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升高学生需缴纳100元考试费?,责编:詹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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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22627572016年4月16日星期
czms110@ 初升高学生需缴纳100元考试费? 市教育局招生办回应:属合理收费 本报讯(记者丁玫郑新培)“我女儿今年读初
三,就要中考了。
前几天老师通知说要交100元的升中考报名费,这个收费是否合理呢?”近日,张女士向本 报反映了这一疑问。
随后,记者从潮州市教育局招生办了解到,初升高学生所缴纳的中学报名考试费,已经经过物价局批准,属于合理收费。
市教育局招生办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初中升高中的学生都需要缴纳每人100元的报名考试费,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化学、政治、历史、生物和 体育每科10元收取,也已经经过物价局的批准,属于合理收费。
记者也从市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科了解到,根据省物价局《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13号)规定,将中学报名考务费改为“考试费”,其收费标准经市政府领导同意,按每生每科10元收取。
购车起纠纷买方索回“订金” 原告提车时发现车辆与宣传册不符法院判被告返还车辆订购金 本报讯因提车时发现车辆与宣传册不符,要求解除合同导致产生纠纷。
日前,潮安区人民法院审结该宗车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依法解除双方买卖合同,并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车辆订购金5000元。
2015年4月18日,原告陈某向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订购了一辆汽车,双方签订了《新车订购单》,约定车辆价格99000元(包含2015年上牌及一年全保费用,此价格为包牌价),颜色白,其中约定事项一栏载明:“
一、订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在向经销商(以下简称乙方)提出订购时,需按乙方规定交纳订购金。
乙方确认收到订购金后此订购单开始生效。
订购金充作应付款的一部分,订购单生效后因甲方原因要求变更或取消订购时,乙方不予接受,订购金不予退还。
三个月内没有办理手续,订购金不予退还……”原告于当天向被告交纳了车辆订购金5000元。
后原告到被告公司确认车辆,认为被告提供车辆与约定不符,车辆不是纯白色,而是青白色,也没有宣传册上写的配置LED日间行车灯且车辆不是全新,存在欺诈行为。
因此,原告拒绝提车并要求被告退回订购金。
被告则认为原告取消订购系因其自身原因,依法应承担违约责任,订购金按约定应不予退回。
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与被告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被告在返还5000元订购金基础上,三倍赔偿原告订购金,同时还需赔偿原告交通费、通讯费等3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双方签订的订购单中没有对车辆的具 体配置作出明确约定,被告提供的宣传册作为销售商向消费者明确其所销售车型具体配置情况的书面材料,是对合同标的物的具体描述,应属双方所签订购单合同附件,被告收取了原告的订购金,应按宣传册上同型号车辆配置向原告提供订购车辆。
由于被告提供车辆的配置与其提供的车辆宣传册不符,其当庭亦表示无法按照宣传册中的配置履行,其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应返还原告交纳的订购金。
至于原告要求赔偿交通费、通讯费等损失,因缺乏证据,法院不予采纳。
被告在宣传及销售过程中并不存在主观上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情形,其行为不应按照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处理,故对原告要求被告赔偿三倍订购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原告主张被告提供车辆不是纯白色,而是青白色,且不是新车,但对此未能提交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采纳。
综上,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近年来,购车纠纷越来越多。
对于大部分家庭而言,汽车是大宗消费品,购买者在购买时一定要对汽车的配置、价格等详细了解,并以合同的形式进行确认,同时注意保存证据。
(林修佳陈小春) 韩江流速超过广济桥梭船安全连接标准 广济桥梭船前昨两天暂停连接 本报讯(记者吴冰林雄锐)昨天,记者了解到,由于韩江水流速较快,超过广济桥梭船安全连接标准,为确保游客及古桥安全,广济桥梭船在14日、15日暂停连接。
接下来将根据韩江实时水情,决定是否暂停连接梭船。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广济桥附近观察到,韩江水较为浑浊,水面比往日高出一些。
流水较为急,河水携裹着河面一些绿叶一溜烟冲出很远。
广济桥中间的十八梭船没有像往日一样连接起来,桥中间空出一大部分出来,湍急的水流一涌而过。
