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7日星期六第五版《民主周刊》第72期周刊部主办
法制速递
深圳出台性别平等促进条例
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6月29日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以下称《条例》)。
《条例》规定,深圳将设立一个性别平等机构,定期监测、评估全市性别平等工作情况,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社会性别统计、社会性别预算和社会性别审计;拟定消除性别歧视的政策;受理并按照规定办理有 关投诉等等。
《条例》在增强反性骚扰可操作性 方面作出许多探索:发布反性骚扰行为指南;进行反性骚扰的教育;明确性骚扰的投诉与举报。
对违背他人意愿,利用职务、雇佣或者其他便利条件,明示或者暗示使用具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行为、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等形式,作为录用、晋升、报酬、奖励等利益交换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制止处理。
西安街头艺术表演有望合法化 艺术家在街头表演,是欧美大片经 常出现的一幕。
这个场景也有望在陕西省西安市出现。
为将西安打造成文化之都,《西安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称为《草案》)立法听证会近日举行,各方鼓励将街头艺术表演写入这一条例。
在西安市法制办举行的《草案》立法听证会上,17名来自市文联、高校、动漫企业等文化产业相关的听证陈述人一一阐述意见观点。
当听证会进行到讨论“鼓励和支持专业与业余爱好者在街头等公共场所从事艺术展示活动是否合理”时,陈述人都赞同让街头艺术出现在古都西安。
建言献策 文物保护应是国家工程 □王万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我们国家文物保护的现状,确实令人担忧。
我们有5000多年的文字记载的历史,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地方还在发现历史更加悠久的文物。
我们这么一个泱泱大国,确实要把文物保护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国家工程加以重视。
这也是对青少年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非常重要的内容。
我提三点建议:第
一,建议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深入梳理需要保护的文物。
在进行城市建设、库区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铁路公路交通建设时,要坚持先保护起来,不要轻易地销毁、摧毁,特别是一些古的建筑物、古的墓葬群。
第
二,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清理已经发现的文物,采取必要的修缮、维护、修复措施加以保护。
我去调研时发现一些地方很有文化建设的意识,如山东省台儿庄的古城建设就出乎意料,基本上按照历史上台儿庄水城的形式重新进行了修复,同时充实了许多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古代文化元素。
像这样的一些经典古城的维修和保护,建议进一步引起重视。
第
三,全社会加强引导教育。
特别是青少年要学习文化,保护我们的文物,形成全民族爱护文物、保护文物的氛围,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为国家的文物保护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不能滥用保护性拆迁 □严以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文物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住建部在2002年就发布了一个文件,要求在文物附近画紫线,在紫线以内建设开发和利用要受限制,但是这一条的执行并不是很好。
我们看到一些地方,有的不可移动文物被挤压的空间很小,四周都是现代化建筑物。
建议有规章制度的,就要依法来执行。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违法的成本太低,现在有些地方还往往打着所谓的修复之名把文物搬来搬去。
所谓的保护性拆迁,应当是没有办法的,非要开发不可的,可以保护性拆迁。
如果把这个东西利用到很多文物上去,就有些不妥了,这是第一个意见。
第二个意见,要发挥民间博物馆的作用。
我们到国外去看看,尤其到美国去看,有些人去世后就把文物捐出来,形成一个博物馆,免费向公众开放,我觉得这种形式很好。
我们民间博物馆现在有456家,真正符合开放条件的,基本上没有。
第
三,机构的编制应该规范化。
所以,我很支持文物保护法要及时地修改,包括资金的投入,不能是作为政府的临时行为,应该通过法律的形式制定下来。
最近,我们国家对文物保护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十二五”中央大概投入了600多亿,比“十一五”的180多亿多得多,但是这对于文物的严峻形势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到甘肃、新疆看了,发现很多文物表面都脱落了,而且保护起来没有专业人士也不行,没有这个水平,还不能随便修复。
