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骑士精神尼古拉斯[1]是……代价巨魔桥别问杰克金鱼池故事集白垩路刀后变化猫头鹰之女修格斯陈年特酿病毒众里寻她千百度只是又一次世界末日湾狼我们可以给你批发价莫考克世界的男孩冷色调扫梦人外来成分吸血鬼的六节诗鼠海的变迁我们去看世界的尽头(朵妮·莫宁赛德,111/4岁)
沙漠之风婴儿蛋糕天堂谋杀案白雪·镜子·苹果
导读:十四行诗
“我的意思是,一个人不可能不长大。
”她说。
“一个人确实不行,”蛋胖子说,“但两个人就行。
只要有恰当的帮助,你就能永远停在七岁。
”——刘易斯·卡罗尔《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他们称之为机会、运气或宿命——卡片和星星随他们的心意翻转,日复一日,一切代价不言自明,亲吻、谋杀,自有价格转圜。
你想知道未来?那请擦亮眼睛。
你问题急切我必定回答,但——那可是机会、运气或宿命,卡片和星星随他们的心意翻转。
我今晚定会去找你,待到夜深人静。
你不会看见我,你只会觉得阵阵阴寒。
我会等你睡着,再取走我的报酬。
你的未来则任你恣意享受。
他们称之为机会、运气或宿命。
前言 写作是在梦中飞行。
只要你记得。
你要明白。
只要梦还在。
就很简单。
——作者笔记,一九九二年二月 他们用镜子变戏法。
当然,这是陈词滥调,但那也是真的。
自一百多年前的维多利亚时代人们能生产出清晰好用的镜子开始,魔法师就都用镜子,通常摆成四十五度角。
一八六二年约翰·内维尔·马斯基林首创这种方法,他巧妙地安放了一面镜子,将一座大衣柜变得无影无踪。
镜子是奇妙的东西。
它们看似反映了真实,将生活的影像呈现给我们,但是只要摆在恰当的角度,它就能撒下令人信服的谎言,让你坚信某些东西凭空消失,以为装满旗子和蜘蛛的箱子竟然是空的,将藏在侧面或凹陷处的人当作飘在舞台上的幽灵。
只要摆得正确,镜子就是魔法之门,它能给你展示一切你能想象到的东西,甚至还有你想象不到的。
(烟则让事物的边界变得模糊。
) 故事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镜子。
我们用故事来对自己解释为何世界如此运转,或为何世界不那样运转。
和镜子一样,故事帮我们准备好迎接未来的日子,让我们不去注意黑暗中的事物。
一切小说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奇幻,奇幻故事也是镜子,是一面扭曲的镜子,准确来说是隐藏真相的镜子,和现实呈四十五度角。
但它终究还是镜子,通过它我们可以得知原本看不见的东西。
(切斯特顿[1]曾说过,童话无比真实。
并不是因为童话告诉我们龙真实存在,而是因为它告诉我们龙是可以被击败的。
) 从今日起就是冬天了。
天空变灰,雪花飘落,可能到天黑这雪也不会停。
我坐在黑暗中看下雪,雪花飘入灯光时闪闪发光,旋即又飘入黑暗,我在想故事究竟从何而来。
当你以编故事为生的时候就会开始思考这种事情。
对成年人来说这居然是个正当职业,我到现在也难以相信,但难以相信也没用了。
我还是很享受这样的工作:不必早起。
(我还小的时候大人们都说不要编假话,还吓唬我说编瞎话会遭到惩罚。
但目前为止,我觉得编故事的工作不光不必早起,还能经常出国旅行。
) 这本书中的大部分故事都是各自应不同选集的要求写给不同编辑的(“这是一个关于圣杯的故事集”“……关于性”“……为成年人重述童话”“……关于性和恐怖”“……关于复仇的故事”“……关于超自然”“……更多关于性的内容”)有几个故事是写来自娱自乐的,准确来说是为了描述我脑海中的某个想法或画面,把它们牢牢地固定在纸上,在我看来这是个极好的写作理由:把恶魔都放出来,自我放飞。
还有些故事是无意之间写出来的,因为忽然产生了幻想或者好奇心。
我曾经想过写一个故事当作结婚礼物送给朋友。
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妇收到了一个故事作为结婚礼物。
那不是一个令人安心的故事。
想好了这个故事之后,我忽然觉得他们也许更喜欢烤面包机,于是我送给了他们一个烤面包机,而且直至今日也没有把那个故事写下来。
它至今还在我的脑海深处,等待着喜欢它的人喜结良缘。
此时我忽然想到(此时我正用一支蓝黑色钢笔在一个黑色封面的笔记本上写前言,也许你想知道这些吧),虽然这本书里的故事都是在讲不同形式的爱,却没什么十分愉快的内核,没有那种爱情最终如愿以偿的故事来平衡你在本书中看到的其他类型故事。
事实上,有些人是不读前言的。
而你们中有些人总有一天是会结婚的。
那么我就把那个没有写出来过的故事讲给阅读了前言的各位。
(要是故事写出来之后我不喜欢,我可以划掉这段,你们就永远不知道我在前言里写了个故事了。
) 结婚礼物 经历了婚礼的一切快乐和苦恼,经历了一切疯狂和神奇之后(更不要说还经历了贝琳达父亲那尴尬的餐后演讲,外加播放家族幻灯片),蜜月之后这些事情从真正意义上来说都结束了(但从比喻意义上来说还没有结束)。
趁着他们刚晒出来的小麦色还没有在英国的秋天里褪色,贝琳达和戈登开始拆结婚礼物,写感谢信——感谢每一条毛巾、每
一 台烤面包机、每一个榨汁机和自动面包机,感谢餐具,感谢瓷器,感谢茶具,感谢窗帘。
“好了,”戈登说,“要感谢的东西还真多。
还有什么?” “还有装在信封里的东西,”贝琳达回答,“我希望是支票。
” 确实有几张支票。
还有礼品卡,还有一本戈登的姑姑玛丽送的购
书券,价值十英镑。
戈登对贝琳达说,玛丽姑姑一贫如洗,但为人亲切,从他记事时起,每年生日都会收到玛丽姑妈送的购书券。
在那堆东西的最下面有个很大的棕色商务信封。
“这是什么?”贝琳达问。
戈登打开信封,抽出一张颜色好像放了两天的奶油一样的纸,纸的上下两端都撕得很不整齐,一面打印着文字。
文字是用手工打字机打印的,这种打印机戈登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了。
他慢慢读着上面的文字。
“这是什么?”贝琳达问,“是谁送的?” “我不知道,”戈登回答,“是个还用手工打字机的人吧。
没有署名。
” “是一封信?” “不完全是。
”他说着挠了挠自己的鼻子,继续看那张纸。
“好吧。
”贝琳达有些恼怒,(其实她不是真的生气,她很开心。
每天早晨醒来她都可以想想自己是否还和昨天晚上入睡时一样幸福,是否和戈登夜里挠她痒痒弄醒她的时候一样幸福,或者是否和她叫醒戈登时一样幸福。
)“到底是什么?” “好像是一篇描述我们婚礼的文章,”戈登说,“写得很好。
你看。
”他说着把纸递给她。
她看了一遍。
那是十月初凉爽的一天,戈登·罗伯特·约翰逊和贝琳达·卡伦·阿宾登喜结良缘,他们发誓一生要彼此相爱,互助互敬。
新娘光彩照人,惹人怜爱,新郎则有些紧张,但他显然很骄傲,而且非常快乐。
文章开头就是这样写的。
接下来文中描述了婚礼各项服务,写得非常清晰简明,行文流畅。
“真不错,”她说,“信封上写了什么?” “‘戈登和贝琳达的婚姻’。
”戈登念道。
“没有送信人姓名吗?没有线索暗示是谁写的吗?” “没有。
” “嗯,不管是谁写的,”贝琳达说,“这真是很周到很贴心。
” 她又看了看信封里面,看还有没有其他漏掉的东西,比如某个朋
友写的字条(戈登的朋友,或他们共同的朋友),但是没有别的东西了,她隐约松了口气,因为可以少写一封感谢信了。
于是她把那张奶油色的纸放回信封,信封放进一个文件盒里,跟婚礼菜单复印件、请帖、婚礼摄影师合同和一朵新娘的白玫瑰捧花放在一起。
戈登是个建筑师,贝琳达是个兽医。
对他们而言,这不仅是工作,还是毕生追求。
他们都才二十出头,两人都没结过婚,甚至没有认真谈过恋爱。
他们两人相识是因为戈登带着他那只十三岁的金毛犬戈迪去了贝琳达的诊所,那只狗戴着灰色的口罩,已经半身瘫痪了。
他还小的时候这只狗就一直陪伴着他,所以他也要在狗狗的最后时光陪伴她。
贝琳达在他哭的时候握着他的手,然后突然间,她就很不专业地紧紧拥抱了他,仿佛可以把一切痛苦、悲伤、失落感都从他身上挤出去一样。
他们中有一个人提出晚上能不能去本地酒吧喝一杯,但是他们谁都不记得是谁先提出的了。
他们婚姻前两年,最值得一提的事情是:他们很幸福。
他们偶尔会吵架。
有时候他们会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吵一架,然后热泪盈眶地重归于好,他们做爱,贴着彼此的耳朵真心实意地小声互相道歉。
在第二年年末,也就是贝琳达停药六个月之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戈登送给她一支镶嵌着小颗红宝石的手镯,并把一间空置的卧室改造成婴儿室,还亲手贴了墙纸。
墙纸上印满了童谣里的人物,有小波比、蛋胖子还有盘子勺子一起逃跑,所有这些连绵不断。
后来贝琳达从医院回家了,还带着躺在轻便婴儿床里的小梅拉妮,贝琳达的母亲来跟他们住了一个星期,她睡在休息室的沙发上。
回家后的第三天,贝琳达拿出文件盒,把里头的纪念品拿出来跟母亲一起分享。
婚礼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白玫瑰变成了干枯的棕色,她们笑起来,婚礼菜单和请帖让她们连连赞叹。
在盒子的最底下是一个很大的棕色信封。
“‘戈登和贝琳达的婚姻’。
”贝琳达的母亲念道。
“是一篇写我们婚礼的文章,”贝琳达说,“写得挺好。
甚至还写到了爸爸放幻灯片。
” 贝琳达打开那个信封,拿出那张奶油色的纸。
她看了看上面写的内容,做了个鬼脸,然后什么都没说就收起来了。
“我不能看吗,亲爱的?”她母亲问道。
“我觉得是戈登在恶作剧,”贝琳达说,“不好笑。
” 晚上贝琳达坐在床上给梅拉妮喂奶,戈登看着妻子和新生的女
儿,脸上露出傻笑。
贝琳达对他说:“亲爱的,你为什么写那些东西?” “什么东西?” “信封里那个。
就是写婚礼那篇。
你知道的。
” “我不知道。
” “不好笑。
” 他叹了口气:“你在说什么啊?” 贝琳达指了指文件盒,她已经把那个盒子拿到楼上了,正放在梳
妆台上。
戈登打开盒子,拿出信封。
“之前信封上写的就是这个吗?”他问,“我记得起初写的是我们的婚礼之类的。
”然后他把那一页皱了边的纸取出来看了一下,不禁皱起眉头,“这不是我写的。
”他把纸翻过来,看着空白的那一面,仿佛觉得这一面会写点其他东西似的。
“不是你写的?”贝琳达问,“真的吗?”戈登摇头。
贝琳达擦掉婴儿下巴上的母乳。
“我相信你,”她说,“我以为是你写的。
但其实不是。
” “真的不是。
” “让我再看一遍。
”她说。
于是戈登把纸给了她。
“太奇怪了。
这事可不好玩,甚至不可能是真的。
” 纸上简单描述了过去两年来戈登和贝琳达的生活。
根据这里的描写,这两年他们过得并不好。
他们结婚六个月后,贝琳达就被一条哈巴狗咬了,她伤得很重,面部伤口需要缝合,而且还留下了难看的疤痕。
更糟糕的是她的神经也受到损伤,于是她开始喝酒麻痹疼痛。
信上还说,她怀疑戈登讨厌自己的脸,而这个孩子其实就是绝望之中想挽回两人的关系的。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写?”她问。
“他们?” “写这封可恶的信的人。
”她摸着自己的脸——脸上很光滑,没有丝毫疤痕,她是个年轻美丽的女人,不过看起来疲惫脆弱。
“你怎么知道是‘他们’?” “我不知道。
”她说着把婴儿换到左边吃奶,“感觉应该是多人才能完成的事情。
写信,换掉旧的信,等我们家某个人去读信……过来,梅拉妮乖乖,这边吃,真是个乖孩子……” “要我把它扔了吗?” “扔吧,不。
扔不扔呢。
我觉得……”她摸了摸孩子的额头。
“收起来吧。
”她说,“我们应该把它留下当证据。
我怀疑这是不是阿尔策划的。
”阿尔是戈登的小弟弟。
戈登把信放回信封里,信封又放回文件盒里,文件盒放进床底下,然后他们差不多就忘了这件事。
接下来几个月他们两个都严重睡眠不足,因为孩子晚上要吃奶,而且还经常哭,总之梅拉妮非常闹腾。
那个文件盒就一直在他们床底下。
随后戈登在北边的普勒斯顿找到一份新工作,那里离家几百英里,而贝琳达休产假,短期内都没有重新工作的计划,所以她觉得普勒斯顿的新工作不错。
于是他们搬家了。
他们找到了一座带屋顶花园的房子,那房子建在石子路旁,又高又旧,很深很深。
贝琳达时不时去本地兽医院做临时工,照顾小动物和宠物。
梅拉妮十八个月大的时候,贝琳达又生了个儿子,为纪念戈登去世的祖父,这孩子起名叫凯文。
戈登在那家建筑公司当上了合伙人。
到了凯文上幼儿园的时候,贝琳达也重新回去工作了。
文件盒一直都在。
放在顶层一间空屋子里,在一大堆摇摇欲坠的《建筑师杂志》《建筑评论》下面。
贝琳达偶尔会想起那个文件盒以及里面的东西,一天晚上,戈登出差去苏格兰考察能否修复一座古建筑,贝琳达把它拿了出来。
两个孩子都睡了。
贝琳达上楼去了空置的屋子。
她拿开杂志,打开了盒子,盒子没被杂志盖住的部分积了两年多的灰。
信封上依然写着“戈登和贝琳达的婚姻”,贝琳达确实不知道里头有没有写别的内容。
她拿出信封里的那张纸读了起来。
随后她把那纸放在一边,震惊又恐惧地坐在屋顶的黑暗中。
在那张整洁的纸上写的是,她的第二个孩子凯文其实从未出生,在怀孕第五个月的时候就流产了。
之后贝琳达就常常觉得绝望无助。
戈登很少回家,因为他跟公司的高级合伙人闹出了一桩非常难看的丑闻,对方比他大十岁,是个夸张又神经质的女人。
贝琳达酗酒越来越严重,她穿高领和围巾来掩盖脸颊上蜘蛛网状的疤痕。
她和戈登很少 说话,两人会为了小事吵架,但这都是为了逃避更大的冲突,因为他们都知道,没说出口的事情太重大了,一说出来就会毁了他们的生活。
她没跟戈登说最新版“戈登和贝琳达的婚姻”。
但是几个月之后他自己看了,总之是大体上知道了,当时贝琳达的母亲病了,贝琳达去照顾了她一个星期。
戈登从信封里拿出来的那张纸上写的内容跟贝琳达看过的差不多,只不过他跟老板之间的事情已经惨淡收场,他的工作也陷入困境。
戈登挺喜欢自己的老板,但是无法想象自己跟她厮守终身。
他喜欢自己的工作,但是希望能够迎接更多挑战。
贝琳达的母亲好多了,一周后贝琳达就回来了。
她的丈夫和孩子都松了口气,大家都挺高兴。
圣诞前夜,戈登跟贝琳达说了信封的事情。
“你也看了,对不对?”刚才他们去儿童室在圣诞袜里装上礼物。
穿过房间的时候,戈登觉得很快乐,他站在孩子们床边,那份快乐里突然出现一丝深深的忧伤:这份纯粹的快乐不会长久,时间会破坏它。
贝琳达知道他在说什么:“是的,我看过了。
”她回答。
“你觉得如何?” “嗯,”贝琳达说,“我觉得这不是开玩笑。
连恶毒的玩笑都不是。
” “嗯,”戈登说,“那是什么呢?” 他们坐在屋子正面的起居室里,周围光线昏暗,壁炉里的木柴燃烧着,整个屋子都充满橙黄色的光。
“我觉得这真的是一份结婚礼物,”她说,“是我们没有经历过的婚姻。
一些坏事情在这篇文章里发生,却没有在我们的生活中发 生。
我们不必亲身经历,通过看信就知道事情有可能往哪个方向发展,不过实际上不会。
” “你想说这是魔法吗?”他平时是不会说出这种话的,但现在是圣诞前夜,而且光线昏暗。
“我不相信魔法,”她平静地说,“这是一份结婚礼物。
我觉得我们应该妥善保存。
” 圣诞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她把这个信封从文件盒里拿出来,放进她一直锁起来的珠宝盒里,那封信就放在项链、戒指、手镯、胸针下面。
春去夏来,冬季过后又是春天。
戈登疲惫不堪。
他白天接待客户,做设计,联系建筑工和承包商,晚上加班加点做自己的事情,设计博物馆、画廊、公共建筑参加比赛。
有时候他的设计确实能获得优秀奖,还登上建筑杂志。
贝琳达也开始照顾大型动物,她非常高兴,常常拜访农夫,诊查马、羊、牛。
有时候她还带着孩子们一起去。
手机响起来的时候,她正在一个小牧场准备给一头怀孕的山羊做检查,但是那山羊偏不肯被人抓住,更不想作检查。
于是她让步了,让那山羊跑了,她自己则接通电话:“喂?” “你猜怎么了?” “嗯,亲爱的,你中彩票了?” “不是,但接近了。
我设计的大英传承博物馆进入了最终候选名单。
虽然还有些很厉害的对手。
但是我进入最终候选名单了。
” “太好了。
” “我跟富布赖特太太说了一声,今天晚上她会让索尼娅来帮我们看孩子。
我们出去庆祝吧。
” “太好了。
爱你,”她说,“我现在该回去抓山羊了。
” 庆祝的时候他们香槟喝得有点多。
那天晚上,他们在卧室里的时候,贝琳达摘下耳环说:“我们看看结婚礼物上写了什么吧?” 他只穿了双袜子在床上严肃地看着她:“不,别看了。
今天这个特别的夜晚,不要破坏了气氛。
” 她把耳环放进珠宝盒锁好:“你说得对。
我能想象上面写了什么。
肯定是我酗酒,你失败之类的。
但是其实我们……嗯,我只是有点,微醺,这不是重点。
那封信就在珠宝盒最下面,就好像《道林·格雷的画像》里放画像的那个阁楼。
” “‘完全是靠着那只戒指大家才认出了他[2]。
’对,我记得。
我们上学的时候读过。
” “我真的害怕,”贝琳达说着穿上棉质睡衣,“那张纸上是我们婚姻的真实情况,我们的现实则是一幅漂亮的图画。
信是真的,我们是假的。
我是说——”她现在态度很认真,有种略醉的严肃,“你有没有想过,这一切都好过头了?” 戈登点头:“有时候想过。
尤其是今晚。
” 她打了个寒战:“也许我真的因为被狗咬伤了脸就开始酗酒,而你到处出轨,凯文根本没出生——所有恐怖的事情都成了现实。
” 戈登站起来走到她身边搂住她。
“那些不是真的,”他认真地说,“现在才是真的。
你是真的,我是真的。
结婚礼物只是个故事。
是编的。
”他紧紧拥抱着她并亲吻她,那天晚上他们都没再说什么。
他们又等了足足六个月,戈登设计的大英传承博物馆才确定获得了大奖,只不过《泰晤士报》上说它“当代风格过于夸张了”,而其他不少建筑杂志则说它很老派。
比赛评委之一在接受《星期日电讯报》采访时说:“这是一个折中的选择——所有人的备用选项。
” 他们搬到了伦敦,在普勒斯顿的房子租给了一个艺术家和他的家人,因为贝琳达不同意戈登把房子卖了。
戈登全身心投入博物馆的工程,他工作得很快乐。
凯文六岁,梅拉妮八岁。
梅拉妮觉得伦敦很吓人,凯文却很喜欢伦敦。
两个孩子都因为离开了原本的学校和朋友而郁郁不乐。
贝琳达在卡姆登的诊所找了一份兼职工作,每周工作三个下午。
她想念那些奶牛。
他们在伦敦过了几个月,然后又过了几年,除了有时候预算不足以外,戈登对自己的工作一直很满意。
博物馆破土动工的日子越来越近。
一天晚上,贝琳达下半夜的时候醒了,她看着熟睡的丈夫,路灯黄色的光芒从卧室外的窗户照进来。
他的发际线后退了不少,后脑勺的头发也变得稀薄了。
贝琳达想,要是自己真的跟一个秃头结婚了会怎么样。
可能跟不秃头也没什么不一样。
大部分还是挺幸福的。
大部分是美好的。
她忽然想知道那封信里面写了些什么。
她能感觉到那封信干燥地潜伏在卧室角落里,被锁起来,很安全。
她忽然为被困在那一页纸中的贝琳达和戈登感到难过,他们讨厌彼此,讨厌一切。
戈登打起了呼噜。
她轻轻亲了他的脸颊,然后说“嘘”。
他翻了个身,安静下来,但是没有醒。
贝琳达依偎在他身边,很快也睡着了。
次日午餐后,戈登正在和一个托斯卡纳大理石进口商谈话的时候,他突然露出十分惊诧的神情,然后捂着胸口说:“我真的非常抱歉。
”说完他突然跪下,然后倒地不起。
别人叫了救护车,救护车虽然来了,戈登却还是死了。
他才三十六岁。
验尸官说,解剖证明戈登先天就心脏虚弱,随时都可能猝死。
他死后的三天,贝琳达什么都感觉不到,那是一种深沉且恐怖的麻木。
她安慰孩子,和朋友交谈,和戈登的朋友交谈,和家人对话,和戈登的家人对话,礼貌温和地接受他们的致意,就像接受无端赠送的礼物一样。
她听别人为戈登哭泣,她还没哭过。
她言辞恰当,只是什么都感觉不到而已。
梅拉妮十一岁,似乎顺利接受了事实。
凯文不看书也不玩电子游戏,就坐在自己的卧室里盯着窗外,一句话也不说。
葬礼之后,她的父母带着两个孩子回乡下去了。
贝琳达不肯去。
她说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葬礼之后的第四天,她整理了一下自己和戈登用的双人床,忽然就开始哭了,她那巨大丑陋的悲伤池塘里生起啜泣的涟漪,泪水从她 脸上滚落到床上,鼻子里也流出鼻涕,她就像被剪断了线的木偶一样突然跌坐在地板上,哭了快一个小时,她知道自己再也见不到他了。
她擦擦脸,打开珠宝盒拿出那个信封打开来。
她抽出那张奶油色的纸浏览了一遍打印得整整齐齐的文字。
信纸上的贝琳达醉酒后驾车酿成事故,失去了驾照。
她和戈登一连很多天没有说话。
他已经超过一年半没有工作了,现在他几乎整天都待在他们位于索尔福德的房子里。
全靠贝琳达一个人养家。
梅拉妮很不听话:贝琳达在收拾她的房间时,找到了一盒五英镑十英镑的钞票。
梅拉妮没有解释一个十一岁女孩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钱,她回到自己的房间瞪着他们,被问的时候就紧闭着嘴。
戈登和贝琳达都没敢多问,他们怕知道真相。
索尔福德的房子昏暗潮湿,天花板上泥灰大块大块地剥落,他们三个都得了严重的支气管炎。
贝琳达为他们感到难过。
她把那张纸放回信封。
不知道恨戈登会是什么感觉,也不知道戈登恨她是什么感觉。
她不知道没有凯文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看不到他画的飞机,听不到他唱荒腔走板的流行歌。
她又想着梅拉妮——另一个梅拉妮,不是她的梅拉妮但确实还是梅拉妮——她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钱,同时贝琳达又庆幸,自己的梅拉妮除了芭蕾舞和伊妮德·布莱顿的小说以外对其他东西都兴趣不大。
她非常想念戈登,那感觉就像长矛或者冰柱一类尖锐的东西重重地刺进她的内心,一想到再也不可能在这个世界上看到他,她就觉得冰冷又孤独。
她把信封拿到楼下休息室,壁炉里正烧着炭火,因为戈登喜欢明火。
他说火给房间带来生命。
而贝琳达并不喜欢炭火,但是今天晚上她还是按习惯生了火,因为要是不生火,就意味着她自己从某种微妙的意义上承认戈登永远不回来了。
贝琳达盯着火焰待了一会儿,想着自己生命中拥有过的东西和放弃过的东西,爱一个已经不在了的人和讨厌一个总在身边的人,到底哪个更不幸。
最终,她几乎是心不在焉地将信封扔进了火里,她看着纸张卷起来,变黑了,黄色的火焰中带着些蓝色。
很快结婚礼物就只剩下一小撮黑色的灰烬,随着上升气流飘走了,就好像小孩子写给圣诞老人的信一样,顺着烟囱消失在夜色中。
贝琳达回到自己的椅子上,闭上眼睛,等着自己脸上出现疤痕。
﹡﹡﹡ 这就是我最终没能写给朋友当结婚礼物的故事。
不过当然了,其
实它和我没能写出来的故事有所不同,也跟我开始落笔时候准备写的故事不一样。
我计划要写的故事短得多,更像个寓言,结尾也不一样。
(我不知道要怎么写才能让它正常结尾。
本来是有计划好的结尾,但是一旦故事展开,走向就无法控制了。
) 这本书里的大部分故事都是这种情况:最终它们的结尾并不是开始时我所预料的。
有时候完全是由于写不出新的文字了,我才意识到故事已经完结了。
占卜者的回旋诗 有些编辑会让我写“任何你喜欢的故事。
真的,写什么都行。
只要写个你想写的故事就行”,但其实我很少能给他们写出什么东西。
而劳伦斯·席梅尔则写信明确要求我,写一首诗给他那本有关预言未来的小说集作序。
他想要一首回旋诗,像十九行牧歌或者换韵律四行诗那样有重复的句子,呼应未来必然降临的那种氛围。
于是我给他写了一首关于占卜的愉快和危险的十四行回旋诗,并且用了《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中的经典笑话作为引子。
总的来说作为序言,这首诗还挺不错的。
骑士精神 我曾经度过了很糟糕的一周。
我本来要写的稿子没写出来,一连好几天都盯着空白的屏幕,偶尔写几个没用的词,再盯着它看几个小时,然后再一点一点地删掉,然后再写个“和”要么写个“或者”。
然后不保存就退出。
爱德·克雷默打电话提醒我说他和无处不在的马蒂·格林伯格正在编辑一本小说集,而我还欠着一篇关于圣杯的故事。
考虑到当时也没有其他事情了,而且这个故事又一直在我脑海中,所以我回答说没问题。
我在周末写完了这个故事,整个过程如有神助,写得轻松又愉快。
我仿佛成了一个焕然一新的作者:脸上带着危险的笑容,对瓶颈不屑一顾。
但后来我又郁郁不乐地对着空荡荡的屏幕呆坐了一个星期,因为神灵都是充满幽默感的。
几年前,在签售的时候,有人给了我一篇学术论文,内容是关于女性语言理论的,文中对比了《骑士精神》、丁尼生的《夏洛特夫人》还有一首麦当娜的歌。
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写一篇名为《惠特克太太的狼人》的故事,也不知道回头它又能激发出怎样的论文。
在朗读会上,我喜欢用这个故事作为开场。
这是个很友好的故事,我喜欢大声读出来…… 尼古拉斯是…… 每个圣诞节,我都能收到各位艺术家寄来的卡片。
他们会自己绘制卡片,每张卡片都很漂亮,很有纪念意义而且极具启发性。
每个圣诞节我都觉得自己无足轻重,毫无才华,还挺尴尬的。
所以某一年我写下这个故事,提前写了为圣诞节做好准备。
戴夫·麦基恩用优美的书法把它写下来,然后我就把它送给了我认识的每一个人。
这是我的卡片。
这篇只有一百多字(包括标题在内),首次发表是在《百字文II》上,那是专门收录一百字左右故事的文集。
我总想再写个一百字的圣诞卡片故事,但是每次都是到了十二月十五日才想起来,结果每次都推迟到下一年去了。
代价 我的文学经纪人,住在纽约的梅芮丽·海费茨女士,堪称世界上最酷的人。
她只有一次跟我提到说我应该写一本特别的书,那是我出版了个人精选集之后的事。
她当时说:“听我说,最近天使很受欢迎,大家也喜欢关于猫咪的书。
所以我想,要是有人写一个猫其实是天使,或者天使其实是猫的书,这不是很有趣吗?” 我觉得从商业上来说这是个好主意,并表示我会考虑一下。
不幸的是,等我想完了,关于天使的书早就已经过时了。
不过既然已经有 了想法,所以我还是写了出来。
(一点题外话:最终一位年轻女士爱上一只黑猫,猫就去和她一起生活。
最后一次我看到它的时候,它差不多有一头山狮那么大,而且还在不断长大。
两周后黑猫离开了,一只橘猫出现在走廊上。
我写这句话的时候,它正躺在离我几英尺远的沙发上。
) 既然写到这里,我也想借此机会感谢我的家人同意我把他们写进故事里,更重要的是,他们都不打搅我写作,有时候也会硬拉我出去玩。
巨魔桥 这个故事获得了一九九四年世界奇幻大奖的提名,但没能获奖。
这个故事是为埃伦·达特洛和特里·温德林编纂的小说集《雪白,猩红》而写的,那本小说集是为成年人创作的重述童话故事。
我选择了《三只公羊》这个故事。
本来我是想给这一篇起名为《陷阱之旅》,但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吉恩·沃尔夫很多年前已经用过这个名字了。
(我忽然想起,吉恩曾经也在前言里写了一篇故事)。
别问杰克 丽莎·斯内林是个了不起的雕塑家。
这篇故事是写我首次看到她的雕塑作品并为之倾心的情景,那个雕塑是“邪恶的玩偶匣”。
她给了我一个复制品,还答应我说立遗嘱的时候把那个作品送给我。
她的每一件雕塑作品都是一个凝固在木头或石膏中的故事。
(我的壁炉架上就有一件,是一个长着翅膀的女孩被关在笼子里,趁着抓她的人睡着的时候,女孩把自己的羽毛送给路人,我觉得这也是一个故事。
你们会看到的。
) 金鱼池故事集 我对写作技巧很着迷。
这个故事从一九九一年开始写。
当时写了三页,感觉过于贴近现实了,就放弃了。
最终在一九九四年,为了一本由珍妮特·伯利纳和大卫·科珀菲尔德编辑的小说集,我决定把它写完。
于是就用一个上电池的AtariPortfolio打字机胡乱写了,坐飞机、坐车、住酒店的时候都在写,写得很乱,就是把各种对话、预想的会面都写下来,最终我确定自己把想写的都写了。
然后我把这些内容调整了一下顺序,惊讶地发现居然挺不错。
这个故事中部分内容是真的。
三个小故事:吃(电影片段)、白垩路、刀后 几年前,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我写了三首叙事诗。
每个故事都包含了暴力、男女、爱。
这三篇中的第一篇是为描述一部色情恐怖电影而写的,严格遵循抑扬格五音步,我把这篇叫作《吃(电影片段)》。
这篇有些过激(而且很可能会在下一版里被删除)。
第二个故事是重述了名为《白垩路》的英国民间故事,这一篇基本上跟原本的民间传说一样过激。
最后一篇是讲我祖父母和舞台魔术的故事。
这一篇没那么过激,但是我希望它也和前两篇故事一样令人激动不安。
我对这三篇故事都很满意。
出版时间不同说明它们是间隔了好几年发表的,所以每一篇都进入了当年的最佳短篇集。
(这三篇都入选了《美国年度最佳幻想恐怖小说集》,其中一篇入选《英国年度最佳恐怖小说》,还有一篇比较出乎我的意料,入选了《国际最佳色情故事集》。
) 白垩路 有两个故事,长年来一直让我害怕,自从我小时候读过这两个故事之后,它们就一直让我着迷又不安。
其中一个是关于斯威尼·托德的故事,《舰队街的恶魔理发师》,另一个则是狐狸的故事,类似英国的蓝胡子。
在重述这则民间传说时,我在尼尔·菲利普编辑的《企鹅版英国民间故事集》里看到了《狐狸先生的故事》,后来又发现了该故事的另一个版本,名为《福克斯先生》,还找到一幅画,画的是女主人公的追求者在白垩路上留下痕迹一路返回他那阴森的宅邸。
这些故事都给了我不少灵感。
在狐狸先生的故事中,“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上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这句话反复出现,每次讲到恐怖场景的时候,狐狸先生的未婚妻就说这是她做的梦。
但是最后,她拿出了在狐狸先生的房子里找到的血手指(也许是手),证明自己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然后故事戛然而止。
在中国和日本的民间故事中,经常写到一切怪事情都是狐狸造成的。
刀后 这个故事和我的小说《丑角先生》一样,都和我的亲身经历非常接近,所以有时候我不得不对亲戚们解释说故事里的事情其实没发生过。
至少不是像故事里那样发展的。
变化 有一天丽莎·塔特尔给我打电话,让我给她正在编辑的一部关于性别的小说集写个故事。
我一向喜爱科幻小说这种媒介,我小时候就坚信自己长大了会成为科幻小说作者。
但其实没能当成。
我最早大概是在十年前想到这个故事的,本来想写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故事,最终组成一部对性别这件事进行反思的小说。
但是最终也没能写出来。
丽莎打电话的时候,我想到可以按照爱德华多·加莱亚诺在《火的记忆三部曲》中写美国历史的方式来写这个我想象中的世界。
写完这个故事之后,我给一位朋友看,他读了之后说仿佛在看一个长篇小说的大纲。
我只能夸她敏锐。
总之丽莎·塔特尔喜欢这个故事,我也喜欢。
猫头鹰之女 约翰·奥布里是十七世纪的一位收藏家、历史学家,也是我最喜欢的作者之
一,他的作品中包括了轻信、博学、轶闻、怀旧、揣测等等要素。
读奥布里的作品你能感觉到这个生活在古代的人在说一些超越了他那个时代的东西:他是个很可爱,很有趣的人。
而且我也喜欢他的拼写方式。
我曾尝试用几种不同的方式写这个故事,但老是不满意。
后来我才想到应该用奥布里的方式来写。
修格斯陈年特酿 从伦敦到格拉格斯的夜班火车大约在早晨五点到站。
我下车的时候路过车站酒店,就走进去了。
我本想直奔前台订个房间继续睡会儿觉,但是既然我已经醒了,就开始计划接下来几天参加科幻大会的行程,其实科幻大会就在这家酒店举行。
最终我没订房间,只是要了一份国内报纸。
在从大厅走到前台的路上,我路过吧台,那里空无一人,只有一个发呆的酒保和一个名叫约翰·贾罗尔德的英国科幻粉丝,他是那次科幻大会的特邀嘉宾,有一个免费酒吧券,所以趁大家睡觉的时候他就来喝酒。
