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1日星期
四 责任编辑:贺巍电话:8237576Email:srrbzt@ 法治 守护红土地的“青山绿水” ———上饶中院环资审判工作纪实 2019年12月30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损毁三清山巨蟒峰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分别判处张某明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0万元,毛某民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10万元,对张某免于刑事处罚,并判处三被告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费600万元。
此案是自1997年“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纳入刑法以来,全国首例故意损毁世界自然遗迹入刑的案件,也是全国首例检察机关针对损毁世界自然遗迹提起的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在判决中,上饶中院用刑法惩戒和民事赔偿双管齐下的严正判决,展现了法院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的决心,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理念。
这场生动保护环境的“普法课”,也在去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中被专门提及,并获得了群众的支持肯定。
在这起上饶司法呵护青山绿水的标志性案件背后,是上饶法院人对自然环境保护的认知提升和责任担当。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上饶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人民法院服务新时代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审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资源案件,2020年,共依法办理各类生态环境案件360件,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为保护绿水青山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整合司法资源,组建“豪华”环资审判团队 2019年4月16日,上饶中院成立了由副院长担任团队长,配备6名员额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的专业环境资源审判 团队,对涉及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进行归口审理。
并在弋阳设立信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鄱阳设立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各基层法院均加挂环资审判庭,对环境资源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的集中与交叉管辖,确保两级法院业务对口指导、上下传达通畅。
这一创新的做法改变了过去环境资源案件分散办理的状况,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形成了“中院三合
一、基层二合一”的审理模式,使不同类型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无缝衔接,促进生态系统的全面保护和系统管理。
创新工作机制,打造上饶环资审判工作品牌 上饶法院以机制促审判,以个案创亮点,对照江西高院对环资审判“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出亮点,创特色”的总要求,树立生态保护优先和生态修复为主的司法理念,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将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资源作为裁判的重要因素予以综合考量,强化责任人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
在全市两级法院重点畅通环境公益诉讼渠道,通过在案件审理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替代性修复制度,探寻“增殖放流”等环境资源替代性修复方式,推进“拓展性环境资源司法”,为上饶的绿水青山撑起了保护伞。
引领多元共治,助力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大格局 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需要更严密的司法保护,更需要相关部门形成合力。
上饶中院及时向市委汇报我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主动与环保、检察、公安等部门对接,积极参 加全市环境司法、执法联席会议,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配合,建立健全环境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和环境资源保护联动机制,重拳出击打响八场标志性重大战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并创新执行方式,探索建立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多元化执行机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向上饶人民交出了一份成绩斐然的绿色发展答卷。
延伸司法服务,主动“普法”提升全民环保意识 如何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是摆在法院面前的重要课题。
上饶两级法院主动担起职责,坚持依法审判和教育宣传相结合原则,推进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向纵深推进。
媒体报道、巡回审判、观摩庭审一直是上饶法院向社会弘扬环保理念的常态“动作”。
2020年9月29日,上饶中院探索宣传教育新模式,就“三清山巨蟒峰案”开办了一期专门由三清山导游参加“以案释法”培训班,让导游在巨蟒峰景点讲解服务的过程中,将环境资源保护的理念传达到每位游客的心中,充分实现了挖掘案件中对环境保护的有利因素,提升人民环境保护意识的普法目标。
人间万事出艰辛,历尽天华成此景。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一年打基础,两年创品牌、三年争一流”为目标,创新求索,大胆实践,充分发挥三清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影响力、辐射力,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促进“大美上饶”建设,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上饶品牌。
(占飞鹏范全敏颜佳)
3 简讯 上饶市 一女警获江西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本报讯记者贺巍报道: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和激励全省广大妇女争当“赣鄱最美巾帼奋斗者”,近日,省妇联公布了2020年度江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名单,上饶市公安局肖越榜上有名。
肖越同志扎根基层,用青春和激情谱写她的警察故事。
