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60,D60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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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LOSURE 制作朱玉霞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2022年3月22日星期
摩根士丹利华鑫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展直销费率优惠活动并参与 部分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 有关销售机构相关业务准备情况,本公司决定,自
2022年3月24日起,对通过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网 上交易平台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及转换本公司旗下摩根士丹利华鑫现代服务业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4246;C类014247,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投资者,实行前端销售 费率优惠;同时,自该日起,本基金参与部分销售机构开展的申购、定投、转换及赎回费率优惠活动。
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方案
1、直销机构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方案 自2022年3月24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cn/etrading)申购、定投及转换本基金,享有费率优惠,具体如下:
(1)申购费率优惠方案: 支付渠道 申购费率优惠方案 农业银行 7折 建设银行 8折 银联通 4折 快付通 4折 汇款 0.1
折 注:
1.原申购费率若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支持银联通、快付通渠道支付的银行卡详见本公司官方网站()
(2)定投费率优惠方案: 支付渠道 定投费率优惠方案 农业银行 4折 银联通 4折 快付通 4折 注:支持快付通、银联通渠道支付的银行卡详见本公司官方网站()
(3)转换费率优惠方案: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
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申购补差费率享受1折优惠;若申购补差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基金转换时收取的赎回费不享有费率优惠。

2、其他销售机构费率优惠方案自2022年3月24日起,投资者通过以下销售机构申购、定投、转换及赎回本基金,享有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以下销售机构活动公告为准(其中转换业务仅对申购补差费部分优惠,赎回业务仅对赎回费归非基金资产部分优惠),销售机构名单及参与费率优惠事项如下: 销售机构 参与费率优惠事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业易管家平台 申购定投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申购定投 申购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定投 转换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申购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定投 转换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申购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定投 转换 申购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定投 赎回 申购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定投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申购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申购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申购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申购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 赎回 申购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申购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申购 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申购 申购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申购 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申购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申购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申购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申购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申购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转换 赎回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申购 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申购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申购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转换 赎回 申购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申购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定投 赎回 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申购定投 申购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申购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申购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申购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定投转换 赎回
3、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流程以其规定为准。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述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或网站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站: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投资者应认 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 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 受能力相匹配。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 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 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摩根士丹利华鑫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3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摩现代服务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424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2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摩根士
丹利华鑫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摩根士丹利华鑫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年3月24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3月24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年3月2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年3月24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3月2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大摩现代服务混合
A 大摩现代服务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4246 014247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注:
(1)摩根士丹利华鑫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本基金可以 不开放申购和赎回等业务,具体以届时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 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 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 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每个账户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其中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首次申购 公司旗下基金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万元(含)。
已有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或申购本公司旗 下基金记录的个人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100万元(含)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 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必 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3.2
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大摩现代服务混合
A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备注 M<1,000,000 1.50%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0.60% 1,000,000≤M<5,000,000 1.00%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为0.40% M≥5,000,000 1000元/笔 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为1000元/笔 注: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以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投资人 在一天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 将在最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2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

(2)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1)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 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 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 告。
4.2赎回费率 A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日 1.5% 7日≤Y<30日 0.75% 30日≤Y<365日 0.5% Y≥365日
0 C类基金份额 持有时间(Y) 赎回费率 Y<7日 1.5% 7日≤Y<30日 0.5% Y≥30日
0 注:
(1)本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将在最新的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
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份额的赎回计算公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赎回价格=申请日基金份额净值;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5.

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 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
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
具体公式为: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总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申购补差费=转入总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a.若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则申购补差费为

0。
申购补差费率具体见本公司网 站相关公告。
b.若申请转出份额包含不同注册日期的份额,转出金额为每笔转出金额明细汇总,转出基金赎回 费为每笔转出基金赎回费汇总。
c.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单独核算。
d.基金转换份额的余额的处理方式:基金转换的有效份额单位为份,基金转换份额计算结果均按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基金转换金额余额的处理方式:基金转换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特别说明除外),基金转换金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 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

(3)转出基金赎回费不低于
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资产,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 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 告的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 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的其他处于开放期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本公司 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情况以届时公告为准。

