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83,微信超限额20万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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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朱玉霞 2022年4月26日星期二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信息披露DISCLOSURE D83 公司代码:600573 公司简称:惠泉啤酒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21年度拟作如下分配:以2021年末总股本2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共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9,5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惠泉啤酒 600573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程晓梅 办公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惠泉北路
1999号 电话 0595-87396105 电子信箱 hqbeer@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公司的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销售啤酒。
主要产品是惠泉一麦、惠泉纯生、惠泉欧骑士和惠泉鲜啤系列产品等。
2021年,中国规模以上啤酒企业累计产量3562万千升,同比增长5.60%(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目前,中国啤酒行业处于存量竞争时代,由成长期向着成熟期逐步迈进,高端化升级持续。
公司主要市场是福建、江西等地。
公司顺应发展趋势,持续进行产品、服务等的优化调整,不断技术创新,专注品质提升,通过实施产品差异化、渠道差异化和细化管理来满足消费者,努力推动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1年 2020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9年 总资产 1,304,490,668.371,252,081,745.184.19 1,223,219,255.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181,382,574.101,159,100,785.451.92 1,137,930,033.66 营业收入 582,037,938.47614,375,085.04-5.26 563,265,364.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031,788.65 28,670,751.79 8.24 19,818,966.18 归性属
损益于的上净市利公润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18,765,640.70 12,463,833.12 50.56 4,746,956.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724,893.66 86,507,328.79 -34.43 63,182,452.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5 2.49 增加
0.16个百分点1.7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4 0.115 7.83 0.079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 121,158,756.06195,567,714.09205,045,850.9560,265,617.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68,494.7115,576,742.59 28,967,636.54 -9,544,095.77 归后属的净于利上润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5,105,736.1012,755,436.24 27,329,174.09 -16,213,23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566,863.3778,986,018.24 18,686,132.61 -81,514,120.5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7,38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6,398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期末持股数比 增减 量 (%) 质押、标记或冻 例持有有限结情况 股东 售条件的股份 性质 股份数量状态数量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 125,194,57850.08 无 国有法人 吴景珍 1,686,7011,686,701 0.67 无 境内自然人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年 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1,210,6001,210,600 0.48 无 其他 公司 李超 1,159,7001,159,700 0.46 无 境内自然人 李飞 1,139,2001,139,200 0.46 无 境内自然人 罗广耀 932,2001,032,200 0.41 无 境内自然人 尹玉臻 1,000,0001,000,000 0.40 无 境内自然人 华夏基金华益2号股票型养老金 产品-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876,500876,500 0.35 无 其他 司 李红 766,500766,500 0.31 无 境内自然人 陈新福 736,000736,000 0.29 无 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未知其 行动的说明 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适用√不适用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围绕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针,坚持稳中求进,筑根基、调结构、转观念、强执行,抓疫情防控,抓经营管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啤酒销售量20.90万千升,实现利润总额3,775.33万元,较上年增长6.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3.18万元,较上年增长8.24%,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经营质量持续优化。
(一)匠心酿造,追求卓越,不断完善酿造高品质啤酒保证体系。
公司以满足消费者高品质需求为导向,持续完善公司酿造高品质啤酒的保证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批批精品、瓶瓶精品”质量目标,立足卓越质量管理,以SOP标准操作、质量KPI指标改进和工艺技术创新为抓手,实施产品质量提升计划,持续建立完善公司高质量产品保证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个性风味特色进一步强化,产品品质持续提升,多个质量工艺改进项目获得省、市创新奖和金点子奖,部分项目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企业高质量产品保证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
(二)持续加强重点市场建设和产品结构升级,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
公司集中优势资源,聚焦重点市场,重点市场占有率持续提高,市场结构不断完善。
其中,大泉州市场有效推进,销量连续两年实现明显增长,“一麦”“鲜”系列中高端产品销量同比实现两位数增长。
公司实施差异化产品组合,努力推广中高端系列产品,通过灵活市场拓展模式,高端产品的销量占比提升1.35个百分点,推进产品结构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千升酒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83%,毛利率提升1.54个百分点,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优化渠道结构,餐饮渠道建设取得进展,新零售渠道有序开发。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餐饮渠道建设,聚焦主流单品,餐饮市场铺货率与销量实现双增长,并逐步进入高端餐饮和夜场场所,实现品牌提升和销量增长。
报告期内,餐饮渠道产品销量占比26%,同比增幅10%,战略单品在餐饮有效推广,中高端产品成为公司餐饮消费主流销售产品,销量增幅达32%。
报告期内,公司有序开发社区团购、电商平台等新零售渠道,渠道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发挥文化特色,打造东南沿海优势民族品牌。
公司深挖品牌内涵,结合“爱拼敢赢”、“勤劳勇敢”的惠女精神等文化特色,讲好品牌故事,持续进行品牌推广和拓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采用消费者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品牌和特色产品的推广力度,如通过社交平台、常态化直播互动,结合微信朋友圈和抖音自媒体等增加品牌曝光度,提升品牌热度和影响力。
2021年,据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公司品牌价值上升至181.35亿元。
(五)实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提高生产和管理效率。
公司实施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依托信息化实现管理创新,提高生产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供应商管理模块,提高供应链效率。
公司实施智能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建设,不断提升生产控制智能化水平,推进生产过程精准化操作和精细化控制,逐步实现库存、计划、生产等环节上信息的高效传递和快速反应。
(六)着力开发人力资源,努力建设高效可持续发展团队。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种子计划”,加快关键岗位人才储备,全面实行管理岗位公开选聘制度和多维度的干部考评机制,逐步锻造一支梯队合理、德才兼备的人才队伍。
公司不断完善激励机制,将满足员工成长与公司需求紧密结合,促进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翔宇2022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2-006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艳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冯静,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关文源,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上述审计费用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其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审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经过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提议公司继续聘请其作为2022年度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聘请审计机构事宜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的能力,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和《关于确定公司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预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2-007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如下: 原文内容 修改内容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第二十四条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 之一进行: 易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
