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三公”经费,201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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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学泽 ■大众时评 公开“三公”经费顺应公众期待 □张冰歌 昨天公布的《科学技术部2011年部门预算》显示,科技部2011年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预算为4018.72万元。
(4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 在科技部之前,尽管有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政府陆续公开了2011年预算,但“三公”经费预算被大多数人认为“不适宜”,其公开的预算条目仍隐藏在名为“其他支出”的大类里,并没有列出详细的清单,让公众“雾里看花”。
科技部领先公开“三公”经费顺应了公众的期待,表明了科技部公开的诚意和直面公众的勇气。
其意义在于,他让一直千呼万 唤的“三公”经费公开成为了现实。
关于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 务接待费三项经费预算支出,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
一,也为外界所诟病。
去年,74个中央部门集中“晒账本”,首次向社会公开了部门预算收支总表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然而,对于公众一直千呼万唤的三项经费预算支出,却迟迟不肯露面。
过高的行政成本,只藏着掖着,不公开,缺乏透明度,显然难以令人满意。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再次向“三公经费”亮剑:“三公”支出,原则上“零增长”。
财政部要求,中 央预算部门应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
与此同时,国务院安排了“今年6月,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向社会公开”的“时间表”。
这一被国务院重提的“时间表”,被解读为对民意的积极回应。
只是,率先“晒账本”的几个国家部委的表现并不尽如人意。
笔者从科技部网站里点开《科学技术部2011年部门预算》,虽然在预算表的分类中并没有“三公经费”这一科目,看不到“三公”支出的钱数,但在其“关于2011年科学技术部财政拨款支出的说明”中,以文字的形式将“三公”经费公布了出来,即为“:2011年, 核定科技部用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三项经费预算4,018.72万元。
”这种公开更能让公众一目了然,比起“三公”经费公开被认为“不适宜”,公开的预算条目仍隐藏在名为“其他支出”的大类里,让公众“雾里看花”,要进步得多,阳光得多。
科技部在中央部门中算不得是个大部,但他的“三公”经费就有4018.72万元,其他的大部门“三公”经费恐怕会更大,所以才“不适宜”,才把“三公”经费装进“其他支出”的筐子里。
但科技部公开出来的“三公”经费,进一步印证了 公众的感觉:我国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确实有着很大的压缩空间。
“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也就更有了必要性、更紧迫了。
现在离国务院排出的“今年6月,将中央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向社会公开”的“时间表”只有一个多月时间,且科技部顺应公众期待已经领先公开了“三公”经费,想必这对认为“三公”经费“不适宜”以及还没有公开的中央部门是个推动,乘势以顺应公众期待的姿态积极跟进,从而带动全国性的“三公”经费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征求意见不可影响 法官依法判决 □岳源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药家鑫一案,向旁听的500名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希望通过这种形式听取不同的意见,使合议庭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参考调查问卷结果,确保最终的判决更加公平公正。
(4月14日《北京晚报》) 这则新闻一出,便引起了极大争议,在这样一个敏感的案例中使用调查问卷的方式,自然可以提出许多疑问。
在刑事案件中参考“民意”有法律依据吗?我们并没有看到现行的刑事法律中有可以参考“民意”来定罪量刑的规定。