(2)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a.本公司旗下基金办理日常转换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 告暂停申购、转换、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 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b.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
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c.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 处于可申购状态,且本公司已经公告开放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转换业务。
d.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换出,份 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换出,如果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的情况下,则遵循先转换后赎回的 处理原则。
e.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f.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 为基准进行计算。
g.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
1份基金份额。
h.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转入基金份额持有期自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 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计算 赎回费。
i.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基金份额持有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 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
在T+2日后(包括该日)基金份额持有 人可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j.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 为巨额赎回。
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 或最新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受理。
k.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前依照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

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 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 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 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 申购、赎回业务。

(2)办理场所 自2022年3月24日起,投资者可到指定的销售本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定投业务申请。
本基金若 增加、调整办理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3)申请方式 凡申请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已开 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
到本基金指定的销 售机构网点申请办理定投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本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

(4)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5)扣款日期 请投资者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扣款日期。

(6)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投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
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 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1元)。
具体最低扣款金额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7)扣款方式 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 的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8)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本 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9)交易确认 定投业务申购份额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
1 日,投资者可于T+2日起(含该日)查询交易确认结果。
最终交易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10)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投业务的变更或终止,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机构申请办 理,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一期二座第17层 联系人:时亚蒙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
208号院1号楼12层1205单元 联系人:张宏伟 电话:(010)87986888 传真:(010)87986889
(3)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号恒生银行大厦45楼011-111单元 联系人:朱冰楚 电话:(021)63343311 传真:(021)50429808
(4)网上交易平台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网址:/etrading,目前已开通建设银行、农 业银行、银联通、快付通等支付渠道以及基金汇款交易业务。
7.1.2场外代销机构
(1)开通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平台、华鑫证券、中信证 券、中信建投、中国银河证券、信达证券、国泰君安、申万宏源、光大证券、长江证券、湘财证券、中泰证 券、中信证券(山东)、华龙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安信证券、招商证券、华西证券、东莞证券、申万 宏源西部、国金证券、华林证券、中信期货、东方财富证券、渤海证券、中信证券华南、和讯、众禄、蚂蚁 基金、同花顺、好买、天天基金、长量基金、诺亚正行、新兰德、宜信普泽、展恒、创金启富、汇付基金、联 泰基金销售、凯石财富、利得基金、盈米基金、中证金牛、汇成基金、金斧子、万得基金、新浪基金、中植 基金、肯特瑞财富、苏宁基金销售、济安财富、通华财富、挖财基金、基煜基金、雪球基金、腾安基金、喜 鹊财富、嘉实财富、汇林保大、度小满基金、玄元保险、普益基金、奕丰金融
(2)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平台、华鑫证券、中信证 券、中信建投、中国银河证券、信达证券、国泰君安、申万宏源、光大证券、长江证券、湘财证券、中泰证 券、中信证券(山东)、华龙证券、东吴证券、安信证券、招商证券、华西证券、东莞证券、申万宏源西部、 国金证券、华林证券、中信期货、东方财富证券、渤海证券、中信证券华南、和讯、众禄、蚂蚁基金、同花 顺、好买、天天基金、长量基金、新兰德、宜信普泽、展恒、创金启富、汇付基金、联泰基金销售、凯石财 富、利得基金、盈米基金、中证金牛、汇成基金、金斧子、万得基金、新浪基金、中植基金、肯特瑞财富、苏 宁基金销售、济安财富、通华财富、挖财基金、基煜基金、雪球基金、喜鹊财富、嘉实财富、汇林保大、度 小满基金、玄元保险、普益基金、奕丰金融
(3)开通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平台、华鑫证券、中信证 券、中信建投、中国银河证券、信达证券、国泰君安、申万宏源、光大证券、长江证券、湘财证券、中泰证 券、中信证券(山东)、华龙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安信证券、招商证券、华西证券、东莞证券、申万 宏源西部、国金证券、华林证券、中信期货、东方财富证券、中信证券华南、和讯、众禄、蚂蚁基金、同花 顺、好买、天天基金、长量基金、诺亚正行、新兰德、宜信普泽、展恒、创金启富、联泰基金销售、凯石财 富、利得基金、盈米基金、中证金牛、汇成基金、金斧子、万得基金、新浪基金、中植基金、肯特瑞财富、济 安财富、通华财富、挖财基金、雪球基金、腾安基金、喜鹊财富、嘉实财富、汇林保大、度小满基金、玄元 保险、普益基金、奕丰金融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自2022年3月24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 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等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敬请投资者 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投资 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fund)的《摩根士丹利华鑫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摩根士丹利华鑫现代服务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摩根士丹利华鑫现代服务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a.上述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或网站 b.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8(免长途费) 网站:
(3)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的产品。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 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 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工银瑞信民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3月2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民瑞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民瑞一年持有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361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1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等。
申购起始日 2022年3月22日 赎回起始日 2022年12月29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年3月22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工银民瑞一年持有混合
A 工银民瑞一年持有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3611 013612 该定分额级投基资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期是是 注: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之后开始办理赎回。
对于每份有效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对申购或转换转入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或转换转入确认日的第一年的年度对应日(如无该对应日的,则顺延至下一日)止的期间。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投资者可以在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后的开放日内进行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转换转出,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
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3.1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单个基金账户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每笔最低金额为1元人民币(含申购费)。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再投资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基金管理人不设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基金管理人无法予以控制的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本基金对A类基金份额申购设置级差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3.2.1前端收费 费用种类 A类基金份额情形 费率 C类基金份额费率 M<100万 0.60% 申购费率 100万≤M<500万M≥500万 0.30% 0% 按笔收取,1,000元/ 笔 注:M为申购金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人承担,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参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购 (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和支持,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协商一致,决定参加光大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通过光大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下述适用基金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时间本次费率优惠活动时间为2022年03月22日起,活动结束时间以本公司或光大银行相关公告确定。

