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NHENGPHARMLIMITIED)
半年度报告2017
公司半年度大事
一、2017年4月17日,仁恒医药控股子公司-青岛仁恒医药生物有限公司成立。
二、2017年4月20日,仁恒医药新三板挂牌上市敲钟仪式在北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心隆重举行。
目录 【声明与提示】
一、基本信息 第一节公司概览第二节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非财务信息第四节重要事项第五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情况
三、财务信息第七节财务报表第八节财务报表附注 公告编号:2017-011 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事项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是否审计 是或否否否否否 【备查文件目录】文件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64 第一节公司概览 公告编号:2017-011
一、公司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英文名称及缩写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办公地址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 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NHENGPHARMLIMITIED,RHP仁恒医药870511田元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泰一路2号麦普科技园自编五栋四楼401室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泰一路2号麦普科技园自编五栋四楼401室安信证券-
二、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网址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邓琦020-39985513020-39981158Amanda@/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泰一路2号麦普科技园自编五栋四楼401,510663
三、运营概况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挂牌时间分层情况行业(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大类)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普通股总股本(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7年1月20日基础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医药产品研发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药化工产品的研发、销售;持证人品种的研发和销售。
协议转让 5,000,000田元田元是 55 3/64
四、自愿披露无。
公告编号:2017-011 4/64 公告编号:2017-011 第二节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
一、盈利能力 营业收入毛利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本期 5,804,550.7960.81% 3,368,466.192,008,809.63 36.62% 21.84% 0.67 上年同期 4,883,176.2749.62% 1,601,270.751,246,425.97 单位:元 增减比例 18.87%22.55%110.36%61.17% 42.06% - 32.74% - 0.32 109.38%
二、偿债能力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流动比率(倍) 本期期末 12,842,520.632,880,783.699,961,736.941.99 22.43%22.43% 3.60 上年期末 9,431,350.101,916,588.887,514,761.22 1.50 单位:元 增减比例 36.17%50.31%32.56%32.67% 20.32% - 20.32% - 3.60 -
三、营运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本期 1,556,190.572.520.52 上年同期 单位:元 增减比例 2,360,519.154.461.61 -34.07% - 5/64 公告编号:2017-011
四、成长情况 总资产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本期 36.17%18.87%110.36% 上年同期 140.18%356.19%-549.19% 增减比例-
五、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不适用。
六、自愿披露无。
6/64 公告编号:2017-011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商业模式 公司属于医药类临床前CRO企业,是一家专注于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原料药和制剂的工艺研究、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的高新技术服务企业。
公司注重持证人品种的研究开发,并预计未来三年内产生持证品种的业务收入。
公司一直致力推进重磅仿制药产业化和创新药物研发,专注于糖尿病、眼科、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等主要领域。
公司凭借在医药研发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服务优势,为医药生产企业提供包括化药的技术转让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一系列研发外包服务和医药化工产品。
公司采取“以自主研发、受托研发的技术转让带动技术服务、医药化工品销售”的商业模式。
技术研发是整个模式运行的基础,通过带动技术转让和对外技术服务获得营业收入,形成稳定的经营能力。
1、采购模式公司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与供应商建立了长久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目前,公司与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签订了长期合作的框架协议以保证原材料供应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每年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选,综合考虑供货质量、价格、交货期等指标,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定期更新。
公司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受客户委托开发药物及公司自主研发项目所需的医用原材料及辅料、化学试剂、色谱试剂、医药中间体、标准品、对照品及试验耗材等。
业务部负责人根据项目研发材料质量要求选择潜在供应商,并报总经理进行批准,根据采购物料的品名、规格、标准、数量和交期不同,业务员向至少三家供应商询价。
采购员对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交付期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以便选择条件最优的供应商。
2、研发模式公司在研发过程中,一直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研发和受托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
2.1自主研发模式公司设有研究院,由研究院院长直接管理,并建立了一支专业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团队。
公司借助广州政府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支持临床前CRO行业发展的机遇,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持续引进、培育高端技术人才。
同时,公司研究院还配套制订了完善的系统文件,对项目的设计、开发及注册等全过程进行支持管理。
这保证了公司具备持续向社会提供技术含量高、疗效确切的高品质药物研发及技术服务的能力。
结合国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的开始,公司自主研发重点聚焦于自有持证人品种。
加大研发力度,加快研发速度,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拥有最多的自有持证人品种。
2.2受托研发模式公司通过各种销售渠道获得客户委托技术开发的订单,根据客户个性化的委托开发需求,为其提供包括化合物筛选、临床前药学研究、临床批件申请、协助客户开展临床试验及生产批件、新药证书申请、注册产品的二次开发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服务,并根据双方事先约定的注册审批阶段性工作的完成情况收取服务费。
3、销售模式公司采用多种方式销售推广业务,公司管理层有着多年的药品研发从业经历和稳定的客户渠道,能为公司做出有效的推广,同时通过现有客户网进行衍生获得新的客户群。
公司采用的推广途径主要分为线上与线下两部分,线上宣传方面建立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搜索引擎的优化并在专业网站 7/64 公告编号:2017-011 宣传和推广新品种技术,同时公司项目的注册进度可以通过CFDA或商业数据库等权威网站和数据库公开、查询,客户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公司的研发申报情况,来电咨询或实地考察,商谈合作事宜,确立合作关系;线下途径主要通过客户的搜集联系拜访,衍生新客户群,以及参加各种学术论坛和展会获得推广效果。
4、盈利模式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利润来源为一致性评价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
公司根据CFDA《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现行的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相关技术要求,为药品生产企业产品开展药学研究,获得盈利。
公司还将与药品生产企业合作,委托其生产自有产品,通过收购等方式组建自己的销售队伍或者授权给专业销售公司进行销售获得更多利润。
公司积极跟踪我国药品行业最新动态,为“上市许可人”制度进行项目储备。
这项制度可保证公司掌握核心技术和行政许可,最大限度的获得药品开发、生产、销售环节的所有利润。
公司业务收入包括仿制药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医药化工产品的销售收入。
(1)技术转让收入:公司研发的仿制药工艺技术成果,从立项、研究开发到注册申报,可在不同阶段进行销售,产生利润。
(2)技术服务收入:国外厂家选择在国内上市产品,需要经过注册审评阶段,公司可代理国外厂家进行注册申报,从中收取服务费用,获得上市成功后的代理销售权利。
同时,预计一致性评价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将在近期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3)医药化工产品销售收入:公司在对医药研发过程,通过改变某些已知物质的组成成分、分子结构或者合成一些新的化学产品,这些新的化学产品可供其他开发相关药品的生产企业继续研发所需,通过出售各阶段产生的化工产品获得利润;同时,在仿制药研发过程中,需要采购仿制对象的产品,公司与客户达成协议,签订合同。
公司在获得订单之后,在海外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并购买相对应的对照药品,从而获取医药化工产品的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但预计随着公司持证品种在2019年上市,公司营收在未来三年内将会增加持证品种销售收入。
二、经营情况 公司立足于医药研发行业,是一家专注于药物临床前研究的创新技术型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既定的经营业绩指标,各项成绩稳步提升: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04,550.79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21,374.52元,同比增长18.87%。
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3,368,466.19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767,195.44元,同比增长110.36%。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2,842,520.63元,较去年同期9,431,350.10元,增加3,411,170.53元,同比增长36.17%。
净资产9,961,736.94元,资产负债率为22.43%。
随着公司步入快速发展期,公司业务收入、净利润、总资产较2016年上半年均有所提升。
2)报告期内合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与既有客户的项目合作正常开展的同时,加大客户拜访力度,积极参加国内外原料药展会,开发出新的合作客户,拓展了公司客户范围。
3)报告期内研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多家企业签署合同,开展多项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
项目进度按既定计划开展,部分项目获得了较大的阶段性成果。
公司布局的自有持证人品种,研发进展顺利,预计可按既定目标得到各阶段性成果。
三、风险与价值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较低的风险2016年上半年度和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60,519.15元和1,556,190.58元。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销售量快速增长,应收账款可能增长,存货采购量也可能继续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可能会下降,公司存在经营活 8/64 公告编号:2017-011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经营性现金流量管理,控制好采购付款和销售收款的节奏,保证公司经营性 现金流量净额在合理的范围内。
2、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公司股权较为集中,公司股东田元直接持有85.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 股东。
同时,田元直接持有多多投资21.88%合伙份额并担任事务合伙人,多多投资持有仁恒医药8.00%的股份。
因此,田元合计控制公司93.90%的股份,能够对公司经营决策施予重大影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已经初步建立了与股份公司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公开转让后会全面接受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但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凭借其控股地位,对公司的重大人事、发展战略、经营决策、投资方针、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决策予以不利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应对措施:针对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公司能够严格遵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准则规范公司治理、规范决策机构的运作,未对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3、技术失密或泄密的风险公司积极申请专利可以加强配方、工艺和方法等核心技术的保护,但过早申请专利将缩短该药品上市的专利保护期。
因此,医药研发企业通常尽可能推迟相关专利的申请。
虽然公司已与研发人员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也采取了较为严格的保密措施,但仍无法排除存在技术失密或泄密的风险。
针对措施:公司将确保与全体研发人员签订技术保密协议,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加强核心技术的保护和知识产权的管理,尽可能降低技术失密或泄密的风险。
4、人才流失风险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
药品研发行业属于高科技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除学历之外,还要求研发人员具备对药品注册办法的深刻理解、药学理论的基础知识和相应的研发经验。
拥有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是公司在竞争日益加剧的市场环境中得以生存、发展的保证。
本年度公司引进了高素质、研发经验丰富的博士、硕士,购置了配套研究仪器,扩大了研发场地面积,优化了办公环境,健全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但由于行业竞争加剧,上市医药企业资金雄厚,高薪招揽人才。
因此公司人才流失风险较大。
应对措施:公司将从薪资、文化、管理等各个方面让员工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为员工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提供各种激励措施;实施人性化管理,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帮助其实现职业理想,关心员工生活起居,提供饮食住宿等问题,增加其团队归属感,减少人才流失;通过签订公司技术保密协议等措施,减少人员的过度流动以及保护公司的自主核心技术。
5、政策风险为保障医药产业的规范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药物品种,近年来CFDA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法规,加强了对医药研发、临床申报、药物注册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包括提高药品注册费用、临床试验检查、解决注册申请积压、质量一致性评价等措施。
这些措施的实施意味着国家对医药行业监管力度的调整,从而对医药行业带来直接影响。
若未来监管力度更为严格,监管侧重点改变,则可能对行业的发展带来进一步的深度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时刻关注行业政策,实时做出调整,并且公司将继续加强自主创新,保证技术领先的优势。
同时,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模式,促进自主研发项目产业化,实现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提高企业竞争力。
6、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74.35%,公司存在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的占比较高,若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不良变化,将对公司销售收入产生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在2017年上半年期间已经按照2016年年报的措施方向开展工作,持续的不断开拓新客户以降低客户集中度,减少对单一客户的依赖。
同时,公司将加快自主研发项目与受托研发项目的开发进度,加快研发项目的产业化进程,新的利润增长点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客户群体,降低客户的集中度。
7、研发成果不能有效转化为经济效益的风险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医药产品研发的技术转让、技术服 9/64 公告编号:2017-011 务;医药化工产品的研发、销售。
技术研发是整个业务的基础,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此外,新药研发资金投入大,注册审批程序也逐渐严格复杂,一种新药从报送审批到获得临床批件平均需要四年时间,新药市场需求会在漫长的新药研发周期中发生转变,开发完毕后,极有可能面临市场需求不足的风险;同时,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点如“新药技术转让及销售分成”、“药品合作生产”、“药品上市许可人”等新模式可能遇到替代药物的竞争,存在一定的收益不确定性。
若研发成果不能有效转化为经济效益,将会给目前规模较小的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应对措施:为保证项目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严格制定项目开展前评估标准,严格把关市场调研、项目可研性分析、综合价值评估等各个环节。
开发市场急需、前景广阔的技术。
药物研发过程中,进行阶段性的价值评估与风险评估,根据市场变化,评测项目未来的市场价值,及时终止不适用市场需求的项目研发,将新药开发的风险控制在最低值。
8、市场激烈竞争的风险新药的仿制与研发是典型的高投入、周期长、高风险业务,市场竞争参与者需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产品研发并抢占市场。
但新药研发过程复杂,情况多变,研发速度受多环节影响,研发进展稍有拖延,就会陷入市场中众多同类产品的激烈竞争中,如果公司抢占市场份额失败,将会面对较大的经济损失。
应对措施:公司将随时掌握行业最新信息,准确预测市场行情并做出正确决策,做到立项速度先人一步。
课题开展前,制定详细的研发方案并预估影响研发进展的关键技术和环节,提前做出应对方案从而保证研发项目以最快的速度进行。
同时,坚持自主创新,形成并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保持自身技术不可替代性和可竞争性。
9、追加行政处罚的风险公司设立至今,共有以下三个经营场所:2013年4月7日至2014年6月1日,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105国道二东基围东基商务大楼五楼1-3号写字楼;2014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71号A4栋第三层西侧;2016年5月31日至今,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天泰一路2号自编五栋四楼401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与《环境影响评价法》,公司建设项目属于“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的类型。
公司在2013年4月7日设立以及2014年6月1日搬迁公司经营场所时,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送主管环保部门审批。
2016年6月,公司搬迁经营场所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送主管环保部门审批。
2016年8月3日,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广州仁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开建环影[2016]182号)。
2016年8月24日取得广州市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证书编号为3;行业类别:研究和试验发展;排污种类:废水、废气、噪声;证书有效期自2016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23日。
2016年11月10日取得广州市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行业类别:研究和试验发展;排污种类:废水、废气、噪声;证书有效期自2016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09日。