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二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
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2-002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书面传真方式传达至各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董事刘翔宇、肖国锋、孙宝明、茹晓明、王岳、陈济庭、白金荣、鲍恩斯、王德良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会议由董事长刘翔宇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司公告2022-004《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会议决定,为有效提高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和充分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循环利用不超过人民币5.3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风险小、现金管理工具类的短期理财产品。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负责上述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
该项对外投资额度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4.86%,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未超过董事会权限。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的安排,会议决定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最高贰亿元 人民币授信额度,其中:
(1)向中国工商银行惠安县支行申请融资最高额度为壹亿元;
(2)向中国银行惠安县支行申请融资最高额度为壹亿元。
上述向银行申请的融资最高额度,占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9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议案未超过董事会的权限。
上述融资额度可分别用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借款和票据融资等,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
在此额度内,公司可灵活选择方式,其周转使用,融资次数、期间、利率和费用等与借款银行具体协商确定。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本董事会决议具体实施上述融资相关事务。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审议通过《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2022-005《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刘翔宇、肖国锋、孙宝明、茹晓明进行了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审计机构2021年度审计费用的预案》;会议决定,公司2021年度支付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内控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上述费用为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燕京惠泉啤酒(抚州)有限公司、福建燕京惠泉啤酒福鼎有限公司、惠安县中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燕京惠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费用。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预案》;会议决定,2022年度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公告2022-006《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详见公司公告2022-00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2-003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2日以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监事吴培、刘瑞、陈新华、谢艺云、蔡雪霞亲自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培先生主持。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同意《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同意《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377,906.04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盈余公积为132,098,267.02元,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1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50,486,187.25元,扣减当年支付2020年度利润分配8,750,000.0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70,114,093.29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2021年度拟作如下分配:以2021年末总股本2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共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9,5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同意《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2021年度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实行,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有效的。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同意《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符合相关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在债权人和股东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公益事业等方面都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2-004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2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031,788.65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70,114,093.29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25,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共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9,500,000.00元。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远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股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73 证券简称:惠泉啤酒 公告编号:2022-005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日常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影响: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有效地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
此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允,有利于本公司利益。
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董事刘翔宇、肖国锋、孙宝明、茹晓明进行了回避,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对以上议案回避表决。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交易公平公正。
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提升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在此项议案表决中,关联委员肖国锋进行了回避。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按务产等品进一或劳步关联方 类别 划分 2021年预2021年实占同类业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计金额额际发生金务比例(%)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商品包装物司河北燕京玻璃制品有限公700--市场需求变更 购买商品包装物司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200--不适用 购买商品包装物 北京燕达皇冠盖有限公司 100 - - 不适用 购买商品包装物司北纸京箱燕厂京啤酒股份有限公1100--市场需求变更 购买商品燕京啤酒 燕有京限公啤司酒(桂林漓泉)股份500 10.04 0.02 不适用 购买商品燕京啤酒北司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600--市场需求变更 销售商品惠泉啤酒限北公京司燕京啤酒电子商务有600--市场需求变更 合计(三)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单位:万元 关类别联交易按一产步品划分或劳务等进关联方 3800 10.04 / / 2022年预本年年初至披露日2021年实占同类业务计金额与生的关交联易人金累额计已发际额发生金比例(%) 购买商品包装物 北公司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50- - - 购买商品燕京啤酒 燕份有京限啤公酒司(桂林漓泉)股600- 10.04 0.02 购买商品燕京啤酒 公北司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500- - - 销售商品惠泉啤酒 北有限京公燕司京啤酒电子商务500- - - 合计 1650 /
二、关联人介绍、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一)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
1.基本概况法人名称: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丁红磊注册资本:3761.4132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通路仁和段41号院10幢经营范围:商标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制造纸箱;加工纸制品。