最后一个问题,文物的鉴定。
1992年以前有过文物鉴定,评出了一级、二级文物。
1992年以后都是自己去定,所以文物的鉴定就会出现“金缕玉衣”的事情,拿钱去骗贷款。
关于文物的鉴定,是不是要有统一的标准,有关部门可以考虑。
作为国宝级的文物,还要通过权威人士的认定。
因为现在假的文物太多了,流通到市场上去骗人,所以说在法律上还是要有完善的鉴定制度。
责任编辑赵刚联系电话010-67550741电子邮件mz@rmfyb.cnQQ群号59261458 主题阅读□雷德亮高明 承德双滦司法公开的双赢模式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实行人大代表随时随案旁听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吸纳民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阳光之下的司法活动,不仅令当事人踏实放心,对法官同样是一种保护,让他们安心审判。
在双滦,司法公开获得了双赢的效果。
双滦法院民事息诉率达到了97%以上,审判质效指标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连续9年无越级访和进京访事件发生,全院干警无一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敞开大门人大代表随时随案旁听 5月30日上午,在双滦法院数字法庭,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正在开庭审理。
旁听席上坐着双滦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先民、副主任刘海峰、滦河镇书记郭海峰等7名人大代表。
庭审结束后,他们来到会议室对这起案件的庭审情况进行评议。
他们对庭审提出了许多意见,既有关于程序的,也有对实体的;既有针对法官控庭能力,也有涉及代理人辩护效果的评价;既有褒扬,也有批评。
代表们一边讨论,一边将相关意见填写在评议表上供法院参考。
代表评议并不是法院办案的常规程序,但这个情景在双滦法院时常发生。
双滦法院院长郭雅丞说:“法院需要人民群众的了解与支持,应当积极地配合人大代表的监督,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既促进了案件质量提高,更让当事人放心。
” 有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如同将庭审置于阳光下,当事人心里更加踏实放心,法官们也安心。
2007年10月,141户农民购买了辽宁鞍山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聚氯乙烯薄膜建塑料大棚,结果农作物大面积萎蔫枯死,导致减产甚至绝收。
经过有关权威部门鉴定,农作物减产绝收原因为塑料薄膜质量的问题,农户曾就此事联名到农业部、全国农资打假办、省打假办上访。
2008年6月,141户农民将经销商巴某、田某及鞍山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此事引起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
开庭当天,50多名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
双滦法院一审判决3被告赔偿农民2893909.93元。
生产商不服上诉至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6月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在30多名人大代表关注支持下,双滦法院启动执行信访案件领导上案机制,经过多方调查了解该公司的财产线索及账户,终于完成了查询、冻结、扣划款项的司法手续。
这起涉及双滦141户农民的大棚膜案在多级人大代表的关注支持下获得审结执行。
承办此案的法官孙媛媛说:“代表们旁听案件,不仅对法官进行了监督,对当事人也是一种约束。
人大代表在场使得庭审过程变得更透明,这种透 双滦区法院院长郭雅丞(右二)带领法官回访当事人,现场解决问题。
明对法官也是一种保护。
”为了使人大代表旁听工作更完 善,双滦法院建立了一整套规范化程序:每一个案件开庭前,均要向人大代表发放旁听邀请函,并载明基本案情及时间地点,人大代表随时随案可以旁听;庭审前向代表发放旁听评议表,做到一案一台账,详细载明旁听情况;每次接到代表评议意见后,要将代表意见落实情况及裁判结果向人大代表进行报告与反馈。
现在,双滦法院将所有法律准许公开的案件都纳入了人大代表旁听范围,真正做到全方位公开,并将公开逐步延伸到了巡回审判、执行现场、各类听证和答疑接访。
3年间,双滦法院邀请4121人(次)人大代表旁听案件1471件,收集代表意见、建议76条(包括重复意见),被法院采纳或参考借鉴的有66条,占全部意见、建议的86.7%。
■真情互动吸纳民意回应群众关切 双滦法院主动把畅通渠道、真情互动作为准确把握民意的前提,加强和完善司法公开举措,拓展司法公开广度和深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主动吸纳民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承德某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系承德市唯一一家具备冶金建设及民用建设双甲级资质的监理公司。
该公司在经 营过程因经营策略、管理模式不统一而引发管理层之间矛盾,使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僵局。
