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财富“成长系列”2021年第136期理财产品,吉利财富“成长系列”

理财产品 2
2021年第136期理财产品 (产品代码:CG2021136) 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客户: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要求》等有关条款,特向您提示如下: 本理财计划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吉林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
在发生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可能无法取得收益,并可能面临损失本金的风险。
请认真阅读理财销售文件中风险揭示和最不利投资情况分析的内容,了解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风险提示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产品收益来源于本理财产品项下投资回报,容易受到企业信用状况变化、市场利率的变化、投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率可能为零,并有可能损失本金,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信用风险:本产品投向的主体在经营中发生信用违约或经营不善等因素进而导致投资者有遭受损失的风险,吉林银行将按照投资实际收益情况,并以资产变现实际收到的资金为限支付投资者本金及收益。
投资者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理财本金和收益延迟收回乃至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如逢市场发生较大波动或者单个产品/组合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利率以及相关政策发生较大变化等因素,可能会导致投资者收益减少。

4.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允许投资者提前赎回,因此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的机会。

5.管理风险:在本产品运作过程中,可能因投资管理各方对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走势等判断有误、获取的信息不全、或对于投资工具使用不当等影响资金收益水平和本金安全。

6.延期风险:如果融资人在融资到期时没有足额偿付本息等因素,吉林银行提请司法追偿,则本理财产品有延期风险。

7.提前结束风险:如产品运作过程中,发生吉林银行认为的重大风险事件,吉林银行有权提前要求融资人偿还本息,则导致本产品面临提前结束风险。

8.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面临的信息传递风险是指由于投资者未能及时主动了解产品信息,或由于通信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而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做出合理决策,致使投资蒙受损失的风险。
1/10 本行按照当期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发布当期理财产品的运作、到期清算或提前终止等信息公告。
投资者应根据约定及时登陆吉林银行网站()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信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吉林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进行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吉林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吉林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吉林银行可能在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投资者,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决策,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规模下限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吉林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理财计划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吉林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如理财计划不成立,本金将退还至客户。
10.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并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正常进行,从而导致本理财计划发行失败或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11.本理财产品名称为吉利财富成长系列2021年第136期封闭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登记编码C1086721000226,类型为封闭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期限为379天,风险评级为R2级,适合购买客户是风险承受能力为R2及以上的客户。
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示例:若投资者购买本理财产品,理财产品本金为1亿元,理财产品期限为379天,在最不利情况下,理财本金及收益全部损失。
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告知我行并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在您签署本理财产品协议书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书及本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我行了解本理财计划的其他相关信息,并自己独立作出是否认购本理财计划的决定。
您签署本风险提示书,并将资金委托给我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
本风险揭示书、吉林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产品说明书将共同构成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风险揭示方:吉林银行 客户确认如下: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级为(由客户亲自填写): (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 客户需全文抄录如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揭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2/10 确认人:日期:年月日 吉林银行吉利财富“成长系列”2021年第136期封闭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CG2021136)产品说明书 特别提示●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产品说明书为《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
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吉林银行咨询。
●本产品说明书中任何业绩比较基准及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吉林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需谨慎。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产品说明书解释权归吉林银行所有。
重要须知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与《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吉林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吉林银行个人理财风险评估问卷》、《风险揭示书》构成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客户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客户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情况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3/10 ●客户同意签署《个人理财产品协议书》后,吉林银行有权在产品登记日从双方约定的客户理财交易账户扣收客户的投资本金。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客户提供的结算账户信息错误或账户金额不足、账户状态挂失等造成转账不成功)导致不能及时、足额或根本不能从客户的账户扣款以支付相关投资,吉林银行有权取消客户的认购申请,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理财期限内,吉林银行将对理财本金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进行管理和运用,不另计付存款利息。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到期日至到账日之间,资金不计存款利息。
●除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业绩比较基准、预计收益率、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客户最终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吉林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理财产品本金收益返还及分配时,客户应保证指定的理财交易账户状态正常,因任何原因造成该银行账户销户、挂失或状态不正常,或者因其他客户原因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入账,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请仔细阅读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并谨慎参考本理财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充分理解本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本理财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是吉林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客户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客户若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对该理财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吉林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吉林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96666)进行反映,吉林银行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
●客户在此同意本行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为业务或管理需要收集、处理、传递及应用客户个人资料。
本行对客户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将依法予以保密。
●本理财产品只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的内容操作。

