85 1.02% 11,817,537.50 8.10% 11,601,646.68 7.95% 576,661.99 0.40% -136,570.86 -0.09% -268,339.54 -0.18% 0.00 9,187.65 0.01% 0.00 0.00% 单位:元 本期与上年同期金
额变动比例% 23.20%20.27%89.28%41.18%18.00%-404.79%-145.88%-90.62% 913.02% 17 公告编号:2021-020 资产处置收益汇兑收益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利润 0.000.0062,598,041.086,000.00594,183.1653,460,820.49 0.00%0.00%34.82%0.00%0.33%29.74% -1,146.990.00 48,539,327.740.00 615,532.4441,704,176.91 0.00%0.00%33.27% 0.42%28.58% -100.00% 28.96% -3.47%28.19%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179,768,227.98元,比上年度增加33,854,384.94元,增长了23.20%, 主要是因为公司调整产品结构,更好拓展军品市场,销售收入增加;此外服务业务进一步拓展,新客户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整体毛利率52.76%,比上年度增加1.15个百分点,波动平稳。
主要是因为公司服务业务收入毛利率增长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发生销售费用2,828,789.77元,比上年度增加1,334,273.92元,增长了89.28%,主要是因为公司为增加市场开拓及营销能力,增加销售人员,职工薪酬增加了802,945.47元,同时因增加市场拓展力度致相关差旅费用同步增加235,595.46元、业务招待费增加385,487.37元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管理费用16,683,461.78元,比上年度增加4,865,924.28元,增长了41.18%,主要是因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增加致使职工薪酬增长1,286,866.92元,以及公司在报告期内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用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财务费用-1,757,600.87元,主要是因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3,959万股,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投资收益93,072.60元,较上年度增加83,884.95元,增长了913.02%,主要是因为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增加所致。
(2)收入构成 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本期金额179,768,227.980.0084,923,175.730.00 上期金额145,913,843.040.0070,613,103.990.00 单位:元变动比例% 23.20%- 20.27%- 18 公告编号:2021-020 按产品分类分析:√适用□不适用 类别/项目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销售 91,739,997.8888,028,230.10 26,026,358.7458,896,816.99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 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单位:元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71.63% 23.83% -12.16% 11.62% 33.09% 22.55% 43.71% -9.85% 按区域分类分析:□适用√不适用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不断拓展,各类收入均有所增长。
毛利率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毛利率为71.63%,较2019年的60.01%增长了11.6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深耕地方禁毒市场及积极开拓其他无人机应用领域战略的有效推进,高毛利地方禁毒业务收入及其他无人机应用业务规模增长所致。
2.报告期内,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销售毛利率为33.09%,较2019年的42.94%下降了9.85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无人机整机销售增长,公司为扩大市场规模而主动调整大客户产品定价所致。
(3)主要客户情况 序号
1 客户 前五大客户合计
(4)主要供应商情况 序号
1 供应商前五大供应商 销售金额 80,900,271.3380,900,271.33 年度销售占比%45.00%45.00% 单位:元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采购金额40,823,493.69 19 年度采购占比%55.32% 单位:元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否 公告编号:2021-020 合计 40,823,493.69 55.32% -
3.现金流量状况 项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金额100,418,851.25-189,657,710.86470,999,623.46 上期金额31,513,388.65-8,116,692.7324,280,066.27 单位:元变动比例% 218.65%-2,236.64%1,839.86% 现金流量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418,851.25元,较上年度增加68,905,462.60 元,主要是因经营规模扩大,相应的经营流入大于经营流出。
本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本期净利润差异46,958,030.7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强存货及预付款管理,减少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时加大应收款催收,及时收回以前年度应收款项。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实现净流出189,657,710.86元,主要原因是募集项目购建长期资产的现金购置流出。
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70,999,623.46元,主要原因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实现的现金净流入。
(四)投资状况分析
1、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项目名称 本年度投入情况 累计实际投入情况 资金来源 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新一代无人 143,782,524.005,315,800.00 143,782,524.005,315,800.00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20 项目进度 65.23%6.67% 预计收益 0.000.00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 益 单位:元是否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 因 0.00不适用 0.00不适用 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 合计 46,719,006.00195,817,330.00 46,719,006.00195,817,330.00 募集资金- 公告编号:2021-020 30.38%0.00 - 0.00 0.00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情况□适用√不适用
4、理财产品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理财产品类型资金来源 银行理财产品合计 募集资金- 发生额 44,000,000.0044,000,000.00 未到期余额 0.00 逾期未收回金额 0.00 单位:元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对公司的影响说明不存在 -
5、委托贷款情况□适用√不适用
6、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
(1)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根据廊坊环亚未来安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廊坊环亚以2019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将注册资本由4,000万元减至2,200万元,本公司通过上述减资退出对廊坊环亚的全部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经营发展需要,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观典特种装备,注册资本1.5亿元,公司出资比例100.00%,截至报告期末暂未实际缴纳注册资本。
观典特种装备的注册地址为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岳洋路7号5#厂房,经营范围为:其他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卫星遥感数据处理;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软件开发;地理遥感信息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制造、销售: 21 公告编号:2021-020 智能无人飞行器、安防设备、导航终端。
该子公司业务围绕无人机生产制造及无人机服务能力提升开
展,且部分募投项目将由该子公司实施,与母公司观典防务的主营业务关联性强,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研发及制造实力。
