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森股份,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田森股份 NEEQ:873067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ShanxiTinnsenPropertyManagementStockCo.,Ltd. 年度报告2018
1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大事记 公告编号:2019-017 2018年12月4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2018年12月25日,公司在北京举行了挂牌仪式。
2018年5月,公司荣获第二届“缤纷杯”山西省物业管理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称号。

2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目录 公告编号:2019-017 第一节声明与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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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二节公司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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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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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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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五节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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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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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第七节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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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29第九节行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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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十节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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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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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释义项目田森股份/股份公司/公司安信证券、主办券商田森集团田森房地产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三会 三会议事规则 元/万元《公司法》报告期、本报告期 释义 释义指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指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指山西田森集团有限公司指山西田森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指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指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指人民币元/万元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指自2018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4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第一节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杜吉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永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永强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异议事项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 是或否□是√否 □是√否□是√否 【重要风险提示表】 重要风险事项名称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经营区域过于集中的风险业务外包风险现金收款的资金管理风险 重要风险事项简要描述田森房地产直接持有公司90.0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杜寅午与妻子杨巨仙、女儿杜妍通过田森集团、田森房地产间接控制公司90.00%的股权,三人依其持股比例能够对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拥有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尽管公司目前已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以防范控制不当的情况发生,但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特殊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业务、投融资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影响和控制,进而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公司的业务立足于山西省晋中市、忻州市地区,正在向省内其他城市辐射,但目前大部分业务仍集中在山西省晋中市。
若未来公司不能有效开拓其他项目资源,公司经营区域将受限晋中市、忻州市地区,公司面临经营区域过于集中的风险。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要求以及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公司将部分保安服务及清洁服务委托给外包公司,提升了公司业务的灵活性。
但如果该等外包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不能按约定为田森物业所管理的物业项目提供外包服务,将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
报告期内,公司与住宅类物业项目的客户间存在现金收款
5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交易,涉及现金收款的客户主要系住宅物业的个人业主。
尽管公司已经制订了相应的现金管理制度以规范日常业务中的现金收付行为,且在业务办理中使用易软软件系统,亦在各住宅小区大力推广诸如刷卡、网银转账、微信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收取物业费用,但如对现金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仍可能存在一定的资金管理风险。
关联交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服务主要系为商业物业及销售中心提供物业服务,公司2018度为关联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金额为2,162.6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1.25%。
报告期内关联方交易占收入的比例较高,为了减少对关联方业务的依赖,随着公司物业服务水平和影响力的提升,除了承接关联方物业项目外,公司将积极致力于非关联方物业项目的开发和维护,逐渐降低关联方交易的占比。
公司人员管理风险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物业管理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员年龄结构、学历背景等差异较大,人员管理难度较大。
公司已经制定了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及服务标准,以保证提供服务的人员能够达到公司要求,为业主提供合格的物业服务。
但若公司未能在服务项目中严格把控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仍可能会出现由于管理不当,导致公司部分服务达不到业主要求,造成公司与业主的潜在纠纷。

6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一、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英文名称及缩写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法定代表人办公地址 第二节公司概况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ShanxiTinnsenPropertyManagementStockCo.,Ltd.(无缩写)田森股份873067杜吉仁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安宁大街175号
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职务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网址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王双亮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0354-32378350354-3032976sxtswy@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安宁大街175号;邮政编码:030600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企业信息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成立时间挂牌时间分层情况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普通股总股本(股)优先股总股本(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05年8月9日2018年12月4日基础层K房地产业-K70房地产业-K702物业管理-K7020物业管理为住宅物业、地产销售中心及商业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集合竞价转让5,000,0000.00山西田森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杜寅午;一致行动人:杨巨仙、杜妍
四、注册情况 项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内容6X6
7 报告期内是否变更否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元)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安宁大街 否 175号 5,000,000.00否
五、中介机构 主办券商主办券商办公地址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安信证券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否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王小宝、梁军娥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号楼东区20层2008室
六、自愿披露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不适用
8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第三节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一、盈利能力 营业收入毛利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本期52,424,158.91 29.38%6,169,313.415,424,484.99 38.95% 34.25% 1.23 上年同期35,408,813.03 27.34%5,110,009.365,004,360.92 50.11% 49.07% 单位:元增减比例 48.05%20.73% 8.40% - - 1.02 20.59%
二、偿债能力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流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 本期期末84,629,576.2165,707,801.2118,921,775.00 3.7877.64%77.64% 1.27- 上年期末40,250,360.2427,497,898.6512,752,461.59 2.5568.32%68.32% 1.44- 单位:元增减比例 110.26%138.96%48.38%48.24%-
三、营运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本期26,241,301.06 3.65242.76
9 上年同期31,262,266.19 4.30196.51 单位:元增减比例 -16.06%-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四、成长情况 总资产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本期110.26%48.05%20.73% 上年同期76.73%34.63%241.29% 增减比例-
五、股本情况 普通股总股本计入权益的优先股数量计入负债的优先股数量
六、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政府补助其他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所得税影响数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本期期末5,000,000- 上年期末5,000,000- 单位:股增减比例 - 金额 单位:元 1,000,000.00-4,616.74 995,383.26250,554.84 744,828.42
七、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八、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不适用 科目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单位:元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10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付账款 调整重述前4,670,448.881,411,343.88 调整重述后4,670,448.88 1,411,343.88 公告编号:2019-017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10,731,243.78 10,731,243.78 1,222,435.59 1,222,435.59 11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公司主要为住宅物业、地产销售中心及商业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利润主 要来源于日常物业服务和其他物业服务。
日常物业服务包括为住宅物业、地产销售中心及商业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其他物业服务包括为业主提供的家政、维修等服务。
(一)盈利模式
1、收入结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主要为日常物业服务收入、其他物业服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向业主提供水、电、暖的收入。
日常物业服务收入包括日常物业服务收入和其他物业服务收入。
其中,物业服务收入是公司根据《物业服务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收费条款,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或委托方收取的物业服务费等费用;此外,公司向业主收取的装修管理费、供水二次加压费、代办理装修许可证收取的证件费、代办房产证收取的资料费等构成公司其他物业服务费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是公司与相关机构签署协议,为未实现抄表到户的业主提供水、电服务,以及向未实现集中供暖的业主提供自供暖服务。
即水、电费收入主要为未抄表到户的业主收取的水费、电费;供暖费收入主要为未集中供暖的业主收取的自供暖费用。
水、电及采暖收入超过水、电和天然气采购支出的部分形成公司盈利。
2018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为69.16%。
(二)销售模式公司的销售模式属于直销模式。
公司与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委托方订立物业管理合同,不通过经销商或者其他商业机构,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公司在前期通过商业谈判方式,与房地产开发商签署《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住宅小区居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或与房地产开发商、其他委托方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为地产中心及商业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合同签署后,公司组建物业管理项目团队,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要求制定工作计划,配置对应岗位人员,及时进驻物业开展工作。
公司承接的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物业管理费执行市场价格,并符合当地政府关于物业管理费用指导价格的相关规定;公司商业物业项目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收费制度,即地产销售中心、超市、酒店、健身房、商业中心、办公楼物业等商业物业客户根据其实际开展的业务内容提出物业服务需求,公司根据物业服务需求与客户就服务的岗位设置、人员数量、耗材种类及数量进行协商,并在协商的基础上确定物业服务的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
公司在成本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加成管理酬金进行物业管理费的报价。
公司在承接集团内部项目、为已有客户提供服务的基础上,通过细化管理的方式,建立良好的服务口碑,通过转介绍等方式、积极开拓外部市场。
(三)服务模式公司主要提供日常物业服务和其他物业服务。
目前,公司签署的合同向特定业主提供物业服务。
公司在自主向客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同时,还在《物业管理合同》或《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允许的范围内将部分劳务性业务外包给该领域的专营企业,比如安保、绿化和保洁业务。
针对公司所提供的日常物业服务和其他物业服务中所涉及的客户服务、环境管理、秩序维护服务、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管理等各类型服务,公司都制定了相应的标准规范和工作指引。
员工在实施作业和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管理标准及流程。
12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四)采购模式公司采购分为劳务外包、物业服务采购、材料采购。

