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LO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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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7日星期
六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4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睿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到期。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一)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4月30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94,704,350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4%。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66,66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6%。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1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60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占总股股份数量(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通有股限售条件流72,431,842 37.2075,431,842 38.74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74,098,509 38.06 无通股限售条件流122,272,50862.80119,272,508 61.26 120,605,84161.94 总股本 194,704,350100.00194,704,350 100.00 194,704,350100.00 注:上述比例的略微差异原因系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的四舍五入造成。
以上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
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454,911.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9,465.74万元,流动资产387,617.23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8,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3.96%、4.40%、4.64%,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99%,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九)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2022年3月2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邵俊斌先生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买入公司股份288,068股,占公司总股本0.15%。
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其增持行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邵俊斌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 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睿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到期。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提议人邵俊斌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022年4月30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存在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自2021年9月1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500万元的金额增持公司股份,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88,068股。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四、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5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5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30日发送至各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邵俊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6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先生《关于提议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邵俊斌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先生
2、提议时间:2022年4月30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94,704,350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4%。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66,66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6%。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邵俊斌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存在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88,068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提议人邵俊斌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提议人邵俊斌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
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并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2-033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斌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346,168,4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15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3,212,7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1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62,955,7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43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2,986,1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8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2,986,1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8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46,106,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46,105,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5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8%;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46,105,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5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168%;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46,105,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5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8%;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46,106,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24,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71%;反对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45,945,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2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630%;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46,124,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2%;反对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41,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98%;反对3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61%;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0%。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独立董事述职公司独立董事黄兴孪、龙小宁、陆翔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涵和韩叙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2-02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全资子公司根据中期票据计划进 行发行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华泰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亿美元。
若本次担保实施后,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为11.98亿美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国际”)的附属公司华泰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国际财务”)于2020年10月27日设立本金总额最高为3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此中票计划由华泰国际提供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2022年5月5日,华泰国际财务在上述中票计划下发行两笔中期票据,发行金额共计1亿美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被担保人及其财务状况概述
1.名称:华泰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英属维京群岛(BVI)
3.公司编号(英属维京群岛):18381494.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5.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王磊
6.经营情况:被担保人系特殊目的公司(SPV),自成立以来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也未进行任何投资,本次担保发生前处于正常存续状态,无任何正在进行的投资。
现任董事为王磊先生。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的附属公司,公司通过华泰国际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根据华泰国际财务与华泰国际、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于2020年10月27日签署的《信托契据》,华泰国际作为担保人就华泰国际财务在此中票计划下发行的中期票据,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2022年5月5日,华泰国际财务在该中票计划下发行两笔中期票据,发行金额共计1亿美元,由华泰国际提供担保。
截至本次发行前,华泰国际作为担保人,已为发行人本次中票计划项下的存续票据之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本次发行后,担保金额合计11.98亿美元(含本次担保)。
四、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董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由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共同或分别决策发行境外外币债券,并全权办理发行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及发行方式、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并根据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公司或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可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发行主体)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相应利息及其他费用,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方式。
