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网络安全防线,网络安全问题有哪些

安全问题 5
82017年4月9日星期日 读者 编者按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我国最具活力的产业创新发展平台,保障网络安全是促进互联网健康持续发展、实现网络强国目标的重要基础。
许多读者来信认为,应大力宣传普及《网络安全法》,加快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基础力量支撑,确保有效贯彻实施,让互联网发展成果更多造福社会和人民。
只有提高社会公众的网络安全意识及防范技能,才能最大限度避免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最大程度减轻群众的损失。
一方面,要切实提高群众的网络安全意识,特别是涉及款项支付或转账时,必须进行电话核实或面对面核实。
另一方面,要普及网络安全基本知识,针对老人、务工人员、学生等高风险人员,应因材施教,采取适宜的宣传普及方式,引导大家掌握基本的网络安全技巧。
——福建省经信委王光前 筑牢网络技术层面防护墙,需要建立全环节、全链条、全覆盖的信息可追溯平台,实现全链条安全信息都“留痕”,构建起一套“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全新机制。
建立起专业的“网络警察”队伍,建立实时、动态、给力的安全监控和预警机制,对利用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进行精准打击。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张建芳 要加快推进《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加快配套制度体系建设,研究构建网民评价、网站自我评价、社会认可、政府监督体系,让网站信誉档案有律可行,让网民使用互联网有法可循。
同时,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应对信息诈骗的数据平台和协作机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对信息诈骗行为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禁止利用电信资源发送垃圾短信,实施电信诈骗,非法销售个人敏感信息;禁止在互联网上泄露国家重要信息系统安全漏洞;禁止个人无组织开展对国家重要信息系统的漏洞扫描和攻击探测等等。
——湖北老河口市工商局张俊杰 随着移动网络在金融业务中的推广应用,对客户信息安全及资金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
金融机构要加强客户网络操作技能的培训,通过在服务网点设置互联网操作体验区等方式努力提升客户互联网业务交易的操作技能;同时,在服务网点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和宣传牌,提醒客户绷紧安全弦。
——山西省原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吉建平 要建立行业准入和淘汰制度。
对从事网络运营的主体,在准入前要开展专业培训,符合条件后才能让其从事这个行业。
对群众反映问题多、有违法经营行为的网站,要及时责令整改或关停。
严格运营商信息发布的备案审查,从源头上杜绝虚假信息上网公布,切实维护网络安全。
——陕西省勉县农业局翟志勇 筑牢网络安全防线 ▼3月24日,志愿者在江西石城二小计算机室指导学生上网。
该县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等阵地对中小学生“文明上网、安全上网”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健康上网的意识,还学生一片洁净、安全的网络天空。
蓝吉吉摄 ▲3月31日,江西广昌县公安局互联网信息监控中心工作人员正在进行 网络信息安全巡查管控。
为确保互联网信息安全,该县互联网信息监控中心实 行24小时巡查监测管控,及时发现并处置网上有害信息,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 罪行为。
曾恒贵摄 完善基础设施防护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我国最具活力的产业创新发展平台,而保障网络安全是促进互联网健康持续发展、实现网络强国目标的重要基础。
然而,目前互联网的安全隐患和风险正在向各个领域蔓延,我国网络安全工作面临多重风险。
一是近年来国际上网络攻防对抗和冲突逐步升级,跨境网络攻击活动日趋频繁。
二是基础信息设施仍面临较大风险,针对工业控制系统和重要信息系统的网络攻击愈演愈烈,应用软件、供应链、智能联网设备等安全问题开始显现。
三是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战略的实施,网络安 全问题也进入国计民生相关领域,信息窃取、数据泄露事件时有发生,用户个人数据、生产运行数据、政务数据等重要资料面临严峻安全挑战。
要保障网络安全,首先,要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
网络基础设施防护是网络安全的重中之重,要积极推动国家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紧研究制定电信和互联网行业数据安全保护的管理政策,进一步完善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指导和规范企业做好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工作。
其次,持续加强网络安全技术能力建设。
加快制定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明确技术能力要求,统筹指导通信主管部门、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电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等加强技术能力建设。
国家应当统筹规划加大投入,扶持重点网络安全技术产业和项目,支持网络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推广安全可信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保护网络技术知识产权。
最后,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
应对网络安全威胁,需要加强政企合作,甚至国际合作,着力促进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打造国家级网络安全危机信息和漏洞信息共享数据库。
(山东省滨州高新区初宝瑞) 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 截至去年年底,我国网民数量达7.31亿,其中手机网民达6.95亿人,位居世界第
一,网络已融入亿万网民的生活之中。
但是由于我国信息基础设施不完善、社会公众网络安全意识薄弱等原因,网络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不法分子利用现代通讯技术实施新型网络犯罪呈高发态势,网络安全问题已成为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公害。
当前,必须把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大力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重视网络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是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