1、劳务外包模式公司将所需劳动力较多且技术含量较低的安保、保洁和绿化业务分包给专业服务公司,一方面,通过专业化的分工方式,有助于降低公司在外包业务方面的运营成本,并集中资源提升核心物业服务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公司、业主对专业服务公司的评价和反馈,不断提升专业服务公司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客户满意度。
公司劳务外包时综合考虑价格、资质、服务品质和声誉等因素,并制定和执行了严格的外包业务质量控制措施。

2、物业服务采购公司物业服务采购主要包括公共管道疏通、防水工程等服务的采购。
公司采购部汇集各业务部门的采购需求,通过市场询价、价格比较,确定服务商,并组织相关需求部门对服务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制《竣工验收表》,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财务部门支付款项。

3、材料采购公司的材料采购包括用于各种物业维修、日常维护、保洁或改造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各种原材料或配件的采购、保洁设备和耗材采购,安保设备、公共设施设备维修配件采购、在管项目低值易耗品采购和办公低值易耗品采购。
无论是劳务外包、物业服务采购还是材料采购,公司均建立了合格供应商评价制度。
公司每年年底由综合管理中心组织项目部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供应商的服务或商品质量进行评价,填写《供方评价表》,采购部根据评价选定合格供应方填写《合格供方名录》,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部门执行。
报告期内变化情况:事项 所处行业是否发生变化主营业务是否发生变化主要产品或服务是否发生变化客户类型是否发生变化关键资源是否发生变化销售渠道是否发生变化收入来源是否发生变化商业模式是否发生变化 是或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二、经营情况回顾 (一)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424,158.91元,同比增长48.05%;实现净利润6,169,313.41元,同比增长20.73%。
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大客户营销力度,增加了收入来源。
在2017年年底,公司即根据新的发展目标和需求,制定了2018年经营计划,具体如下:
1、继续深入推进“幸福田森”专项工作落地实施;
2、完善三体系标准建设,完成三体系标准版本转换;
3、全面推进落实全员培训工作,完善品质监管和绩效考核;
4、大力拓展管理项目,扩大电梯维保业务份额,促进多种经营多创增收。
报告期内,公司2018年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如下: 13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1、公司继2017年开始实施“幸福田森”专项计划。
2018年继续投入人力、物力,通过完善楼栋管家服务标准、配套休闲娱乐健身设施、覆盖无线局域网络等措施,力求为业主打造一个崭新的生活社区;
2、公司完善了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体系,完成了2016版本转换与审核;3、2018年针对全员培训的计划工作全部完成落实,并积极寻求与高校联合办学的“双员制”培训模式,同时引入互联网APP,完成第一季的网络学习计划。
完善了品质监管督察工作制度和细则,实现了管理干部月度和年度的绩效考核管理工作;4、2018年,公司新增住宅物业管理项目两个,增加管理面积12.95万平方米;新增商业物业管理项目4个。
2018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相比较上年增加39.33%。
(二)行业情况 根据《2018年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报告》显示,全国共有11.80万家物业企业,管理面积约246.65亿平方米,从业人员约904.70万人,2018年全年物业管理行业营业收入6,007.20亿元。
随着物业行业发展所依托的社会、经济、市场环境的变化,物业管理正呈现提档升级的多元化发展态势,从劳动密集型和简单服务提供者的模式,逐渐向依托现代科学技术、现代信息技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方向变革。
随着经济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客户对于产品品质和服务品质的需求越来越高,尤其是物业增值服务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让家务劳动社会化、家庭消费多样化、家庭生活品质化已成为一种趋势。
居民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为物业服务的增值服务提供了增长空间。
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技术、智能化的当代信息智能技术正在改变物业服务手段和服务内容,为物业服务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以及向智慧社区转型升级提供了突破口。
客户对优质服务的追求以及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将会为公司发展带来更多的市场机会,同时对公司的整体运营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物业管理行业的上游客户主要从属于房地产行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波动特点。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出现房价上涨过快等现象,中央及地方政府连续出台了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短期内会导致住宅、商用、酒店等总体房地产市场成交量的减少,在一定程度上将使公司大型房地产企业客户开工量减少,并随之导致新项目物业管理增速降低。
(三)财务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项目 货币资金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存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本期期末 金额 占总资产的比重 60,416,031.88 71.39% 22,795,257.47 26.94% 160,799.35 0.19% 330,339.85 0.39% 上年期末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33,629,489.48 83.55% 4,670,448.88 11.60% 144,200.10 0.36% 337,076.72 0.84% 14 单位:元
本期期末与上年期 末金额变动比例79.65%388.07% 11.51% -2.00%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预收款项其他应付款 10,569,523.2148,156,201.25 12.49%5,603,819.1056.90%16,027,535.46 公告编号:2019-017 13.92%39.82% 88.61%200.46%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报告期内,资产负债项目变动原因有:
1、货币资金比上年增长79.65%,主要原因是,一方面2018年度公司积极开拓新项目,如新晋原墅 展示中心、忻州住宅项目、太谷新晋世家项目,北部新城商业等,增加了物业服务面积,使2018年销售收入较2017年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另一方面系收取的装修保证金、契税代缴款等代收代付款项增加。