我停下来跟约翰说话,边说边走到了前台。
接下来四十八小时内我们都在聊天,说故事讲笑话,次日早晨,酒吧没人了之后,我们激情演唱《红男绿女》中隐约还记得的片段。
有一次我在酒吧还遇到了如今已故的理查德·埃文斯,他是英国的科幻小说编辑,六年后他会开始编辑《乌有乡》。
我不记得为什么会一边听皮特·库克和达德利的喜剧表演一边跟约翰说起克苏鲁,我也不记得为什么要跟约翰说洛夫克拉夫特的散文风格。
我怀疑可能跟缺乏睡眠有关。
约翰·贾罗尔德已经成了一个很受尊重的编辑,也是英国出版业界的重量级人物。
这个故事中间部分有些内容就是从那个酒吧里诞生的,当时约翰和我用皮特和达德利的语气扮演洛夫克拉夫特笔下的怪物。
迈克·阿什利是忽悠我写这个故事的编辑。
病毒 这篇故事是给大卫·巴雷特的计算机小说集《数字梦想》写的。
我不怎么打游戏。
每次我玩的时候,总觉得它们会占据我大脑的各个区域。
每次睡觉的时候,总觉得我的眼皮下面有块状物落下或者有小人在跳。
而且绝大部分时候我都输,再怎么认真都输。
这篇故事就是从这里来的。
众里寻她千百度 这篇故事是在一九八五年一月应《阁楼》杂志二十周年特刊而写的。
几年前,我曾是一个在伦敦街头打拼的年轻记者,靠着给《阁楼》和《杰克》这两大英国皮肉杂志采访名人为生(跟美国同行相比,这两家杂志可含蓄多了)。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当时的经历都让我受益良多。
有一次我问一个模特,她有没有觉得自己被剥削了。
这位模特名叫玛丽,她说:“我吗?亲爱的,我的报酬挺高的。
比在布拉德福德饼干厂上夜班挣得还多。
我告诉你谁被剥削了,买杂志的那些人。
每个月都看着我纵欲的那些人。
他们才是被剥削的。
”我觉得正是这次对话催生了这个故事。
我写的时候对这个故事很满意:它读起来就像是我,而不是我在扮演其他人,我还是第一次写出这样的故事,说明我快要形成风格 了。
为了写好这个故事,我坐在《阁楼》位于港口区的办公室里翻阅过去二十年来的旧杂志。
第一期《阁楼》杂志封面上是我的朋友迪安·史密斯。
迪安给《杰克》当过模特,一九六五年的时候她还是《阁楼》的第一届“年度美人”。
我直接把一九六五年迪安的广告词安在了夏洛特身上,“个人复兴主义”什么的。
最后我还听说《阁楼》想找迪安参加他们的二十五周年庆典。
但她已经隐退了。
当时满大街的报纸都在写这件事。
在我查看二十年份的《阁楼》时,我忽然意识到,《阁楼》和其他类似杂志其实跟那些女人没有任何关系,那上面只有照片。
这是故事的另一个来源。
只是又一次世界末日 我和史蒂夫·琼斯十五年来都是朋友。
我们还一起编了一本面向儿童的黄色诗集。
换句话说,当他打电话给我说:“我正在编一本小说集,故事发生在洛夫克拉夫特小说里的印斯茅斯。
你写个故事吧。
” 这个故事是好些要素综合而成的(我们这些作者就是这样想到灵感的,不知道你们是否觉得好奇),其中一个要素来自已故的罗杰·泽拉兹尼的小说《孤独十月之夜》,那本书非常有趣,有很多恐怖又神奇的角色。
在我写这个故事之前的几个月,罗杰给了我一本《孤独十月之夜》,我读得很开心。
与此同时我还在读一个关于三百年前法国狼人审判的材料。
读到一个目击者的证词时,我忽然意识到这就是萨基那篇精彩的短篇小说《加布里埃尔·欧内斯特》的灵感来源,同时也是詹姆斯·布兰奇·卡贝尔的短篇小说《白袍》的灵感来源,但是他们两位实在太有教养了,不会写吐出手指头这样的桥段,但吐出手指正是关键证据。
也就是说,这种事情得靠我来写了。
最先那个狼人的名字叫拉里·塔尔博特,也就是阿博特和科斯特洛遇到的那个。
湾狼 这次又跟史蒂夫·琼斯有关。
“我希望你能写一首那种故事性的诗。
这次是要发生在近未来的侦探故事。
你可以再用一下《只是又一次世界末日》里拉里·塔尔博特这个角色。
” 当时我恰好跟人合作写了一部关于古代英国叙事诗《贝奥武夫》的剧本,不过有些人似乎哪里搞错了,以为我给电视剧《护滩使者》写了一集剧本。
于是我以《护滩使者》的方式重述了《贝奥武夫》,写成了一个发生在未来的侦探故事。
这个写法似乎是很明智的。
你们看,我总会把故事的来源告诉你们。
我们给你批发价 本书的故事都是按照我个人感觉随便排列顺序的,但要是让这些故事按照时间顺序排列,那么这个故事就应该放在本书最开始。
一九八三年的一个夜晚,我正在边听广播边打瞌睡,我醒来的时候,广播里正在说雇凶杀人的事情。
于是我就想出了这个故事。
写这个故事之前,我看了不少约翰·科利尔的短篇小说。
几年前我又重读了这些小说,忽然意识到这就是一个约翰·科利尔式的故事。
故事不如约翰·科利尔的精彩,写得也不如科利尔的好,但是确实是一个科利尔式的故事,我写的时候没有察觉到。
莫考克世界的男孩 编辑要求我为迈克尔·莫考克的小说集《艾尔瑞克故事集》写一个故事,我决定写个小男孩的故事。
这个男孩子和我小时候很像,我在故事里写到了他的亲属。
其实我很难说清艾尔瑞克的故事哪部分不是模仿他人,我十二岁的时候,莫考克的角色对我来说和生活中其他一切事物同样真实,甚至比某些东西更真实——比如地理课。
写完这个故事之后的几个月,我在新奥尔良遇到了迈克尔·莫考克本人,他对我说:“在那个短篇集里,我最喜欢你和塔德·威廉姆斯的故事。
事实上我更喜欢你的故事,因为里面有吉米·亨德里克斯。
” 故事标题借用了哈伦·埃林森的短篇小说。
冷色调 多年来我写过很多不同体裁的故事。
有时候人们问我,怎么才能知道哪个创意适合哪种体裁。
故事都变成了漫画、电影、诗歌、散文、小说、短篇小说。
动笔之前你自然就能知道。
但这个故事的创意则有些不同。
我本来是想讲一些关于恐怖的机器、电子计算机、黑魔法的事情,关于八十年代末我所观察到的伦敦——那是一段金融过剩道德败坏的时期。
它看起来既不适合短篇小说也不适合写成长篇,于是我尝试写成诗歌,这下就合适了。
在《伦敦短篇小说休闲选集》中,我把这个故事写成了散文,很多读者都觉得挺迷惑。
扫梦人 这个故事来源于丽莎·斯内林的雕塑,内容是一个人靠在一把扫帚上。
他显然是清洁工。
我很好奇他究竟是哪种清洁工,于是就想出了这个故事。
外来成分 这又是一个早期的故事。
写于一九八四年,一九八九年最终定稿(写得匆匆忙忙,而且一直在发牢骚)。
一九八四年,这篇文章到处被退稿(SF杂志不喜欢其中性的成分,色情杂志不喜欢其中描写疾病的部分)。
一九八七年,我被问到能不能把它发表在一本色情科幻小说集上,我拒绝了。
一九八四年,我写了一个关于性病的故事。
到了一九八七年,同一个故事的境遇有所不同了。
故事本身没有改变,只是社会环境变了,我是指艾滋病,不管我是不是有意的,故事肯定和它有关。
要是让我重写这个故事,我会考虑艾滋病的话题,但是我不会写进故事里。
这个问题太大了,太神秘了,也太难把握了。
到了一九八九年,社会环境再次发生变化,我觉得把这个故事发表出来已经不那么令人难受了,即使谈不上舒适愉快,但至少不难受了。
我可以把它从柜子里拿出来,拍拍灰,擦擦脸,然后拿给友好的人看。
所以当编辑史蒂夫·奈尔斯问我有没有未出版的作品适合《无图故事》小说集时,我就给了他这篇。
这不是一个关于艾滋病的故事,但要是这么说就是撒谎了,至少是部分地撒了谎。
近年来,艾滋病似乎成了爱神军械库的又一种疾病,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事实上我觉得这个故事主要是关于孤独和身份认同的,也许还包括如何在这个世界里自得其乐。
吸血鬼的六节诗 我唯一成功的一首六节诗(前六行诗的韵脚要在后面几节里交错出现,最后以三行诗结尾)。
这个故事首次发表于《幻想故事》上,后来又在史蒂夫·琼斯的《吸血鬼大全》中再版。
这是多年来我写的唯一一个吸血鬼故事。
鼠 这个故事是为皮特·克劳瑟编辑的《触木消灾》小说集写的,那是一本关于迷信的故事集。
我一直都想写一个雷蒙德·卡佛式的短篇故事,卡佛写故事显得非常轻松。
但我写了这个故事才明白,一点也不轻松。
我怀疑可能我真的听了故事里说的那个广播。
海的变迁 这篇故事是在伯爵宫一间由马厩改造而成的小屋顶楼写成的。
灵感来源于丽莎·斯内林的雕塑以及我小时候对朴次茅斯海滩的回忆——海浪拍打着乱石发出沙沙声。
当时我正在写《睡魔》的结尾,那一章名叫《暴风雨》,莎士比亚的那部戏剧影响了这个故事,它当时正冲刷着我的头脑。
我们去看世界的尽头(朵妮·莫宁赛德,111/4岁) 艾伦·摩尔是世界上最好的作者,也是我所知道的最好的一个人,有一天他和我在北汉普顿聊天,我们说起要创造一个适合发生各种故事的地方。
这个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说的那个地方。
总有一天北汉普顿的良好市民会把艾伦当作巫师烧死,但那样的话世界可就损失惨重了。
沙漠之风 有一天,沸腾铅水乐队的鼓手罗宾·安德斯寄给我一盒磁带,附带一条留言,说他希望我为其中一首歌写个故事。
那首歌叫《沙漠之风》,于是我就写了。
婴儿蛋糕 这是个寓言,是给一本替善待动物组织(PETA)筹款的书写的。
我觉得它明确地表达了观点。
这是唯一一篇让我困扰不已的小说。
去年某天我下楼,发现我儿子迈克尔在听我的有声书《警告:包括语言》。
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听到《婴儿蛋糕》,刚一听到的时候我吓了一跳,那个读书的陌生声音居然是我自己。
特别提一句:我吃肉,穿皮衣,但是我对婴儿真的挺好的。
天堂谋杀案 我刚想出来这个故事的时候,本来想叫它《天使之城》。
但是在我写作期间,百老汇上演了一部同名音乐剧,所以写完故事之后,我给它改了个名。
《天堂谋杀案》是给《午夜涂鸦》的编辑杰西·霍斯汀的平装小说集写的故事,那个小说集恰好也叫《午夜涂鸦》。
写作期间我给皮特·阿特金斯发了很多传真,每次修改的稿子都发了过去,他就这样充当我的参谋,全程无比耐心幽默,堪称完美。
我努力把故事中推理的部分写得比较公平。
到处都给出了线索。
标题也是线索。
白雪·镜子·苹果 这篇故事也从尼尔·菲利普的企鹅版《英国民间故事集》里得到了灵感。
我看它的时候正在洗澡,这个故事我读了恐怕有一千次了(我还保存着三岁的时候那个绘本版)。
但是第一千零一次的阅读似乎有魔法,我开始反向思考这个故事,从后往前整个反过来想。
我想了好几个星期,然后在坐飞机时突然就开始手写这个故事。
飞机落地时,故事已经写完了四分之
三。
入住旅馆之后,我坐在房间一角的椅子上继续写,写完了全文。
这个故事最初发表于美梦天堂出版社的一本限量版小册子上,卖书收入都捐给了“捍卫漫画基金会”(这是一个维护漫画作者、出版商、零售商的第一修正案权益的法律组织)。
后来波皮·
Z.布赖特把这个故事又收入了她编纂的小说集《血脉之爱II》中。
我喜欢把这个故事视为一种病毒。
一旦你读了它,就再也没办法好好看原先的版本了。
我要感谢格雷格·凯特,他的美梦天堂出版社在《天使降临》一书中出版了好几个类似的故事,这本集子中收录了书评、时事报道,还有一些我写的东西。
他还出版了另外两本平装书来资助“捍卫漫画基金会”。
我想感谢众位编辑,他们找我写故事,通过了我的稿子,又反复再版本书中的很多故事。
同时也感谢所有试读的人(你们心里都有数),你们容忍我采用当面交接、传真、电子邮件等等方式把故事交给你们,然后用笃定的语气告诉我哪里需要修改。
真心感谢你们所有人。
是詹妮弗·赫尔歇让这本书变成了现实,她无比耐心,好像有魔法一般,还充满编辑的智慧。
我怎样感谢她都不为过。
本书中每个故事都只是某样事物的影子,和烟雾一样没有实体。
它们是镜子里传达出的消息,是变化的云层形成的图像,是烟与镜,这就是它们的本质。
但是我很喜欢写这些故事,而且我猜想,故事也很喜欢被人阅读。
欢迎阅读。
尼尔·盖曼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1]
G.K.切斯特顿(GilbertKeithChesterton,1874—1936),英国著名作家,主要作品有侦探小说“布朗神父”系列等。
——译注(本书中注释如无特别说明,均为译注。
) [2] 《道林·格雷的肖像》的最后一句话。
骑士精神 惠特克太太找到了圣杯,它就在一件皮草大衣下面。
每周星期四下午,惠特克太太都步行去邮局取自己的养老金,但
是她腿脚很不方便。
在回家的路上,她会顺路去乐施会商店买点东西。
乐施会商店卖旧衣服、小摆件、杂货和各种各样的东西,还卖很多旧平装书,那些东西全是别人捐赠的二手货,还有很多是有人过世后清理房间剩下的遗物。
店里的一切收入都捐给慈善事业。
商店里的店员都是志愿者。
下午上班的志愿者名叫玛丽,她十七岁,微胖,穿着一件宽松的淡紫色套头外衣,那衣服看起来就像是从店里买的。
玛丽坐在收银台旁边看《摩登女性》杂志,正在做“揭示你的潜在人格”测试。
她时不时翻一下杂志后面,看
A、B、C选项各是多少分,然后再决定给自己选什么。
惠特克太太在店里逛了一圈。
那条眼镜蛇标本还没卖掉,都摆了六个月了,上面全是灰尘,那蛇的玻璃眼睛恶狠狠地盯着衣服架子、磨牙玩具和店里的柜子,柜子里摆满了破了边儿的瓷器。
惠特克太太走过去的时候拍了拍蛇的头。
她从书架上拿了几本米尔斯&布恩出版社的小说——《她响亮的灵魂》和《她激荡的心》,每本一先令——她认真看了看那个马刁士玫瑰酒的空瓶,瓶子上有个装饰性的灯罩,最终她觉得自己真的没地方放了。
她拿起一件已经磨破了的皮草大衣,那衣服有股难闻的樟脑球味。
大衣下面有一根拐杖,还有一本
A.R.霍普·蒙克里夫写的《骑士浪漫谭》,标价五便士。
这本书旁边就摆着圣杯。
圣杯底座上还贴着一张小标签,上面似乎用钢笔写着,价格三十便士。
惠特克太太拿起这个满是灰尘的银色高脚杯,透过厚厚的眼镜仔细观察。
“这个真不错。
”她大声对玛丽说。
玛丽耸耸肩。
“放在壁炉架子上一定很好看。
” 玛丽又是耸耸肩。
惠特克太太给了玛丽五十便士,她找回来十便士,又拿了一个棕色的纸袋好装书和圣杯。
然后惠特克太太又去了隔壁肉铺买了一块很不错的肝。
接着她就回家了。
圣杯内部覆盖着一层棕红色的灰。
惠特克太太认认真真地洗掉了,然后又在加了少许醋的温水里泡了一个小时。
然后她用打磨剂把它擦得锃光瓦亮,放在了客厅的壁炉架上。
圣杯两侧分别是一个忧伤的陶瓷短腿猎犬和她已故丈夫的照片,照片上是亨利一九五三年在弗林顿海滩的样子。
她眼光不错,圣杯放在那里很好看。
到晚餐时分,她把那块肝裹上面包糠和洋葱一起炸了,很美味。
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五早上,惠特克太太和格林伯格太太会轮流
在每周五去看望对方。
她们坐在客厅里吃马卡龙喝茶。
惠特克太太在茶里加了一块糖,格林伯格太太加的则是代糖,她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时刻都揣着一个装了代糖的小塑料瓶。
格林伯格太太指着圣杯说:“那个真好看,是什么啊?” “那是圣杯,”惠特克太太说,“是最后的晚餐时耶稣喝酒的杯子。
后来他被钉上十字架时,侧腹被百夫长的长矛刺穿,人们用这个杯子接了他的血。
” 格林伯格太太哼了一声。
她身材矮小,是个犹太人,很不喜欢不卫生的东西。
“我不太了解,”她说,“但是这杯子真好看。
我们家 迈伦在游泳锦标赛上夺冠的时候,得的那个奖杯就跟这个差不多,只不过杯子一侧写着他的名字。
” “他还和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在一起吗?当美发师的那个?” “伯尼斯?哦,是啊。
他们打算订婚了呢。
”格林伯格太太说。
“真不错。
”惠特克太太说着又拿了一块马卡龙。
格林伯格太太总是自己烤马卡龙,隔周的周五就带过来。
她烤的
马卡龙是浅褐色的小甜饼,上面还有杏仁装饰。
她们谈论了一会儿迈伦和伯尼斯的事情,还说到了惠特克太太的侄子罗纳德(她没有子女)以及她们的朋友珀金斯太太,珀金斯太太最近因为髋部不适住进了医院,这老可怜哪。
临近中午格林伯格太太回家了,惠特克太太做了起司烤面包片作为午餐,午餐之后她吃了药,一片白的一片红的两片橙的。
门铃响了。
惠特克太太去开门。
是个年轻人,他留着一头及肩的金发,那闪亮的金色几乎发白,他还穿着一身闪亮的银色盔甲,披着白披风。
“你好。
”他说。
“你好。
”惠特克太太说。
“我奉命而来。
”他说。
“挺好。
”惠特克太太含糊地回答。
“我能进来吗?”他问。
惠特克太太摇摇头,回答道:“抱歉,我看不能。
” “我奉命来找圣杯,”那个年轻人说,“它在这里吗?” “你有证件吗?”惠特克太太问。
她年纪大了又是一个人居住,
让身份不明的陌生人进入家中是很不明智的。
不光是会被劫走财物, 甚至会发生更严重的事故。
这个年轻人沿着花园路走回去。
他骑了一匹灰色的大马,差不多有夏尔马那么大,它额头很高,眼神很聪明,这匹马就拴在惠特克太太的花园大门口。
那位骑士在鞍袋里找了一会儿,拿出一个卷轴回来了。
卷轴上有不列颠之王亚瑟的签名,卷轴表示在此诏告天下,此人是圆桌骑士加拉哈德,他正在执行一项非常高尚且重要的任务。
下面有这个年轻人的画像,画得还挺好。
惠特克太太点点头。
她还以为对方会拿出一张印着头像的名片,但是这个卷轴真的很正式。
“我看你还是赶紧进来吧。
”她说。
他们去了她的厨房。
她给加拉哈德倒了一杯茶,然后带他去了客厅。
加拉哈德看到了壁炉架上的圣杯,他单膝跪下,将茶杯小心地放在赤褐色的地毯上。
一束光透过纱网窗帘照进来,给他圣洁的脸庞笼上一层金色的光,他的头发上浮现出银白的光晕。
“这确实是耶稣用过的圣杯。
”他平静地说。
那双淡蓝色的眼睛飞快地眨了三次,仿佛是在忍住眼泪。
他低下头,仿佛在无声地祈祷。
然后加拉哈德重新站起来,对惠特克太太说:“尊敬的夫人,持有圣杯之人,请允许我带着圣杯离开此地。
这样我的旅程也就结束,我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 “什么?”惠特克太太说。
加拉哈德走过去拉着她苍老的手对她说:“这样一来我的任务就结束了。
我终于寻到圣杯了。
” 惠特克太太撇撇嘴说:“你可以把茶杯和茶碟拿起来吗?” 加拉哈德满怀歉意地捡起了茶具。
“不,我觉得不行,”惠特克太太说,“我很喜欢它。
放在壁炉架上刚刚好,就在陶瓷狗和我家亨利的照片中间。
” “你需要金子吗,是吗?夫人,我可以给你金子……” “不需要,”惠特克太太说,“我不需要金子,谢谢。
我一点都不需要。
” 她把加拉哈德推到门口说:“很高兴认识你,再见。
” 他的马正把头靠在花园篱笆上啃食唐菖蒲。
好些邻居家的小孩都跑到路上来围观大马。
加拉哈德从鞍袋里掏出几块糖,教比较大胆的孩子伸开手掌喂马。
孩子们咯咯咯地笑。
其中一个年龄略大的女孩还摸了摸马鼻子。
加拉哈德动作娴熟地骑上马。
骏马载着骑士沿着新月路飞驰而去。
惠特克太太目送他们消失在视野里,然后叹了口气回到屋里。
这个周末挺平静的。
星期
六,惠特克太太坐公交车去了梅尔斯菲尔德看望自己的侄子罗纳德、侄媳妇欧菲妮娅还有他们的女儿克拉丽莎和迪莲。
她带了自己烤的红醋栗蛋糕。
星期天上午,惠特克太太去了教堂。
他们本地教堂是圣詹姆斯教堂,有种“别把这里当教堂,就当是志同道合的朋友聚会的地方”的氛围,不过惠特克太太觉得这里氛围亲切得略有点过头,然而她喜欢这里的牧师巴塞洛缪神父,只要他不弹吉他就好。
做完礼拜,她想着要不要把圣杯就在她客厅里的事情告诉神父,但考虑之后还是没说。
星期一早晨,惠特克太太在后花园里干活儿,她对自己这个小花园非常自豪,园子里种了好些草药,有莳萝、马鞭草、薄荷、迷迭 香、百里香,还有生长茂密的欧芹。
她跪在地上,戴着厚厚的园艺手套除草,并把蛞蝓抓出来放进塑料袋里。
惠特克太太对待蛞蝓特别善良。
花园外面就是铁道线,她会把蛞蝓扔到篱笆外面。
她摘了些百里香做沙拉用。
身后忽然有人咳嗽。
是加拉哈德站在那里,他高大俊美,盔甲在阳光下闪烁。
他手里拿着一个涂油革包起来的长条形包裹。
“我又来了。
”他说。
“你好,”惠特克太太说着慢慢地站起来,摘下园艺手套,“既然你来了,那就帮我做点事情吧。
” 她递给他一口袋的蛞蝓,让他扔到篱笆外头去。
加拉哈德照办了。
然后他们来到厨房。
“喝茶还是喝柠檬水?”她问。
“有什么喝什么吧。
”加拉哈德说。
惠特克太太从冰箱里拿出自制柠檬汁,让加拉哈德出去摘点薄荷
嫩叶。
她找了两个高脚杯,把薄荷仔细洗干净,每个杯子里放了点薄荷叶,然后把柠檬汁倒进去。
“你的马在外面吗?”她问。
“是啊。
他名叫格丽泽尔。
” “你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吧?” “是啊,特别远。
” “我知道了。
”惠特克太太说着从水槽下面拿出一个蓝色塑料
盆,接了半盆水。
加拉哈德拿去给格丽泽尔。
他等着马喝完了水,然 后把空盆子还给惠特克太太。
“我估计你又要问圣杯的事情了吧。
”她说。
“是啊,我一直在追寻圣杯,”他说着拿起地上那个皮革包裹放
到桌上打开,“我想用这个作为交换。
” 那是一把剑,大约有四英尺长。
剑身上刻着优美的字体和符号。
剑鞘用金银装饰,剑柄上还镶嵌着大块宝石。
“真好看。
”惠特克太太疑惑地说。
“这是齐格弗里德用过的剑,巴尔蒙克,”加拉哈德说,“是由铁匠韦兰在远古之时打造的。
它和焰纹剑是一对。
佩戴这把剑的人将在战场上战无不胜,任何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哪怕是懦夫或卑鄙小人都能变成勇士。
剑柄上的这块宝石是贝尔孔缟玛瑙,能让佩剑的人不受毒酒侵害,不惧友人背叛。
” 惠特克太太看着那把剑,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它一定很锋利。
” “它能把半空中的头发丝劈成两半。
不,它甚至能把光线劈开。
”加拉哈德骄傲地说。
“哦,那你还是把它拿走吧。
”惠特克太太说。
“你不要吗?”加拉哈德很是失望。
“不要,谢谢你。
”惠特克太太回答。
她忽然想起已故的丈夫亨利,他一定喜欢这把剑。
他会把剑挂在书房的墙上,跟他在苏格兰捕到的鲤鱼标本挂在一起,还会特意指给客人看。
加拉哈德又用涂油革把巴尔蒙克剑包好,再用白色的绳子绑起来。
他郁郁不乐地坐在那里。
惠特克太太给他做了些奶油奶酪和黄瓜三明治,用油纸包起来让他回去的路上吃,还给格丽泽尔拿了个苹果。
加拉哈德似乎很喜欢这 两样礼物。
她挥手向他们两个告别。
这天下午,她坐公交车去医院看望了珀金斯太太,她的髋部依然没好,这老可怜。
惠特克太太带了自制的水果蛋糕,不过里面没有加核桃,因为珀金斯太太牙不好了。
晚上,她看了会儿电视,早早睡了。
星期
二,邮递员来了。
惠特克太太正在屋顶的储藏室里收拾东西,她小心翼翼地缓步下楼,下楼的时候邮递员已经走了,只留给她一条通知,说他是要投递包裹,但家中无人。
惠特克太太叹了口气。
她将那条通知揣进提包里,去了邮局。
包裹是她的侄女希莱尔从澳大利亚的悉尼寄来的。
其中有她丈夫华莱士和她两个女儿迪克西和维奥莉特的照片,还有脱脂棉包着的海螺壳。
惠特克太太卧室里摆了不少贝壳装饰。
她最喜欢的一个上面有珐琅绘制的巴哈马风景,是她姐姐埃塞尔送来的礼物,埃塞尔已经于一九八三年去世了。
她把贝壳和照片放进购物袋里。
然后她看到自己已经走到乐施会商店附近了,于是就在回家路上去了店里。
“你好啊,惠特克太太。
”玛丽说。
惠特克太太打量了她一下。
玛丽涂着口红(似乎不是最适合她的色号,而且涂得也不太好,但是今后练练就好了)。
她还穿了一件挺不错的衬衣,这倒是一大进步。
“你好啊,亲爱的。
”惠特克太太说。
“上周有个人过来,问我你买了什么东西。
就是那个金属小杯子。
我跟他说了你住哪里。
你不介意吧?” “不介意,亲爱的,”惠特克太太说,“他找到我了。
” “他真迷人。
真的非常非常迷人。
”玛丽不无向往地叹了口气,“我甚至愿意跟他私奔。
” “他还有一匹白马和各种东西。
”玛丽说完了。
她现在站得端正多了,惠特克太太十分赞许。
惠特克太太又在书架上找了一本新的米尔斯&布恩出版社的书——《女王的激情》——不过上次买的两本书她还没看完。
她拿起那本《骑士浪漫谭》翻开。
这书充满灰尘味。
“费舍尔藏书”几个字用红墨水写在第一页。
她又把书放回原处。
她回到家的时候,加拉哈德已经在等她了。
他让邻居的孩子骑在马背上在街上走动。
“真高兴你来了,”她说,“我正好要搬几个箱子。
” 她带加拉哈德来到顶层的仓库。
他把所有的行李箱搬开,这样惠特克太太就能打开后面的那个橱柜了。
仓库里灰尘很重。
他整个下午都在仓库里搬东西,惠特克太太则忙着打扫。
加拉哈德脸上有一道小伤口,他一边胳膊有点不灵便。
趁着收拾打扫的时候,他们聊了一会儿天。
惠特克太太说起亡夫
亨利的事情,说全靠人寿保险才付完了房贷,还讲了屋里这些东西是哪里来的,但是不知道该留给谁了,也许可以留给罗纳德,但他妻子只喜欢现代化的东西。
惠特克太太还讲了她是如何在战争时期遇到亨利的,当时亨利在空袭预警队工作,而她没有一直把厨房的遮光帘拉上,他们后来去城里的便宜舞厅跳舞,战争结束后他们去了伦敦,在那里她第一次喝到了葡萄酒。
加拉哈德则跟惠特克太太说起他的母亲伊莱恩,伊莱恩很轻浮,她天性如此,然后他还说起关于女巫的事情,此外还有他的祖父,善良但优柔寡断的佩莱斯王。
他说他小时候住在极乐岛的布伦特城堡,他的父亲号称是“残缺骑士”,基本上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不过事实上他的父亲是伟大的兰斯洛特骑士,只不过当时兰斯洛特隐瞒了身份而且也失去了理智。
加拉哈德曾在卡美洛特当侍从。
到了下午五点钟,惠特克太太看了看仓库,觉得收拾得差不多了,于是打开窗户让屋子通风,然后他们下楼去了厨房。
她烧了一壶水。
加拉哈德坐在厨房桌边。
他打开腰上的小皮包,拿出一块板球大小的白色圆石头。
“夫人,”他说,“这是给你的,请给我圣杯吧。
” 石头比它外表看起来更重,惠特克太太拿起来对着光。
石头呈现
出半透明的乳白色,在傍晚阳光的照射下,石头深处闪耀着银光。
它摸起来很温暖。
就在她拿着石头的时候,一种奇怪的感觉袭来:她觉得内心非常平静安宁。
准确来说应该是静谧吧,她觉得十分静谧。
她犹豫着把石头放回桌上。
“真好看啊。
”她说。
“这是贤者之石,我们的祖先诺亚将它挂在黑暗的方舟上用作照明,它能让普通金属变成黄金,还有其他很多功能,”加拉哈德自豪地说,“不只是这个,还有其他的。
”他又从皮包里掏出一个蛋递给她。
那个蛋和鹅蛋一般大小,黑色的蛋壳闪耀着光芒,上面还有朱红和白色的斑点。
惠特克太太摸着它的时候,她脖子后面汗毛倒竖。
她忽然感觉到一种不可思议的热量和自由感。
她听见遥远的火焰发出噼啪声,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似乎远高于这个世界,正拍打着翅膀飞向火焰。
她把蛋放在桌上,和贤者之石并排。
“这是凤凰的蛋,”加拉哈德说,“从遥远的阿拉伯而来。
有朝一日它能孵化出凤凰,到时机合适的时候它会用火焰筑巢产卵然后死去,随后在世界的下一个纪元,它会浴火重生。
” “我想也是。
”惠特克太太说。
“夫人,最后还有这个,”加拉哈德说,“这也是送给你的。
” 他从包里取出一样东西递给她,是一个苹果,看起来像是用一整
块红宝石雕刻而成的,梗是琥珀做的。
惠特克太太有些紧张地接过苹果。
摸起来很软——真是意外。
她手指摸过的地方留下了擦伤,红宝石液体一般的果汁顺着惠特克太太的手流下来。
厨房里仿佛有魔法一样不知不觉就充满夏日水果的香气,仿佛覆盆子、桃子、草莓和醋栗的香味。
她听见非常遥远的地方传来某种声响,那是空气中的歌声和音乐声。
“这是金苹果园里的苹果,”加拉哈德轻声说,“吃一口就能治愈世间所有的疾病,不管是多么深的伤口都能愈合,再吃一口你就会变得年轻美丽,吃三口就能长生不老。
” 惠特克太太舔了一下手上的苹果汁。
那味道就像美酒。
那一刻,她觉得过去的一切都回来了——年轻的感觉:苗条健康的身体,随心所欲的生活,肆无忌惮地顺着乡村小道愉快地奔跑,她只需要做自己,只需要自己开心,男人们就会朝她微笑。
惠特克看着加拉哈德骑士,他是所有骑士中最俊美的一位,正高贵华美地坐在她的小厨房里。
她屏住了呼吸。
“我能给你的就是这些了,”加拉哈德说,“它们都很珍贵。
” 惠特克太太把那红宝石般的苹果放在厨房桌子上。
她看了看凤凰的蛋、贤者之石和青春苹果。
然后她走进客厅,看着壁炉架,那上面放着瓷质小猎狗、圣杯还有她的亡夫亨利的照片,黑白照片上的亨利光着膀子,微笑着吃冰激凌,那是四十年前的事情了。
她又回到厨房。
水壶已经响起了哨声。
她将开水倒进茶壶,晃了晃,然后倒掉。
接着往茶壶里加了两勺茶叶,把剩下的水倒进去。
她一直都没说话。
随后她转过身看着加拉哈德。
“把苹果收起来吧,”她看着加拉哈德坚决地说,“这种东西送给老太太不大合适。
” 她停了一下:“不过另外两个我收下了,”她想了一会儿继续说道,“它们放在壁炉架上挺好看的。
两个换一个,挺划算的吧,其实我也不知道。
” 加拉哈德笑起来。
他把那个红宝石般的苹果放回到皮包里。
然后单膝跪下亲吻了惠特克太太的手。
“行了。
”惠特克太说。
她倒了两杯茶,用的是最好的瓷器,只在特殊场合使用的。
他们沉默地坐着喝茶。
喝完了茶之后,他们去了客厅。
加拉哈德在胸前画了个十字,然后拿起圣杯。
惠特克太太将凤凰蛋和石头放在圣杯原先所在的位置。
那个蛋总是往一边倒,于是她用瓷器小狗撑住。
“确实很漂亮。
”惠特克太太说。
“是啊,”加拉哈德表示同意,“看起来很漂亮。
” “你走之前还是吃点东西吧?”她问道。
加拉哈德摇头。
“水果蛋糕如何,”她说,“也许你现在不想吃,但是过几个小
时就觉得还是吃点比较好。
你最好也去上个厕所。
杯子给我,我帮你包起来。
” 她带他去了大厅尽头的小厕所,然后自己拿着圣杯去了厨房。
柜子里还有一些圣诞节剩下来的礼物包装纸,她用包装纸把圣杯包好,又用绳子绑好。
然后她切了一大块水果蛋糕放在棕色的纸袋里,另外还拿了一根香蕉和一块包着锡箔纸的奶酪。
加拉哈德从厕所出来。
惠特克太太给了他一个纸袋以及那个圣杯。
然后她踮起脚亲了他的脸颊。
“你是个好孩子,”她说,“照顾好自己。
” 加拉哈德拥抱了她,然后她让他离开厨房,从后门出去,接着她关上门。
她又给自己倒了杯茶,拿着纸巾哭了一会儿,马蹄声在新月路上回荡。
星期
三,惠特克太太整天都在家里。
星期四她去邮局领养老金。
然后顺路去了乐施会商店。
柜台上那个女人她不认识。
“玛丽呢?”惠特克太太问道。
柜台上那个女人的灰发染了些蓝色,戴着一副角上镶嵌水钻的蓝
色边框眼镜,她摇摇头耸耸肩说:“她跟一个年轻人走了。
骑马走的。
真的,你能信吗。
今天下午我要去希斯菲尔德的商店。
我让强尼送我去,我们会找其他人来值班。
” “噢,”惠特克太太说,“嗯,那挺好,她找了个好小伙子。
” “对她来说确实挺好,”柜台上那个女人说,“反正今天下午我们要派人去希斯菲尔德的商店。
” 在商店最里面一个架子上,惠特克太太找到一个灰暗的银色旧壶,那壶有个很长的嘴。
价格标签就贴在壶侧面,价格六十便士。
这东西看起来就像是个压扁拉长的茶壶。
她拿起一本之前没读过的米尔斯&布恩出版社的小说。
那书名叫《她非凡的爱》。
她拿起书和银器来到收银台。
“六十五便士,亲爱的,”那个女人说着拿起银壶看了看,“真是有趣的老物件,是不是?今早才拿来的。
”银壶侧面刻着古老的方块汉字,还有优雅的把手。
“我觉得是油壶。
” “不,这不是油壶。
”惠特克太太说。
她很清楚这是什么。
“这是一盏油灯。
” 还有一个小小的毫无装饰的金属指环用棕色的绳子拴在油灯把手上。
惠特克太太说:“其实我又想了想,我只买书就好了。
” 她付了五便士买了那本书,油灯又放回刚才的架子上,留在了商店最里面。
惠特克太太在走回家的路上想,毕竟没地方放那个油灯了。
尼古拉斯[1]是…… 他比罪恶古老,他的胡子白得不能再白。
他想死去。
北极那些矮小的本土穴居生物听不懂他的语言,只会用他们自己那种叽叽喳喳的语言说话,还举行一些莫名其妙的仪式,那个时候他们还没有在工厂工作。
