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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6日星期
制作朱玉霞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 信息披露DISCLOSURE C3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孟庆有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85,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269%。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19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自2019年8月29日至2020年2月24日之间:股东孟庆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760,000股,约占公司总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7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股本1.9983%。
截止2020年2月24日收盘后,孟庆有持有公司股票25,24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0.028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区间届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减持数减持量(股)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减持格区间减持总金方式(元/额(元) 股) 减持完成情况 当前持股数量(股) 当前持股比例 孟庆有 5%以下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1,785,240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69%IPO前取得:1,785,240股 孟庆有 2019/9/2集中 1,760,001.9983~ 竞价
0 %2019/12/1交易
3 14.349-14.865 25,960,70未完成:4.325,240股 25,2400.0286%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2/26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8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长春众鼎科技有限公司27.27%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盈电子”、“公司”、“受让方”或“增资方”)与长春众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鼎科技”、“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卢明、郭晓强(以下简称“转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及《增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总计500.00万元通过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共计取得众鼎科技27.27%的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1、交易概述公司出于对未来业务协同发展考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总计500.00万元通过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众鼎科技27.27%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转让股权比例 交易对价(万元)
1 卢明 15.616% 273.28
2 郭晓强 4.384% 76.72 合计 20.00% 350.00 序号 交易对方 增资股权比例 交易对价(万元)
1 众鼎科技 9.09% 150.00 总计 27.27% 500.00
2、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0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长春众鼎科技有限公司27.27%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总计500.00万元通过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众鼎科技27.27%股权的事项。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公司已对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一)卢明
1、基本情况 姓名 卢明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2082219********26 住所 长春市高新区华润凯旋门A12栋406室
2、最近三年主要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期间 工作单位 任职情况 是否存在产权关系 2017年1月至今 长春众鼎科技有限公司 总经理 是 (二)郭晓强
1、基本情况 姓名 郭晓强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2042219********96 住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湖畔诚品8栋1门101号
2、最近三年主要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的产权关系 期间 工作单位 任职情况 是否存在产权关系 2017年1月至今长春众鼎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是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一)标的公司基本信息
1、长春众鼎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长春众鼎科技有限公司 营业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诺睿德国际商务广场B8栋0单元22层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5年8月20日 法定代表人 郭晓强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5C 经营范围 汽车电子产品、半导体分立器件、光电子器件、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研究与生产、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模具设计、租赁、销售、维修,系统集成服务,楼宇智能化工程、装饰装潢工程、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社会经济咨询,机电设备安装、租赁,网络综合布线,五金交电、家用电器、教学仪器、实验室设备、办公用品及耗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1、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众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票面价值(万元人民币) 占比 卢明 393.00 78.60% 郭晓强 107.00 21.40% 总计 500.00
2、交易完成后,众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票面价值(万元人民币) 100.00%
占比 卢明 314.90 57.26% 郭晓强 85.10 15.47% 日盈电子 150.00 27.27% 总计 550.00 100.00% (三)标的公司的权属状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等其他情况。
(四)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1、最近三年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17年(经审计) 2018年(经审计) 2019年(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03,527.10 5,584,716.07 7,410,211.98 负债总额 4,470,906.61 3,825,769.33 3,627,080.15 净资产 1,532,620.49 1,758,946.74 3,783,131.83 营业收入 12,159,602.50 14,324,119.56 13,310,625.04 净利润 416,943.70 669,676.25 2,132,185.09 (五)主营业务情况

1.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概述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汽车电子产品、半导体分立器件、光电子器件、计算机硬件及软件的研究与生产、开发、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等。

2.标的公司主要产品及竞争对手
(1)车载摄像头类产品该类产品的竞争对手有博世,法雷奥,海康威视,德赛西威,深圳豪恩等。

(2)电动踏板该类产品在国外无直接竞争对手,国内竞争对手主要是传统踏板转型企业,此类企业的电控技术绝大部分外委,因此暂时没有强劲的竞争对手。

3.标的公司的专利情况标的公司已经通过TS16949及ISO9001认证。
目前长春众鼎科技有限公司共申请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软件著作权29项,其中已授权10项实用新型专利,21项软件著作权,其余多项已经受理,正在审查阶段,目前已经为标的公司创造可观的经济利益。
(六)最近12个月内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情况除本次交易外,最近12个月内标的公司不存在评估、增资、减资或改制情况。
(七)股东优先受让情况本次交易中,标的公司有优先受让权的股东均放弃优先受让权。
(八)债权债务转移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九)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定价方式:协商确定。
定价依据:交易双方同意公司以现金500.00万元通过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众鼎科技27.27%的股权。
本次交易价格是公司对标的公司进行充分尽职调查的 前提下,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定价相对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交易概述日盈电子拟以自有资金总计500.00万元通过现金收购及增资方式取得众鼎科技27.27%的股权。