2、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较上年增长388.07%,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部分款项尚未结算,应收款项规模增大。

3、预收款项较上年增长88.61%,主要是因为物业服务面积增加,预收物业费增加。

4、其他应付款较上年增长200.46%,主要是物业服务面积增加,导致代收代付契税、装修保证金等增加。

2.营业情况分析
(1)利润构成 项目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管理费用研发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其他收益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汇兑收益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利润 本期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52,424,158.91 - 37,021,017.96 70.62% 29.38% - 7,155,334.63 13.65%
0 235,646.21 0.45% 144,300.83 0.28% 956,078.12 1.82%
0 699,950.04 1.34%
0 0
07,247,472.231,002,219.346,836.086,169,313.41 13.82%1.91%0.01% 11.77% 上年同期 金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35,408,813.03 - 25,729,597.03 72.66% 27.34% - 3,357,393.27 9.48%
0 130,325.52 0.37% 94,504.66 0.27% -833,733.22 -2.35%
0 134,990.98 0.38%
0 0
06,813,476.2728,749.0522,875.455,110,009.36 19.24%0.08%0.06% 14.43% 单位:元本期与上年同期金 额变动比例48.05%43.88% 113.12% 80.81%52.69%214.67% 418.52% 6.37%3,386.10% -70.12%20.73%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情况变动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8.05%,净利润同比上升20.73%,主要原因为公司加大客户 15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营销力度,增加了收入来源,使得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有所增长。

2、公司营业成本同比上升了43.88%,主要是公司物业管理面积增加,导致人工成本、工程维修等 成本有所上涨。

3、管理费用增长113.12%,主要原因一方面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增加,管理人员人数工资水平增 加,导致管理人员工资总额增加;另一方面,本年度完成了新三板挂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用较大。

4、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了3,386.10%,主要是公司报告期内取得新三板挂牌补贴导致。

(2)收入构成 项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本期金额36,255,412.9616,168,745.9523,505,082.8413,515,935.12 上期金额26,021,190.549,387,622.4918,733,332.826,996,264.21 单位:元变动比例 39.33%72.23%25.47%93.19% 按产品分类分析: 类别/项目日常物业服务其他物业服务水、电、暖收入 合计 本期收入金额32,782,083.033,473,329.9316,168,745.9552,424,158.91 占营业收入比例%62.53%6.63%30.84%100.00% 上期收入金额24,332,430.751,688,759.799,387,622.4935,408,813.03 单位: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68.72%4.77% 26.51%100.00% 按区域分类分析:√适用□不适用 类别/项目山西省 本期收入金额52,424,158.91 占营业收入比例%100.00% 上期收入金额35,408,813.03 单位: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100.00%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为日常物业服务和其他物业服务。
2018年度日常物业服务收入较2017年度增加844.97万元,增长34.73%。
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 2017年度承接的部分物业,如北部新城、兰田传奇、兰田首府等项目,2017年度服务期限不足12个月;二是2018年度开拓新项目,如新晋原墅展示中心、忻州住宅项目、太谷新晋世家项目,北部新城商业等,增加了物业服务面积。
报告期内,其他业务收入为水、电、暖收入,主要为未抄表到户的物业项目中物业收取的水费、电费及自供暖项目收取的采暖费收入。
2018年其他业务收入较2017年度增加678.11万元,增长72.2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取得的北部新城商业物业项目中水、电收入增加金额较大。