报告期期初至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的期间,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送主管环保部门审批,属于环保违法状态。
但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受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列入广州市环境违法“黑名单”,并于2016年8月通过环评批复,取得排污许可证,主动消除了环保违法状态,因此对本次挂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鉴于主管环保部门未开具《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未对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的认定,因此,公司仍存在被主管环保部门予以处罚的风险。
应对措施:2016年6月,公司搬迁经营场所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送主管环保部门审批。
2016年8月3日,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广州仁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开建环影[2016]182号)。
2016年11月10日取得广州市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行业类别:研究和试验发展;排污种类:废水、废气、噪声;证书有效期自2016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09日。
根据2016年8月31日前适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 10/64 公告编号:2017-011 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公司已于2016年6月主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8月3日取得环评批复,于11月10日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截至本半年报发布之日,公司已主动消除环保违法状态。
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全体员工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培训,加强灌输环境保护意识。
公司指定专人与主管环保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最新环保政策与规范要求。
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已建立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内部控制度,制定了《固体废物控制程序》、《废弃物分类基准》、《员工绿色环保行为规范》,对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污染物排放事项进行了详尽规范;并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各部门职责规定》,建立了环境保护责任体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田元作出承诺:“若公司因报告期内存在的环保违法行为而受到环保部门追加处罚,本人将无条件承担因环保部门追加处罚而给公司带来的一切损失。
” 10、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2015年10月10日,广州仁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限期3年,证书编号:GR201544001296。
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减按为15.00%的税率征收,公司已于2016年4月14日,在广州市海珠区国家税务局进行备案。
若公司未来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条件,公司存在续期风险,相关税收优惠也将被取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公司经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到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海珠分局减免税备案,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如果未来国家关于技术转让收入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将持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强人才梯队的培养和建设,以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要求,为高企复审通过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将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减少对税收优惠的依赖。
11、汇率波动风险公司的技术服务业务分为国内和海外两部分,2016年上半年度和2017年上半年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2%和0.00%,并且客户与公司主要使用美元结算货款,而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在近几年来出现较为频繁的波动,汇率的波动对公司的业绩会产生不确定的影响,公司将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人民币汇率变动情况,在签订海外合同时充分考虑汇率变动因素调整相应报价,有效地减少汇兑损失。
2017年上半年结束,公司无海外技术服务,汇率风险为零。
四、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11/64 第四节重要事项 公告编号:2017-011
一、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是否存在股票发行事项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企业合并事项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债券的事项
二、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是或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是否否否 索引-
二、(一)- (一)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控股或参股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发生,保障公司权益,公司制定和通过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对外担保等事项均进行了相应制度性规定。
这些制度措施,将对关联方的行为进行合理的限制,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确保了公司资产安全,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12/64 公告编号:2017-011 第五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期末普通股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有限售股份总数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 总股本普通股股东人数 期初数量 - 5,000,0004,295,000 4,430,0004,295,0005,000,000 比例 - 85.90% 88.60%85.90% - 本期变动 0 0005 单位:股 期末数量 - 5,000,0004,295,000 比例 - 85.90% 4,430,0004,295,0005,000,000 88.60%85.90% -
二、报告期期末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1 田元 4,295,000 - 4,295,000 85.90% 4,295,000
0 2 李定 135,000 - 135,000 2.70% 135,000
0 3 姚辉 85,000 - 85,000 1.70% 85,000
0 4 米金川 85,000 - 85,000 1.70% 85,000
0 5 多多投资 400,000 - 400,000 8.00% 400,000
0 合计 5,000,000 - 5,000,000
100.00% 5,000,000
0 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报告期内,田元直接持有多多投资21.88%的合伙份额,并担任多多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除此之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田元,男,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药剂学专业,硕士学历。
2001年7月至2004年6月,任鲁南制药厂研究员。
2004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珠海友邦医药 13/64 公告编号:2017-011技术中心主任。
2009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广州汉光医药商务拓展经理。
2013年3月至2016年7月,任广州仁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6年8月至今,任仁恒医药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田元,简历同上。
14/64 公告编号:2017-011 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年龄 田元邓琦周胜安戴佳生李定李圆平许志国郭斌张吉凤 董事长、总经理 男 38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 女 39 董事 男 32 董事 男 31 董事 男 39 监事会主席 女 30 职工监事 男 27 监事 男 27 财务负责人 女 32 董事会人数: 监事会人数: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学历 硕士
硕士本科本科本科本科本科本科本科 任期 是否在公司领取薪 酬 三年 是 三年 是 三年 是 三年 是 三年 否 三年 是 三年 是 三年 是 三年 是
5 3
1 二、持股情况 姓名 田元
李定 合计 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4,295,000135,000 4,430,000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4,295,000135,0004,430,000 单位:股 期末普通股期末持有股 持股比例票期权数量 85.90% - 2.70% - 88.60% -
三、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姓名张吉凤 期初职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变动类型(新任、换 届、离任)新任 期末职务财务负责人 否否否是 简要变动原因 新任 15/64
四、员工数量 核心员工核心技术人员截止报告期末的员工人数 核心员工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认定核心员工。
期初员工数量227 公告编号:2017-011 期末员工数量343 16/64
一、审计报告是否审计 第七节财务报表 否 公告编号:2017-011
二、财务报表(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附注六(一)- - 六(二)六(三)六(四)六(五)六(六) - - 17/64 期末余额 1,031,115.67 - 3,375,495.36717,720.61109,461.084,578,288.05439,107.5210,251,188.29- - 单位:元 期初余额 1,173,311.93 - 1,239,363.16185,595.0799,848.004,112,840.69131,361.086,942,319.93- -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应付分保账款保险合同准备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 六(八) - 六(九)六(十) - - 六(十二) - - 六(十三)六(十四) - 六(十五)六(十六) - 六(十七) - - - 18/64 公告编号:2017-011 2,181,150.24 8,434.66383,897.4417,850.002,591,332.3412,842,520.63- 1,949,057.18 11,153.08391,339.73137,480.182,489,030.179,431,350.101,100,000.00- 209,894.601,094,032.38228,156.50101,576.231,247,123.982,880,783.69- 123,384.60477,156.66162,314.798,732.8345,000.001,916,588.88-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股本其他权益工具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法定代表人:田元 - - - - 六(十八) - 六(十九) - 六(二十) - 六(二十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元 (三)利润表 项目
一、营业总收入其中: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其中:营业成本 附注 - 六(二十二) - 六(二十二) 19/64 公告编号:2017-0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80,783.69 1,916,588.88 - - 5,000,000.00 5,000,000.00 - - - - - - 1,934,066.19 1,934,066.19 - - - - - - 58,069.50 58,069.50 - - 2,969,601.25 522,625.53 9,961,736.94 7,514,761.22 - - 9,961,736.94 7,514,761.22 12,842,520.63 9,431,350.10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吉凤 单位:元 本期金额 5,804,550.79
5,804,550.79 4,035,680.552,275,091.16 单位:元 上期金额 4,883,176.274,883,176.27 3,713,633.462,459,902.34 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加:营业外收入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减:营业外支出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二十三)六(二十四)六(二十五)六(二十六)六(二十七) - 六(二十八) - 六(二十九) - 六(三十)- - - - 20/64 公告编号:2017-011 1,557.00569,444.371,179,540.2839,574.90-29,527.161,768,870.241,600,200.95605.003,368,466.190.003,368,466.193,368,466.19- 397,012.32737,551.752,392.05116,775.001,169,542.81414,380.00168.311,583,754.50-17,516.251,601,270.751,601,270.75- - - - - - - - -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田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元 (三)现金流量表 项目 附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六(三十一) - 六(三十一) - 21/64 公告编号:2017-011 3,368,466.19 1,601,270.75 - - - - - - 0.67 0.32 0.67 0.32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吉凤 本期金额 - 4,506,292.94 - 单位:元 上期金额 - 4,667,241.24 - - 3,535,945.52
8,042,238.463,031,512.55 - 1,628,534.66566,942.20 1,259,058.486,486,047.891,556,190.57 - - 6,058,216.7110,725,457.953,776,302.33 - 1,167,701.37572,030.25 2,848,904.858,364,938.802,360,519.15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三十二) 法定代表人:田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元 公告编号:2017-011 - - - - 588,386.84 84,150.84 10,000.00 - - - - - - - 598,386.84 84,150.84 -598,386.84 -84,150.84 - - - 164,100.00 - - - 500,000.00 - - - - - 664,100.00 1,100,000.00 - - - - - - - 1,100,000.00 - -1,100,000.00 664,100.00 - - -142,196.27 2,940,468.31 1,173,311.93 612,795.94 1,031,115.67 3,553,264.25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吉凤 22
/64 第八节财务报表附注 公告编号:2017-011
一、附注事项 事项 是或否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否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否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否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否
5.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6.是否存在需要根据规定披露分部报告的信息 否
7.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否
8.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否
9.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否 10.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否 11.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否 12.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否 附注详情 2017
年4月17日,仁恒医药控股子公司青岛仁恒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成立,故此次仁恒医药的财务报 表合并了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仁恒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附注 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简介公司名称: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仁恒公司或公司)注册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天泰一路2号自编五栋四楼401室营业期限:2013年4月7日至长期实收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法定代表人:田元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公司行业性质:新药研发。
公司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贸易咨询服务;市场 23/64 公告编号:2017-011 调研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零售等。
公司历史沿革 公司设立仁恒公司于2013年4月7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系由马钰、田元、曾宏洋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并于2013年4月7日取得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名称为广州仁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货币单位元): 股东姓名 新认缴出资 实缴资本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田元 150,000.00 150,000.00 货币资金 30% 马钰 225,000.00 225,000.00 货币资金 45% 曾宏洋 125,000.00 125,000.00 货币资金 25% 合计 500,000.00 500,000.00 货币资金 100% 该出资已经广州市皇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3年3月26日出具穗图验字[2013]第Y0731号《验 资报告》验证。
股东第一次增资
2013年12月19日经仁恒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确定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 到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股权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货币单位元): 股东姓名
变更前出资金额 本次变动增减(+、-) 增加 减少 小计 变更后出资情况变更后出资 田元 150,000.00 150,000.00 - 300,000.00 30.00% 马钰 225,000.00 225,000.00 - 450,000.00 45.00% 曾宏洋 125,000.00 125,000.00 - 250,000.00 25.00% 合计 500,000.00 500,000.00 - 1,000,000.00 100.00% 该出资已经广州天河驰晨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3年12月19日出具广驰验字(2013)第169号《验资报告》 验证。
第一次股权变更
2014年02月17日经仁恒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确定公司同意马钰将原出资额45万元的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转让给曾宏洋,转让金为5万元;同意马钰将原出资额的1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转让给田元,转让金为10万元。
股权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货币单位元): 股东姓名变更前出资金额 增加 本次变动增减(+、-) 减少 小计 变更后出资情况变更后出资 田元 300,000.00100,000.00 - 100,000.00 400,000.00 40.00% 马钰 450,000.00 -150,000.00-150,000.00 300,000.00 30.00% 曾宏洋 250,000.0050,000.00 - 50,000.00 300,000.00 30.00% 合计 1,000,000.00150,000.00150,000.00 - 1,000,000.00 100.00% 第二次股权变更2015年09月30日经仁恒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确定同意马钰将原出资额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30%)转让给田元,转让金为30万元;同意曾宏洋将原出资额的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转让给田 元,转让金为30万元,且股东之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货币单位 元): 24