一、产品基本要素 产品名称产品代码:产品类型 吉林银行吉利财富“成长系列”封闭式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2021年第136期CG2021136封闭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理财产品 4/10 产品登记编码发行人/管理人 C1086721000226,可登陆中国理财网“”查询产品信息。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资产托管银行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风险等级 投资范围 适合客户认购起点募集期产品期限登记日成立日到期日 R2-较低风险 本理财产品项下募集的理财资金投资于现金、AA-级以上的企业债、公司债、中票、短融、超短融、PPN、金融债、国债、ABS等债券类资产,同业存单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借款等同业资产比例为10%-90%;非标资产比例为10%-60%。
以上投资比例可在【-10%,10%】的区间内浮动,若超出该浮动范围,吉林银行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公开信息披露;如客户不接受,可以申请提前赎回本理财产品。
如客户不申请提前赎回本理财产品,则视为客户同意并接受前述浮动。
吉林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客户利益且根据约定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
客户不接受的,可以申请提前赎回理财产品。
如客户不申请提前赎回本理财产品,则视为客户同意并接受前述浮动。
经吉林银行风险评估,评定为适合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和进取型个人客户购买。
人民币1万元,以人民币1000元整数倍递增。
2021年8月6日—2021年8月11日,如果本理财产品募集期内募集资金总额达到募集规
模上限(人民币8亿元),则吉林银行有权决定募集期提前终止。
379天,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发生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吉林银行提前终止权条款约定的情况下,实际产品期限截止至吉林银行确定的提前终止日。
2021年8月11日,认购资金在认购登记日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
2021年8月12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2022年8月26日,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在发生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吉林银行提前终止权条款约定的情况下,实际产品期限截止至吉林银行确定的提前终止日。
资金到帐日产品规模销售地区税收规定业绩比较基准 理财费用 资金到帐日为理财到期日后2个工作日或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
500万元-8亿元(吉林银行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产品规模上限或产品规模下限进行调整) 吉林省、辽宁省 产品收益应缴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吉林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所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由理财资金承担。
4.35%(年化),本产品为无预期收益率,产品到期收益率可能高于或低于业绩比较基准。
该业绩比较基准利率已经扣除各项费用。
理财费用具体包括: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
销售手续费率:0.3%(年)托管费率:0.01%(年)投资管理费率:0.3%(年)当理财产品到期时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后产品收益达到业绩比较基准的,则我行全额收取上述费用,如理财产品到期时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和投资管理费后产品收益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的,则我行减免收取销售手续费和投资管理费,减免收取的金额以产品收益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差额为准,减免收取的顺 5/10 超额收益分配单位份额面值单位份额发行价格单位份额净值 提前终止权 序为销售手续费优先减免,当销售手续费全额免收后仍未达到业绩比较基准的,则继续减免收取投资管理费,直至投资管理费全额免收为止。
该产品在扣除销售手续费、托管费、投资管理费,并实现业绩基准后仍有剩余部分时,剩余收益80%为投资管理人的管理费,剩余收益20%归客户所有。
1.00元1.00元单位份额净值为提取相关费用后的单位理财计划份额净值,客户按单位份额净值进行 认购和终止时的分配。
在本理财产品投资期内,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如出现如下情形,吉林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1)法律法规变化或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
(2)理财资金所投资的金融资产或金融工具提前终止;
(3)因客户赎回导致理财产品剩余资产无法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投资市场要求或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或者继续存续无法实现投资目标;
(4)因相关投资管理机构解散、破产、撤销、被取消业务资格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导致理财产品无法继续运作;
(5)相关投资管理机构或运用理财资金的第三方主体实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行为导致理财产品被动提前终止;
(6)因市场收益率大幅下滑,吉林银行合理判断难以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
(7)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一旦吉林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于确定的提前终止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客户,并在提前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向客户返还理财本金及应得收益,应得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

二、产品相关释义及交易规则
1.成长系列理财产品:指吉林银行作为管理人发起设立,按照与客户约定的 方式和投资范围等对客户委托的资金进行投资、运作、管理的特殊目的载体。
净 值型理财产品财产独立于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财产,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 独核算。
成长系列理财产品为封闭式、净值型理财产品,银行不提供预期收益率。
成长系列理财产品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 和混合类产品。
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投资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混合类产 品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 比例未达到前三类产品标准。