引导广大网民积极参与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各项活动,主动获取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和网络安全知识与技能,提升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安全上网意识,并做好个人数据资料保护,谨慎进行电子交易、网上支付等涉及经济利益的操作,及时修复安全漏洞,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
二是完善互联网安全管理体制。
按照统分结合、相对集中、职责明确、责权一致的原则,从上到下成立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形成党委、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诚信运营、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互联网安全 管理机制,各地都应建立预防和侦破能力强的高素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监察队伍。
三是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
国家网信部门应当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网络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报工作,按照规定统一发布网络安全监测预警信息;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网络安全事件,应当立即启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警示信息。
(河南省商水县乔连军) 莫让农村成信息安全“洼地” 随着网络的普及,农民对网络的使用率大大提高。
但农村网民普遍网络安全意识淡薄、网络知识匮乏,致使农村网络安全现状堪忧。
从我们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这几年开展网络安全检查的情况来看,部分农村地区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
个人信息安全防范意识的薄弱、安全防护能力水平的低下,使农村地区成为信息安全领域的盲点和“洼地”,影响了互联网整体安全大局,农村信息安全急需提上议事日程。
首先,普及网络安全教育。
电信、移动等网络信息主管部门,要将近年来电信诈骗、网络诈骗、网络信息安全等涉及的案件,制作成宣传手册、微电影,通过宣传下乡的方式,张贴防范网络信息安全标语、条幅,提醒群众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其次,引导农民自觉学习安全知识。
目前,有的农民因过于担心网上交易的安全性,而不进行网上交易。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缺乏对网络安全知识的了解,他们认为网上交易都是不安全的,只会吃亏。
政府应引导农民自觉 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加强对网络安全相关知识的了解,提升辨别真假信息的能力。
同时,引导农村网民切实掌握网络安全法律知识,以便遇到安全方面的问题时,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和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再次,充分发挥村委会的服务功能,通过与电信、移动公司对接,为每个村庄培育一名网络使用安全信息员,负责对本村网络使用者的安全指导及问题解答,确保网络使用的安全。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委陈永刚) 坚守好家规传承木偶戏 引导青少年理性看“网红” 近期,一则“孩子偷用母亲手机打赏网红25万”的新闻,再一次让“网红”(网络红人)现象成为公众关注和热议的话题。
随着现代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日益丰富的网络应用成为许多未成年人休闲娱乐、交流学习的重要手段。
而互联网上出现的一些为了出名不惜炒作、快速消费自己的所谓“网红”,在引发社会争议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年轻人的价值取向。
孩子重金打赏“网红”也许仅仅是个别事件,但其投射出的未成年人对“网红”的盲目追捧和畸形认可,足以给我们警示:部分“网红”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所造成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
引导未成年人理性看待“网红”现象,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应当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一个紧迫而又重大的社会课题,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齐抓共管。
学校要充分利用班级黑板报、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和国旗下的讲话等多种途径教育和引导学生客观看待“网红”的出现,深入挖掘部分“网红”背后勤勉、不轻言放弃、爱学习等一些典型故事,实现关注“网红”和价值观教育的最佳结合。
同时,还要通过组织讨论和发掘一些典型案例,教育和引导学生努力提高辨识能力,明辨是非,对“网红”的言行不再简单模仿或照单全收。
媒体宣传要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方面,对那些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相适应的“网红”言行,切忌跟风炒作,让附着在“网红”身上的不恰当言行失去市场;另一方面,要充分关注并推动爱岗敬业、乐善好施、见义勇为等各种优秀人物成为“网红”,用他们的言行带动和影响学生形成良好的价值观。
家庭也要成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阵地。
监护人要随时关注和监督孩子上网动态,发现孩子对一些所谓“网红”有羡慕赞许等情绪时,一定要及时予以正确疏导,教育孩子从小做一个对社会进步、对国家发展有用的人。
(湖南茶陵城西小学黄云生) 农资打假需要长效机制 又到一年春播时。
当前,正是农民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的高峰期,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农资销售旺季,大肆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害农民,赚取昧心钱。
近年来,虽然国家不断加大对伪劣农资的打击力度,但假冒伪劣农资依然屡禁不止,不仅直接影响农业生产,还影响到农民的收入和日常生活。
因此,急需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创新监管手段,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农业生产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应进一步完善农资打假的顶层制度设计,用重典震慑制售假劣农资行为,要从立法层面加大惩治力度,让制售假劣农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巨大的违法成本,甚至让他们倾家荡产。
用法律的震慑力,让违法犯罪分子不敢铤而走险,制售假劣农资。