2008年9月,7名股东向双滦法院提出公司解散的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公司数十名职工以实名留言的方式在法院网站上表达关切,希望法院能够保住公司,保住他们的工作。
部分股东也通过网络表达自己的看法。
面对各持己见的股东和破产就下岗的上百名员工,承办法官毕国锋悉心听取民意呼声,确定了以“调解为主,从根本上化解纠纷”的处理原则。
他在网络上以群众看得懂的通俗语言释疑解惑,对留言所涉及的相关问题予以一一解答。
同时,他细致甄别网上每一条留言,分析案件症结所在,化解对立情绪。
经过法院的艰苦工作,该案调解结案。
濒临解散的监理公司获得保全,股东上千万股权得以实现,几百名员工免于下岗。
网友“且去喝茶”发帖称赞说:“法官通过网络答疑解惑,增强审判的透明度和判决的可接受性。
”网友“楠得糊涂”跟帖称:“双滦法院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从维护当事人及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在办案过程中不简单坐堂问案,真正地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树立了司法机关的威信。
” 几年来,双滦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依托互联网,开通院长信箱、 雷德亮摄网站留言等平台,及时了解和掌握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按照分类处理原则,双滦法院建立了专人负责、及时转办、归口办理、及时上报的办理运行机制,确保了民意收集和办理渠道的便捷性和畅通性。
2011年,院长邮箱共收到邮件57件,回复率、办结率100%,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网友是我们特殊的老师,我们要把网友们布置的‘作业’做好。
”双滦法院副院长麻春玲如是说。
双滦法院班子成员将网友留言答复视为“赶考”。
对网友抛出的一个个尖锐犀利的问题,党组成员们不怕“板砖”,坦然面对,毫不避讳,逐一给出细致的答复。
不回避、不忽悠、不作秀,问题得到解答,怨气得以发泄,网络两端的感情也进一步融洽。
双滦法院坚持“走出去”,充分发挥司法监督员、廉政监察员和人民陪审员的组织作用和辐射作用。
通过实地走访、回访审判质效和无记名评价等多种形式,主动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能够准确把握司法质效和社情民意。
该院还重视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综合宣传平台,坚持面向群众宣传;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审判动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应对社会及网络舆情,着力构筑司法公开、普法教育的重要载体。
公开的底气从何而来? 郭雅丞说:“全面的司法公开就像随时应对‘突发事件’一样,只有不断激励全院干警增长才干、提高综合司法素质,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向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 近年来,双滦法院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契机,以培育精英法官为目的,建立起三大保障机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一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
法院将创建活动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培训目标从注重学历转向注重能力,培训范围从课堂转向社会,培训对象从侧重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转向注重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几年来,法院经常开展专题集中学习活动,培养了法官的政治鉴别能力,坚定了他们“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司法宗旨,发挥了团体学习的优势,形成了以多信息、多思维为基础的知识共享,集思广益的学习模式。
二是建立后勤保障机制。
去年以来,先后组织30余名年轻干警到外地进行业务培训,10余名干警接受司考培训。
同时,法院还为一线法官及时购买了业务书籍。
目前,一线法官本科以上学历达100%,每年都有四五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三是建立法官的学习考核机制。
法院将法官的学习、调研成果、业务水平列入考核内容,作为法官晋升、晋级、岗位调整的依据,从而形成全员学习的浓厚气氛,使人人有“知识危机和能力危机感”,个个立足本职,自我加压,争做知识型、复合型法官。
双滦法院司法公开的理念内化于心,外见于行,最终体现在公开的效果上: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上升。
近年来,双滦法院在荣立全国“青年文明号”之后,又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满意好法院”等数十项荣誉称号。
“这些荣誉的取得,既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