2、股权转让协议
(1)股权购买为了取得标的公司的股权,日盈电子将首先从标的公司股东卢明和郭晓强处,购买标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分别以273.28万元购买卢明所持有标的公司15.616%实缴出资额为78.08万元的股权;以76.72万元购买郭晓强所持有标的公司4.384%实缴出资额为21.92万元的股权。
总计购买现有标的公司20.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50万元。

(2)转让方式本次标的股权由双方依法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3)转让价款的支付日盈电子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约定时间内将本协议约定的转让款存入对方指定的账户。

(4)协议各方的陈述和保证转让方在此向受让方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下列陈述和保证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在任何方面都不会不真实或引起误解,也没有忽略使得该等陈述、保证产生误解的其他事实,且本条项下的陈述、保证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应持续有效,除非受让方事先书面确认,否则受让方本次受让股权的行为不应被视为免除转让方陈述、保证责任:转让方拟转让的标的公司的股权均系通过合法程序获得,且该等股权的出资均依法全额缴纳,不存在任何抽逃注册资本或出资不实的情形;转让方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通过标的公司股东会的许可,且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自愿放弃优先受让权,受让方不得以股东会决议等内部批准程序未履行完成等事由主张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方拥有充分的权利或授权签订并履行本协议,并完成本协议项下的交易,本协议及其它与本协议项下交易有关的协议均对其具有约束力;转让方为签订本协议之目的向受让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全力协助另一方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及标的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工作。
受让方陈述与保证:受让方系合法设立的主体,其具有参与本次受让的权利与资格;受让方用于本次受让的资金来源合法;受让方有能力并将切实履行本协议项下相关义务。

(5)股权过户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办理工商变更的税费按相关管理部门规定各自承担。

(6)违约事件与违约责任如在交接日前发生本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其陈述、保证、承诺、义务等事项的,守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协议其他方本协议自动终止。
如果在交接日后发现一方有任何违反本协议项下之陈述、保证、承诺的行为,或一方于本协议下所提供之信息、声明、或保证有不真实、未完成、不准确、误导、欺诈成分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对该等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及/或标的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如因受让方违约造成股权转让无法完成,则转让方收回转让标的,向受让方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价款,由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协议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如因转让方违约致使股权转让无法完成,则转让方全额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受让方支付数额为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本协议生效后,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协议,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
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认定为无效的,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各方均有过错的,则由各方按责任大小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3、增资协议
(1)增资扩股为使日盈电子对标的公司的参股规模扩大至27.27%的权益,日盈电子将以现金方式增加标的公司的资本金额。
日盈电子向标的公司增资150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其余1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日盈电子以本次150万元增资在全面稀释基础上取得标的公司9.09%股权。
在本次增资后,日盈电子原先持有标的公司老股的股权比例全面稀释为18.18%。
至此,增资后日盈电子持有标的公司27.27%股权。
至此,日盈电子将获得标的公司27.27%的股权,交易对价总计人民币500.00万元。

(2)增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在本协议生效后3天内,公司应向增资方发出支付增资款项的书面付款通知,其中应明确应支付的增资额、付款日期以及指定专用账户的具体信息。
增资方应在标的公司及原股东出具如下文件后15日内将增资款项一次性支付至标的公司指定的专用账户:标的公司通过批准本次增资的股东会决议;原股东就本次增资放弃优先认购权的书面文件;标的公司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
标的公司应于收到增资方增资款项后15日内,就本次增资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增资方提供工商登记文件复印件。
在此期间,各方应及时提供和签署与本次增资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以便标的公司办理登记事宜。
增资方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享有增资部分的股权的股东权利,承担增资部分的股权的股东义务。
如果在增资方缴纳增资款项后60日内未能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则增资方有权要求标的公司在其书面通知后5日内将增资方缴纳的增资款 项全部返还给增资方,同时还应向增资方支付该笔款项在此期间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原股东对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标的公司或原股东逾期返还,则标的公司或原股东应就其应返还而未返还款项按照每天0.1%向增资方支付违约金。

