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760元能把假消息炒出5.4亿阅读量,公众号流量主怎么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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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1日星期四责编:韩妙君版式设计:范黎辉校对:何远平 国内 A15 花760元能把假消息炒出5.4亿阅读量 起底“养号控评”千亿级灰黑产业链 不过短短几个小时,家长刘某在微博上发布的信息被转发过百万次,获得5.4亿次阅读,登上微博热搜,词条上赫然写着“广州一小学体罚哮喘儿童致吐血抢救”。
刺激性的字眼,加上数张“血衣”照片,令人触目惊心。
舆论迅速引爆,将矛头直指涉事学校和老师。
然而,不到一天时间,事件发生戏剧性反转。
警方调查发现,这则劲爆信息乃是刘某一手编造。
虚假信息得以登上热搜,获得巨大关注,源自于仅花费760元的网络推手行动。
760元买“水军”制造舆论风波 近期,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网络散布虚假信息案进行宣判,刘某及网络推手均受到法律严惩。
广州市方圆实验小学学生家长刘某,因女儿在学校被罚跑步对老师心生怨恨。
2020年5月,她用化妆水、眼影伪造了“血衣”,拍成图片发布在微博上,谎称女儿患有哮喘,被老师体罚致吐血抢救。
尽管内容劲爆,这条微博还是淹没在网络的海量信息里,并未掀起多大水花。
不甘心的刘某通过网络检索,找到了网络推手马某。
刘某一共向马某支付了760元用于扩大该条微博影响力,100元买1万转发、160元买2万点赞、500元 买10万粉丝。
接到“任务”后,马某在一个名为“某某社区自助下单”的网络平台上发布了刘某微博的链接,由该平台购买代刷好评、阅读量及发布虚假评论,仅花了270元。
短短数个小时,刘某的微博内容被大量转发、评论,直至登上微博热搜。
舆论群情激愤,涉事老师被“人肉”搜索。
马某觉得有些不妙,联系刘某要求删除聊天记录,但对方已被警方调查,没有回音。
公安机关的调查显示,刘某的相关微博被转发140万余次、评论46.5万余次、阅读5.4亿次。
因散布虚假消息,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寻 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马某和“某某社区自助下单”的网络平台经营者陈某被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侦办此案的广州市公安局网警支队民警古悦雄介绍,陈某经营的“某某自助下单社区”网络平台,利用API接口程序实现与其他上家网站对接,能够自动化完成用户的涨粉、点赞等需求。
初步统计,该平台涉案流水逾2000万元。
“这类平台技术含量不高,注册一家空壳公司,几台电脑、几部手机,下载一套接码平台,一键下单便可刷高网文阅读量等,且门槛低,收费不高。
”古悦雄说。
记者调查发现,案件背后潜藏着大量制造虚假流量的不法网络平台,已经形成规模达千亿元的灰黑产业链。
在百度上检索“点赞平台”,结果显示有2400万个链接,各大网络平台都可以刷高流量。
具体操作方式有以下三种: 一是利用“网赚”类App收集闲散用户流量。
例如在“喜爱帮”等App上,用户按照要求进行转评赞操作,便可获取一定的积分报酬,完成代刷业务,赚取差价。
“这种操作门槛低、赚钱快,‘在家里躺着也能挣钱’,因此吸引了不少时间充裕的用户。
”古悦雄说,参与人员按照平台提供的“剧本”套路写评论,然后截图发给所谓的“导师”进行点评,不符合要求的还要打回重写。
用户点一次平台赚一毛 二是利用技术模拟人工操作,进行批量转评赞,较为常见的是群控软件。
2020年9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专门针对微信平台刷流量的群控软件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案群控软件主要通过电脑控制真实手机进行批量操作,一款微信群控软件可同时群控120个微信账号在线进行操作用于点赞、评论,由此收取企业的流量营销推广费,群控软件客户所需推广的往往是商业广告、公众号文章等。
“近年来,刷流量的形式不断翻新,已从早期的人工刷量升级为机器刷量,单一形式也变为综合形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万勇说。
三是炮制网络“爆文”,吸引粉丝关 注。
“粉丝为王、买车买房”“成功只有不停的加粉、加粉、加粉才有钱,才有‘真爱’”……2020年11月,广州警方对一个“网络水军”团伙展开收网行动,在该团伙窝点这样的条幅随处可见。
据办案民警介绍,涉案团伙2020年4月以来以“广州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名开展运营,为了“吸粉”从而赚取“流量主”广告费用,利用自媒体炮制网络“爆文”,发布大量谣言信息,扰乱社会秩序。
“互联网经济,流量为王。
这些空壳公司‘养号’的目的就是赚取流量,收取广告费。
用户每点击一次,公司就能赚取一毛钱。
但他们发布的内容多数都是耸人听闻的虚假信息。
”古悦雄说。
■关注 “小生意”暗藏“大风险” 记者在“某社区自助下单平台”上看到,“快手刷双击1元100个”,用户只需在平台上选择所需流量任务的平台、所需达到的点赞关注量,再填上自己的链接即可下单。