尽管十八梭船暂 停连接,但上桥观光的游客仍络绎不绝。
记者留意到,韩江水面上笼罩了一层雾,站在滨江长廊上,广济桥上的亭台楼阁和远处的笔架山在雾中轻拂下若隐若现,宛如一幅江南水墨画,美不胜收(见上图)。
韩江上游来水量的具体情况,广东省潮州供水枢纽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13日晚上,韩江来水量过大,到14日早上,来水量有所减少,15日早上来水量又有所增加,具体来水量14日为3446立方米每秒,15日为3621立方米每秒。
期间,供水枢纽进行正常调度、调 节水位,因此,韩江水位都维持在正常范围。
他表示,今年以来,韩江上游来水变化大,来水量与去年同比大幅度增加。
接下来几天,供水枢纽将密切关注上游来水情况,进行合理调度,确保上游及枢纽建筑物等各方面安全。
随后,记者从广济桥文物管理所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因为韩江的水流速度较快,超过了广济桥梭船安全连接标准,考虑到游客的安全,14日、15日广济桥梭船暂停连接。
接下来,他们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关措施,重新连接梭船或继续暂停连接梭船。
民生07 兴潮大道不时有人横穿马路 场面相当危险车主呼吁市民遵守交通规则 本报讯(记者林雄锐)日前,有市民向本报反映,在我市兴潮大道,不时有附近村民或工地工人在没设交叉路口处横穿马路,特别危险,并呼吁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保护自己人身安全,同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2日中午1时许,记者来到该路段,从潮汕公路拐入兴潮大道,便看到路口立着一块写有“限速80公里每小时”的交通指示牌。
驱车在道路上来回走了一遍,记者远远便看到一位身着灰色上衣的男子,手提着一只沾满水泥的塑胶桶,站在路边张望了一下,就小跑穿过8米左右的距离,来到道路中间的隔离带,随后望向来车方向,再穿过另一车道,来到路对面的建筑工地。
在这一男子穿过马路,几秒时间后,就有多辆汽车疾驰而过,场面相当危险。
“这种横穿马路的行为在这段路也不是特别多,却是非常危险的。
”车主吴先生告诉记者,由于兴潮大道是前往厦深高铁潮汕站的要道,整个路段笔直、路况也好,虽然限速80公里每小时,但不少司机都飙到近百公里每小时,同时该路段车流量也特别大。
每到有交叉路口的地方,司机们都会提高注意力,以防不测。
然而在没有交叉路口处,司机一般不会减速慢行,这时有人横穿马路就相当危险了。
采访中,车主刘先生呼吁,广大市民要遵守交通规则,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不要横穿马路,既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也不会影响到正常交通秩序。
同时希望我市相关部门加强宣传教育,严加管理,防微杜渐,营造该路段良好通行环境。
有奖报料 奖金:30—200元 报料电话:392811124小时手机:邮箱:@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 时评 学生围堵“家长小偷”暴露法治教育空白 筵朱丹 4月14日,有网友爆料称,4月13日晚23时许,西安体育学院数百名学生围追截堵一个小偷,小偷最后被警方“救下”带走。
据该校学生介绍,小偷在夜晚潜入男生宿舍,偷了两双袜子后被学生抓住,期间,学生与小偷发生拉扯。
然而,一天之内该事件迅速发生翻转。
昨日,西安警方发布通报称,学生抓住的并非是小偷,而是一名来学校考察的家长,因醉酒呕吐不止,便随手拿起楼道内学生晾晒的袜子进行擦拭。
在现场,为控制事态,警方甚至采取了鸣枪示警的措施。
(4月15日《北京青年报》) 虽然最终证实这名“小偷”并非小偷,而是前来学校考察的学生家长,因为酒醉呕吐,随手 拿起楼道内学生晾晒的袜子进行擦拭,才被当作小偷的,即便事实如此,这件事情也值得深思,百余学生围堵殴打疑似小偷,也暴露出学校管理和法治教育的缺失。
一个家长在深夜11点多能成功进入校园,足以说明学校的安全管理存在着巨大漏洞,所幸这位家长只是前来考察,并非小偷,如果真的是小偷或者其他不法分子进入,学生安全如何保证,学校如此不设防,让人担忧。
不说学校对外来人员多么严防死守,至少应该有基本的巡逻和盘查吧,深夜陌生人进入,难道就没人发现,就没人怀疑吗?可见学校的管理是多么的混乱和苍白。
再者,学生对待“小偷”的态度也让人忧虑。
学生发现这位醉酒家长后,没有听取对方解释, 而是想当然地误认为其为小偷,马上引发众多学生围观围堵,看到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应该有最起码的询问和盘问,听听对方解释,仔细辨别,不能武断地下结论,将其视为小偷,还有众多学生的围观,也暴露出一种法律素养的缺失,别说其不是小偷,就算是,也应该采取合法手段进行处理,比如报警、向老师反映等,这是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也是学生应该具备的素养,可是发现可疑人员一些学生却没有经过辨别,武断地认为是小偷,并且造成学生围观围堵,甚至动手打人,导致误解扩大,这显然是教育的失败。
此外,大量学生围观围堵不仅造成学生秩序混乱,也容易造成踩踏摔伤等事故,不是出现在围堵中一些学生被误打误伤了,出现一些学生的鞋子 被踩坏的结果了吗?如果不是警方赶到,说不定会发生什么不可设想的意外。
这些学生的举动可以说是对教育的一种检验,遗憾的是,检验的结果并不如人意。
因此,需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另外加强学生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最后还要多说一句,这名家长是在深夜11点多进入校园的,而且是喝醉酒之后去的,这样的时间,这样的状态,这样的举动,难免让学生产生质疑,怀疑其为小偷,引发误解,也在情理之中,不足为怪。
