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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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2018年第2号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9月6日证监许[2013]1161号文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5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品种。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11月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1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第一部分前言.............................................................................................................3
第二部分释义.............................................................................................................4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9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8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4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37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42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和开放期...................................................................43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45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55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66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68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69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收益分配...................................................................................74第十五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6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8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9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84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89第二十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1第二十一部分《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4第二十二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28第二十三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31第二十四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32第二十五部分备查文件.........................................................................................133
2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一部分
前言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招募说明书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人依据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3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部分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2015年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立法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
4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及不时作出的修订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销售机构: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4、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5、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建信
5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或接受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
的机构; 26、基金账户:指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7、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8、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9、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0、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1、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32、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33、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34、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35、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36、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37、《业务规则》:指《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38、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6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 45、元:指人民币元;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51、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体;52、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3、运作周期:本基金以2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2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 54、自由开放期: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
第一个自由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年以后的年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自由开放期的首日为上一个自由开放期结束次日的2年以后的年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
7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55、受限开放期:在本基金首个运作周期中,受限开放期为运作周期期间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个季度月(即3月、6月、9月、12月,下同)的日历8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受限开放期距离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开放,即仍为封闭期(即该受限开放期距离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均必须超过3个月);在本基金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受限开放期为自该运作周期首日起每个季度月的日历8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受限开放期距离该运作周期首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开放,即仍为封闭期(即该受限开放期距离该运作周期首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均必须超过3个月); 56、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57、季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每3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58、封闭期:指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受限开放期以外的期间。
在每个封闭期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期间基金份额总额保持不变,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 59、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60、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同,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或有不同; 6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8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设立日期:2005年9月19日法定代表人:孙志晨联系人:郭雅莉电话:010-66228888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设立。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5%;美国信安金融服务公司,25%;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0%。
本基金管理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事宜。
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依法行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向股东会汇报。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公司基本制度的制定权和对总裁等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和奖惩权。
公司设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职工代表监事。
监事会向股东会负责,主要负责检查公司财务并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尽职情况。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孙志晨先生,董事长,1985年获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2006年获得长江商学院EMBA。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证券处副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筹资部、零售业务部证券处处长,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副总
9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经理。
2005年9月出任建信基金公司总裁,2018年4月起任建信基金公司董事长。
张军红先生,董事,现任建信基金公司总裁。
毕业于国家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获博士学位。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筹资部储蓄业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零售业务部主任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个人存款处副经理、高级副经理;行长办公室秘书一处高级副经理级秘书、秘书、高级经理;投资托管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
2017年3月出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4月起任建信基金公司总裁。
曹伟先生,董事,现任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1990年获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储蓄证券部副总经理、北京分行安华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西四支行副行长、北京分行朝阳支行行长、北京分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张维义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北亚地区总裁。
1990年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2年获得华盛顿大学和复旦大学EMBA工商管理学硕士。
历任新加坡公共服务委员会副处长,新加坡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业务发展总监,信诚基金公司首席运营官和代总经理,英国保诚集团(马来西亚)资产管理公司首席执行官,宏利金融全球副总裁,宏利资产管理公司(台湾)首席执行官和执行董事,信安北亚地区副总裁。
郑树明先生,董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北亚地区首席营运官。
1989年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
历任新加坡普华永道高级审计经理,新加坡法兴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营运总监、执行长,爱德蒙得洛希尔亚洲有限公司市场行销总监。
华淑蕊女士,董事,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毕业于吉林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历任《长春日报》新闻中心农村工作部记者,湖南卫视《听我非常道》财经节目组运营总监,锦辉控股集团公司副总裁、锦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七部副总经理、理财中心总经理、财富管理总监兼理财中心总经理、副总经理,光大证券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MD)。
李全先生,独立董事,现任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198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 10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和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职员、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资金部总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史亚萍女士,独立董事,现任中金资本跨境股权投资部顾问。
1994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国际金融硕士;1996年毕业于耶鲁大学研究生院,获经济学硕士。
先后在标准普尔国际评级公司、英国艾比国民银行、野村证券亚洲、雷曼兄弟亚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威灵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担任管理职务。
邱靖之先生,独立董事,现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
毕业于湖南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获EMBA学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
1999年10月加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现任首席合伙人。