所以西安中院这样做就是违背法律精神的。
其次,参考“民意”是否弄错了适用对象?话说回来,我国也曾有过审判中参考“民意”的先例,只不过那都是针对对社会没有造成恶劣危害的民事诉讼案件,并且涉及范围没有500人这么大。
北京法院就曾对于一起医疗事故纠纷案使用过问卷调查,但仅仅发放了40份。
而药 家鑫的案子,一是行为太恶劣造成的影响极坏,二是正处于废除死刑争论的风口浪尖上,笔者认为对于这样一个需要慎之又慎的案子进行问卷调查,反而大大增大了量刑的难度。
再次,所挑选的调查对象是否理性公正?500名参加旁听的人中,有400名是在校大学生,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药的同学,而代表受害人张妙的农民则由于法院的“人数限制”而少之又少。
调查时选取大量的利益相关者并且代表各方利益的人群在数量上差别如此大,而且还不能排除被调查者不能理性公正地给出自己的判断,这很明显是违背法的平等精神的。
我们必须清楚的一点是,法庭内的尊严和权威,必须由法官来维护,依法作出独立和相对客观的判决。
把这种在程序和人员结构上都不合理的所谓调查作为依据,对于药的案子来说,实乃轻率之举。
整治网络公关 要靠法规的常态作为 □马龙生 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这次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据介绍,这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重点整治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非法网络公关行为,查处一批非法网络公关重大案件,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清理网上非法网络公关信息。
(近日新华社) 利用互联网平台,通过人为造出“舆论压力”为别人获取利益的经营项目,其实早已存在。
非法网络公关带来的社会尴尬显而易见,最让人难堪的,是造谣撒谎的人可以用很低的成本,达到打击别人的目的。
网络推手的可恨之处,一是抓住了人们破财消灾的慰藉心理,利用公关效果难以量化的特点,大赚昧心钱;二是为了所谓的公关,不惜无中生有,制造混乱。
对非法网络公关进行整治,是一件早该如此的事。
但是以目前的社会环境 来看,整治能否达到长治久安的效果,也很令人担忧。
其中最让人不放心的,还是监控及调查取证的难度,现行法规对此类事件的处罚相对笼统。
此外,在专项行动的风暴中,虽然也能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震慑一批相应的犯罪,但是摆脱“割韭菜”式的轮回并不容易。
如何保证对非法网络公关的整治效果,关键还要靠法规的常态作为。
这需要从修法、执法、法律环境建设三个方面,作出富有针对性的努力。
举例来说,就算网民实名制暂时还不能推行,但是版主实名制、版主责任制,落实起来总不会很难吧。
如果法律规定可以降低网络侵权立案门槛,强化版主责任的追究,再加上比较大的处罚力度,非法网络公关就会被遏制。
此外,网民与“网络推手”之间,也存在着博弈关系。
网民不可能永远被愚弄,随着非法网络公关的“戏法”不断被戳穿,人为造势与揭穿谜底的论战,必然也会通过各种方式表现出来,如果舆论的天平因此而不再一边倒,非法网络公关的能量也必然呈递减之势。
过度医疗呼唤事业改革提速 □朱永华 今年初,一则“中国人每年人均输液8瓶”的新闻,揭开了过度医疗的冰山一角,引发了全社会的思考。
近年来,我国过度医疗的现象屡禁不止,不仅浪费了医疗资源,加重了百姓负担,而且影响了医疗卫生行业的形象。
(4月14日《人民日报》) 日前,我们都看到这样一则新闻:一对打工夫妻,妻子患了胆结石,在东莞一家医院住院28天去世,在医院的记账单上,留下45万余元的欠账单,仅输液就挂了330公斤,被人们痛心地称为“天价住院费”,毫无疑问这是不折不扣的过度医疗。
胆结石这种病,在现代医疗科技水平中,只能算是普通的常见病,按说不用花 很多钱,但病人不仅没有被治愈,死后还欠下巨额医疗费,如果医院稍有些职业道德就不会出现这样的结果。
遏制医院的过度医疗,仅靠医院的自觉自律,靠对医生的医德教育是很难发挥效果的,要看到,过度医疗已经让很多医生都感觉是心安理得,甚至因为是用“好药”给病人治病,而不认为这样做是有损医德。
问题的严重性就在这。
过度医疗对于普通老百姓家庭来说无疑是一场灾难,因此对过度医疗必须进行强有力的监管。
与此同时,过度医疗之所以泛滥,与缺乏具体可操作的监管制度很有关系,对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认定为过度医疗也缺乏相应 明确的标准,即使是受害的患者也难以把握相应的依据。
医院是救死扶伤和治病救人的地方,人们常说医者父母心。
医院和医生本不应该沾满世俗的铜臭,但现在无论是在任何一家医院,无不把病人视为赚钱的机器,这从一个方面也说明我们的医疗卫生体制出现了问题。
假如公立医院脱离了公益,完全把医疗卫生当成一项产业来发展,势必会背离民生。