”郭雅丞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完善司法公开机制,突出司法公开载体,强化司法公开监督,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接受监督的信心和力量,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郭雅丞带领法官深入包扶村樱桃园,了解民情,听取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
雷德亮摄 对话新闻当事人 □雷德亮高明访谈对象河北省承德市双滦 区人民法院院长郭雅丞 民主周刊:在法院审判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双滦区法院投入了大量精力在司法公开工作上面,你们对司法公开是如何认识和考虑的? 郭雅丞:司法公开是推进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提升法院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途径和形式。
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面对群众的期盼,我们党组一班人深深感到,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在司法公开和司法亲民、社会互动上下工夫。
事实证明,只有将审执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实现实质性的司法公开,才能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案件质量与效率才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 司法公开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法权威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同,法院工作、法官整体素质和队伍形象才能得到进一步增强和提升。
民主周刊:双滦区法院开展司法公开主要有哪些内容? 郭雅丞:一是立案公开。
设立“一站式”立案服务,突出“服务、立案、解纷”三大功能,免费发放各种诉讼指南。
通过远程立案、巡回立案、节假日立案等便捷的立案形式,化解“立案难”。
搭建诉前纠纷化解平台,设立诉前调解室,减少诉讼当事人诉累。
二是庭审公开。
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规则,保障公众的参与权,让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不断提高当庭宣判率。
在各街道、乡镇推行派驻法官机制,开展审判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增强审判的透明度。
三是执行公开。
执行案件100%纳入流程管理,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向当事人公开执行人员联系电话,反馈执行案件承办的进展情况;全面推行执行改革,主动告知执行信息,详细规定了告知信息的节点、时限和方式,使平均结案周期从原来3个月缩短至2个月。
四是文书公开。
在法院网站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除法律规定不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以外一律上网“晾晒”。
五是审务公开。
在法院网站或者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法院基本情况、管理制度、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公开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让群众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
民主周刊:你们通过推行“司法公开”取得了哪些成效? 郭雅丞:一是司法更公正。
法官直面 群众,言行举止都在社会监督之下,把审判中的每个关键、每个节点让当事人知晓,把所有暗箱操作的可能暴露在阳光下,确保了当事人平等享受司法的公正,案件判执让当事人信服,法院连续9年无越级访和进京访事件发生。
二是民众更认同。
通过审判过程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等公开措施,有效降低了民众了解司法的成本,方便民众零距离地触摸法治,促使法官不断提升裁判文书的质量和庭审驾驭能力。
司法公开下的裁判结果更能得到民众的认同,也更能让当事人接受。
几年来,民事息诉率平均达到了97.2%,司法公开的裁判让人民群众愿意息诉服判。
河北省高院授予我们“人民满意法院”荣誉称号。
三是法官更自律。
司法公开下,法官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形象,更加注意社会对自己的评价,更加注意法律同行对自 己的认可。
法官的程序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不断优化。
近年来,法院干警无一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是质效更优化。
在司法公开的助推下,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攀升,审判质效指标呈现持续、良好的发展态势,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