每一年,他们不顾他哭泣反抗,总是强迫他进入无止境的黑夜。
在那个夜里,他会找到全世界每一个小孩,在他们床边留下那些小矮人制造的隐形礼物。
孩子们在凝固的时间中熟睡着。
他嫉妒普罗米修斯、洛基、西西弗斯和犹大。
他所受的惩罚更加残酷。
嚯。
嚯。
嚯。
[1] 圣·尼古拉斯:圣诞老人的原型。
代价 长途旅行者或流浪汉会在门柱上、树上、门上留下记号,让其他旅行者知道房子或农场里住着什么人。
我想猫肯定也有类似的记号,不然猫为什么每次饿了,长了跳蚤或者被抛弃了就会跑到我们家里呢? 我们会让猫进来,帮它们除掉跳蚤和寄生虫,给它们吃东西,带它们看医生。
我们花钱给它们打针,而且最欺负人的是,我们还要给它们做绝育。
它们会和我们在一起住几个月,或者住几年,或者永远在一起。
它们大都是夏天出现的。
我们住在乡下,距离城市的距离刚刚好,最适合城里人抛弃他们的猫。
我们的猫从未超过八只,但一般都超过三只。
目前我家有这几只猫:赫敏和波德,一只花斑猫一只黑猫,这对疯姐妹住在我的阁楼里,不肯互相来往。
雪花,一只蓝眼睛的白色长毛猫,在树林里住了好几年,后来放弃了野外生活转投柔软的沙发和床。
最后还有一只最大的,名叫毛球,她是雪花的女儿,看起来像个靠垫,长着白、橙、黑相间的花纹。
我最初在车库发现她的时候,她还是只小奶猫,头卡在一个破旧的羽毛球网里,脖子被勒住几乎快死了。
但她还是活了下来而且长成了我所见过的脾气最温顺的猫,这一点让我们所有人都惊讶不已。
此外我家里还有一只黑猫。
名字就叫黑猫,他是一个月前突然出现的。
一开始我们没想到他会在这里住下,他看起来一点也不饿,不像是流浪猫,而且他年龄很大,心情似乎也很好,不像是被抛弃的。
他看起来就像个小豹子,行动起来就像一片夜色。
夏季的某一天,他趴在我家摇摇欲坠的门廊上,看起来大概八九岁,公猫、绿眼睛,很友善、很安静。
我猜他是附近哪位农夫的猫,或者是谁家里养的猫。
为了写完一本书,我离开了几个星期,当我回家的时候,他还在我家门廊上。
我家的孩子给他找了个旧猫窝用着。
但是我几乎认不出 来他了。
他身上有好几块地方都掉了毛,灰色的皮肤上有深深的抓痕。
一只耳朵尖被什么东西咬掉了。
一只眼睛下面还有很深的伤口,而且嘴唇也缺了一块。
他看起来很累,很瘦。
我们带黑猫去看了兽医,给他开了一些抗生素,每天晚上我们都给他喂软质的猫粮。
我们很好奇他究竟在跟谁打架。
是我们美丽雪白又野性的女王雪花吗?或者是浣熊?又或者是长着老鼠尾巴和尖牙利齿的负鼠? 每过一个晚上,伤痕都会变得更严重——要么是侧腹被咬了,要么是下腹部受伤,伤口是倾斜的抓痕,而且鲜血淋淋。
他受伤实在太过严重,我带他去地下室让他在炉子旁边休养,还找来了药箱。
他重得惊人,我把他放在地下室的猫窝里,旁边放了个小盒子,还放了些食物和水。
离开地下室的时候我关上了门,我必须把手上沾的血洗干净。
他在地下室待了四天。
一开始他虚弱得几乎无法独立进食,眼睛上的一条伤口几乎让他失去一边的视力,他只能一瘸一拐虚弱地挪动,黄色的脓液从他嘴上的伤口里渗出来。
我每天早晚去地下室看他,给他吃抗生素,药是混在猫罐头里的,我清洗那些较深的伤口,还陪他说话。
他患上了痢疾,虽然我每天清理他的厕所,但是地下室还是变得很臭。
黑猫在地下室生活的那四天我家里的情况变得很糟糕。
最小的孩子在浴室里滑倒了,撞到了头险些淹死。
我之前花费了很多心血的一个项目——将霍普·米尔利斯的小说《雾中的路德》改编成电视剧的项目被BBC取消了,而我也没有精力从零开始重写剧本跟别的媒体或者网络媒体合作了。
我女儿暑假去参加夏令营,没去两天就立刻拼命往家里寄明信片和信,几乎每天都有五六封,信中哭天喊地地要求我们带她回家。
我儿子跟他最好的朋友吵架了,两人似乎就这样绝交了。
某天晚上我妻子开车回家,撞到了一头鹿,鹿死了,车也开不动,我妻子眼睛上也撞了个小伤口。
到第四天,猫在地下室里走动,他走走停停,很不耐烦地在书、漫画,信箱、磁带、图画、礼物的盒子等等东西之间走来走去。
他对我喵喵叫,让我放他出去,我犹豫了一下,照办了。
他回到门廊上,一整天都在那里睡觉。
第二天早晨,他侧腹部又多了一道深深的伤痕,门廊的木地板上有一团团黑色的猫毛,是他的毛。
那天我收到女儿的信,信中说夏令营的生活好多了,她觉得她能坚持几天。
我儿子和他的朋友互相谅解,不过他们吵架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是卡牌,还是电子游戏,还是星球大战,还是关于某个女孩,我就不得而知了。
BBC那位否定了《雾中的路德》项目的主管被发现从某个独立制作公司那里收受贿赂(所谓“债务问题”),于是被开除了。
接替他的女士给我发传真的时候我真的很开心,因为她还在BBC的时候就一直想把这个项目交给我来做。
我考虑继续把黑猫关进地下室,但是最终没有这么做。
我打算看看究竟是什么动物每天夜里都跑到我家来,搞清楚了之后也许能想个对策,比如做个陷阱之类的。
生日和圣诞节的时候,我的家人会送给我一些小工具、小物件让我开心,比如一些很贵的玩具,不过这些大多最终都躺在盒子里。
我有食物脱水机、电动刻刀、多功能早餐机,去年的礼物是一个夜视望远镜。
圣诞节当天我就给这个望远镜装上电池去了黑漆漆的地下室,很不耐烦地等到天黑,假装自己在观察椋鸟。
(上面有警告说不要在亮的时候打开望远镜,因为会损坏镜片,还可能损坏你的眼睛。
)但后来我就把它放进了盒子里,扔在我的办公室里吃灰了,它就放在一盒子电脑连接线和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旁边。
不管那个东西是猫是狗是浣熊还是别的什么,它看到我在门廊里多半就不会来了,所以我在衣帽间里放了一把椅子,衣帽间只比柜子略大一点,就在门廊上方。
大家都睡了之后,我来到门廊上跟黑猫说晚安。
我妻子曾说,那只猫第一次来的时候其实是个人。
他那张狮子般的脸上确实有些像人的地方:宽宽的黑鼻子,黄绿色的眼睛,嘴里虽然长满尖牙却看起来很和蔼。
(但是他下嘴唇右边依然渗出亮黄色的脓液。
) 我拍拍他的脑袋,挠挠他的下巴,希望他能健健康康的。
然后我关掉门廊上的灯进屋去了。
我坐在椅子上,屋里到处一片黑暗,那个夜视望远镜就放在我的膝盖上。
我打开开关,目镜上透出绿光。
黑暗中,时间渐渐流逝。
我试着用望远镜在黑暗里看东西,学着聚焦,学着如何分辨绿雾笼罩下的世界。
夜空中的一群飞虫把我吓得不轻,整个世界仿佛变成了噩梦浓汤,各种生命在其中游动。
然后我放下望远镜看着深深的蓝黑色夜晚,周围空旷、宁静、平和。
时间流逝。
我努力保持清醒,忽然发现自己居然忘了带烟和咖啡,我对这两样东西十分依赖。
它们能让我醒着。
但我还没来得及睡得太沉,忽然就听见花园里传来一声嚎叫,我吓得完全清醒了,于是赶紧抓起望远镜举到眼前,却失望地发现是白猫雪花在叫。
她像一块淡绿色的阴影一样穿过前院,然后消失在屋子左边的树林里不见了身影。
我正想躺回去,却忽然想到究竟是什么东西把雪花吓得大叫呢?于是我用望远镜看着稍远处,寻找体形庞大的浣熊、狗、暴躁的负鼠之类。
确实有个东西沿着私人车道向房子走来。
透过望远镜,我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它。
是恶魔。
虽然写过不少关于恶魔的故事,但我从来没亲眼见过,而且必须承认,我其实不相信有恶魔,我一直认为恶魔只是想象出来的形象,是弥尔顿风格的代表悲剧的形象。
那个沿着私人车道走来的形象不是弥尔顿的路西法,而是恶魔。
我心脏狂跳不已,甚至觉得疼痛。
我希望它看不见我,毕竟我藏在窗户后面黑漆漆的屋子里。
恶魔在车道上走着的时候闪了几下变换着形象。
之前它还是公牛一样黑颜色的弥诺陶洛斯,接下来它就变成了一个苗条的女性,然后它变成了一只猫,一只有疤痕的巨大灰绿色野猫,面部被仇恨扭曲了。
有一座楼梯通往我家门廊,上面有四级需要刷油漆的白色木头台阶(虽然从望远镜里看来它们是绿的,但我知道它们是白的)。
在楼梯 下面,恶魔停下来,喊了一句我听不懂的话,似乎是由三四个词语组成的嚎叫,这种嚎叫的语言肯定很古老,必定是巴比伦城新建成之时才有的,现在已经被人遗忘了,我听不懂,但我感觉到自己头发都倒竖了起来。
即使是隔着玻璃,我又听见一声低沉的嚎叫,那是挑战的声音,接着一个黑色的身影蹒跚着缓慢从屋里走出来,背对我朝着恶魔走去。
这段时间黑猫看起来已经不像是豹子了,他摇摇晃晃的,仿佛是个最近才回到陆地的水手。
现在那个恶魔变成了女人。
她对黑猫温和地说了几句话,那语调像是法语,她又对黑猫伸出手。
黑猫咬了她的胳膊,她咧开嘴唇朝他吐口水。
这个女人抬头看了看我,如果说我之前还有所怀疑的话,现在则是非常确定了:那个女人的眼睛里闪着红色的火光,但是在夜视镜里你是看不到红色的,只能看到深浅不一的绿色而已。
恶魔透过玻璃看着我。
它看到我了,毫无疑问看到了。
恶魔扭曲着缩小了,现在它变成了形似胡狼的动物,有着扁平的脸,巨大的脑袋和粗短的脖子,毛色既像土狼又像澳大利亚野狗。
它肮脏的毛皮里还有蛆虫蠕动,它走上了台阶。
黑猫跳起来扑向它,他们立刻翻滚着扭打在一起,我的眼睛根本跟不上。
周围一片寂静。
接着传来一声低沉的嚎叫——在我们车道的尽头是一条乡村公路,一辆午夜通行的大卡车从远处慢慢开过来,它的车头灯十分明亮,从我的望远镜里来看就好像绿色的太阳。
我放下望远镜,眼睛就只能看到黑暗和柔和的黄色前灯,随后红色的车尾灯也消失了,周围彻底黑下来。
我再次拿起望远镜时,周围已经什么也看不到了。
只有那只黑猫坐在台阶上望着天空。
我抬起望远镜,看到有什么东西飞走了——仿佛是秃鹫,或者是鹰——它飞到树林之外没了踪影。
我来到门廊上抱起黑猫抚摸他,对他说安慰的话。
我刚靠近的时候,他可怜巴巴地喵喵叫,然后就趴在我膝盖上睡着了,我把他放回猫窝,然后上楼回我自己床上睡觉去了。
第二天早晨,我的T恤和裤子上都有干掉的血迹。
然后又过了一个星期。
夜里到我家的那个东西不是每晚都来。
但是来得很频繁,看到猫受伤我们就知道它来了。
从他那狮子般的眼睛里我能看出他很痛苦。
他左前爪不能用了,右边眼睛也瞎了。
我不知道黑猫为什么会来,也不知道是谁派他来的。
而且出于自私和恐惧,我想知道他还能坚持多久。
巨魔桥 我三四岁的时候,他们把大部分六十年代早期的铁轨都拆了。
铁路服务大幅缩水。
除了伦敦根本没地方可去,我所居住的小镇成了列车终点站。
我最早的记忆是在十八个月大的时候,我母亲去医院照顾她妹妹,我祖母带我去了一座桥上,她把我抱起来看下面的火车,那些火车就好像喘着气冒着烟的黑铁巨龙。
几年后蒸汽火车渐渐绝迹,把各村各镇联系起来的铁路网也消失了。
我不知道火车已经没有了。
总之我七岁的时候火车就已经是过时的事物了。
我们住在城市郊区的一座旧房子里。
对面的地空着没有耕种。
我爬过围栏,躺在小块芦苇丛的阴影里看书,如果我想冒险,就去空地尽头的空房子周围玩。
那里有个长满杂草的漂亮水塘,水塘上有一座木桥。
我冒险穿过花园和树林的时候,从来没看到过任何看门人或者土地管理员,我也从来没有打算进入那座房子。
那样也太没礼貌了,再说我一直坚信空置的旧房子都是闹鬼的。
我并不是矫情,而是真的相信一切黑暗危险的东西都存在。
各种鬼魂、女巫都全身穿着黑衣饥肠辘辘地在黑暗中飞舞,这是我小时候深信不疑的事情之
一。
反过来想的话事实也很令人安心:白天是安全的。
白天永远是安全的。
我有个仪式:夏季学期的最后一天,从家里走到学校的时候,我会脱下鞋袜拿在手里,光着小脚走在坚硬的石板路上。
整个暑假期间,没人管的时候我都不穿鞋。
我得意洋洋地光着脚,直到九月学校再次开学才穿上鞋。
七岁的时候,我发现了一条穿过树林的小路。
当时是夏天,天气炎热晴朗,那天我在离家很远的地方玩。
我在探险。
我路过了那座别墅,它的窗户用木板封起来什么都看不到,我又穿过空地,闯过一片陌生的树林。
爬下一片陡峭的河岸,发现自己来到一条陌生的阴凉小路上,周围树木茂密,阳光穿过树叶形成金色和绿色的光斑,我想我是到了仙境吧。
一条小河从小路一侧流过,河里有好多半透明的小虾。
我抓起几只看它们在我手指上蹦跳,然后又把它们放回去。
我沿路走下去。
这条路笔直,路上长着浅浅的草。
有时候我会捡到几块很不错的石头:好像熔化起泡的样子,有棕色、紫色、黑色。
如果你对着光看,还能看到彩虹的颜色。
我坚信它们是很珍贵的石头,于是在包里装了不少。
我在这条金绿色的静谧长廊上走啊走,一个人也没见到。
我不饿也不渴。
我只想知道这条路通往何处。
它完全是笔直的一条,地上也很平坦。
小路没有丝毫变化,但周围的乡村景色有变化。
一开始我是在一条山涧的底部走着,两旁是长满青草的陡峭河岸。
后来小路变得比周围都高了,我走动的时候可以看到下面的树冠,偶尔还能见到远处的房顶。
我走的这条路很平直,我沿着它穿过了好几处山谷和平原。
最终在其中一座山谷里,我看见了一座桥。
桥是用干净的红色砖块建成的,在小路上方形成一道巨大的曲线。
在桥的一侧有通往路堤的石头台阶,在台阶上面有一个小木头门。
在我的路上居然有人类出现的痕迹,这让我很惊讶,我现在觉得这条路是自然形成的,就跟火山一样。
这时候好奇心战胜了一切(毕竟都走了几百里路了,我觉得走到什么地方都有可能)。
我爬上石头楼梯,穿过了那扇门。
我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桥上满是泥巴。
桥两边都是草地。
我这一边的草地是麦田,另一侧是杂草。
桥上有大卡车开过的轮胎痕迹,干掉的泥巴都结成了块。
我从桥上走过,很安静,没有发出任何脚步声。
一连好几里都没有东西,只有农田、麦田和树林。
我摘了一只稻穗,剥出甜甜的谷子,仔仔细细地嚼着。
我觉得自己饿了,于是就从阶梯返回,到了被废弃的铁轨处。
现
在该回家了。
我没有迷路,我只需要沿着那条小路原路返回即可。
在桥下有一只巨魔拦住了我。
“我是个巨魔。
”他说。
稍后他似乎又想了一下,补充道:“弗咯咯咯嗷咯咯咯。
” 他块头很大,头发都扫到了砖头桥的桥拱了。
他多少有点透明的感觉:我能看到他身后的砖头和树,有些模糊,但确实能看见。
他就像是我的噩梦突然成真了。
他有着巨大有力的牙齿、锋利的爪子、毛茸茸的大爪子。
他的头发很长,就像我妹妹的塑料毛绒玩具,他的眼睛凸出。
他没穿衣服,那话儿挂在两腿之间的长毛里。
“我听见你的声音了,小子,”他低声说话的声音就像风,“我听见你噼里啪啦走在我的桥上。
现在我要生吃了你。
” 我才七岁,但当时是白天,我记得我一点也不怕。
小孩子发现自己面对童话中的东西反而是好事——他们早就知道该怎么对付那些东西了。
“别吃我。
”我对巨魔说。
我当时穿着一件棕色条纹的T恤和棕色灯芯绒裤子。
我的头发也是棕色的,我还缺了一颗门牙。
我正在学习如何吹口哨,但是还不成功。
“我要生吃了你,小子。
”巨魔说。
我盯着巨魔的脸。
“我姐姐很快就会顺着那条路过来了,”我骗他说,“她比我好吃多了。
你吃她吧。
” 巨魔嗅了嗅空气笑着说:“只有你一个人。
路上没别人。
什么都没有。
”然后他俯下身,用手指像个盲人似的摸摸我,那感觉就像蝴蝶翅膀扇到了我的脸。
然后他闻了闻自己的手指头,摇摇头:“你没有姐姐。
你只有一个妹妹。
她今天在朋友家。
” “你闻一下味道就知道吗?”我惊讶地问。
“巨魔能闻到彩虹的味道,能闻到星星的味道,”他悲伤地低声说,“巨魔能闻到你出生以来做的所有梦的味道。
靠近点,好让我吃了你。
” “我兜里有宝石,”我对巨魔说,“你把宝石拿走吧,不要吃我。
你看。
”我给他看了之前捡到的岩浆状石头。
“这些只是炉渣,”巨魔说,“是蒸汽火车上丢下来的废料。
对我来说没用。
” 他张大了嘴,露出锋利的牙齿。
他的呼吸有股烂树叶堆里的味道。
“现在就吃。
” 他变得越来越具有实体,越来越真切,反倒是周围的世界开始褪色,变得扁平。
“等一下。
”我蠕动着脚趾踩住脚下潮湿的泥土,想紧紧抓住现实世界。
我看着他那双巨大的眼睛:“你不想吃我。
现在还不想。
我——我才七岁。
我还没活够呢。
我还有好多书没看。
我还从来没有坐过飞机。
我还不会吹口哨——没完全学会。
你不如放了我吧?等我长大了,我就会回来,到时候你也能饱餐一顿。
” 巨魔用那双车灯一样的眼睛看着我,然后点点头。
“那就等你回来吧。
”他笑了笑。
我转身默默沿着那条笔直的小路走了,那里其实是曾经的铁路。
走了一会儿我开始跑。
我在绿色的阳光中沿着小路飞奔,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后来肋骨处都开始刺痛,疼得好像针扎一样,我捂着肚子摇摇晃晃地回到了家。
我渐渐长大,空地也渐渐消失。
房子一座一座、一排一排地出现,以各种野花和著名作家名字命名的道路也出现了。
我们的家——一座古老破败的维多利亚式建筑——被卖了,然后拆了,修了带花园的新房子。
他们到处修房子。
我之前对这片地方了如指掌,但现在居然会在新房子之间迷路。
但其实我并不介意荒地没有了。
那座旧别墅被一家跨国公司买了,然后那块地上又修了更多的房子。
八年之后,我又回到了那条旧铁路线上,这一次我不是一个人去的。
我中途转学两次。
跟我一起去的女孩叫路易丝,她是我的初恋。
我喜欢她灰色的眼睛和光滑的褐色头发,还有她略显笨拙的走路姿势(就好像一只刚开始学走路的小鹿,可能我这么说并不怎么可爱,很抱歉),我十三岁的时候看见她嚼口香糖,我对她一见钟情,那感觉就像从桥上跳下去自杀似的。
喜欢上路易丝最大的麻烦在于,我们原本是最好的朋友,而且我们都在跟其他人约会。
我从没跟她说过我喜欢她,甚至没表示过我对她有任何兴趣。
我们是好哥们儿。
那天晚上我去了她家,我们坐在她屋里听《褐家鼠》,那是扼杀者乐队的第一张密纹大碟。
这是第一张朋克摇滚碟,一切都很激动人心,无论是音乐还是其他领域都有无数可能性,无限的可能。
最后到了回家的时间,她决定陪我回去。
我们手牵手,是朋友之间那种友好的牵手,我们走了十分钟,回到我家。
月亮很亮,周围一切都看得清楚,只是没有颜色,这是个温暖的夜晚。
我们到了我家,站在车道上看着屋里的光,谈论着我组建的乐队。
我们都没进去。
然后我们又决定要把她再送回去。
于是我们走回她的家。
她跟我讲她和妹妹之间的争斗,她妹妹偷她的化妆品和香水。
我们站在她家外面的路上,路灯发出钠黄色的光,我们看着对方
黑色的嘴唇和淡黄的脸。
忽然都笑起来。
然后我们就走了,选了条寂静无人的路走。
在一个新的住宅区,我们发现一条穿过树林的小路,于是我们沿着小路走。
小路笔直,周围很黑,远处房子的灯光像地上的星星,我们借着月光能看清四周。
忽然有什么东西在前方呼哧呼哧作响,我们觉得害怕。
走近了一看,原来是一只獾,于是我们又笑着手拉手继续往前走。
我们说了很多不着边际的事情,谈论自己的梦想、想法和想做的事情。
一路上我都很想亲她。
最终我找到了机会。
一座旧砖桥横跨小路,我们在桥下停下脚步。
我亲了她,她张开嘴回应我。
但她忽然僵住了,全身冰凉一动不动。
“你好啊。
”巨魔说话了。
我放开路易丝。
桥下很黑,但是巨魔的身影在黑暗中清晰可见。
“我冻住了她,”巨魔说,“我们就能好好谈谈了。
现在我要吃了你。
” 我心脏狂跳,我觉得自己全身发抖:“别。
” “你说你会回来。
你回来了。
你学会吹口哨了吗?” “学会了。
” “那就好,我从来都不会,”他吸了吸鼻子,点点头,“我很高兴。
你长大了,经历了很多。
能吃的部分也更多了。
” 我抓住像僵尸一样一动不动的路易丝,把她推上前:“别吃我。
我不想死。
你吃她吧。
她肯定比我好吃多了。
而且她还比我大两个月。
你为什么不吃她?” 巨魔没说话。
他从头到脚嗅了嗅路易丝,脚、胯、胸、头发都闻了一遍。
然后他看着我。
“她是个无辜的孩子,”他说,“你不是。
我不想吃她。
我想吃你。
” 我从桥下面走出来,看着夜空中的星星。
“但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我半是自言自语地说,“从来都没做过呢。
我还从来没去过美国。
从来没有……”我停顿了一下,“我什么都还没做过。
还没真正做过什么事。
” 巨魔没说话。
“等我长大些,就会回来。
” 巨魔没说话。
“我肯定会回来的,肯定。
” “回来找我?”路易丝问,“怎么了?你在干什么?” 我转过身,发现巨魔已经不见了,我以为自己很喜欢的那个女孩
站在桥下的阴影中。
“我们回家吧,”我对她说,“走吧。
” 我们走回家,一路上都没说话。
她跟朋克摇滚乐队的一个鼓手约会,后来又跟另一个人结了婚,我很惊讶。
她结婚后,我们在火车上见过一面,她问我还记不记得那天晚上。
我说我记得。
“那时候,我真的很喜欢你,杰克,”她对我说,“我以为你会亲我。
我以为你会约我出去。
只要你问,我就会答应的。
” “但我没有。
” “是啊,”她说,“你没有。
”她把头发剪得很短,这个发型不适合她。
后来我再也没见过她。
脸上带着僵硬微笑的苗条女人不是我曾经喜欢过的女孩,和她说话我觉得很不舒服。
我搬到了伦敦,过了几年又搬了回去,回去之后我发现那个镇子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模样了:空地没了,农田没了,燧石小巷也没了,接着我迅速搬到十英里以外公路边的一个小村子里。
我是和全家人一起搬过去的——那时候我已经结婚了,还有了一个孩子——我们住在一座老房子里,那房子曾经是铁路车站。
铁轨已经被挖掉了,住在我们对面的那对老夫妇在原本的铁轨地上种菜。
我年龄越来越大。
有一天我看见自己长了白发。
又一天,我听到自己说话的录音,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和父亲很像。
我在伦敦工作,在一家大型唱片公司负责发掘、训练歌手或艺人。
一般我坐火车通勤,有些时候晚上要回家。
我在伦敦有一间小公寓,有时候我负责的乐队半夜都没法登台,就不可能回家了。
这样自然很容易勾搭上别的女人,我也确实勾搭了不少人。
我觉得埃莉诺拉(这是我妻子的名字,之前也许提过吧)不知道别的女人的存在,但是一年冬天,我去纽约短暂旅行两星期后回家,忽然发现家里已经人去楼空了。
她留下一封信,共有十五页,信打印得非常整齐,信中每个字都是真的。
包括PS的那一句:你不爱我。
你从没喜欢过我。
我穿上厚外套离开屋子,惊讶又麻木地走着。
地上没有雪,但是有厚厚的霜,树叶被我咔嚓咔嚓地踩碎。
树木就像灰色冬季天空之下黑色的骷髅。
我沿路走着。
汽车从我身边经过,那些都是出入伦敦的车子。
我不小心踩到一根藏在褐色落叶里的树枝,树枝戳穿了我的裤子,割伤了我的腿。
我走到下一个村子。
那里有一条河刚好从路上穿过,还有一条我从没见过的路,我顺着那条路走,边走边看着半封冻的河流。
河水汩 汩作响。
小路穿过田野,路笔直,长满了草。
我看见一块石头半埋在小路旁边,就捡起来,擦掉泥巴。
那像是半熔化的紫色石头,有着彩虹色的光泽。
我把它握着揣进外套口袋里继续走,石头变得暖和了,令人安心。
河流蜿蜒地穿过空地,我沉默地走着。
我走了一个小时才看到房屋——是一座很新的方形小屋——建在我上方的路堤上。
然后我看到了桥,这下我知道自己在哪里了:我在一条旧铁路线上,之前我从别的方向来过这里。
桥上有喷绘涂鸦,都是操、巴里爱苏珊之类,还有无处不在的NF,也就是民族阵线[1]。
我站在红砖建造的桥拱下,周围好多冰激凌包装纸、薯片包装袋,还有一个用过的安全套,很可悲的样子。
我看着自己的呼吸在午后的冷气中凝结。
我裤子上的血迹干了。
小汽车从我头顶的桥上驶过。
我听见其中一辆车的车载收音机音量很大。
“喂?”我轻声说。
似乎有点尴尬,而且傻。
“有人吗?” 没有回答。
风吹着薯片包装袋和落叶一并翻滚。
“我回来了。
我说过我会回来,我守约了。
有人吗?” 还是寂静。
我又喊了几声,很傻。
然后我在桥下低声啜泣起来。
一只手摸了摸我的脸,我抬起头。
“没想到你真的回来了。
”巨魔说。
他现在跟我差不多高,别的地方都没变。
他头发又长又多乱七八
糟的,里头还有落叶。
他的眼睛很大,很孤独。
我耸耸肩,用外套袖子擦擦脸:“我回来了。
” 三个小孩又喊又叫地从我们这座桥上跑过。
“我是个巨魔,”巨魔有些畏惧地小声说,“弗咯咯咯嗷咯咯
咯。
” 他在发抖。
我伸手握住他的大爪子朝他笑了笑。
“没事,”我说,“真的,没关系的。
” 巨魔点点头。
他把我推倒在那些落叶、包装袋外加一个安全套的地上,然后扑上来。
他抬起头,张开嘴,用他那尖利的牙齿吃掉了我的人生。
吃完了之后,巨魔站起来,拍了拍灰。
手揣进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块仿佛冒着泡半熔化的炉渣石。
他把石头递给我。
“这是你的。
”巨魔说。
我看着他——我的人生穿在他身上显得非常合适,仿佛他已经这样穿了很多年。
我接过炉渣石嗅了嗅。
我能闻见它落下来的那列火车的气味,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气味。
我把它紧紧握在毛茸茸的手里。
“谢谢。
”我说。
“祝你好运。
”巨魔说。
“好。
你也是。
” 巨魔用我的脸笑了笑。
他转身背对我,沿着我来时的路朝村子那边走了过去,回到了我
早晨离开的那座空房子里,边走还边吹口哨。
我一直都在这里。
躲在这里,耐心等待。
我是桥的一部分。
我看着人们来来去去的影子:他们遛狗、聊天、做各种各样的事情。
有时候他们会到我的桥下来,站一会儿,或者小便,或者做爱。
我看着他们,但什么都不说,他们从来没有看见过我。
弗咯咯咯嗷咯咯咯。
我就只是待在桥拱之下的这片黑暗中。
我能听见你们在外头,不停地从我的桥上噼里啪啦地走过。
是的,我能听见你们。
但我不会出来。
[1] 英国右翼政党。
别问杰克 谁都不知道这个玩具是从哪里来的,可能是某个曾祖父或者远房姨妈拿到育儿室来的。
它是个盒子,上面画着金色红色的花纹。
毫无疑问是很漂亮的,至少成年人觉得漂亮,看上去有质感,甚至有些古董的韵味。
可惜盒子的插销锈死了,钥匙也找不到了,盒子里的小丑杰克不能跳出来了。
但它依然是个漂亮的盒子,沉甸甸的,刻着花纹,还有镏金。
孩子们都不玩这个盒子。
它被放在一个旧玩具木箱的底部,木箱就好像海盗的宝藏箱子一般大小,至少孩子们是这样认为的。
那个玩偶匣就埋在各种破旧玩具下面——娃娃、小火车、小丑、纸星星、魔术小道具、线都绞在一起的瘸腿提线木偶、化妆游戏的衣服(有破烂的旧婚纱、黑色丝绸礼帽,全都年代久远了)、玩具珠宝、破铁环、上衣还有木马。
在这些东西的最下面是那个玩偶匣。
孩子们都不玩这个。
他们在阁楼的育儿室里小声说话。
在一个阴沉的日子,风呼啸着刮过房子,雨打在石板上,顺着屋檐流淌,孩子互相说着杰克的故事,虽然他们从未见过他。
一个孩子说,杰克是个邪恶的巫师,因为犯下了难以描述的恐怖罪行,所以被关进盒子里作为惩罚。
另一个孩子(肯定是一个女孩)说杰克的盒子就是潘多拉的盒子,他作为守卫被关进盒子里防止里面的坏东西再次跑出来。
可能的话,他们根本不去碰那个盒子,但偶尔有时候大人们会提起那个漂亮的杰克玩偶匣,并把它从箱子里拿出来,放在壁炉架上醒目的位置,孩子们就会在稍后鼓起勇气,把它放回黑暗中去。
孩子们从来不玩杰克玩偶匣。
他们长大后就会离开这间大屋,阁楼的育儿室就会关起来,被遗忘。
但并不是被彻底遗忘。
每个孩子会各自在不同的时间想起自己曾光着脚孤身一人在蓝色月光中走上育儿室。
好像梦游一样,双脚悄无声息地踩在木质楼梯上,脚下还有露出了经纬线的育儿室地毯。
他们会想起自己打开那个宝藏箱,在娃娃和衣服之中翻找,拿出那个玩偶匣。
接着就会按下盒子的机关,打开盒盖,音乐会像夕阳一样缓慢地播放起来,杰克也会冒出来。
不是突然之间弹出来,他不是那种加装了弹簧的杰克。
他会很谨慎很专注地慢慢从盒子里冒出来,微笑着示意孩子们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
在月光下,他对孩子们说起他们自己都记不清楚然而又无法彻底忘记的事情。
最年长的男孩死于第一次世界大战。
他们的双亲去世后,最小的那个孩子继承了房子,只不过有一天晚上,他被人发现在地窖里,拿着布条、石蜡和火柴要烧掉整座房子,于是他被剥夺了对房子的所有权。
人们把他送进疯人院,很可能他从此以后一直都在那里。
别的孩子也都长大了,女孩们变成了妇人,她们全都不肯回到那座房子去。
房子的窗户被木条钉起来了,门也用大铁锁锁起来,姐妹们去拜访那座房子的次数和去给大哥扫墓的次数相当,也和看望她们可怜的弟弟的次数相当,换而言之就是从来都不去。
很多年过去,女孩们变老了,猫头鹰和蝙蝠在那座宅子的阁楼育儿室里筑了巢,老鼠在被人遗忘的玩具之间做窝。
动物们平静地看着墙上褪色的画,并在地毯上拉屎。
在箱子深处的盒子里,杰克面带微笑地等着,他怀揣秘密,等待孩子们。
他会一直等待。
金鱼池故事集 我到达洛杉矶的时候那儿正在下雨,我觉得自己仿佛被上百部老电影包围着。
一个穿黑色制服的豪华加长轿车司机正在机场等我,他拿着一张写了我名字的白色卡片,那字写得很整齐,就是拼错了。
“我直接带你去酒店,先生。
”司机说。
我没带什么行李,只有一个旧的旅行包,里面装了几件T恤、内衣和袜子,他对此似乎觉得有些失望。
“酒店远吗?” 他摇头:“就二十五分钟,三十分钟。
你之前来过洛杉矶吗?” “没有。
” “嗯,我常说洛杉矶是个三十分钟的城市,不管你想去那里,顶多三十分钟。
” 他把我的包放进后备厢,他称之为行李箱,然后给我打开车子后门。
“你从哪里来?”他问。
我们已经离开了机场,驶上了遍布霓虹灯的湿润街道。
“英国。
” “英国?” “是的。
你去过吗?” “没去过,先生。
我看过英国电影。
你是演员吗?” “我是个作家。
” 他没了兴趣。
只是偶尔低声咒骂其他司机。
他突然转个弯变换车道。
本来行驶的车道上发生了一场四车连环
相撞的事故,我们绕过去了。
“城里稍微下了点雨,突然间大家就都不知道该怎么开车了。
”他对我说。
我靠在车里的靠垫上:“听说你们英国雨水更多。
”这是一个描述,不是提问。
“有点多。
” “不只是有点吧。
英国每天下雨,”他笑着说,“还有浓雾。
真正很浓很浓的雾。
” “没那么严重。
” “这是什么意思呢?”他既疑惑又不太高兴,“我看过英国电影。
” 我们沉默地坐着,冒雨驶过了好莱坞,过了一会儿他说:“问他们要贝鲁西死去的那个房间[1]。
” “什么?” “贝鲁西。
约翰·贝鲁西。
他就是在你住的那个酒店死去的。
嗑药。
你听说过吗?” “嗯,听说过。
” “他们拍了一部有关贝鲁西之死的电影。
找个胖子演的,一点也不像他。
关于他的死,谁都没说实话。
你知道吗,他不是孤独死去的。
还有两个人跟他在一起。
电影公司不想那么拍。
但是当豪车司机就能听说各种消息。
” “真的吗?” “罗宾·威廉姆斯和罗伯特·德尼罗。
他们跟贝鲁西在一起。
他们都嗨得不得了。
” 酒店建筑是一座白色仿哥特风格的小城堡。
我跟司机道别,然后入住,我没要贝鲁西死掉的那个房间。
我拎着旅行包冒雨走向自己的屋子,手里还握着一串钥匙,前台告诉我,这钥匙可以打开很多道门。
空气中有股潮湿的灰尘味,还有股奇怪的止咳水味道。
周围很昏暗,可以说是一片漆黑。
水溅得到处都是。
院子里的水流都汇聚成小河了。
水流进小鱼塘,鱼塘有一部分在墙外院子里。
我走到楼上进入一间潮湿的小屋。
这地方看起来并不适合明星自杀。
床也有点潮湿,雨疯狂敲打着空调外机。
我看了一会儿电视——全是老剧重播,《欢乐酒店》接着就是《疯狂的士》,然后画面一闪,变成黑白片《我爱露西》,然后我就睡着了。
我梦见鼓手在断断续续地敲鼓,离我只有三十分钟远。
电话把我吵醒了,“嗨嗨嗨嗨,你准备好了吗?” “哪位?” “制片公司的雅各布。
我们要一起吃早饭吗,嗨嗨?” “早饭……?” “没问题。
我三十分钟后就来酒店接你。
已经预订好了。
没问
题。
你收到我的消息了吗?” “我……” “昨天晚上传真给你了。
再见。
” 雨停了。
阳光温暖明亮,是具有好莱坞特色的光线。
我来到酒店主楼,走在布满了桉树叶子的地毯上——这就是昨晚那股止咳水气味的来源。
有人递给我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传真——上头写着接下来几天我的行程,空白处有一些手写的内容,写的都是鼓励的话,比如“这次 绝对会成为爆款!
