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本号:1.0,版本号:1.0特种设备管理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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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指导手册 合肥研究院安全保密处编制2021年9月26日 第1页共14页 目录
1、特种设备的定义...................................................................................32、合肥研究院实验室常见在用特种设备...........................................33、特种设备购置阶段注意事项.............................................................44、特种设备安装阶段注意事项.............................................................45、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要求.................................................................66、租赁特种设备注意事项.....................................................................77、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与作业人员要求...........................................78、特种设备使用阶段注意事项.............................................................99、特种设备的延期使用、报废和产权转移....................................1210、事故应急处理...................................................................................1211、严禁使用的特种设备......................................................................13附件:
1、特种设备目录......................................................................14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143、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表和要求...........................................144、压力容器检验前准备工作.............................................14 第2页共14页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合法安全的使用,保障职工学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条例规定,现将特种设备的各环节相关要求以及风险敬告如下:
1、特种设备的定义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类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2、合肥研究院实验室常见在用特种设备2.1、压力容器:灭菌器、压力储罐、气瓶、空压机、油分离器、气体稳压器、活性炭碳吸附器、分子筛干燥器、粉尘过滤器、反应釜等。
2.2、电梯:客运电梯、货运电梯、观光电梯等。
2.3、起重机械:电动葫芦、通用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等。
2.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叉车、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堆高车等。
2.5、压力管道单元:压力管道。
第3页共14页 2.6、锅炉:承热蒸汽式锅炉。
其他未详尽设备见《特种设备目录》(附件1)
3、特种设备购置阶段注意事项3.1、特种设备购置前,应履行安全论证,落实合适的使用地点。
特种设备的使用应当具有规定的安全距离、安全防护措施;与特种设备相关的建筑物、附属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2、特种设备购置时,应进行认真的市场调研,选择由国家认定的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设备。
必要时,可向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51-65165195)、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0551-63356600)进行咨询,选择适当的厂家。
使用部门切勿擅自对原有的特种设备改造或维修。
3.3、采购进口特种设备,应让供应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中文的产品合格证以及技术档案材料。
3.4、购买快开门压力容器(如灭菌器)时,应选购带有安全联锁装置的设备。
风险提示:不合格产品、进口设备无法提供相关资料,无法完成设备注册;无联锁装置快开门压力容器易产生爆炸。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
4、特种设备安装阶段注意事项 第4页共14页 4.
1、特种设备购置后,需要安装的应及时要求安装单位办理安装公告手续。
要由制造该设备的厂商负责安装并调试,切勿自行安装使用。
如因特殊情况,制造厂商不能负责安装调试的,应选择经制造厂商委托或同意的具有国家认定的专业资质单位负责安装并调试。
施工单位安装验收合格后应尽快将技术资料移交使用部门。
4.
2、起重机械的安装和调试必须由制造厂商负责,如有特殊情况,应向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0551-65165195),在其指导下进行安装及调试。
新建设备完成后,建设部门向使用方移交时,要将起重机械的随机资料、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登记表一并移交使用部门,由使用部门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4.3、特种设备移交工作完成后使用部门须将检验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登记表提交至安全保密处陆辉处(办公地址:二号楼111房间,电话:65593368,企业微信:陆辉)统一保存,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
4.4、在有爆炸危险的场所安装使用的特种设备,其安装和使用条件都要符合防爆安全的技术要求。
风险提示:特种设备档案遗失或未办理安装公告,无法办理设备注册。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使用特种设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 第5页共14页
5、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要求5.1、特种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提出申请,报请安徽省特种检测院安排检验,合格后由安装单位办理注册登记。
无需安装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一个月内准备下列材料提交至安全保密处陆辉处(办公地址:二号楼111房间,电话:65593368,企业微信:陆辉),由其前往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安全保密处统一保存,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
5.1.1、压力容器注册材料要求: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证(原件、复印件盖章);
(2)安装告知单原件(无需安装设备可不提供);
(3)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安装质量合格证明、产品数据表(查验原件、复印件盖章);
(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提供电子版)(附件2);
(5)法人证书(复印件盖章)。
5.1.2、叉车、起重机械、电梯注册材料要求:
(1)特种设备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查验原件、复印件盖章);
(2)首次检验报告(查验原件、复印件盖章);
(3)产品合格证(查验原件、复印件盖章);
(4)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提供电子版)(附件2);
(5)法人证书(复印件盖章)。
第6页共14页 注册地点: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樊洼路与怀宁路交口民生大厦520房间电话:0551-65165195。
5.2、凡未办理过注册登记、未获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不得擅自使用。
5.3、使用地点不在合肥的特种设备,应主动到当地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6、租赁特种设备注意事项因工作需要须租赁特种设备时,应向有租赁业务并经国家认定资质的特种设备厂商签约租赁。
租赁的特种设备应具备检验、检测合格证明以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在租赁期内组织定期检验。
其安全管理事宜由出租方与承租部门共同负责,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应具备相应资质持证上岗,并服从研究院的安全监督检查。