本次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观典特种装备的事项,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
全资子公司设立完成后,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观典特种装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全资子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2021年1月2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注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观典特种装备进行注资,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2)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观典防务(廊坊)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控股子公司 主要业务智能防务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收入0.00 主营业务利润0.00 单位:元净利润 0.00
(3)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廊坊环亚未来安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观典防务(廊坊)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减资退出新设立 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无无
(4)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22 □适用√不适用
7、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内是否包含私募基金管理人□是√否 公告编号:2021-020 (五)税收优惠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0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 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授予观典防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11000494,有效 期:三年。
公司
2020年度至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
(六)研发情况
1、研发支出情况: 项目研发支出金额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支出的比例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本期金额/比例20,105,923.6311.18%6,416,068.0131.91%12.00% 单位:元上期金额/比例 17,580,099.5812.05% 5,978,452.9034.01%14.34%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变化情况及其合理性说明√适用□不适用 最近两年,公司资本化的研发支出占全部研发投入的比例分别为34.01%和31.91%,保持稳定,为加强公司对研发活动的管理,规范研发投入归集,公司制定了《产品研发管理办法》,明确了研发支出的开支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研发支出资本化具体开始时点为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化条件并且取得由技术、产品等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专家评审报告》。
为了巩固和提升核心竞争力,近年来,公司一贯重视研发项目的投入,相关研发投入以及资本化的情况、会计处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2、研发人员情况: 23 教育程度博士硕士 本科以下研发人员总计研发人员占员工总量的比例 期初人数262028 35.44% 公告编号:2021-020 期末人数262331 30.10%
3、专利情况: 项目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本期数量507 上期数量202
4、研发项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军民融合的发展战略,目前各研发项目均较好的执行了预算进度,部分项目已顺利通过验收。
上述研发项目从成果种类划分,涉及察打一体无人机、混控动力飞行平台、非致命性装备以及人工智能数据系统;从项目周期划分,包含可当年实现成果转化的项目以及战略布局项目。
研发项目的实施,是公司以军品为方向、保持禁毒行业先发优势、关注国家安全和民生安全、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为公司铸就了更为强大的核心竞争力,也构筑了更为坚实的行业壁垒。
5、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的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七)审计情况
1.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适用√不适用
2.关键审计事项说明: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这些事项的应对 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贵公司主营业务为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976.82万元。
贵公司通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24 公告编号:2021-020 由于收入是贵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
一,从而可能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
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报告期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营业收入的确认,我们实施(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审计程序:
(1)通过审阅销售合同、与管理层及财务人员访谈,了解和评估了贵公司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2)了解并测试了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
(3)查询新增客户的工商资料,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合同执行情况;
(4)对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收入,检查销售相关的服务合同、销售发票、飞行记录、验收报告等支持性资料,检查销售收款情况,核查收入的发生;并进行截止测试,核查收入的完整性;
(5)对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销售收入,检查销售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收货确认书、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资料,并检查销售收款情况,核查产品销售收入的发生;并对贵公司产品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测试;核查收入的完整性;
(6)对交易金额及往来余额进行独立发函,结合对交易金额及往来余额的函证结果,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八)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适用□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以及通知,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取代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统称“原收入准则”收。
在原收入准则下,公司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提供了更多的指引,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具体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政策参见附注
三、(十七)。
公司依据新收入准则有关特定事项或交易的具体规定调整了相关会计政策。
依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25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公告编号:2021-020 (九)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观典特种装备,合并报表范围增加观典特种装备。
(十)企业社会责任
1.扶贫社会责任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2.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在新冠疫情爆发的特殊时期,公司积极采取防控措施的同时,学习并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随着当前我国疫情形势持续好转和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前一阶段在严防严控态势下被遏制的毒品问题可能加快凸显”的指示精神,以对国家、对民族、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奋战在禁毒一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贡献。