在任上饶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办公室主任期间,为创建“法治开发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她组建“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宣传小分队进村入企宣传扫黑除恶、禁毒、反诈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开展活力悦跑、文艺演出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拉近警民距离,不断提升公安满意度和公众安全 感。
她坚持发出警察声音,今年疫情以来,她通过分局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一线民辅警抗疫故事,累计推送先进事迹12篇、工作纪实27篇,撰写的《上饶经开公安精准施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被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转载。
作为办公室主任,疫情防控期间的物资保障是她的首要任务。
为了让坚守在执勤点上的民辅警吃上热腾腾的饭菜,她发动全体女警分组分片送“暖心餐”,元宵节为一线民辅警送汤圆。
三八节她组织分局女警为企业员工送去亲手包的爱心水饺,展示了经开公安和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决心和信心,赢得企业员工的一致好评。
妇女节里普法忙 信州法院 一庭审入选全省法院优秀庭审 信州讯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2020年度全省共14家法院20个优秀庭审,信州区人民法院(2019)赣1102刑初81号案件作为上饶市唯一的庭审成功入选。
据悉,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较为复杂,为保证开庭审理的高效有序进行,合议庭及书记员在庭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就20余位被告人如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政治面貌、前科情况、收到副本的时间等事项均在庭前一一核实,极 大缩短了开庭时长。
此次庭审仅持续了两个半小时,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重点突出,高效率推进。
下一步,信州法院将大力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活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聚力审判职能,提高案件质效,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以高质量的审判执行推动信州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陈莹叶晔) 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1周年,提升妇女维权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月8日,广丰区普法办、区司法局联合区公安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社科联、区新华书店在东阳乡龙溪村广场开展了普法活动,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标语、现场发放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法律援助指南、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手册,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咨询的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让广大妇女知法懂法守法并学会依法维权,让广大家庭及社会各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妇女儿童,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祝颖记者贺巍摄影报道 法官说法 与开发商产生纠纷 购房人能否断供? 本报讯因不能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房产性质办理产权登记,购房人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并以此为由拒绝按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按揭还款义务,银行遂向法院诉请解除借款合同。
广信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通过耐心细致的说理析法,成功调处银行与借款人(购房人)之间的纠纷,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经济秩序的稳定。
2019年年初,张某某等6户人家先后分别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房产,为支付购房款,张某某等又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如连续3个月或累计6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在还款过程中,张某某等人发现实际交付房产的土地性质为仓储用地,而非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的商铺,双方产生纠纷。
张某某等人以此为由,拒绝向银行归还按揭贷款,银行催讨未果,遂以张某某等人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诉请张某某等人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法院受理该批案件后,在送达副本阶段就主动向张某某等人了解其拒绝归还按揭贷款的原因,在找到症结所在后,多次向张某某等人释明借款合同与购房合同之间虽有关联,但二者系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因履行购房合同而发生纠纷,应另行主张权利,同时将未依约履行借款合同可能产生的重大不利后果告知张某某等人。
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明,张某某等人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及时向银行归还了已到期未付的贷款本息,并承诺今后将依约还款,银行遂撤回了起诉,该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化解。
法官说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因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支付按揭款而被贷款人诉至法院的情况占有很大比例,而此类借款合同中,往往会约定如借款人连续或累计几期未按约支付按揭款,则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本息全部提前到期、解除合同。
故在该类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达到约定期数,贷款人往往会诉请解除合同并要求借款人一次性归还剩余的全部贷款本息,该诉求一旦得到法院的支持,则借款人将面临巨大的还款压力。
该批案件中,借款人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并不是借款人拒付按揭款的合法抗辩事由,借款人拒付银行按揭款,既不能为解决其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带来任何帮助,还可能因该违约行为导致借款人需立即承担全部还款义务及违约责任。
