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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前夕,多部委发力“打假”,规范电商平台与网店行为—— 炼监管金睛保网购安心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陈静 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
5 网购如“雾里看花”,虚假折扣、假冒伪劣、刷单欺诈等种种不规范、不透明的网购乱象,好似白蚁一般吞噬着互联网电子商务大厦的诚信基石。
怎么办?不能寄希望于所有消费者都练就一双火眼金睛。
今年“双11”前夕,多部委主动出击,重拳“打假”,震慑不法分子,力争还网络购物一个“清爽”世界,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安心、更舒心—— 今年“双11”即将拉开帷幕,来自货运大数据平台G7的数据显示,11月1日至10日,全国日均货车在途数量已有明显增长,其中增速幅度最大的河北、河南、浙江三省增幅已分别达30%、25%和23%。
但对于网购这件事来说,按下购物车里的“结算”键只是第一步。
每年“双11”后,包括虚假折扣、假冒伪劣、刷单欺诈等“噪音”不绝于耳。
如何能让“剁手党”们的“双11”更加放心、舒心?今年“双11”前夕,包括工商总局、发改委、质检总局、商务部等多部委相继出招,对参与“双11”的电商平台和网店进行规范,和往年相比,监管力度明显加强。
让造假无所遁形 都说“双11”有优惠,但商品真的便宜了吗?成都某机关的公务员吴雪告诉记者:“有一年我要买一件大衣,放进购物车里时原本还是699元;但‘双11’前一天却突然涨价到999元,在‘双11’当天才号称打七五折,算下来其实还贵了几十块钱。
” 虚假折扣现象一直为消费者所诟病。
今年“双11”前夕,国家工商总局召集京东商城、百度、亚马逊中国、当当、阿里巴巴、腾讯、唯品会等15家网络经营企业,召开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表示:“网络商家要遵守促销信息规范和促销广告规范,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
同时要遵守促销活动规范,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 和先涨价再打折相比,假冒伪劣 商品更令消费者头疼。
数据显示,今年1至10月,上海市工商局“12315”中心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5.81万件,同比增长17.6%;其中,涉及网络购物的投诉7.24万件,同比增长58.1%,反映网购商品质量问题的投诉1.11万件,占网购投诉的15.3%。
在此前对1号店、东方购物、飞牛网、京东商城等7个网络平台销售的62个批次电烤箱、面包机等厨房小家电和洗衣机质量抽检中,有16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检出率高达25.8%。
针对网售假冒伪劣商品,国家质检总局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双11”消费品电商领域执法打假集中行动。
针对主要网购平台和重点消费品,围绕群众投诉较多、价格不合理、媒体曝光的产品,开展摸排,收集线索。
在今年的“查假打假”方面,新技术将提供助力。
国家质检总局方面表示,将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整合电商消费品执法打假信息数据,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警示消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届时,还将集中曝光典型案件,提高电商执法打假的影响力和震慑力。
商务部方面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还制定了执法协作和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将积极推进区域间、部门间执法协作。
国家工商总局则表示,将用3年左右时间,开展网络 消费维权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刷单炒信将上“黑名单” 各家网店纷纷在自家页面上突出宣传的“天文数字”销量真的靠谱吗?网店商家借“注水”销量和刷单炒信浑水摸鱼,将成为今年“双11”监管的又一重点。
所谓刷单炒信,是指网店卖家通过虚假交易使自己商品的销量排名靠前,或者通过虚假评价制造“假口碑”。
因为随着消费心理的成熟,现在的消费者已经不再只看重价格,他们做决定时通常会参考网店的等级或者其他买家的评价。
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李聚合介绍“,炒信”已形成灰色产业链,严重扭曲了电商信用评价机制,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合法权益,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为打击刷单炒信,在“双11”前夕,发改委、公安部、质检总局、中央网信办、人民银行等七部委以及阿里巴巴、腾讯、京东、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速运等8家互联网公司,共同签署了《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
根据该协议,参与各方将共建共享“炒信”黑名单,上榜者将会被推送 给企业、执法部门等单位,对“炒信者”惩戒的内容包括:限制新设立账户,屏蔽或删除现有账户,限制发布商品及服务,限制参加各类营销或促销活动,降低搜索排序,查封或删除社交媒体账号,限制网络广告等。
阿里巴巴副总裁王明强表示,支持反“炒信”联盟的组建,该联盟有望解决淘宝网面临的跨互联网平台打击“刷单”难题。
