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8290
证券简称:灵思云途
公告编号:2017-032主办券商:东方花旗
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于2016年9月5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自挂牌以来于2016年进行过一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16年10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6年11月2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发行方案”)。
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拟向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23.81元/股的价格,发行不超过2,100万股(含2,100万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50,001万元(含50,001万元)。
2016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并于2016年11月29日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延期公告》,根据《股票发行认购延期公告》,因部分投资者缴款工作尚在进行当中,经公司综合考虑并与投资者沟通后,将投资者缴款截止日期延期至2016年12月20日(含当日)。
公告编号:2017-0322017年1月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股票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12月21日止,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共人民币500,01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发行备案费、承销费、验资费及律师费人民币1,499,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510,800.00元。
2017年2月1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765号),本次发行股票于2017年3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在未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发行股份所募集的资金。
(二)本期间使用金额及2016年12月末的余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尚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故此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尚未使用。
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2016年10月14日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于2016年11月2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已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予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主办券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1日与存放本次募集资金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 公告编号:2017-032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 账户名称: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3361833 金额: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500,019,751.5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 项目 金额(元) 500,010,000 减:发行费用 1,499,200
二、募集资金净额
加: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四、2016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498,510,8009751.530.00 500,019,751.53 (二)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赢联媒体资源采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尚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故此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尚未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使用情况 公告编号:2017-032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6月9日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于2016年9月5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自挂牌以来于2016年进行过一次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16年10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6年11月2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股票发行方案”)。
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拟向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23.81元/股的价格,发行不超过2,100万股(含2,100万股)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50,001万元(含50,001万元)。
2016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并于2016年11月29日披露了《股票发行认购延期公告》,根据《股票发行认购延期公告》,因部分投资者缴款工作尚在进行当中,经公司综合考虑并与投资者沟通后,将投资者缴款截止日期延期至2016年12月20日(含当日)。
公告编号:2017-0322017年1月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股票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0003”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12月21日止,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共人民币500,01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发行备案费、承销费、验资费及律师费人民币1,499,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510,800.00元。
2017年2月1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了《关于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765号),本次发行股票于2017年3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在未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未使用发行股份所募集的资金。
(二)本期间使用金额及2016年12月末的余额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尚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故此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尚未使用。
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经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2016年10月14日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于2016年11月2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已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予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与主办券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2月21日与存放本次募集资金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全国中小企 公告编号:2017-032业股份转让系统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健翔支行 账户名称: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3361833 金额: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为500,019,751.53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总额 项目 金额(元) 500,010,000 减:发行费用 1,499,200
二、募集资金净额
加:利息收入
三、本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四、2016年末募集资金余额 498,510,8009751.530.00 500,019,751.53 (二)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赢联媒体资源采买。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由于公司尚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故此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尚未使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使用情况 公告编号:2017-032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灵思云途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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