民主周刊:你们在今后如何把司法公开进一步提高一个层次? 郭雅丞:随着民主与法治进程的纵深推进,双滦法院深入司法公开,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我们将不断畅通公开渠道,拓宽公开途径,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效果,建立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开机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新期待,全力打造“阳光法院”和“公信法院”,为推进“和谐双滦”、“平安双滦”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条例》规定,深圳将设立一个性别平等机构,定期监测、评估全市性别平等工作情况,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实施社会性别统计、社会性别预算和社会性别审计;拟定消除性别歧视的政策;受理并按照规定办理有 关投诉等等。
《条例》在增强反性骚扰可操作性 方面作出许多探索:发布反性骚扰行为指南;进行反性骚扰的教育;明确性骚扰的投诉与举报。
对违背他人意愿,利用职务、雇佣或者其他便利条件,明示或者暗示使用具有性内容或者与性有关的行为、语言、文字、图像,电子信息等形式,作为录用、晋升、报酬、奖励等利益交换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制止处理。
西安街头艺术表演有望合法化 艺术家在街头表演,是欧美大片经 常出现的一幕。
这个场景也有望在陕西省西安市出现。
为将西安打造成文化之都,《西安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称为《草案》)立法听证会近日举行,各方鼓励将街头艺术表演写入这一条例。
在西安市法制办举行的《草案》立法听证会上,17名来自市文联、高校、动漫企业等文化产业相关的听证陈述人一一阐述意见观点。
当听证会进行到讨论“鼓励和支持专业与业余爱好者在街头等公共场所从事艺术展示活动是否合理”时,陈述人都赞同让街头艺术出现在古都西安。
建言献策 文物保护应是国家工程 □王万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我们国家文物保护的现状,确实令人担忧。
我们有5000多年的文字记载的历史,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地方还在发现历史更加悠久的文物。
我们这么一个泱泱大国,确实要把文物保护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国家工程加以重视。
这也是对青少年进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非常重要的内容。
我提三点建议:第
一,建议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深入梳理需要保护的文物。
在进行城市建设、库区建设、公共设施建设、铁路公路交通建设时,要坚持先保护起来,不要轻易地销毁、摧毁,特别是一些古的建筑物、古的墓葬群。
第
二,建议各级政府进一步清理已经发现的文物,采取必要的修缮、维护、修复措施加以保护。
我去调研时发现一些地方很有文化建设的意识,如山东省台儿庄的古城建设就出乎意料,基本上按照历史上台儿庄水城的形式重新进行了修复,同时充实了许多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古代文化元素。
像这样的一些经典古城的维修和保护,建议进一步引起重视。
第
三,全社会加强引导教育。
特别是青少年要学习文化,保护我们的文物,形成全民族爱护文物、保护文物的氛围,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为国家的文物保护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不能滥用保护性拆迁 □严以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文物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害。
住建部在2002年就发布了一个文件,要求在文物附近画紫线,在紫线以内建设开发和利用要受限制,但是这一条的执行并不是很好。
我们看到一些地方,有的不可移动文物被挤压的空间很小,四周都是现代化建筑物。
建议有规章制度的,就要依法来执行。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违法的成本太低,现在有些地方还往往打着所谓的修复之名把文物搬来搬去。
所谓的保护性拆迁,应当是没有办法的,非要开发不可的,可以保护性拆迁。
如果把这个东西利用到很多文物上去,就有些不妥了,这是第一个意见。
第二个意见,要发挥民间博物馆的作用。
我们到国外去看看,尤其到美国去看,有些人去世后就把文物捐出来,形成一个博物馆,免费向公众开放,我觉得这种形式很好。
我们民间博物馆现在有456家,真正符合开放条件的,基本上没有。
第
三,机构的编制应该规范化。
所以,我很支持文物保护法要及时地修改,包括资金的投入,不能是作为政府的临时行为,应该通过法律的形式制定下来。
最近,我们国家对文物保护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十二五”中央大概投入了600多亿,比“十一五”的180多亿多得多,但是这对于文物的严峻形势来说还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到甘肃、新疆看了,发现很多文物表面都脱落了,而且保护起来没有专业人士也不行,没有这个水平,还不能随便修复。
最后一个问题,文物的鉴定。