工商总局也表示,将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机制,完善信用评价规则,消除“刷好评”“炒信用”等不法行为的运作空间。
而对于消费者来说,如何在“双11”大促中识别“刷单炒信”的店铺?记者采访了多家网店卖家,他们表示,目前各大电商平台对刷单的打击都相当严厉,因此“刷手”们的账号容易被封,只能不断换号。
“最好的方法是买家勾选‘查看黄钻买家评价’选项,这些评价相对靠谱。
如果出现大量‘小红心’买家的评价,就要特别小心有‘刷单’的可能。
”开了十年网店的店主江流这样告诉记者。
随着我国网络消费总量快速增大、范围不断拓展、形式更加多样,销售假冒伪劣等传统消费维权问题逐步从网络消费中反映出来。
多种因素叠加使网络消费维权面临着更高的要求和挑战,需要在网络消费维权问题深度研究、线上线下一体化消费维权、针对性监管措施、部门联动管理、发挥网络市场主体的积极性等方面狠下功夫,切实增强网络消费维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强化网络消费维权的目的是实现政府、电商、消费者三赢。
任何一个业态都要经历产生、发展、规范的过程。
网络消费维权问题是发展中的问题,要坚持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在规范中健康发展,坚持鼓励支持和规范发展并行、政策引导和依法管理并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
强化网络消费维权,绝不是简单地站在网络市场主体的对立面,将其管住管死,而是从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解决影响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的 建立健全新型网络消费维权体系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 一些问题,其中有些问题是网络市场主体自身能力、市场竞争等难以解决的问题,根本目的在于促进我国网络经济健康发展,网络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壮大发展,消费者提振网络消费信心。
从工商部门抽查检查、消费者投诉、社会舆情等情况看,当前网络消费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采取针对性措施认真解决。
一是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前段时间工商总局开展了网络交易商品质量专项抽检,总体不合格商品检出率还比较高。
今年10月,工商总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决定用3年左右的时间,开展网络消费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以抽查检验为主要手段,同步开展线上线下商品质量抽检,抽检结果线上线下共同适用。
二是更好地实施“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
工商总局出台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对网 购无理由退货的范围、商品完好的标准等争议比较大的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细化,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维护网店经营者的经济利益。
三是规范网络营销行为。
工商总局已出台了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管理、网络交易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指引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认证、刷单炒信等行为。
实现长效化网络消费维权,必须深入研究网络消费维权的规律和特点,建立健全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新型网络消费维权体系。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
已报请国务院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送审稿)》,正在拟订的《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要尽早颁布实施,与此前出台的网络交易各项管理办法一起形成完备的网络消费维权法律法规体系。
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工作。
其次,强化网络平台公司第
责任。
网络经营者要自觉履行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积极做好平台准入、质量管控、售后服务等工作,切实落实网络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
再次,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维权。
突出问题导向,线上线下联动,强化源头追溯、信用惩戒。
拓展受理方式,多渠道受理消费者诉求,进一步完善在线投诉和处置功能,实现网络消费纠纷就近解决。
认真筛查投诉举报涉及的违法线索,推行“诉转案”,依法查处各类网络消费侵权案件。
最后,推进社会共治。
推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与消协组织、有关部门特别是主要网络交易平台数据的交互、整合、共享。
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大力支持消费者协会组织充分发挥公益性职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披露问题、建言献策等监督作用;广大网络消费者也要增强自我维权意识,共同努力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网络消费环境。