2、监事会成员马美芹女士,监事会主席,高级经济师,1984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获学士学位,2009年获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984年加入建设银行,历任总行筹资储蓄部、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部副处长、处长、资深客户经理(技术二级),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个人存款与投资部副总经理。
2018年5月起任建信基金公司监事会主席。
方蓉敏女士,监事,现任信安国际(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首席律师。
曾任英国保诚集团新市场发展区域总监和美国国际集团全球意外及健康保险副总裁等职务。
方女士1990年获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拥有新加坡、英格兰和威尔斯以及香港地区律师从业资格。
李亦军女士,监事,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与战略研究部总经理。
1992年获北京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学士,2009年获中央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硕士。
历任北京北奥有限公司,中进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助理、副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华电财务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融资部经理。
安晔先生,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1995年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应用系,获得学士学位。
历 11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信息技术部,中国建设银行信息技术管理部北京开发中
心项目经理、代处长,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信息技术部执行总经理、总经理。
严冰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03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专业,获硕士学位。
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专员。
2005年8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管理专员、主管、部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刘颖女士,职工监事,现任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合规部副总经理兼内控合规部审计部(二级部)总经理,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资深会员。
1997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获学士学位;2010年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高级经理。
2006年12月至今任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内控合规部。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张军红先生,总裁(简历请参见董事会成员)。
曲寅军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9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审计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团委主任科员、重组改制办公室高级副经理、行长办公室高级副经理;2005年9月起就职于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综合管理部总监、投资管理部副总监、专户投资部总监和首席战略官;2013年8月至2015年7月,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5年8月6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2015年8月至2017年11月30日专任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11月1日起兼任建信资本管理公司董事长。
张威威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7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从事个人零售业务,2001年1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金融部,从事证券基金销售业务,任高级副经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一直从事基金销售管理工作,历任市场营销部副总监(主持工作)、总监、公司首席市场官等职务。
2015年8月6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曙明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2年7月至1996年8月在湖南省物资贸易总公司工作;1999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先后在总行营业部、金融机构部、机构 12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业务部从事信贷业务和证券业务,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机构业务
部高级副经理等职;2006年3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并兼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5年8月6日起任我公司督察长,2016年12月23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吴灵玲女士,副总裁,硕士。
1996年7月至1998年9月在福建省东海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历任副主任科员、业务经理、高级经理助理;2005年9月加入建信基金管理公司,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监助理、副总监、总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2016年12月23日起任我公司副总裁。
马勇先生,副总裁,硕士。
1993年8月至1995年8月在江苏省机械研究设计院工作。
1998年7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秘书、高级经理级秘书,高端客户部总经理助理,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建行黑龙江省分行副行长等职务。
2018年8月30日加入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1月13日起任副总裁;2018年11月1日起兼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4、督察长吴曙明先生,督察长(简历请参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基金经理黎颖芳女士,硕士。
2000年7月毕业于湖南大学金融保险学院,同年进入大成基金管理公司,在金融工程部、规划发展部任职。
2005年1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资深基金经理。
2009年2月19日至2011年5月11日任建信稳定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1月18日至2014年1月22日任建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11月15日起任建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2月2日起任建信稳定得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2月8日起任建信稳定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6月1日起任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8日起任建信恒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8日起任建信睿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8月3日任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1月6日起建信稳定鑫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13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经理;2018年2月2日起任建信睿和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闫晗先生,硕士。
2012年10月至今历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交易员、交易主管、基金经理助理,2017年11月3日起任建信目标收益一年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该基金在2018年9月19日转型为建信睿怡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闫晗继续担任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4月20日起任建信安心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彭云峰先生:2013年11月5日至2016年6月7日。
黎颖芳女士:2016年6月1日至今。
闫晗先生:2018年4月20日至今。