作为首批精选层挂牌的企业,公司牢记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风险的要求,以进入精选层为新起点,诚实守信、合法经营,持续提升公司经营质量;不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切实保护股东权利,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自觉发挥精选层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共同建设新三板市场良好生态环境,为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繁荣稳定贡献力量,为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3.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未来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7月视察空军航空大学时强调“无人机系统大量出现,无人作战正在深 刻改变战争面貌。
要加强无人作战研究,加强无人机专业建设,加强实战化教育训练,加快培养无人机运用和指挥人才。
”未来我国无人机产业的发展将更加突飞猛进。
26 公告编号:2021-020
一、技术发展趋势
1.核心技术研发作用凸显无人机的核心技术包括总体设计、动力系统研发、气动优化设计、飞控系统开发及复合材料研究等。
专注于核心技术研发,可以有效扩大产品的应用空间,使行业内公司获得更强竞争力。
2.改变商业模式,向数据盈利方向转变无人机的一个重要功能是数据采集,可应用于禁毒服务、警务安防、电力巡检、航空测绘、环境监控等领域。
随着大范围推广,无人机将会是空中资源节点,成为大数据端口。
大数据服务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其市场规模发展潜力巨大。
大数据挖掘与行业应用的结合将会是无人机服务业务的核心。
在掌握各行业大量的一手数据后,无人机行业也将从服务盈利的商业模式逐渐转变为数据盈利的商业模式。
3.5G打开无人机应用空间目前,4G可基本满足对带宽和时延要求不敏感的无人机业务需求,但尚不支持高速率、低时延等特定场景需求。
随着5G时代的到来,5G大规模天线、边缘计算、网络切片等技术满足了绝大部分无人机应用场景的通信需求,如巡检安防、反恐维稳、交通管理等。
5G让更多应用场景的无人机接入低空移动通信网络成为可能,可以实现设备的监视和管理、航线的规范、效率的提升,并提高数据回传的时效性,促进空域的合理利用,从而极大延展无人机的应用领域,产生巨大经济价值。
二、市场前景预测2019年全球军用无人机和民用无人机市场规模分别为703.30亿元、657.38亿元,分别占比51.69%、48.31%。
2015年至2019年,全球无人机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9.40%,预计到2024年,全球无人机市场规模将突破5,000亿元。
2019年,我国消费级无人机、工业级无人机的市场规模分别为283.33亿元、151.79亿元,占全球相应市场规模的比例分别为74.29%和55.00%。
预计到2024年,我国民用无人机市场规模将达到2,075.59亿元。
三、智能防务装备行业情况智能防务装备以经济、科技为基础,与国防建设密切关联,与民用行业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发展固然会受经济规律的影响,但受国防建设、国家安全的影响更大,必须服从国家战略。
因此,智能防务装备的进入壁垒很高,新竞争者加入的可能性较小。
智能防务装备企业主要根据特定用户的需求开展定制化研产,生产和销售都具有较强的计划性,产品的需求、价格等受市场波动的影响较小。
27 公告编号:2021-020 (二)公司发展战略
1.明确指导思想和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场的变化和需求,秉持“以专属技术为核心、以社会需求为目标、以通用技术为保障” 的发展理念,充分利用现有在细分领域内近乎垄断的先发优势,审时度势地在其他细分领域内复制现有成功模式。
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步伐,突出重点,强化基础能力建设,以生产经营与资本经营并重为主旨,明确公司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对策措施以及各项计划,最终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快速的发展。
2.人才驱动技术创新秉承“创新人才是企业发展新动能”的原则,通过打造高技能人才与管理人才之间的双向通道、搭建创新平台,充分调动公司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以面向防务科技前沿、面向禁毒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为总体布局,逐步实现“让创新引人、让成就留人、让荣誉励人”的组织机制。
3.坚持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积极融入国家军民融合的战略格局中,以“加强战略引领,加强机制创新,加强项目协同,加强任务落实”为原则,以军工四证为基点,依靠技术储备和项目储备,探索军民信息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公司实战经验丰富的优势,逐步建立并完善符合军民融合政策的、适应航空产业特点的、具备观典防务特色的军工体系,加快“民参军”步伐。
4.推动并维持公司品牌效应进一步发挥现有资源优势,以禁毒为主业,以军工为契机,以防务为方向,以专属性和高端性为定位,以创新为动力,凭借企业的核心价值维持品牌效应。
5.不断扩大国家安全与民生安全的应用空间继续深耕无人机禁毒市场,保持先发优势和垄断地位,依靠现有技术优势、客户优势、平台优势,不断完善“技术突破-产品制造-市场模式-产业发展”成果转化链条,将无人机应用空间在国家安全与民生安全领域不断扩大,横向上将无人机禁毒延伸至“查、打、控、管、通、救”等防务需求,纵向上充分利用中央层面的禁毒业务逐步下沉至地方的契机,凭借已在地方建立的合作基础,采用以点带面方式迅速拓展市场。
(三)经营计划或目标
1.深耕禁毒服务市场,拓展其他无人机应用领域一是凭借公司禁毒领域的先发优势和技术积累,巩固并深耕各地区的禁毒市场。
二是发挥公司数据获取高效、数据积累丰富、数据处理精准等优势,扩展在反恐巡逻、环境监控、航空测绘、电力巡 28 公告编号:2021-020 检和农林信息化等领域的应用,打造新的盈利点。
2.优化产品矩阵,提升盈利水平以无人机系统为主体,以智能防务装备为方向,以非致命性装备为增长点,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强化产品营销力度,努力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销售业绩。
3.凭借多年储备,实现军工技术成果转化在军工技术和军工项目多年储备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军品市场渗透步伐,在发挥公司定制化产 品优势的同时,逐步实现靶机、靶弹、巡飞弹、查打一体无人机等项目的成果转化,扩大军工业务收入。
(四)不确定性因素公司已获得全部军工资质,表明公司的科研能力、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达到军用装备采购标准, 标志着观典防务具备了在承制范围内承揽军品业务的资质,但在国家加快军民融合的步伐中“民参军”的壁垒需逐步破除,需要解决国家层面的统与分的关系,协同制度改革与利益调整,寻找国家意志与市场活力的均衡点,因此公司在军工领域取得经济效益的方式和总量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四、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1.市场竞争的风险公司所处的无人机行业属于发展较快的高科技行业之
一,随着无人机技术的提高和下游需求的快 速增长,该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行业内规模较大的企业凭借品牌、技术和资金优势,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中小企业通过差异化竞争,也在强化自身竞争优势。
如果公司不能在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开拓等方面持续提升,将使公司在细分市场竞争加剧时处于不利地位,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持续提升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市场开拓能力,同时加强对政策和行业的研究,不断夯实深化公司在禁毒领域细分市场的优势地位,并积极开拓在军工、反恐、资源调查、环境监测、应急救援等领域的细分市场。
2.行业政策波动风险无人机行业是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和鼓励发展的行业之
一。
国务院提出大力开发市场需求大的民用直升机、多用途飞机、特种飞机等工业级无人机。
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会给无人机行业带来大量投资,进一步拓宽无人机行业的市场空间。
但是,如果未来国家对无人机行业的扶持政策发生方向性调整,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快研发中心建设,不断加大研发方面的投入,加大技术创新的力度,以持续 29 公告编号:2021-020 驱动企业发展,一方面使企业能较长时间获得相关政策的支持,另一方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减
少对行业优惠政策的依赖程度。
3.技术研发风险无人机技术及产品具有更新换代较快的特点,公司的发展与技术研发实力、新产品开发能力紧密相关。
如公司未来产品的研发未能符合市场预期,且在技术创新机制、人才梯队建设和研发方向把控等方面未能适应客户需求,可能会对公司业绩及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加快研发中心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加强企业治理,促进公司技术更新换代,持续保持公司的技术优势。
4.其他飞行服务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的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主要为禁毒服务业务,另包括部分其他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
在其他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方面,由于对无人机的性能要求不高,数据处理能力要求较低,且市场较为分散,行业内竞争对手较多,未来可能因同质化竞争导致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应对措施:不断提升公司无人机性能及数据处理能力,依托公司在禁毒服务领域积累的数据资源和经验,加大在反恐巡逻、环境监控、航空测绘、电力和石油巡检、农林信息化等领域的拓展力度,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1.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技术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公司保持技术领先和竞争优势的关 键因素。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路线,经过多年的技术开发和业务积累,不断提高无人机飞行效率和扩充飞行数据库。