(3)主要客户情况 16 单位:元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序号12345 客户田森系公司新晋世家小区田森嘉园小区新晋府小区新晋优品小区 合计 销售金额21,626,175.96 9,196,023.106,091,276.863,258,792.982,834,182.0643,006,450.96 年度销售占比41.25%17.54%11.62%6.22%5.41%82.04%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否否否 -
(4)主要供应商情况 序号 12345 供应商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晋中供电公司晋中市中心城区洁源天燃气有限公司晋中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太原神豹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合计 采购金额11,994,475.66 2,762,797.211,745,969.971,134,583.001,225,200.7418,863,026.58 年度采购占比53.95%12.43%7.85%5.10%5.51%84.84% 单位:元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否否否否 -
3.现金流量状况 项目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本期金额26,241,301.06 545,241.34- 上期金额31,262,266.19 2,528.59- 单位:元变动比例 -16.06%21,463.06% - 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624.1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502.10万元,降幅为 16.06%,主要是因为应收账款较上年增长幅度较大。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分析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5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4.27万元,主要原 因是公司本年购买银行理财,取得投资收益金额较大。
(四)投资状况分析
1、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不适用
2、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和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17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务正常开展,保障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于2018年2月10日购买晋中开发区农商银行迎宾信用社“和 谐财富,超级全能理财产品(保守型)”,购买金额3,000.00万元,于2018年2月28日到期赎回本金200.00万元,实现利息收入0.30万元;于2018年6月20日赎回本金2,800.00万元,实现利息收入39.0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于2018年6月21日购买晋中开发区农商银行迎宾信用社“和谐财富.超级全能理财产品(保守型)”,购买金额3,300.00万元,于2018年7月25日到期赎回本金2,300.00万元,实现利息收入7.50万元;于2018年12月21日到期赎回本金1,000.00万元,实现利息收入21.5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于2018年10月29日购买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添富快线159005),购买金额500.00万元,于2018年12月25日到期赎回本金500.00万元,实现利息收入1.57万元。
(五)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不适用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要求编制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执行财会〔2018〕15号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本期受影响的报表项目金额 上期重述金额 上期列报的报表项目及金额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2,795,257.47 4,670,448.88 应收账款:4,670,448.88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620,662.87 1,411,343.88 应付账款:1,411,343.88
2、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适用√不适用(八)企业社会责任 公司诚信经营,按时纳税,安全生产,注重环保。
积极吸纳就业并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恪守职责,公司始终把社会责任放在公司发展的重要位置。

三、持续经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债务违约、无法继续履行重大借款合同中的有关条款等情况,各项财务指标 18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处于正常范围,不存在重大财务风险;公司管理层、核心业务人员、关键管理人员队伍稳定,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原材料来源有充分保障、市场开拓良好,各项业务指标相对稳健,不存在重大业务风险;公司和全体员工没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未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遭受严重损失。
公司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有重大影响或重大潜在影响的其他事项。

四、未来展望 是否自愿披露√是□否 (一)行业发展趋势
一、新技术应用快速增加。
传统的物业服务企业盈利主要依赖物业服务费收入,在近年人工成本的不断上升情况下,面临盈利困境。
随着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等新技术应用的推广和普及,物业服务企业一方面通过新技术应用对传统物业服务在软硬件方面进行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升级,对设备设施进行实时全远程监控、自动维护及节能改造等,大幅降低企业管理、运作、能耗及物耗方面的成本,实现物业管理成本的有效降低;另一方面通过高科技手段的引入,使复杂业务和重复性作业变得扁平化、智能化和标准化,降低企业人员数量和劳动强度,降低企业的人工成本。
物业服务企业从而实现在有效控制成本费用等情况下扩大有效管理半径,提升企业的品牌输出和管理能力,提高经营绩效和盈利水平。

二、专业化分工和服务治理持续提升。
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将基础业务外包,利用专业服务公司提供的优质低价服务,实现专业化、集约化管理,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同时,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企业充分利用外包公司的专业化优势,把人员需求较多且技术含量低的业务外包,集中精力提升核心业务水平。
同时,专业化分工实现了服务实施和监督的分开,物业服务企业基于自身专业判断,对外包公司的服务质量作出客观评价,以良性互动和评价机制促进服务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三、兼并收购加快,优化行业资源配置。
随着我国房地产行业增速趋缓,新增物业资源增速也将逐渐减慢,物业服务企业的竞争重点将从新增物业资源转向已有的存量物业资源。
近年来,物业管理行业兼并收购节奏不断加快。
优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对行业进行兼并收购,将减少行业的无序竞争,提升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优化行业资源配置。

四、创新加速行业转型升级。
物业服务企业将通过与互联网络和高端设备管理技术的融合,探索和创新服务和管理模式,改造和提升企业组织管理架构,积极发现新兴服务领域和业态,通过跨领域资源整合,向智慧型的现代服务业转型升级。
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已有超过30年的发展历史,至今积累了规模巨大的物业资源、业主和住户资源。
优秀的物业服务企业整合社区各类资源,通过“互联网+”等手段构建社区生态圈具备发展成为现代社区综合服务商的巨大空间和基础。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19年,公司以“开疆拓土、增产创收”为主要目标,以“智慧思维、创新服务”为主要思路,以“合伙经营、利益共享”为主要模式,力图通过快速、规模、稳定的发展,实现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
根据公司发展需求,成立智能化子公司,负责弱电、监控、智能化系统等业务的承接;成立机电分公司,进行电梯安装、维修和维保业务的承接;成立忻州分公司,主要负责忻州区域物业项目的拓展与服务。
(三)经营计划或目标 2019年公司经营计划如下:
1、完善薪酬体系和职等职级管理,业务团队组建和骨干团队培养; 19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2、继续推行阿米巴模式,在保证服务品质的基础上继续有效减员增效和成本控制;
3、以合伙人思维大力拓展物业项目和其他经营业务;
4、依托“互联网+”,全力开展社区多种经营业务。
(四)不确定性因素详见本报告“第一节声明与提示【重要风险提示表】”和“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风险因素”。