”还有“肯定会成为伟大的电影!
”传真的签名是雅各布·克莱因,显然就是打电话那人。
我从来没跟雅各布·克莱因打过交道。
一辆红色小跑车开到酒店外面。
司机探出头朝我挥手。
我走过去。
他灰白的胡子修得很整齐,笑容很有派头,脖子上还戴着大金链子。
他还带了一本《人类之子》特意让我瞧了一眼。
这人就是雅各布。
我们握了手。
“大卫在吗?大卫·甘博?” 大卫·甘博是早些时候和我通过电话的人,是他安排了此次行程。
他不是制片人。
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他说他自己“和这个项目关系密切”。
“大卫已经不在制片公司干了。
我现在负责这个项目,我先跟你说一声,我真的精神不正常啊。
嗨嗨。
” “行吧。
” 我们上了车。
我问:“在哪儿开会?”他摇头回答:“不是开会。
是早餐。
”我很疑惑。
他颇为怜悯地看着我,解释道:“是开会之前的预备会。
” 我们离开酒店,去了半小时车程外的一个大型超市,雅各布一路上都跟我说他很喜欢我的书,他成了这个项目的负责人他真的很开心。
他说是他建议项目组让我住进那家酒店——“好让你感受一下好莱坞氛围。
你在四季酒店或者如家酒店都体会不到。
对吧?”然后他问我有没有住在约翰·贝鲁西死的那个套间。
我说我不知道,但是我怀疑可能是。
“你知道他死的时候跟谁在一起吗?真相都被制片公司掩盖了。
” “不知道。
跟谁?” “梅里尔和达斯汀。
” “是梅里尔·斯特里普和达斯廷·霍夫曼吗?” “当然。
” “你怎么知道?” “别人说的。
这里是好莱坞,你知道吗?”我假装很懂似的点头,其实什么都不知道。
人们总说书是自然而然完成的,这是瞎说。
书不可能自然而然就完成。
这需要大量思考、研究、笔记和腰酸背痛,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远超你的想象。
除了《人类之子》,这本书可以算是自然而然完成的。
人们经常问作者一个很麻烦的问题:“你的灵感从何而来?” 答案是:汇合。
各种东西凑到一起,只要成分合适,突然间,魔法显灵!
起初是我偶然间看到了有关查尔斯·曼森的资料(是朋友借给我的一卷录影带,前面有几段是我本来就想看的东西),里面有一段曼森第一次被捕时候的影像,当时大家都觉得他是无辜的,是政府钓鱼执法。
曼森的形象映在屏幕上——他很有魅力,很英俊,有着救世主一样的气质。
你甚至会愿意为这种人光着脚下地狱去。
为他杀人也在所不惜。
审判开始,过了几个星期,救世主的气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猴子般呆滞,喋喋不休的人,前额上刻着一个十字。
不管他之前是怎样的天才,那形象都不见了,消失了。
但曾经确实存在。
影像继续播放:一个两眼发直的有前科的罪犯跟曼森一起坐牢。
他说:“查理·曼森?听我说,查理就是个笑话。
他什么都不是。
我们都笑话他。
你们知道吗?他什么都不是!
” 我点头。
曾经有一段时间曼森是个魅力无穷的统治者。
我想可能这是某种赐予,神送来了,又收走了。
我又着了迷一样把那卷录影带看完了。
在一段黑白画面停顿后,旁白说了点什么。
我倒带,又听了一遍。
忽然就有了灵感。
一本书自然而然形成了。
旁白说的是:曼森和曼森家族那些女人所生的孩子被送到了不同的儿童之家等待收养,法庭给他们起了跟曼森毫无关系的新名字。
我想到十二个二十五岁的曼森之子。
想到某种神授的特质忽然同时降临在他们所有人身上。
十二个年轻的曼森,个个光彩照人,从世界各地聚集到洛杉矶。
曼森的一个女儿绝望地想阻止他们见面,封底也印上了相关预告,“知晓他们可怕的命运”。
我写《人类之子》的时候状态绝佳,一个月就写完了,然后就交给我的经纪人,她看了觉得很惊讶(“亲爱的,这不像你的其他作品。
”她态度还挺积极的)。
书稿很快就拍卖了出去,这是第一次,书卖得比我预计的贵得多。
(别的书,三本高雅晦涩引经据典的鬼故事加起来都买不起写故事用的电脑。
) 随后这书在正式出版前就被好莱坞买了,也是拍卖会上买的。
有三四家制片公司都对这部书有兴趣:我联系了那家想要我写剧本的公司。
其实我知道这件事不可能成功,电影是拍不成的。
但是很快有传真发给我,都是半夜发的,绝大部分都有大卫·甘博的热情签名。
一天早晨我签了五份像砖头一样厚的合同,几周后,我的经纪人告诉我第一张支票已经兑付,飞好莱坞的机票也准备好了,让我去参加“初步会谈”。
感觉像做梦。
机票是商务舱的。
在我看到商务舱机票的瞬间,我意识到梦是真的。
我坐在大型喷气式客机前端的机舱里,吃着烟熏三文鱼,拿着刚印出来的精装版《人类之子》去了好莱坞。
说回早餐时。
他们跟我说他们特别喜爱这本书。
我不太记得每个人的名字。
男人们或留胡子或戴棒球帽或二者兼有,女人们都非常漂亮,有种非常讲究卫生的感觉。
雅各布订了早餐还付了钱。
他说接下来的会议就很正式了。
“我们很喜欢你的书,”他说,“要是我们不喜欢的话为什么要拍它?我们就是喜欢你那种特别的气质,不然为什么要雇你来写剧本。
要的就是你的风格。
” 我非常严肃地点头,仿佛真的花了好多个小时思考什么叫“我的风格”。
“这样的创意。
这样的书。
你真是独一无二的。
” “独一无二到了极点。
”一个女人说。
她是叫迪娜,还是蒂娜或叫狄安娜呢? 我挑起眉毛:“开会的时候我该做些什么?” “接受意见,表现积极。
”雅各布说。
雅各布开他的小红车花了半个小时到达制片公司。
我们开到大门口,雅各布跟保安吵了一架。
我估计他是新来的,还没拿到永久通行证。
我们进去之后,发现他在这里也没有永久停车位。
我还是没明白很多细节:雅各布说,停车位和你在公司的地位有关,就好比你在古代中国宫廷里,皇帝赏给你的礼物决定了你的地位。
我们在平直得有些古怪的纽约街道布景里行驶,最后停在一座很旧的银行前面。
走了十分钟的路,我到了会议室,和雅各布以及其他所有吃早餐的人一起等着某人出现。
匆忙中我忘了要等的人是谁,也忘了是男是女。
我拿出一本我自己的书放在面前,仿佛它是护身符似的。
有人进来了。
他个子很高,鼻子下巴都很尖,头发很长——仿佛绑架了比他年轻得多的人,然后夺走了受害人的头发。
他是个澳大利亚人,这点让我很惊讶。
他坐下。
他看着我。
“说吧。
”他说。
我看了看一起吃早餐的其他人,谁都不看我——没有一个人跟我眼神交流。
于是我开始说:关于书、剧情,还有结尾在洛杉矶一家夜店摊牌的场景,在这一段情节里那个善良的曼森女孩把其他人都打死了。
或者说认为她把其他人都打死了。
我还说我打算找一个演员扮演所有的曼森男孩。
“你相信这些内容吗?”那个人提出了第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很简单。
我至少跟二十多个英国记者回答过了。
“我是否相信查尔斯·曼森曾在某段时间被超自然力量所控制,而且这种超自然力量依然控制着他的孩子吗?我不信。
我是否相信有一些奇怪的事情正在发生?也许是相信的。
也许有一种比较简单的解释,在一段很短的时间内,曼森的疯狂与外部世界的疯狂步调一致。
我也说不清。
” “嗯。
这个曼森小孩,可以让里夫斯演吗?”天哪,不能,我心想。
雅各布看着我疯狂点头。
“有何不可能。
”我说。
反正现阶段都是空谈。
都不是真的。
“我们和他的人做了个交易。
”那个人若有所思地点头。
他们让我写个剧本梗概,因为有人想先看一下。
“有人”我估计指的是那个澳大利亚人,不过也不是很肯定。
在我走之前,那个人给了我七百美元,让我签字:工作两周按日结算。
我花了两天写剧本梗概。
我努力忘记书中的内容,构建了一个电影故事。
工作进行得很顺利。
我坐在小房间里,用制片公司提供的笔记本电脑打字,又用制片公司送来的气泡喷墨打印机打印出来。
我在自己的屋里吃饭。
每天下午我会沿着日落大道散散步。
我一直走到基本通宵书店,买一份报纸。
然后在酒店外面的院子里坐上半个小时看报纸。
看完了 夕阳,呼吸了新鲜空气,我就回到小黑屋里,继续改写我自己的书。
酒店雇员里有个很老的黑人,每天他都穿过院子给植物浇水然后
看鱼,他的动作慢得几乎有些痛苦。
经过的时候,他会对我微笑,我便朝他点头。
第三天我起床的时候他正站在鱼池边捡附近的垃圾,其实就是几枚硬币和烟盒。
我走过去。
“你好。
”我说。
“先生。
”老人说。
我觉得应该跟他说不要叫我先生,但是转念一想又不知道该怎么委婉地说出来。
“这些鱼真好看。
” 他点头笑了笑:“东方锦鲤。
从中国买来的。
” 我们看着鱼在小池塘里绕圈游动。
“也不知道它们无不无聊。
” 他摇摇头:“我孙子是个鱼类学家,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专门研究鱼类。
” “是啊。
他说锦鲤只有三十秒左右的记忆。
所以它们在池塘里游
着永远都觉得很新鲜,有种‘我从没来过这里啊’的感觉。
就算遇见在一起生活了一百年的鱼,它们也会说:‘新来的,你是谁啊?’” “有一件事你能帮我问问你的孙子吗?” 老人点点头。
“我曾在书上看到说锦鲤没有固定的生命周期。
它们不像人一样会变老。
如果被人杀了或者被捕食者吃了或者得了病它们会死,但是除此以外,它们会长生不老。
理论上来说它们能永远活下去。
” 他点点头说:“我去问问。
听起来还挺好的。
这里三条——哦,这一条,我叫它幽灵,它四五岁吧。
另外两条我刚到这里的时候它们就从中国运来了。
” “那是什么时候?” “大概是,公元一九二四年,你觉得我看起来多大了?” 我说不上来。
他看起来好像是用很古老的木头雕刻而成的。
我跟他说,看起来像是超过了五十岁,肯定比玛士撒拉年轻。
“我生于一九〇六年,真的。
” “你出生在洛杉矶吗?” 他摇头:“我出生的时候,洛杉矶还只是个橘子果园,离纽约很远。
”他往水面撒了些鱼食。
三条鱼浮上来,其中一条闪着银光的苍白的鱼仿佛在盯着我们,它们O形的嘴开开合合,仿佛用某种锦鲤才懂的秘密语言在无声无息地跟我们交谈。
我指着他说过的那条鱼问:“这是幽灵?” “对,就是他。
百合花下面的那条——你看见他的尾巴了吗?就在那里——他名叫巴斯特,巴斯特·基顿的巴斯特。
基顿住在这家酒店的时候我们已经有那两条年长的鱼了。
那一条是公主。
” 公主是一条很醒目的白色锦鲤。
她全身都是奶油一般淡淡的白色,背上有一块大红斑把她和另两条鱼区分开。
“她很漂亮。
” “那是当然。
她绝对非常漂亮。
” 他深吸一口气忽然咳嗽起来,而且又咳又喘,瘦弱的身体震抖起来。
我忽然觉得他看起来仿佛九十岁了。
“你还好吗?” 他点头。
“很好,很好,很好。
就是老了,”他说,“人老了啊。
” 我们握手道别,我又回屋继续写东西去了。
我把完整的梗概打印了出来,传真给制片公司的雅各布。
第二天,他来到我的房间,看起来似乎很不安。
“还好吗?剧本梗概有什么问题吗?” “麻烦不断啊。
我们在和那个谁拍电影,”他说了个几年前影片
大获成功的著名女演员,“本来没问题,对吧?但是她也不年轻了,还坚持要自己拍裸戏。
相信我,没人愿意看她的裸体。
” “情节是这样的,有个摄影师到处勾引女人拍裸照,跟她们上床。
只有一个人相信他干了这些坏事。
于是警长——由‘请全世界都来看我裸体吧’女士扮演——她想到逮捕这个摄影师的唯一办法就是自己也去找他拍照。
于是她跟这人上了床。
接下来就有个转折……” “她爱上这个人了?” “对啊。
于是她意识到女人永远被男人心中的女性形象所禁锢,为了证明她爱他,警察来抓捕摄影师的时候,她放火烧了所有的照片,自己也死在火场。
她的衣服首先被烧。
你觉得怎么样?” “老套。
” “我们一开始也是这么说的。
所以我们炒掉了导演,剪了这段剧情,另外安排了一天拍摄。
这次拍摄的时候她确实稍微穿了点东西。
到她爱上摄影师的时候,她发觉原来是摄影师杀了她兄弟。
她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衣服被烧掉了,然后她和特警一起行动想抓捕他。
但是摄影师在和她妹妹上床的时候被这个妹妹开枪打死了。
” “这个有改进吗?” 他摇摇头:“还是垃圾。
如果她同意让我们用裸替就好了,也许就能拍得更顺利了。
” “你觉得那个梗概如何?” “什么?” “我的剧本梗概,我发送给你的那个?” “那个梗概啊,当然看了。
我们喜欢。
所有人都喜欢。
太棒了。
真的特别厉害。
我们都超级激动。
” “下一步干什么?” “嗯,等所有人都看一遍,我们就一起来进行讨论。
” 他拍拍我的后背走了,留我一个人在好莱坞无事可做。
我决定写个短篇故事。
在离开英格兰之前我就有个想法。
关于一
间坐落在码头尽头的小剧院。
下雨的时候就表演舞台魔术。
剧场有个观众不知道魔术和幻影的区别,对他来说如果每个幻影都是真的,那幻影和魔术确实没有区别。
下午我出门散步,在基本通宵书店我买了几本关于舞台魔术的书和维多利亚时代戏法表演的书。
故事,或者说至少是故事的雏形出现在我脑海中,我打算仔细想想。
我坐在院子的长椅上翻看这些书。
最终断定在这个故事里,我要追求一种特殊的氛围。
我读到口袋魔术师的故事,是讲一个人口袋里装满了各种小玩意儿,一切你能想象到的他兜里都有,可以满足你提出的任何要求。
不是幻影,而是需要惊人的组织能力和记忆力。
一个人影落在书上。
我抬起头。
“你好,又见面了。
”我对那个黑人老头说。
“先生。
”他打了个招呼。
“请不要这样叫我。
被人叫先生感觉就好像我穿着正装似的。
”我把我的名字告诉他。
他也给我说了他的名字。
“虔诚·邓达斯。
” “虔诚?”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却骄傲地点点头。
“有时候我挺虔诚的,有时候不太虔诚。
我妈妈是这样叫我的,这是个好名字。
” “是啊。
” “你在这里做什么呢,先生?” “我也说不准。
我本来是要来写个电影剧本。
至少我是在等着有人告诉我开始写电影剧本。
” 他挠了挠自己的鼻子:“拍电影的人都跑这里来,如果我现在开始跟你说电影人,说到下周星期三都说不完一半。
” “你最喜欢谁?” “哈里·兰登,他是个绅士。
乔治·桑德斯,他和你一样是英国人。
他说‘啊,虔诚。
你可一定要为我的灵魂祈祷。
’我就回答‘你的灵魂是你自己的事情,桑德斯先生。
’但我还是为他祈祷了。
还有琼·林肯。
” “琼·林肯?” 他眼睛都亮了,笑着说:“她是银幕女王。
她比任何人都美。
胜过玛丽·壁克馥,胜过莉莲·吉什,西达·巴拉、路易丝·布鲁克斯都比不上她……她最美。
她有‘那种气质’,你知道是什么气质吗?” “性吸引力。
” “不止。
她拥有你梦想的一切,你看到琼·林肯的画像,你就想……”他停了一下,画了个小圈,仿佛是想捕捉某个逃逸的词,“我也不知道。
也许是想单膝跪下,像个穿着闪亮盔甲的骑士觐见女王一样吧。
琼·林肯,她是最好的。
我跟我的孙子说过她,他想找些影像资料,但是没找到。
什么都没有了。
她只活在我这样的老年人的记忆中。
”他拍拍自己的前额。
“她当时肯定很出名。
” 他点头。
“那后来她出什么事了呢?” “她上吊死了。
有人说是因为她没法在有声电影里说话,但这不是真的,她的声音你只要听一次就永远忘不了。
她的声音光滑深沉,像爱尔兰咖啡。
有些人说她被一个男人伤透了心,或者是被一个女人伤透了心,或者是因为赌博,或者是因为帮派之争,或者是因为饮酒过量。
谁知道呢。
当初是挺疯狂的。
” “你肯定听过她说话。
” 他笑起来。
“她说:‘孩子,去看看他们会在我杀青的时候干什么?’我打听了之后回来告诉她,她说:‘你真棒,孩子。
’跟她一起的男士就说:‘琼,不要逗他玩了。
’,她朝我笑了笑,给了我五美元说:‘你不介意的,对不对呀?’我摇头。
她嘴唇就噘起来一下,你知道那个动作吧?” “飞吻?” “类似那样的。
我这里能感觉到,”他拍拍自己胸口,“她的嘴唇,真的可以让人神魂颠倒。
” 他咬着嘴唇想了一会儿,似乎在想什么虚无缥缈的东西。
也不知道此时他的精神究竟在何时何地。
随后他再次看着我。
“你想看看她的嘴唇吗?” “怎么看?” “你过来。
跟我来。
” “我们是要……”我猜想可能是水泥上的唇印,就好像格劳曼中国剧院外的手印。
他摇摇头,抬起满是皱纹的手指凑到嘴边。
安静。
我合上书,跟他一起穿过院子。
我们到了小鱼池边,他停下脚步。
“看公主。
”他对我说。
“有红斑的那条?” 他点头。
那条鱼让我想起中国的龙:苍白、充满智慧。
那是一条幽灵般的鱼,像骨头一样白,只在脊背上有一块红斑——一英寸长、两个弧线的红斑。
它漂在水中,游动、思考。
“就是这个,”他说,“就在它背上,看见了吗?” “我不太明白。
” 他一动不动地盯着那条鱼。
“你坐下来好吗?”我忽然非常好奇邓达斯先生究竟多少岁了。
“我在这里工作是不能坐下休闲的。
”他非常严肃地说。
然后他
就像是对小孩子解释一样跟我说,“当初就像是有神灵一样。
但如今只剩电视了,电视只有一些小英雄故事。
小人待在盒子里。
有时候我能在这里看到那些小人。
” “过去那些明星,他们是巨人,身披银光,在巨大的房子里……你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依然巨大。
人们信仰他们。
” “他们在这里开派对。
你在这里工作,你目睹派对的进程。
有酒,还有你根本不会相信的事情。
曾经有一个派对……那个电影叫《荒漠之心》,你听说过吗?” 我摇头。
“是一九二六年最有影响力的电影,当时还有维克托·麦克拉格伦和多洛雷斯·德尔·莱奥的《光荣何价》,还有科琳·摩尔演的《埃拉·辛德斯》,你听说过吗?” 我又摇头。
“你从来没听说过沃纳·巴克斯特?贝尔·贝内特?” “他们是谁?” “一九二六年的超级巨星,”他停顿片刻又继续说,“《荒漠之心》电影杀青后,他们在这个酒店里举行了派对。
准备了红酒、啤酒、威士忌、金酒——当时还是禁酒令的时代,不过那些制片公司都跟警方有关系,所以也就没人管。
还有很多美味食物和各路傻瓜,罗纳德·科尔曼在场,还有道格拉斯·费尔班克斯——不是后来那个,是当爹的那个——所有工作人员也都到了,还请了一支爵士乐队来酒店演奏。
“那天晚上琼·林肯最受瞩目。
她在电影里扮演一个阿拉伯公主。
当时阿拉伯总是象征着热情和欲望。
如今……嗯,世道变了。
“我也不知道事情是如何开始的,据说是打赌还是真心话大冒险之类的,也可能只是她喝醉了。
我觉得应该是醉了。
总之她站起来,当时乐队演奏着轻柔舒缓的曲子。
她走过来,到了我现在站着的地方,把手伸进水池里。
她笑啊笑啊笑啊…… “随后林肯小姐抓住一条鱼——摸到之后一把抓起来,双手握紧——而且把它从水里捞起来了,然后凑到自己面前。
“我当时真的有点担心,因为光是把这几条鱼从中国运来就花了很多钱,每条的运费是两百美元。
当然,当时并不是我照顾鱼塘。
出事了也不是我受罚。
但是两百美元在当时是很大一笔钱了。
“然后她朝我们笑了笑,低头亲了一下那条鱼,慢慢地,亲在它背上。
它没有挣扎,一动也没动,就躺在她手中。
她用她珊瑚一样红的嘴唇亲了那条鱼,派对上的人都笑着欢呼起来。
“她把鱼放回池塘,有好一会儿鱼似乎不愿离去,就留在她旁边,啄她的手指。
当大家开始放烟花的时候,它才游走。
“她的嘴唇鲜红娇艳,鱼的背上留下了她的唇印——就在那里,你看见了吗?” 名为公主的那条白色锦鲤背上有着珊瑚般鲜红的花纹,它晃动着鳍,在池塘里持续着它永恒的三十秒之旅。
红色的斑纹看起来确实像是唇印。
他往水里撒了一把鱼食,三条鱼浮上水面纷纷抢食。
我拿着那几本关于古老戏法的书返回自己的房间。
电话突然响了:是制片公司的人。
他们想跟我讨论一下关于剧本梗概的问题。
还说三十分钟后会有一辆车来接我。
“雅各布会来吗?” 但是对方已经挂断了。
参会的人有那个澳大利亚人、他的助手还有一个穿正装戴眼镜的人。
他是我见到的第一个穿正装的人,他的眼镜边框是亮蓝色的。
他似乎很紧张。
“你住在哪里?”那个人问。
我跟他说了。
“是不是贝鲁西……” “我听说是的。
” 他点头:“他死的时候还有其他人在场。
” “是吗?” 那人用手指头蹭了蹭他鹰钩鼻侧边:“派对上还有两个人。
他们
都是导演,都是非常大牌的人。
你不用知道名字。
我在拍最后一部印第安纳·琼斯电影的时候才知道。
” 一阵紧张的沉默。
我们坐在大圆桌旁,总共有三个人,大家各有一份我写的剧本梗概。
我开口说道: “你们觉得怎么样?” 他们都点头,动作还挺一致的。
接着他们又特别严肃地跟我说,他们很不喜欢这个故事,之前一直不说是因为怕我生气。
这对话可真奇怪。
“第三主角有点问题。
”他们暗示这个问题并不是我或者我的剧本造成的,也不是第三主角演员本身造成的,而是他们的问题。
他们希望能更加引起观众共鸣,想要强烈的光影对比,而不是层层的灰色。
他们希望女主角表现得更加英勇。
我点头记笔记。
会议快结束时,我跟那个人握了握手,那个戴蓝色边框眼镜的助手带我穿过迷宫般的走廊往外走,我的车和司机都在外面等。
我们走路的时候,我问公司里有没有关于琼·林肯的图片。
我后来才知道这个助手叫格雷格,他问:“谁?”他又掏出一个小笔记本用铅笔记了几笔。
“是个默片时代的女明星。
一九二六年前后很有名。
” “她在我们这家公司干过吗?” “我不知道,”我说,“不过她很有名,比玛丽·普罗沃斯特还有名。
” “那又是谁?” “‘人生赢家,成了小狗晚餐’[2]。
默片时代最有名的明星。
有声电影流行起来之后变得一贫如洗,最后被自己的腊肠犬吃了。
尼克·洛写过她的歌。
” “谁啊?” “‘我认识那新娘,她当初爱摇滚。
’不管怎样,可以帮我找张琼·林肯的照片吗?”他在自己的平板电脑上划拉了几笔,又看了一会儿,然后又写了几个字。
然后他点头。
走到了外面,我的车子已经来了。
他说:“对了,还是跟你说一声,他满嘴胡话。
” “什么?” “满嘴胡说八道。
跟贝鲁西在一起的根本不是斯皮尔伯格和卢卡斯。
是贝特·米德勒和琳达·朗丝黛。
当时他们吸毒群交,人人都知道。
他满嘴胡话,而且拍《夺宝奇兵》的时候他只是公司的初级会计。
说得跟他拍了电影似的。
浑蛋。
” 我们握手道别。
我坐进车里返回酒店。
这天晚上我时差症犯了,凌晨四点我就醒了,精神十足。
我坐起来,上厕所,穿上裤子(我睡觉时穿着T恤)出门了。
我想看星星,但是城市的光芒太亮了,空气也太脏了。
天空呈现
出一种脏兮兮的昏暗黄色,我想起在英国乡间常见的星座,突然间我莫名其妙地陷入了深深的思乡之情。
我想念星星。
我想回屋写那个短篇小说,或者写电影剧本。
然而我另外写了一个剧情梗概。
我把曼森之子的数量从十二个削减到五个,而且从一开始就说明其中一个是好人,女孩的那个角色改成了男孩,另外四个则肯定是坏人。
制片公司的人送给我一本旧杂志。
有种旧纸浆的味道,上面用紫色的章印着公司的名字,下面还有“档案”二字。
封面是约翰·巴里莫尔坐在船上。
杂志里有一篇关于琼·林肯之死的文章。
但是文章内容很难读,而且非常难理解:文章暗示她是因为某种禁忌的恶习而死,我只能读懂这么多,这篇文章仿佛是用密码写成的,而现代读者根本不懂解码的方法。
但转念一想,我觉得文章作者可能其实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在胡乱暗示。
更有趣——也更好理解——的是照片。
一整页的黑框照片,图中是个大眼睛的女人,面带温柔的笑容,正在抽烟(烟用喷枪修饰过,我忽然有个奇怪的想法:人们以前真的会被这么拙劣的修图骗过吗?)另外一张照片是她和道格拉斯·费尔班克斯在舞台上拥抱,还有一张小照片,她站在汽车的踏脚板上,手里还抱着一只小狗。
从照片上来看,她并不是个绝世美人。
她缺乏路易丝·布鲁克斯那种超然的气质,没有玛丽莲·梦露的性感,也没有丽塔·海华丝那种慵懒的优雅。
她是那种二十年代的小明星,跟所有二十年代的小明星没什么差别。
那双大眼睛里没有神秘感,波波头也很寻常。
她有着 完美的唇形,状如丘比特之弓。
我不知道她要是在今日还活着会是什么样子。
不过她确实是个真实的人,她曾经活过。
她曾经在电影的宫殿里被人崇拜、爱慕。
七十年前,她曾亲吻过鱼,还在我居住的酒店走过,她在英国不出名,在美国却成了永恒。
我又去谈剧本梗概相关的事情。
之前跟我见面的人这次一个都没出现。
这次我在一个小办公室里跟一个很年轻的人见面,他从来不笑,但是跟我说他特别喜欢剧本内容,还说很高兴自己的公司买了版权。
他说他觉得查尔斯·曼森这个角色特别酷,“他一度完全超越了这个维度”,也许曼森甚至可以和汉尼巴尔·莱克特相提并论。
“但是。
嗯。
曼森。
是真实存在的。
他现在在监狱里。
他杀了莎伦·泰特。
” “莎伦·泰特?” “一个女演员。
电影明星。
她怀孕的时候被曼森杀了。
她是波兰斯基的妻子。
” “罗曼·波兰斯基?” “对,那个导演。
” 他皱起眉头:“我们正在跟波兰斯基谈生意。
” “挺好啊。
波兰斯基是个好导演。
” “他知道吗?” “知道什么?知道这本书?我们的电影?莎伦·泰特之死?” 他摇头,都不是:“是一个三方合作电影,朱莉娅·罗伯茨也有
参与。
你说波兰斯基不知道这个剧本梗概?” “不,我说的是——” 他看了看表。
“你住在哪里?”他问,“给你安排的地方还好吗?” “挺好,谢谢,”我说,“我住的地方离贝鲁西死的地方就隔了
几个屋。
” 我等着他再说两个必须保密的明星大腕名字:比如说,约翰·贝鲁斯嗝儿屁的时候跟朱莉·安德鲁斯和粉红猪小妹在一起。
但我错了。
“贝鲁西死了?”他皱起眉头,“贝鲁西没死。
我们还在跟贝鲁西拍电影呢。
” “是他哥,”我说,“他哥几年前死了。
” 他耸耸肩说:“什么鬼地方。
下次你去跟他们说你要住贝莱尔。
你现在就搬吗?” “不用了,谢谢,”我说,“我都住习惯了。
” 接着我又问:“修改的剧本怎么办呢?” “给我们就行。
” 我之前买的书中,有两个舞台戏法特别令我着迷,一个是“艺术家之梦”,另一个是“魔法窗户”。
这两个戏法肯定是在隐喻什么东西,对此我很确定,但是与之相应的故事我还没想出来。
我写了开头的几句话,但是就连第一段都没写完就不保存退出了。
我坐在院子里看着那两条白色锦鲤和那条有红斑的白色锦鲤。
我忽然觉得它们很像艾舍尔画的鱼,这让我很惊讶,我之前从来都不觉得艾舍尔的画中有任何稍微现实点儿的东西。
虔诚·邓达斯正在清理植物的叶子。
他拿着一瓶清洗剂和一块布。
“嗨,虔诚。
” “先生。
” “天气不错啊。
” 他点点头咳嗽起来,用拳头敲了敲自己的胸口,然后又点头。
我离开鱼池坐在长凳上。
“他们为什么不让你退休?”我问,“你十五年前就到退休年龄
了吧?” 他继续清理树叶:“对啊。
但我是地标了。
他们可以吹嘘说最大牌的明星都住在这里了,但我能告诉客人加里·格兰特早餐吃了什么。
” “你记得吗?” “怎么可能记得。
但是他们也不知道。
”他又开始咳嗽,“你在写什么?” “嗯,上周我写了个电影剧本的梗概,然后又写了另外一个版本的梗概。
现在我得等……一会儿。
” “那你现在在写什么?” “一个故事,但还没想好。
是关于维多利亚时代的魔术,名字叫《艺术家之梦》。
一个艺术家走到舞台上,将一大块帆布装在画架上。
帆布上有个女人的画像。
他看着那幅画,心里很想成为一个真正的画家。
然后他坐下睡觉。
画像活起来,从画框上走下来,对他说不要
”她说。
“一个人确实不行,”蛋胖子说,“但两个人就行。
只要有恰当的帮助,你就能永远停在七岁。
”——刘易斯·卡罗尔《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他们称之为机会、运气或宿命——卡片和星星随他们的心意翻转,日复一日,一切代价不言自明,亲吻、谋杀,自有价格转圜。
你想知道未来?那请擦亮眼睛。
你问题急切我必定回答,但——那可是机会、运气或宿命,卡片和星星随他们的心意翻转。
我今晚定会去找你,待到夜深人静。
你不会看见我,你只会觉得阵阵阴寒。
我会等你睡着,再取走我的报酬。
你的未来则任你恣意享受。
他们称之为机会、运气或宿命。
前言 写作是在梦中飞行。
只要你记得。
你要明白。
只要梦还在。
就很简单。
——作者笔记,一九九二年二月 他们用镜子变戏法。
当然,这是陈词滥调,但那也是真的。
自一百多年前的维多利亚时代人们能生产出清晰好用的镜子开始,魔法师就都用镜子,通常摆成四十五度角。
一八六二年约翰·内维尔·马斯基林首创这种方法,他巧妙地安放了一面镜子,将一座大衣柜变得无影无踪。
镜子是奇妙的东西。
它们看似反映了真实,将生活的影像呈现给我们,但是只要摆在恰当的角度,它就能撒下令人信服的谎言,让你坚信某些东西凭空消失,以为装满旗子和蜘蛛的箱子竟然是空的,将藏在侧面或凹陷处的人当作飘在舞台上的幽灵。
只要摆得正确,镜子就是魔法之门,它能给你展示一切你能想象到的东西,甚至还有你想象不到的。
(烟则让事物的边界变得模糊。
) 故事在某种程度上也是镜子。
我们用故事来对自己解释为何世界如此运转,或为何世界不那样运转。
和镜子一样,故事帮我们准备好迎接未来的日子,让我们不去注意黑暗中的事物。
一切小说在某种意义上都是奇幻,奇幻故事也是镜子,是一面扭曲的镜子,准确来说是隐藏真相的镜子,和现实呈四十五度角。
但它终究还是镜子,通过它我们可以得知原本看不见的东西。
(切斯特顿[1]曾说过,童话无比真实。
并不是因为童话告诉我们龙真实存在,而是因为它告诉我们龙是可以被击败的。
) 从今日起就是冬天了。
天空变灰,雪花飘落,可能到天黑这雪也不会停。
我坐在黑暗中看下雪,雪花飘入灯光时闪闪发光,旋即又飘入黑暗,我在想故事究竟从何而来。
当你以编故事为生的时候就会开始思考这种事情。
对成年人来说这居然是个正当职业,我到现在也难以相信,但难以相信也没用了。
我还是很享受这样的工作:不必早起。
(我还小的时候大人们都说不要编假话,还吓唬我说编瞎话会遭到惩罚。
但目前为止,我觉得编故事的工作不光不必早起,还能经常出国旅行。
) 这本书中的大部分故事都是各自应不同选集的要求写给不同编辑的(“这是一个关于圣杯的故事集”“……关于性”“……为成年人重述童话”“……关于性和恐怖”“……关于复仇的故事”“……关于超自然”“……更多关于性的内容”)有几个故事是写来自娱自乐的,准确来说是为了描述我脑海中的某个想法或画面,把它们牢牢地固定在纸上,在我看来这是个极好的写作理由:把恶魔都放出来,自我放飞。
还有些故事是无意之间写出来的,因为忽然产生了幻想或者好奇心。
我曾经想过写一个故事当作结婚礼物送给朋友。
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妇收到了一个故事作为结婚礼物。