近日,华泰国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担保中期票据计划项下发行票据的议案》,同意对全资附属公司华泰国际财务在中票计划下发行的中期票据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次担保前,按2022年4月末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美元=6.6177元人民币,下同)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53.05亿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审计净资产人民币1,484.23亿元(按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计算,下同)的比例为23.79%。
本次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为其附属公司华泰国际财务发行两笔中期票据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亿美元,按2022年4月末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折算,该项担保金额折人民币6.62亿元。
该笔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59.67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23%。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7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2-02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期货”)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为增强资本实力,助力业务发展,近日,华泰期货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其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中的人民币133,000万元按股东持股比例转增为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华泰期货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293,900万元。
本次增资不涉及现金出资,也不影响公司对华泰期货的持股比例。
华泰期货已于日前完成了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其注册资本已变更为人民币293,900万元。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0908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公告编号:2022-02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近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及通过向股东确认,获悉北京洲裕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洲裕能源”)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发生质押变动,具体事项如下:(一)股东股份质押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东否为控股股(本股次)解除质押股数份占比其例所(%持)股占本比公例司(%总)股起始日 解除日期质权人 洲裕能源 是 3,800,0008,000,000 8.64 0.43 18.19 0.91 2022032920220425李文花2022032920220505李文花 合计 11,800,000 26.83 1.34 - - -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称股东名是股否股东为控质押数量(股) 占其所持占公司总是否为是否为股份比例股本比例限售股补充质质押起始日 (%) (%) 押 源洲裕能是 13,800,000 31.37 1.57 否 否 20220426 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洲裕能源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质押到期日20221026 质权人 质押用途 苏州运富自身经典当有限营发展公司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48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情况2022年1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400万元认购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
近日,公司将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赎回,赎回的本金及收益具体情况如下:币种:人民币 序号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赎回金额(万元) 交通银行蕴通1交有限通公银司行股份财构富性定存期款型结98保型本浮动收益400 天 收益起算日 产品到期日 2022年1月27日 2022年5月5日 年收 实际收益(万 益率 元) 2.65%2.85 赎回金额合计 400 实际收益合计 2.85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变动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本次质押变动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占公司 总股本已质押股占已 比例(%)份限售和质押 冻结数量股比份例 (股) (%)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占未 股份限质押 售和冻股份 结数量比例 (股) (%) 洲裕能源43,988,718 5.0033,000,000 35,000,000 79.573.98
0 0
0 0 (二)洲裕能源股份质押其他情况
1、本次股权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2022年5月5日,洲裕能源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段到量(期股的)质押股份累计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万元) 未来半年内 35,000,000 79.57 3.98 5,255 未年)来一年内(不含半
0 0.00 0.00
0 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为自身经营所得、其他投资收益,洲裕能源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截至本次披露后,洲裕能源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79.57%。
3、洲裕能源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洲裕能源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股东股份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说明洲裕能源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其未来股权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7日 币种:人民币 序号受托方产品名称产类品型 金额(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交通银行蕴通财
1 有限公司 富定期型结构性保本浮动收益型100 存款189天 交通银行股份交通银行蕴通财
2 有限公司 富定期型结构性保本浮动收益型140 存款98天 收益起算日 2022年5月5日 2022年5月5日 产品到期日 2022年11月10日 2022年8月11日 预计年收益率 1.55%-2.75% 1.35%-2.85% 合计 240万元 注:公司与上述受托方无关联关系,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 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6,31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赎回的相关凭证;
2.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购买资料。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2-039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
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以网络方式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6:30时在“法尔胜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法尔胜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法尔胜投资者关系”;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9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林集团”)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34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2021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了解公司2021年度业绩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13日下午15:00-17:00在中证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获得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冶集团”)《关于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
2、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方式召开,公司与投资者通过线上文字方式进行互动问答。
3、参与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络线上参与,并实时参与互动问答。
4、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李振国先生,董事、总经理徐向平先生,独立董事孙健先生,财务总监孙卫香女士,董事会秘书韩辰骁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公司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dshbgs@,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7日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法尔胜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明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斌雷;财务总监:周玲;独立董事:曹政宜。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6日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2022年5月5日,公司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5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7日 路演中心(/roadshow/)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朋先生,财务总监王毅先生,董事会秘书赵耀伟先生,独 立董事于太祥先生,保荐代表人黄慈先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刘锦全先生。
投资者可于
2022年5月12日17:00以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 ,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复。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 事项的批复》(集团规字〔2022〕72
号),矿冶集团依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方案。
二、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总额不超过6,800万元配套资金的方案,其中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股份金额不超过2,300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7日
六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4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睿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到期。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一)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4月30日,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上述回购股份提议。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10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0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
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94,704,350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4%。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66,66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6%。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1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60元/股进行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按照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占总股股份数量(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通有股限售条件流72,431,842 37.2075,431,842 38.74 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74,098,509 38.06 无通股限售条件流122,272,50862.80119,272,508 61.26 120,605,84161.94 总股本 194,704,350100.00194,704,350 100.00 194,704,350100.00 注:上述比例的略微差异原因系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的四舍五入造成。