故在按揭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万不可随意断供,即使确因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支付按揭款,借款人也应及时联系贷款人,取得贷款人的谅解,并在经济状况好转时及时归还按揭款项。
(曹佳刘柏麟) 警方行动 我市公安机关开展“长风1号”集中打击收网行动 本报讯记者贺巍报道:3月3日,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上饶市公安机关“长风1号”集中打击收网行动正式开始。
全市集结2600名警力对电诈犯罪团伙和重点地区进行深入打击和全面整治。
为了有效遏制当前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上下游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省统一开展“长风1号”集中打击收网行动。
为切实开展好此项行动,我市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摸细排,精准施策,强力督导,压实责任,在前期“春风行动”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全警动员,重拳出 击,目标是打掉一批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破获一批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案件,抓获一批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以打促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全市各地各部门将进一步结合全民反电诈集中宣传“春风”行动,统筹推进“长风1号”集中打击收网行动,进一步提高全民防骗识骗意识,切实形成全民、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真正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
市民如发现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线索,可拨打96110举报,也可以登录“上饶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咨询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40多天盗窃外卖20余起男子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 玉山讯男子因身上没钱吃饭,便动起了“歪脑筋”,盯上了送餐骑手的外卖,40多天的时间里,在玉山县城不仅疯狂盗窃外卖20余起,还盗窃一辆电动车来方便自己的“取餐”行为,引得外卖小哥送餐时提心吊胆。
近日,被告人小毛(化名)因犯盗窃罪,被玉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2020年8月的一天,在家无所事事的小毛,被父亲训斥懒惰不干活,便赌气离家来到玉山县城。
离家时一分钱没带,到了晚上饿得无法入睡的小毛,看见有外卖骑手正在分送外卖,而安装了外卖箱的电动车停在订餐客户的楼下,于是他瞅准机会,趁无人注意,快速地到外卖箱里拿走一份快餐……在发现这种“取餐”方法既“便捷”又“实 惠”后,他准备将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到底。
他在医院或宾馆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守株待兔”,每次等到外卖小哥分送快餐之时,他就迅速跑到外卖箱中“取餐”。
为了方便自己的“取餐”行为,他又骑着自己从某小区偷来的一辆电动车在大街上寻找容易下手的目标。
40多天时间里他疯狂作案20余起,可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落入法网。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毛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
被告人小毛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适用速裁程序。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陈扬盖杰) 弋阳县司法局 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本报讯记者贺巍报道: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弋阳县司法局以“五个一”工作措施,加强全县特殊人群管理。
开展一次点验活动。
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对各个乡镇司法所进行集中点验,开展警示教育,督促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强化纪律意识,使其守规矩、知敬畏、遵法纪、律己身。
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学习。
各基层司法所负责对全辖区内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集中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和《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安心接 受改造,更好地重新回归社会。
开展一次公益性劳动。
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大清扫”活动,通过清理公共区域的烟头和白色垃圾等,有效地净化了群众的生活环境,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了社区矫正的教育改造功能。
开展一次防疫警示。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聚会聚餐,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本县辖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疫情防控意识。
开展一次排查走访。
在全县开展一次大排查活动,走访矫正对象的家庭,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工作情况特别是思想动态,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做好登记造册,加强管理举措,及时化解纠纷。
皂头法庭 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 广信讯2月26日,元宵节当天,广信区人民法院皂头法庭的干警应邀来到广信区皂头镇政府,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
该镇人大代表、各村妇女小组长、法律明白人、党员、居民50余人参与学习,现场发放民法典小红书50余本。
活动中,该庭干警就“民法典中居住权和宅基地 使用权继承等问题”进行了解读,告诉大家如何设立、登记、解除居住权,促进以房养老,保障住房权益。
对农村宅基地使用、继承问题进行了解读,明确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 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可以继承的。