那不是一个令人安心的故事。
想好了这个故事之后,我忽然觉得他们也许更喜欢烤面包机,于是我送给了他们一个烤面包机,而且直至今日也没有把那个故事写下来。
它至今还在我的脑海深处,等待着喜欢它的人喜结良缘。
此时我忽然想到(此时我正用一支蓝黑色钢笔在一个黑色封面的笔记本上写前言,也许你想知道这些吧),虽然这本书里的故事都是在讲不同形式的爱,却没什么十分愉快的内核,没有那种爱情最终如愿以偿的故事来平衡你在本书中看到的其他类型故事。
事实上,有些人是不读前言的。
而你们中有些人总有一天是会结婚的。
那么我就把那个没有写出来过的故事讲给阅读了前言的各位。
(要是故事写出来之后我不喜欢,我可以划掉这段,你们就永远不知道我在前言里写了个故事了。
) 结婚礼物 经历了婚礼的一切快乐和苦恼,经历了一切疯狂和神奇之后(更不要说还经历了贝琳达父亲那尴尬的餐后演讲,外加播放家族幻灯片),蜜月之后这些事情从真正意义上来说都结束了(但从比喻意义上来说还没有结束)。
趁着他们刚晒出来的小麦色还没有在英国的秋天里褪色,贝琳达和戈登开始拆结婚礼物,写感谢信——感谢每一条毛巾、每
一 台烤面包机、每一个榨汁机和自动面包机,感谢餐具,感谢瓷器,感谢茶具,感谢窗帘。
“好了,”戈登说,“要感谢的东西还真多。
还有什么?” “还有装在信封里的东西,”贝琳达回答,“我希望是支票。
” 确实有几张支票。
还有礼品卡,还有一本戈登的姑姑玛丽送的购
书券,价值十英镑。
戈登对贝琳达说,玛丽姑姑一贫如洗,但为人亲切,从他记事时起,每年生日都会收到玛丽姑妈送的购书券。
在那堆东西的最下面有个很大的棕色商务信封。
“这是什么?”贝琳达问。
戈登打开信封,抽出一张颜色好像放了两天的奶油一样的纸,纸的上下两端都撕得很不整齐,一面打印着文字。
文字是用手工打字机打印的,这种打印机戈登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了。
他慢慢读着上面的文字。
“这是什么?”贝琳达问,“是谁送的?” “我不知道,”戈登回答,“是个还用手工打字机的人吧。
没有署名。
” “是一封信?” “不完全是。
”他说着挠了挠自己的鼻子,继续看那张纸。
“好吧。
”贝琳达有些恼怒,(其实她不是真的生气,她很开心。
每天早晨醒来她都可以想想自己是否还和昨天晚上入睡时一样幸福,是否和戈登夜里挠她痒痒弄醒她的时候一样幸福,或者是否和她叫醒戈登时一样幸福。
)“到底是什么?” “好像是一篇描述我们婚礼的文章,”戈登说,“写得很好。
你看。
”他说着把纸递给她。
她看了一遍。
那是十月初凉爽的一天,戈登·罗伯特·约翰逊和贝琳达·卡伦·阿宾登喜结良缘,他们发誓一生要彼此相爱,互助互敬。
新娘光彩照人,惹人怜爱,新郎则有些紧张,但他显然很骄傲,而且非常快乐。
文章开头就是这样写的。
接下来文中描述了婚礼各项服务,写得非常清晰简明,行文流畅。
“真不错,”她说,“信封上写了什么?” “‘戈登和贝琳达的婚姻’。
”戈登念道。
“没有送信人姓名吗?没有线索暗示是谁写的吗?” “没有。
” “嗯,不管是谁写的,”贝琳达说,“这真是很周到很贴心。
” 她又看了看信封里面,看还有没有其他漏掉的东西,比如某个朋
友写的字条(戈登的朋友,或他们共同的朋友),但是没有别的东西了,她隐约松了口气,因为可以少写一封感谢信了。
于是她把那张奶油色的纸放回信封,信封放进一个文件盒里,跟婚礼菜单复印件、请帖、婚礼摄影师合同和一朵新娘的白玫瑰捧花放在一起。
戈登是个建筑师,贝琳达是个兽医。
对他们而言,这不仅是工作,还是毕生追求。
他们都才二十出头,两人都没结过婚,甚至没有认真谈过恋爱。
他们两人相识是因为戈登带着他那只十三岁的金毛犬戈迪去了贝琳达的诊所,那只狗戴着灰色的口罩,已经半身瘫痪了。
他还小的时候这只狗就一直陪伴着他,所以他也要在狗狗的最后时光陪伴她。
贝琳达在他哭的时候握着他的手,然后突然间,她就很不专业地紧紧拥抱了他,仿佛可以把一切痛苦、悲伤、失落感都从他身上挤出去一样。
他们中有一个人提出晚上能不能去本地酒吧喝一杯,但是他们谁都不记得是谁先提出的了。
他们婚姻前两年,最值得一提的事情是:他们很幸福。
他们偶尔会吵架。
有时候他们会因为鸡毛蒜皮的小事大吵一架,然后热泪盈眶地重归于好,他们做爱,贴着彼此的耳朵真心实意地小声互相道歉。
在第二年年末,也就是贝琳达停药六个月之后,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戈登送给她一支镶嵌着小颗红宝石的手镯,并把一间空置的卧室改造成婴儿室,还亲手贴了墙纸。
墙纸上印满了童谣里的人物,有小波比、蛋胖子还有盘子勺子一起逃跑,所有这些连绵不断。
后来贝琳达从医院回家了,还带着躺在轻便婴儿床里的小梅拉妮,贝琳达的母亲来跟他们住了一个星期,她睡在休息室的沙发上。
回家后的第三天,贝琳达拿出文件盒,把里头的纪念品拿出来跟母亲一起分享。
婚礼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白玫瑰变成了干枯的棕色,她们笑起来,婚礼菜单和请帖让她们连连赞叹。
在盒子的最底下是一个很大的棕色信封。
“‘戈登和贝琳达的婚姻’。
”贝琳达的母亲念道。
“是一篇写我们婚礼的文章,”贝琳达说,“写得挺好。
甚至还写到了爸爸放幻灯片。
” 贝琳达打开那个信封,拿出那张奶油色的纸。
她看了看上面写的内容,做了个鬼脸,然后什么都没说就收起来了。
“我不能看吗,亲爱的?”她母亲问道。
“我觉得是戈登在恶作剧,”贝琳达说,“不好笑。
” 晚上贝琳达坐在床上给梅拉妮喂奶,戈登看着妻子和新生的女
儿,脸上露出傻笑。
贝琳达对他说:“亲爱的,你为什么写那些东西?” “什么东西?” “信封里那个。
就是写婚礼那篇。
你知道的。
” “我不知道。
” “不好笑。
” 他叹了口气:“你在说什么啊?” 贝琳达指了指文件盒,她已经把那个盒子拿到楼上了,正放在梳
妆台上。
戈登打开盒子,拿出信封。
“之前信封上写的就是这个吗?”他问,“我记得起初写的是我们的婚礼之类的。
”然后他把那一页皱了边的纸取出来看了一下,不禁皱起眉头,“这不是我写的。
”他把纸翻过来,看着空白的那一面,仿佛觉得这一面会写点其他东西似的。
“不是你写的?”贝琳达问,“真的吗?”戈登摇头。
贝琳达擦掉婴儿下巴上的母乳。
“我相信你,”她说,“我以为是你写的。
但其实不是。
” “真的不是。
” “让我再看一遍。
”她说。
于是戈登把纸给了她。
“太奇怪了。
这事可不好玩,甚至不可能是真的。
” 纸上简单描述了过去两年来戈登和贝琳达的生活。
根据这里的描写,这两年他们过得并不好。
他们结婚六个月后,贝琳达就被一条哈巴狗咬了,她伤得很重,面部伤口需要缝合,而且还留下了难看的疤痕。
更糟糕的是她的神经也受到损伤,于是她开始喝酒麻痹疼痛。
信上还说,她怀疑戈登讨厌自己的脸,而这个孩子其实就是绝望之中想挽回两人的关系的。
“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写?”她问。
“他们?” “写这封可恶的信的人。
”她摸着自己的脸——脸上很光滑,没有丝毫疤痕,她是个年轻美丽的女人,不过看起来疲惫脆弱。
“你怎么知道是‘他们’?” “我不知道。
”她说着把婴儿换到左边吃奶,“感觉应该是多人才能完成的事情。
写信,换掉旧的信,等我们家某个人去读信……过来,梅拉妮乖乖,这边吃,真是个乖孩子……” “要我把它扔了吗?” “扔吧,不。
扔不扔呢。
我觉得……”她摸了摸孩子的额头。
“收起来吧。
”她说,“我们应该把它留下当证据。
我怀疑这是不是阿尔策划的。
”阿尔是戈登的小弟弟。
戈登把信放回信封里,信封又放回文件盒里,文件盒放进床底下,然后他们差不多就忘了这件事。
接下来几个月他们两个都严重睡眠不足,因为孩子晚上要吃奶,而且还经常哭,总之梅拉妮非常闹腾。
那个文件盒就一直在他们床底下。
随后戈登在北边的普勒斯顿找到一份新工作,那里离家几百英里,而贝琳达休产假,短期内都没有重新工作的计划,所以她觉得普勒斯顿的新工作不错。
于是他们搬家了。
他们找到了一座带屋顶花园的房子,那房子建在石子路旁,又高又旧,很深很深。
贝琳达时不时去本地兽医院做临时工,照顾小动物和宠物。
梅拉妮十八个月大的时候,贝琳达又生了个儿子,为纪念戈登去世的祖父,这孩子起名叫凯文。
戈登在那家建筑公司当上了合伙人。
到了凯文上幼儿园的时候,贝琳达也重新回去工作了。
文件盒一直都在。
放在顶层一间空屋子里,在一大堆摇摇欲坠的《建筑师杂志》《建筑评论》下面。
贝琳达偶尔会想起那个文件盒以及里面的东西,一天晚上,戈登出差去苏格兰考察能否修复一座古建筑,贝琳达把它拿了出来。
两个孩子都睡了。
贝琳达上楼去了空置的屋子。
她拿开杂志,打开了盒子,盒子没被杂志盖住的部分积了两年多的灰。
信封上依然写着“戈登和贝琳达的婚姻”,贝琳达确实不知道里头有没有写别的内容。
她拿出信封里的那张纸读了起来。
随后她把那纸放在一边,震惊又恐惧地坐在屋顶的黑暗中。
在那张整洁的纸上写的是,她的第二个孩子凯文其实从未出生,在怀孕第五个月的时候就流产了。
之后贝琳达就常常觉得绝望无助。
戈登很少回家,因为他跟公司的高级合伙人闹出了一桩非常难看的丑闻,对方比他大十岁,是个夸张又神经质的女人。
贝琳达酗酒越来越严重,她穿高领和围巾来掩盖脸颊上蜘蛛网状的疤痕。
她和戈登很少 说话,两人会为了小事吵架,但这都是为了逃避更大的冲突,因为他们都知道,没说出口的事情太重大了,一说出来就会毁了他们的生活。
她没跟戈登说最新版“戈登和贝琳达的婚姻”。
但是几个月之后他自己看了,总之是大体上知道了,当时贝琳达的母亲病了,贝琳达去照顾了她一个星期。
戈登从信封里拿出来的那张纸上写的内容跟贝琳达看过的差不多,只不过他跟老板之间的事情已经惨淡收场,他的工作也陷入困境。
戈登挺喜欢自己的老板,但是无法想象自己跟她厮守终身。
他喜欢自己的工作,但是希望能够迎接更多挑战。
贝琳达的母亲好多了,一周后贝琳达就回来了。
她的丈夫和孩子都松了口气,大家都挺高兴。
圣诞前夜,戈登跟贝琳达说了信封的事情。
“你也看了,对不对?”刚才他们去儿童室在圣诞袜里装上礼物。
穿过房间的时候,戈登觉得很快乐,他站在孩子们床边,那份快乐里突然出现一丝深深的忧伤:这份纯粹的快乐不会长久,时间会破坏它。
贝琳达知道他在说什么:“是的,我看过了。
”她回答。
“你觉得如何?” “嗯,”贝琳达说,“我觉得这不是开玩笑。
连恶毒的玩笑都不是。
” “嗯,”戈登说,“那是什么呢?” 他们坐在屋子正面的起居室里,周围光线昏暗,壁炉里的木柴燃烧着,整个屋子都充满橙黄色的光。
“我觉得这真的是一份结婚礼物,”她说,“是我们没有经历过的婚姻。
一些坏事情在这篇文章里发生,却没有在我们的生活中发 生。
我们不必亲身经历,通过看信就知道事情有可能往哪个方向发展,不过实际上不会。
” “你想说这是魔法吗?”他平时是不会说出这种话的,但现在是圣诞前夜,而且光线昏暗。
“我不相信魔法,”她平静地说,“这是一份结婚礼物。
我觉得我们应该妥善保存。
” 圣诞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她把这个信封从文件盒里拿出来,放进她一直锁起来的珠宝盒里,那封信就放在项链、戒指、手镯、胸针下面。
春去夏来,冬季过后又是春天。
戈登疲惫不堪。
他白天接待客户,做设计,联系建筑工和承包商,晚上加班加点做自己的事情,设计博物馆、画廊、公共建筑参加比赛。
有时候他的设计确实能获得优秀奖,还登上建筑杂志。
贝琳达也开始照顾大型动物,她非常高兴,常常拜访农夫,诊查马、羊、牛。
有时候她还带着孩子们一起去。
手机响起来的时候,她正在一个小牧场准备给一头怀孕的山羊做检查,但是那山羊偏不肯被人抓住,更不想作检查。
于是她让步了,让那山羊跑了,她自己则接通电话:“喂?” “你猜怎么了?” “嗯,亲爱的,你中彩票了?” “不是,但接近了。
我设计的大英传承博物馆进入了最终候选名单。
虽然还有些很厉害的对手。
但是我进入最终候选名单了。
” “太好了。
” “我跟富布赖特太太说了一声,今天晚上她会让索尼娅来帮我们看孩子。
我们出去庆祝吧。
” “太好了。
爱你,”她说,“我现在该回去抓山羊了。
” 庆祝的时候他们香槟喝得有点多。
那天晚上,他们在卧室里的时候,贝琳达摘下耳环说:“我们看看结婚礼物上写了什么吧?” 他只穿了双袜子在床上严肃地看着她:“不,别看了。
今天这个特别的夜晚,不要破坏了气氛。
” 她把耳环放进珠宝盒锁好:“你说得对。
我能想象上面写了什么。
肯定是我酗酒,你失败之类的。
但是其实我们……嗯,我只是有点,微醺,这不是重点。
那封信就在珠宝盒最下面,就好像《道林·格雷的画像》里放画像的那个阁楼。
” “‘完全是靠着那只戒指大家才认出了他[2]。
’对,我记得。
我们上学的时候读过。
” “我真的害怕,”贝琳达说着穿上棉质睡衣,“那张纸上是我们婚姻的真实情况,我们的现实则是一幅漂亮的图画。
信是真的,我们是假的。
我是说——”她现在态度很认真,有种略醉的严肃,“你有没有想过,这一切都好过头了?” 戈登点头:“有时候想过。
尤其是今晚。
” 她打了个寒战:“也许我真的因为被狗咬伤了脸就开始酗酒,而你到处出轨,凯文根本没出生——所有恐怖的事情都成了现实。
” 戈登站起来走到她身边搂住她。
“那些不是真的,”他认真地说,“现在才是真的。
你是真的,我是真的。
结婚礼物只是个故事。
是编的。
”他紧紧拥抱着她并亲吻她,那天晚上他们都没再说什么。
他们又等了足足六个月,戈登设计的大英传承博物馆才确定获得了大奖,只不过《泰晤士报》上说它“当代风格过于夸张了”,而其他不少建筑杂志则说它很老派。
比赛评委之一在接受《星期日电讯报》采访时说:“这是一个折中的选择——所有人的备用选项。
” 他们搬到了伦敦,在普勒斯顿的房子租给了一个艺术家和他的家人,因为贝琳达不同意戈登把房子卖了。
戈登全身心投入博物馆的工程,他工作得很快乐。
凯文六岁,梅拉妮八岁。
梅拉妮觉得伦敦很吓人,凯文却很喜欢伦敦。
两个孩子都因为离开了原本的学校和朋友而郁郁不乐。
贝琳达在卡姆登的诊所找了一份兼职工作,每周工作三个下午。
她想念那些奶牛。
他们在伦敦过了几个月,然后又过了几年,除了有时候预算不足以外,戈登对自己的工作一直很满意。
博物馆破土动工的日子越来越近。
一天晚上,贝琳达下半夜的时候醒了,她看着熟睡的丈夫,路灯黄色的光芒从卧室外的窗户照进来。
他的发际线后退了不少,后脑勺的头发也变得稀薄了。
贝琳达想,要是自己真的跟一个秃头结婚了会怎么样。
可能跟不秃头也没什么不一样。
大部分还是挺幸福的。
大部分是美好的。
她忽然想知道那封信里面写了些什么。
她能感觉到那封信干燥地潜伏在卧室角落里,被锁起来,很安全。
她忽然为被困在那一页纸中的贝琳达和戈登感到难过,他们讨厌彼此,讨厌一切。
戈登打起了呼噜。
她轻轻亲了他的脸颊,然后说“嘘”。
他翻了个身,安静下来,但是没有醒。
贝琳达依偎在他身边,很快也睡着了。
次日午餐后,戈登正在和一个托斯卡纳大理石进口商谈话的时候,他突然露出十分惊诧的神情,然后捂着胸口说:“我真的非常抱歉。
”说完他突然跪下,然后倒地不起。
别人叫了救护车,救护车虽然来了,戈登却还是死了。
他才三十六岁。
验尸官说,解剖证明戈登先天就心脏虚弱,随时都可能猝死。
他死后的三天,贝琳达什么都感觉不到,那是一种深沉且恐怖的麻木。
她安慰孩子,和朋友交谈,和戈登的朋友交谈,和家人对话,和戈登的家人对话,礼貌温和地接受他们的致意,就像接受无端赠送的礼物一样。
她听别人为戈登哭泣,她还没哭过。
她言辞恰当,只是什么都感觉不到而已。
梅拉妮十一岁,似乎顺利接受了事实。
凯文不看书也不玩电子游戏,就坐在自己的卧室里盯着窗外,一句话也不说。
葬礼之后,她的父母带着两个孩子回乡下去了。
贝琳达不肯去。
她说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葬礼之后的第四天,她整理了一下自己和戈登用的双人床,忽然就开始哭了,她那巨大丑陋的悲伤池塘里生起啜泣的涟漪,泪水从她 脸上滚落到床上,鼻子里也流出鼻涕,她就像被剪断了线的木偶一样突然跌坐在地板上,哭了快一个小时,她知道自己再也见不到他了。
她擦擦脸,打开珠宝盒拿出那个信封打开来。
她抽出那张奶油色的纸浏览了一遍打印得整整齐齐的文字。
信纸上的贝琳达醉酒后驾车酿成事故,失去了驾照。
她和戈登一连很多天没有说话。
他已经超过一年半没有工作了,现在他几乎整天都待在他们位于索尔福德的房子里。
全靠贝琳达一个人养家。
梅拉妮很不听话:贝琳达在收拾她的房间时,找到了一盒五英镑十英镑的钞票。
梅拉妮没有解释一个十一岁女孩为什么会有这么多钱,她回到自己的房间瞪着他们,被问的时候就紧闭着嘴。
戈登和贝琳达都没敢多问,他们怕知道真相。
索尔福德的房子昏暗潮湿,天花板上泥灰大块大块地剥落,他们三个都得了严重的支气管炎。
贝琳达为他们感到难过。
她把那张纸放回信封。
不知道恨戈登会是什么感觉,也不知道戈登恨她是什么感觉。
她不知道没有凯文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看不到他画的飞机,听不到他唱荒腔走板的流行歌。
她又想着梅拉妮——另一个梅拉妮,不是她的梅拉妮但确实还是梅拉妮——她为什么会有那么多钱,同时贝琳达又庆幸,自己的梅拉妮除了芭蕾舞和伊妮德·布莱顿的小说以外对其他东西都兴趣不大。
她非常想念戈登,那感觉就像长矛或者冰柱一类尖锐的东西重重地刺进她的内心,一想到再也不可能在这个世界上看到他,她就觉得冰冷又孤独。
她把信封拿到楼下休息室,壁炉里正烧着炭火,因为戈登喜欢明火。
他说火给房间带来生命。
而贝琳达并不喜欢炭火,但是今天晚上她还是按习惯生了火,因为要是不生火,就意味着她自己从某种微妙的意义上承认戈登永远不回来了。
贝琳达盯着火焰待了一会儿,想着自己生命中拥有过的东西和放弃过的东西,爱一个已经不在了的人和讨厌一个总在身边的人,到底哪个更不幸。
最终,她几乎是心不在焉地将信封扔进了火里,她看着纸张卷起来,变黑了,黄色的火焰中带着些蓝色。
很快结婚礼物就只剩下一小撮黑色的灰烬,随着上升气流飘走了,就好像小孩子写给圣诞老人的信一样,顺着烟囱消失在夜色中。
贝琳达回到自己的椅子上,闭上眼睛,等着自己脸上出现疤痕。
﹡﹡﹡ 这就是我最终没能写给朋友当结婚礼物的故事。
不过当然了,其
实它和我没能写出来的故事有所不同,也跟我开始落笔时候准备写的故事不一样。
我计划要写的故事短得多,更像个寓言,结尾也不一样。
(我不知道要怎么写才能让它正常结尾。
本来是有计划好的结尾,但是一旦故事展开,走向就无法控制了。
) 这本书里的大部分故事都是这种情况:最终它们的结尾并不是开始时我所预料的。
有时候完全是由于写不出新的文字了,我才意识到故事已经完结了。
占卜者的回旋诗 有些编辑会让我写“任何你喜欢的故事。
真的,写什么都行。
只要写个你想写的故事就行”,但其实我很少能给他们写出什么东西。
而劳伦斯·席梅尔则写信明确要求我,写一首诗给他那本有关预言未来的小说集作序。
他想要一首回旋诗,像十九行牧歌或者换韵律四行诗那样有重复的句子,呼应未来必然降临的那种氛围。
于是我给他写了一首关于占卜的愉快和危险的十四行回旋诗,并且用了《爱丽丝镜中奇遇记》中的经典笑话作为引子。
总的来说作为序言,这首诗还挺不错的。
骑士精神 我曾经度过了很糟糕的一周。
我本来要写的稿子没写出来,一连好几天都盯着空白的屏幕,偶尔写几个没用的词,再盯着它看几个小时,然后再一点一点地删掉,然后再写个“和”要么写个“或者”。
然后不保存就退出。
爱德·克雷默打电话提醒我说他和无处不在的马蒂·格林伯格正在编辑一本小说集,而我还欠着一篇关于圣杯的故事。
考虑到当时也没有其他事情了,而且这个故事又一直在我脑海中,所以我回答说没问题。
我在周末写完了这个故事,整个过程如有神助,写得轻松又愉快。
我仿佛成了一个焕然一新的作者:脸上带着危险的笑容,对瓶颈不屑一顾。
但后来我又郁郁不乐地对着空荡荡的屏幕呆坐了一个星期,因为神灵都是充满幽默感的。
几年前,在签售的时候,有人给了我一篇学术论文,内容是关于女性语言理论的,文中对比了《骑士精神》、丁尼生的《夏洛特夫人》还有一首麦当娜的歌。
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写一篇名为《惠特克太太的狼人》的故事,也不知道回头它又能激发出怎样的论文。
在朗读会上,我喜欢用这个故事作为开场。
这是个很友好的故事,我喜欢大声读出来…… 尼古拉斯是…… 每个圣诞节,我都能收到各位艺术家寄来的卡片。
他们会自己绘制卡片,每张卡片都很漂亮,很有纪念意义而且极具启发性。
每个圣诞节我都觉得自己无足轻重,毫无才华,还挺尴尬的。
所以某一年我写下这个故事,提前写了为圣诞节做好准备。
戴夫·麦基恩用优美的书法把它写下来,然后我就把它送给了我认识的每一个人。
这是我的卡片。
这篇只有一百多字(包括标题在内),首次发表是在《百字文II》上,那是专门收录一百字左右故事的文集。
我总想再写个一百字的圣诞卡片故事,但是每次都是到了十二月十五日才想起来,结果每次都推迟到下一年去了。
代价 我的文学经纪人,住在纽约的梅芮丽·海费茨女士,堪称世界上最酷的人。
她只有一次跟我提到说我应该写一本特别的书,那是我出版了个人精选集之后的事。
她当时说:“听我说,最近天使很受欢迎,大家也喜欢关于猫咪的书。
所以我想,要是有人写一个猫其实是天使,或者天使其实是猫的书,这不是很有趣吗?” 我觉得从商业上来说这是个好主意,并表示我会考虑一下。
不幸的是,等我想完了,关于天使的书早就已经过时了。
不过既然已经有 了想法,所以我还是写了出来。
(一点题外话:最终一位年轻女士爱上一只黑猫,猫就去和她一起生活。
最后一次我看到它的时候,它差不多有一头山狮那么大,而且还在不断长大。
两周后黑猫离开了,一只橘猫出现在走廊上。
我写这句话的时候,它正躺在离我几英尺远的沙发上。
) 既然写到这里,我也想借此机会感谢我的家人同意我把他们写进故事里,更重要的是,他们都不打搅我写作,有时候也会硬拉我出去玩。
巨魔桥 这个故事获得了一九九四年世界奇幻大奖的提名,但没能获奖。
这个故事是为埃伦·达特洛和特里·温德林编纂的小说集《雪白,猩红》而写的,那本小说集是为成年人创作的重述童话故事。
我选择了《三只公羊》这个故事。
本来我是想给这一篇起名为《陷阱之旅》,但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吉恩·沃尔夫很多年前已经用过这个名字了。
(我忽然想起,吉恩曾经也在前言里写了一篇故事)。
别问杰克 丽莎·斯内林是个了不起的雕塑家。
这篇故事是写我首次看到她的雕塑作品并为之倾心的情景,那个雕塑是“邪恶的玩偶匣”。
她给了我一个复制品,还答应我说立遗嘱的时候把那个作品送给我。
她的每一件雕塑作品都是一个凝固在木头或石膏中的故事。
(我的壁炉架上就有一件,是一个长着翅膀的女孩被关在笼子里,趁着抓她的人睡着的时候,女孩把自己的羽毛送给路人,我觉得这也是一个故事。
你们会看到的。
) 金鱼池故事集 我对写作技巧很着迷。
这个故事从一九九一年开始写。
当时写了三页,感觉过于贴近现实了,就放弃了。
最终在一九九四年,为了一本由珍妮特·伯利纳和大卫·科珀菲尔德编辑的小说集,我决定把它写完。
于是就用一个上电池的AtariPortfolio打字机胡乱写了,坐飞机、坐车、住酒店的时候都在写,写得很乱,就是把各种对话、预想的会面都写下来,最终我确定自己把想写的都写了。
然后我把这些内容调整了一下顺序,惊讶地发现居然挺不错。
这个故事中部分内容是真的。
三个小故事:吃(电影片段)、白垩路、刀后 几年前,有好几个月的时间,我写了三首叙事诗。
每个故事都包含了暴力、男女、爱。
这三篇中的第一篇是为描述一部色情恐怖电影而写的,严格遵循抑扬格五音步,我把这篇叫作《吃(电影片段)》。
这篇有些过激(而且很可能会在下一版里被删除)。
第二个故事是重述了名为《白垩路》的英国民间故事,这一篇基本上跟原本的民间传说一样过激。
最后一篇是讲我祖父母和舞台魔术的故事。
这一篇没那么过激,但是我希望它也和前两篇故事一样令人激动不安。
我对这三篇故事都很满意。
出版时间不同说明它们是间隔了好几年发表的,所以每一篇都进入了当年的最佳短篇集。
(这三篇都入选了《美国年度最佳幻想恐怖小说集》,其中一篇入选《英国年度最佳恐怖小说》,还有一篇比较出乎我的意料,入选了《国际最佳色情故事集》。
) 白垩路 有两个故事,长年来一直让我害怕,自从我小时候读过这两个故事之后,它们就一直让我着迷又不安。
其中一个是关于斯威尼·托德的故事,《舰队街的恶魔理发师》,另一个则是狐狸的故事,类似英国的蓝胡子。
在重述这则民间传说时,我在尼尔·菲利普编辑的《企鹅版英国民间故事集》里看到了《狐狸先生的故事》,后来又发现了该故事的另一个版本,名为《福克斯先生》,还找到一幅画,画的是女主人公的追求者在白垩路上留下痕迹一路返回他那阴森的宅邸。
这些故事都给了我不少灵感。
在狐狸先生的故事中,“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上帝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这句话反复出现,每次讲到恐怖场景的时候,狐狸先生的未婚妻就说这是她做的梦。
但是最后,她拿出了在狐狸先生的房子里找到的血手指(也许是手),证明自己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然后故事戛然而止。
在中国和日本的民间故事中,经常写到一切怪事情都是狐狸造成的。
刀后 这个故事和我的小说《丑角先生》一样,都和我的亲身经历非常接近,所以有时候我不得不对亲戚们解释说故事里的事情其实没发生过。
至少不是像故事里那样发展的。
变化 有一天丽莎·塔特尔给我打电话,让我给她正在编辑的一部关于性别的小说集写个故事。
我一向喜爱科幻小说这种媒介,我小时候就坚信自己长大了会成为科幻小说作者。
但其实没能当成。
我最早大概是在十年前想到这个故事的,本来想写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故事,最终组成一部对性别这件事进行反思的小说。
但是最终也没能写出来。
丽莎打电话的时候,我想到可以按照爱德华多·加莱亚诺在《火的记忆三部曲》中写美国历史的方式来写这个我想象中的世界。
写完这个故事之后,我给一位朋友看,他读了之后说仿佛在看一个长篇小说的大纲。
我只能夸她敏锐。
总之丽莎·塔特尔喜欢这个故事,我也喜欢。
猫头鹰之女 约翰·奥布里是十七世纪的一位收藏家、历史学家,也是我最喜欢的作者之
一,他的作品中包括了轻信、博学、轶闻、怀旧、揣测等等要素。
读奥布里的作品你能感觉到这个生活在古代的人在说一些超越了他那个时代的东西:他是个很可爱,很有趣的人。
而且我也喜欢他的拼写方式。
我曾尝试用几种不同的方式写这个故事,但老是不满意。
后来我才想到应该用奥布里的方式来写。
修格斯陈年特酿 从伦敦到格拉格斯的夜班火车大约在早晨五点到站。
我下车的时候路过车站酒店,就走进去了。
我本想直奔前台订个房间继续睡会儿觉,但是既然我已经醒了,就开始计划接下来几天参加科幻大会的行程,其实科幻大会就在这家酒店举行。
最终我没订房间,只是要了一份国内报纸。
在从大厅走到前台的路上,我路过吧台,那里空无一人,只有一个发呆的酒保和一个名叫约翰·贾罗尔德的英国科幻粉丝,他是那次科幻大会的特邀嘉宾,有一个免费酒吧券,所以趁大家睡觉的时候他就来喝酒。
我停下来跟约翰说话,边说边走到了前台。
接下来四十八小时内我们都在聊天,说故事讲笑话,次日早晨,酒吧没人了之后,我们激情演唱《红男绿女》中隐约还记得的片段。
有一次我在酒吧还遇到了如今已故的理查德·埃文斯,他是英国的科幻小说编辑,六年后他会开始编辑《乌有乡》。
我不记得为什么会一边听皮特·库克和达德利的喜剧表演一边跟约翰说起克苏鲁,我也不记得为什么要跟约翰说洛夫克拉夫特的散文风格。
我怀疑可能跟缺乏睡眠有关。
约翰·贾罗尔德已经成了一个很受尊重的编辑,也是英国出版业界的重量级人物。
这个故事中间部分有些内容就是从那个酒吧里诞生的,当时约翰和我用皮特和达德利的语气扮演洛夫克拉夫特笔下的怪物。
迈克·阿什利是忽悠我写这个故事的编辑。
病毒 这篇故事是给大卫·巴雷特的计算机小说集《数字梦想》写的。
我不怎么打游戏。
每次我玩的时候,总觉得它们会占据我大脑的各个区域。
每次睡觉的时候,总觉得我的眼皮下面有块状物落下或者有小人在跳。
而且绝大部分时候我都输,再怎么认真都输。
这篇故事就是从这里来的。
众里寻她千百度 这篇故事是在一九八五年一月应《阁楼》杂志二十周年特刊而写的。
几年前,我曾是一个在伦敦街头打拼的年轻记者,靠着给《阁楼》和《杰克》这两大英国皮肉杂志采访名人为生(跟美国同行相比,这两家杂志可含蓄多了)。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当时的经历都让我受益良多。
有一次我问一个模特,她有没有觉得自己被剥削了。
这位模特名叫玛丽,她说:“我吗?亲爱的,我的报酬挺高的。
比在布拉德福德饼干厂上夜班挣得还多。
我告诉你谁被剥削了,买杂志的那些人。
每个月都看着我纵欲的那些人。
他们才是被剥削的。
”我觉得正是这次对话催生了这个故事。
我写的时候对这个故事很满意:它读起来就像是我,而不是我在扮演其他人,我还是第一次写出这样的故事,说明我快要形成风格 了。
为了写好这个故事,我坐在《阁楼》位于港口区的办公室里翻阅过去二十年来的旧杂志。
第一期《阁楼》杂志封面上是我的朋友迪安·史密斯。
迪安给《杰克》当过模特,一九六五年的时候她还是《阁楼》的第一届“年度美人”。
我直接把一九六五年迪安的广告词安在了夏洛特身上,“个人复兴主义”什么的。
最后我还听说《阁楼》想找迪安参加他们的二十五周年庆典。
但她已经隐退了。
当时满大街的报纸都在写这件事。
在我查看二十年份的《阁楼》时,我忽然意识到,《阁楼》和其他类似杂志其实跟那些女人没有任何关系,那上面只有照片。
这是故事的另一个来源。
只是又一次世界末日 我和史蒂夫·琼斯十五年来都是朋友。
我们还一起编了一本面向儿童的黄色诗集。