五、风险因素 (一)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田森房地产直接持有公司90.0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田森集团持有田森房地产51.00%的出资额,杜寅午、杨巨仙夫妇及其女儿杜妍合计持有田森集团87.00%的出资额,三人合计间接控制公司90.00%的股份。
且杜寅午先生自2005年4月至今,历任田森集团董事长、董事局主席,自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杨巨仙女士自2005年4月至今,任田森集团董事,杜寅午、杨巨仙夫妇与女儿杜妍依其持股比例及任职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运营,杜寅午先生、杨巨仙女士与杜妍女士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三人就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保持一致行动。
杜寅午、杨巨仙、杜妍三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尽管公司目前已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以防范控制不当的情况发生,但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特殊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经营业务、投融资决策、人事安排、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影响和控制,进而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应对措施: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且制定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但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仍能利用其持股优势,通过行使表决权直接或间接影响公司的重大经营管理决策,公司决策存在向大股东利益倾斜的可能性。

二、经营区域过于集中的风险公司的业务立足于山西省晋中市、忻州市地区,正在向省内其他城市辐射,但目前大部分业务仍集中在山西省晋中市。
若未来公司不能有效开拓其他项目资源,公司经营区域将受限晋中市、忻州市地区,公司面临经营区域过于集中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多种方式,努力开拓晋中市、忻州市以外地区的市场。

三、业务外包风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要求以及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约定,公司将部分保安服务及清洁服务委托给外包公司,提升了公司业务的灵活性。
但如果该等外包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不能按约定为田森物业所管理的物业项目提供外包服务,将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严选外包公司,制定并执行严格的服务质量控制措施来控制业务外包风险。

四、现金收款的资金管理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与住宅类物业项目的客户间存在现金收款交易,涉及现金收款的客户主要系住宅物业的个人业主。
尽管公司已经制订了相应的现金管理制度以规范日常业务中的现金收付行为,且在业务办理中使用易软软件系统,亦在各住宅小区大力推广诸如刷卡、网银转账、微信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收取物业费用,但如对现金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仍可能存在一定的资金管理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通过通过业务宣传、缴费现场温馨提示等方式,鼓励客户通过非现金方式缴纳物业费用。

五、关联交易的风险 20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报告期内,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物业服务并收取相应服务费。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服务主要系为商业物业及销售中心提供物业服务。
报告期内关联方交易占收入的比例较高。
应对措施:为了减少对关联方业务的依赖,随着公司物业服务水平和影响力的提升,除了承接关联方物业项目外,公司将积极致力于非关联方物业项目的开发和维护,逐渐降低关联方交易的占比。

