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 3
公开转让说明书 (ZheJiangMediinfoI.T.CO.,LTD.)(住所:杭州市文三西路118号杭州电子商务大厦11-12层) 推荐人(主办券商)二〇一五年七月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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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所处行业及自身特点所决定,特提示投资者应
对公司以下重大事项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充分关注:
一、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软件服务业是一个高度开放的市场,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我国医疗信息化进程已进入了全面建设临床医疗管理信息化阶段,医疗信息化的开发和应用不断深入。
市场竞争也将从价格、资源为导向转变为技术、应用为导向。
只有能够满足医疗机构不断升级的信息应用需求,公司才能把握住市场机遇。
如果无法在技术储备、销售网络、管理内控等方面持续提升,公司将逐步失去现有的竞争优势,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二、国家政策调整和宏观经济环境变化风险 医疗信息化的建设规划是我国“十二五”医疗事业规划作为确保新医改顺利实施的支柱之
一,医改方案明确将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
国家政策支持为医疗信息化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中央财政持续投入专项经费支持医疗信息化建设,各地也紧跟深化医改的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地的医疗信息化建设研究和制定规划,保障医疗信息化的快速发展。
各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发行人公司业务较快占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如果未来国家宏观经济出现增速大幅放缓等重大变化,导致医疗信息化领域投资规模减少,公司主营业务将因整体市场规模萎缩而受到不利影响。

三、人才流失的风险人才是软件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要想在软件行业保持竞争优势,需要吸引、培养和留住大量的优秀技术研发人员、销售人员以及行业经验丰富的人员,如果公司没有及时制定并执行有效的激励政策,会发生人才流失,将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四、技术与产品开发风险 1-1-
3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软件产品和技术不断的更新换代决定了产品和技术的开发创新是一个持续、繁杂的系统性工程,其中涉及的不确定因素较多,公司如不能准确把握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导致技术和产品开发推广决策出现失误,将可能导致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优势,使公司面临技术与产品开发的风险。

五、收入区域集中的风险 公司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4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有75.91%、78.54%、82.64%来自浙江省,省内收入占比皆高于四分之
三,收入区域比较集中。
公司正积极拓展浙江省外的业务,覆盖区域不断扩大,浙江省外区域的收入金额总和逐年上升,但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的集中度仍然较高。
随着全国医疗信息化行业的蓬勃发展,浙江省作为国内医疗信息化市场发展的领先区域,医疗信息化市场成熟度越来越高,省内业务的利润空间将逐渐缩小。
公司业务集中于浙江省内,将对省内医疗信息化政策环境的产生依赖,并面临利润空间下降的压力。

六、应收账款规模较大风险 截至2015年4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95,241,847.85元,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11,945,803.80元,两项合计占流动资产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5.82%和58.34%。
若公司的主要债务人未来出现财务状况恶化,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不能按期回收或无法回收产生坏账,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七、税收优惠政策丧失的风险 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本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先征后退。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于2014年9月2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公示浙江省2014年第一批722家拟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浙高企认〔2014〕03号),联众科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3年(2014年至2016年)。
有效期内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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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如果增值税、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无法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公司将无法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因此存在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八、公司治理水平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交易的情况。
公司已于报告期内完成对关联企业的资金往来清理。
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公司逐步提升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特别是公司股份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转让后,资本市场对公司治理将提出更高要求。
公司的治理水平和治理结构如不能满足非上市公众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将影响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对公司资本市场运作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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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目录 声明...........................................................................................................................2
重大事项提示...............................................................................................................3
释义...........................................................................................................................8
第一节基本情况...................................................................................................10
一、公司简介
........................................................................................................................................10

二、股票挂牌情况................................................................................................................................11

三、公司股权结构................................................................................................................................13

四、公司股东情况................................................................................................................................15

五、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21

六、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30

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50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50九、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56十、有关机构基本情况........................................................................................................................57 第二节
公司业务.....................................................................................................60
一、公司业务概述
................................................................................................................................60