为保护核心技术,公司通过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相关协议、规范研发过程管理、建立并完善技术秘密管理制度、申请专利权和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防止核心技术泄密。
若上述措施未能有效执行,则可能会对公司持续保持竞争优势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采取规范研发过程管理、建立并完善技术秘密管理制度、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相关保密协议、及时申请相关知识产权等措施,降低核心技术泄密的可能性。
2.规模快速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近几年,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都保持良好水平。
进入精选层后,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扩张,在市场开拓、研究开发、资本运作等方面对公司的管理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生产规模、人员规模等也将进一步地扩张。
若公司的组织模式、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未能适应公司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将可能对公司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30 公告编号:2021-020应对措施:公司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持续规范公司治理和运作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持公司稳定、健康发展。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未达预期的风险由于公开发行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较大,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成为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
公司对项目经济效益分析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尚需时间,届时一旦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变化,公司未来不能有效拓展市场,可能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济效益的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优先提供各项资源,全力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建设能够按时、按要求完成。
持续加强市场跟踪与调研,不断完善市场拓展的相关方案,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组建精良的销售团队,确保销售任务顺利完成。
4.法律风险无人机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相关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相关产业发展。
但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且可能随时间的推移而改变。
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公司的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诉讼风险,则将对公司开展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加强对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跟踪研究,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内控机制,加强对公司交易方的资质审核和管控措施,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
31 公告编号:2021-020 第五节重大事件
一、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对外提供借款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是否存在失信情况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重大合同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是或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是√否□是√否 □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索引
五.二.(一)
五.二.(二)
五.二.(三)
五.二.(四)
二、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是√否
2.报告期内未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32 (三)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告编号:2021-020 承诺主体 承诺开始日期 承诺结束日期 承诺来源 实际控制2014年12人或控股月22日-挂牌股东 其他股东2014年12-挂牌月22日 董监高2014年12-挂牌月22日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其他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2014年12月22日 2014年12月22日 2015年10月16日 - 2020年10月16日 挂牌挂牌权益变动 实际控制2020年7月人或控股27日-发行股东 其他股东2020年7月-发行27日 公司2020年7月2023年7发行 27日 月26日 实际控制2020年7月2023年7发行 人或控股27日 月26日 33 承诺类型 同业竞争承诺 同业竞争承诺 同业竞争承诺 承诺具体内容 其他(承诺不从事或参与同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其他(承诺不从事或参与同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其他(承诺不从事或参与同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 承诺履行情况 正在履行中 正在履行中 正在履行中 资金占用其他(不占用公正在履行中 承诺 司资金) 资金占用承诺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增减持承诺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稳定股价的承诺)其他承诺(稳定股 其他(不占用公司资金)其他(承诺期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其他(承诺所持股份的转让、锁定等均依照股转系统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所持股份的转让、锁定等均依照股转系统相关规定执行)其他(严格履行相关稳定股价的预案,并承诺接受相关约束措施)其他(严格履行相关稳定股价 正在履行中已履行完毕正在履行中 正在履行中 正在履行中正在履行中 股东 董监高 2020年7月2023年7发行 27日 月26日 公司2020年7月-发行27日 实际控制2020年7月人或控股27日-发行股东 董监高2020年7月-发行27日 公司2020年7月27日 公司2020年7月27日 实际控制2020年7月人或控股27日股东 发行发行发行 34 公告编号:2021-020 价的承诺) 其他承诺(稳定股价的承诺) 其他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其他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其他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其他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其他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其他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的预案,并承诺接受相关约束措施)其他(严格履行相关稳定股价的预案,并承诺接受相关约束措施) 其他(对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其他(不越权干预经营管理及资金使用、不存在侵占利益、占用资金等情形) 其他(不存在利益输送,承诺对职务消费、履职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薪酬与股权激励(如有)与汇报情况挂钩)其他(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按照新的公司章程进行股利分配)其他(公司若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则需接受相关约束措施)其他(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若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则需接受相关约束措施) 正在履行中正在履行中正在履行中正在履行中正在履行中正在履行中正在履行中 董监高 2020年7月 27日 - 实际控制2020年7月人或控股27日股东 董监高 2020年7月 27日 - 实际控制2020年7月人或控股27日股东实际控制2020年7月人或控股27日股东实际控制2020年7月人或控股27日股东 发行发行发行发行发行发行 公告编号:2021-020 其他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同业竞争承诺 同业竞争承诺 其他承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则需接受相关约束措施)其他(承诺不从事或参与同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其他(承诺不从事或参与同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行为) 其他(承诺尽量避免关联交易并规范执行相关规定) 正在履行中正在履行中正在履行中正在履行中 资金占用其他(承诺避免正在履行中 承诺 公司资金占用) 其他承诺(关于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其他(承诺为公司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正在履行中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申请挂牌时,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签署了《避免同业竞 争承诺函》。
