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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7日星期
制作王敬涛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信息披露DISCLOSURE 证券代码:603718 证券简称:海利生物公告编号:2021-027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豪园创业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园创投”)持有公司258,396,93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1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豪园创投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32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
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2%。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有上限海公豪司园创业投资发展5东%以上第一大股258,396,938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40.12% IPO前取得:258,396,938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海明 12,486,250 1.9389% 张悦第一组 陈晓 8,452,50023,000 1.3125%0.0036% 合计 20,961,750 3.2550% 注:一致行动人本次不参与减持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豪园创投控股股东豪园创投股东,张海明之女张悦配偶—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上有海限豪公园司创业投资发展19,317,300 2.9996%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量计(划股减)持数计比例划减持减持方式 1210/220/5/25~2020/15.66-32.88 2020/4/29 持竞期价间交易减减价格持区合间理来拟源减持股份拟减持原因 上海豪园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不超过:19,320,000股 不超过:3%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9,320,000股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2,880,000股 2021/5/312021/11/9 ~按市场价IPO前取得自身资金需 格 的股份 求
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 权、除息事项的,豪园创投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股份数进行相应调整。

3、由于本次减持涉及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两种方式,因此就有关减持时间说明如下: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根据豪园创投在首次公开发行时的承诺:豪园创投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 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豪园创投拟减持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 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方式。

若 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因此通过大宗交易的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预披露,故本次通过大宗交易的减持将在减持 计划公告日(2021年5月7日)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根据《上司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2017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要求,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需要 提前15个交易日予以预披露,故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减持将在减持计划公告日(2021年5月
7 日)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 否作出承诺 √是□否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豪园创投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豪园创投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豪园创投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六个月内公司股 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 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 D5 调整。
豪园创投拟减持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 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 统、大宗交易系统或协议转让等方式。

若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3、豪园创投承诺自2018年7月30日起至2019年7月29日止12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集中 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股份发生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产生的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若违反承诺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 交易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由此引发 的法律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督促股东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 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股东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上海海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合同类型: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约2.92亿元(不含税);●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惠技术”或“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采购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1-2022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有可能使本次合同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同时本次较上年同期合同有大幅增长,但合同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因素。

2、履约风险:因合同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
本合同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结算模式执行,且本合同的履行还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违约风险: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违约责任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从2021年1月4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收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各类合同及定点通知单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92亿元(不含税)。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一)合同标的情况从2021年1月4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子公司ContemporaryAmperexTechnologyThuringiaGmbH签订的各类合同及定点通知单,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2.92亿元(不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宁德时代情况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周佳;注册资本:232,947.4028万元人民币;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限公司总资产1,566.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42.07亿元,营业收入503.1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83亿元。

2、合同对方当事人ContemporaryAmperexTechnologyThuringiaGmbH情况公司名称:ContemporaryAmperexTechnologyThuringiaGmbH(又称“德国时代新能源科技(图林根)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红叶; 注册资本:5,000,000.00欧元成立日期:2018年9月11日;住所:德国阿恩施塔特市罗伯特博士街1号99310;主营业务:建立电池生产工厂、电池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如下: 年度 不含税合同金额(万元) 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比重 2018年度 188.79 0.58% 2019年度 628.09 1.72% 2020年度 1,820.18 3.62% 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并且公司在装备本身的柔性、智能化程度、装配精度、运行稳定性等技术质量指标及后续维护服务能力具有一定的优势,由此,双方在原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上加强了双方的合作。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人民币约2.92亿元(不含税);
2、结算方式:合同结算方式主要是预付30%,货到付20%,验收合格付30%,验收合格360天付20%;
3、履行地点:宁德市蕉城区七都镇中科路&工业路交界处时代新能源湖西工厂H2收货平台、Robert-Bosch-Str.1,99310Arnstadt,Germany(德国阿恩施塔特市罗伯特博士街1号99310);
4、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
5、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6、违约责任: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7、争议解决方式:本交易条款适用中国法律,因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订单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并且公司在装备本身的柔性、智能化程度、装配精度、运行稳定性等技术质量指标及后续维护服务能力具有一定的优势,由此,双方在原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上加强了双方的合作。