二,应强化部门协作。
因农资监管涉及农业、质监、工商、公安等多个执法部门,涉及《产品质量法》《种子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药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互相配合,共同抓好农资市场监管。
如负责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管的质监部门应与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工商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农资产品质量标准、农资产品生产、经营情况等数据共享,形成协作监管机制,强化农资打假。

三,要确保监管到位。
在农资打假过程中,质监、工商等部门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细化监管措施,确保农资监管职能到位。
工商部门在监管农资市场时,必须坚决取缔无照无证农资经营行为;必须严格执行农资经营索证索票和责任溯源制度,具体说,就是农资经营者必须通过正规的农资生产或经销商进货,农资经营者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正规的进货发票,销售农资时,也必须向农资购买者提供正规的销售发票。
同时,应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改革,加强对农资经营者的信用监管等监管方式改革,提升监管水平。
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当有必备的商品质量检测设施设备,提升监管能力。

四,农资经营者必须建立规范、便于在两年内进行查询及责任溯源的农资进货、销货台账,以便农民在购买农资遭遇假劣商品后,及时追究相关生产经营者的责任。

五,农民也要增强维权意识。
农民在购买农资时,要查验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看经营者是否属于合法经营,同时,应向经营者索要正规、填写规范的农资销售发票,发现假劣农资经营行为,及时进行投诉或举报。
(重庆市涪陵区龙潭镇文光辉) “儿啊,这是我们中国的传统艺术,是我们特有的文化,你可一定要好好坚守,把它一代代传下去啊!”每当拿起木偶传授技艺的时候,父亲生前的教诲总会在我耳边响起。
我叫徐光荣,今年61岁,是“徐氏木偶戏”的第二代传承人。
我的父亲徐汉清,自幼拜民间艺人唐炳山为师学习木偶戏技艺,他12岁开始登场表演,并逐渐在周边地区小有名气。
最初,我并不理解父亲的苦心,觉得木偶戏都是些小把戏,而且也赚不了什么大 钱,根本不拿它当回事。
再加上那时候学习技艺很苦,白天要下地干农活,晚上还得跟着父亲练习木偶戏技艺,有时第二天在地里干着农活都会睡着。
所以,每当父亲要教我,我总是推三阻
四。
但在父亲的督促下,我木偶戏学习总算坚持下来了。
随着父亲年龄的增长,父亲对木偶戏的感情越发深沉,可身体却每况愈下,而我也逐渐开始懂得父亲对于木偶戏坚守的缘由,因为这不仅是一场“把戏”,而是一种信仰,一种对传统文化的信仰,我的学习态度 逐渐认真踏实起来。
渐渐地,木偶戏表演成了我们家的“家 学”,传承传统文化技艺成了我们家的“家规”,而我也就理所应当地走上了传承木偶戏的道路。
45年来,我一刻也没有忘记过父亲的教诲,现在我的儿子徐家银也成了木偶戏的传承人,我年仅11岁的小孙子徐国洪也对木偶戏有了特别的感情,偶尔还能登台表演,这让我感到非常欣慰。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优秀的家规需要、也值得我们代代相传。
虽然现在 喜欢木偶戏这类传统艺术的年轻人不多,但我们老徐家的“家学”不变“,家规”不改,80年的坚守还会继续下去,我们徐家将会代代坚守,坚持把木偶戏传承下去,让后世子孙知道:这是我们的文化。
如今,又轮到我时不时地对后辈念叨:“儿啊,孙儿啊,这是我们中国的传统艺术, 是我们特有的文化,你们可一定要好好坚守,把它一代代传下去啊!” (四川省泸州市泸县云锦镇徐光荣口述吴威整理) 民间借贷 本版编辑魏倩玮文字整理欧阳梦云电话:010-58392644邮箱:dzzs@ 社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读者服务窗:dzzs@010-58393509查号台:58392088邮编:100054传真:58392840零售每份:1.00元广告许可证:京西工商广登字20170090号广告部:58392178出版管理部:58393115昨日(北京)开印时间:4∶20印完时间:5∶30本报印刷厂印刷

标签: #网络营销 #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 #管理软件 #网站 #地方 #婚恋 #建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