/64 公告编号:2017-011 股东姓名变更前出资金额 增加 本次变动增减(+、-)减少 小计 变更后出资情况 变更后出资 田元 400,000.00 600,000.00 - 600,000.00 1,000,000.00 100.00% 马钰 300,000.00 -
300,000.00-300,000.00 - - 曾宏洋 300,000.00 -300,000.00-300,000.00 - - 合计 1,000,000.00 600,000.00600,000.00 - 1,000,000.00 100.00% 该出资已经广州汇昊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5年11月24日出具汇昊验字[2015]第0058号《验 资报告》验证。
第三次股权变更
2016年05月16日经仁恒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确定同意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116.41万元,其中,李定增资3.14万元,米金川增资1.98万元,姚辉增资1.98万元,广州多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增资9.31万元。
股权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货币单位元): 25/64 公告编号:2017-011 股东姓名 变更前出资金额 本次变动增减(+、-) 增加 减少 小计 变更后出资情况变更后出资 田元 1,000,000.00 - - - 1,000,000.00 85.90% 李定 -31,400.00 -31,400.00 31,400.00 2.70% 姚辉 -19,800.00 -19,800.00 19,800.00 1.70% 米金川 -19,800.00 -19,800.00 19,800.00 1.70% 多多投资 -93,100.00 -93,100.00 93,100.00 8.00% 合计 1,000,000.00164,100.00 -164,100.00 1,164,100.00 100.00% 该出资已经广州汇昊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6年12月31日出具惠验字[2016]第YZ0024号《验 资报告》验证。
第四次股权变更
2016年08月11日经仁恒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确定同意注册资本由116.41万元变更为500.00万元,其中,田元增资329.5万元,李定增资10.36万元,米金川增资6.52万元,姚辉增资6.52万元,广州多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增资30.69万元。
股权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货币单位元): 股东姓名 变更前出资金额 本次变动增减(+、-) 增加 减少小计 变更后出资情况变更后出资 田元 1,000,000.003,295,000.00 4,295,000.00 85.90% 多多投资 93,100.00 306,900.00 400,000.00 8.00% 李定 31,400.00 103,600.00 135,000.00 2.70% 姚辉 19,800.00 65,200.00 85,000.00 1.70% 米金川 19,800.00 65,200.00 85,000.00 1.70% 合计 1,164,100.00
3,835,900.00 5,000,000.00 100.00% 该出资已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08月12日出具证验字[2016]第00814 号《验资报告》验证。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2017年04月19日批准报出。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以本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1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
因此,执行董事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和2016年财务报表。
26/64 公告编号:2017-011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报告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四)营业周期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五)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为本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为公司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为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工具的分类: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标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账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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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5.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
减值事项是指在该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公司能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本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的确认标准为: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年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8/64 公告编号:2017-011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在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公司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应收账款和金额为人民币 金额标准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单项测 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无风险组合 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不存在回收风险
(1)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计提方法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30% 30% 3至4年 50% 50% 4至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2)组合中,采用无风险组合的包括关联方应收款项、备用金、代扣代缴款项、员工借款、保证金及押 金等。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如:与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 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
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汇兑差 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在购建期间专门外币资金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其余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 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 29
/64 公告编号:2017-011 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将公司境外经营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和分支机构通过合并报表、权益法核算等纳入到公司的 财务报表中时,需要将公司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以公司记账本位币反映。
在对公司境外经营财务报
表进行折算前,应当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公司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根据调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列示。
(十)存货核算方法存货的初始确认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存货的分类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的初始计量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外购的存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 本的费用。
存货的加工成本,主要为直接人工费用。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 除外。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换入的存 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存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清偿债务的存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存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其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企业提供劳务的,所发生的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的间接费用,计入存货成本。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0/64 公告编号:2017-011 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损益。
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差额作相应处理。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投资成本的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债务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31/64 公告编号:2017-011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其他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a.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
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c.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d.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该部分费用应自所发行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投资成本,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 32/64 公告编号:2017-011 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 待售资产的条件。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调整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权益法下,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 33/64 公告编号:2017-011 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以下因 素: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
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
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联营企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①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对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二)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A.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计价; 34/64 公告编号:2017-011
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C.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D.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根据这些后续支出是否能够提高相关固定资产原先预计的创利能力,确定是否将其予以资本化;
E.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F.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计价;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残值率10%,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公司提供经济效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办公设备 3/5 机器设备 3/5/10 电子设备 3/5
4.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可能存在减值的迹象。
5% 31.67%/19% 5% 31.67%/19%/9.5% 5% 31.67%/19%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回收金额。
可回收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 额与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 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 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三)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原则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
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
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公司固定资产折 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包括:
35/64 公告编号:2017-011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发生减值的情形;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回收金额。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
可回收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四)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推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估计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果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对于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购建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期初期末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36/64 公告编号:2017-011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推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有形资产,不予推销。
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2.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定。
3.研究与开发支出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则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迹象包括以下情形:①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②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③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④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37/64 公告编号:2017-011 无形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回收金额。
可回收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推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和计价方法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期间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
2.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子公司筹建费用在子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3.摊销年限摊销年限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定。
(十七)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⑴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⑵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①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本公司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②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③过去的惯例为本公司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本公司按照规定的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⑴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⑵本公司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在 38/64 公告编号:2017-011 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⑴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⑵本公司确认与涉及
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本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除此情形外,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⑴服务成本。
⑵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⑶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八)预计负债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等事项时,如果该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十九)收入确认原则收入按照本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 39/64 公告编号:2017-011 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收入确认具体方法1)药物研发服务收入确认方法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研发成果交付验收前,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研发成果交付验收后,按合同金额确认剩余的收入;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从事医药合同开发,范围包括药物原料工艺研究和制剂(即产品,如胶囊、片剂和注射液)工艺研究。
不同受托开发项目的业务流程因开发需求不同而有所差异,完整的合同开发流程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公司与委托方的验收确认,包括原料工艺和制剂工艺交接即指导委托方中试生产出合格样品,以及交付结构确证、质量研究、包装材料研究和质量标准制定等研究成果资料,即流程图中虚线框所示步骤。
验 40/64 公告编号:2017-011 收确认的依据是双方签订的工艺交接备忘录、产品检验报告,验收所实现的基本目标是委托方在取得批件 后即可根据移交的工艺方法和技术生产出合格产品。
合同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原辅料、职工薪酬和其他费用,于发生时按项目归集。
具体归集方法为: 原辅料根据项目领料单所载明的数量及加权平均单价计算; 人工支出按参与开发人员所发生的工资性支出及耗用工时进行归集与分配; 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直接计入项目成本; 其他公摊费用按项目参与人数占比计算分摊。