以上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
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454,911.3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9,465.74万元,流动资产387,617.23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18,000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3.96%、4.40%、4.64%,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对公司日常经营影响较小。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99%,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本次回购所用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九)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2022年3月2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邵俊斌先生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买入公司股份288,068股,占公司总股本0.15%。
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其增持行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邵俊斌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若上述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 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睿道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目前该减持计划尚未到期。
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提议人邵俊斌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2022年4月30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存在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自2021年9月1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1,500万元的金额增持公司股份,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88,068股。
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承诺在审议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的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若公司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为高效、有序、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根据实际回购情况,对《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5、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本次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必要性;
4、本次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四、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5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5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30日发送至各董事。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邵俊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内容: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公司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88317 证券简称:之江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6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先生《关于提议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
邵俊斌先生提议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先生
2、提议时间:2022年4月30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邵俊斌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含)。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含)。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94,704,350股为基础,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8,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54%。
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6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666,66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86%。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7、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提议人邵俊斌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存在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88,068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提议人邵俊斌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六、提议人的承诺提议人邵俊斌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结合公司近期股价情况及经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实施回购股份具有可行性。
就上述提议公司已制定相关的股份回购方案,并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2-033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斌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346,168,49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15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3,212,7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71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162,955,7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433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2,986,1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8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人,代表股份2,986,1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84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46,106,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5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6%;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46,105,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5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8%;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3%。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46,105,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5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0.0168%;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46,105,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8%;反对5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8%;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46,106,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1%;反对6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24,2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271%;反对6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7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45,945,7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7%;反对2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0.0630%;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46,124,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2%;反对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4%;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41,96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98%;反对3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61%;弃权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40%。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独立董事述职公司独立董事黄兴孪、龙小宁、陆翔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涵和韩叙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2-024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全资子公司根据中期票据计划进 行发行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被担保人名称:华泰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亿美元。
若本次担保实施后,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为11.98亿美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国际”)的附属公司华泰国际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国际财务”)于2020年10月27日设立本金总额最高为3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境外中期票据计划(以下简称“中票计划”),此中票计划由华泰国际提供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
2022年5月5日,华泰国际财务在上述中票计划下发行两笔中期票据,发行金额共计1亿美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一)被担保人及其财务状况概述
1.名称:华泰国际财务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英属维京群岛(BVI)
3.公司编号(英属维京群岛):18381494.最新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5.法定代表人/公司负责人:王磊
6.经营情况:被担保人系特殊目的公司(SPV),自成立以来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也未进行任何投资,本次担保发生前处于正常存续状态,无任何正在进行的投资。
现任董事为王磊先生。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的附属公司,公司通过华泰国际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根据华泰国际财务与华泰国际、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作为受托人)于2020年10月27日签署的《信托契据》,华泰国际作为担保人就华泰国际财务在此中票计划下发行的中期票据,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2022年5月5日,华泰国际财务在该中票计划下发行两笔中期票据,发行金额共计1亿美元,由华泰国际提供担保。
截至本次发行前,华泰国际作为担保人,已为发行人本次中票计划项下的存续票据之偿付义务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
本次发行后,担保金额合计11.98亿美元(含本次担保)。
四、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董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由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共同或分别决策发行境外外币债券,并全权办理发行相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主体及发行方式、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并根据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公司或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可为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发行主体)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相应利息及其他费用,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担保方式。