换句话说,当他打电话给我说:“我正在编一本小说集,故事发生在洛夫克拉夫特小说里的印斯茅斯。
你写个故事吧。
” 这个故事是好些要素综合而成的(我们这些作者就是这样想到灵感的,不知道你们是否觉得好奇),其中一个要素来自已故的罗杰·泽拉兹尼的小说《孤独十月之夜》,那本书非常有趣,有很多恐怖又神奇的角色。
在我写这个故事之前的几个月,罗杰给了我一本《孤独十月之夜》,我读得很开心。
与此同时我还在读一个关于三百年前法国狼人审判的材料。
读到一个目击者的证词时,我忽然意识到这就是萨基那篇精彩的短篇小说《加布里埃尔·欧内斯特》的灵感来源,同时也是詹姆斯·布兰奇·卡贝尔的短篇小说《白袍》的灵感来源,但是他们两位实在太有教养了,不会写吐出手指头这样的桥段,但吐出手指正是关键证据。
也就是说,这种事情得靠我来写了。
最先那个狼人的名字叫拉里·塔尔博特,也就是阿博特和科斯特洛遇到的那个。
湾狼 这次又跟史蒂夫·琼斯有关。
“我希望你能写一首那种故事性的诗。
这次是要发生在近未来的侦探故事。
你可以再用一下《只是又一次世界末日》里拉里·塔尔博特这个角色。
” 当时我恰好跟人合作写了一部关于古代英国叙事诗《贝奥武夫》的剧本,不过有些人似乎哪里搞错了,以为我给电视剧《护滩使者》写了一集剧本。
于是我以《护滩使者》的方式重述了《贝奥武夫》,写成了一个发生在未来的侦探故事。
这个写法似乎是很明智的。
你们看,我总会把故事的来源告诉你们。
我们给你批发价 本书的故事都是按照我个人感觉随便排列顺序的,但要是让这些故事按照时间顺序排列,那么这个故事就应该放在本书最开始。
一九八三年的一个夜晚,我正在边听广播边打瞌睡,我醒来的时候,广播里正在说雇凶杀人的事情。
于是我就想出了这个故事。
写这个故事之前,我看了不少约翰·科利尔的短篇小说。
几年前我又重读了这些小说,忽然意识到这就是一个约翰·科利尔式的故事。
故事不如约翰·科利尔的精彩,写得也不如科利尔的好,但是确实是一个科利尔式的故事,我写的时候没有察觉到。
莫考克世界的男孩 编辑要求我为迈克尔·莫考克的小说集《艾尔瑞克故事集》写一个故事,我决定写个小男孩的故事。
这个男孩子和我小时候很像,我在故事里写到了他的亲属。
其实我很难说清艾尔瑞克的故事哪部分不是模仿他人,我十二岁的时候,莫考克的角色对我来说和生活中其他一切事物同样真实,甚至比某些东西更真实——比如地理课。
写完这个故事之后的几个月,我在新奥尔良遇到了迈克尔·莫考克本人,他对我说:“在那个短篇集里,我最喜欢你和塔德·威廉姆斯的故事。
事实上我更喜欢你的故事,因为里面有吉米·亨德里克斯。
” 故事标题借用了哈伦·埃林森的短篇小说。
冷色调 多年来我写过很多不同体裁的故事。
有时候人们问我,怎么才能知道哪个创意适合哪种体裁。
故事都变成了漫画、电影、诗歌、散文、小说、短篇小说。
动笔之前你自然就能知道。
但这个故事的创意则有些不同。
我本来是想讲一些关于恐怖的机器、电子计算机、黑魔法的事情,关于八十年代末我所观察到的伦敦——那是一段金融过剩道德败坏的时期。
它看起来既不适合短篇小说也不适合写成长篇,于是我尝试写成诗歌,这下就合适了。
在《伦敦短篇小说休闲选集》中,我把这个故事写成了散文,很多读者都觉得挺迷惑。
扫梦人 这个故事来源于丽莎·斯内林的雕塑,内容是一个人靠在一把扫帚上。
他显然是清洁工。
我很好奇他究竟是哪种清洁工,于是就想出了这个故事。
外来成分 这又是一个早期的故事。
写于一九八四年,一九八九年最终定稿(写得匆匆忙忙,而且一直在发牢骚)。
一九八四年,这篇文章到处被退稿(SF杂志不喜欢其中性的成分,色情杂志不喜欢其中描写疾病的部分)。
一九八七年,我被问到能不能把它发表在一本色情科幻小说集上,我拒绝了。
一九八四年,我写了一个关于性病的故事。
到了一九八七年,同一个故事的境遇有所不同了。
故事本身没有改变,只是社会环境变了,我是指艾滋病,不管我是不是有意的,故事肯定和它有关。
要是让我重写这个故事,我会考虑艾滋病的话题,但是我不会写进故事里。
这个问题太大了,太神秘了,也太难把握了。
到了一九八九年,社会环境再次发生变化,我觉得把这个故事发表出来已经不那么令人难受了,即使谈不上舒适愉快,但至少不难受了。
我可以把它从柜子里拿出来,拍拍灰,擦擦脸,然后拿给友好的人看。
所以当编辑史蒂夫·奈尔斯问我有没有未出版的作品适合《无图故事》小说集时,我就给了他这篇。
这不是一个关于艾滋病的故事,但要是这么说就是撒谎了,至少是部分地撒了谎。
近年来,艾滋病似乎成了爱神军械库的又一种疾病,也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
事实上我觉得这个故事主要是关于孤独和身份认同的,也许还包括如何在这个世界里自得其乐。
吸血鬼的六节诗 我唯一成功的一首六节诗(前六行诗的韵脚要在后面几节里交错出现,最后以三行诗结尾)。
这个故事首次发表于《幻想故事》上,后来又在史蒂夫·琼斯的《吸血鬼大全》中再版。
这是多年来我写的唯一一个吸血鬼故事。
鼠 这个故事是为皮特·克劳瑟编辑的《触木消灾》小说集写的,那是一本关于迷信的故事集。
我一直都想写一个雷蒙德·卡佛式的短篇故事,卡佛写故事显得非常轻松。
但我写了这个故事才明白,一点也不轻松。
我怀疑可能我真的听了故事里说的那个广播。
海的变迁 这篇故事是在伯爵宫一间由马厩改造而成的小屋顶楼写成的。
灵感来源于丽莎·斯内林的雕塑以及我小时候对朴次茅斯海滩的回忆——海浪拍打着乱石发出沙沙声。
当时我正在写《睡魔》的结尾,那一章名叫《暴风雨》,莎士比亚的那部戏剧影响了这个故事,它当时正冲刷着我的头脑。
我们去看世界的尽头(朵妮·莫宁赛德,111/4岁) 艾伦·摩尔是世界上最好的作者,也是我所知道的最好的一个人,有一天他和我在北汉普顿聊天,我们说起要创造一个适合发生各种故事的地方。
这个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说的那个地方。
总有一天北汉普顿的良好市民会把艾伦当作巫师烧死,但那样的话世界可就损失惨重了。
沙漠之风 有一天,沸腾铅水乐队的鼓手罗宾·安德斯寄给我一盒磁带,附带一条留言,说他希望我为其中一首歌写个故事。
那首歌叫《沙漠之风》,于是我就写了。
婴儿蛋糕 这是个寓言,是给一本替善待动物组织(PETA)筹款的书写的。
我觉得它明确地表达了观点。
这是唯一一篇让我困扰不已的小说。
去年某天我下楼,发现我儿子迈克尔在听我的有声书《警告:包括语言》。
我看见他的时候他正听到《婴儿蛋糕》,刚一听到的时候我吓了一跳,那个读书的陌生声音居然是我自己。
特别提一句:我吃肉,穿皮衣,但是我对婴儿真的挺好的。
天堂谋杀案 我刚想出来这个故事的时候,本来想叫它《天使之城》。
但是在我写作期间,百老汇上演了一部同名音乐剧,所以写完故事之后,我给它改了个名。
《天堂谋杀案》是给《午夜涂鸦》的编辑杰西·霍斯汀的平装小说集写的故事,那个小说集恰好也叫《午夜涂鸦》。
写作期间我给皮特·阿特金斯发了很多传真,每次修改的稿子都发了过去,他就这样充当我的参谋,全程无比耐心幽默,堪称完美。
我努力把故事中推理的部分写得比较公平。
到处都给出了线索。
标题也是线索。
白雪·镜子·苹果 这篇故事也从尼尔·菲利普的企鹅版《英国民间故事集》里得到了灵感。
我看它的时候正在洗澡,这个故事我读了恐怕有一千次了(我还保存着三岁的时候那个绘本版)。
但是第一千零一次的阅读似乎有魔法,我开始反向思考这个故事,从后往前整个反过来想。
我想了好几个星期,然后在坐飞机时突然就开始手写这个故事。
飞机落地时,故事已经写完了四分之
三。
入住旅馆之后,我坐在房间一角的椅子上继续写,写完了全文。
这个故事最初发表于美梦天堂出版社的一本限量版小册子上,卖书收入都捐给了“捍卫漫画基金会”(这是一个维护漫画作者、出版商、零售商的第一修正案权益的法律组织)。
后来波皮·
Z.布赖特把这个故事又收入了她编纂的小说集《血脉之爱II》中。
我喜欢把这个故事视为一种病毒。
一旦你读了它,就再也没办法好好看原先的版本了。
我要感谢格雷格·凯特,他的美梦天堂出版社在《天使降临》一书中出版了好几个类似的故事,这本集子中收录了书评、时事报道,还有一些我写的东西。
他还出版了另外两本平装书来资助“捍卫漫画基金会”。
我想感谢众位编辑,他们找我写故事,通过了我的稿子,又反复再版本书中的很多故事。
同时也感谢所有试读的人(你们心里都有数),你们容忍我采用当面交接、传真、电子邮件等等方式把故事交给你们,然后用笃定的语气告诉我哪里需要修改。
真心感谢你们所有人。
是詹妮弗·赫尔歇让这本书变成了现实,她无比耐心,好像有魔法一般,还充满编辑的智慧。
我怎样感谢她都不为过。
本书中每个故事都只是某样事物的影子,和烟雾一样没有实体。
它们是镜子里传达出的消息,是变化的云层形成的图像,是烟与镜,这就是它们的本质。
但是我很喜欢写这些故事,而且我猜想,故事也很喜欢被人阅读。
欢迎阅读。
尼尔·盖曼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 [1]
G.K.切斯特顿(GilbertKeithChesterton,1874—1936),英国著名作家,主要作品有侦探小说“布朗神父”系列等。
——译注(本书中注释如无特别说明,均为译注。
) [2] 《道林·格雷的肖像》的最后一句话。
骑士精神 惠特克太太找到了圣杯,它就在一件皮草大衣下面。
每周星期四下午,惠特克太太都步行去邮局取自己的养老金,但
是她腿脚很不方便。
在回家的路上,她会顺路去乐施会商店买点东西。
乐施会商店卖旧衣服、小摆件、杂货和各种各样的东西,还卖很多旧平装书,那些东西全是别人捐赠的二手货,还有很多是有人过世后清理房间剩下的遗物。
店里的一切收入都捐给慈善事业。
商店里的店员都是志愿者。
下午上班的志愿者名叫玛丽,她十七岁,微胖,穿着一件宽松的淡紫色套头外衣,那衣服看起来就像是从店里买的。
玛丽坐在收银台旁边看《摩登女性》杂志,正在做“揭示你的潜在人格”测试。
她时不时翻一下杂志后面,看
A、B、C选项各是多少分,然后再决定给自己选什么。
惠特克太太在店里逛了一圈。
那条眼镜蛇标本还没卖掉,都摆了六个月了,上面全是灰尘,那蛇的玻璃眼睛恶狠狠地盯着衣服架子、磨牙玩具和店里的柜子,柜子里摆满了破了边儿的瓷器。
惠特克太太走过去的时候拍了拍蛇的头。
她从书架上拿了几本米尔斯&布恩出版社的小说——《她响亮的灵魂》和《她激荡的心》,每本一先令——她认真看了看那个马刁士玫瑰酒的空瓶,瓶子上有个装饰性的灯罩,最终她觉得自己真的没地方放了。
她拿起一件已经磨破了的皮草大衣,那衣服有股难闻的樟脑球味。
大衣下面有一根拐杖,还有一本
A.R.霍普·蒙克里夫写的《骑士浪漫谭》,标价五便士。
这本书旁边就摆着圣杯。
圣杯底座上还贴着一张小标签,上面似乎用钢笔写着,价格三十便士。
惠特克太太拿起这个满是灰尘的银色高脚杯,透过厚厚的眼镜仔细观察。
“这个真不错。
”她大声对玛丽说。
玛丽耸耸肩。
“放在壁炉架子上一定很好看。
” 玛丽又是耸耸肩。
惠特克太太给了玛丽五十便士,她找回来十便士,又拿了一个棕色的纸袋好装书和圣杯。
然后惠特克太太又去了隔壁肉铺买了一块很不错的肝。
接着她就回家了。
圣杯内部覆盖着一层棕红色的灰。
惠特克太太认认真真地洗掉了,然后又在加了少许醋的温水里泡了一个小时。
然后她用打磨剂把它擦得锃光瓦亮,放在了客厅的壁炉架上。
圣杯两侧分别是一个忧伤的陶瓷短腿猎犬和她已故丈夫的照片,照片上是亨利一九五三年在弗林顿海滩的样子。
她眼光不错,圣杯放在那里很好看。
到晚餐时分,她把那块肝裹上面包糠和洋葱一起炸了,很美味。
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五早上,惠特克太太和格林伯格太太会轮流
在每周五去看望对方。
她们坐在客厅里吃马卡龙喝茶。
惠特克太太在茶里加了一块糖,格林伯格太太加的则是代糖,她随身携带的小包里时刻都揣着一个装了代糖的小塑料瓶。
格林伯格太太指着圣杯说:“那个真好看,是什么啊?” “那是圣杯,”惠特克太太说,“是最后的晚餐时耶稣喝酒的杯子。
后来他被钉上十字架时,侧腹被百夫长的长矛刺穿,人们用这个杯子接了他的血。
” 格林伯格太太哼了一声。
她身材矮小,是个犹太人,很不喜欢不卫生的东西。
“我不太了解,”她说,“但是这杯子真好看。
我们家 迈伦在游泳锦标赛上夺冠的时候,得的那个奖杯就跟这个差不多,只不过杯子一侧写着他的名字。
” “他还和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在一起吗?当美发师的那个?” “伯尼斯?哦,是啊。
他们打算订婚了呢。
”格林伯格太太说。
“真不错。
”惠特克太太说着又拿了一块马卡龙。
格林伯格太太总是自己烤马卡龙,隔周的周五就带过来。
她烤的
马卡龙是浅褐色的小甜饼,上面还有杏仁装饰。
她们谈论了一会儿迈伦和伯尼斯的事情,还说到了惠特克太太的侄子罗纳德(她没有子女)以及她们的朋友珀金斯太太,珀金斯太太最近因为髋部不适住进了医院,这老可怜哪。
临近中午格林伯格太太回家了,惠特克太太做了起司烤面包片作为午餐,午餐之后她吃了药,一片白的一片红的两片橙的。
门铃响了。
惠特克太太去开门。
是个年轻人,他留着一头及肩的金发,那闪亮的金色几乎发白,他还穿着一身闪亮的银色盔甲,披着白披风。
“你好。
”他说。
“你好。
”惠特克太太说。
“我奉命而来。
”他说。
“挺好。
”惠特克太太含糊地回答。
“我能进来吗?”他问。
惠特克太太摇摇头,回答道:“抱歉,我看不能。
” “我奉命来找圣杯,”那个年轻人说,“它在这里吗?” “你有证件吗?”惠特克太太问。
她年纪大了又是一个人居住,
让身份不明的陌生人进入家中是很不明智的。
不光是会被劫走财物, 甚至会发生更严重的事故。
这个年轻人沿着花园路走回去。
他骑了一匹灰色的大马,差不多有夏尔马那么大,它额头很高,眼神很聪明,这匹马就拴在惠特克太太的花园大门口。
那位骑士在鞍袋里找了一会儿,拿出一个卷轴回来了。
卷轴上有不列颠之王亚瑟的签名,卷轴表示在此诏告天下,此人是圆桌骑士加拉哈德,他正在执行一项非常高尚且重要的任务。
下面有这个年轻人的画像,画得还挺好。
惠特克太太点点头。
她还以为对方会拿出一张印着头像的名片,但是这个卷轴真的很正式。
“我看你还是赶紧进来吧。
”她说。
他们去了她的厨房。
她给加拉哈德倒了一杯茶,然后带他去了客厅。
加拉哈德看到了壁炉架上的圣杯,他单膝跪下,将茶杯小心地放在赤褐色的地毯上。
一束光透过纱网窗帘照进来,给他圣洁的脸庞笼上一层金色的光,他的头发上浮现出银白的光晕。
“这确实是耶稣用过的圣杯。
”他平静地说。
那双淡蓝色的眼睛飞快地眨了三次,仿佛是在忍住眼泪。
他低下头,仿佛在无声地祈祷。
然后加拉哈德重新站起来,对惠特克太太说:“尊敬的夫人,持有圣杯之人,请允许我带着圣杯离开此地。
这样我的旅程也就结束,我的任务也就完成了。
” “什么?”惠特克太太说。
加拉哈德走过去拉着她苍老的手对她说:“这样一来我的任务就结束了。
我终于寻到圣杯了。
” 惠特克太太撇撇嘴说:“你可以把茶杯和茶碟拿起来吗?” 加拉哈德满怀歉意地捡起了茶具。
“不,我觉得不行,”惠特克太太说,“我很喜欢它。
放在壁炉架上刚刚好,就在陶瓷狗和我家亨利的照片中间。
” “你需要金子吗,是吗?夫人,我可以给你金子……” “不需要,”惠特克太太说,“我不需要金子,谢谢。
我一点都不需要。
” 她把加拉哈德推到门口说:“很高兴认识你,再见。
” 他的马正把头靠在花园篱笆上啃食唐菖蒲。
好些邻居家的小孩都跑到路上来围观大马。
加拉哈德从鞍袋里掏出几块糖,教比较大胆的孩子伸开手掌喂马。
孩子们咯咯咯地笑。
其中一个年龄略大的女孩还摸了摸马鼻子。
加拉哈德动作娴熟地骑上马。
骏马载着骑士沿着新月路飞驰而去。
惠特克太太目送他们消失在视野里,然后叹了口气回到屋里。
这个周末挺平静的。
星期
六,惠特克太太坐公交车去了梅尔斯菲尔德看望自己的侄子罗纳德、侄媳妇欧菲妮娅还有他们的女儿克拉丽莎和迪莲。
她带了自己烤的红醋栗蛋糕。
星期天上午,惠特克太太去了教堂。
他们本地教堂是圣詹姆斯教堂,有种“别把这里当教堂,就当是志同道合的朋友聚会的地方”的氛围,不过惠特克太太觉得这里氛围亲切得略有点过头,然而她喜欢这里的牧师巴塞洛缪神父,只要他不弹吉他就好。
做完礼拜,她想着要不要把圣杯就在她客厅里的事情告诉神父,但考虑之后还是没说。
星期一早晨,惠特克太太在后花园里干活儿,她对自己这个小花园非常自豪,园子里种了好些草药,有莳萝、马鞭草、薄荷、迷迭 香、百里香,还有生长茂密的欧芹。
她跪在地上,戴着厚厚的园艺手套除草,并把蛞蝓抓出来放进塑料袋里。
惠特克太太对待蛞蝓特别善良。
花园外面就是铁道线,她会把蛞蝓扔到篱笆外面。
她摘了些百里香做沙拉用。
身后忽然有人咳嗽。
是加拉哈德站在那里,他高大俊美,盔甲在阳光下闪烁。
他手里拿着一个涂油革包起来的长条形包裹。
“我又来了。
”他说。
“你好,”惠特克太太说着慢慢地站起来,摘下园艺手套,“既然你来了,那就帮我做点事情吧。
” 她递给他一口袋的蛞蝓,让他扔到篱笆外头去。
加拉哈德照办了。
然后他们来到厨房。
“喝茶还是喝柠檬水?”她问。
“有什么喝什么吧。
”加拉哈德说。
惠特克太太从冰箱里拿出自制柠檬汁,让加拉哈德出去摘点薄荷
嫩叶。
她找了两个高脚杯,把薄荷仔细洗干净,每个杯子里放了点薄荷叶,然后把柠檬汁倒进去。
“你的马在外面吗?”她问。
“是啊。
他名叫格丽泽尔。
” “你一定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吧?” “是啊,特别远。
” “我知道了。
”惠特克太太说着从水槽下面拿出一个蓝色塑料
盆,接了半盆水。
加拉哈德拿去给格丽泽尔。
他等着马喝完了水,然 后把空盆子还给惠特克太太。
“我估计你又要问圣杯的事情了吧。
”她说。
“是啊,我一直在追寻圣杯,”他说着拿起地上那个皮革包裹放
到桌上打开,“我想用这个作为交换。
” 那是一把剑,大约有四英尺长。
剑身上刻着优美的字体和符号。
剑鞘用金银装饰,剑柄上还镶嵌着大块宝石。
“真好看。
”惠特克太太疑惑地说。
“这是齐格弗里德用过的剑,巴尔蒙克,”加拉哈德说,“是由铁匠韦兰在远古之时打造的。
它和焰纹剑是一对。
佩戴这把剑的人将在战场上战无不胜,任何人都不是他的对手。
哪怕是懦夫或卑鄙小人都能变成勇士。
剑柄上的这块宝石是贝尔孔缟玛瑙,能让佩剑的人不受毒酒侵害,不惧友人背叛。
” 惠特克太太看着那把剑,过了好一会儿才说:“它一定很锋利。
” “它能把半空中的头发丝劈成两半。
不,它甚至能把光线劈开。
”加拉哈德骄傲地说。
“哦,那你还是把它拿走吧。
”惠特克太太说。
“你不要吗?”加拉哈德很是失望。
“不要,谢谢你。
”惠特克太太回答。
她忽然想起已故的丈夫亨利,他一定喜欢这把剑。
他会把剑挂在书房的墙上,跟他在苏格兰捕到的鲤鱼标本挂在一起,还会特意指给客人看。
加拉哈德又用涂油革把巴尔蒙克剑包好,再用白色的绳子绑起来。
他郁郁不乐地坐在那里。
惠特克太太给他做了些奶油奶酪和黄瓜三明治,用油纸包起来让他回去的路上吃,还给格丽泽尔拿了个苹果。
加拉哈德似乎很喜欢这 两样礼物。
她挥手向他们两个告别。
这天下午,她坐公交车去医院看望了珀金斯太太,她的髋部依然没好,这老可怜。
惠特克太太带了自制的水果蛋糕,不过里面没有加核桃,因为珀金斯太太牙不好了。
晚上,她看了会儿电视,早早睡了。
星期
二,邮递员来了。
惠特克太太正在屋顶的储藏室里收拾东西,她小心翼翼地缓步下楼,下楼的时候邮递员已经走了,只留给她一条通知,说他是要投递包裹,但家中无人。
惠特克太太叹了口气。
她将那条通知揣进提包里,去了邮局。
包裹是她的侄女希莱尔从澳大利亚的悉尼寄来的。
其中有她丈夫华莱士和她两个女儿迪克西和维奥莉特的照片,还有脱脂棉包着的海螺壳。
惠特克太太卧室里摆了不少贝壳装饰。
她最喜欢的一个上面有珐琅绘制的巴哈马风景,是她姐姐埃塞尔送来的礼物,埃塞尔已经于一九八三年去世了。
她把贝壳和照片放进购物袋里。
然后她看到自己已经走到乐施会商店附近了,于是就在回家路上去了店里。
“你好啊,惠特克太太。
”玛丽说。
惠特克太太打量了她一下。
玛丽涂着口红(似乎不是最适合她的色号,而且涂得也不太好,但是今后练练就好了)。
她还穿了一件挺不错的衬衣,这倒是一大进步。
“你好啊,亲爱的。
”惠特克太太说。
“上周有个人过来,问我你买了什么东西。
就是那个金属小杯子。
我跟他说了你住哪里。
你不介意吧?” “不介意,亲爱的,”惠特克太太说,“他找到我了。
” “他真迷人。
真的非常非常迷人。
”玛丽不无向往地叹了口气,“我甚至愿意跟他私奔。
” “他还有一匹白马和各种东西。
”玛丽说完了。
她现在站得端正多了,惠特克太太十分赞许。
惠特克太太又在书架上找了一本新的米尔斯&布恩出版社的书——《女王的激情》——不过上次买的两本书她还没看完。
她拿起那本《骑士浪漫谭》翻开。
这书充满灰尘味。
“费舍尔藏书”几个字用红墨水写在第一页。
她又把书放回原处。
她回到家的时候,加拉哈德已经在等她了。
他让邻居的孩子骑在马背上在街上走动。
“真高兴你来了,”她说,“我正好要搬几个箱子。
” 她带加拉哈德来到顶层的仓库。
他把所有的行李箱搬开,这样惠特克太太就能打开后面的那个橱柜了。
仓库里灰尘很重。
他整个下午都在仓库里搬东西,惠特克太太则忙着打扫。
加拉哈德脸上有一道小伤口,他一边胳膊有点不灵便。
趁着收拾打扫的时候,他们聊了一会儿天。
惠特克太太说起亡夫
亨利的事情,说全靠人寿保险才付完了房贷,还讲了屋里这些东西是哪里来的,但是不知道该留给谁了,也许可以留给罗纳德,但他妻子只喜欢现代化的东西。
惠特克太太还讲了她是如何在战争时期遇到亨利的,当时亨利在空袭预警队工作,而她没有一直把厨房的遮光帘拉上,他们后来去城里的便宜舞厅跳舞,战争结束后他们去了伦敦,在那里她第一次喝到了葡萄酒。
加拉哈德则跟惠特克太太说起他的母亲伊莱恩,伊莱恩很轻浮,她天性如此,然后他还说起关于女巫的事情,此外还有他的祖父,善良但优柔寡断的佩莱斯王。
他说他小时候住在极乐岛的布伦特城堡,他的父亲号称是“残缺骑士”,基本上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不过事实上他的父亲是伟大的兰斯洛特骑士,只不过当时兰斯洛特隐瞒了身份而且也失去了理智。
加拉哈德曾在卡美洛特当侍从。
到了下午五点钟,惠特克太太看了看仓库,觉得收拾得差不多了,于是打开窗户让屋子通风,然后他们下楼去了厨房。
她烧了一壶水。
加拉哈德坐在厨房桌边。
他打开腰上的小皮包,拿出一块板球大小的白色圆石头。
“夫人,”他说,“这是给你的,请给我圣杯吧。
” 石头比它外表看起来更重,惠特克太太拿起来对着光。
石头呈现
出半透明的乳白色,在傍晚阳光的照射下,石头深处闪耀着银光。
它摸起来很温暖。
就在她拿着石头的时候,一种奇怪的感觉袭来:她觉得内心非常平静安宁。
准确来说应该是静谧吧,她觉得十分静谧。
她犹豫着把石头放回桌上。
“真好看啊。
”她说。
“这是贤者之石,我们的祖先诺亚将它挂在黑暗的方舟上用作照明,它能让普通金属变成黄金,还有其他很多功能,”加拉哈德自豪地说,“不只是这个,还有其他的。
”他又从皮包里掏出一个蛋递给她。
那个蛋和鹅蛋一般大小,黑色的蛋壳闪耀着光芒,上面还有朱红和白色的斑点。
惠特克太太摸着它的时候,她脖子后面汗毛倒竖。
她忽然感觉到一种不可思议的热量和自由感。
她听见遥远的火焰发出噼啪声,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似乎远高于这个世界,正拍打着翅膀飞向火焰。
她把蛋放在桌上,和贤者之石并排。
“这是凤凰的蛋,”加拉哈德说,“从遥远的阿拉伯而来。
有朝一日它能孵化出凤凰,到时机合适的时候它会用火焰筑巢产卵然后死去,随后在世界的下一个纪元,它会浴火重生。
” “我想也是。
”惠特克太太说。
“夫人,最后还有这个,”加拉哈德说,“这也是送给你的。
” 他从包里取出一样东西递给她,是一个苹果,看起来像是用一整
块红宝石雕刻而成的,梗是琥珀做的。
惠特克太太有些紧张地接过苹果。
摸起来很软——真是意外。
她手指摸过的地方留下了擦伤,红宝石液体一般的果汁顺着惠特克太太的手流下来。
厨房里仿佛有魔法一样不知不觉就充满夏日水果的香气,仿佛覆盆子、桃子、草莓和醋栗的香味。
她听见非常遥远的地方传来某种声响,那是空气中的歌声和音乐声。
“这是金苹果园里的苹果,”加拉哈德轻声说,“吃一口就能治愈世间所有的疾病,不管是多么深的伤口都能愈合,再吃一口你就会变得年轻美丽,吃三口就能长生不老。
” 惠特克太太舔了一下手上的苹果汁。
那味道就像美酒。
那一刻,她觉得过去的一切都回来了——年轻的感觉:苗条健康的身体,随心所欲的生活,肆无忌惮地顺着乡村小道愉快地奔跑,她只需要做自己,只需要自己开心,男人们就会朝她微笑。
惠特克看着加拉哈德骑士,他是所有骑士中最俊美的一位,正高贵华美地坐在她的小厨房里。
她屏住了呼吸。
“我能给你的就是这些了,”加拉哈德说,“它们都很珍贵。
” 惠特克太太把那红宝石般的苹果放在厨房桌子上。
她看了看凤凰的蛋、贤者之石和青春苹果。
然后她走进客厅,看着壁炉架,那上面放着瓷质小猎狗、圣杯还有她的亡夫亨利的照片,黑白照片上的亨利光着膀子,微笑着吃冰激凌,那是四十年前的事情了。
她又回到厨房。
水壶已经响起了哨声。
她将开水倒进茶壶,晃了晃,然后倒掉。
接着往茶壶里加了两勺茶叶,把剩下的水倒进去。
她一直都没说话。
随后她转过身看着加拉哈德。
“把苹果收起来吧,”她看着加拉哈德坚决地说,“这种东西送给老太太不大合适。
” 她停了一下:“不过另外两个我收下了,”她想了一会儿继续说道,“它们放在壁炉架上挺好看的。
两个换一个,挺划算的吧,其实我也不知道。
” 加拉哈德笑起来。
他把那个红宝石般的苹果放回到皮包里。
然后单膝跪下亲吻了惠特克太太的手。
“行了。
”惠特克太说。
她倒了两杯茶,用的是最好的瓷器,只在特殊场合使用的。
他们沉默地坐着喝茶。
喝完了茶之后,他们去了客厅。
加拉哈德在胸前画了个十字,然后拿起圣杯。
惠特克太太将凤凰蛋和石头放在圣杯原先所在的位置。
那个蛋总是往一边倒,于是她用瓷器小狗撑住。
“确实很漂亮。
”惠特克太太说。
“是啊,”加拉哈德表示同意,“看起来很漂亮。
” “你走之前还是吃点东西吧?”她问道。
加拉哈德摇头。
“水果蛋糕如何,”她说,“也许你现在不想吃,但是过几个小
时就觉得还是吃点比较好。
你最好也去上个厕所。
杯子给我,我帮你包起来。
” 她带他去了大厅尽头的小厕所,然后自己拿着圣杯去了厨房。
柜子里还有一些圣诞节剩下来的礼物包装纸,她用包装纸把圣杯包好,又用绳子绑好。
然后她切了一大块水果蛋糕放在棕色的纸袋里,另外还拿了一根香蕉和一块包着锡箔纸的奶酪。
加拉哈德从厕所出来。
惠特克太太给了他一个纸袋以及那个圣杯。
然后她踮起脚亲了他的脸颊。
“你是个好孩子,”她说,“照顾好自己。
” 加拉哈德拥抱了她,然后她让他离开厨房,从后门出去,接着她关上门。
她又给自己倒了杯茶,拿着纸巾哭了一会儿,马蹄声在新月路上回荡。
星期
三,惠特克太太整天都在家里。
星期四她去邮局领养老金。
然后顺路去了乐施会商店。
柜台上那个女人她不认识。
“玛丽呢?”惠特克太太问道。
柜台上那个女人的灰发染了些蓝色,戴着一副角上镶嵌水钻的蓝
色边框眼镜,她摇摇头耸耸肩说:“她跟一个年轻人走了。
骑马走的。
真的,你能信吗。
今天下午我要去希斯菲尔德的商店。
我让强尼送我去,我们会找其他人来值班。
” “噢,”惠特克太太说,“嗯,那挺好,她找了个好小伙子。
” “对她来说确实挺好,”柜台上那个女人说,“反正今天下午我们要派人去希斯菲尔德的商店。
” 在商店最里面一个架子上,惠特克太太找到一个灰暗的银色旧壶,那壶有个很长的嘴。
价格标签就贴在壶侧面,价格六十便士。
这东西看起来就像是个压扁拉长的茶壶。
她拿起一本之前没读过的米尔斯&布恩出版社的小说。
那书名叫《她非凡的爱》。
她拿起书和银器来到收银台。
“六十五便士,亲爱的,”那个女人说着拿起银壶看了看,“真是有趣的老物件,是不是?今早才拿来的。
”银壶侧面刻着古老的方块汉字,还有优雅的把手。
“我觉得是油壶。
” “不,这不是油壶。
”惠特克太太说。
她很清楚这是什么。
“这是一盏油灯。
” 还有一个小小的毫无装饰的金属指环用棕色的绳子拴在油灯把手上。
惠特克太太说:“其实我又想了想,我只买书就好了。
” 她付了五便士买了那本书,油灯又放回刚才的架子上,留在了商店最里面。
惠特克太太在走回家的路上想,毕竟没地方放那个油灯了。
尼古拉斯[1]是…… 他比罪恶古老,他的胡子白得不能再白。
他想死去。
北极那些矮小的本土穴居生物听不懂他的语言,只会用他们自己那种叽叽喳喳的语言说话,还举行一些莫名其妙的仪式,那个时候他们还没有在工厂工作。
每一年,他们不顾他哭泣反抗,总是强迫他进入无止境的黑夜。
在那个夜里,他会找到全世界每一个小孩,在他们床边留下那些小矮人制造的隐形礼物。
孩子们在凝固的时间中熟睡着。
他嫉妒普罗米修斯、洛基、西西弗斯和犹大。
他所受的惩罚更加残酷。
嚯。
嚯。
嚯。
[1] 圣·尼古拉斯:圣诞老人的原型。
代价 长途旅行者或流浪汉会在门柱上、树上、门上留下记号,让其他旅行者知道房子或农场里住着什么人。
我想猫肯定也有类似的记号,不然猫为什么每次饿了,长了跳蚤或者被抛弃了就会跑到我们家里呢? 我们会让猫进来,帮它们除掉跳蚤和寄生虫,给它们吃东西,带它们看医生。
我们花钱给它们打针,而且最欺负人的是,我们还要给它们做绝育。
它们会和我们在一起住几个月,或者住几年,或者永远在一起。
它们大都是夏天出现的。
我们住在乡下,距离城市的距离刚刚好,最适合城里人抛弃他们的猫。
我们的猫从未超过八只,但一般都超过三只。
目前我家有这几只猫:赫敏和波德,一只花斑猫一只黑猫,这对疯姐妹住在我的阁楼里,不肯互相来往。
雪花,一只蓝眼睛的白色长毛猫,在树林里住了好几年,后来放弃了野外生活转投柔软的沙发和床。
最后还有一只最大的,名叫毛球,她是雪花的女儿,看起来像个靠垫,长着白、橙、黑相间的花纹。
我最初在车库发现她的时候,她还是只小奶猫,头卡在一个破旧的羽毛球网里,脖子被勒住几乎快死了。
但她还是活了下来而且长成了我所见过的脾气最温顺的猫,这一点让我们所有人都惊讶不已。