服务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服务收入确认原则,在合同约定收款日,或者对方付款日确定收入实现;服务成本确认原则,与收入配比的原则,按服务项目归集人工、办公、交通等直接费用,按项目按月计入成本,在没有达到收入确认时间的期间,只有成本没有收入;在没有服务项目时,相关的人工、办公、交通等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二十)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如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当存在相关递延收益时,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递延收益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
但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二十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41/64 公告编号:2017-011 ①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本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
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本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①融资租入资产:本公司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内推销,计入财务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②融资租出资产: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和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
本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三)终止经营及持有待售
1.终止经营终止经营,实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企业处置或被企业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持有待售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标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或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 1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②本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③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处置组是指作为整体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
3.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2/64 公告编号:2017-011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资产,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二十四)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
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公司之间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十五)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将海辰科技公司会计科目列示进行了变更。
2.会计估计本报告期间无会计估计变更。
(二十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本报告期没有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三、利润分配 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及规定分配:(一)弥补亏损(二)按10%提取盈余公积金 43/64 (三)支付股利 公告编号:2017-011
四、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技术转让收入) 免税收入 0% 增值税(销售收入) 计税收入 17% 增值税(服务收入) 计税收入 6%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2%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 15%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列》第九
十 条的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公司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 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附注事项 事项 是或否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否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否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否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否
5.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6.是否存在需要根据规定披露分部报告的信息 否
7.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否
8.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否
9.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否 10.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否 11.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否 12.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否 附注详情: 2017
年4月17日,仁恒医药控股子公司青岛仁恒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成立,故此次仁恒医药的财 务报表合并了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仁恒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
44/64 公告编号:2017-011
六、报表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项目 现金其中:人民币美元港币银行存款其中:人民币美元欧元其他货币资金其中:人民币美元欧元 合计 外币金额- 期末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 1,250.00 - 1,250.00 - - - - -1,029,865.67 -1,029,865.67 - - - - - - - - - - - - -1,031,115.67 外币金额- 2.64- 期初余额折算率 6.9370- 人民币金额1,511.851,511.85- 1,171,800.081,171,781.77 18.31- 1,173,311.93 (二)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类别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中:账龄组合无风险组合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 - 3,375,495.363,375,495.36 3,375,495.36 100.00%100.00% 100.00% 期末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 0.00 0.00% 0.00 0.00% - - - - - 0.00% 账面价值 - 3,375,495.363,375,495.36 3,375,495.36 45/64 公告编号:2017-011 续: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1,239,363.16 100.00% 0.00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1,239,363.16 100.00% 0.00 无风险组合 -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合计 1,239,363.16 100.00% -
2.应收账款种类说明
(1)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单位情况。
(2)期末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A.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比例
- 0.00%0.00% 0.00% 账面价值 - 1,239,363.161,239,363.16 -- 1,239,363.16 期末余额 账龄 账面余额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3,375,495.36 100.00% 0.00 1至2年 - - - 2至3年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3,375,495.36 100.00% 0.00
B.组合中,按无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无。
3.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1,304,592.80 100.00% - - 坏账准备 65,229.64
- 1,304,592.80 100.00% 65,229.64 债务人顺序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客户客户客户 2,100,000.00737,200.0043750.00 1年以内1年以内1年以内 62.21%21.84%1.30% 第四名 客户 32,400.00 1年以内 0.96% 第五名 客户 9,750.00 1年以内 0.29%
4.本公司无报告期前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但在本期又全额收回或转回,或在本期收回或转回的比例较大的应收账款情况。
46/64 公告编号:2017-011
5.应收账款净额期末比期初增加2,136,132.2元,上升比例172.36%,主要是因技术转让收入,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6.应收账款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情况。
7.本公司报告期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情况:无。
8.本公司报告期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无。
9.本期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无。
10.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情况:无。
(三)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期末余额金额 比例 金额期初余额 比例 1年以内 717,720.61 100.00%185,595.07 100.00% 1至2年 - - - - 2至3年 - - - - 3年以上 - - - - 合计 717,720.61 100.00%185,595.07 100.00% 注:预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532,125.54元,上升比例286.71%,主要因公司预付耗材款、库存商品款项所致。
2.期末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KOTOBUKIYAKUHINCO.,LTDRefDrugInc.I&CHongKongLimited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广州联方实验器材有限公司 合计(四)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 金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247,520.21211,412.05101,791.56 30,620.0027,199.20618,543.02 1年以内1年以内1年以内1年以内1年以内 -- 预付款相关资产尚未交付预付款相关资产尚未交付预付款相关资产尚未交付预付款相关资产尚未交付预付款相关资产尚未交付 占预付账款总额比 例34.49%29.46%14.18%4.27%3.79%86.19% 类别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中:账龄组合无风险组合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比例 - - - - 109,461.08100.00% - - - - - - 109,461.08100.00% - - - - - - 109,461.08100.00% - - 账面价值 109,461.08 109,461.08 109,461.08 47/64 公告编号:2017-011 续: 类别 账面余额 期初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99,848.00100.00%- - 其中:账龄组合 - - - - 无风险组合 99,848.00100.00%-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合计 99,848.00100.00%- - 注:上述的无风险组合是关联方应收款项、备用金、代扣代缴款项、员工借款、保证金及押金等。
2.其他应收款种类说明
(1)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情况。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A.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无。
B.组合中,按无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面价值 99,848.00
99,848.0099,848.00 项目个人社保个人公积金备用金(个人借支)单位往来(外部)押金个人往来(外部) 合计 期末金额11,138.802,880.00-2,123.9891,092.284,350.00- 107,337.10 期初余额- 87,848.002,000.00 89,848.00
3.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金额 年限 押金广州麦普数码科技有限付租赁保证金 公司 个人社保个人公积金 个人社保个人公积金 升和药业 单位往来 余成星 押金 合计 87,848.001年以内 11,138.801年以内2,880.001年以内2,739.001年以内2,000.001-2年106,605.80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80.26% 10.18%2.63%2.50%1.83%97.40%
4.本公司无报告期前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但在本期又全额收回或转回,或在本期收回或转回的比例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5.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的情况:无。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情况:本报告期无。
48/64 公告编号:2017-011
7.本公司报告期终止确认其他应收款的情况:本报告期无。
8.本公司报告期以其他应收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本报告期无。
9.本期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无。
10.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本报告期无。
(五)存货
1.存货明细列示 项目 在产品-技术产品原材料库存商品 合计 账面余额4,022,617.27 423,778.35131,892.434,578,288.05 期末金额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4,022,617.27 423,778.35131,892.434,578,288.05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3,480,630.07 - 375,152.37 - 257,058.25 - 4,112,840.69 - 账面价值
3,480,630.07 375,152.37257,058.254,112,840.69 期末在产品-技术产品按照项目列示如下: 成本明细项目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其他费用\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直接人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直接投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折旧费 合计续: 盐酸贝西沙星滴眼液 131,539.95221,357.27 94,023.5839,222.74486,143.54 成本明细项目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其他费用\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直接人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直接投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折旧费 合计 诺得司他58,362.82 109,571.78151,062.45 35,783.58354,780.63 普拉洛芬 96,138.94234,092.00 63,113.8152,271.13445,615.88 卡泊芬净5,832.0021,164.12626.1427,622.26 期末余额 二氟泼尼脂原料及眼用 乳液 帕利哌酮 447,636.54128,876.83 514,169.39136,582.58 799,643.26161,710.57 203,269.6129,799.84 1,964,718.8456,969.82 奈帕芬胺 68,684.52128,373.16 17,652.2426,749.12241,459.04 期末余额 格列吡嗪胶囊 - 7,120.41 - 19,401.51 - 1,648.54 - 5,501.49 - 33,671.95 - 合计
944,192.011,363,547.691,310,018.57393,223.654,010,981.92
2.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本报告期无。
3.存货跌价准备情况:本报告期无。
4.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六)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多交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留抵税额 合计(七)固定资产 期末金额- 439,107.52439,107.52 49/64 期初余额 4,313.12127,047.96131,361.08 公告编号:2017-011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 运输设
二、2017年4月20日,仁恒医药新三板挂牌上市敲钟仪式在北京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心隆重举行。
目录 【声明与提示】
一、基本信息 第一节公司概览第二节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非财务信息第四节重要事项第五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情况
三、财务信息第七节财务报表第八节财务报表附注 公告编号:2017-011 声明与提示 【声明】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监事会及其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事项是否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是否存在豁免披露事项是否审计 是或否否否否否 【备查文件目录】文件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64 第一节公司概览 公告编号:2017-011
一、公司信息 公司中文全称英文名称及缩写证券简称证券代码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办公地址主办券商会计师事务所 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NHENGPHARMLIMITIED,RHP仁恒医药870511田元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泰一路2号麦普科技园自编五栋四楼401室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泰一路2号麦普科技园自编五栋四楼401室安信证券-
二、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公司网址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 邓琦020-39985513020-39981158Amanda@/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泰一路2号麦普科技园自编五栋四楼401,510663
三、运营概况 股票公开转让场所挂牌时间分层情况行业(证监会规定的行业大类)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普通股股票转让方式普通股总股本(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2017年1月20日基础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医药产品研发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医药化工产品的研发、销售;持证人品种的研发和销售。
协议转让 5,000,000田元田元是 55 3/64
四、自愿披露无。
公告编号:2017-011 4/64 公告编号:2017-011 第二节主要会计数据和关键指标
一、盈利能力 营业收入毛利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本期 5,804,550.7960.81% 3,368,466.192,008,809.63 36.62% 21.84% 0.67 上年同期 4,883,176.2749.62% 1,601,270.751,246,425.97 单位:元 增减比例 18.87%22.55%110.36%61.17% 42.06% - 32.74% - 0.32 109.38%
二、偿债能力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率(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流动比率(倍) 本期期末 12,842,520.632,880,783.699,961,736.941.99 22.43%22.43% 3.60 上年期末 9,431,350.101,916,588.887,514,761.22 1.50 单位:元 增减比例 36.17%50.31%32.56%32.67% 20.32% - 20.32% - 3.60 -
三、营运情况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 本期 1,556,190.572.520.52 上年同期 单位:元 增减比例 2,360,519.154.461.61 -34.07% - 5/64 公告编号:2017-011