(3)陈述与保证每一方向其他各方声明和保证,在本协议签署日:该方是一家根据设立地法律正式成立和存续的主体或具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该方已经获得所有必要的内部批准或授权,并且拥有全部合法权利、权力和授权签订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本条前述声明和保证应当理解为是持续性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下所作的任何声明和保证,应就该等违约致使他方遭受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增资方的权利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标的公司以前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和增资后实现的净利润由原股东以及增资方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标的公司应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1人由日盈电子委派,原股东应保证日盈电子委派的人员成功当选董事。

(5)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行为。
除本协议特别约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致使其他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支付或损失的利息以及律师费)赔偿守约方。
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的补偿金总额应当与因该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相同,上述补偿包括守约方因履约而应当获得的利益,但该补偿不得超过协议各方的合理预期。

(6)争议的解决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国法律(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的管辖,并依其解释。
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协商解决的,均应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本协议各方均应在诉讼进行期间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五、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一)本次交易目的整合双方面资源,双方将在发展战略、规范管理、技术开发、市场资源等方面实现更好的合作。
众鼎科技研发团队主要以研发制造高品质汽车电子产品为产业目标,拥有完整、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高效快速的市场跟进和领先的专利技术及专业的研发能力。
现阶段核心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一半以上,同时具备汽车电子前装研发十年以上开发经验。
此次参股众鼎科技,通过合作可极大增强公司在汽车电子领域新产品的研发能力,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继续作为国内各大整车厂商在汽车电子零部件领域的一级供应商地位。
众鼎科技未来的定位是汽车整车厂商的一级供应商,而日盈电子在国内汽车零部件领域耕耘多年,目前已成为一汽大众、上汽大众、上汽通用、重庆长安、上海汽车、吉利、北京汽车、北京奔驰、沃尔沃、广州汽车和一汽集团的配套供应商,并已通过一汽丰田、广汽丰田的供应商资质认证,有广泛的零部件销售渠道。
依托公司汽车行业的销售渠道和众鼎科技掌握的核心技术,众鼎科技可以进一步拓展国内汽车电子零部件市场。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日盈电子目前的主营业务之一汽车电子涵盖阳光传感器、光线传感器、雨量传感器、粉尘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天窗控制器等传感器业务。
如本次交易最终实施,公司通过参股众鼎科技部分股权,通过合作提升公司汽车电子产品的研发能力,同时开拓国内零部件厂商及大型整车厂商车载摄像头产品、汽车电动踏板等业务,有助于扩大公司汽车电子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通过本次收购,各方将能够实现各自优势资源的共享与互补,能够拓展新的业务空间,实现协同跨越式发展。

六、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随着中国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汽车消费需求的多样化,整车制造企业加快了新车型的推出速度,这对汽车零部件企业产品开发、技术积累、质量控制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同时,行业内原有竞争者和新进入竞争者加大资金、技术方面的投入也会加剧整个行业的竞争程度。
尽管目前众鼎科技已经在市场上有一定地位,在细分行业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未来市场在面临日趋激烈竞争的情况下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收购完成后,日盈电子将充分利用自身的各项资源优势推动,结合众鼎科技领先的专利技术及专业的研发能力,互帮互助,做大做强。

