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经济守护平安,服务大局篇6版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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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0月19日星期
服务经济 一带一路 最高人民法院服务“一带一路”举措(部分) 建立“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
中心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清华大学等14家研究院校开展合作,设立11家研究基地、4家外国法查明研究基地●出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意见及相关司法解释●与中国贸促会等联合举办中国仲裁高峰论坛,与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联合举办“中英海事诉讼与海事仲裁论坛”●与9个国家最高法院签署双边司法合作谅解备忘录或合作换文●主导发布两个国际会议共识(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苏州共识》、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智慧法院暨网络法治论坛《乌镇共识》)●参与签署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联合声明、亚太首席大法官圆桌会议科伦坡宣言●在全国法院开通使用四级法院联网的国际司法协助信息化管理平台 服务“一带一路”典型案例 ○新加坡中华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与大拇指环保科技集团(福建)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案 ○德国蒂森克虏伯冶金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化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哈池曼海运公司与上海申福化工有限公司、日本德宝海运株式会社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货损赔偿纠纷案 ○塞拉利昂籍“LEDOR” 轮遭阿尔巴尼亚船东基恩毕船务有限公司弃船所引发系列纠纷案 ○朗力(武汉)注塑系统有限公司与天地国际运输代理(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航空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江苏太湖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与卡拉卡托工程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保函欺诈纠纷案 ○波兰弗里古波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波兰共和国法院判决案 地方法院服务“一带一路”举措(部分) ●青岛海事法院发布海事海商审判白皮书、涉外海事海商审判白皮书、海事行政审判白皮书,同时公布典型案例 ●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全区法院司法服务保障广西建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的意见》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关于护航“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先导区建设的十二条意见》 ●上海海事法院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与清华大学法学院签订“一带一路”司法实践基地及战略合作协议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签署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 守护平安 平安中国 2010年3月以来,我共办理各类涉诉信访案件600余件,成功化解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并探索出“一二三多”信访工作机制。
作为一名在法院工作的涉诉信访法官,我对于综治工作有以下几点体会和认识: 做好综治工作,首先要有大局意识。
综治工作是党和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项系统性工程。
作为综治工作的重要一环,法院被称作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而涉诉信访工作又是法院审执工作的最后一道关口,关系到诉讼群众最切身的利益,影响到人民群众对于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的直接感受,对于综治工作具有重要意 把好综治最后一道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信访办主任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 王志勇 义。
因此,我们必须提高站位,牢记“四个意识”,将个案的处理纳入到综 治工作的大局之中,纳入到法治中国和平安中国建设的大局之中。
做好综治工作,就要发扬创新精神,学会运用综合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强调,要深化对社会运行规律和治理规律的认识,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和协同性。
涉诉信访案件都 是穷尽司法程序后当事人仍然不服的案件,仅靠一般的说服教育、辨法析理很难化解。
这就要求我们在尊重现有规范、程序的同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勇于探索、善于创新,运用多种方法化解案 件。
近年来,我院信访办创立了以“专办制”为核心的“一二三多”信访工作机制,总结出了被誉为“降访十八掌”的十八种化解方法,化解了大量的信访“骨头案”,并在全国多地得以推广。
做好综治工作,必须脚踏实地,务求实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我们认真对待诉讼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切实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撸起袖子”、“卷起裤腿”,深入基层调查走访,足迹遍及全国20余省的近60个县市,更办出了一大批“民心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运用综合的方法,秉承治理的理念,把好最后一道关口,达到社会稳定的效果,这是我对综治工作的内在逻辑的理解,也是我们正在践行的工作方针。
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法院到垫江县第三中学进行巡回审 判,开展普法教育,共建平安校园。
资料图片 脱贫攻坚 责任编辑:骆惠华美术编辑:盛方奇 人才扶贫 ● 最脱司法扶贫● 高贫资金扶贫● 人攻捐款捐物扶贫● 民坚法
教育扶贫 ● 院大重点扶贫● 服措技能扶贫● 务施文化扶贫● 信息扶贫 ● 政策项目扶贫● 上图: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法官走村入户,结对扶贫。
下图: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人民 法院到贫困户家走访,帮助制定脱贫计 划。
资料图片 法院为脱贫攻坚出了大力 河南省宁陵县委书记
李振兴 宁陵县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定点扶贫县,20多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选派10多批优秀干部来我县挂职扶贫。
这些干部蹲得住、工作实、效果好,为宁陵的脱贫攻坚、经济社会发展出了大力,作出了重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以后,最高人民法院对扶贫工作进一步加大了人财物的投入。
去年,最高人民法院把宁陵县乔楼乡吴庄村作为帮扶重点村。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支持和帮助下,该村转变脱贫思路,由传统的粗放型农业生产,初步转变为以工业、种植业、养殖业和旅游业为主的立体化发展模式。
通过招商引资、合作建厂,建立“优质复合肥产业集聚区”;引进有机蔬菜大棚,种植金银花、桃树等经济作物,打造“种植旅游一体化经济区”;协调县域养殖合作,统一养殖、统一防疫、统一出售,形成“绿色养殖产业链”。
目前,村里的老百姓人均年收入超过3800元,已经逐渐走出贫困、奔向小康。
宁陵县赵村乡黄庄村是宁陵县人民法院的定点扶贫村。