四、成长情况 总资产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 本期 36.17%18.87%110.36% 上年同期 140.18%356.19%-549.19% 增减比例-
五、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不适用。
六、自愿披露无。
6/64 公告编号:2017-011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商业模式 公司属于医药类临床前CRO企业,是一家专注于药物临床前研究,包括原料药和制剂的工艺研究、质量研究和稳定性研究的高新技术服务企业。
公司注重持证人品种的研究开发,并预计未来三年内产生持证品种的业务收入。
公司一直致力推进重磅仿制药产业化和创新药物研发,专注于糖尿病、眼科、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等主要领域。
公司凭借在医药研发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利用自身技术优势和服务优势,为医药生产企业提供包括化药的技术转让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一系列研发外包服务和医药化工产品。
公司采取“以自主研发、受托研发的技术转让带动技术服务、医药化工品销售”的商业模式。
技术研发是整个模式运行的基础,通过带动技术转让和对外技术服务获得营业收入,形成稳定的经营能力。
1、采购模式公司在长期的经营过程中与供应商建立了长久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目前,公司与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签订了长期合作的框架协议以保证原材料供应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每年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选,综合考虑供货质量、价格、交货期等指标,建立了合格供应商名单,并定期更新。
公司对外采购的原材料主要是受客户委托开发药物及公司自主研发项目所需的医用原材料及辅料、化学试剂、色谱试剂、医药中间体、标准品、对照品及试验耗材等。
业务部负责人根据项目研发材料质量要求选择潜在供应商,并报总经理进行批准,根据采购物料的品名、规格、标准、数量和交期不同,业务员向至少三家供应商询价。
采购员对供应商所报的价格、交付期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以便选择条件最优的供应商。
2、研发模式公司在研发过程中,一直重视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研发和受托研发相结合的研发模式。
2.1自主研发模式公司设有研究院,由研究院院长直接管理,并建立了一支专业能力突出、经验丰富、结构合理的团队。
公司借助广州政府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国家支持临床前CRO行业发展的机遇,加强与科研院校合作,持续引进、培育高端技术人才。
同时,公司研究院还配套制订了完善的系统文件,对项目的设计、开发及注册等全过程进行支持管理。
这保证了公司具备持续向社会提供技术含量高、疗效确切的高品质药物研发及技术服务的能力。
结合国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的开始,公司自主研发重点聚焦于自有持证人品种。
加大研发力度,加快研发速度,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拥有最多的自有持证人品种。
2.2受托研发模式公司通过各种销售渠道获得客户委托技术开发的订单,根据客户个性化的委托开发需求,为其提供包括化合物筛选、临床前药学研究、临床批件申请、协助客户开展临床试验及生产批件、新药证书申请、注册产品的二次开发及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等服务,并根据双方事先约定的注册审批阶段性工作的完成情况收取服务费。
3、销售模式公司采用多种方式销售推广业务,公司管理层有着多年的药品研发从业经历和稳定的客户渠道,能为公司做出有效的推广,同时通过现有客户网进行衍生获得新的客户群。
公司采用的推广途径主要分为线上与线下两部分,线上宣传方面建立了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了搜索引擎的优化并在专业网站 7/64 公告编号:2017-011 宣传和推广新品种技术,同时公司项目的注册进度可以通过CFDA或商业数据库等权威网站和数据库公开、查询,客户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公司的研发申报情况,来电咨询或实地考察,商谈合作事宜,确立合作关系;线下途径主要通过客户的搜集联系拜访,衍生新客户群,以及参加各种学术论坛和展会获得推广效果。
4、盈利模式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利润来源为一致性评价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
公司根据CFDA《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现行的对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相关技术要求,为药品生产企业产品开展药学研究,获得盈利。
公司还将与药品生产企业合作,委托其生产自有产品,通过收购等方式组建自己的销售队伍或者授权给专业销售公司进行销售获得更多利润。
公司积极跟踪我国药品行业最新动态,为“上市许可人”制度进行项目储备。
这项制度可保证公司掌握核心技术和行政许可,最大限度的获得药品开发、生产、销售环节的所有利润。
公司业务收入包括仿制药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医药化工产品的销售收入。
(1)技术转让收入:公司研发的仿制药工艺技术成果,从立项、研究开发到注册申报,可在不同阶段进行销售,产生利润。
(2)技术服务收入:国外厂家选择在国内上市产品,需要经过注册审评阶段,公司可代理国外厂家进行注册申报,从中收取服务费用,获得上市成功后的代理销售权利。
同时,预计一致性评价的技术开发服务收入将在近期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3)医药化工产品销售收入:公司在对医药研发过程,通过改变某些已知物质的组成成分、分子结构或者合成一些新的化学产品,这些新的化学产品可供其他开发相关药品的生产企业继续研发所需,通过出售各阶段产生的化工产品获得利润;同时,在仿制药研发过程中,需要采购仿制对象的产品,公司与客户达成协议,签订合同。
公司在获得订单之后,在海外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并购买相对应的对照药品,从而获取医药化工产品的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商业模式未发生变化。
但预计随着公司持证品种在2019年上市,公司营收在未来三年内将会增加持证品种销售收入。
二、经营情况 公司立足于医药研发行业,是一家专注于药物临床前研究的创新技术型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既定的经营业绩指标,各项成绩稳步提升: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04,550.79元,较去年同期增加921,374.52元,同比增长18.87%。
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3,368,466.19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767,195.44元,同比增长110.36%。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2,842,520.63元,较去年同期9,431,350.10元,增加3,411,170.53元,同比增长36.17%。
净资产9,961,736.94元,资产负债率为22.43%。
随着公司步入快速发展期,公司业务收入、净利润、总资产较2016年上半年均有所提升。
2)报告期内合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与既有客户的项目合作正常开展的同时,加大客户拜访力度,积极参加国内外原料药展会,开发出新的合作客户,拓展了公司客户范围。
3)报告期内研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与多家企业签署合同,开展多项产品的一致性评价工作。
项目进度按既定计划开展,部分项目获得了较大的阶段性成果。
公司布局的自有持证人品种,研发进展顺利,预计可按既定目标得到各阶段性成果。
三、风险与价值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较低的风险2016年上半年度和2017年上半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60,519.15元和1,556,190.58元。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销售量快速增长,应收账款可能增长,存货采购量也可能继续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可能会下降,公司存在经营活 8/64 公告编号:2017-011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经营性现金流量管理,控制好采购付款和销售收款的节奏,保证公司经营性 现金流量净额在合理的范围内。
2、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公司股权较为集中,公司股东田元直接持有85.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 股东。
同时,田元直接持有多多投资21.88%合伙份额并担任事务合伙人,多多投资持有仁恒医药8.00%的股份。
因此,田元合计控制公司93.90%的股份,能够对公司经营决策施予重大影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已经初步建立了与股份公司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公开转让后会全面接受投资者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约束,但实际控制人仍可能凭借其控股地位,对公司的重大人事、发展战略、经营决策、投资方针、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决策予以不利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影响。
应对措施:针对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公司能够严格遵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准则规范公司治理、规范决策机构的运作,未对公司带来不利影响。
3、技术失密或泄密的风险公司积极申请专利可以加强配方、工艺和方法等核心技术的保护,但过早申请专利将缩短该药品上市的专利保护期。
因此,医药研发企业通常尽可能推迟相关专利的申请。
虽然公司已与研发人员签订了技术保密协议,也采取了较为严格的保密措施,但仍无法排除存在技术失密或泄密的风险。
针对措施:公司将确保与全体研发人员签订技术保密协议,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加强核心技术的保护和知识产权的管理,尽可能降低技术失密或泄密的风险。
4、人才流失风险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于技术开发及技术转让。
药品研发行业属于高科技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除学历之外,还要求研发人员具备对药品注册办法的深刻理解、药学理论的基础知识和相应的研发经验。
拥有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是公司在竞争日益加剧的市场环境中得以生存、发展的保证。
本年度公司引进了高素质、研发经验丰富的博士、硕士,购置了配套研究仪器,扩大了研发场地面积,优化了办公环境,健全了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但由于行业竞争加剧,上市医药企业资金雄厚,高薪招揽人才。
因此公司人才流失风险较大。
应对措施:公司将从薪资、文化、管理等各个方面让员工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为员工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提供各种激励措施;实施人性化管理,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帮助其实现职业理想,关心员工生活起居,提供饮食住宿等问题,增加其团队归属感,减少人才流失;通过签订公司技术保密协议等措施,减少人员的过度流动以及保护公司的自主核心技术。
5、政策风险为保障医药产业的规范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药物品种,近年来CFDA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法规,加强了对医药研发、临床申报、药物注册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包括提高药品注册费用、临床试验检查、解决注册申请积压、质量一致性评价等措施。
这些措施的实施意味着国家对医药行业监管力度的调整,从而对医药行业带来直接影响。
若未来监管力度更为严格,监管侧重点改变,则可能对行业的发展带来进一步的深度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时刻关注行业政策,实时做出调整,并且公司将继续加强自主创新,保证技术领先的优势。
同时,进一步开拓公司业务模式,促进自主研发项目产业化,实现研发、生产、销售一体化,提高企业竞争力。
6、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为74.35%,公司存在客户较为集中的风险,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的占比较高,若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不良变化,将对公司销售收入产生负面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在2017年上半年期间已经按照2016年年报的措施方向开展工作,持续的不断开拓新客户以降低客户集中度,减少对单一客户的依赖。
同时,公司将加快自主研发项目与受托研发项目的开发进度,加快研发项目的产业化进程,新的利润增长点将为公司带来新的客户群体,降低客户的集中度。
7、研发成果不能有效转化为经济效益的风险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医药产品研发的技术转让、技术服 9/64 公告编号:2017-011 务;医药化工产品的研发、销售。
技术研发是整个业务的基础,存在研发失败的风险;此外,新药研发资金投入大,注册审批程序也逐渐严格复杂,一种新药从报送审批到获得临床批件平均需要四年时间,新药市场需求会在漫长的新药研发周期中发生转变,开发完毕后,极有可能面临市场需求不足的风险;同时,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点如“新药技术转让及销售分成”、“药品合作生产”、“药品上市许可人”等新模式可能遇到替代药物的竞争,存在一定的收益不确定性。
若研发成果不能有效转化为经济效益,将会给目前规模较小的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应对措施:为保证项目开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将严格制定项目开展前评估标准,严格把关市场调研、项目可研性分析、综合价值评估等各个环节。
开发市场急需、前景广阔的技术。
药物研发过程中,进行阶段性的价值评估与风险评估,根据市场变化,评测项目未来的市场价值,及时终止不适用市场需求的项目研发,将新药开发的风险控制在最低值。
8、市场激烈竞争的风险新药的仿制与研发是典型的高投入、周期长、高风险业务,市场竞争参与者需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产品研发并抢占市场。
但新药研发过程复杂,情况多变,研发速度受多环节影响,研发进展稍有拖延,就会陷入市场中众多同类产品的激烈竞争中,如果公司抢占市场份额失败,将会面对较大的经济损失。
应对措施:公司将随时掌握行业最新信息,准确预测市场行情并做出正确决策,做到立项速度先人一步。
课题开展前,制定详细的研发方案并预估影响研发进展的关键技术和环节,提前做出应对方案从而保证研发项目以最快的速度进行。
同时,坚持自主创新,形成并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保持自身技术不可替代性和可竞争性。
9、追加行政处罚的风险公司设立至今,共有以下三个经营场所:2013年4月7日至2014年6月1日,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上漖村105国道二东基围东基商务大楼五楼1-3号写字楼;2014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广州市海珠区敦和路171号A4栋第三层西侧;2016年5月31日至今,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天泰一路2号自编五栋四楼401室。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与《环境影响评价法》,公司建设项目属于“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的类型。
公司在2013年4月7日设立以及2014年6月1日搬迁公司经营场所时,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送主管环保部门审批。
2016年6月,公司搬迁经营场所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送主管环保部门审批。
2016年8月3日,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广州仁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开建环影[2016]182号)。
2016年8月24日取得广州市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证书编号为3;行业类别:研究和试验发展;排污种类:废水、废气、噪声;证书有效期自2016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23日。
2016年11月10日取得广州市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行业类别:研究和试验发展;排污种类:废水、废气、噪声;证书有效期自2016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09日。
报告期期初至公司取得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的期间,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送主管环保部门审批,属于环保违法状态。
但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受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列入广州市环境违法“黑名单”,并于2016年8月通过环评批复,取得排污许可证,主动消除了环保违法状态,因此对本次挂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鉴于主管环保部门未开具《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未对公司报告期内存在的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的认定,因此,公司仍存在被主管环保部门予以处罚的风险。
应对措施:2016年6月,公司搬迁经营场所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送主管环保部门审批。
2016年8月3日,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广州仁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开建环影[2016]182号)。
2016年11月10日取得广州市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行业类别:研究和试验发展;排污种类:废水、废气、噪声;证书有效期自2016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09日。
根据2016年8月31日前适用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 10/64 公告编号:2017-011 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公司已于2016年6月主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6年8月3日取得环评批复,于11月10日取得《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
截至本半年报发布之日,公司已主动消除环保违法状态。
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全体员工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学习培训,加强灌输环境保护意识。
公司指定专人与主管环保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最新环保政策与规范要求。
确保公司的经营符合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已建立并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内部控制度,制定了《固体废物控制程序》、《废弃物分类基准》、《员工绿色环保行为规范》,对公司生产经营中涉及污染物排放事项进行了详尽规范;并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各部门职责规定》,建立了环境保护责任体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田元作出承诺:“若公司因报告期内存在的环保违法行为而受到环保部门追加处罚,本人将无条件承担因环保部门追加处罚而给公司带来的一切损失。
” 10、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2015年10月10日,广州仁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限期3年,证书编号:GR201544001296。
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减按为15.00%的税率征收,公司已于2016年4月14日,在广州市海珠区国家税务局进行备案。
若公司未来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条件,公司存在续期风险,相关税收优惠也将被取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公司经省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到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海珠分局减免税备案,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如果未来国家关于技术转让收入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将持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加强人才梯队的培养和建设,以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要求,为高企复审通过做好准备;另一方面将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减少对税收优惠的依赖。
11、汇率波动风险公司的技术服务业务分为国内和海外两部分,2016年上半年度和2017年上半年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42%和0.00%,并且客户与公司主要使用美元结算货款,而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在近几年来出现较为频繁的波动,汇率的波动对公司的业绩会产生不确定的影响,公司将面临汇率波动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密切关注人民币汇率变动情况,在签订海外合同时充分考虑汇率变动因素调整相应报价,有效地减少汇兑损失。
2017年上半年结束,公司无海外技术服务,汇率风险为零。
四、对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11/64 第四节重要事项 公告编号:2017-011