6、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张军红先生,总裁。
姚锦女士,权益投资部总经理。
李菁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经理。
乔梁先生,研究部总经理。
许杰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朱虹女士,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经理。
陶灿先生,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 14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5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
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防火墙原则。
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
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
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
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业务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公司监察稽核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计公司的财务报表,评价公司的财务表现,保证公司的财务运作符合法律的要求和运行的会计标准。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另外,在公司高级管理层下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并实行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16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风险评估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操作控制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
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
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内控合规部,履行监督、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相关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不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 17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度。
18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注册资本:252.20亿元法定代表人:李建红行长:田惠宇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电话:0755—83199084传真:0755—83195201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
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
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65,373.40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15.08%,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2.44%。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下设业务管理室、产品管理室、业务营运室、稽核监察室、基金外包业务室5个职能处室,现有员工82人。
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
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 19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
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
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获得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招商银行荣获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李建红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14年7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
英国东伦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硕士,高级经济师。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招商局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总裁助理、总经济师、副总裁,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田惠宇先生,本行行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起担任本行行长、本行执行董事。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曾于2003年7月至2013年5月历任上海银行副行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副行长、深圳市分行行长、中国建设银行零售业务总监兼北京市分行行长。
王良先生,本行副行长,货币银行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1991年至1995年,在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工作;1995年6月至2001年10月,历任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展览路支行、东三环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北京分行风险控制部总经理;2001年10月至2006年3月,历任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2006年3月至2008年6月,任北京分行党委书记、副行长(主持工作);2008年6月至2012年6月,任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2年6月至2013年11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兼北京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2015年1月起担任本行副行长;2016年11月起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姜然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大学本科毕业,具有基金托管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先后供职于中国农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华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从事信贷管理、托管工作。
2002年9月加盟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经理、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等职。
是国内首家推出的网上托管银行的主要设计、开发者之
一,具有20余年银行信贷及托管专业从业经验。
在托管产品创新、服务流程优化、市场营销及客户关系管理等领域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截至2018年6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389只开放式基金。

四、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 21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
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控风险防范体系:一级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二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稽核监察室,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三级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室和岗位。

(2)审慎性原则。
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以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作为内部控制的核心,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室、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
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利,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5)适应性原则。
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配备独立的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包括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防护系统、数据备份系统。

(7)重要性原则。
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8)制衡性原则。
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及权责分 22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 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经营风险控制。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制定托管项目审批、资金清算与会计核算双人双岗、大额资金专人跟踪、凭证管理等一系列完整的操作规程,有效地控制业务运作过程中的风险。

(3)业务信息风险控制。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4)客户资料风险控制。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形成的客户资料,视同会计资料保管。
客户资料不得泄露,有关人员如需调用,须经总经理室成员审批,并做好调用登记。

(5)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
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机房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管理、电脑密码设置及权限管理、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6)人力资源控制。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的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23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
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4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公司直销柜台以及网上交易平台。