7、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与作业人员要求7.1、每台特种设备需设置安全管理员进行安全管理,负责设备的安装、维护、保养和日后的日常检查、定期检验等相关事务,针对所负责的特种设备的情况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
遵守特种设备的操作规范,做到安全使用特种设备。
7.2、拟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需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作业人员证,无此证人员要符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附件3)要求,填写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表报名和相关材料(附件3)提交至安全保密处陆辉处(办公地址:
第7页共14页 号楼111房间,电话:65593368,企业微信:陆辉),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制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如下: 序号1
2 种类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锅炉作业
3 压力容器作业
4 气瓶作业
5 电梯作业
6 起重机作业
7 客运索道作业
8 大型游乐设施作业 9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 10 安全附件维修作业 11 特种设备焊接作业 作业项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工业锅炉司炉电站锅炉司炉 锅炉水处理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 氧舱维护保养气瓶充装电梯修理起重机指挥起重机司机 客运索道修理客运索道司机大型游乐设施维修大型游乐设施操作 叉车司机观光车和观光列车司机 安全阀校验金属焊接操作非金属焊接操作 项目代号AG1G2G3R1R2R3PTQ1Q2S1S2Y1Y2N1N2F注 风险提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六条,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 第8页共14页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8、特种设备使用阶段注意事项8.1、使用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的规章制度
(1)制定岗位责任书;
(2)编制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3)编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方案。
8.2、使用部门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特种设备均应建立技术档案,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基本内容包括:
(1)档案文件清单;
(2)设备及部件出厂时的随机技术文件;
(3)安装、维护、大修、改造的合同书及技术资料;
(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定期检验报告书》、《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5)运行记录、日常检查记录;
(6)故障及事故记录、紧急情况救援处置方案;
(7)操作人员情况登记以及培训记录。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管理采用院、所两级管理的办法。
研究院安全保密处保管特种设备技术档案中《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定期检验报告书》、安装、维护、大修、改造的技术资料的原件,使用部门保管其复印件 第9页共14页 以及其他资料原件。
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的建立要及时,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新使用部门移交技术档案。
风险提示: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使用特种设安全技术档案不符合规定要求备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一万以上十万以下罚款) 8.3、定期检验与检查8.3.1、新购叉车首检应在设备到货后一个月内,将场(厂)内专用车辆产品合格证、特种设备型式实验合格证、产品数据表原件或电子版提交至安全保密处陆辉处(办公地址:二号楼111房间,电话:65593368,企业微信:陆辉)由其向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申报检验工作,使用部门需确定现场检验联系人。
起重机械、电梯首检由安装单位组织申报。
8.3.2、在用的特种设备,坚持对其技术安全性能进行定期检验。
技术档案资料在安全保密处保存的特种设备由安全保密处陆辉负责在特种设备检验到期前一个月将检验申请提交至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申请通过后技术人员上门现场检验时,由使用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负责引导。
技术档案资料未移交至安全保密处的特种设备由使用部门在特种设备检验到期前一个月办理年审工作。
电梯的定期检验工作,由维保单位维保人员负责引导检验。
第10页共14页 8.3.3、电梯、起重机定期检验前应请维保单位组织自检自查,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做好压力容器检验前准备工作(附件4)。
8.3.4、须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种设备,应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交至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停用手续。
8.3.5、使用停用一年以上、或发生过事故、或受自然灾害而可能影响安全技术性能的特种设备,在再次启用前都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经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检验合格,重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后方可使用。
8.3.6、特种设备的委托维保、大修和改造应委托原制造厂商负责,如遇特殊情况也可选择具有资质的单位施工,并签订施工合同。
竣工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使用部门提出验收检验申请,请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进行验收检验。
检验合格后到至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风险提示:超出检验周期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以上三十万以下的罚款) 8.4.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是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有效手段。
检查工作要形成制度,认真执行。
实验室每月自查一次,部门每季度自查一次,安全保密处每年检查(或抽查)一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使用前后都应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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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保密处检查(或抽查)内容: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②特种设备负责人和使用人员落实情况;③特种设备建帐情况;④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建立情况。

(2)操作人员及所在部门检查内容:①设备及其部件的性状完好情况;②保护装置的完整可用和校准情况;③噪声、磨损、异常振动等运行状况。

9、特种设备的延期使用、报废和产权转移9.1、特种设备使用年限到期或核验报废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再正常使用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资产处提出报废申请,技术档案资料未移交至安全保密处的应将该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交至安全保密处陆辉处办理注销手续。
9.2、产权需要发生转移的特种设备,应向资产处申报,将该设备“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交至安全保密处陆辉处办理相关手续。
9.3、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仍可以继续使用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请安全技术评估,通过后方可继续使用。
允许继续使用的,应当采取加强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10、事故应急处理 第12页共14页 10.1、在用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按照现场应急处置方案采取救援措施并保护现场,及时向安全保密处或拨打岛内报警电话61201报告。
凡可自行救援应立即组织救援,并做到边救援边报告。
如情况紧急也可先报警后再向安全保密处报告。
10.2、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查明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消除隐患。
对事故的发生原因、经验教训、处理结果要有书面记载并作为正式资料进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10.3、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事故者按事故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11、严禁使用的特种设备11.1、未经检验、未办理“注册登记”和未获“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特种设备。
11.2、已报废的特种设备。
11.3、经检验被判定不合格的特种设备。
11.4、已发生故障而未排除的特种设备。
11.5、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未进行安全评估的特种设备。
第13页共14页 附件
1、特种设备目录 特种设备目录(2014修订).doc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doc
3、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表和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申请表和要求.doc
4、压力容器检验前准备工作 压力容器检验前准备工作试用版.docx 2021年9月26日 第14页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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