1992年以前有过文物鉴定,评出了一级、二级文物。
1992年以后都是自己去定,所以文物的鉴定就会出现“金缕玉衣”的事情,拿钱去骗贷款。
关于文物的鉴定,是不是要有统一的标准,有关部门可以考虑。
作为国宝级的文物,还要通过权威人士的认定。
因为现在假的文物太多了,流通到市场上去骗人,所以说在法律上还是要有完善的鉴定制度。
责任编辑赵刚联系电话010-67550741电子邮件mz@rmfyb.cnQQ群号59261458 主题阅读□雷德亮高明 承德双滦司法公开的双赢模式 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实行人大代表随时随案旁听制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吸纳民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阳光之下的司法活动,不仅令当事人踏实放心,对法官同样是一种保护,让他们安心审判。
在双滦,司法公开获得了双赢的效果。
双滦法院民事息诉率达到了97%以上,审判质效指标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连续9年无越级访和进京访事件发生,全院干警无一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敞开大门人大代表随时随案旁听 5月30日上午,在双滦法院数字法庭,一起交通肇事案件正在开庭审理。
旁听席上坐着双滦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先民、副主任刘海峰、滦河镇书记郭海峰等7名人大代表。
庭审结束后,他们来到会议室对这起案件的庭审情况进行评议。
他们对庭审提出了许多意见,既有关于程序的,也有对实体的;既有针对法官控庭能力,也有涉及代理人辩护效果的评价;既有褒扬,也有批评。
代表们一边讨论,一边将相关意见填写在评议表上供法院参考。
代表评议并不是法院办案的常规程序,但这个情景在双滦法院时常发生。
双滦法院院长郭雅丞说:“法院需要人民群众的了解与支持,应当积极地配合人大代表的监督,让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既促进了案件质量提高,更让当事人放心。
” 有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如同将庭审置于阳光下,当事人心里更加踏实放心,法官们也安心。
2007年10月,141户农民购买了辽宁鞍山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聚氯乙烯薄膜建塑料大棚,结果农作物大面积萎蔫枯死,导致减产甚至绝收。
经过有关权威部门鉴定,农作物减产绝收原因为塑料薄膜质量的问题,农户曾就此事联名到农业部、全国农资打假办、省打假办上访。
2008年6月,141户农民将经销商巴某、田某及鞍山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此事引起人大代表的高度关注。
开庭当天,50多名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
双滦法院一审判决3被告赔偿农民2893909.93元。
生产商不服上诉至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6月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在30多名人大代表关注支持下,双滦法院启动执行信访案件领导上案机制,经过多方调查了解该公司的财产线索及账户,终于完成了查询、冻结、扣划款项的司法手续。
这起涉及双滦141户农民的大棚膜案在多级人大代表的关注支持下获得审结执行。
承办此案的法官孙媛媛说:“代表们旁听案件,不仅对法官进行了监督,对当事人也是一种约束。
人大代表在场使得庭审过程变得更透明,这种透 双滦区法院院长郭雅丞(右二)带领法官回访当事人,现场解决问题。
明对法官也是一种保护。
”为了使人大代表旁听工作更完 善,双滦法院建立了一整套规范化程序:每一个案件开庭前,均要向人大代表发放旁听邀请函,并载明基本案情及时间地点,人大代表随时随案可以旁听;庭审前向代表发放旁听评议表,做到一案一台账,详细载明旁听情况;每次接到代表评议意见后,要将代表意见落实情况及裁判结果向人大代表进行报告与反馈。
现在,双滦法院将所有法律准许公开的案件都纳入了人大代表旁听范围,真正做到全方位公开,并将公开逐步延伸到了巡回审判、执行现场、各类听证和答疑接访。
3年间,双滦法院邀请4121人(次)人大代表旁听案件1471件,收集代表意见、建议76条(包括重复意见),被法院采纳或参考借鉴的有66条,占全部意见、建议的86.7%。
■真情互动吸纳民意回应群众关切 双滦法院主动把畅通渠道、真情互动作为准确把握民意的前提,加强和完善司法公开举措,拓展司法公开广度和深度,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主动吸纳民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承德某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系承德市唯一一家具备冶金建设及民用建设双甲级资质的监理公司。
该公司在经 营过程因经营策略、管理模式不统一而引发管理层之间矛盾,使公司经营管理陷入僵局。
2008年9月,7名股东向双滦法院提出公司解散的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公司数十名职工以实名留言的方式在法院网站上表达关切,希望法院能够保住公司,保住他们的工作。
部分股东也通过网络表达自己的看法。
面对各持己见的股东和破产就下岗的上百名员工,承办法官毕国锋悉心听取民意呼声,确定了以“调解为主,从根本上化解纠纷”的处理原则。