截至报告期末,未出现个人、企业从事或参与同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申请挂牌时,公司股东均签署了《关于资金占用事项的承诺书》,报告期内,上述承诺得到了 有效的执行。
3.2015年10月16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明先生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公司发展前景 的信心,自愿做出不减持股份承诺。
自2015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16日不减持其名下观典防务股份。
截至2020年10月16日,已到达承诺期限,高明先生遵守上述承诺,未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4.其他承诺 35 公告编号:2021-020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时的各项承诺请详见“公开发行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九、重要承诺”。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正常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资产名称 北京市东城区白桥大街22号主楼3层301-306 北京市通州区景盛南四街17号院1号楼-1至5层101总计 资产类别固定资产固定资产 - 权利受限类型 抵押 抵押 - 账面价值43,821,752.4011,836,550.5155,658,302.91 占总资产的比例%11.67% 3.15% 14.82% 单位:元 发生原因 为公司向银行借款而抵押为公司向银行借款而抵押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资产抵押为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而发生的正常业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
36 公告编号:2021-020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普通股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 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有限售股份总数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 总股本普通股股东人数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期初 数量 比例% 53,410,75044.98% 本期变动17,940,650 期末数量71,351,400 单位:股 比例%45.06% 16,406,25013.82%-16,406,250 00.00% 18,100,75065,339,250 15.24%55.02% -18,100,7500 21,649,350 086,988,600 0.00%54.94% 49,218,75041.45%16,406,25065,625,00041.45% 65,339,250118,750,000 55.02%- 18,100,7500 39,590,00024,692 83,440,000158,340,000 52.70%-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3,959万新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39,59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金额为158,340,000.00元。
(二)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 数量
1 高明65,625,000 065,625,00041.45% 37 65,625,000 单位:股 期是否通过 期末认购公司 末持公开发行 持有的股票成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有的的司质法押冻股结 为前十名股东,如是,披露持股期间的起止日 份股 期 数份 量数 量 000 否 公告编号:2021-020 2李振冰17,815,000 017,815,00011.25%17,815,000 000 否 中信证券 3股份有限3,197,500 -58,9703,138,5301.98% 03,138,53000 否 公司 东北证券 4股份有限3,143,500-1,099,2222,044,2781.29% 02,044,27800 否 公司 自2020年 安信证券5股份有限1,687,000 公司 7月27日挂牌之日254,3281,941,3281.23%1,064,580876,74800起至2021年1月27 日限售 上海大河 创业投资 管理有限 公司-宁 波梅山保6税港区赞1,110,000 01,110,0000.70% 01,110,00000 否 比西创业 投资中心 (有限合 伙) 自2020年 冠亚投资7控股有限 公司 01,064,5801,064,5800.67%1,064,580 7月27日挂牌之日000起至2021年1月27 日限售 深圳前海 恒捷投资 管理有限 8公司-恒784,000 -5,000779,0000.49% 0779,00000 否 捷聚赢
1 号证券投 资基金 英大证券 9有限责任757,000 -47,000710,0000.45% 0710,00000 否 公司 北京金长 自2020年 川资本管 7月27日 10理有限公
0 709,720709,7200.45% 709,720 000挂牌之日 司-嘉兴 起至2021 金长川股 年1月27 38 公告编号:2021-020 权投资合 日限售 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合计 94,119,000818,43694,937,43659.96%86,278,8808,658,55600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高明先生和李振冰先生系同胞兄弟,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二、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是□否 高明先生持有公司65,625,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1.45%,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高明先生,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年7月至1992年6月就职于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物资部燃料司;1992年7月至1993年6月就职于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4年7月至2014年8月就职于北京昭阳文化公司;2004年8月至今就职于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高明41.45% 李振冰11.25% 其他47.30%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9 公告编号:2021-020 第七节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报告期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1)定向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公开发行情况 申购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拟发行数量 实际发行数量 2020年72020年7月10日月15日39,590,00039,590,000 定价方式发行价格 询价 13.69 募集金额 541,987,100 单位:元或股募集资金用途(请列示具体用途)
1.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2.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补充流动资金 (二)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发行次数 1次 发行情况报告书/公开发行说明书披露时间2020年7月15日 募集金额541,987,100.00 报告期内使用金额 275,817,330.00 是否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 否 变更用途情况 不适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金额 不适用 单位:元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 程序 已事前及时履行 募集资金使用详细情况:报告期内,除了发行费用以外,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581.7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 募投项目“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14,378.25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671.90万元;“新 40 公告编号:2021-020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531.5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