(1)直销柜台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法定代表人:孙志晨联系人:郭雅莉电话:010-66228800
(2)网上交易平台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定期投资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本公司网址:。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法定代表人:田国立客服电话:95533网址: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李建红客服电话:95555网址: 25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洪崎传真:010-83914283客户服务电话:95568网址:
(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法定代表人:马勇客户服务热线:400-166-1188网址:/
(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法定代表人:王莉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网址:www.
(6)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法定代表人:冷飞客户服务热线:021-50810673网址:http://
(7)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法定代表人:汪静波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网址:/
(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
I、J单元法定代表人:薛峰 26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网址:,
(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法定代表人:其实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网址:(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法定代表人:杨文斌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网址:(1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法定代表人:陈柏青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网址:(1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室法定代表人:凌顺平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网址:(1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法定代表人:李兴春客户服务热线:400-921-7755网址:(1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27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赵学军客户服务热线:400-021-8850网址:(1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法定代表人:刘汉青客户服务热线:95177网址:(16)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法定代表人:周斌客户服务电话:4007868868网址:(17)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法定代表人:王伟刚客户服务热线:010-56282140网址:(18)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A座1504/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客户服务热线:400-819-9868网址:/(19)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19层法定代表人:丁东华客户服务热线:400-111-0889网址:(2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28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定代表人:王廷富客户服务热线:400-821-0203网址:(21)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7-5室法定代表人:张皛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网址:(22)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西路113号景山财富中心341法定代表人:季长军客户服务电话:400-819-6665网址:(23)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甲2号裙房2层222单元法定代表人:郑毓栋客户服务电话:400-618-0707网址:/(24)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中洲大厦35层01B、02、03、04单位法定代表人:刘鹏宇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13网址:/(2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法定代表人:王之光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网址:/(26)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29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现代五项馆2105室法定代表人:姚杨客户服务热线:400-928-2266网址:/(2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法定代表人:肖雯客户服务热线:020-89629066网址:/(28)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客户服务热线:400-684-0500网址:https://(29)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法定代表人:钟斐斐客户服务热线:4000-618-518网址:/(3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法定代表人:毛淮平客户服务热线:400-817-5666网址:(3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张佑君客服电话:95558网址: 30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住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法定代表人:姜晓林客服电话:0532-96577网址: (3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法定代表人:李福春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0431-85096733网址: (3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法定代表人:王春峰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网址: (3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法定代表人:蔡咏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网址: (36)中泰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法定代表人:李玮客户服务热线:95538网址: (3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法定代表人:张志刚客服热线:400-800-8899网址: 31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法定代表人:王常青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公司网址: (3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江信国际金融大厦法定代表人:徐丽峰客服电话:4008-222111网址: (4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法定代表人:杨德红网址: (4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法定代表人:周健男客服电话:10108998网址: (4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法定代表人:周杰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网址: (4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尤习贵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32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司网址:(4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法定代表人:杨华辉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网址:(4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法定代表人:李梅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网址:(4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家大厦20楼2005室法定代表人:李琦客服电话:4008-000-562网址:(4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法定代表人:李俊杰客服电话:021-962518网址:(4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法定代表人:丁益客服电话:0755-82288968网址:(4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33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8008网址:(5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0层法定代表人:王连志客户服务电话:0755-82825555网址:(5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法定代表人:何之江客服热线:4008866338网址:(52)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20层法定代表人:胡伏云客服电话:020-88836999网址:(5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法定代表人:何春梅客服电话:95563网址:(5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3楼法定代表人:孙树明客户服务电话:020-95575 34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网址:(5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法定代表人:何如客户服务电话:95536网址:(56)九州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8楼法定代表人:魏先锋客服电话:0755-33331188网址:(57)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2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法定代表人:蔡一兵客户服务电话:0731-4403340网址:(5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法定代表人:霍达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网址:(59)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龙地址:北京朝阳区四惠盛世龙源国食苑10号楼客户服务电话:4006-802-123网址:(60)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1至18层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35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户服务电话:95390网址:(6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法定代表人:张跃伟电话:400-820-2899网址:(6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法定代表人:张皓客服电话:4009908826网址: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名称: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6层法定代表人:孙志晨联系人:郑文广电话:010-66228888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负责人:王丽联系人:徐建军电话:010-52682888传真:010-52682999经办律师:徐建军、刘焕志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36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11楼电话:021-23238888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沈兆杰联系人:沈兆杰 37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募集。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9月6日证监许可[2013]1161号文注册。

二、基金类型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运作周期和自由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四、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五、基金的面值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方式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七、募集期限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自2013年10月10日至2013年11月1日进行发售。
如果在此期间届满时未达到本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
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5日正式生效。

八、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 38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别基金份额净值=该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低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九、募集对象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十、募集场所本基金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具体募集场所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其他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

一、认购安排
1、认购时间: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具体发售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2、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销售机构发布的相关公告。

3、认购原则和认购限额:认购以金额申请。
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
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币,代销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5万元人民币, 39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追 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时,最 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当日的认购申请在销售机构规定的时间之后不得撤消。

二、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收取认 购费,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但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 费率 M<100万元 0.6% 100万元≤M<300万元 0.4% 300万元≤M<500万元 0.2%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认购费由认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 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认购费用按累计认购金额确定认购费率,以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三、认购份数的计算 本基金的认购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
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人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 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人的账户,利息和具体份额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记 录为准。
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计算方法: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
5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 得的利息为5元,则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50,000/(1+0.6%)=49,701.79元 认购费用=50,000-49,701.79=298.21元 认购份额=(49,701.79+5)/1.00=49,706.79份 即:投资人投资5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份额,则其可得到49,706.79份本基 40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A类份额。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5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份额,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 得的利息为5元,则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净认购金额=50,000/(1+0%)=50,000元认购费用=50,000-50,000=0元认购份额=(50,000+5)/1.00=50,005.00份即:投资人投资5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份额,则其可得到50,005.00份本 基金C类份额。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 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四、认购的方法与确认
1、认购方法投资人认购时间安排、投资人认购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由基金管理 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确定并披露。