六、公司人员管理风险物业管理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员年龄结构、学历背景等差异较大,人员管理难度较大。
公司已经制定了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及服务标准,以保证提供服务的人员能够达到公司要求,为业主提供合格的物业服务。
但若公司未能在服务项目中严格把控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仍可能会出现由于管理不当,导致公司部分服务达不到业主要求,造成公司与业主的潜在纠纷。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频次和质量,加强监管力度和明确奖惩措施。
(二)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报告期内无新增风险。
21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况是否对外提供借款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或者本年度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是否存在失信情况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是或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索引
五.二.(一)
五.二.(二)
五.二.(三)
五.二.(四)
五.二.(五)
二、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是√否
2、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未结案件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3、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且在报告期内结案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占用者 山西田森集团有限公司 总计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是 占用形式 资金 期初余额185,146.60 本期新增0.00 - - 185,146.60 0.00 单位:元 本期减少 期末余是否履行审 额 议程序 185,146.60185,146.60 0.00已事后补充 履行 0.00 - 22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占用原因、归还及整改情况:该项资金占用发生于公司挂牌前,截至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日,该项资金占用款项已收回。
(三)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500,000.00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25,000,000.00
3.投资(含共同投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
4.财务资助(挂牌公司接受的) -
5.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6.其他 300,000.00 备注:“其他”为与山西田森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办公室租赁费
285,714.29元。
单位:元发生金额350,585.9121,626,175.96 285,714.29 (四)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交易金额 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临时报告披露时间 临时报告编号 山西汇森房地产开关联方垫款350,730.10已事前及时履 不适用 发有限公司 行 山西田森集团有限关联方垫款 33,450.00已事前及时履 不适用 公司 行 山西山江村房地产关联方垫款458,422.98已事前及时履 不适用 开发有限公司 行 备注:公司股票于2018年12月4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对于挂牌前发生的资金拆借 情况未披露临时报告。
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持续到报告期内已披露的承诺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2、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关于减少及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避免资金和其他资产占用的承诺函》。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田森房地产、杜寅午、杨巨仙、杜妍已分别出具《承诺函》,承诺如果股份公司需要为员工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或因未足额缴纳需要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其将足额补偿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所受损失。
23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报告期内,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24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第六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普通股股本结构 无限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件股 份 股份性质 无限售股份总数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有限售股份总数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 总股本普通股股东人数 期初数量1,625,0001,500,000 比例%32.50%30.00% 125,000- 3,375,0003,000,000 2.50%- 67.50%60.00% 375,000- 5,000,000 7.50%- - 本期变动 - -
0 单位:股 期末 数量 比例% 1,625,00032.50% 1,500,00030.00% 125,000- 3,375,0003,000,000 2.50%- 67.50%60.00% 375,000- 5,000,000 7.50%-
2 备注: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初”指股份登记挂牌日。
(二)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1 山西田森集团4,500,0000.004,500,00090.00%3,000,000 1,500,000 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
2 杜吉仁 500,0000.00500,00010.00%375,000 125,000 合计 5,000,0000.005,000,000100.00%3,375,000 1,625,000 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股东为田森房地产和杜吉仁。
股东杜吉仁持有股东田森房地产2.27%的出资额,同时杜吉 仁与森房地产经理杜韶杰系父子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杜寅午、杨巨仙、杜妍三人,其中杜寅午与杨巨仙系夫妻,杜寅午与杜妍系 父女。
股东杜吉仁与实际控制人杜寅午系兄弟。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现有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5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报告
二、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告编号:2019-017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是√否 (一)控股股东情况 田森房地产直接持有公司90.00%的股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认定田森房地产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公司名称:山西田森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9G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戴德敬住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康乐路39号成立日期:2004年8月3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租赁。
水电暖安装。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控股股东报告期无变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田森房地产持有公司90.00%的股权,田森集团持有田森房地产51.00%的出资额,杜寅午、杨巨仙夫妇及其女儿杜妍合计持有田森集团87.00%的出资额,三人合计间接控制公司90.00%的股份。
且杜寅午先生自2005年4月至今,历任田森集团董事长、董事局主席,自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杨巨仙女士自2005年4月至今,任田森集团董事,杜寅午、杨巨仙夫妇与女儿杜妍依其持股比例及任职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同时,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运营,杜寅午先生、杨巨仙女士与杜妍女士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三人就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保持一致行动。
杜寅午、杨巨仙、杜妍三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杜寅午,男,汉族,195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山西省委党校,身份证号930****。
1971年2月至1980年12月任晋中电业局线路工区工人;1981年1月至1989年6月任晋中电业局农电科科员;1989年7月至1996年11月任晋中电业局线路工区主任;1996年12月至1998年11月任榆次供电局局长;1998年12月至2000年1月任晋中电业局(后改制为晋中供电公司)副局长;2000年1月至2002年12月自由职业人员;2002年12月至今任山西田森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经理;2003年4月至2013年12月任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4年7月至2008年1月任田森房地产董事长;2005年4月至2014年4月任田森集团董事长;2005年7月至今任山西田森酒店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2月至今任晋中田森全盛园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08年2月至2014年2月任田森房地产执行董事;2010年7月至今任山西田森农副产品加工配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5月至2015年9月,任晋中田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山西田森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2月至2014年9月任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2月至今任山西餐饮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2月至2014年7月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 26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7月至今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4月至今任田森集团董事局主席;2014年8月至今任山西田森云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0月至今任山阴田森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2018年5月任田森房地产执行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田森股份董事;2016年10月至今任空气湃(北京)运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1月至今任山西超级冰体育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任山西田森汇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8月至今任山西田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杨巨仙,女,汉族,195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毕业于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身份证号230****。
1979年8月至2005年3月为晋中供电公司职工;2005年4月至今,任田森集团董事;2009年8月至今,任太原汇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7月至今,任晋中泽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杜妍,女,汉族,198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有中国香港地区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英国伦敦玛丽女皇学院,身份证号123****。
2000年2月至今,任晋中汇森置业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10月至2005年9月在伦敦SKK装潢家具贸易有限公司从事家具设计工作;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在伦敦KohSamui国际高级服装贸易公司从事国际联络工作;2006年10月至2007年3月任北京桦榭广告有限公司市场专员;2007年2月至今,任晋中田森全盛园酒店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7月至2008年2月任意大利KARTELL家具公司市场总监;2009年8月至2015年10月,任太原汇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5月至今,任晋中田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7月至2016年10月,任北京汇通泽润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任晋中泽润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1月至今,任伏乐魔文化(北京)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2月至今,任晋中市田森广告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对称咨询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对称均恒科技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董事。
27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第七节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券违约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开发行债券的特殊披露要求□适用√不适用
四、间接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违约情况□适用√不适用
五、权益分派情况 报告期内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适用√不适用 28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基本情况 姓名杜吉仁杜寅午杜邵伟高瑞利王双亮 刘红卫张雪立刘大成张永强 职务 性别出生年月学历 董事长 男 1953年11 月 董事 男 1955年
9 月 董事 男 1982年
5 月 董事 男 1980年
9 月 董事、总经男 1972年
2 理、董事会秘 月 书 监事会主席男 1966年
7 月 职工代表监男 1977年
2 事 月 监事 男 1982年10 月 财务总监 男 1987年
7 月 董事会人数: 监事会人数: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初中本科本科初中专科 本科大专大专本科 任期 2015年7月15日至今2015年7月15日至今2015年7月15日至今2015年7月15日至今2015年7月15日至今 是否在公司领取薪酬否 否 否 否 是 2015年7月15日至今2015年7月15日至今2015年7月15日至今2015年7月19日至今 是 是 是 是 532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关系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间关系:公司董事长杜吉仁与公司董事杜寅午系兄弟,与董事杜韶伟系父子。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二)持股情况 姓名 杜吉仁合计 职务 董事长-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500,000500,000 数量变动 0.000.00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500,000500,000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10.00%10.00% 单位:股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0.000.00 29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三)变动情况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要职业经历:□适用√不适用
二、员工情况 (一)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综合保障人员物业服务人员 员工总计 期初人数28419 32财务人员3614412 期末人数4综合保障人员 324 19员工48总5计 540 按教育程度分类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专科以下员工总计 期初人数- 1372327412 期末人数- 1965456540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不存在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二)核心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适用√不适用 30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是否自愿披露□是√否 第九节行业信息 31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第十节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事项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董事会是否设置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是否设置独立董事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或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一、公司治理 (一)制度与评估
1、公司治理基本状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性质有效的内控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先后建立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切实保障了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资产收益权以及重大参与决策权等权利,截止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2、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先后建立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不断充实和完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相关的内部制度,进一步确认和明晰了股东纠纷的解决机制,公司的现有制度将能够给所有股东提供适当的保护和平等的权利,能够保证股东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权利。