共同 早在2013年,我国就取代美国成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市场,同时也是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最快地区。
然而我国网购市场仍存在很多突出问题。
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刷单炒信”冲击信用体系、网络集中促销活动不够规范、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设置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和知情权等。
尤其是“双11”期间,提高商品退换货门 槛手、段先。
提这价些再问打题折需等要是监一管些部不门良和卖电家商的平惯台用金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规范网络非 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
针对“双11”期间可能集中显现的价格 欺诈、虚假宣传、发货迟缓、退换货难等问题,各地监管部门在“双11”之前纷纷约谈电商平台,要求严格落实促销信息事先公示、平台进入把关、促销信息记录和保存义务等,并多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优、价格实、送货快、服务好的商品和服务。
不少地区的监管部门还纷纷发布“双11”网购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消费陷阱。
从电商平台来说,作为构建诚信守法网络交易环境的第一责任人,要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限制电商经营者参与公平竞争,不以恶意营销手段参与竞争。
电商平台应认真审查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加强日常线上巡查和抽检。
借助大数据平台,强化网上购物的信用等级评价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要重视消费者的投诉,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和完善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偿制度等。
2015年我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为3.88万亿元,同比增长36.2%,预计2018年将突破7万亿元。
越来越多消费者不再只关注价格,也关注商品的品牌和品质,同时更关注电商购物的综合体验,包括物流、售后、质保、金融等。
监管部门、电商平台、卖家和消费者应共同努力,建立起“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的长效机制和共治格局,营造安心、放心、省心的网上购物环境。
“刷单”暗藏欺诈“晒单”未必可靠 网购陷阱须严加提防 本报讯记者陈静报道:每年“双11”都是网络安全问题爆发的高峰期,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提醒消费者要小心以下几类陷阱:一是“刷单”暗箭难防。
新的“刷单”方式是通过低价促销廉价产品提高销量,然后再将同一货架上的商品换成价值更高的产品混淆视听。
因此要查看“爆款”商品的购买记录。
二是小心“李鬼客服”。
假客服是近来频频出现的网购陷阱,他们通过私人手机号码或短信形式告知网购消费者订单异常,再进行诈骗。
三是低价商品附加条件。
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将商品价格标低,但是当消费者拍下商品时才发现有附加条件。
四是朋友圈“晒单”未必可靠。
因为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买家好评,都可以由软件自动生成。
五是要警惕含有钓鱼网站的二维码。
钓鱼网站的“有毒”二维码成新型网购陷阱,能将网购消费者卡里的钱刷走,因此消费者一定要选择正规电商网站并谨慎扫码。
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也在“双11”前提醒消费者,要去正规的电商平台购物,并坚持使用旺旺、咚咚等官方聊天工具,如客服建议转移至QQ、微信等聊天工具私聊,则要警惕;在购物过程中,如果有卖家要求直接转账,则要果断放弃购物,避免被骗;一定要在收到货后再确认付款,不要被所谓返现等利益诱惑而提前确认支付,避免钱货两空。
同时在任何情况下不要透露自己短信中收到的验证码。
17家电商加入消费维权直通车 一般投诉7个工作日办结 本报讯记者佘颖报道:中消协11月9日宣布,淘宝网、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唯品会等在内的17家电商企业加入了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平台。
消费者有涉及这17家电商企业的消费争议,特别是异地消费投诉,无须在多地消协间转办,就可通过已加入电商直通车平台的各级消协组织进行投诉,受理案件的消费者协会将投诉直接移转给电商企业,真正实现了网购消费者、消协与电商三者之间的无缝对接。
据介绍,电商消费维权直通车平台是全国性网络消费维权平台,由中消协于今年“3·15”期间启动,并于4月份上线运行。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50个消协组织开通并使用了电商直通车平台。
中消协要求入驻平台的电商企业加派人员处理平台投诉,严格执行一般投诉7个工作日办结的规定,为消费者在“双11”保驾护航。
本版编辑杜铭李景 美编夏一高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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