其声称去学校是为了考察,为其儿子上学做准备,即便如此,难道就不能白天去考察吗?难道就不能在清醒状态下考察吗?如果其在白天在清醒的状态下考察,还会出现这些事情吗? 为“微信挂号”点赞 筵霍寿喜 移动终端时代来临,医院挂号也可以用“动动手指”来替代窗口排长龙啦。
据统计,广州地区目前至少有30家医院已开通微信预约挂号,对患者来说,十分方便快捷。
(详见4月15日《广州日报》) 现如今,微信作为一种“移动互联网+生活”方式,已经渗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
微信吃饭、微信打车、微信购物等“动动手指即达目的”的消费手段,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并喜爱。
而广州地区目前至少30家医院开通的微信预约挂号,既提供了选择医院的机会,又大大节省了挂号时间, 当然受到患者及其家属的拍手称赞。
众所周知,由于我国医疗资源分布的不平衡,许多疑难杂症及危重疾病的患者及其家属,都选择到广州、上海这些大城市的医院来就诊和治疗。
所以大城市大医院的挂号窗口,几乎都是人满为患。
笔者2014年秋天曾陪同一位患重病的亲戚到南京某大医院就诊,结果整整一个上午都在挂号排队。
再看看4月14日下午记者在广州某医院的挂号经历吧:先通过搜索,关注该医院的微信服务号,进入主菜单菜单栏,点击“我的账户”,添加自己在该院的就诊卡号,然后再点击“当天挂号”,选择门诊医 生,在医生出诊的时间内确认挂号,然后微信支付挂号费,即算可挂号成功,整个过程前后不到一分钟!如果当年南京那家医院也能推出微信挂号,我们至少要节省半天的时间,而且早早就胸中有数,不必担心是否能挂上号。
据广东省妇幼保健院介绍,患者使用微信平台挂号比传统的排队挂号,至少节约1小时的等候时间。
很多医院还丰富微信挂号的功能,通过微信还可实现验单查询、门诊缴费等的功能,这就避免了治疗过程中“楼上楼下”、“窗口病房”跑个不停的忙碌现象,极大地方便了患者和家属。
微信挂号还有个最大的好处是,就是让医院和患者双方能够“信息互动”。
以前挂号后临时有事,只能爽约;现在,只要提前24小时在微信上点“取消”即可。
如果是医生因特殊情况停诊,医院方也可用微信或电话通知患者改期或换医生。
从而彻底改变了医患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利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矛盾。
当然,微信挂号作为近两年出现的一种新生事物,也还有一些值得改进和完善的地方,比如对那些不会使用微信的中老年患者和家属,如何在短时间内教会他们使用微信挂号?如何准确搜到各医院的微信号,避免“李鬼”版的医院微信公众号以假乱真?这些都值得医院方面探索和研究。
但是,瑕不掩瑜,微信挂号的优点和魅力值得点赞! 面对“医闹”须动“真格” 筵韩峰 昨日,深圳市检察院通报,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批准逮捕在龙岗平湖人民医院聚众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等10人,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易某某等2人。
(4月15日人民网) 这几年,医闹事件时有发生,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医闹不仅严重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暴力袭医还对医护人员的心身造成伤害,让医生和护士感到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得不到保障,频发的医闹事件,给医疗行业贴上了“高危行业”的标签,一些地方将其上升为治安突出事件也并不为过。
昨日,深圳市龙岗平湖人民医院大厅内举横幅、烧纸钱,推搡殴打包括主治医生在内的多名医护人员,并强迫主治医生下跪烧纸钱。
随后,深圳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相关人员刑事立案,依法批准逮捕10人,以无逮捕必要不批准逮捕犯 罪嫌疑人易某某等2人。
可见“医闹”已经入刑法,必须严格执法,将“医闹”打回原形。
把“医闹”完全归咎于患者是不公正的,医闹虽是恶性事件,也体现了患者希望得到良好的治疗、舒心的服务和明明白白消费的正当诉求,这也给医疗部门“提个醒”,如果医院不能让患者满意,甚至引起患者怀疑和反感,医院就要反思自身原因,不能以强势态度对患者指手画脚。
水平、服务是否跟得上?治疗过程中心里是否只关注自己的分红奖金?面对种种问题,岂能不触发医患冲突?事实上,在医患关系发生初期,医院以单位名义进行“保护”,压制患者,这正是很多医闹事件发生的“内幕”。
医闹频出,还有很多问题值得深思。
多一些第三方调解机构,多一些客观公正及时的调查处理,多一些患者事后回访,情况也许会更好。
也多一些像深圳龙岗区一样,认真起来,行动起来,用“真格”去面对“医闹”,用法律质问“医闹”,顽疾方能解除。
贫困县校长夺学生口粮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近日,知情人爆料称,该县芝麻洼乡孔寨小学校长连续2年克扣全校100多名学生的营养膳食补助物资,累计克扣的物资金额达10万元。
2012年国家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以提高农村学生的健康水平。
按规定,每生每天可获得3元营养膳食补助,每周供应5天,补助资金严格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
(据4月15日澎湃新闻网报道)王怀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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