二、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序号1 2合计 贷款方式担保借款 担保借款- 贷款提供方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贷款提供方类型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 贷款规模24,997,882.7539,813,083.6664,810,966.41 单位:元 存续期间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利息率 2019年5月29日 2020年6月29日 5.66% 2020年1月2日 - 2020年12月17日 - 5.22%-
六、权益分派情况 (一)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权益分派预案√适用□不适用 项目年度分配预案 每10股派现数(含税)2.00 每10股送股数
0 报告期内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1 单位:元或股每10股转增数
5 七、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1-020 42 公告编号:2021-020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基本情况 姓名 高明 李振冰 贾云汉钟曦李炎飞刁伟民纪常伟文光伟王仁发夏海涛王小东 职务 性出生年月别 董事长、总经理男1970年11月 董事、副总经理、男 董事会秘书、财务 1973年4月 负责人 董事、副总经理男1979年10月 董事、副总经理男 1984年2月 董事 男 1983年8月 独立董事 男 1970年1月 独立董事 男 1965年7月 独立董事 男 1963年3月 监事会主席 男 1966年6月 监事 男 1981年9月 监事 男 1985年2月 董事会人数: 监事会人数: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单位:万元 任职起止日期 年度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报酬 2020年9月8日2023年9月7日88.03 2020年9月8日2023年9月7日78.91 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8日2020年9月8日 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7日 83
4 40.7640.7122.75 8.008.008.0024.4124.9723.2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高明先生和李振冰先生系同胞兄弟关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姓名高明李振冰 持股情况 职务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65,625,00017,815,000 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065,625,000 017,815,000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 例%41.45% 11.25%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 数量 0
0 单位:股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0
0 43 贾云汉 钟曦 李炎飞刁伟民纪常伟文光伟王仁发夏海涛王小东 合计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董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会主席监事监事 - 0 0 000000083,440,00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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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 83,440,000 0.00% 0.00% 0.00%
0.00%0.00%0.00%0.00%0.00%0.00%52.70% (三)变动情况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独立董事是否变动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告编号:2021-02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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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适用√不适用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报酬确定依据以及实际支付情况: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按照岗位薪酬发放。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 绩效评价标准及程序,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确定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并逐月发放。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照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的议案》相关标准执行并逐月发放。
详见本节中的“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基本情况”中的年度报酬。
(四)股权激励情况□适用√不适用 44 公告编号:2021-020
二、员工情况 (一)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行政人员 飞行及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研发人员员工总计 期初人数103472879 本期新增51841037 按教育程度分类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专科以下员工总计 期初人数263231879 本期减少150713 期末人数14471131103 期末人数27443911103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1.为满足公司产品开发、技术拓展以及战略实施的需要,报告期末公司员工人数较期初增加24 人。
2.公司实施全员劳动合同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地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与 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员工薪酬;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政策文件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公司非常重视人才的引进与吸收,积极拓展人才引进渠道,以开放的姿态,广纳高学历、高资历技术人才。
4.公司重视员工的个人成长与发展,制定系统性的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培训、技术培训、产品培训、政策宣讲及保密教育等,最大限度提升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
5.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离退休人员,不需要承担相关费用。
(二)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45 是否自愿披露□是√否 第九节行业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0 46 公告编号:2021-020 第十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公司治理 是或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一)制度与评估
1、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股转公司有 关文件的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内控管理 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 的程序和规则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进一步完 善了治理结构。
公司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和重大缺陷等事项,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 务。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机制完善,“三会”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保障。
3、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决策均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
在公司重要 的人事变动、对外投资、融资、关联交易、担保等事项上,均已履行规定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47 公告编号:2021-020
4、《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根据《公司法》《非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1.原第二条后,增加“公司于
2020年6月3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批 准,首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59万股,并于2020年7月27日在全国股转 系统精选层挂牌。
”
2.原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1,875万元人民币”,修订后为“公司注册资本为15,834万元人民 币”。