2、认购确认基金发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构 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五、募集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不收取认购费用,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六、募集资金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募集期间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41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十
七、募集结果截至2013年11月5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374,958,650.49元。
本次募集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人民币199,191.06元。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4,107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募集期募集资金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375,157,841.55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42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募集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四、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3年11月5日正式生效。
43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封闭期和开放期
一、基金的封闭期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本基金以运作周期和自由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
本基金以2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自由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2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止。
本基金的每个运作周期以封闭期和受限开放期相交替的方式运作。
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受限开放期以外,均为封闭期。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二、基金的开放期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自由开放期。
本基金的每个自由开放期为5至20个工作日。
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在自由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在本基金首个运作周期中,受限开放期为运作周期期间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个季度月(即3月、6月、9月、12月,下同)的日历8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受限开放期距离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开放,即仍为封闭期(即该受限开放期距离基金合同生效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均必须超过3个月);在本基金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受限开放期为自该运作周期首日起每个季度月的日历8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该受限开放期距离该运作周期首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不满3个月,则不进行开放,即仍为封闭期(即该受限开放期距离该运作周期首日或该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均必须超过3个月)。
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每个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数量占该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
0,特定比例]区间内,该特定比例不超过5%(含)。
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开放期前一日基 44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份额总数乘以特定比例)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
部分确认。
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和赎回申请进行全部确认。
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本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含自由开放期和受限开放期,下同)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三、封闭期与开放期示例假设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3日生效,则本基金的第一个运作周期为2013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2日,其中受限开放期分别为2014年3月10日(由2014年3月8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2014年6月9日、2014年9月8日、2014年12月8日、2015年3月9日、2015年6月8日。
在以上每个受限开放期,投资者可提出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将对当日的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5%]区间内。
本基金的首个运作周期结束后即进入首个自由开放期,为2015年12月3日起5至20个工作日。
若基金首次自由开放期确定为10个工作日,则自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16日的十个工作日为本基金的自由开放期,在此期间投资者可以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自2015年12月17日起进入本基金下一个运作周期,以此类推。
45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和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每个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本基金进入开放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每个受限开放期为上一封闭期结束后的第1个工作日,每个自由开放期为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的5至2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开放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开放期间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46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或者转换。
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招募说明书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其他销售机构网点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 47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申购金额、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 台申购本基金时,最低申购金额、定期定额投资最低金额均为10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 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基金管理人可以 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基金总规模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 书或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 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等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7、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申购费 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 增加而递减;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日累计申购金额确定申 购费率,以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费用。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申购金额(M) 费率 M<100万元 0.6% 100万元≤M<300万元 0.4% 300万元≤M<500万元 0.2%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应在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 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8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所适 用的赎回费率越低,具体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费用种类 基金份额持有期限(N) N<30
天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30天≤N<180天180天≤N<2年 N≥2年 持有期<7日 7日≤持有期<30日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30天≤N<180天 180天≤N<2年 N≥2年 注:N为基金份额持有期限;1年指365天。
费率1.5%0.7%0.2% 01.5% 1.0%0.5%0.1%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归入基金 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
100%,其中对于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收取不低于1.50%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或 者调低赎回费率,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 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申购基金时缴纳申购费),投 资人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 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
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 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0/(1+0.6%)=49701.79元 申购费用=50000-49701.79=298.21元 49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申购份额=49701.79/1.05=47335.04份即:投资人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其可得到47335.04份A类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净申购金额=50000/(1+0%)=50000元申购费用=50000-50000=0元申购份额=50000/1.05=47619.05份即:投资人投资5万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5元,则其可得到47619.05份C类基金份额。