一、重要事项索引 事项是否存在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是否存在股票发行事项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是否存在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存在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企业合并事项是否存在股权激励事项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债券的事项
二、重要事项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是或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是否否否 索引-
二、(一)- (一)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投资控股或参股的其他企业与本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发生,保障公司权益,公司制定和通过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购买出售重大资产、重大对外担保等事项均进行了相应制度性规定。
这些制度措施,将对关联方的行为进行合理的限制,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确保了公司资产安全,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12/64 公告编号:2017-011 第五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报告期期末普通股股本结构 股份性质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有限售股份总数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管核心员工 总股本普通股股东人数 期初数量 - 5,000,0004,295,000 4,430,0004,295,0005,000,000 比例 - 85.90% 88.60%85.90% - 本期变动 0 0005 单位:股 期末数量 - 5,000,0004,295,000 比例 - 85.90% 4,430,0004,295,0005,000,000 88.60%85.90% -
二、报告期期末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股比例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1 田元 4,295,000 - 4,295,000 85.90% 4,295,000
0 2 李定 135,000 - 135,000 2.70% 135,000
0 3 姚辉 85,000 - 85,000 1.70% 85,000
0 4 米金川 85,000 - 85,000 1.70% 85,000
0 5 多多投资 400,000 - 400,000 8.00% 400,000
0 合计 5,000,000 - 5,000,000
100.00% 5,000,000
0 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报告期内,田元直接持有多多投资21.88%的合伙份额,并担任多多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
除此之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田元,男,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药剂学专业,硕士学历。
2001年7月至2004年6月,任鲁南制药厂研究员。
2004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珠海友邦医药 13/64 公告编号:2017-011技术中心主任。
2009年11月至2013年2月,任广州汉光医药商务拓展经理。
2013年3月至2016年7月,任广州仁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6年8月至今,任仁恒医药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田元,简历同上。
14/64 公告编号:2017-011 第六节董事、监事、高管及核心员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年龄 田元邓琦周胜安戴佳生李定李圆平许志国郭斌张吉凤 董事长、总经理 男 38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 女 39 董事 男 32 董事 男 31 董事 男 39 监事会主席 女 30 职工监事 男 27 监事 男 27 财务负责人 女 32 董事会人数: 监事会人数: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学历 硕士
硕士本科本科本科本科本科本科本科 任期 是否在公司领取薪 酬 三年 是 三年 是 三年 是 三年 是 三年 否 三年 是 三年 是 三年 是 三年 是
5 3
1 二、持股情况 姓名 田元
李定 合计 职务 董事长、总经理董事-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4,295,000135,000 4,430,000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4,295,000135,0004,430,000 单位:股 期末普通股期末持有股 持股比例票期权数量 85.90% - 2.70% - 88.60% -
三、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姓名张吉凤 期初职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变动类型(新任、换 届、离任)新任 期末职务财务负责人 否否否是 简要变动原因 新任 15/64
四、员工数量 核心员工核心技术人员截止报告期末的员工人数 核心员工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无认定核心员工。
期初员工数量227 公告编号:2017-011 期末员工数量343 16/64
一、审计报告是否审计 第七节财务报表 否 公告编号:2017-011
二、财务报表(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流动资产: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货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附注六(一)- - 六(二)六(三)六(四)六(五)六(六) - - 17/64 期末余额 1,031,115.67 - 3,375,495.36717,720.61109,461.084,578,288.05439,107.5210,251,188.29- - 单位:元 期初余额 1,173,311.93 - 1,239,363.16185,595.0799,848.004,112,840.69131,361.086,942,319.93- -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固定资产清理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商誉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拆入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应付分保账款保险合同准备金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 六(八) - 六(九)六(十) - - 六(十二) - - 六(十三)六(十四) - 六(十五)六(十六) - 六(十七) - - - 18/64 公告编号:2017-011 2,181,150.24 8,434.66383,897.4417,850.002,591,332.3412,842,520.63- 1,949,057.18 11,153.08391,339.73137,480.182,489,030.179,431,350.101,100,000.00- 209,894.601,094,032.38228,156.50101,576.231,247,123.982,880,783.69- 123,384.60477,156.66162,314.798,732.8345,000.001,916,588.88-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专项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负债合计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股本其他权益工具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法定代表人:田元 - - - - 六(十八) - 六(十九) - 六(二十) - 六(二十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元 (三)利润表 项目
一、营业总收入其中: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已赚保费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其中:营业成本 附注 - 六(二十二) - 六(二十二) 19/64 公告编号:2017-0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2,880,783.69 1,916,588.88 - - 5,000,000.00 5,000,000.00 - - - - - - 1,934,066.19 1,934,066.19 - - - - - - 58,069.50 58,069.50 - - 2,969,601.25 522,625.53 9,961,736.94 7,514,761.22 - - 9,961,736.94 7,514,761.22 12,842,520.63 9,431,350.10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吉凤 单位:元 本期金额 5,804,550.79
5,804,550.79 4,035,680.552,275,091.16 单位:元 上期金额 4,883,176.274,883,176.27 3,713,633.462,459,902.34 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退保金赔付支出净额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保单红利支出分保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其他收益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加:营业外收入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减:营业外支出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二十三)六(二十四)六(二十五)六(二十六)六(二十七) - 六(二十八) - 六(二十九) - 六(三十)- - - - 20/64 公告编号:2017-011 1,557.00569,444.371,179,540.2839,574.90-29,527.161,768,870.241,600,200.95605.003,368,466.190.003,368,466.193,368,466.19- 397,012.32737,551.752,392.05116,775.001,169,542.81414,380.00168.311,583,754.50-17,516.251,601,270.751,601,270.75- - - - - - - - - - -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田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元 (三)现金流量表 项目 附注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拆入资金净增加额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各项税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六(三十一) - 六(三十一) - 21/64 公告编号:2017-011 3,368,466.19 1,601,270.75 - - - - - - 0.67 0.32 0.67 0.32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吉凤 本期金额 - 4,506,292.94 - 单位:元 上期金额 - 4,667,241.24 - - 3,535,945.52
8,042,238.463,031,512.55 - 1,628,534.66566,942.20 1,259,058.486,486,047.891,556,190.57 - - 6,058,216.7110,725,457.953,776,302.33 - 1,167,701.37572,030.25 2,848,904.858,364,938.802,360,519.15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六(三十二) 法定代表人:田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田元 公告编号:2017-011 - - - - 588,386.84 84,150.84 10,000.00 - - - - - - - 598,386.84 84,150.84 -598,386.84 -84,150.84 - - - 164,100.00 - - - 500,000.00 - - - - - 664,100.00 1,100,000.00 - - - - - - - 1,100,000.00 - -1,100,000.00 664,100.00 - - -142,196.27 2,940,468.31 1,173,311.93 612,795.94 1,031,115.67 3,553,264.25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吉凤 22
/64 第八节财务报表附注 公告编号:2017-011
一、附注事项 事项 是或否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否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否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否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否
5.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6.是否存在需要根据规定披露分部报告的信息 否
7.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否
8.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否
9.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否 10.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否 11.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否 12.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否 附注详情 2017
年4月17日,仁恒医药控股子公司青岛仁恒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成立,故此次仁恒医药的财务报 表合并了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仁恒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
财务报表附注 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本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简介公司名称: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仁恒公司或公司)注册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天泰一路2号自编五栋四楼401室营业期限:2013年4月7日至长期实收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法定代表人:田元公司的行业性质、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公司行业性质:新药研发。
公司经营范围: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生物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生物技术转让服务;专项化学用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贸易咨询服务;市场 23/64 公告编号:2017-011 调研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零售等。
公司历史沿革 公司设立仁恒公司于2013年4月7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系由马钰、田元、曾宏洋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并于2013年4月7日取得广州市番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统一信用代码(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成立时名称为广州仁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货币单位元): 股东姓名 新认缴出资 实缴资本 出资形式 出资比例 田元 150,000.00 150,000.00 货币资金 30% 马钰 225,000.00 225,000.00 货币资金 45% 曾宏洋 125,000.00 125,000.00 货币资金 25% 合计 500,000.00 500,000.00 货币资金 100% 该出资已经广州市皇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3年3月26日出具穗图验字[2013]第Y0731号《验 资报告》验证。
股东第一次增资
2013年12月19日经仁恒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确定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 到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股权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货币单位元): 股东姓名
变更前出资金额 本次变动增减(+、-) 增加 减少 小计 变更后出资情况变更后出资 田元 150,000.00 150,000.00 - 300,000.00 30.00% 马钰 225,000.00 225,000.00 - 450,000.00 45.00% 曾宏洋 125,000.00 125,000.00 - 250,000.00 25.00% 合计 500,000.00 500,000.00 - 1,000,000.00 100.00% 该出资已经广州天河驰晨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3年12月19日出具广驰验字(2013)第169号《验资报告》 验证。
第一次股权变更
2014年02月17日经仁恒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确定公司同意马钰将原出资额45万元的5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转让给曾宏洋,转让金为5万元;同意马钰将原出资额的1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0%)转让给田元,转让金为10万元。
股权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货币单位元): 股东姓名变更前出资金额 增加 本次变动增减(+、-) 减少 小计 变更后出资情况变更后出资 田元 300,000.00100,000.00 - 100,000.00 400,000.00 40.00% 马钰 450,000.00 -150,000.00-150,000.00 300,000.00 30.00% 曾宏洋 250,000.0050,000.00 - 50,000.00 300,000.00 30.00% 合计 1,000,000.00150,000.00150,000.00 - 1,000,000.00 100.00% 第二次股权变更2015年09月30日经仁恒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确定同意马钰将原出资额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的30%)转让给田元,转让金为30万元;同意曾宏洋将原出资额的3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0%)转让给田 元,转让金为30万元,且股东之间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货币单位 元): 24
/64 公告编号:2017-011 股东姓名变更前出资金额 增加 本次变动增减(+、-)减少 小计 变更后出资情况 变更后出资 田元 400,000.00 600,000.00 - 600,000.00 1,000,000.00 100.00% 马钰 300,000.00 -
300,000.00-300,000.00 - - 曾宏洋 300,000.00 -300,000.00-300,000.00 - - 合计 1,000,000.00 600,000.00600,000.00 - 1,000,000.00 100.00% 该出资已经广州汇昊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5年11月24日出具汇昊验字[2015]第0058号《验 资报告》验证。
第三次股权变更
2016年05月16日经仁恒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确定同意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116.41万元,其中,李定增资3.14万元,米金川增资1.98万元,姚辉增资1.98万元,广州多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增资9.31万元。
股权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货币单位元): 25/64 公告编号:2017-011 股东姓名 变更前出资金额 本次变动增减(+、-) 增加 减少 小计 变更后出资情况变更后出资 田元 1,000,000.00 - - - 1,000,000.00 85.90% 李定 -31,400.00 -31,400.00 31,400.00 2.70% 姚辉 -19,800.00 -19,800.00 19,800.00 1.70% 米金川 -19,800.00 -19,800.00 19,800.00 1.70% 多多投资 -93,100.00 -93,100.00 93,100.00 8.00% 合计 1,000,000.00164,100.00 -164,100.00 1,164,100.00 100.00% 该出资已经广州汇昊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16年12月31日出具惠验字[2016]第YZ0024号《验 资报告》验证。
第四次股权变更
2016年08月11日经仁恒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确定同意注册资本由116.41万元变更为500.00万元,其中,田元增资329.5万元,李定增资10.36万元,米金川增资6.52万元,姚辉增资6.52万元,广州多多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增资30.69万元。
股权变更前后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如下(货币单位元): 股东姓名 变更前出资金额 本次变动增减(+、-) 增加 减少小计 变更后出资情况变更后出资 田元 1,000,000.003,295,000.00 4,295,000.00 85.90% 多多投资 93,100.00 306,900.00 400,000.00 8.00% 李定 31,400.00 103,600.00 135,000.00 2.70% 姚辉 19,800.00 65,200.00 85,000.00 1.70% 米金川 19,800.00 65,200.00 85,000.00 1.70% 合计 1,164,100.00