3.原第十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75万元,股份总数为11,87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 股面值1元人民币。
”修订后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5,83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
” (二)三会运作情况
1、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董事会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12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有关具体事宜》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议案; 48 公告编号:2021-02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主承销商及保荐机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具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承诺函》议案;(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任命贾云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任命钟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49 公告编号:2021-020
(7)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之发行底价》议案;
(2)审议通过《确定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之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6.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系列内部治理制度》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7.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高明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振冰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贾云汉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钟曦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李炎飞先生继续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刁伟民先生继续为 50 监事会 公告编号:2021-020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纪常伟先生继续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文光伟先生继续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议案; (13)审议通过《提议召开
2020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议案。
8.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高明先生继续为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明先生继续为公 司总经理》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振冰先生继续为 公司副总经理》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振冰先生继续为 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李振冰先生继续为 公司财务负责人》议案。
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房产》议案。
10.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
1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任命贾云汉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任命钟曦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议案。
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议 案。
7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 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 51 股东大会 公告编号:2021-020 告>》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年 度报告摘要>》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半年度报告>》 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夏海涛先生继续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仁发先生继续为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议案。
4.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主席》议案。
5.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地点》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议 案。
6 1.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议 案; 52 公告编号:2021-020
(3)审议通过《关于<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解除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2.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有关具体事宜》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方案》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措施的预案>》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议案;(10)审议通过《关于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主承销商及保荐机构》议案;(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议案;(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具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相关承诺函》议案。
3.2019年度股东大会
(1)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53 公告编号:2021-020
(2)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审计机构》议案。
4.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1)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之发行底价》议案;
(2)审议通过《确定公司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之募集资金用途及可行性》议案。
5.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后适用的系列内部治理制度》议案。
6.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议案。
54 公告编号:2021-020
2、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 托、表决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公司治理改进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了告三会”议事规则等多项制度,并按照精选 层挂牌公司治理要求,制订了适合精选层挂牌公司的章程,在晋层精选层之后,严格遵照实施和执行,确保公司规范管理,良性运转,公司治理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公司针对投资者关系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就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 权和表决权等权利做出原则性安排,并在《“三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其他制度中做出了具体安排。
公司通过电话、邮件、当面沟通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联系,答复有关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沟通机制顺畅,投资者关系良好。
二、内部控制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委 员会全部成员由董事组成,并制定了《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 员会议事规则》及《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其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职权,进一步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二)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刁伟民纪常伟文光伟 出席董事会次数121212 出席董事会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666 出席股东大会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是√否 55 公告编号:2021-020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否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三)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 无异议。