近日,华泰国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担保中期票据计划项下发行票据的议案》,同意对全资附属公司华泰国际财务在中票计划下发行的中期票据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次担保前,按2022年4月末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美元=6.6177元人民币,下同)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53.05亿元,全部为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数额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审计净资产人民币1,484.23亿元(按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计算,下同)的比例为23.79%。
本次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华泰国际为其附属公司华泰国际财务发行两笔中期票据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亿美元,按2022年4月末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折算,该项担保金额折人民币6.62亿元。
该笔担保发生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59.67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23%。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7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 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22-02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期货”)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为增强资本实力,助力业务发展,近日,华泰期货召开股东会,同意将其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中的人民币133,000万元按股东持股比例转增为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华泰期货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293,900万元。
本次增资不涉及现金出资,也不影响公司对华泰期货的持股比例。
华泰期货已于日前完成了增资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其注册资本已变更为人民币293,900万元。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0908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公告编号:2022-028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近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及通过向股东确认,获悉北京洲裕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洲裕能源”)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发生质押变动,具体事项如下:(一)股东股份质押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东否为控股股(本股次)解除质押股数份占比其例所(%持)股占本比公例司(%总)股起始日 解除日期质权人 洲裕能源 是 3,800,0008,000,000 8.64 0.43 18.19 0.91 2022032920220425李文花2022032920220505李文花 合计 11,800,000 26.83 1.34 - - -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称股东名是股否股东为控质押数量(股) 占其所持占公司总是否为是否为股份比例股本比例限售股补充质质押起始日 (%) (%) 押 源洲裕能是 13,800,000 31.37 1.57 否 否 20220426 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洲裕能源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质押到期日20221026 质权人 质押用途 苏州运富自身经典当有限营发展公司 证券代码:300922 证券简称:天秦装备 公告编号:2022-048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3)。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情况2022年1月27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400万元认购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管理产品。
近日,公司将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赎回,赎回的本金及收益具体情况如下:币种:人民币 序号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赎回金额(万元) 交通银行蕴通1交有限通公银司行股份财构富性定存期款型结98保型本浮动收益400 天 收益起算日 产品到期日 2022年1月27日 2022年5月5日 年收 实际收益(万 益率 元) 2.65%2.85 赎回金额合计 400 实际收益合计 2.85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本次质押变动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本次质押变动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占公司 总股本已质押股占已 比例(%)份限售和质押 冻结数量股比份例 (股) (%)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占未 股份限质押 售和冻股份 结数量比例 (股) (%) 洲裕能源43,988,718 5.0033,000,000 35,000,000 79.573.98
0 0
0 0 (二)洲裕能源股份质押其他情况
1、本次股权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截至2022年5月5日,洲裕能源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时段到量(期股的)质押股份累计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对应融资余额(万元) 未来半年内 35,000,000 79.57 3.98 5,255 未年)来一年内(不含半
0 0.00 0.00
0 质押还款资金来源为自身经营所得、其他投资收益,洲裕能源具有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截至本次披露后,洲裕能源累计质押股份数占其持股总数的比例为79.57%。
3、洲裕能源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洲裕能源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等均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股东股份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说明洲裕能源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其未来股权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7日 币种:人民币 序号受托方产品名称产类品型 金额(万元) 交通银行股份交通银行蕴通财
1 有限公司 富定期型结构性保本浮动收益型100 存款189天 交通银行股份交通银行蕴通财
2 有限公司 富定期型结构性保本浮动收益型140 存款98天 收益起算日 2022年5月5日 2022年5月5日 产品到期日 2022年11月10日 2022年8月11日 预计年收益率 1.55%-2.75% 1.35%-2.85% 合计 240万元 注:公司与上述受托方无关联关系,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期限均在审批范围内。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有 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16,31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股东大会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人民币25,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现金管理赎回的相关凭证;
2.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购买资料。
特此公告。
秦皇岛天秦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6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22-039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已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
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于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以网络方式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6:30时在“法尔胜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法尔胜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法尔胜投资者关系”;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股票代码:601996 股票简称:丰林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9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丰林集团”)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 证券代码:000151 证券简称:中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2-34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2021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了解公司2021年度业绩及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5月13日下午15:00-17:00在中证 证券代码:600980 证券简称:北矿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获得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5日收到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冶集团”)《关于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
2、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方式召开,公司与投资者通过线上文字方式进行互动问答。
3、参与方式:投资者可通过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网络线上参与,并实时参与互动问答。
4、公司出席人员:董事长李振国先生,董事、总经理徐向平先生,独立董事孙健先生,财务总监孙卫香女士,董事会秘书韩辰骁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公司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相关问题,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17: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dshbgs@,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7日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法尔胜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明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斌雷;财务总监:周玲;独立董事:曹政宜。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6日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2022年5月5日,公司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4.5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7日 路演中心(/roadshow/)通过网络远程方式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朋先生,财务总监王毅先生,董事会秘书赵耀伟先生,独 立董事于太祥先生,保荐代表人黄慈先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刘锦全先生。
投资者可于
2022年5月12日17:00以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 ,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统一回复。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 事项的批复》(集团规字〔2022〕72
号),矿冶集团依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就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株洲火炬工业炉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方案。
二、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总额不超过6,800万元配套资金的方案,其中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股份金额不超过2,300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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