2、本采购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采购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12022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本次交易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宁德时代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有可能使本次合同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同时本次较上年同期合同有大幅增长,但合同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因素
2、履约风险:因合同履行期较长、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
本合同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结算模式执行,且本合同的履行还受到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违约风险: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989债券代码:113504转股代码:191504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债券简称:艾华转债转股简称:艾华转股 公告编号:2021-04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期 限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控股”)一致行动人艾立宇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8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72%;艾华控股一致行动人艾立平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5%;艾华控股一致行动人曾丽军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4%。
上述股东持股股份均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进展及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披露了《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并于2021年2月2日披露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2021年5月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减持计划结果的告知函》。
截止2021年5月1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期间内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结束。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艾立宇 致其行他股动东人:控股股东一6,825,000 1.72% 艾立平 致其行他股动东人:控股股东一585,000 0.15% 曾丽军 致其行他股动东人:控股股东一570,000 0.14%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指的是历次送转股获授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IPO前取得:3,500,000股其他方式取得:3,325,000股 IPO前取得:300,000股其他方式取得:285,000股 IPO前取得:300,000股其他方式取得:270,000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 190,493,063 48.08% 实际控制人为艾立华、王安安 王安安 63,260,438 15.97% 艾立华配偶 第一组 艾立宇
艾立平 6,825,000585,000 1.72%0.15% 艾立华兄弟艾立华兄弟 曾丽军 570,000 0.14% 艾立华兄弟的配偶 合计 261,733,501 66.06% — 上述减持主体过去12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0日披露了《控股股东
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并于2021年2月2日披露了《湖南艾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上述减持主体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曾丽军 15,000 0.0038% 220/2129/2/21~2019/20.19-20.71 不适用 注:2019年2月21日、2019年2月22日曾丽军女士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本公司股份15,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东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一)股东及董事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减股持)数量例减持比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减持总金减持完成情当前持股数当前持股 减持方式间 额(元)况 量(股) 比例 (元/股) 艾立宇
0 2020/11/2~集中竞价 0.00%2021/5/1 交易、大宗0-
0 0 交易 未完成:6,825,0006,825,000股 1.71% 艾立平
0 2020/11/2~集中竞价 0.00%2021/5/1 交易、大宗0-
0 0 交易 未585,完000成股:585,0000.15% 曾丽军
0 2020/11/2~集中竞价 0.00%2021/5/1 交易、大宗0-
0 0 交易 未570,完000成股:570,0000.14%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自减持计划实施之日起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未通过集中竞 价、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艾立平、曾丽军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未设置最低减持数量和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5/6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房开 公告编号:2021-041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质押股 份展期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贵州永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吉房开”)持有公司股份172,56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18%,本次质押股份展期111,810,000股及补充质押股份20,270,000股后,永吉房开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131,131,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5.9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29%。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接到控股股东永吉房开关于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质押股份展期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展期情况贵州永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27日, 分别将44,366,200股、36,800,000股及30,643,800股,合计111,810,000股在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办理了质押式回购交易展期业务,其中20,270,000股为补充质押股份。
该笔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20年4月21日、2020年4月23日、2020年4月27日。
以上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截至2021年4月30日,永吉房开将上述111,810,000股质押股份与申万宏源办理了补充质押及展期。
经展期后,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购回交易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
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 是否是否 为控本次质押股为限补充质押起质押到质权人 股股数(股)东 售股质押始日期日 占其所持占公司总质押融资股份比例股本比例资金用途 永吉房开是20,270,000否是230021/4/21022/217/申券有万限宏公源司证11.75%4.8% 补充流动资金
2、本次被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本次补充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占其占公 本次补充质所持司总 押后累计质股份股本 押数量 比例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已质押股份中股份中限售股冻结股份数量份数量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未质押股份中股份中限售股冻结股份数量份数量 永吉房开172,566,20041.18110,861,000131,131,00075.9931.290
0 0
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永吉房开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9,321,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1.2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1%,对应融资余额47,000,000元;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11,810,000,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4.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68%,对应融资余额289,000,000元。
永吉房开本次办理补充质押及质押股份展期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融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
目前永吉房开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止目前不存在偿债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永吉房开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质押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永吉房开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四、风险应对措施永吉房开质押股权是为融资提供担保,暂未发现到期资金偿还能力方面存在重大风险。
永吉房开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如出现平仓风险,永吉房开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 险,并及时告知上市公司。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重大风险或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1-050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00元/股(含)。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票数量为准。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和2020年11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7)、《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89)、《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0-090)。
2020年11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9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截至2021年4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为4,608,179股,占公司总股本0.74%,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6.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5.0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772.054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90,077,800股的25%(即22,519,45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公司后续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35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6月1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依法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和其他合法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6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4月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公司将回购资金总额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3.6元/股。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回购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最股)高成交价格(元/最股)低成交价格(元/支付总金额(元) 50,335,402 1.34% 3.07 1.82 129,981,675.16 注:支付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公司回购股份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回购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和价格以及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委托时间段符合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