就“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人身保护令等问题”进行宣讲,提升广大家庭特别是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维护婚姻家庭权益,反对家庭暴力,弘扬社会主义家庭美德,构建和谐村落。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该庭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多形式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深刻把握、积极运用,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章婉霞)
四 责任编辑:贺巍电话:8237576Email:srrbzt@ 法治 守护红土地的“青山绿水” ———上饶中院环资审判工作纪实 2019年12月30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损毁三清山巨蟒峰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分别判处张某明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0万元,毛某民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10万元,对张某免于刑事处罚,并判处三被告赔礼道歉、连带赔偿环境资源损失费600万元。
此案是自1997年“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纳入刑法以来,全国首例故意损毁世界自然遗迹入刑的案件,也是全国首例检察机关针对损毁世界自然遗迹提起的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在判决中,上饶中院用刑法惩戒和民事赔偿双管齐下的严正判决,展现了法院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和依法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的决心,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司法理念。
这场生动保护环境的“普法课”,也在去年的最高法工作报告中被专门提及,并获得了群众的支持肯定。
在这起上饶司法呵护青山绿水的标志性案件背后,是上饶法院人对自然环境保护的认知提升和责任担当。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近年来,上饶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人民法院服务新时代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审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环境资源案件,2020年,共依法办理各类生态环境案件360件,有力打击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为保护绿水青山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整合司法资源,组建“豪华”环资审判团队 2019年4月16日,上饶中院成立了由副院长担任团队长,配备6名员额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的专业环境资源审判 团队,对涉及环境资源类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进行归口审理。
并在弋阳设立信江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鄱阳设立饶河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各基层法院均加挂环资审判庭,对环境资源案件实行跨行政区划的集中与交叉管辖,确保两级法院业务对口指导、上下传达通畅。
这一创新的做法改变了过去环境资源案件分散办理的状况,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形成了“中院三合
一、基层二合一”的审理模式,使不同类型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无缝衔接,促进生态系统的全面保护和系统管理。
创新工作机制,打造上饶环资审判工作品牌 上饶法院以机制促审判,以个案创亮点,对照江西高院对环资审判“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出亮点,创特色”的总要求,树立生态保护优先和生态修复为主的司法理念,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将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资源作为裁判的重要因素予以综合考量,强化责任人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
在全市两级法院重点畅通环境公益诉讼渠道,通过在案件审理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替代性修复制度,探寻“增殖放流”等环境资源替代性修复方式,推进“拓展性环境资源司法”,为上饶的绿水青山撑起了保护伞。
引领多元共治,助力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大格局 良好的生态环境,不仅需要更严密的司法保护,更需要相关部门形成合力。
上饶中院及时向市委汇报我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主动与环保、检察、公安等部门对接,积极参 加全市环境司法、执法联席会议,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配合,建立健全环境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和环境资源保护联动机制,重拳出击打响八场标志性重大战役,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并创新执行方式,探索建立环境资源保护案件多元化执行机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向上饶人民交出了一份成绩斐然的绿色发展答卷。
延伸司法服务,主动“普法”提升全民环保意识 如何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提高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是摆在法院面前的重要课题。
上饶两级法院主动担起职责,坚持依法审判和教育宣传相结合原则,推进环境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向纵深推进。
媒体报道、巡回审判、观摩庭审一直是上饶法院向社会弘扬环保理念的常态“动作”。
2020年9月29日,上饶中院探索宣传教育新模式,就“三清山巨蟒峰案”开办了一期专门由三清山导游参加“以案释法”培训班,让导游在巨蟒峰景点讲解服务的过程中,将环境资源保护的理念传达到每位游客的心中,充分实现了挖掘案件中对环境保护的有利因素,提升人民环境保护意识的普法目标。
人间万事出艰辛,历尽天华成此景。
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一年打基础,两年创品牌、三年争一流”为目标,创新求索,大胆实践,充分发挥三清山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的影响力、辐射力,以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促进“大美上饶”建设,以更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上饶品牌。
(占飞鹏范全敏颜佳)
3 简讯 上饶市 一女警获江西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本报讯记者贺巍报道: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和激励全省广大妇女争当“赣鄱最美巾帼奋斗者”,近日,省妇联公布了2020年度江西省三八红旗手(集体)名单,上饶市公安局肖越榜上有名。