该村常年以小 麦、玉米为主要种植的农作物,且缺少必要的机井、电力等配套设施,经济发展较为落后,人均年收入仅为2200元左右。
宁陵法院在两年的时间里,协调公路、水利、电力等部门,将下辖的三个自然村全部铺上了水泥路,同时新建村室、活动中心,购置空调、篮球架等配套设施,修建机井、变电站等农耕必备设施,打通了生产生活“最后一公里”,为全村的农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宁陵法院还通过协调申请扶贫配套资金,为贫困户送去猪、羊等牲畜,引进经济作物种植,邀请种植、养殖专家到村里授课,使全村逐渐共同富裕起来。
目前,全村人均年收入已超过3400元,基本达到全面脱贫水平。
砥砺奋进,不辱使命。
目前宁陵县经济社会发展势头良好,干部群众信心十足。
在国家政策的正确指引下,在最高人民法院和有关方面的强力支持下,我们有信心、有把握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宁陵一定能够如期脱贫奔小康,宁陵的明天会更美好! 送达破产文书 本院根据商丘市银河棉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9月26日裁定受理商丘市银河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9月26日指定河南君盟律师事务所为商丘市银河纺织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商丘市银河纺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7年12月25日前,向商丘市银河纺织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河南省商丘市三明路6号;邮政编码:476100;联系电话:)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商丘市银河纺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商丘市银河纺织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2月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河南]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商丘市银河棉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9月26日裁定受理商丘市七彩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9月26日指定河南卓衡律师事务所为商丘市七彩纺织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
商丘市七彩纺织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7年12月25日前,向商丘市七彩纺织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通讯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归德南路(闫集工业园);邮政编码:476100;联系电话:)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商丘市七彩纺织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商丘市七彩纺织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18年2月6日下午15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河南]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长沙市用电设备厂的申请于2017年8月2日裁定受理长沙市用电设备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9月28日指定湖南中信高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长沙市用电设备厂管理人。
长沙市用电设备厂的债权人应自2018年1月8日前,向长沙市用电设备厂管理人(通信地址:长沙市芙蓉区建湘南路153号五楼;邮政编码:410005;联系电话:)申报债权。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长沙市用电设备厂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长沙市用电设备厂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1月23日9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湖南]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申请人天津市自动化仪表十厂流量仪表销售部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于2017年9月25日依法受理并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经审理查明:截至2017年6月30日申请人天津市自动化仪表十厂流量仪表销售部资产总额10203.43元,负债总额200769.78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90566.35元,资产负债率1967.67%。
已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呈连续状态,符合法定破产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 公告 人民法院报2017年10月19日(总第7154期) 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17年10月11日作出(2017)津0103破9号 民事裁定书,宣告天津市自动化仪表十厂流量仪表销售部破产。
本院定于2018年1月10日上午10时,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19号)501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请届时出席。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应向本庭提交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天津市净化设备厂净化工程部申请破产清算一案,本院 已于
2017年9月5日依法受理并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
经 审理查明:截至2017年6月30日申请人天津市净化设备厂净化工程 部资产总额985803.9元,负债总额2957833.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972029.2元,资产负债率300.04%。
已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呈连续状态,符合法定破产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17年10月11日作出(2017)津 0103破8号民事裁定书,宣告天津市净化设备厂净化工程部破产。
本 院定于
2017年12月19日上午10时,在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19号)501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 届时出席。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应向本庭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 者授权委托书。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本院根据殷夏良、温州晨辉建筑料具有限公司的申请,于 2017
年6月20日裁定受理浙江泰舜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指定绍兴同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破产管理人(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大道588号五洲大厦5楼;邮政 编码:312300;联系人:陈文珠;联系电话:)。
债权人应 于2017年12月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
条的规定处理。
浙江泰舜建设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 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