2、赎回净额的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本基金时缴纳赎回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净额为赎回金额扣减赎回费用。
其中: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赎回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赎回净额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赎回适用费率为1.5%,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10000×1.148=11480元赎回费用=11480×1.5%=172.20元净赎回金额=11480-172.20=11307.80元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307.80元。
例二: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基金份额并在下一个自由开放期赎回,则赎回适用费率为0%,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元,则其可得净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金额=10000×1.148=11480元 50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赎回费用=11480×0%=0元净赎回金额=11480-0=11480.00元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0000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48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11480.00元。

3、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基金的封闭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期间,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投资人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人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人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人办理扣除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2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51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 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2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在开放期内,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日基金总份额2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者因支付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那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此部分赎回申请将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并在本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前(包括该日)全部确认;对于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其余赎回申请部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前段“
(1)全额赎回”或“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一)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除非基金合同约定的封闭期或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52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或基金转换入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或者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情形。

7、申购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单一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上限的情形。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8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二)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除非基金合同约定的封闭期或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收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暂停基金估值,并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53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产净值。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 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三)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以上暂停及恢复基金申购与赎回的公告规定,不适用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与封闭期基金运作方式转换引起的暂停或恢复申购与赎回的情形。
开放期与封闭期基金运作方式转换的有关信息披露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

一、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54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
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55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二、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次级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机构债、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每个受限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和后1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前3个月和后3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
因上述原因持有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个月内卖出。

三、投资理念在专业分工的基础上,综合发挥团队投研优势,通过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基于利率和信用的专业化分析,不断优化组合,获取可持续的稳健超额收益。

四、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法确定投资组合久期,结合自下而上的个券选择方法构建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在债券资产所提供的稳定收益的基础上,适当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56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或增发新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收益,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债券投资组合策略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久期管理、期 限管理、类属管理和风险管理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具体来说,在债券组合的构造和调整上,本基金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期限配置策略、套利策略等组合管理手段进行日常管理。

(1)久期管理本基金建立了债券分析框架和量化模型,预测利率变化趋势,确定投资组合的目标平均久期,实现久期管理。
本基金将债券市场视为金融市场整体的一个有机部分,通过“自上而下”对宏观经济形势、财政与货币政策以及债券市场资金供求等因素的分析,主动判断利率和收益率曲线可能移动的方向和方式,并据此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的平均久期。
当预测利率和收益率水平上升时,建立较短平均久期或缩短现有固定收益资产组合的平均久期;当预测利率和收益率水平下降时,建立较长平均久期或增加现有固定收益资产组合的平均久期。
本基金建立的分析框架包括宏观经济指标和货币金融指标,分析金融市场中各种关联因素的变化,从而判断债券市场趋势。
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CPI/PPI、固定资产投资、进出口贸易;货币金融指标包括:货币供应量M1/2、新增贷款、新增存款、超额准备金率。
央行货币政策通过调整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窗口指导等方式,引导市场利率变动;同时,央行货币政策对金融机构的资金流也将带来明显影响,从而引起债券需求变动。
本基金在对市场利率变动和债券需求变动进行充分分析的基础上,选择建立和调整最优久期固定收益资产组合。

(2)期限配置策略本基金资产组合中的长、中、短期债券主要根据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进行合理配置。
本基金在确定固定收益资产组合平均久期的基础上,将结合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适时采用跟踪收益率曲线的骑乘策略或者基于收益率曲线变化的子弹、杠铃及梯形策略构造组合,并进行动态调整。

(3)套利策略在市场低效或无效状况下,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积极运用各类套利 57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方法对固定收益资产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与调整,捕捉交易机会,以获取超额收益。
a、回购套利
本基金将适时运用多种回购交易套利策略以增强静态组合的收益率,比如运用回购与现券的套利、不同回购期限之间的套利进行相对低风险套利操作等,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b、跨市场套利跨市场套利是指利用同一只债券投资工具在不同市场(主要是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的交易价格差进行套利,从而提高固定收益资产组合的投资收益。

