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新闻名专栏法眼观澜

弹出 9
032019/04/01 责任编辑郭跃华美编张婷婷校对刘任晓 HENANLEGALDAILY 不能让App一周回掠毫无顾忌窃用个人信息 □高风 日前,新华社播发新华视点文章,揭露了目前各种商业App窃取用户个人信息的问题。
人们面对的现实是:诸多App正在偷窥你的生活!部分App申请了很多与实际功能不符的敏感权限。
从网络内容的视角来看,个人网络生活信息的保护与非法使用直接影响着网络生态的良性发展。
当然,人们期望通过有效的法治治理,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造成社会利益的损失。
有关部门公布的2018年的一组调查数据显示:96.6%的安卓应用以及69.3%的ios应用都在获取用户隐私信息;其中74.7%的安卓应用是在“越界获取”,即读取那些与应用功能无关的隐私信息;常用工具、生活购物、影音娱乐等类别的应用是越界获取用户隐私信息的高发地带,网络已成为诈骗的重灾区。
由此可见,个人网络信息被非法获取的比例很高,由此还带来了个人财物的损失。
个人隐私泄露,会带来许多潜 在的风险:App平台通过调取与功能无关的权限,通过设置“霸王条款”,让用户成了“透明人”;个人信息被泄露后,被非法买卖,导致人们被营销活动骚扰,甚至被犯罪分子诈骗。
同时,一些平台会利用获取的信息大数据“杀熟”。
网络生活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网络经济也必须是法治经济。
维护良好的法律秩序,是一切网络活动的应有之义。
分享经济、普惠金融、智慧医疗、人工智能、电子商务……开放的互联网带来无限可能,但是“安全有序”是实现网络经济无限可能和长期繁荣的基本前提。
相关部门应充分重视和认真解决网络空间存在的信息泄露、网络窃密、网络诈骗等问题。
在互联网上,个人隐私信息频频泄露,从保护公民隐私权甚至合法财产利益的角度出发,应当引起社会和司法实践的重视。
我们不能把此类法律问题仅仅涂上违反商业道德的色彩,让各类App窥视公民个人隐私成为游走在法律边沿的幽灵。
因此,我们不能仅靠呼吁广大网民、消费者练就“火眼金睛”,增强辨别能力。
虽然提高网民的自我隐私保护意识,也是应对App不当获取隐私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法治社会应该有更深层次的治理手段。
法治建设如何应对突飞猛进的互联网发展?如何让网络技术既便利生活又无损于社会善良风俗、更不能冲撞法律的底线?笔者认为,应提醒和督促社会各界和法律工作者时刻保持对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的关注。
更重要的是,有必要尽快明晰制度准则,明确各类App获取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权限,规范商业排名活动,廓清其基础业务与增值服务之间的边界,禁止商家利用公民的隐私信息牟利。
网络空间的规则与秩序,需要每一位参与者共同构筑,如果任由少数人把这潭水搅浑,最终所有人都将是输家。
行业自律和个人保护意识都不足以保护公民的隐私,必须依赖国家法律的强制力来加以保障。
法粉儿热评 □郭跃华 聊城“假药案”医生不负刑事责任 日前,备受各方关注的聊城“假药案”有了结果。
警方认定医生陈宗祥的行为违反了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但未发现其从中牟利,没有证据证明患者王某禹死亡与“卡博替尼”(该药未经批准使用,是一种抗癌靶向药物)有直接关系,其行为虽属违法,但尚不构成犯罪。
此前,陈宗祥因向患者推荐“卡博替尼”并列入医嘱,被警方立案调查。
@宗恩:只有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才能让人们感受到公平正义。
@国峰:本次事件归根到底是法律与生命权之间的冲突。
道德是法律的底线,法律从本质上说是为人类生存服务的。
@策马入林: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不枉不纵,为山东公安点赞。
恶意不可纵,善意不可欺,民意不可渎,法意不可移。
@乐乐牙医:医德与法律法规有冲突,医生该如何抉择?希望这种剧情别再上演!别让心系患者医德高尚的医生付出了爱心,得到了伤心! 漫话漫画□牛亚丽 德高才能望重 近日,有网友爆料上海交大博士生导师倪某,在学术交流群辱骂学生“垃圾,白痴,文盲,写的东西跟屎一样”等。
3月25日,上海交大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发布处理意见通报:倪某存在言语不当、师德失范问题,立即停止其教学工作。
教师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绝大多数教师都是事业心强、爱岗敬业的,但个别教师缺乏师德修养,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教师都想拥有较高的声望,但前提是做到德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教育理念。
独具只眼□郭跃华 开机广告需按下法律暂停键 近日,澎湃新闻采访发现,在市面主要品牌中,夏普、创维、小米、乐视、长虹、康佳等电视机,在开机后均会自动播放视频广告。
其中,夏普、创维、长虹、康佳的电视厂商去除开机广告存在困难,小米、乐视品牌电视机的开机广告无法消除。
此外,东芝、松下、三星、LG等品牌的电视机并无开机广告。
其实,3年前就有媒体报道过部分品牌智能电视机播放开机广告的事情,到现在仍普遍存在。
电视机厂家的说法是,一方面开机广告可以减轻消费者的购机负担,降低电视机的价格,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很多服务。
另一方面, 法律中未明确禁止电视机植入广告,开机广告并不违法。
其实,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来看,广告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
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由此可以得出,智能电视机可以有开机广告,但是看不看得由消费者说了算。
另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现实中,一些智能电视机的厂家没有在说明书上明示开机时有广告,因此还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电视机厂家应对开机强行植入广告的行为作出解释,并给出解决方案。
针对消费者的质疑,一些厂家称可以让维修师傅取消开机广告,一些厂家称无法取消开机广告。
笔者认为,开机广告可以有,但是消费者应该能够方便地取消开机广告,厂家不能强制让消费者观看。
这些智能电视机的厂家已经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相关组织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条款,向违规的厂家提起公益诉讼,用法律手段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社会杂弹 □井春冉 女子斑马线“散步”不能只当个笑话看 据报道,江苏江阴一女子郭某因不满丈夫开车没有礼让斑马线行人被交警当场处罚,赌气在斑马线上来回走动,证明自己“其他机动车也不礼让行人”的观点。
结果,郭某因存在无故多次来回横穿人行横道的方式非法拦截过往机动车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新闻乍看让人想笑,却又不得不深思。
在进行相关关键词搜索时,笔者发现,在斑马线故意来回走动,扰乱正常交通秩序,用影响交通安全的方式测试“机动车礼让斑马线”的不光郭某一人。
郭某在斑马线“散步”被处罚,不能只当成一个笑话看,这是一场生动的普法课。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这是写入交通安全法中的法规,机动车礼让行人,绝不仅仅是驾驶员的“修养”“素质”问题,而是被法律明确的底线。
礼让斑马线体现了人们尊重生命,互相体谅互相谦让相互理解的社会素质。
在此,笔者也呼吁所有的交通参与者都能共同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都能做到“礼让斑马线”,行人不随意横穿道路,让“礼让斑马线”扎实落地,让城市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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