此外我家里还有一只黑猫。
名字就叫黑猫,他是一个月前突然出现的。
一开始我们没想到他会在这里住下,他看起来一点也不饿,不像是流浪猫,而且他年龄很大,心情似乎也很好,不像是被抛弃的。
他看起来就像个小豹子,行动起来就像一片夜色。
夏季的某一天,他趴在我家摇摇欲坠的门廊上,看起来大概八九岁,公猫、绿眼睛,很友善、很安静。
我猜他是附近哪位农夫的猫,或者是谁家里养的猫。
为了写完一本书,我离开了几个星期,当我回家的时候,他还在我家门廊上。
我家的孩子给他找了个旧猫窝用着。
但是我几乎认不出 来他了。
他身上有好几块地方都掉了毛,灰色的皮肤上有深深的抓痕。
一只耳朵尖被什么东西咬掉了。
一只眼睛下面还有很深的伤口,而且嘴唇也缺了一块。
他看起来很累,很瘦。
我们带黑猫去看了兽医,给他开了一些抗生素,每天晚上我们都给他喂软质的猫粮。
我们很好奇他究竟在跟谁打架。
是我们美丽雪白又野性的女王雪花吗?或者是浣熊?又或者是长着老鼠尾巴和尖牙利齿的负鼠? 每过一个晚上,伤痕都会变得更严重——要么是侧腹被咬了,要么是下腹部受伤,伤口是倾斜的抓痕,而且鲜血淋淋。
他受伤实在太过严重,我带他去地下室让他在炉子旁边休养,还找来了药箱。
他重得惊人,我把他放在地下室的猫窝里,旁边放了个小盒子,还放了些食物和水。
离开地下室的时候我关上了门,我必须把手上沾的血洗干净。
他在地下室待了四天。
一开始他虚弱得几乎无法独立进食,眼睛上的一条伤口几乎让他失去一边的视力,他只能一瘸一拐虚弱地挪动,黄色的脓液从他嘴上的伤口里渗出来。
我每天早晚去地下室看他,给他吃抗生素,药是混在猫罐头里的,我清洗那些较深的伤口,还陪他说话。
他患上了痢疾,虽然我每天清理他的厕所,但是地下室还是变得很臭。
黑猫在地下室生活的那四天我家里的情况变得很糟糕。
最小的孩子在浴室里滑倒了,撞到了头险些淹死。
我之前花费了很多心血的一个项目——将霍普·米尔利斯的小说《雾中的路德》改编成电视剧的项目被BBC取消了,而我也没有精力从零开始重写剧本跟别的媒体或者网络媒体合作了。
我女儿暑假去参加夏令营,没去两天就立刻拼命往家里寄明信片和信,几乎每天都有五六封,信中哭天喊地地要求我们带她回家。
我儿子跟他最好的朋友吵架了,两人似乎就这样绝交了。
某天晚上我妻子开车回家,撞到了一头鹿,鹿死了,车也开不动,我妻子眼睛上也撞了个小伤口。
到第四天,猫在地下室里走动,他走走停停,很不耐烦地在书、漫画,信箱、磁带、图画、礼物的盒子等等东西之间走来走去。
他对我喵喵叫,让我放他出去,我犹豫了一下,照办了。
他回到门廊上,一整天都在那里睡觉。
第二天早晨,他侧腹部又多了一道深深的伤痕,门廊的木地板上有一团团黑色的猫毛,是他的毛。
那天我收到女儿的信,信中说夏令营的生活好多了,她觉得她能坚持几天。
我儿子和他的朋友互相谅解,不过他们吵架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是卡牌,还是电子游戏,还是星球大战,还是关于某个女孩,我就不得而知了。
BBC那位否定了《雾中的路德》项目的主管被发现从某个独立制作公司那里收受贿赂(所谓“债务问题”),于是被开除了。
接替他的女士给我发传真的时候我真的很开心,因为她还在BBC的时候就一直想把这个项目交给我来做。
我考虑继续把黑猫关进地下室,但是最终没有这么做。
我打算看看究竟是什么动物每天夜里都跑到我家来,搞清楚了之后也许能想个对策,比如做个陷阱之类的。
生日和圣诞节的时候,我的家人会送给我一些小工具、小物件让我开心,比如一些很贵的玩具,不过这些大多最终都躺在盒子里。
我有食物脱水机、电动刻刀、多功能早餐机,去年的礼物是一个夜视望远镜。
圣诞节当天我就给这个望远镜装上电池去了黑漆漆的地下室,很不耐烦地等到天黑,假装自己在观察椋鸟。
(上面有警告说不要在亮的时候打开望远镜,因为会损坏镜片,还可能损坏你的眼睛。
)但后来我就把它放进了盒子里,扔在我的办公室里吃灰了,它就放在一盒子电脑连接线和各种杂七杂八的东西旁边。
不管那个东西是猫是狗是浣熊还是别的什么,它看到我在门廊里多半就不会来了,所以我在衣帽间里放了一把椅子,衣帽间只比柜子略大一点,就在门廊上方。
大家都睡了之后,我来到门廊上跟黑猫说晚安。
我妻子曾说,那只猫第一次来的时候其实是个人。
他那张狮子般的脸上确实有些像人的地方:宽宽的黑鼻子,黄绿色的眼睛,嘴里虽然长满尖牙却看起来很和蔼。
(但是他下嘴唇右边依然渗出亮黄色的脓液。
) 我拍拍他的脑袋,挠挠他的下巴,希望他能健健康康的。
然后我关掉门廊上的灯进屋去了。
我坐在椅子上,屋里到处一片黑暗,那个夜视望远镜就放在我的膝盖上。
我打开开关,目镜上透出绿光。
黑暗中,时间渐渐流逝。
我试着用望远镜在黑暗里看东西,学着聚焦,学着如何分辨绿雾笼罩下的世界。
夜空中的一群飞虫把我吓得不轻,整个世界仿佛变成了噩梦浓汤,各种生命在其中游动。
然后我放下望远镜看着深深的蓝黑色夜晚,周围空旷、宁静、平和。
时间流逝。
我努力保持清醒,忽然发现自己居然忘了带烟和咖啡,我对这两样东西十分依赖。
它们能让我醒着。
但我还没来得及睡得太沉,忽然就听见花园里传来一声嚎叫,我吓得完全清醒了,于是赶紧抓起望远镜举到眼前,却失望地发现是白猫雪花在叫。
她像一块淡绿色的阴影一样穿过前院,然后消失在屋子左边的树林里不见了身影。
我正想躺回去,却忽然想到究竟是什么东西把雪花吓得大叫呢?于是我用望远镜看着稍远处,寻找体形庞大的浣熊、狗、暴躁的负鼠之类。
确实有个东西沿着私人车道向房子走来。
透过望远镜,我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它。
是恶魔。
虽然写过不少关于恶魔的故事,但我从来没亲眼见过,而且必须承认,我其实不相信有恶魔,我一直认为恶魔只是想象出来的形象,是弥尔顿风格的代表悲剧的形象。
那个沿着私人车道走来的形象不是弥尔顿的路西法,而是恶魔。
我心脏狂跳不已,甚至觉得疼痛。
我希望它看不见我,毕竟我藏在窗户后面黑漆漆的屋子里。
恶魔在车道上走着的时候闪了几下变换着形象。
之前它还是公牛一样黑颜色的弥诺陶洛斯,接下来它就变成了一个苗条的女性,然后它变成了一只猫,一只有疤痕的巨大灰绿色野猫,面部被仇恨扭曲了。
有一座楼梯通往我家门廊,上面有四级需要刷油漆的白色木头台阶(虽然从望远镜里看来它们是绿的,但我知道它们是白的)。
在楼梯 下面,恶魔停下来,喊了一句我听不懂的话,似乎是由三四个词语组成的嚎叫,这种嚎叫的语言肯定很古老,必定是巴比伦城新建成之时才有的,现在已经被人遗忘了,我听不懂,但我感觉到自己头发都倒竖了起来。
即使是隔着玻璃,我又听见一声低沉的嚎叫,那是挑战的声音,接着一个黑色的身影蹒跚着缓慢从屋里走出来,背对我朝着恶魔走去。
这段时间黑猫看起来已经不像是豹子了,他摇摇晃晃的,仿佛是个最近才回到陆地的水手。
现在那个恶魔变成了女人。
她对黑猫温和地说了几句话,那语调像是法语,她又对黑猫伸出手。
黑猫咬了她的胳膊,她咧开嘴唇朝他吐口水。
这个女人抬头看了看我,如果说我之前还有所怀疑的话,现在则是非常确定了:那个女人的眼睛里闪着红色的火光,但是在夜视镜里你是看不到红色的,只能看到深浅不一的绿色而已。
恶魔透过玻璃看着我。
它看到我了,毫无疑问看到了。
恶魔扭曲着缩小了,现在它变成了形似胡狼的动物,有着扁平的脸,巨大的脑袋和粗短的脖子,毛色既像土狼又像澳大利亚野狗。
它肮脏的毛皮里还有蛆虫蠕动,它走上了台阶。
黑猫跳起来扑向它,他们立刻翻滚着扭打在一起,我的眼睛根本跟不上。
周围一片寂静。
接着传来一声低沉的嚎叫——在我们车道的尽头是一条乡村公路,一辆午夜通行的大卡车从远处慢慢开过来,它的车头灯十分明亮,从我的望远镜里来看就好像绿色的太阳。
我放下望远镜,眼睛就只能看到黑暗和柔和的黄色前灯,随后红色的车尾灯也消失了,周围彻底黑下来。
我再次拿起望远镜时,周围已经什么也看不到了。
只有那只黑猫坐在台阶上望着天空。
我抬起望远镜,看到有什么东西飞走了——仿佛是秃鹫,或者是鹰——它飞到树林之外没了踪影。
我来到门廊上抱起黑猫抚摸他,对他说安慰的话。
我刚靠近的时候,他可怜巴巴地喵喵叫,然后就趴在我膝盖上睡着了,我把他放回猫窝,然后上楼回我自己床上睡觉去了。
第二天早晨,我的T恤和裤子上都有干掉的血迹。
然后又过了一个星期。
夜里到我家的那个东西不是每晚都来。
但是来得很频繁,看到猫受伤我们就知道它来了。
从他那狮子般的眼睛里我能看出他很痛苦。
他左前爪不能用了,右边眼睛也瞎了。
我不知道黑猫为什么会来,也不知道是谁派他来的。
而且出于自私和恐惧,我想知道他还能坚持多久。
巨魔桥 我三四岁的时候,他们把大部分六十年代早期的铁轨都拆了。
铁路服务大幅缩水。
除了伦敦根本没地方可去,我所居住的小镇成了列车终点站。
我最早的记忆是在十八个月大的时候,我母亲去医院照顾她妹妹,我祖母带我去了一座桥上,她把我抱起来看下面的火车,那些火车就好像喘着气冒着烟的黑铁巨龙。
几年后蒸汽火车渐渐绝迹,把各村各镇联系起来的铁路网也消失了。
我不知道火车已经没有了。
总之我七岁的时候火车就已经是过时的事物了。
我们住在城市郊区的一座旧房子里。
对面的地空着没有耕种。
我爬过围栏,躺在小块芦苇丛的阴影里看书,如果我想冒险,就去空地尽头的空房子周围玩。
那里有个长满杂草的漂亮水塘,水塘上有一座木桥。
我冒险穿过花园和树林的时候,从来没看到过任何看门人或者土地管理员,我也从来没有打算进入那座房子。
那样也太没礼貌了,再说我一直坚信空置的旧房子都是闹鬼的。
我并不是矫情,而是真的相信一切黑暗危险的东西都存在。
各种鬼魂、女巫都全身穿着黑衣饥肠辘辘地在黑暗中飞舞,这是我小时候深信不疑的事情之
一。
反过来想的话事实也很令人安心:白天是安全的。
白天永远是安全的。
我有个仪式:夏季学期的最后一天,从家里走到学校的时候,我会脱下鞋袜拿在手里,光着小脚走在坚硬的石板路上。
整个暑假期间,没人管的时候我都不穿鞋。
我得意洋洋地光着脚,直到九月学校再次开学才穿上鞋。
七岁的时候,我发现了一条穿过树林的小路。
当时是夏天,天气炎热晴朗,那天我在离家很远的地方玩。
我在探险。
我路过了那座别墅,它的窗户用木板封起来什么都看不到,我又穿过空地,闯过一片陌生的树林。
爬下一片陡峭的河岸,发现自己来到一条陌生的阴凉小路上,周围树木茂密,阳光穿过树叶形成金色和绿色的光斑,我想我是到了仙境吧。
一条小河从小路一侧流过,河里有好多半透明的小虾。
我抓起几只看它们在我手指上蹦跳,然后又把它们放回去。
我沿路走下去。
这条路笔直,路上长着浅浅的草。
有时候我会捡到几块很不错的石头:好像熔化起泡的样子,有棕色、紫色、黑色。
如果你对着光看,还能看到彩虹的颜色。
我坚信它们是很珍贵的石头,于是在包里装了不少。
我在这条金绿色的静谧长廊上走啊走,一个人也没见到。
我不饿也不渴。
我只想知道这条路通往何处。
它完全是笔直的一条,地上也很平坦。
小路没有丝毫变化,但周围的乡村景色有变化。
一开始我是在一条山涧的底部走着,两旁是长满青草的陡峭河岸。
后来小路变得比周围都高了,我走动的时候可以看到下面的树冠,偶尔还能见到远处的房顶。
我走的这条路很平直,我沿着它穿过了好几处山谷和平原。
最终在其中一座山谷里,我看见了一座桥。
桥是用干净的红色砖块建成的,在小路上方形成一道巨大的曲线。
在桥的一侧有通往路堤的石头台阶,在台阶上面有一个小木头门。
在我的路上居然有人类出现的痕迹,这让我很惊讶,我现在觉得这条路是自然形成的,就跟火山一样。
这时候好奇心战胜了一切(毕竟都走了几百里路了,我觉得走到什么地方都有可能)。
我爬上石头楼梯,穿过了那扇门。
我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桥上满是泥巴。
桥两边都是草地。
我这一边的草地是麦田,另一侧是杂草。
桥上有大卡车开过的轮胎痕迹,干掉的泥巴都结成了块。
我从桥上走过,很安静,没有发出任何脚步声。
一连好几里都没有东西,只有农田、麦田和树林。
我摘了一只稻穗,剥出甜甜的谷子,仔仔细细地嚼着。
我觉得自己饿了,于是就从阶梯返回,到了被废弃的铁轨处。
现
在该回家了。
我没有迷路,我只需要沿着那条小路原路返回即可。
在桥下有一只巨魔拦住了我。
“我是个巨魔。
”他说。
稍后他似乎又想了一下,补充道:“弗咯咯咯嗷咯咯咯。
” 他块头很大,头发都扫到了砖头桥的桥拱了。
他多少有点透明的感觉:我能看到他身后的砖头和树,有些模糊,但确实能看见。
他就像是我的噩梦突然成真了。
他有着巨大有力的牙齿、锋利的爪子、毛茸茸的大爪子。
他的头发很长,就像我妹妹的塑料毛绒玩具,他的眼睛凸出。
他没穿衣服,那话儿挂在两腿之间的长毛里。
“我听见你的声音了,小子,”他低声说话的声音就像风,“我听见你噼里啪啦走在我的桥上。
现在我要生吃了你。
” 我才七岁,但当时是白天,我记得我一点也不怕。
小孩子发现自己面对童话中的东西反而是好事——他们早就知道该怎么对付那些东西了。
“别吃我。
”我对巨魔说。
我当时穿着一件棕色条纹的T恤和棕色灯芯绒裤子。
我的头发也是棕色的,我还缺了一颗门牙。
我正在学习如何吹口哨,但是还不成功。
“我要生吃了你,小子。
”巨魔说。
我盯着巨魔的脸。
“我姐姐很快就会顺着那条路过来了,”我骗他说,“她比我好吃多了。
你吃她吧。
” 巨魔嗅了嗅空气笑着说:“只有你一个人。
路上没别人。
什么都没有。
”然后他俯下身,用手指像个盲人似的摸摸我,那感觉就像蝴蝶翅膀扇到了我的脸。
然后他闻了闻自己的手指头,摇摇头:“你没有姐姐。
你只有一个妹妹。
她今天在朋友家。
” “你闻一下味道就知道吗?”我惊讶地问。
“巨魔能闻到彩虹的味道,能闻到星星的味道,”他悲伤地低声说,“巨魔能闻到你出生以来做的所有梦的味道。
靠近点,好让我吃了你。
” “我兜里有宝石,”我对巨魔说,“你把宝石拿走吧,不要吃我。
你看。
”我给他看了之前捡到的岩浆状石头。
“这些只是炉渣,”巨魔说,“是蒸汽火车上丢下来的废料。
对我来说没用。
” 他张大了嘴,露出锋利的牙齿。
他的呼吸有股烂树叶堆里的味道。
“现在就吃。
” 他变得越来越具有实体,越来越真切,反倒是周围的世界开始褪色,变得扁平。
“等一下。
”我蠕动着脚趾踩住脚下潮湿的泥土,想紧紧抓住现实世界。
我看着他那双巨大的眼睛:“你不想吃我。
现在还不想。
我——我才七岁。
我还没活够呢。
我还有好多书没看。
我还从来没有坐过飞机。
我还不会吹口哨——没完全学会。
你不如放了我吧?等我长大了,我就会回来,到时候你也能饱餐一顿。
” 巨魔用那双车灯一样的眼睛看着我,然后点点头。
“那就等你回来吧。
”他笑了笑。
我转身默默沿着那条笔直的小路走了,那里其实是曾经的铁路。
走了一会儿我开始跑。
我在绿色的阳光中沿着小路飞奔,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后来肋骨处都开始刺痛,疼得好像针扎一样,我捂着肚子摇摇晃晃地回到了家。
我渐渐长大,空地也渐渐消失。
房子一座一座、一排一排地出现,以各种野花和著名作家名字命名的道路也出现了。
我们的家——一座古老破败的维多利亚式建筑——被卖了,然后拆了,修了带花园的新房子。
他们到处修房子。
我之前对这片地方了如指掌,但现在居然会在新房子之间迷路。
但其实我并不介意荒地没有了。
那座旧别墅被一家跨国公司买了,然后那块地上又修了更多的房子。
八年之后,我又回到了那条旧铁路线上,这一次我不是一个人去的。
我中途转学两次。
跟我一起去的女孩叫路易丝,她是我的初恋。
我喜欢她灰色的眼睛和光滑的褐色头发,还有她略显笨拙的走路姿势(就好像一只刚开始学走路的小鹿,可能我这么说并不怎么可爱,很抱歉),我十三岁的时候看见她嚼口香糖,我对她一见钟情,那感觉就像从桥上跳下去自杀似的。
喜欢上路易丝最大的麻烦在于,我们原本是最好的朋友,而且我们都在跟其他人约会。
我从没跟她说过我喜欢她,甚至没表示过我对她有任何兴趣。
我们是好哥们儿。
那天晚上我去了她家,我们坐在她屋里听《褐家鼠》,那是扼杀者乐队的第一张密纹大碟。
这是第一张朋克摇滚碟,一切都很激动人心,无论是音乐还是其他领域都有无数可能性,无限的可能。
最后到了回家的时间,她决定陪我回去。
我们手牵手,是朋友之间那种友好的牵手,我们走了十分钟,回到我家。
月亮很亮,周围一切都看得清楚,只是没有颜色,这是个温暖的夜晚。
我们到了我家,站在车道上看着屋里的光,谈论着我组建的乐队。
我们都没进去。
然后我们又决定要把她再送回去。
于是我们走回她的家。
她跟我讲她和妹妹之间的争斗,她妹妹偷她的化妆品和香水。
我们站在她家外面的路上,路灯发出钠黄色的光,我们看着对方
黑色的嘴唇和淡黄的脸。
忽然都笑起来。
然后我们就走了,选了条寂静无人的路走。
在一个新的住宅区,我们发现一条穿过树林的小路,于是我们沿着小路走。
小路笔直,周围很黑,远处房子的灯光像地上的星星,我们借着月光能看清四周。
忽然有什么东西在前方呼哧呼哧作响,我们觉得害怕。
走近了一看,原来是一只獾,于是我们又笑着手拉手继续往前走。
我们说了很多不着边际的事情,谈论自己的梦想、想法和想做的事情。
一路上我都很想亲她。
最终我找到了机会。
一座旧砖桥横跨小路,我们在桥下停下脚步。
我亲了她,她张开嘴回应我。
但她忽然僵住了,全身冰凉一动不动。
“你好啊。
”巨魔说话了。
我放开路易丝。
桥下很黑,但是巨魔的身影在黑暗中清晰可见。
“我冻住了她,”巨魔说,“我们就能好好谈谈了。
现在我要吃了你。
” 我心脏狂跳,我觉得自己全身发抖:“别。
” “你说你会回来。
你回来了。
你学会吹口哨了吗?” “学会了。
” “那就好,我从来都不会,”他吸了吸鼻子,点点头,“我很高兴。
你长大了,经历了很多。
能吃的部分也更多了。
” 我抓住像僵尸一样一动不动的路易丝,把她推上前:“别吃我。
我不想死。
你吃她吧。
她肯定比我好吃多了。
而且她还比我大两个月。
你为什么不吃她?” 巨魔没说话。
他从头到脚嗅了嗅路易丝,脚、胯、胸、头发都闻了一遍。
然后他看着我。
“她是个无辜的孩子,”他说,“你不是。
我不想吃她。
我想吃你。
” 我从桥下面走出来,看着夜空中的星星。
“但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我半是自言自语地说,“从来都没做过呢。
我还从来没去过美国。
从来没有……”我停顿了一下,“我什么都还没做过。
还没真正做过什么事。
” 巨魔没说话。
“等我长大些,就会回来。
” 巨魔没说话。
“我肯定会回来的,肯定。
” “回来找我?”路易丝问,“怎么了?你在干什么?” 我转过身,发现巨魔已经不见了,我以为自己很喜欢的那个女孩
站在桥下的阴影中。
“我们回家吧,”我对她说,“走吧。
” 我们走回家,一路上都没说话。
她跟朋克摇滚乐队的一个鼓手约会,后来又跟另一个人结了婚,我很惊讶。
她结婚后,我们在火车上见过一面,她问我还记不记得那天晚上。
我说我记得。
“那时候,我真的很喜欢你,杰克,”她对我说,“我以为你会亲我。
我以为你会约我出去。
只要你问,我就会答应的。
” “但我没有。
” “是啊,”她说,“你没有。
”她把头发剪得很短,这个发型不适合她。
后来我再也没见过她。
脸上带着僵硬微笑的苗条女人不是我曾经喜欢过的女孩,和她说话我觉得很不舒服。
我搬到了伦敦,过了几年又搬了回去,回去之后我发现那个镇子已经不是我记忆中的模样了:空地没了,农田没了,燧石小巷也没了,接着我迅速搬到十英里以外公路边的一个小村子里。
我是和全家人一起搬过去的——那时候我已经结婚了,还有了一个孩子——我们住在一座老房子里,那房子曾经是铁路车站。
铁轨已经被挖掉了,住在我们对面的那对老夫妇在原本的铁轨地上种菜。
我年龄越来越大。
有一天我看见自己长了白发。
又一天,我听到自己说话的录音,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声音和父亲很像。
我在伦敦工作,在一家大型唱片公司负责发掘、训练歌手或艺人。
一般我坐火车通勤,有些时候晚上要回家。
我在伦敦有一间小公寓,有时候我负责的乐队半夜都没法登台,就不可能回家了。
这样自然很容易勾搭上别的女人,我也确实勾搭了不少人。
我觉得埃莉诺拉(这是我妻子的名字,之前也许提过吧)不知道别的女人的存在,但是一年冬天,我去纽约短暂旅行两星期后回家,忽然发现家里已经人去楼空了。
她留下一封信,共有十五页,信打印得非常整齐,信中每个字都是真的。
包括PS的那一句:你不爱我。
你从没喜欢过我。
我穿上厚外套离开屋子,惊讶又麻木地走着。
地上没有雪,但是有厚厚的霜,树叶被我咔嚓咔嚓地踩碎。
树木就像灰色冬季天空之下黑色的骷髅。
我沿路走着。
汽车从我身边经过,那些都是出入伦敦的车子。
我不小心踩到一根藏在褐色落叶里的树枝,树枝戳穿了我的裤子,割伤了我的腿。
我走到下一个村子。
那里有一条河刚好从路上穿过,还有一条我从没见过的路,我顺着那条路走,边走边看着半封冻的河流。
河水汩 汩作响。
小路穿过田野,路笔直,长满了草。
我看见一块石头半埋在小路旁边,就捡起来,擦掉泥巴。
那像是半熔化的紫色石头,有着彩虹色的光泽。
我把它握着揣进外套口袋里继续走,石头变得暖和了,令人安心。
河流蜿蜒地穿过空地,我沉默地走着。
我走了一个小时才看到房屋——是一座很新的方形小屋——建在我上方的路堤上。
然后我看到了桥,这下我知道自己在哪里了:我在一条旧铁路线上,之前我从别的方向来过这里。
桥上有喷绘涂鸦,都是操、巴里爱苏珊之类,还有无处不在的NF,也就是民族阵线[1]。
我站在红砖建造的桥拱下,周围好多冰激凌包装纸、薯片包装袋,还有一个用过的安全套,很可悲的样子。
我看着自己的呼吸在午后的冷气中凝结。
我裤子上的血迹干了。
小汽车从我头顶的桥上驶过。
我听见其中一辆车的车载收音机音量很大。
“喂?”我轻声说。
似乎有点尴尬,而且傻。
“有人吗?” 没有回答。
风吹着薯片包装袋和落叶一并翻滚。
“我回来了。
我说过我会回来,我守约了。
有人吗?” 还是寂静。
我又喊了几声,很傻。
然后我在桥下低声啜泣起来。
一只手摸了摸我的脸,我抬起头。
“没想到你真的回来了。
”巨魔说。
他现在跟我差不多高,别的地方都没变。
他头发又长又多乱七八
糟的,里头还有落叶。
他的眼睛很大,很孤独。
我耸耸肩,用外套袖子擦擦脸:“我回来了。
” 三个小孩又喊又叫地从我们这座桥上跑过。
“我是个巨魔,”巨魔有些畏惧地小声说,“弗咯咯咯嗷咯咯
咯。
” 他在发抖。
我伸手握住他的大爪子朝他笑了笑。
“没事,”我说,“真的,没关系的。
” 巨魔点点头。
他把我推倒在那些落叶、包装袋外加一个安全套的地上,然后扑上来。
他抬起头,张开嘴,用他那尖利的牙齿吃掉了我的人生。
吃完了之后,巨魔站起来,拍了拍灰。
手揣进外套口袋里,掏出一块仿佛冒着泡半熔化的炉渣石。
他把石头递给我。
“这是你的。
”巨魔说。
我看着他——我的人生穿在他身上显得非常合适,仿佛他已经这样穿了很多年。
我接过炉渣石嗅了嗅。
我能闻见它落下来的那列火车的气味,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气味。
我把它紧紧握在毛茸茸的手里。
“谢谢。
”我说。
“祝你好运。
”巨魔说。
“好。
你也是。
” 巨魔用我的脸笑了笑。
他转身背对我,沿着我来时的路朝村子那边走了过去,回到了我
早晨离开的那座空房子里,边走还边吹口哨。
我一直都在这里。
躲在这里,耐心等待。
我是桥的一部分。
我看着人们来来去去的影子:他们遛狗、聊天、做各种各样的事情。
有时候他们会到我的桥下来,站一会儿,或者小便,或者做爱。
我看着他们,但什么都不说,他们从来没有看见过我。
弗咯咯咯嗷咯咯咯。
我就只是待在桥拱之下的这片黑暗中。
我能听见你们在外头,不停地从我的桥上噼里啪啦地走过。
是的,我能听见你们。
但我不会出来。
[1] 英国右翼政党。
别问杰克 谁都不知道这个玩具是从哪里来的,可能是某个曾祖父或者远房姨妈拿到育儿室来的。
它是个盒子,上面画着金色红色的花纹。
毫无疑问是很漂亮的,至少成年人觉得漂亮,看上去有质感,甚至有些古董的韵味。
可惜盒子的插销锈死了,钥匙也找不到了,盒子里的小丑杰克不能跳出来了。
但它依然是个漂亮的盒子,沉甸甸的,刻着花纹,还有镏金。
孩子们都不玩这个盒子。
它被放在一个旧玩具木箱的底部,木箱就好像海盗的宝藏箱子一般大小,至少孩子们是这样认为的。
那个玩偶匣就埋在各种破旧玩具下面——娃娃、小火车、小丑、纸星星、魔术小道具、线都绞在一起的瘸腿提线木偶、化妆游戏的衣服(有破烂的旧婚纱、黑色丝绸礼帽,全都年代久远了)、玩具珠宝、破铁环、上衣还有木马。
在这些东西的最下面是那个玩偶匣。
孩子们都不玩这个。
他们在阁楼的育儿室里小声说话。
在一个阴沉的日子,风呼啸着刮过房子,雨打在石板上,顺着屋檐流淌,孩子互相说着杰克的故事,虽然他们从未见过他。
一个孩子说,杰克是个邪恶的巫师,因为犯下了难以描述的恐怖罪行,所以被关进盒子里作为惩罚。
另一个孩子(肯定是一个女孩)说杰克的盒子就是潘多拉的盒子,他作为守卫被关进盒子里防止里面的坏东西再次跑出来。
可能的话,他们根本不去碰那个盒子,但偶尔有时候大人们会提起那个漂亮的杰克玩偶匣,并把它从箱子里拿出来,放在壁炉架上醒目的位置,孩子们就会在稍后鼓起勇气,把它放回黑暗中去。
孩子们从来不玩杰克玩偶匣。
他们长大后就会离开这间大屋,阁楼的育儿室就会关起来,被遗忘。
但并不是被彻底遗忘。
每个孩子会各自在不同的时间想起自己曾光着脚孤身一人在蓝色月光中走上育儿室。
好像梦游一样,双脚悄无声息地踩在木质楼梯上,脚下还有露出了经纬线的育儿室地毯。
他们会想起自己打开那个宝藏箱,在娃娃和衣服之中翻找,拿出那个玩偶匣。
接着就会按下盒子的机关,打开盒盖,音乐会像夕阳一样缓慢地播放起来,杰克也会冒出来。
不是突然之间弹出来,他不是那种加装了弹簧的杰克。
他会很谨慎很专注地慢慢从盒子里冒出来,微笑着示意孩子们靠近一点,再靠近一点。
在月光下,他对孩子们说起他们自己都记不清楚然而又无法彻底忘记的事情。
最年长的男孩死于第一次世界大战。
他们的双亲去世后,最小的那个孩子继承了房子,只不过有一天晚上,他被人发现在地窖里,拿着布条、石蜡和火柴要烧掉整座房子,于是他被剥夺了对房子的所有权。
人们把他送进疯人院,很可能他从此以后一直都在那里。
别的孩子也都长大了,女孩们变成了妇人,她们全都不肯回到那座房子去。
房子的窗户被木条钉起来了,门也用大铁锁锁起来,姐妹们去拜访那座房子的次数和去给大哥扫墓的次数相当,也和看望她们可怜的弟弟的次数相当,换而言之就是从来都不去。
很多年过去,女孩们变老了,猫头鹰和蝙蝠在那座宅子的阁楼育儿室里筑了巢,老鼠在被人遗忘的玩具之间做窝。
动物们平静地看着墙上褪色的画,并在地毯上拉屎。
在箱子深处的盒子里,杰克面带微笑地等着,他怀揣秘密,等待孩子们。
他会一直等待。
金鱼池故事集 我到达洛杉矶的时候那儿正在下雨,我觉得自己仿佛被上百部老电影包围着。
一个穿黑色制服的豪华加长轿车司机正在机场等我,他拿着一张写了我名字的白色卡片,那字写得很整齐,就是拼错了。
“我直接带你去酒店,先生。
”司机说。
我没带什么行李,只有一个旧的旅行包,里面装了几件T恤、内衣和袜子,他对此似乎觉得有些失望。
“酒店远吗?” 他摇头:“就二十五分钟,三十分钟。
你之前来过洛杉矶吗?” “没有。
” “嗯,我常说洛杉矶是个三十分钟的城市,不管你想去那里,顶多三十分钟。
” 他把我的包放进后备厢,他称之为行李箱,然后给我打开车子后门。
“你从哪里来?”他问。
我们已经离开了机场,驶上了遍布霓虹灯的湿润街道。
“英国。
” “英国?” “是的。
你去过吗?” “没去过,先生。
我看过英国电影。
你是演员吗?” “我是个作家。
” 他没了兴趣。
只是偶尔低声咒骂其他司机。
他突然转个弯变换车道。
本来行驶的车道上发生了一场四车连环
相撞的事故,我们绕过去了。
“城里稍微下了点雨,突然间大家就都不知道该怎么开车了。
”他对我说。
我靠在车里的靠垫上:“听说你们英国雨水更多。
”这是一个描述,不是提问。
“有点多。
” “不只是有点吧。
英国每天下雨,”他笑着说,“还有浓雾。
真正很浓很浓的雾。
” “没那么严重。
” “这是什么意思呢?”他既疑惑又不太高兴,“我看过英国电影。
” 我们沉默地坐着,冒雨驶过了好莱坞,过了一会儿他说:“问他们要贝鲁西死去的那个房间[1]。
” “什么?” “贝鲁西。
约翰·贝鲁西。
他就是在你住的那个酒店死去的。
嗑药。
你听说过吗?” “嗯,听说过。
” “他们拍了一部有关贝鲁西之死的电影。
找个胖子演的,一点也不像他。
关于他的死,谁都没说实话。
你知道吗,他不是孤独死去的。
还有两个人跟他在一起。
电影公司不想那么拍。
但是当豪车司机就能听说各种消息。
” “真的吗?” “罗宾·威廉姆斯和罗伯特·德尼罗。
他们跟贝鲁西在一起。
他们都嗨得不得了。
” 酒店建筑是一座白色仿哥特风格的小城堡。
我跟司机道别,然后入住,我没要贝鲁西死掉的那个房间。
我拎着旅行包冒雨走向自己的屋子,手里还握着一串钥匙,前台告诉我,这钥匙可以打开很多道门。
空气中有股潮湿的灰尘味,还有股奇怪的止咳水味道。
周围很昏暗,可以说是一片漆黑。
水溅得到处都是。
院子里的水流都汇聚成小河了。
水流进小鱼塘,鱼塘有一部分在墙外院子里。
我走到楼上进入一间潮湿的小屋。
这地方看起来并不适合明星自杀。
床也有点潮湿,雨疯狂敲打着空调外机。
我看了一会儿电视——全是老剧重播,《欢乐酒店》接着就是《疯狂的士》,然后画面一闪,变成黑白片《我爱露西》,然后我就睡着了。
我梦见鼓手在断断续续地敲鼓,离我只有三十分钟远。
电话把我吵醒了,“嗨嗨嗨嗨,你准备好了吗?” “哪位?” “制片公司的雅各布。
我们要一起吃早饭吗,嗨嗨?” “早饭……?” “没问题。
我三十分钟后就来酒店接你。
已经预订好了。
没问
题。
你收到我的消息了吗?” “我……” “昨天晚上传真给你了。
再见。
” 雨停了。
阳光温暖明亮,是具有好莱坞特色的光线。
我来到酒店主楼,走在布满了桉树叶子的地毯上——这就是昨晚那股止咳水气味的来源。
有人递给我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传真——上头写着接下来几天我的行程,空白处有一些手写的内容,写的都是鼓励的话,比如“这次 绝对会成为爆款!