2、个券选择策略在个券选择上,本基金将综合运用利率预期、收益率曲线估值、信用风险分析、流动性分析等方法来评估个券的投资价值。
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将是本基金重点关注的对象:
(1)利率预期策略下符合久期设定范围的债券;
(2)具有较高信用等级、较好流动性的债券;
(3)资信状况良好、未来信用评级趋于稳定或有较大改善的企业发行的债券;
(4)在剩余期限和信用等级等因素基本一致的前提下,运用收益率曲线模型或其他相关估值模型进行估值后,市场交易价格被低估的债券。

3、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兼具权益类证券与固定收益类证券的特性,具有抵御下行风险、分享股票价格上涨收益的特点。
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并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
对于公司基本面良好、具备良好的成长空间与潜力、转股溢价率和投资溢价率合理并有一定下行保护的可转债,本基金将予以重点关注。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组合投资风险的前提下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综合考虑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等因素,主要从资产池信用状况、违约相关性、历史违约记录和损失比例、证券的信用增强方式、利差补偿 58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程度等方面对资产支持证券各个分支的风险与收益状况进行评估,在严格控制风
险的情况下,确定资产合理配置比例,在保证资产安全性的前提条件下,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五、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在每个受限开放期的前10个工作日和后10个工作日、自由开放期的前3个月和后3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2)开放期内,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12)本基金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 59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14)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 购到期后不展期;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30%; (1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
(2)、(12)、(16)、(17)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如果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等对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禁止行为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本基金可相应调整禁止行为和投资比例限制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 60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不受上述限制。

2、禁止行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六、业绩比较基准
1、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前)。
上述“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是指当期运作周期首日(若为首个运作 周期,则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两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以后每一个运作周期首日进行调整。

2、选择比较基准的理由本基金是定期开放式债券型基金产品,运作周期为两年。
以两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前)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理性判断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八、投资决策体制和流程
1、投资决策体制 61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包括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管理部、研究部、交易部等部门的完整投资管理体系。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负责基金资产运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根据基金合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决策程序、权限设置和投资原则;确定基金的总体投资方案;负责基金资产的风险控制,审批重大投资事项;监督并考核基金经理。
投资管理部及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构建投资组合、并负责组织实施、跟踪和调整,以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研究部提供相关的投资策略建议和证券选择建议。
交易部根据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进行基金资产的日常交易,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

2、投资流程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体制,具体的投资管理流程包括四个步骤。

(1)研究分析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和投资部门广泛地参考和利用外部的研究成果,了解国家宏观货币和财政政策,对资金利率走势及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进行监测,并建立相关研究模型。
基金管理人的研究部门撰写宏观策略报告、利率监测报告、债券发行人资信研究报告以及拟投资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等,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和投资部门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宏观经济环境、利率走势、债券发行人信用级别变化以及拟投资上市公司情况等相关问题,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2)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基金的投资原则以及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审批总体投资方案以及重大投资事项。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投资对象、投资结构、持仓比例范围等总体投资方案,并结合研究人员提供的投资建议、自己的研究与分析判断、以及基金申购赎回情况和市场整体情况,构建并优化投资组合。
对于超出权限范围的投资,按照公司权限审批流程,提交主管投资领导或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3)交易执行 62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交易部接受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
交易部接到指令后,首先应对指令予以审核,然后再具体执行。
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不明确、不规范或者不合规的,交易部可以暂不执行指令,并及时通知基金经理或相关人员。
交易部应根据市场情况随时向基金经理通报交易指令的执行情况及对该项交易的判断和建议,以便基金经理及时调整交易策略。

(4)投资回顾绩效评估小组定期对基金绩效进行评估。
基金经理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回顾前期投资运作情况,并提出下期的操作思路,作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参考。

九、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所投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3、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十、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根据届时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8年10月 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1权益投资 其中:股票 2基金投资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 - - - 63 建信安心回报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固定收益投资其中:债券资产支持证券 4贵金属投资5金融衍生品投资6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7计8其他资产9合计 282,922,614.56282,922,614.56 - - 2,725,718.73 5,041,439.24290,689,772.53 97.3397.33 - - 0.94 1.73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港股通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
债券品种 号1国家债券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5企业短期融资券6中期票据7可转债(可交换债)8同业存单9其他10合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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