3,835,900.00 5,000,000.00 100.00% 该出资已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08月12日出具证验字[2016]第00814 号《验资报告》验证。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告由本公司董事会2017年04月19日批准报出。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以本公司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41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在此基础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公司拥有充足的营运资金,将能自本财务报表批准日后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
因此,执行董事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和2016年财务报表。
26/64 公告编号:2017-011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本报告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四)营业周期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五)记账本位币人民币为本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为公司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为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工具的分类: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其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标准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账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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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本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5.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以判断是否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由于一项或多项事件的发生而出现减值。
减值事项是指在该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的,且公司能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①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本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的确认标准为:因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或者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年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8/64 公告编号:2017-011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在应收款项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本公司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应收款项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应收账款和金额为人民币 金额标准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单项测 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 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无风险组合 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不存在回收风险
(1)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计提方法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不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30% 30% 3至4年 50% 50% 4至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2)组合中,采用无风险组合的包括关联方应收款项、备用金、代扣代缴款项、员工借款、保证金及押 金等。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如:与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 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
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基准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汇兑差 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在购建期间专门外币资金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借款费用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其余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 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 29
/64 公告编号:2017-011 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将公司境外经营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和分支机构通过合并报表、权益法核算等纳入到公司的 财务报表中时,需要将公司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折算为以公司记账本位币反映。
在对公司境外经营财务报
表进行折算前,应当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公司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根据调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列示。
(十)存货核算方法存货的初始确认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与该存货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存货的分类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存货的初始计量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外购的存货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 本的费用。
存货的加工成本,主要为直接人工费用。
存货的其他成本,是指除采购成本、加工成本以外的,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 除外。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换入的存 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存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清偿债务的存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存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其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企业提供劳务的,所发生的从事劳务提供人员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的间接费用,计入存货成本。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0/64 公告编号:2017-011 存货的盘存制度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盘盈、盘亏结果,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计入当期损益。
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差额作相应处理。
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按照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金额较小的,在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投资成本的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中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债务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判断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31/64 公告编号:2017-011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其他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合并方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a.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
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c.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d.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企业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企业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
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等的手续费、佣金等与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该部分费用应自所发行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投资成本,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 32/64 公告编号:2017-011 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 待售资产的条件。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应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调整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
权益法下,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企业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 33/64 公告编号:2017-011 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以下因 素:被投资单位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按本公司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
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对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
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能够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和其他权益变动为基础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本公司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联营企业。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①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以确定对子公司、合营公司或联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的估计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会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或资产组、资产组组合,下同)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
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二)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A.购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安装成本、交纳的有关税金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计价; 34/64 公告编号:2017-011
B.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C.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入账;
D.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根据这些后续支出是否能够提高相关固定资产原先预计的创利能力,确定是否将其予以资本化;
E.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F.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证计价;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残值率10%,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率如下: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公司提供经济效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办公设备 3/5 机器设备 3/5/10 电子设备 3/5
4.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可能存在减值的迹象。
5% 31.67%/19% 5% 31.67%/19%/9.5% 5% 31.67%/19%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回收金额。
可回收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 额与固定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 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固定资产在剩余使 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三)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核算原则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核算。
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
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照本公司固定资产折 旧政策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以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包括:
35/64 公告编号:2017-011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发生减值的情形;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回收金额。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回收金额。
可回收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四)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推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在,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支付的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估计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果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对于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购建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期初期末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36/64 公告编号:2017-011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而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应当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初始计量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2)后续计量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推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有形资产,不予推销。
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2.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定。
3.研究与开发支出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原则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如果有明显的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迹象包括以下情形:①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②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③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④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37/64 公告编号:2017-011 无形资产存在减值的,估计其可回收金额。
可回收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回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推销费用在未来期间做相应的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六)长期待摊费用
1.长期待摊费用的定义和计价方法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期间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
2.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
子公司筹建费用在子公司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3.摊销年限摊销年限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确定。
(十七)职工薪酬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
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⑴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⑵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属于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①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之前本公司已确定应支付的薪酬金额。
②该短期利润分享计划的正式条款中包括确定薪酬金额的方式。
③过去的惯例为本公司确定推定义务金额提供了明显证据。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本公司按照规定的折现率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⑴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⑵本公司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在 38/64 公告编号:2017-011 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益:⑴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⑵本公司确认与涉及
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本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辞退福利预期在其确认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完全支付的,适用短期薪酬的相关规定;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适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有关规定。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适用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除此情形外,适用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⑴服务成本。
⑵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⑶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十八)预计负债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等事项时,如果该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十九)收入确认原则收入按照本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