他在网络上以群众看得懂的通俗语言释疑解惑,对留言所涉及的相关问题予以一一解答。
同时,他细致甄别网上每一条留言,分析案件症结所在,化解对立情绪。
经过法院的艰苦工作,该案调解结案。
濒临解散的监理公司获得保全,股东上千万股权得以实现,几百名员工免于下岗。
网友“且去喝茶”发帖称赞说:“法官通过网络答疑解惑,增强审判的透明度和判决的可接受性。
”网友“楠得糊涂”跟帖称:“双滦法院切实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从维护当事人及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在办案过程中不简单坐堂问案,真正地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取得当事人的信任,树立了司法机关的威信。
” 几年来,双滦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依托互联网,开通院长信箱、 雷德亮摄网站留言等平台,及时了解和掌握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按照分类处理原则,双滦法院建立了专人负责、及时转办、归口办理、及时上报的办理运行机制,确保了民意收集和办理渠道的便捷性和畅通性。
2011年,院长邮箱共收到邮件57件,回复率、办结率100%,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网友是我们特殊的老师,我们要把网友们布置的‘作业’做好。
”双滦法院副院长麻春玲如是说。
双滦法院班子成员将网友留言答复视为“赶考”。
对网友抛出的一个个尖锐犀利的问题,党组成员们不怕“板砖”,坦然面对,毫不避讳,逐一给出细致的答复。
不回避、不忽悠、不作秀,问题得到解答,怨气得以发泄,网络两端的感情也进一步融洽。
双滦法院坚持“走出去”,充分发挥司法监督员、廉政监察员和人民陪审员的组织作用和辐射作用。
通过实地走访、回访审判质效和无记名评价等多种形式,主动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能够准确把握司法质效和社情民意。
该院还重视与新闻媒体的协调沟通,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综合宣传平台,坚持面向群众宣传;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审判动态,自觉接受监督,积极应对社会及网络舆情,着力构筑司法公开、普法教育的重要载体。
公开的底气从何而来? 郭雅丞说:“全面的司法公开就像随时应对‘突发事件’一样,只有不断激励全院干警增长才干、提高综合司法素质,才能在司法实践中向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 近年来,双滦法院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契机,以培育精英法官为目的,建立起三大保障机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
一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
法院将创建活动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培训目标从注重学历转向注重能力,培训范围从课堂转向社会,培训对象从侧重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转向注重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几年来,法院经常开展专题集中学习活动,培养了法官的政治鉴别能力,坚定了他们“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司法宗旨,发挥了团体学习的优势,形成了以多信息、多思维为基础的知识共享,集思广益的学习模式。
二是建立后勤保障机制。
去年以来,先后组织30余名年轻干警到外地进行业务培训,10余名干警接受司考培训。
同时,法院还为一线法官及时购买了业务书籍。
目前,一线法官本科以上学历达100%,每年都有四五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三是建立法官的学习考核机制。
法院将法官的学习、调研成果、业务水平列入考核内容,作为法官晋升、晋级、岗位调整的依据,从而形成全员学习的浓厚气氛,使人人有“知识危机和能力危机感”,个个立足本职,自我加压,争做知识型、复合型法官。
双滦法院司法公开的理念内化于心,外见于行,最终体现在公开的效果上: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同,人民群众满意度逐年上升。
近年来,双滦法院在荣立全国“青年文明号”之后,又先后荣获“全省人民满意好法院”等数十项荣誉称号。
“这些荣誉的取得,既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
”郭雅丞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完善司法公开机制,突出司法公开载体,强化司法公开监督,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接受监督的信心和力量,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郭雅丞带领法官深入包扶村樱桃园,了解民情,听取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