2017年 12月15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
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 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或个人身 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浙江]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申请公示催告 申请人浙江新浪传媒有限公司因所持转账支票一张遗失 (票据号码
31301130-20325837;票面金额50000元;出票人北京 市环境保护局;收款人浙江新浪传媒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7年 6月15日;委托付款行北京银行官员支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 告,本院决定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十九条之规定,现予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 向本院申报权利。
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做出判决,宣 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间内,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 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浙江新浪传媒有限公司因所持转账支票一张遗失(票据 号码31301130-20325796;票面金额99000元;出票人北京市环境保 护局;收款人浙江新浪传媒有限公司;出票日期2017年6月15日;委 托付款行北京银行官员支行)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规定,现予公 告。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
届时无人 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做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 间内,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鸣尚佳作(北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因转账支票 丢失,该票据记载:票号
0、票面金额未填、签发 日期未填、出票人同申请人、持票人同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公示催 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利 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 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 的行为无效。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苏华电管道设备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向 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
该汇票记载: 票号
30200053/26944410;金额:贰万元整;出票人:郑州金之石商 贸有限公司;付款行:中信银行焦作分行营业部,出票人账号 1576,出票日期2017年3月22日,收款人孟州市 金堤塑业有限公司,收款人账号4707,最后持票 人江苏华电管道设备有限公司,汇票到期日2017年9月22日。
申 请人江苏华电管道设备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姜堰区梁徐镇江村。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 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 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河南]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江苏华电管道设备有限公司因丢失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请 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
该汇票记载:票号30200053/ 26945933;金额:壹拾万整;出票人:河南金山肥业有限责任公司;付款行: 中信银行焦作分行营业部,出票人账号9666,出票日期 2017年3月23日,收款人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收款人账号 7343,最后持票人江苏华电管道设备有限公司,汇票到 期日2017年9月23日。
申请人江苏华电管道设备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姜 堰区梁徐镇江村。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 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 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河南]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浙江优特轴承有限公司因遗失银行承兑汇票,向本院申 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
票据记载:银行承兑汇票号码为 31300051/39447829,31300051/42837692,出票人湖北星鑫包装有 限公司,收款人应城市致鑫远物资有限公司,出票金额20万元整,出 票日期2017年1月18日、汇票到期日2017年7月18日,付款银行湖 北银行宜昌分行的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
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 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
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 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 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湖北]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7年2月23日受理了申请人无锡市万德阀门有限公 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出票人为无锡南方智能物流设备股 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为无锡市苏荣电气有限公司、付款行为中国农 业银行无锡市滨湖支行、出票日期为
2016年9月13日,票据到期日 为2017年3月13日,票据号码为10300052/27486247、票面金额为 50000元的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
公示催告 期间无人向本院申报权利。
本院于2017年10月10日作出(2017)苏 0211民催7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江苏]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宜兴市润泰化工产品有限公司因银行承兑汇票遗失, 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现依法予以公告。
该票据记 载:(号码为
3140005131760732,金额为10000元整,出票日期为 2017年7月27日,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1月27日,出票人为常州 市睿晟机械有限公司,付款银行为江南农商行钟楼支行,收款人为 钟楼区新闸睿驰机械加工厂)。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2月27日 前,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 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 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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