(1)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 39/64 公告编号:2017-011 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收入确认具体方法1)药物研发服务收入确认方法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研发成果交付验收前,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研发成果交付验收后,按合同金额确认剩余的收入;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公司从事医药合同开发,范围包括药物原料工艺研究和制剂(即产品,如胶囊、片剂和注射液)工艺研究。
不同受托开发项目的业务流程因开发需求不同而有所差异,完整的合同开发流程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公司与委托方的验收确认,包括原料工艺和制剂工艺交接即指导委托方中试生产出合格样品,以及交付结构确证、质量研究、包装材料研究和质量标准制定等研究成果资料,即流程图中虚线框所示步骤。
验 40/64 公告编号:2017-011 收确认的依据是双方签订的工艺交接备忘录、产品检验报告,验收所实现的基本目标是委托方在取得批件 后即可根据移交的工艺方法和技术生产出合格产品。
合同开发成本主要包括原辅料、职工薪酬和其他费用,于发生时按项目归集。
具体归集方法为: 原辅料根据项目领料单所载明的数量及加权平均单价计算; 人工支出按参与开发人员所发生的工资性支出及耗用工时进行归集与分配; 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直接计入项目成本; 其他公摊费用按项目参与人数占比计算分摊。
服务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服务收入确认原则,在合同约定收款日,或者对方付款日确定收入实现;服务成本确认原则,与收入配比的原则,按服务项目归集人工、办公、交通等直接费用,按项目按月计入成本,在没有达到收入确认时间的期间,只有成本没有收入;在没有服务项目时,相关的人工、办公、交通等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二十)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公司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如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政府补贴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当存在相关递延收益时,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递延收益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予以确认。
但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二十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41/64 公告编号:2017-011 ①本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本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本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
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的,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本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本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本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①融资租入资产:本公司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按自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本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内推销,计入财务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②融资租出资产: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和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
本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二十三)终止经营及持有待售
1.终止经营终止经营,实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企业处置或被企业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该组成部分是仅仅为了再出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2.持有待售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标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或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 1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②本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③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处置组,处置组是指作为整体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
3.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2/64 公告编号:2017-011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某项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但后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本公司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资产,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 ①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再收回金额(二十四)关联方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
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公司之间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十五)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将海辰科技公司会计科目列示进行了变更。
2.会计估计本报告期间无会计估计变更。
(二十六)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本报告期没有发现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三、利润分配 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及规定分配:(一)弥补亏损(二)按10%提取盈余公积金 43/64 (三)支付股利 公告编号:2017-011
四、税项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技术转让收入) 免税收入 0% 增值税(销售收入) 计税收入 17% 增值税(服务收入) 计税收入 6%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之和计算缴纳 2%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 15%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列》第九
十 条的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公司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 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附注事项 事项 是或否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否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否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否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否
5.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是
6.是否存在需要根据规定披露分部报告的信息 否
7.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否
8.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否
9.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否 10.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否 11.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否 12.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否 附注详情: 2017
年4月17日,仁恒医药控股子公司青岛仁恒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成立,故此次仁恒医药的财 务报表合并了广州仁恒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仁恒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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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报表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项目 现金其中:人民币美元港币银行存款其中:人民币美元欧元其他货币资金其中:人民币美元欧元 合计 外币金额- 期末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 1,250.00 - 1,250.00 - - - - -1,029,865.67 -1,029,865.67 - - - - - - - - - - - - -1,031,115.67 外币金额- 2.64- 期初余额折算率 6.9370- 人民币金额1,511.851,511.85- 1,171,800.081,171,781.77 18.31- 1,173,311.93 (二)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类别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中:账龄组合无风险组合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 - 3,375,495.363,375,495.36 3,375,495.36 100.00%100.00% 100.00% 期末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 0.00 0.00% 0.00 0.00% - - - - - 0.00% 账面价值 - 3,375,495.363,375,495.36 3,375,495.36 45/64 公告编号:2017-011 续: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1,239,363.16 100.00% 0.00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账龄组合 1,239,363.16 100.00% 0.00 无风险组合 -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合计 1,239,363.16 100.00% -
2.应收账款种类说明
(1)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应收账款单位情况。
(2)期末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A.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比例
- 0.00%0.00% 0.00% 账面价值 - 1,239,363.161,239,363.16 -- 1,239,363.16 期末余额 账龄 账面余额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 3,375,495.36 100.00% 0.00 1至2年 - - - 2至3年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 - 合计 3,375,495.36 100.00% 0.00
B.组合中,按无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无。
3.期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金额 比例 1,304,592.80 100.00% - - 坏账准备 65,229.64
- 1,304,592.80 100.00% 65,229.64 债务人顺序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年限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客户客户客户 2,100,000.00737,200.0043750.00 1年以内1年以内1年以内 62.21%21.84%1.30% 第四名 客户 32,400.00 1年以内 0.96% 第五名 客户 9,750.00 1年以内 0.29%
4.本公司无报告期前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但在本期又全额收回或转回,或在本期收回或转回的比例较大的应收账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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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应收账款净额期末比期初增加2,136,132.2元,上升比例172.36%,主要是因技术转让收入,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6.应收账款中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情况。
7.本公司报告期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情况:无。
8.本公司报告期以应收账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无。
9.本期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应收款项金额:无。
10.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情况:无。
(三)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期末余额金额 比例 金额期初余额 比例 1年以内 717,720.61 100.00%185,595.07 100.00% 1至2年 - - - - 2至3年 - - - - 3年以上 - - - - 合计 717,720.61 100.00%185,595.07 100.00% 注:预付账款期末比期初增加532,125.54元,上升比例286.71%,主要因公司预付耗材款、库存商品款项所致。
2.期末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KOTOBUKIYAKUHINCO.,LTDRefDrugInc.I&CHongKongLimited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广州联方实验器材有限公司 合计(四)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种类披露 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供应商 金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247,520.21211,412.05101,791.56 30,620.0027,199.20618,543.02 1年以内1年以内1年以内1年以内1年以内 -- 预付款相关资产尚未交付预付款相关资产尚未交付预付款相关资产尚未交付预付款相关资产尚未交付预付款相关资产尚未交付 占预付账款总额比 例34.49%29.46%14.18%4.27%3.79%86.19% 类别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中:账龄组合无风险组合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比例 - - - - 109,461.08100.00% - - - - - - 109,461.08100.00% - - - - - - 109,461.08100.00% - - 账面价值 109,461.08 109,461.08 109,461.08 47/64 公告编号:2017-011 续: 类别 账面余额 期初余额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99,848.00100.00%- - 其中:账龄组合 - - - - 无风险组合 99,848.00100.00%-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合计 99,848.00100.00%- - 注:上述的无风险组合是关联方应收款项、备用金、代扣代缴款项、员工借款、保证金及押金等。
2.其他应收款种类说明
(1)期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情况。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账款
A.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无。
B.组合中,按无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面价值 99,848.00
99,848.0099,848.00 项目个人社保个人公积金备用金(个人借支)单位往来(外部)押金个人往来(外部) 合计 期末金额11,138.802,880.00-2,123.9891,092.284,350.00- 107,337.10 期初余额- 87,848.002,000.00 89,848.00
3.期末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金额 年限 押金广州麦普数码科技有限付租赁保证金 公司 个人社保个人公积金 个人社保个人公积金 升和药业 单位往来 余成星 押金 合计 87,848.001年以内 11,138.801年以内2,880.001年以内2,739.001年以内2,000.001-2年106,605.80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坏账准备 80.26% 10.18%2.63%2.50%1.83%97.40%
4.本公司无报告期前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但在本期又全额收回或转回,或在本期收回或转回的比例较大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5.期末其他应收款中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欠款的情况:无。
6.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的情况:本报告期无。
48/64 公告编号:2017-011
7.本公司报告期终止确认其他应收款的情况:本报告期无。
8.本公司报告期以其他应收款为标的进行证券化的情况:本报告期无。
9.本期通过重组等其他方式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无。
10.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本报告期无。
(五)存货
1.存货明细列示 项目 在产品-技术产品原材料库存商品 合计 账面余额4,022,617.27 423,778.35131,892.434,578,288.05 期末金额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4,022,617.27 423,778.35131,892.434,578,288.05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3,480,630.07 - 375,152.37 - 257,058.25 - 4,112,840.69 - 账面价值
3,480,630.07 375,152.37257,058.254,112,840.69 期末在产品-技术产品按照项目列示如下: 成本明细项目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其他费用\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直接人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直接投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折旧费 合计续: 盐酸贝西沙星滴眼液 131,539.95221,357.27 94,023.5839,222.74486,143.54 成本明细项目 \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其他费用\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直接人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直接投入\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折旧费 合计 诺得司他58,362.82 109,571.78151,062.45 35,783.58354,780.63 普拉洛芬 96,138.94234,092.00 63,113.8152,271.13445,615.88 卡泊芬净5,832.0021,164.12626.1427,622.26 期末余额 二氟泼尼脂原料及眼用 乳液 帕利哌酮 447,636.54128,876.83 514,169.39136,582.58 799,643.26161,710.57 203,269.6129,799.84 1,964,718.8456,969.82 奈帕芬胺 68,684.52128,373.16 17,652.2426,749.12241,459.04 期末余额 格列吡嗪胶囊 - 7,120.41 - 19,401.51 - 1,648.54 - 5,501.49 - 33,671.95 - 合计
944,192.011,363,547.691,310,018.57393,223.654,010,981.92
2.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本报告期无。
3.存货跌价准备情况:本报告期无。
4.本账户期末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六)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多交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留抵税额 合计(七)固定资产 期末金额- 439,107.52439,107.52 49/64 期初余额 4,313.12127,047.96131,361.08 公告编号:2017-011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 运输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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