据悉,国家已经明确了事业单位的改革时间表,我想,事业单位改革注定也是遏制过度医疗的一剂良方,希望未来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明确公立医院的公益属性。
■画里有话 食品领域提前、主动执法能有多难? □毕晓哲 “有些小餐馆在做三黄鸡时,将大量的柠檬黄等色素涂到鸡皮上面,看上去颜色很诱人,在糖醋里脊、红烧肉等传统名菜中也越来越多地用化学色素来塑造颜色。
”4月10日,青岛酒店管理学院的王志兴讲师(厨师)为记者展示了餐馆中四道常见菜:三黄鸡、糖醋里脊、红烧肉、桂花糖藕的自然烹饪方法和添加色素的烹饪方法,其中的颜色对比效果非常明显。
(4月14日《羊城晚报》) 一些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总是由“内部人”爆出来,这其实恰恰说明制度性预防构筑的疲软,以及监管者严重缺失责任感。
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但相关部门监管者并未能举一反
三,而是在一次次的问题曝光之后,在一次次公众的诟病和痛斥之后,依然还是又一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难道是法律和法纪对于违法犯罪问题没有“禁止”吗?当然不是,无论是《刑法》还是《食品安全法》对于类似行为,早已有着明确的监管部门和严惩举措。
说到底,是执法部门提前、主动执法意识不强。
历次食品安全卫生事件,公众早已伤痕累累,无论是前几年的“大头娃娃”事件、“三鹿毒奶”事件,还是最近的双汇健美猪事件,都屡屡上演着基本上是执法部门充当“睁眼瞎”这一现象。
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能仅靠内部人举报?或者,多少年来、餐馆业使用色素做菜的潜规则之下,为什么也仅仅“蹦”出了一名有良心的“厨师”。
这样的“曝光”和举报,其实是有侥幸的 漫画/唐春成成分,是靠不住的。
去年,北京媒体披露,北京市场上鲜蘑菇有九成被漂白的,但这竟然是老师一时好奇倡导小学生作实验得出的结论;而当地工商部门的结论却是“合格率为97.73%”。
食品领域必须提前、主动执法才能确保饮食安全。
不知道历次事件之后的相关部门和相关领导,有没有进行反思,切实改变执法不力的现况。
■网声 节日加班费应 少些提醒多些执法 “五一”小长假即将临近,或许又会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节日加班费提醒短信,虽然初衷不错,但效果却不太理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少些提醒,多些执法。
高悬法律之剑,首先要改变劳动者个体维权的困境,要让他们依靠工会等集体的力量维权;其次,要让侵权企业付出昂贵的代价,使其敬畏法律。
比如,加强执法力度,明查暗访和不定期抽查双管齐下,常态检查之后再多杀几个回马枪。
停车费涨价不是治堵之策 以停车费大幅上涨、协管员有权“贴条”为主要内容的北京“停车新 政”实行近3周后,有不少市民抱怨,治堵没见多大成效,却着实给日常生活造成不便。
调整价格、加强管理、严格执法本没错,但停车难题的最终解决还是要从源头上疏导,尽可能合理规划更多的停车位,最大限度利用现有可停放空间,开发新的停车场,让百姓有地方停车。
而不能简单地把停车难的责任和成本一股脑转嫁到百姓头上。
这种粗放的治堵方式既有失公平,恐怕也难以持续。
燃气安全治理应与事故赛跑 北京朝阳区一居民楼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居民6死1伤。
事故过后,相应的消息一揽子地曝光:企业被要求必须100%巡检一遍,居民家有望全装燃气报警器,老旧小区燃气安全管理方案将出台等。
但是,这样的治理,本应该加速地推进,赶到事故发生的前面。
毕竟,生命的代价对于谁来说,都是难以承受的。
铁路多种票价让公益“提速” 今年7月1日全国铁路运行图调整时,将实施混合运行模式,制定多种票价供乘客选择。
这不仅值得期待,也有利于彰显铁路的公益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对这种公益价值的矫正和回归。
当然,从理想角度看,要更充分地实现铁路公益性、确保其对消费者利益的维护,铁路部门进一步可做的工作其实还有许多。
比如,“站票坐票同价”、“退票手续费过高”等等问题也亟需解决。
让公租房建设获得稳定资金保障 中国首个公租房基金———建银精瑞公租房建设投资基金即将成立,首期拟募集100亿元资金。
要建立公租房基金,或许还需要签订两份契约,一是政府的补贴契约,二是居住者的租金契约。
只有这两方面信用到位,公租房基金才可能有广阔前景。
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提速,通过社会融资解决资金问题将是必然选择。
以更灵活的政策吸引民间资本的参与,通过稳定的制度安排,让那些参与公租房建设的民间资本也“有利可图”,这样才能使公租房建设获得稳定的资金保障。
(大众网王晓亮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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