2、合作运营风险本次收购完成后,双方将在发展战略、规范管理、技术开发、市场资源等方面实现更好的合作,后续合作是否能有效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风险。
这将影响公司投资收益。
公司将谨慎对待风险,并会采取措施积极防范并化解各类风险。
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依法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七、备查文件(一)股权转让协议(二)增资协议(三)标的公司2017-2018年度审计报告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1,825,516,844.68 1,475,747,148.70 23.70% 营业利润 476,165,451.06 337,320,265.08 41.16% 利润总额 475,042,037.28 343,642,346.18 38.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09,286,530.83 292,257,417.50 40.04% 证
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0-007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快报 基本每股收益(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股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3323.26%本报告期末2,538,155,409.681,960,171,810.95 308,276,300.006.36 0.9519.14%本报告期初2,119,438,009.101,628,237,879.96 181,339,000.008.98 40.00%4.12%增减变动幅度19.76%20.39% 70.00%-29.18% 注: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总股本由181,339,000.00股增加至308,276,300.00股,同时分配了现金股利90,669,500元,公司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进行了相应调整。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8.25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70%;实现营 业利润4.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16%;实现利润总额4.7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 长38.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04%; 基本每股收益1.3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0.00%;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定增长,主要原因如下:
1、本报告期,优化营销网络建设及供应链管理,建立电商销售渠道,推广微信营销,加大VIP社群营销,发展“线下线上”新零售业务;
2、品牌宣传加大力度,从娱乐营销、事件营销、赛事推广、跨界联名、明星代言等多方面进行营销整合,有效提升了品牌影响力;
3、产品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不断通过面料创新、版型优化、设计突破、文化赋能等方式实现消费者价值创新,打造极具竞争力的产品;
4、持续推出员工持股计划激励方案,提升团队的凝聚力,使得销售业绩保持增长。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在《2019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业绩预计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报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0-008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2月25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公司总部8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由董事长谢秉政先生主持召开。
通知于2020年2月20日以电话、专人通知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公司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增加经营范围“其他仓储业(不含原油、成品油仓储、燃气仓储、危险品仓储);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家具批发;家居饰品批发;室内装饰设计服务;代收代缴水电费;非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不含药品及医疗器械);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制造;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批发;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零售;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许可类医疗器械经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根据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

3.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0年3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召开2020年第
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2 证券简称:比音勒芬 公告编号:2020-009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于2020年3月12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2020年3月12日下午14:3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info)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3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
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见2020年2月2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述议案公 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总议案:所有提案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0年3月11日17:00前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3月11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比音勒芬商业办公楼,邮编:511442,传真:020-39958289。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陈阳;电话号码:020-39952666;传真号码:020-39958289;电子邮箱:investor@
5.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32”,投票简称为“比音投 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3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1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比音勒芬服饰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 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 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 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 以上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 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委托人持股数量: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0年3月5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比音勒芬服饰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32)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 年月日 股东签字 (盖章):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将被动减持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竞价交易方式共计卖出华映百慕大所持华映科技27,640,594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 有的华映科技股票42,000,000股,并责成华融证券营业部将上述股票通过证券交易 变卖股份的后续处理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的0.999%。
方式按市场价卖出。

2、公司将提醒华映百慕大及相关方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特别提示:
2、近日,华映科技收到华融证券营业部通知,华融证券营业部拟于2020年3月
2、减持股份来源:非公开发行股票(华映科技向华映百慕大发行股份购买资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1、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映科技”)于2019年 17日开始,再次通过证券交易方式卖出剩余14,359,406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 产)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11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将被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2019-155 0.52%。
华映科技已就通知涉及的事项向华映百慕大进行了确认。

3、减持数量及比例:14,359,406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0.52%。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号公告),并于2019年12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权被强制执行的进
一、股东基本情况
4、减持期间及减持价格:根据华融证券营业部的通知及相关资料,本次减持拟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展公告》(2019-164号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作
1、股东的名称: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 于2020年3月17日开始,减持方式为证券交易(即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及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媒体披 出《执行裁定书》([2019)闽01执964号之一],裁定拍卖(变卖)华映科技第一大股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华映百慕大持有华映科技701,649,121股股 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价格以实际成交为准。
露的内容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百慕大”)持有的华映科技股票 份,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25.37%,为华映科技第一大股东。

三、相关风险提示 特此公告 42,000,000股,并责成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路营业部(以下简称“华融证券营业部”)将上述股票通过证券交易方式按市场价卖出,卖出金额以实际成交为准。
华融证券营业部于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7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华映百慕大将其持有的华映科技股权进行质押借款,因债务(渤海信托计划三期))到期未履行支付义务,福州中院裁定拍卖(变卖)华映百慕大持
1、截至本公告日,华映百慕大持有华映科技701,649,121股,占华映科技总股本的25.37%,其中10.74%已进入司法拍卖/变卖程序(含渤海信托计划一期4.69%、二期5.53%及本次将被动减持的三期0.52%)。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被司法拍卖/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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