2.关联关系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关联关系图如下: 10.04 /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的合营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目前该企业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本公司向北京双燕商标彩印有限公司采购包装物:根据本公司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本公司与该公司进行用于生产啤酒的包装物采购交易,交易总金额预计为50万元。
交易的价格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具体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二)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概况法人名称: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建飞注册资本:34,936.69万元注册地址:桂林市翠竹路29号主要经营业务:许可项目:酒制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食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关联关系图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目前该企业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本公司向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燕京啤酒:基于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向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燕京啤酒,交易总金额预计为600万元。
交易的价格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具体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三)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概况法人名称: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赵晓东注册资本:281,853.9341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路9号主要经营业务:制造啤酒、露酒、矿泉水、纯净水、啤酒原料、饲料、酵母、塑料箱、塑料制品;餐饮服务;普通货物运输;销售啤酒、露酒、矿泉水、纯净水、啤酒原料、饲料、酵母、塑料箱、塑料制品、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日用百货、食品添加剂;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2.关联关系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关联关系图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目前该企业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本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燕京啤酒:基于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燕京啤酒,交易总金额预计为500万元。
交易的价格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具体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四)北京燕京啤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1.基本概况法人名称:北京燕京啤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智平注册资本:1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双河路9号13-2幢5层511室主要经营业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技术咨询;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

2.关联关系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关联关系图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目前该企业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4.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本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惠泉啤酒:基于双方的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向北京燕京啤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惠泉啤酒,交易总金额预计为500万元。
交易的价格采用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具体根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执行。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上述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
公司预计将持续进行上述关联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而非市场其他交易方)进行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交易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源,有利于本公司营销战略的科学实施和市场的统一规划管理;此交易不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3、上述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公平公允,有利于本公司利益。

4、上述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福建省燕京惠泉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88390证券简称:固德威公告编号:2022-017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敏先生、方刚先生、卢进军先生、胡骞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严康先生、吕芳女士、阮新波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严康先生、吕芳女士、阮新波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其中严康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鲍迎娣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三、其他说明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6日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黄敏:男,1973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2001年9月至今,历任苏州华雅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执行董事;2005年3月至今,历任苏州华彩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监事;2010年11月创办固德威,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黄敏先生为公司创始人,自公司设立以来一直担任董事长、总经理,全面主持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经营管理工作;黄敏先生曾入选科技部2017年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2018年,获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颁发的“江苏省科技企业家”证书。
黄敏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1.77%的股份,为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方刚:男,1982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
2006年7月至2009年6月任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太阳能光电事业部项目经理;2009年6月至2011年3月任江苏艾索新能源股份公司产品开发部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9月,任公司研发中心总监;2015年9月至2017年4月,兼任公司监事;2017年4月开始任公司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方刚先生本科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电气信息工程专业,长期致力于太阳能光伏逆变器及储能逆变器关键技术研究工作,拥有十余年新能源相关产品研究、开发和管理经验;2011年3月起在公司从事技术研发和管理工作。
参与的项目曾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苏州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等奖项。
方刚先生直接及间接持有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81%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卢进军:男,1980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
2005年3月至2009年7月任山特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上海电力电子研究所高级软件工程师、项目经理;2009年7月至2011年2月任江苏艾索新能源股份公司技术中心经理;2011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中心软件部经理、研发中心总监;2015年9月至2018年1月,任公司监事;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公司智慧能源事业部副总经理。
卢进军先生本科和硕士先后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长期从事电力新能源相关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自2011年3月起在公司从事技术研发和管理工作,曾被评为“苏州市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参与的项目曾先后获得“苏州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江苏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曾获得“苏州市优秀人才奖”等奖项。
卢进军先生直接持有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69%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胡骞:男,1982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
2008年2月至2012年6月,任新西兰安耐特公司(ENatel)系统开发工程师;2012年6月至2015年4月,任山亿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和服务部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2017年10月至今任广德固德威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兼任公司智慧能源事业部总经理。
胡骞先生间接持有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14%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严康:男,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证,毕业于苏州大学财政学专业,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