2.成长系列理财产品管理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成长系列理财产品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受托管理资金:指客户委托并交付吉林银行进行管理的所有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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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受托管理资产:指客户委托吉林银行代其运作和管理受托管理资金所形成的各项资产的总和。

6.净值型理财产品收益:指理财产品投资所得红利、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理财产品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7.净值型理财产品资产总值:指理财产品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8.净值型理财产品资产净值:指理财产品资产总值减去理财产品负债及其他应付费用后的价值。

9.净值型理财产品份额净值:指计算日理财产品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理财产品份额总数。
10.净值型理财产品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理财产品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理财产品资产净值和理财产品份额净值的过程。
11.净值型理财产品募集期:指自理财产品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12.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期:指理财产品成立日至终止日之间的期限。
13.认购:客户在理财产品募集期间申请购买的行为。
如果募集期内募集资金总额达到发行量上限,则吉林银行有权决定募集期提前终止。
认购的交易时间为募集起始日的8:30至募集终止日的17:00。
理财产品为金额认购。
14.撤单:对认购申请的撤销。
超过产品募集期最后一天17:00不允许撤单。
15.产品提前终止:提前终止指在符合相关合同条款的前提下理财产品不按照原先约定的到期日终止,而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行为。

三、收益分析与测算
1.本金及理财收益本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吉林银行发行本理财产品不代表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保本或收益承诺。

2.单位份额净值产品单位份额净值=理财产品资产净值÷理财产品份额总数单位份额净值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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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户理财收益计算示例示例1:投资者在认购期认购产品时,业绩比较基准为5.0%,金额为100000元,单位份额发行价格为1.00元,则客户认购份额为:100000÷1.00=100000.00份假设投资期限为448天,在产品终止日产品净值为1.0614,则投资者折合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1.0614-1.00)÷1÷448×365=5.0%投资者获得的折合年化收益率达到业绩比较基准客户最终的本金收益合计为:100000.00份×1.0614=106140.00元示例2:投资者在认购期认购产品时,业绩比较基准为5.0%,金额为100000元,单位份额发行价格为1.00元,则客户认购份额为:100000÷1.00=100000.00份假设投资期限为448天,在产品终止日产品净值为1.0653,则投资者折合的投资年化收益率为(1.0653-1.00)÷1÷448×365=5.32%投资者获得的折合年化收益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产品产生剩余收益,因此吉林银行将收取剩余收益80%作为吉林银行的管理费,剩余收益20%归客户所有。
剩余收益80%对应的单位净值=(5.32%-5.0%)÷1×448÷365×80%=0.0031客户最终的本金收益合计为:100000.00份×(1.0653-0.0031)=106220.00元客户到期年化收益率=5.07%示例3:最差情景本产品为封闭式固定收益类理财管理计划,由于市场波动导致产品到期时投资出售收入有可能不足以支付客户目标收益,甚至不足以支付理财管理计划本金,届时理财资金将按照产品到期时的产品净值向客户进行分配。
但在此种情况下,理财管理计划保留向发生信用风险的投资品发行主体进行追偿的法定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客户进行清偿。
注:最不利的投资情景发生概率极低,举例说明不代表会实际发生。

四、资产估值
1.估值目的本理财产品资产估值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反映本理财产品项下资产的价值状 8/10 况。

2.估值对象本理财产品项下所有的货币市场工具,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流通交易的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有价证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金融投资工具等资产。

3.估值方法本产品按监管部门要求及规定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五、内部产品风险评级
1.本理财产品为封闭式固定收益类净值型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级别为R2-较低风险。

2.本产品适合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和进取型的客户购买。

3.本行理财产品内部风险评级分为五级:低风险、较低风险、中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评级结果的含义请参见《吉林银行理财产品客户权益须知》。
该评级仅供参考,不具备法律效力。

六、信息公告
1.募集期结束后,产品成立或不成立,吉林银行将会在官方网站()上公布。

2.在产品投资期内,吉林银行会在产品成立或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官方网站()披露和提示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投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投资债券面临的利率、汇率变化等市场风险以及债券价格波动情况,产品投资每笔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融资客户、项目名称、剩余融资期限、到期收益分配、交易结构、风险状况等,并每周在官方网站()披露产品净值。

3.上述网站公布,敬请客户及时查看,因为客户自身原因未及时了解吉林银行公布的信息,导致投资受损,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4.客户对本理财产品有任何意见或异议,请联系吉林银行的理财经理或反馈至吉林银行营业网点,也可致电吉林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88-9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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