三、适用基金 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 160610 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0612 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0615 鹏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LOF) 160607 鹏华价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6002 鹏华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11574 鹏华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206006 鹏华全球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人民币份额 160613 鹏华盛世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013534 鹏华沃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206007 鹏华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6003 鹏华信用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中 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参与了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万凯新材”)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公司股东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为本 次发行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价格为35.68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 发行人基本面、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万凯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 告》,现将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基金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565 91,519.20 中金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472 88,200.96 证券代码:601607 证券简称:上海医药 编号:临2022-017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股票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公司关注到市场近期有关于公司与盐野义制药株式会社在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合作事宜方面的传闻。
经公司核查,目前公司并未开展该方面合作。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药”或“公司”)股票于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一)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重大事项情况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控股股东。
其中,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潭东企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认购方之一参与上海医药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
目前,该项目已经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16号)。
除此以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控人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关于警惕冒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特别提示公告 近期,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招商基金”)发现有不法分子冒用招商基金 及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基金员工名义,变造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伪造担保函,建 立会员群、体验群、交流群等,通过微核、微信、APP
等方式联系并诱导投资者,使用“招商经理”、“推广奖励”、“排单”、“办理地区/市/省/国家级VIP”、“缴纳充值”、“缴纳个人所得税释放资金完成提现”、“会员等级”、“领导奖”、“静态分红”等表述诱骗投资者充值、转账的违法犯罪活动。
不法分子的前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投资者和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为此,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一、本公司官方网站为(),另有微信公众号(可搜索“招商基金”或“CMF4008879555”,“招商基金量化投资”或“CMF-QID-2011”,以及“招商基金微讯”或“CMFUND”)、“招商基金”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和“招商基金”手机客户端为投资者提供信息查询及信息发布等服务。
本公司总部设于广东省深圳市,办公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层。
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电话为400-887-9555,客服电子邮箱为cmf@。

二、本公司“招商基金App”仅在官网()和各大官方应用市场发布,未在其他渠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开通平安银行借记卡直销网上交易 业务并开展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的服务于投资者,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2年3月21日起在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开通平安银行借记卡的基金交易业务,并开展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自2022年3月21日起。

二、适用投资者持有平安银行借记卡并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投资者。

三、适用基金本公司旗下可通过直销网上系统申购(认购)及定投申购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适用业务范围包括基金的开户、认购、申购、赎回、定投申购、转换、账户资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业务。