1998年9月至今,历任苏州市兴瑞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副所长、所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严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吕芳:女,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证,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贸易经济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1999年6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研究室战略部部长;2014年至2019年,曾任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秘书长;2020年至今,任中国绿色供应链联盟光伏专委会秘书长;2017年至今,任中国新能源低压电器联盟副理事长;2018年至今,任国家标准创新基地(光伏)副理事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吕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阮新波:男,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力电子技术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
2007年8月至10月任香港理工大学电子与资讯系ResearchFellow;2008年3月至2011年8月任华中科技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996年6月起历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教授。
阮新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鲍迎娣:女,1981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家职业资格人力资源一级管理师、人社部国家企业管理咨询师。
2003年6月至2005年7月,任巴拉斯塑胶(苏州)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专员;2005年7月至2010年9月,任江苏欧索软件有限公司教育事业部教学校长;201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管理中心总监;2015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鲍迎娣女士间接持有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13%的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和经验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
证券代码:688390证券简称:固德威公告编号:2022-018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提供担保续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额度:江苏昱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
●担保方: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固德威”)。
●被担保方:江苏昱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德新能源”),为公司持股70%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昱德新能源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463.65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038.64万元,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昱德新能源的经营和发展需求,不断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竞争需要,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昱德新能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等融资品种,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
鉴于前述担保事项将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日到期,公司拟定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进行续期,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一)综合授信情况
1、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名称:昱德新能源;
2、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3、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昱德新能源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昱德新能源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昱德新能源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4、为提升决策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授权管理层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5、该事项有效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授信额度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概述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昱德新能源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担保金额将视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
担保事项需银行等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的,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三)本次担保事项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续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江苏昱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25YRMX4W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商业广场3幢14层1405室
5、法定代表人:毛银华
6、注册资本:7,142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1年5月11日
8、与公司的关系:昱德新能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70%股权。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机械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0、昱德新能源为2021年5月11日新设立公司,被担保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近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项目 2022年3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6,939.26 33,113.28 资产净额 7,152.66 7,565.74 营业收入 2,894.26 17,826.12 净利润 -413.08 360.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16.24 359.83 注:以上
2022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人,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具体担保金额和方式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发布了一系列促进光伏市场发展的相关政策,光伏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鉴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基于业务实际操作便利,同时考虑到少数股东上海荟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无明显提供担保的必要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提供超出比例担保,少数股东上海荟夸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同时,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续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昱德新能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其授信提供担保续期,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昱德新能源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续期的事项是在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
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续期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
公司本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续期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好的拓展分布式光伏业务。
综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固德威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续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已审批的有效额度为10.35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61.69%,占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7.86%;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038.64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3.14%,占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5.93%;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已审批的有效额度为1.2亿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15%,占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23%;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463.65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04%,占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2.28%。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固德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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