3、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截至报告期末,相关机构和成
员均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和重大缺陷,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32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4、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公告编号:2019-017 (二)三会运作情况
1、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董事会 监事会 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数1 1
2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2018年5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确认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018年5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确认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等议案。
2018年1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后采用集合竞价转让方式的议案》。
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确认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2、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提案审议、通知时间、召开程序、授权委托、 表决和决议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决议内容没有违反《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形,会议程序规范。
公司三会成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能够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三)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均严格按照《公 33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平等保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外的股东或其代表参与公司管理的权利。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培训,并促使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其义务,使公司治理更加规范。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了专门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组织与实施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范运作提供了制度支持。
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充分、合规地披露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大事项,为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有效保障。
此外,公司建立了电话、电子邮件、一对一沟通及现场参观等与投资者互动交流的有效途径,确保了公司与潜在投资者之间畅通的沟通渠道。
(五)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本年度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适用√不适用(六)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适用√不适用
二、内部控制 (一)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二)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一)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为住宅物业、地产销售中心及商业物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日常物业服务和其他物业服务。
现阶段,绝大多数具有房企背景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的项目来源主要来自于所属的房地产公司,因此,虽然田森股份在项目来源上对股东存在一定的依赖,但公司具有独立的采购和服务体系,以自身名义独立开展业务和签订合同,独立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且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公司业务独立。
(二)资产独立性自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的历次出资、增加注册资本均经过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验证,历次股权转让均通过股东会决议,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确认。
公司完整拥有各项资产的所有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产权属明晰,均由公司实际控制和使用,公司不存在资产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形。
同时,公司合法拥有与经营有关的房屋、商标的使用权。
公司资产独立。
(三)人员独立性 34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经核查,公司与所有正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独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公司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由公司独立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人员独立。
(四)财务独立性公司在财务上规范运作,独立运行,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存在与其他单位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依法独立纳税,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恶意占用的情形。
公司财务独立。
(五)机构独立性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文件依法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
建立了独立于控股股东的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能,形成了独立完整的管理机构和业务经营体系,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保证了公司运转顺利。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均拥有独立的住所,不存在合署办公、混合经营的情形。
公司机构独立。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产权明晰、权责明确、运作规范,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财务方面均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三)对重大内部管理制度的评价 公司已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完善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满足公司当前发展需要。
同时公司将根据发展情况,不断更新和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公司健康平稳运行。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严格管理,并不断对公司财务管理体系进行完善。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通过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服务后信息评审过程对物业服务质量加以控制,使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处于受控状态。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管理制度未发生重大缺陷。
(四)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公司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并2019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该制度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了信息披露的质量,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
35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一、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审计机构名称审计机构地址审计报告日期注册会计师姓名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审计报告正文: 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是无保留意见√无□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利安达审字[2019]第2249号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1号楼东区20层2008室2019年4月21日王小宝、梁军娥否 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19]第2249号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森物业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公司利润表、公司现金流量表、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田森物业公司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田森物业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36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三、其他信息田森物业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
其他信息包括田森物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
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四、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田森物业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田森物业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田森物业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田森物业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五、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
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37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
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 致对田森物业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
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田森物业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田森物业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二、 (一)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项目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小宝中国注册会计师梁军娥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注六、
1 期末余额60,416,031.88 单位:元期初余额 33,629,489.48 38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其他应收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持有待售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六、2六、3六、4六、
5 六、6六、7六、
8 六、9六、10 39 公告编号:2019-017 22,795,257.4740,902.80 4,670,448.88 281,227.11160,799.35 1,064,865.64144,200.10 83,694,218.61 39,509,004.10 330,339.85 337,076.72 245,637.87 283,919.07 359,379.88 935,357.60
84,629,576.21 120,360.35 741,356.1440,250,360.24 1,620,662.8710,569,523.21 1,411,343.885,603,819.10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应付分保账款保险合同准备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持有待售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股本其他权益工具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六、11六、12六、13 六、14六、15六、16六、17 2,094,520.573,266,893.3148,156,201.25 2,894,254.511,560,945.7016,027,535.46 65,707,801.21 27,497,898.65 65,707,801.215,000,000.00 27,497,898.655,000,000.00 150,959.16 150,959.16 1,373,075.4312,397,740.41 18,921,775.0084,629,576.21 756,144.096,845,358.34 12,752,461.5940,250,360.24 法定代表人:杜吉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永强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强 40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二)利润表 项目
一、营业总收入其中: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其中:营业成本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资产减值损失加:其他收益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加:营业外收入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附注六、18 六、18 六、19六、20六、21六、22六、23六、24 六、25六、26六、27 - 41 本期金额52,424,158.9152,424,158.91 单位:元上期金额35,408,813.0335,408,813.03 45,876,636.7237,021,017.96 28,730,327.7425,729,597.03 364,258.97235,646.217,155,334.63 144,300.83 108,692.72956,078.12 699,950.04 252,240.48130,325.523,357,393.27 94,504.66 25,108.37-833,733.22 134,990.98 7,247,472.231,002,219.34 6,836.088,242,855.492,073,542.086,169,313.41 - 6,813,476.2728,749.0522,875.45 6,819,349.871,709,340.515,110,009.36 -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1.少数股东损益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6,169,313.41