肖越同志扎根基层,用青春和激情谱写她的警察故事。
在任上饶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办公室主任期间,为创建“法治开发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她组建“从人民中来到人民中去”宣传小分队进村入企宣传扫黑除恶、禁毒、反诈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开展活力悦跑、文艺演出等系列主题宣传活动,拉近警民距离,不断提升公安满意度和公众安全 感。
她坚持发出警察声音,今年疫情以来,她通过分局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一线民辅警抗疫故事,累计推送先进事迹12篇、工作纪实27篇,撰写的《上饶经开公安精准施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被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等中央媒体转载。
作为办公室主任,疫情防控期间的物资保障是她的首要任务。
为了让坚守在执勤点上的民辅警吃上热腾腾的饭菜,她发动全体女警分组分片送“暖心餐”,元宵节为一线民辅警送汤圆。
三八节她组织分局女警为企业员工送去亲手包的爱心水饺,展示了经开公安和企业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决心和信心,赢得企业员工的一致好评。
妇女节里普法忙 信州法院 一庭审入选全省法院优秀庭审 信州讯近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2020年度全省共14家法院20个优秀庭审,信州区人民法院(2019)赣1102刑初81号案件作为上饶市唯一的庭审成功入选。
据悉,该案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较为复杂,为保证开庭审理的高效有序进行,合议庭及书记员在庭前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就20余位被告人如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政治面貌、前科情况、收到副本的时间等事项均在庭前一一核实,极 大缩短了开庭时长。
此次庭审仅持续了两个半小时,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重点突出,高效率推进。
下一步,信州法院将大力开展学先进、赶先进活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聚力审判职能,提高案件质效,不断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争创一流工作业绩,以高质量的审判执行推动信州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陈莹叶晔) 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11周年,提升妇女维权意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月8日,广丰区普法办、区司法局联合区公安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社科联、区新华书店在东阳乡龙溪村广场开展了普法活动,吸引了众多群众参与。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标语、现场发放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法律援助指南、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手册,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为咨询的群众解答相关法律问题,让广大妇女知法懂法守法并学会依法维权,让广大家庭及社会各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妇女儿童,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祝颖记者贺巍摄影报道 法官说法 与开发商产生纠纷 购房人能否断供? 本报讯因不能按照购房合同约定的房产性质办理产权登记,购房人与开发商发生纠纷,并以此为由拒绝按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按揭还款义务,银行遂向法院诉请解除借款合同。
广信区人民法院金融法庭通过耐心细致的说理析法,成功调处银行与借款人(购房人)之间的纠纷,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经济秩序的稳定。
2019年年初,张某某等6户人家先后分别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房产,为支付购房款,张某某等又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如连续3个月或累计6次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以及所产生的利息、罚息及其他费用,直至解除合同。
在还款过程中,张某某等人发现实际交付房产的土地性质为仓储用地,而非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诺的商铺,双方产生纠纷。
张某某等人以此为由,拒绝向银行归还按揭贷款,银行催讨未果,遂以张某某等人为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借款合同,并诉请张某某等人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法院受理该批案件后,在送达副本阶段就主动向张某某等人了解其拒绝归还按揭贷款的原因,在找到症结所在后,多次向张某某等人释明借款合同与购房合同之间虽有关联,但二者系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因履行购房合同而发生纠纷,应另行主张权利,同时将未依约履行借款合同可能产生的重大不利后果告知张某某等人。
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明,张某某等人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及时向银行归还了已到期未付的贷款本息,并承诺今后将依约还款,银行遂撤回了起诉,该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化解。
法官说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因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支付按揭款而被贷款人诉至法院的情况占有很大比例,而此类借款合同中,往往会约定如借款人连续或累计几期未按约支付按揭款,则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本息全部提前到期、解除合同。
故在该类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达到约定期数,贷款人往往会诉请解除合同并要求借款人一次性归还剩余的全部贷款本息,该诉求一旦得到法院的支持,则借款人将面临巨大的还款压力。
该批案件中,借款人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并不是借款人拒付按揭款的合法抗辩事由,借款人拒付银行按揭款,既不能为解决其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带来任何帮助,还可能因该违约行为导致借款人需立即承担全部还款义务及违约责任。
故在按揭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万不可随意断供,即使确因经济困难暂时无力支付按揭款,借款人也应及时联系贷款人,取得贷款人的谅解,并在经济状况好转时及时归还按揭款项。