五、费率优惠自2022年3月21日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平安银行借记卡申购(认购)及定投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申购(认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
对于原申购(认购)费率折后费率低于0.6%的,按0.6%执行;对于原申购(认购)费率小于或等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单笔申购(认购)的费率按原申购(认购)费率执行,不再享受费率优惠。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融成长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184号文批准,中融成长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2年3月7日开始募集,原定认购截止日为2022年3月23日(含当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融成长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成长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中融成长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销售机构协商,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22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基金增加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 代理销售机构并开通定投业务的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 银行)协商,宁波银行自
2022年3月23日起(含)开始代理销售下列基金相关份额,并同步开通下列 基金相关份额在宁波银行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列表 序号基金代码基金名称 基金简称 是否开通定投业务 1001202东券投方资红基领金先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东方红领先精选混合 2001405东起式方证红券策投略资精基选金灵(A活类配份置额混)合型发东方红策略精选混合
A 3001862东金(方A红类收份益额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
A 4001863东金(方C红类收份益额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东方红收益增强债券
C 5002650东券投方资红基稳金添(利A纯类份债额债)券型发起式证东方红稳添利纯债A是 6002701东类份方额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东方红汇阳债券
A 7002702东类份方额红)汇阳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东方红汇阳债券
C 8002783东金(方A红类价份值额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东方红价值精选混合
A 9005974东金(方A红类配份置额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东方红配置精选混合
A 10001309东证券方投红资睿基逸金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否 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4.1赎回份额限制
1、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3、目前,投资者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网点、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其中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
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相关的具体规定。
其他销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以后如开通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当定期定额申购日该基金暂停交易时,定期定额投资处理以相关公告为准。
6基金销售机构6.1场外销售机构6.1.1直销机构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甲5号9层甲5号901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A座6-9层公司网址: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赎回本基金。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遇证券、期货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划出。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本基金登记机构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在调整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160611 鹏华优质治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0605 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60616 鹏华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A类(LOF)
四、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上述适用基金的,可享受申购费率 1折优惠。
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金额的,不享受申购费率折扣优惠。

五、重要提示
1、本次优惠活动内容发生调整的,以光大银行或本公司相关公告为准;
2、优惠活动详情请参见光大银行的相关公告或宣传资料。

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 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3、光大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解释权,本公司对于本公告享有解释权。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5 网站:
2、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 网站: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 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 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 自己的基金产品。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22日 中金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5,410 中金金泽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332 中金丰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752 中金新医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679 中金
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291 中金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378 中金科创主题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1,195 中金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031 中金鑫瑞优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65 注:本次网下发行不向网下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特此公告 193,028.8083,205.7698,191.3659,906.72153,102.8884,847.04399,437.60108,146.0866,543.20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3月22日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控人回复确认。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公司关注到市场近期有关于公司与盐野义制药株式会社在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合作事宜方面的传闻。
经公司核查,目前公司并未开展该方面合作。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经核实,在上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公司股票于2022年3月17日、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道发布,请投资者关注,切勿通过其他渠道(诸如微信群、朋友圈、短信等私人转发的二维码或链接)下载“招商基金App”或进行投资。

三、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产品,应通过本公司直销或官网列明的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
基金产品投资不保证本金不受损失,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本公司网站(www.)、基金托管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fund),其中上市基金还包括相应的交易所网站,本公司及旗下基金的所有信息均以上述规定报刊和网站上披露的相关信息为准。

四、本公司敬请投资者提高对诈骗等非法活动的警惕和识别能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投资者如发现有冒用招商基金名义等不法行为,可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本公司客服进行咨询。
不法分子冒用本公司、本公司员工名义诱导投资者从事诈骗等非法活动与本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本公司保留对任何冒用招商基金、本公司员工及旗下基金名义进行诈骗或开展其他非法活动的机构或人员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原申购(认购)费率指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所载的原费率。
前述费率优惠如有变动,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某一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
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充分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情况: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网址: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年4月15日(含当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22年2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日报》等媒体上的《中融 成长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融成长先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浏览本公司网站。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2.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60-6000、010-56517299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3月22日
二、业务办理自2022年3月23日起(含),投资者可通过宁波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户业务,并可在上述基金相关份额的开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以及除东方红睿逸定期开放混合以外的基金的相关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为100元,无级差。
实际操作中,对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咨询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74公司网站:
2、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公司网址:
四、重要提示
1、代理销售机构的具体营业网点、业务办理具体时间、业务办理方式及流程、基金的最低购买金额及交易级差等,请投资者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规定。

2、关于上述基金具体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

3、关于上述基金开放或暂停办理申购、赎回、限制大额申购等业务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于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
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
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 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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