(四)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业务独立:公司合法、独立拥有生产经营所需的技术和完整的业务体系,无产权争议,能够独 立经营,独立核算和决策,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不存在来自公司控股股东的干涉、控制,亦未因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经营自主权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良影响。
人员独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合法产生;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取薪酬;公司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资产独立:公司资产与股东的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
公司合法拥有与目前业务有关的房屋、设备以及商标等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公司独立拥有该资产,不存在被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法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况。
机构独立: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聘任了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高级管理层,公司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独立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公司的办公场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财务独立: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 56 公告编号:2021-020 会计制度。
公司在银行独立开立账户,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五)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状况,规范公司治理,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 核算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相关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 序工作、严格管理,持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 险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持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六)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公司已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管理事 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及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了上述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差错。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适用√不适用
三、投资者保护 (一)公司股东大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除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外,其余5次均以现场表决与网络 57 公告编号:2021-020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议案,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该次选举采取了累积投票制。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适用√不适用 (三)投资者关系的安排√适用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工作,建立有《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证券事务部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通过热线电话、邮箱及接待来访等形式建立多元化沟通体系,持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互动,确保股东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
58 公告编号:2021-020 第十一节财务会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地址审计报告日期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是 无保留意见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大信审字[2021]第
1-10537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2021年4月28日 陈立新 何红 1年 1年 否 8年 40.00万元 审计报告 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大信审字[2021]第1-10537号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59 公告编号:2021-020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
这些事项的应对
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贵公司主营业务为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销售。
202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976.82万元。
贵公司通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由于收入是贵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
一,从而可能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报告期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针对营业收入的确认,我们实施(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审计程序:
(1)通过审阅销售合同、与管理层及财务人员访谈,了解和评估了贵公司的收入确认会计政策;
(2)了解并测试了与收入相关的内部控制;
(3)查询新增客户的工商资料,询问公司相关人员,了解合同执行情况;
(4)对无人机飞行服务与数据处理业务收入,检查销售相关的服务合同、销售发票、飞行记录、验收报告等支持性资料,检查销售收款情况,核查收入的发生;并进行截止测试,核查收入的完整性;
(5)对无人机系统及智能防务装备销售收入,检查销售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收货确认书、客户签收单等支持性资料,并检查销售收款情况,核查产品销售收入的发生;并对贵公司产品销售收入进行截止测试;核查收入的完整性;
(6)对交易金额及往来余额进行独立发函,结合对交易金额及往来余额的函证结果,检查已确认收入的真实性。
四、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
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60 公告编号:2021-020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
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61 公告编号:2021-020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 计意见。
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 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 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 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立新(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何红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62
二、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其他应收款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合同资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 公告编号:2021-020 附注
五、(一) 2020年12月31日 单位:元2019年12月31日 474,378,530.85 92,617,767.00
五、(二)
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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