(曹佳刘柏麟) 警方行动 我市公安机关开展“长风1号”集中打击收网行动 本报讯记者贺巍报道:3月3日,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上饶市公安机关“长风1号”集中打击收网行动正式开始。
全市集结2600名警力对电诈犯罪团伙和重点地区进行深入打击和全面整治。
为了有效遏制当前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上下游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省统一开展“长风1号”集中打击收网行动。
为切实开展好此项行动,我市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摸细排,精准施策,强力督导,压实责任,在前期“春风行动”的基础上,集中时间、集中警力、全警动员,重拳出 击,目标是打掉一批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破获一批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案件,抓获一批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以打开路,以打促治,以打促防,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全市各地各部门将进一步结合全民反电诈集中宣传“春风”行动,统筹推进“长风1号”集中打击收网行动,进一步提高全民防骗识骗意识,切实形成全民、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真正做到不听、不信、不转账。
市民如发现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线索,可拨打96110举报,也可以登录“上饶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微信公众号“咨询举报平台”进行举报。
40多天盗窃外卖20余起男子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 玉山讯男子因身上没钱吃饭,便动起了“歪脑筋”,盯上了送餐骑手的外卖,40多天的时间里,在玉山县城不仅疯狂盗窃外卖20余起,还盗窃一辆电动车来方便自己的“取餐”行为,引得外卖小哥送餐时提心吊胆。
近日,被告人小毛(化名)因犯盗窃罪,被玉山法院刑事审判庭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2020年8月的一天,在家无所事事的小毛,被父亲训斥懒惰不干活,便赌气离家来到玉山县城。
离家时一分钱没带,到了晚上饿得无法入睡的小毛,看见有外卖骑手正在分送外卖,而安装了外卖箱的电动车停在订餐客户的楼下,于是他瞅准机会,趁无人注意,快速地到外卖箱里拿走一份快餐……在发现这种“取餐”方法既“便捷”又“实 惠”后,他准备将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到底。
他在医院或宾馆等人流量大的地方“守株待兔”,每次等到外卖小哥分送快餐之时,他就迅速跑到外卖箱中“取餐”。
为了方便自己的“取餐”行为,他又骑着自己从某小区偷来的一辆电动车在大街上寻找容易下手的目标。
40多天时间里他疯狂作案20余起,可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落入法网。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毛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
被告人小毛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适用速裁程序。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陈扬盖杰) 弋阳县司法局 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本报讯记者贺巍报道: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弋阳县司法局以“五个一”工作措施,加强全县特殊人群管理。
开展一次点验活动。
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对各个乡镇司法所进行集中点验,开展警示教育,督促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管理规定,强化纪律意识,使其守规矩、知敬畏、遵法纪、律己身。
开展一次集中教育学习。
各基层司法所负责对全辖区内全体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集中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社区矫正法》和《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安心接 受改造,更好地重新回归社会。
开展一次公益性劳动。
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大清扫”活动,通过清理公共区域的烟头和白色垃圾等,有效地净化了群众的生活环境,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了社区矫正的教育改造功能。
开展一次防疫警示。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宣传,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聚会聚餐,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本县辖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疫情防控意识。
开展一次排查走访。
在全县开展一次大排查活动,走访矫正对象的家庭,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工作情况特别是思想动态,积极做好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做好登记造册,加强管理举措,及时化解纠纷。
皂头法庭 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 广信讯2月26日,元宵节当天,广信区人民法院皂头法庭的干警应邀来到广信区皂头镇政府,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
该镇人大代表、各村妇女小组长、法律明白人、党员、居民50余人参与学习,现场发放民法典小红书50余本。
活动中,该庭干警就“民法典中居住权和宅基地 使用权继承等问题”进行了解读,告诉大家如何设立、登记、解除居住权,促进以房养老,保障住房权益。
对农村宅基地使用、继承问题进行了解读,明确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 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可以继承的。
就“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人身保护令等问题”进行宣讲,提升广大家庭特别是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维护婚姻家庭权益,反对家庭暴力,弘扬社会主义家庭美德,构建和谐村落。
自民法典颁布以来,该庭积极落实普法责任,多形式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引导群众主动学习、深刻把握、积极运用,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章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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