记者选择了2.88元刷50个短视频双击,“某社区自助下单平台”弹出提示:为了规避监管,短视频需要在发布20分钟后再生成任务。
3分钟后,记者看到该条短视频已经被超过50个陌生的账号点赞。
近年来,上海、广州、深圳等多地法院审理的涉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的多起案件显示,几大互联网公司都深受其扰,对制造虚假流量的群控软件公司提起了诉讼。
审理腾讯诉群控软件案件的深圳中院知识产权法庭法官钟小凯说,群控软件通过不正当手段抢夺用户注意力,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干扰社会对互联网流量经济的判断。
“一些真实用户主动提供账号供刷单团伙使用赚取费用,一些不法分子会在用户账号中留下“后门”,以便后续“操纵”用户账号。
如此一来,软件开发商能够窃取用户的个人信息、好友信息等隐私,还可能产生诈骗等问题,造成重大的隐私泄露及网络安全事故。
”钟小凯介绍。
■打击 法治化、多元化治理网络黑灰产 万勇认为,从法律层面来说,网络虚假流量 黑灰产业链根据不同事实和行为性质,可能违反 多项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此 外,如果为获得虚假流量实施了破坏计算机信息 系统的行为,可能属于刑法第
286条规定的“破 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但打击虚假流量灰黑产业链仍然存在诸多 现实难点。
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欧卫安表示,涉 及相关领域的法律较为零散,尤其在刑法领域, 对相关行为的认定存在一定争议。
万勇也表示, 由于越来越多的网络黑灰产业租用境外的云服 务器或者使用国外手机号,甚至雇佣境外人员从 事相关违法行为,打击层面存在调查难、取证难。
相关互联网平台负责人表示,尽管一直在打 击“养号控评”以及由此滋生的虚假流量,但群控 系统也在对抗中更新迭代。
法律人士建议,从立法、行政等层面多管齐 下,打击流量黑灰产业的生存空间,进一步提高 治理网络黑灰产的法治化水平。
万勇说,针对司 法实践中出现的新型疑难问题,通过发布指导性 案例、适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以及修改法律的方 式,完善法律治理体系。
(新华社) 2019
年山南市隆子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ZB-21011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9年山南市隆子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农村污水收集与处理工程”已由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以藏环函〔2020〕4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隆子县共拉村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150m3/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一级强化预处理+人工湿地+紫外线消毒工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4建设地点:山南市隆子县。
2.5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1月27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费每套850.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缴纳,否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3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山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和《西藏商 报》上发布。

8.其他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 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本项目要求建设单位按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及藏建市管函〔2011〕85号进行备案、按《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执行。

9.联系方式招标人:山南市生态环境局招标代理机构:山南市海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山南市龙飞家园综合楼联系人:尧先生联系电话: 山南市海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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