”还有“肯定会成为伟大的电影!
”传真的签名是雅各布·克莱因,显然就是打电话那人。
我从来没跟雅各布·克莱因打过交道。
一辆红色小跑车开到酒店外面。
司机探出头朝我挥手。
我走过去。
他灰白的胡子修得很整齐,笑容很有派头,脖子上还戴着大金链子。
他还带了一本《人类之子》特意让我瞧了一眼。
这人就是雅各布。
我们握了手。
“大卫在吗?大卫·甘博?” 大卫·甘博是早些时候和我通过电话的人,是他安排了此次行程。
他不是制片人。
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他说他自己“和这个项目关系密切”。
“大卫已经不在制片公司干了。
我现在负责这个项目,我先跟你说一声,我真的精神不正常啊。
嗨嗨。
” “行吧。
” 我们上了车。
我问:“在哪儿开会?”他摇头回答:“不是开会。
是早餐。
”我很疑惑。
他颇为怜悯地看着我,解释道:“是开会之前的预备会。
” 我们离开酒店,去了半小时车程外的一个大型超市,雅各布一路上都跟我说他很喜欢我的书,他成了这个项目的负责人他真的很开心。
他说是他建议项目组让我住进那家酒店——“好让你感受一下好莱坞氛围。
你在四季酒店或者如家酒店都体会不到。
对吧?”然后他问我有没有住在约翰·贝鲁西死的那个套间。
我说我不知道,但是我怀疑可能是。
“你知道他死的时候跟谁在一起吗?真相都被制片公司掩盖了。
” “不知道。
跟谁?” “梅里尔和达斯汀。
” “是梅里尔·斯特里普和达斯廷·霍夫曼吗?” “当然。
” “你怎么知道?” “别人说的。
这里是好莱坞,你知道吗?”我假装很懂似的点头,其实什么都不知道。
人们总说书是自然而然完成的,这是瞎说。
书不可能自然而然就完成。
这需要大量思考、研究、笔记和腰酸背痛,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远超你的想象。
除了《人类之子》,这本书可以算是自然而然完成的。
人们经常问作者一个很麻烦的问题:“你的灵感从何而来?” 答案是:汇合。
各种东西凑到一起,只要成分合适,突然间,魔法显灵!
起初是我偶然间看到了有关查尔斯·曼森的资料(是朋友借给我的一卷录影带,前面有几段是我本来就想看的东西),里面有一段曼森第一次被捕时候的影像,当时大家都觉得他是无辜的,是政府钓鱼执法。
曼森的形象映在屏幕上——他很有魅力,很英俊,有着救世主一样的气质。
你甚至会愿意为这种人光着脚下地狱去。
为他杀人也在所不惜。
审判开始,过了几个星期,救世主的气场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猴子般呆滞,喋喋不休的人,前额上刻着一个十字。
不管他之前是怎样的天才,那形象都不见了,消失了。
但曾经确实存在。
影像继续播放:一个两眼发直的有前科的罪犯跟曼森一起坐牢。
他说:“查理·曼森?听我说,查理就是个笑话。
他什么都不是。
我们都笑话他。
你们知道吗?他什么都不是!
” 我点头。
曾经有一段时间曼森是个魅力无穷的统治者。
我想可能这是某种赐予,神送来了,又收走了。
我又着了迷一样把那卷录影带看完了。
在一段黑白画面停顿后,旁白说了点什么。
我倒带,又听了一遍。
忽然就有了灵感。
一本书自然而然形成了。
旁白说的是:曼森和曼森家族那些女人所生的孩子被送到了不同的儿童之家等待收养,法庭给他们起了跟曼森毫无关系的新名字。
我想到十二个二十五岁的曼森之子。
想到某种神授的特质忽然同时降临在他们所有人身上。
十二个年轻的曼森,个个光彩照人,从世界各地聚集到洛杉矶。
曼森的一个女儿绝望地想阻止他们见面,封底也印上了相关预告,“知晓他们可怕的命运”。
我写《人类之子》的时候状态绝佳,一个月就写完了,然后就交给我的经纪人,她看了觉得很惊讶(“亲爱的,这不像你的其他作品。
”她态度还挺积极的)。
书稿很快就拍卖了出去,这是第一次,书卖得比我预计的贵得多。
(别的书,三本高雅晦涩引经据典的鬼故事加起来都买不起写故事用的电脑。
) 随后这书在正式出版前就被好莱坞买了,也是拍卖会上买的。
有三四家制片公司都对这部书有兴趣:我联系了那家想要我写剧本的公司。
其实我知道这件事不可能成功,电影是拍不成的。
但是很快有传真发给我,都是半夜发的,绝大部分都有大卫·甘博的热情签名。
一天早晨我签了五份像砖头一样厚的合同,几周后,我的经纪人告诉我第一张支票已经兑付,飞好莱坞的机票也准备好了,让我去参加“初步会谈”。
感觉像做梦。
机票是商务舱的。
在我看到商务舱机票的瞬间,我意识到梦是真的。
我坐在大型喷气式客机前端的机舱里,吃着烟熏三文鱼,拿着刚印出来的精装版《人类之子》去了好莱坞。
说回早餐时。
他们跟我说他们特别喜爱这本书。
我不太记得每个人的名字。
男人们或留胡子或戴棒球帽或二者兼有,女人们都非常漂亮,有种非常讲究卫生的感觉。
雅各布订了早餐还付了钱。
他说接下来的会议就很正式了。
“我们很喜欢你的书,”他说,“要是我们不喜欢的话为什么要拍它?我们就是喜欢你那种特别的气质,不然为什么要雇你来写剧本。
要的就是你的风格。
” 我非常严肃地点头,仿佛真的花了好多个小时思考什么叫“我的风格”。
“这样的创意。
这样的书。
你真是独一无二的。
” “独一无二到了极点。
”一个女人说。
她是叫迪娜,还是蒂娜或叫狄安娜呢? 我挑起眉毛:“开会的时候我该做些什么?” “接受意见,表现积极。
”雅各布说。
雅各布开他的小红车花了半个小时到达制片公司。
我们开到大门口,雅各布跟保安吵了一架。
我估计他是新来的,还没拿到永久通行证。
我们进去之后,发现他在这里也没有永久停车位。
我还是没明白很多细节:雅各布说,停车位和你在公司的地位有关,就好比你在古代中国宫廷里,皇帝赏给你的礼物决定了你的地位。
我们在平直得有些古怪的纽约街道布景里行驶,最后停在一座很旧的银行前面。
走了十分钟的路,我到了会议室,和雅各布以及其他所有吃早餐的人一起等着某人出现。
匆忙中我忘了要等的人是谁,也忘了是男是女。
我拿出一本我自己的书放在面前,仿佛它是护身符似的。
有人进来了。
他个子很高,鼻子下巴都很尖,头发很长——仿佛绑架了比他年轻得多的人,然后夺走了受害人的头发。
他是个澳大利亚人,这点让我很惊讶。
他坐下。
他看着我。
“说吧。
”他说。
我看了看一起吃早餐的其他人,谁都不看我——没有一个人跟我眼神交流。
于是我开始说:关于书、剧情,还有结尾在洛杉矶一家夜店摊牌的场景,在这一段情节里那个善良的曼森女孩把其他人都打死了。
或者说认为她把其他人都打死了。
我还说我打算找一个演员扮演所有的曼森男孩。
“你相信这些内容吗?”那个人提出了第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很简单。
我至少跟二十多个英国记者回答过了。
“我是否相信查尔斯·曼森曾在某段时间被超自然力量所控制,而且这种超自然力量依然控制着他的孩子吗?我不信。
我是否相信有一些奇怪的事情正在发生?也许是相信的。
也许有一种比较简单的解释,在一段很短的时间内,曼森的疯狂与外部世界的疯狂步调一致。
我也说不清。
” “嗯。
这个曼森小孩,可以让里夫斯演吗?”天哪,不能,我心想。
雅各布看着我疯狂点头。
“有何不可能。
”我说。
反正现阶段都是空谈。
都不是真的。
“我们和他的人做了个交易。
”那个人若有所思地点头。
他们让我写个剧本梗概,因为有人想先看一下。
“有人”我估计指的是那个澳大利亚人,不过也不是很肯定。
在我走之前,那个人给了我七百美元,让我签字:工作两周按日结算。
我花了两天写剧本梗概。
我努力忘记书中的内容,构建了一个电影故事。
工作进行得很顺利。
我坐在小房间里,用制片公司提供的笔记本电脑打字,又用制片公司送来的气泡喷墨打印机打印出来。
我在自己的屋里吃饭。
每天下午我会沿着日落大道散散步。
我一直走到基本通宵书店,买一份报纸。
然后在酒店外面的院子里坐上半个小时看报纸。
看完了 夕阳,呼吸了新鲜空气,我就回到小黑屋里,继续改写我自己的书。
酒店雇员里有个很老的黑人,每天他都穿过院子给植物浇水然后
看鱼,他的动作慢得几乎有些痛苦。
经过的时候,他会对我微笑,我便朝他点头。
第三天我起床的时候他正站在鱼池边捡附近的垃圾,其实就是几枚硬币和烟盒。
我走过去。
“你好。
”我说。
“先生。
”老人说。
我觉得应该跟他说不要叫我先生,但是转念一想又不知道该怎么委婉地说出来。
“这些鱼真好看。
” 他点头笑了笑:“东方锦鲤。
从中国买来的。
” 我们看着鱼在小池塘里绕圈游动。
“也不知道它们无不无聊。
” 他摇摇头:“我孙子是个鱼类学家,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专门研究鱼类。
” “是啊。
他说锦鲤只有三十秒左右的记忆。
所以它们在池塘里游
着永远都觉得很新鲜,有种‘我从没来过这里啊’的感觉。
就算遇见在一起生活了一百年的鱼,它们也会说:‘新来的,你是谁啊?’” “有一件事你能帮我问问你的孙子吗?” 老人点点头。
“我曾在书上看到说锦鲤没有固定的生命周期。
它们不像人一样会变老。
如果被人杀了或者被捕食者吃了或者得了病它们会死,但是除此以外,它们会长生不老。
理论上来说它们能永远活下去。
” 他点点头说:“我去问问。
听起来还挺好的。
这里三条——哦,这一条,我叫它幽灵,它四五岁吧。
另外两条我刚到这里的时候它们就从中国运来了。
” “那是什么时候?” “大概是,公元一九二四年,你觉得我看起来多大了?” 我说不上来。
他看起来好像是用很古老的木头雕刻而成的。
我跟他说,看起来像是超过了五十岁,肯定比玛士撒拉年轻。
“我生于一九〇六年,真的。
” “你出生在洛杉矶吗?” 他摇头:“我出生的时候,洛杉矶还只是个橘子果园,离纽约很远。
”他往水面撒了些鱼食。
三条鱼浮上来,其中一条闪着银光的苍白的鱼仿佛在盯着我们,它们O形的嘴开开合合,仿佛用某种锦鲤才懂的秘密语言在无声无息地跟我们交谈。
我指着他说过的那条鱼问:“这是幽灵?” “对,就是他。
百合花下面的那条——你看见他的尾巴了吗?就在那里——他名叫巴斯特,巴斯特·基顿的巴斯特。
基顿住在这家酒店的时候我们已经有那两条年长的鱼了。
那一条是公主。
” 公主是一条很醒目的白色锦鲤。
她全身都是奶油一般淡淡的白色,背上有一块大红斑把她和另两条鱼区分开。
“她很漂亮。
” “那是当然。
她绝对非常漂亮。
” 他深吸一口气忽然咳嗽起来,而且又咳又喘,瘦弱的身体震抖起来。
我忽然觉得他看起来仿佛九十岁了。
“你还好吗?” 他点头。
“很好,很好,很好。
就是老了,”他说,“人老了啊。
” 我们握手道别,我又回屋继续写东西去了。
我把完整的梗概打印了出来,传真给制片公司的雅各布。
第二天,他来到我的房间,看起来似乎很不安。
“还好吗?剧本梗概有什么问题吗?” “麻烦不断啊。
我们在和那个谁拍电影,”他说了个几年前影片
大获成功的著名女演员,“本来没问题,对吧?但是她也不年轻了,还坚持要自己拍裸戏。
相信我,没人愿意看她的裸体。
” “情节是这样的,有个摄影师到处勾引女人拍裸照,跟她们上床。
只有一个人相信他干了这些坏事。
于是警长——由‘请全世界都来看我裸体吧’女士扮演——她想到逮捕这个摄影师的唯一办法就是自己也去找他拍照。
于是她跟这人上了床。
接下来就有个转折……” “她爱上这个人了?” “对啊。
于是她意识到女人永远被男人心中的女性形象所禁锢,为了证明她爱他,警察来抓捕摄影师的时候,她放火烧了所有的照片,自己也死在火场。
她的衣服首先被烧。
你觉得怎么样?” “老套。
” “我们一开始也是这么说的。
所以我们炒掉了导演,剪了这段剧情,另外安排了一天拍摄。
这次拍摄的时候她确实稍微穿了点东西。
到她爱上摄影师的时候,她发觉原来是摄影师杀了她兄弟。
她做了个梦,梦见自己衣服被烧掉了,然后她和特警一起行动想抓捕他。
但是摄影师在和她妹妹上床的时候被这个妹妹开枪打死了。
” “这个有改进吗?” 他摇摇头:“还是垃圾。
如果她同意让我们用裸替就好了,也许就能拍得更顺利了。
” “你觉得那个梗概如何?” “什么?” “我的剧本梗概,我发送给你的那个?” “那个梗概啊,当然看了。
我们喜欢。
所有人都喜欢。
太棒了。
真的特别厉害。
我们都超级激动。
” “下一步干什么?” “嗯,等所有人都看一遍,我们就一起来进行讨论。
” 他拍拍我的后背走了,留我一个人在好莱坞无事可做。
我决定写个短篇故事。
在离开英格兰之前我就有个想法。
关于一
间坐落在码头尽头的小剧院。
下雨的时候就表演舞台魔术。
剧场有个观众不知道魔术和幻影的区别,对他来说如果每个幻影都是真的,那幻影和魔术确实没有区别。
下午我出门散步,在基本通宵书店我买了几本关于舞台魔术的书和维多利亚时代戏法表演的书。
故事,或者说至少是故事的雏形出现在我脑海中,我打算仔细想想。
我坐在院子的长椅上翻看这些书。
最终断定在这个故事里,我要追求一种特殊的氛围。
我读到口袋魔术师的故事,是讲一个人口袋里装满了各种小玩意儿,一切你能想象到的他兜里都有,可以满足你提出的任何要求。
不是幻影,而是需要惊人的组织能力和记忆力。
一个人影落在书上。
我抬起头。
“你好,又见面了。
”我对那个黑人老头说。
“先生。
”他打了个招呼。
“请不要这样叫我。
被人叫先生感觉就好像我穿着正装似的。
”我把我的名字告诉他。
他也给我说了他的名字。
“虔诚·邓达斯。
” “虔诚?”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却骄傲地点点头。
“有时候我挺虔诚的,有时候不太虔诚。
我妈妈是这样叫我的,这是个好名字。
” “是啊。
” “你在这里做什么呢,先生?” “我也说不准。
我本来是要来写个电影剧本。
至少我是在等着有人告诉我开始写电影剧本。
” 他挠了挠自己的鼻子:“拍电影的人都跑这里来,如果我现在开始跟你说电影人,说到下周星期三都说不完一半。
” “你最喜欢谁?” “哈里·兰登,他是个绅士。
乔治·桑德斯,他和你一样是英国人。
他说‘啊,虔诚。
你可一定要为我的灵魂祈祷。
’我就回答‘你的灵魂是你自己的事情,桑德斯先生。
’但我还是为他祈祷了。
还有琼·林肯。
” “琼·林肯?” 他眼睛都亮了,笑着说:“她是银幕女王。
她比任何人都美。
胜过玛丽·壁克馥,胜过莉莲·吉什,西达·巴拉、路易丝·布鲁克斯都比不上她……她最美。
她有‘那种气质’,你知道是什么气质吗?” “性吸引力。
” “不止。
她拥有你梦想的一切,你看到琼·林肯的画像,你就想……”他停了一下,画了个小圈,仿佛是想捕捉某个逃逸的词,“我也不知道。
也许是想单膝跪下,像个穿着闪亮盔甲的骑士觐见女王一样吧。
琼·林肯,她是最好的。
我跟我的孙子说过她,他想找些影像资料,但是没找到。
什么都没有了。
她只活在我这样的老年人的记忆中。
”他拍拍自己的前额。
“她当时肯定很出名。
” 他点头。
“那后来她出什么事了呢?” “她上吊死了。
有人说是因为她没法在有声电影里说话,但这不是真的,她的声音你只要听一次就永远忘不了。
她的声音光滑深沉,像爱尔兰咖啡。
有些人说她被一个男人伤透了心,或者是被一个女人伤透了心,或者是因为赌博,或者是因为帮派之争,或者是因为饮酒过量。
谁知道呢。
当初是挺疯狂的。
” “你肯定听过她说话。
” 他笑起来。
“她说:‘孩子,去看看他们会在我杀青的时候干什么?’我打听了之后回来告诉她,她说:‘你真棒,孩子。
’跟她一起的男士就说:‘琼,不要逗他玩了。
’,她朝我笑了笑,给了我五美元说:‘你不介意的,对不对呀?’我摇头。
她嘴唇就噘起来一下,你知道那个动作吧?” “飞吻?” “类似那样的。
我这里能感觉到,”他拍拍自己胸口,“她的嘴唇,真的可以让人神魂颠倒。
” 他咬着嘴唇想了一会儿,似乎在想什么虚无缥缈的东西。
也不知道此时他的精神究竟在何时何地。
随后他再次看着我。
“你想看看她的嘴唇吗?” “怎么看?” “你过来。
跟我来。
” “我们是要……”我猜想可能是水泥上的唇印,就好像格劳曼中国剧院外的手印。
他摇摇头,抬起满是皱纹的手指凑到嘴边。
安静。
我合上书,跟他一起穿过院子。
我们到了小鱼池边,他停下脚步。
“看公主。
”他对我说。
“有红斑的那条?” 他点头。
那条鱼让我想起中国的龙:苍白、充满智慧。
那是一条幽灵般的鱼,像骨头一样白,只在脊背上有一块红斑——一英寸长、两个弧线的红斑。
它漂在水中,游动、思考。
“就是这个,”他说,“就在它背上,看见了吗?” “我不太明白。
” 他一动不动地盯着那条鱼。
“你坐下来好吗?”我忽然非常好奇邓达斯先生究竟多少岁了。
“我在这里工作是不能坐下休闲的。
”他非常严肃地说。
然后他
就像是对小孩子解释一样跟我说,“当初就像是有神灵一样。
但如今只剩电视了,电视只有一些小英雄故事。
小人待在盒子里。
有时候我能在这里看到那些小人。
” “过去那些明星,他们是巨人,身披银光,在巨大的房子里……你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依然巨大。
人们信仰他们。
” “他们在这里开派对。
你在这里工作,你目睹派对的进程。
有酒,还有你根本不会相信的事情。
曾经有一个派对……那个电影叫《荒漠之心》,你听说过吗?” 我摇头。
“是一九二六年最有影响力的电影,当时还有维克托·麦克拉格伦和多洛雷斯·德尔·莱奥的《光荣何价》,还有科琳·摩尔演的《埃拉·辛德斯》,你听说过吗?” 我又摇头。
“你从来没听说过沃纳·巴克斯特?贝尔·贝内特?” “他们是谁?” “一九二六年的超级巨星,”他停顿片刻又继续说,“《荒漠之心》电影杀青后,他们在这个酒店里举行了派对。
准备了红酒、啤酒、威士忌、金酒——当时还是禁酒令的时代,不过那些制片公司都跟警方有关系,所以也就没人管。
还有很多美味食物和各路傻瓜,罗纳德·科尔曼在场,还有道格拉斯·费尔班克斯——不是后来那个,是当爹的那个——所有工作人员也都到了,还请了一支爵士乐队来酒店演奏。
“那天晚上琼·林肯最受瞩目。
她在电影里扮演一个阿拉伯公主。
当时阿拉伯总是象征着热情和欲望。
如今……嗯,世道变了。
“我也不知道事情是如何开始的,据说是打赌还是真心话大冒险之类的,也可能只是她喝醉了。
我觉得应该是醉了。
总之她站起来,当时乐队演奏着轻柔舒缓的曲子。
她走过来,到了我现在站着的地方,把手伸进水池里。
她笑啊笑啊笑啊…… “随后林肯小姐抓住一条鱼——摸到之后一把抓起来,双手握紧——而且把它从水里捞起来了,然后凑到自己面前。
“我当时真的有点担心,因为光是把这几条鱼从中国运来就花了很多钱,每条的运费是两百美元。
当然,当时并不是我照顾鱼塘。
出事了也不是我受罚。
但是两百美元在当时是很大一笔钱了。
“然后她朝我们笑了笑,低头亲了一下那条鱼,慢慢地,亲在它背上。
它没有挣扎,一动也没动,就躺在她手中。
她用她珊瑚一样红的嘴唇亲了那条鱼,派对上的人都笑着欢呼起来。
“她把鱼放回池塘,有好一会儿鱼似乎不愿离去,就留在她旁边,啄她的手指。
当大家开始放烟花的时候,它才游走。
“她的嘴唇鲜红娇艳,鱼的背上留下了她的唇印——就在那里,你看见了吗?” 名为公主的那条白色锦鲤背上有着珊瑚般鲜红的花纹,它晃动着鳍,在池塘里持续着它永恒的三十秒之旅。
红色的斑纹看起来确实像是唇印。
他往水里撒了一把鱼食,三条鱼浮上水面纷纷抢食。
我拿着那几本关于古老戏法的书返回自己的房间。
电话突然响了:是制片公司的人。
他们想跟我讨论一下关于剧本梗概的问题。
还说三十分钟后会有一辆车来接我。
“雅各布会来吗?” 但是对方已经挂断了。
参会的人有那个澳大利亚人、他的助手还有一个穿正装戴眼镜的人。
他是我见到的第一个穿正装的人,他的眼镜边框是亮蓝色的。
他似乎很紧张。
“你住在哪里?”那个人问。
我跟他说了。
“是不是贝鲁西……” “我听说是的。
” 他点头:“他死的时候还有其他人在场。
” “是吗?” 那人用手指头蹭了蹭他鹰钩鼻侧边:“派对上还有两个人。
他们
都是导演,都是非常大牌的人。
你不用知道名字。
我在拍最后一部印第安纳·琼斯电影的时候才知道。
” 一阵紧张的沉默。
我们坐在大圆桌旁,总共有三个人,大家各有一份我写的剧本梗概。
我开口说道: “你们觉得怎么样?” 他们都点头,动作还挺一致的。
接着他们又特别严肃地跟我说,他们很不喜欢这个故事,之前一直不说是因为怕我生气。
这对话可真奇怪。
“第三主角有点问题。
”他们暗示这个问题并不是我或者我的剧本造成的,也不是第三主角演员本身造成的,而是他们的问题。
他们希望能更加引起观众共鸣,想要强烈的光影对比,而不是层层的灰色。
他们希望女主角表现得更加英勇。
我点头记笔记。
会议快结束时,我跟那个人握了握手,那个戴蓝色边框眼镜的助手带我穿过迷宫般的走廊往外走,我的车和司机都在外面等。
我们走路的时候,我问公司里有没有关于琼·林肯的图片。
我后来才知道这个助手叫格雷格,他问:“谁?”他又掏出一个小笔记本用铅笔记了几笔。
“是个默片时代的女明星。
一九二六年前后很有名。
” “她在我们这家公司干过吗?” “我不知道,”我说,“不过她很有名,比玛丽·普罗沃斯特还有名。
” “那又是谁?” “‘人生赢家,成了小狗晚餐’[2]。
默片时代最有名的明星。
有声电影流行起来之后变得一贫如洗,最后被自己的腊肠犬吃了。
尼克·洛写过她的歌。
” “谁啊?” “‘我认识那新娘,她当初爱摇滚。
’不管怎样,可以帮我找张琼·林肯的照片吗?”他在自己的平板电脑上划拉了几笔,又看了一会儿,然后又写了几个字。
然后他点头。
走到了外面,我的车子已经来了。
他说:“对了,还是跟你说一声,他满嘴胡话。
” “什么?” “满嘴胡说八道。
跟贝鲁西在一起的根本不是斯皮尔伯格和卢卡斯。
是贝特·米德勒和琳达·朗丝黛。
当时他们吸毒群交,人人都知道。
他满嘴胡话,而且拍《夺宝奇兵》的时候他只是公司的初级会计。
说得跟他拍了电影似的。
浑蛋。
” 我们握手道别。
我坐进车里返回酒店。
这天晚上我时差症犯了,凌晨四点我就醒了,精神十足。
我坐起来,上厕所,穿上裤子(我睡觉时穿着T恤)出门了。
我想看星星,但是城市的光芒太亮了,空气也太脏了。
天空呈现
出一种脏兮兮的昏暗黄色,我想起在英国乡间常见的星座,突然间我莫名其妙地陷入了深深的思乡之情。
我想念星星。
我想回屋写那个短篇小说,或者写电影剧本。
然而我另外写了一个剧情梗概。
我把曼森之子的数量从十二个削减到五个,而且从一开始就说明其中一个是好人,女孩的那个角色改成了男孩,另外四个则肯定是坏人。
制片公司的人送给我一本旧杂志。
有种旧纸浆的味道,上面用紫色的章印着公司的名字,下面还有“档案”二字。
封面是约翰·巴里莫尔坐在船上。
杂志里有一篇关于琼·林肯之死的文章。
但是文章内容很难读,而且非常难理解:文章暗示她是因为某种禁忌的恶习而死,我只能读懂这么多,这篇文章仿佛是用密码写成的,而现代读者根本不懂解码的方法。
但转念一想,我觉得文章作者可能其实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在胡乱暗示。
更有趣——也更好理解——的是照片。
一整页的黑框照片,图中是个大眼睛的女人,面带温柔的笑容,正在抽烟(烟用喷枪修饰过,我忽然有个奇怪的想法:人们以前真的会被这么拙劣的修图骗过吗?)另外一张照片是她和道格拉斯·费尔班克斯在舞台上拥抱,还有一张小照片,她站在汽车的踏脚板上,手里还抱着一只小狗。
从照片上来看,她并不是个绝世美人。
她缺乏路易丝·布鲁克斯那种超然的气质,没有玛丽莲·梦露的性感,也没有丽塔·海华丝那种慵懒的优雅。
她是那种二十年代的小明星,跟所有二十年代的小明星没什么差别。
那双大眼睛里没有神秘感,波波头也很寻常。
她有着 完美的唇形,状如丘比特之弓。
我不知道她要是在今日还活着会是什么样子。
不过她确实是个真实的人,她曾经活过。
她曾经在电影的宫殿里被人崇拜、爱慕。
七十年前,她曾亲吻过鱼,还在我居住的酒店走过,她在英国不出名,在美国却成了永恒。
我又去谈剧本梗概相关的事情。
之前跟我见面的人这次一个都没出现。
这次我在一个小办公室里跟一个很年轻的人见面,他从来不笑,但是跟我说他特别喜欢剧本内容,还说很高兴自己的公司买了版权。
他说他觉得查尔斯·曼森这个角色特别酷,“他一度完全超越了这个维度”,也许曼森甚至可以和汉尼巴尔·莱克特相提并论。
“但是。
嗯。
曼森。
是真实存在的。
他现在在监狱里。
他杀了莎伦·泰特。
” “莎伦·泰特?” “一个女演员。
电影明星。
她怀孕的时候被曼森杀了。
她是波兰斯基的妻子。
” “罗曼·波兰斯基?” “对,那个导演。
” 他皱起眉头:“我们正在跟波兰斯基谈生意。
” “挺好啊。
波兰斯基是个好导演。
” “他知道吗?” “知道什么?知道这本书?我们的电影?莎伦·泰特之死?” 他摇头,都不是:“是一个三方合作电影,朱莉娅·罗伯茨也有
参与。
你说波兰斯基不知道这个剧本梗概?” “不,我说的是——” 他看了看表。
“你住在哪里?”他问,“给你安排的地方还好吗?” “挺好,谢谢,”我说,“我住的地方离贝鲁西死的地方就隔了
几个屋。
” 我等着他再说两个必须保密的明星大腕名字:比如说,约翰·贝鲁斯嗝儿屁的时候跟朱莉·安德鲁斯和粉红猪小妹在一起。
但我错了。
“贝鲁西死了?”他皱起眉头,“贝鲁西没死。
我们还在跟贝鲁西拍电影呢。
” “是他哥,”我说,“他哥几年前死了。
” 他耸耸肩说:“什么鬼地方。
下次你去跟他们说你要住贝莱尔。
你现在就搬吗?” “不用了,谢谢,”我说,“我都住习惯了。
” 接着我又问:“修改的剧本怎么办呢?” “给我们就行。
” 我之前买的书中,有两个舞台戏法特别令我着迷,一个是“艺术家之梦”,另一个是“魔法窗户”。
这两个戏法肯定是在隐喻什么东西,对此我很确定,但是与之相应的故事我还没想出来。
我写了开头的几句话,但是就连第一段都没写完就不保存退出了。
我坐在院子里看着那两条白色锦鲤和那条有红斑的白色锦鲤。
我忽然觉得它们很像艾舍尔画的鱼,这让我很惊讶,我之前从来都不觉得艾舍尔的画中有任何稍微现实点儿的东西。
虔诚·邓达斯正在清理植物的叶子。
他拿着一瓶清洗剂和一块布。
“嗨,虔诚。
” “先生。
” “天气不错啊。
” 他点点头咳嗽起来,用拳头敲了敲自己的胸口,然后又点头。
我离开鱼池坐在长凳上。
“他们为什么不让你退休?”我问,“你十五年前就到退休年龄
了吧?” 他继续清理树叶:“对啊。
但我是地标了。
他们可以吹嘘说最大牌的明星都住在这里了,但我能告诉客人加里·格兰特早餐吃了什么。
” “你记得吗?” “怎么可能记得。
但是他们也不知道。
”他又开始咳嗽,“你在写什么?” “嗯,上周我写了个电影剧本的梗概,然后又写了另外一个版本的梗概。
现在我得等……一会儿。
” “那你现在在写什么?” “一个故事,但还没想好。
是关于维多利亚时代的魔术,名字叫《艺术家之梦》。
一个艺术家走到舞台上,将一大块帆布装在画架上。
帆布上有个女人的画像。
他看着那幅画,心里很想成为一个真正的画家。
然后他坐下睡觉。
画像活起来,从画框上走下来,对他说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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