雷德亮摄 对话新闻当事人 □雷德亮高明访谈对象河北省承德市双滦 区人民法院院长郭雅丞 民主周刊:在法院审判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双滦区法院投入了大量精力在司法公开工作上面,你们对司法公开是如何认识和考虑的? 郭雅丞:司法公开是推进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提升法院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途径和形式。
当前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望和要求越来越高,面对群众的期盼,我们党组一班人深深感到,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需要在司法公开和司法亲民、社会互动上下工夫。
事实证明,只有将审执工作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实现实质性的司法公开,才能有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案件质量与效率才能得到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司 司法公开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法权威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同,法院工作、法官整体素质和队伍形象才能得到进一步增强和提升。
民主周刊:双滦区法院开展司法公开主要有哪些内容? 郭雅丞:一是立案公开。
设立“一站式”立案服务,突出“服务、立案、解纷”三大功能,免费发放各种诉讼指南。
通过远程立案、巡回立案、节假日立案等便捷的立案形式,化解“立案难”。
搭建诉前纠纷化解平台,设立诉前调解室,减少诉讼当事人诉累。
二是庭审公开。
建立健全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旁听规则,保障公众的参与权,让当事人“有理讲在法庭,有证举在法庭”,不断提高当庭宣判率。
在各街道、乡镇推行派驻法官机制,开展审判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活动,增强审判的透明度。
三是执行公开。
执行案件100%纳入流程管理,当事人可以通过网上查询,向当事人公开执行人员联系电话,反馈执行案件承办的进展情况;全面推行执行改革,主动告知执行信息,详细规定了告知信息的节点、时限和方式,使平均结案周期从原来3个月缩短至2个月。
四是文书公开。
在法院网站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除法律规定不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以外一律上网“晾晒”。
五是审务公开。
在法院网站或者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公布法院基本情况、管理制度、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公开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等信息,让群众近距离了解法院工作。
民主周刊:你们通过推行“司法公开”取得了哪些成效? 郭雅丞:一是司法更公正。
法官直面 群众,言行举止都在社会监督之下,把审判中的每个关键、每个节点让当事人知晓,把所有暗箱操作的可能暴露在阳光下,确保了当事人平等享受司法的公正,案件判执让当事人信服,法院连续9年无越级访和进京访事件发生。
二是民众更认同。
通过审判过程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等公开措施,有效降低了民众了解司法的成本,方便民众零距离地触摸法治,促使法官不断提升裁判文书的质量和庭审驾驭能力。
司法公开下的裁判结果更能得到民众的认同,也更能让当事人接受。
几年来,民事息诉率平均达到了97.2%,司法公开的裁判让人民群众愿意息诉服判。
河北省高院授予我们“人民满意法院”荣誉称号。
三是法官更自律。
司法公开下,法官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形象,更加注意社会对自己的评价,更加注意法律同行对自 己的认可。
法官的程序意识、公正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不断优化。
近年来,法院干警无一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是质效更优化。
在司法公开的助推下,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攀升,审判质效指标呈现持续、良好的发展态势,连续三年位居全省前列。
民主周刊:你们在今后如何把司法公开进一步提高一个层次? 郭雅丞:随着民主与法治进程的纵深推进,双滦法院深入司法公开,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我们将不断畅通公开渠道,拓宽公开途径,深化公开内容,强化公开效果,建立完善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开机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的新要求、新期待,全力打造“阳光法院”和“公信法院”,为推进“和谐双滦”、“平安双滦”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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