具体说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3.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年6月30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120,443,813股的25%,即30,110,953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推进本次回购事项,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七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会议召开方式:微信小程序网络在线互动●问题征集方式:广大投资者可在2021年5月12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了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通过微信小程序网络在线互动方式召开“神通科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业绩、利润分配等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时间: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2、召开方式:微信小程序网络在线互动
三、参会人员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代任董事会秘书方立锋先生、总经理朱春亚女士、财务总监张迎春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神通科技投资者关系”;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神通科技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五、提前征集投资者问题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2021年5月12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回答。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卢晓霞电话:0574-62590629邮箱:zqb@
七、其他事项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扫描上述微信二维码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5336证券简称:帅丰电器公告编号:2021-021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5月3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赵兴才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兴才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规定,赵兴才先生的辞职报告自5月3日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赵兴才先生的辞任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对赵兴才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帅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7日联系人:卢晓霞电话:0574-62590629邮箱:zqb@
七、其他事项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扫描上述微信二维码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8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湖州杭华油墨科技有限公司87.5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沈小平先生,转 让对价为人民币2,808.3038万元。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近日,公司已收到受让方沈小平先生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捌佰伍拾万元整(RMB8,500,000.00)。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权转让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88015 证券简称:交控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8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唐涛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7,895,8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93%。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0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唐涛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8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
截至2021年5月1日,唐涛先生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40,0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唐涛 股东身份5%以下股东 持股数量(股)7,895,826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持股比例4.93%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7,895,826股 名股称东(减股持)数量减例持比减持期间 减持减持价格区 减持完成当前持股数当前持 间 减持总金额(元)情况 量(股) 股比例 方式(元/股) 2020/11/2~集中 唐涛540,0960.33%2021/5/1 竞价42.30-48.9025,534,611.09 交易 未完成:259,9047,355,730股 4.60%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特此公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300800 证券简称:力合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4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股东国科瑞华创业投资企业、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股东国科瑞华创业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国科瑞华”)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5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5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933,332股。
股东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泓安”)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5月5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5月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66,662股。
近日,公司收到了国科瑞华、祥禾泓安出具的《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告知函》,至2021年5月5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减持价格区间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 (元/股) (元/股) (股) 本比例 国科瑞华集交易中竞价2020.11.30-2021.4.30 32.72 32.51-33.00 283,332 0.18% 祥禾泓安集交易中竞价2020.11.30-2021.4.30 28.59 25.61-32.37 4,113,8002.62% 注: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公司总股本已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120,000股(公司 最新披露数据)。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933,332 8.08% 12,650,000 8.06% 国科瑞华其份中:无限售条件股12,933,332 8.08% 12,650,000 8.06%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6,666,662 4.17% 2,552,862 1.63% 祥禾泓安
其份中:无限售条件股6,666,662 4.17% 2,552,862 1.63%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2:计算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按照减持计划发布当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计算;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公司总股本已扣除公司股份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3,120,000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

2、国科瑞华、祥禾泓安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


3、国科瑞华、祥禾泓安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国科瑞华、祥禾泓安出具的《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结果告知函》 特此公告 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5日 证券代码:688393 证券简称:安必平 公告编号:2021-028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自愿披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044011875,发 证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办法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再认定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该事项不影响公司目前使用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3809 证券简称:豪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余海宗先生、时玉宝先生、余丽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截至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时玉宝先生、余丽霞女士已于4月21日至4月23日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但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近日,公司接到时玉宝先生、余丽霞女士的通知,时玉宝先生、余丽霞女士已取得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公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1-051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2021-008号公告),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1元/股(含)。
2021 年2月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2021-015号公告)、《关于回购股份事 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2021-016号公告)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苏宁易 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及《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公司应当 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依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根据市 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并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7日 证券代码:002024 证券简称:苏宁易购 公告编号:2021-052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近东先生、副董事长孙为民先生、董事任峻先生、独立董事陈振宇先生、独立董事方先明先生、独立董事柳世平女士、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黄巍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特此公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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