- 6,169,313.41 5,110,009.36- 5,110,009.36 6,169,313.416,169,313.41 1.23 5,110,009.365,110,009.36 1.02 法定代表人:杜吉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永强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强 (三)现金流量表 项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附注 42 本期金额42,038,987.95 单位:元上期金额 44,634,916.87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质押贷款净增加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六、28六、28 43 公告编号:2019-017 56,105,225.9498,144,213.8926,364,017.90 29,459,796.6574,094,713.5214,727,525.51 17,310,046.363,370,819.9024,858,028.6771,902,912.8326,241,301.06 68,000,000.00699,950.04 12,387,673.062,965,955.6812,751,293.0842,832,447.3331,262,266.19 31,000,000.00134,990.98 68,699,950.04154,708.70 68,000,000.00 31,134,990.98132,462.39 31,000,000.00 68,154,708.70545,241.34 31,132,462.392,528.59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786,542.4033,629,489.4860,416,031.88 31,264,794.782,364,694.7033,629,489.48 法定代表人:杜吉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永强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强 44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四)股东权益变动表 项目 股本
一、上年期末余额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一)综合收益总额(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5,000,000.00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优永 其先续 他股债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 资本公积 他专减: 综项库存 合储股 收备 益 150,959.16 150,959.16
般 盈余 风 公积 险 准 备 756,144.09 756,144.09616,931.34 单位:元 少 数 股 所有者权益 未分配利润 东 权 益 6,845,358.34 12,752,461.59 6,845,358.34
5,552,382.07 6,169,313.41 12,752,461.596,169,313.41 6,169,313.41 45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5,000,000.00 公告编号:2019-017 616,931.34616,931.34 -616,931.34-616,931.34 150,959.16 1,373,075.43 12,397,740.41 18,921,775.00 46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上期 项目
一、上年期末余额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永 优先续其他 股债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资本公积 减:库存 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少一数般股风未分配利润东险权准益备 5,000,000.00 150,959.16 246,310.13 2,245,182.9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一)综合收益总额(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5,000,000.00 150,959.16 246,310.13509,833.96 2,245,182.944,600,175.40 5,110,009.36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509,833.96 -509,833.96 所有者权益 7,642,452.23 7,642,452.23
5,110,009.365,110,009.36 47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5,000,000.00 150,959.16 法定代表人:杜吉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永强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永强 509,833.96 -509,833.96 756,144.09 6,845,358.34 12,752,461.59 48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以人民币元表述)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5年8月9日在山西省晋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X6。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安宁大街175号法定代表人:杜吉仁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500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经营范围:物业服务;停车服务;清洁服务;电梯的安装、修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股票于2018年12月4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代码:873067,证券简称:田森股份。
(二)公司历次股权变更情况 1、2005年8月9日,由杜吉仁、梁师雯共同组建晋中市悦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5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该出资由晋中华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 具晋中华云验(2005)第39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
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方式 实际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杜吉仁 40.00 货币 40.00 80..00 梁师雯 10.00 货币 10.00 20.00 合计 50.00 50.00 100.00 2、2009
年7月,公司召开股东会,达成如下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变更有限公司名称为:晋中田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300万元,新增的250万元由晋中田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2009年7月6日,工商局颁发晋工商名称变核内字[2009]第0435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同意核准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晋中田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通知有效期至2010 49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年1月6日。
2009年7月14日,山西晋中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晋中方圆变验[2009]0042号 《验资报告》进行验证。
此次变更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方式 实际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杜吉仁 40.00 货币 40.00 13.33 梁师雯 晋中田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 10.00250.00300.00 货币 10.00 3.33 货币 250.00 83.34 300.00 100.00 3、2013年7月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达成如下决议: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至人民币500万元,新增200万元注册资本由股东 晋中田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本次出资由山西榆晋共济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晋中榆晋共济验[2013]0214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
此次变更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方式 实际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杜吉仁 40.00 货币 40.00 8.00 梁师雯 晋中田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 10.00450.00500.00 货币 10.00 2.00 货币 450.00 90.00 500.00 100.00 4、201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股东会,达成如下决议: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1)变更公司股东名称为“山西田森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 原股东梁师雯将其持有有限公司10万元的出资额一次性以货币形式全部转让给股东杜吉仁,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万元。
此次变更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出资方式 实际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杜吉仁 山西田森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计 50.00450.00500.00 货币 50.00 10.00 货币 450.00 90.00 500.00 100.00 5、2015年7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5年5月4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以2015年4月30日为审计基准日,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净资产进行审计,并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的方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同时聘请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有限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
2015年7月5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B审字(2015) 50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413号审计报告,确认截止2015年4月30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为5,150,959.16 元人民币。
2015年7月5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391 号评估报告,确认截止2015年4月30日,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为5,160,000.00元人民币。
2015年7月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确认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亚会B审字(2015)413号审计报告对公司账面净资产的审计结果,同意确认北 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3391号评估报告对公司净资产的评估 结果;同意有限公司各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止2015年4月30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人民币 5,150,959.16元作为基础,以1:0.9707的比例折为5,0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其余 部分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2015年7月5日,2名发起人山西田森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杜吉仁共同签署《发 起人协议书》,各发起人一致同意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
2015年7月1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亚会B验字(2015) 第113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将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4月30日的净资产5,150,959.16元,折 合股本5,000,000元,其余净资产人民币150,959.16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次整体变更后,田森物业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山西田森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万元)450.00 出资方式净资产折股 实际出资额(万元)450.00 持股比例(%) 90.00 杜吉仁 50.00 净资产折股 50.00 10.00 合计 500.00 500.00 100.00 (三)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报告期间无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
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1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二)持续经营本公司管理层对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评估后认为公司不存在可能导致持续经营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本公司财务报表是按照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日企业的财务状况、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

1、会计期间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会计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营业周期正常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
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52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
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
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
(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2“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 53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
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 54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8“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2、
(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当期平均汇率/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②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③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55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当期平均汇率/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当期平均汇率/当期加权平均汇率折算。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
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8、金融工具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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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
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
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 57 山西田森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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