二、公司的组织结构及业务流程........................................................................................................69

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关键资源要素................................................................................................73

四、公司具体业务情况........................................................................................................................89

五、公司的商业模式............................................................................................................................95

六、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96 第三节
公司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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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115二、关于上述机构和相关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说明......................................................................123三、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治理机制执行情况的评估结果...................................................................123

四、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及一期违法违规情况...............................................123五、公司独立性..................................................................................................................................123

六、同业竞争情况..............................................................................................................................125

七、公司最近两年资金被占用或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提供担保情况...........127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127 第四节公司财务.....................................................................................................132
一、最近两年一期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意见
..................................................................................132二、最近两年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补充资料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32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156四、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156

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174

六、报告期利润形成的有关情况......................................................................................................174

七、非经常性损益情况......................................................................................................................187

八、税项..............................................................................................................................................188

九、公司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资产情况..............................................................................................189

十、负债情况......................................................................................................................................203 1-1-
6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十
一、所有者权益情况
......................................................................................................................206

二、财务指标分析..........................................................................................................................209

三、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215

四、提请投资者关注的财务报表附注中的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230十
五、资产评估情况..........................................................................................................................231

六、股利分配政策和近两年分配情况..........................................................................................231

七、公司控股子公司或纳入合并报表的其他企业的基本情况...................................................233十
八、风险因素..................................................................................................................................234 第五节
相关声明.....................................................................................................237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237二、主办券商声明..............................................................................................................................238

三、会计师事务所声明......................................................................................................................239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240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241 第六节
附件.............................................................................................................242
一、主办券商推荐报告
......................................................................................................................242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42

三、法律意见书..................................................................................................................................242

四、公司章程......................................................................................................................................242

五、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同意挂牌的审查意见..........................................................................242六、其他与公开转让有关的重要文件..............................................................................................242 1-1-
7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释
义 本公开转让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般术语 公司、本公司、 股份公司、联众指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 联众有限 指浙江联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联群 指浙江联群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于2010年更名为“杭州联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历史上的主要股东 杭州联源 指杭州联源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泰兆资本 指香港泰兆资本有限公司 正元电子 指浙江正元电子有限公司 正元智慧 指浙江正元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金华高新 指金华市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正元科技 指杭州正元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德郡 指沈阳德郡豪生大酒店有限公司 上海丰瑞 指上海丰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丰瑞 指杭州丰瑞投资有限公司 利康科技 指杭州利康科技有限公司 御泰投资 指乌鲁木齐御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柿林投资 指上海柿林投资中心 上海源美 指上海源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丹森瑞尔 指杭州丹森瑞尔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联众 指沈阳联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报告期内子公司,目前已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高级管理人员指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业务规则》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公司章程》指《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天健会计师 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工商局 指具有适格管辖权的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局 元、万元 指人民币元、万元 报告期、两年一指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4月期 中金公司、主办指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券商 公开转让 指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全国股份转让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1-1-
8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系统公司 HL7DICOMHISEMRLISHRPOAB/S架构ESBIHEEMPISM2算法ECCRSA Ukey PINID.NETC++COMVBVCDelphiPBWEBOOP VBA ZeroMqBase64C#SocketUI基线产品 专业术语指HealthLevel7卫生信息交换标准,标准化的卫生信息传输协议指医学数字成像和通信指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指电子病历系统指实验室信息系统指医院资源管理系统指办公自动化指B/S(Browser/Server)结构,即浏览器/服务器结构指企业服务总线指IntegratingtheHealthcareEnterprise,医疗机构信息集成规范指病人主索引指椭圆曲线公钥密码算法指EllipticCurvesCryptography,椭圆曲线密码编码学指RSA公钥加密算法指通过USB(通用串行总线接口)直接与计算机相连、具有密码验证 功能、可靠高速的小型存储设备指个人识别码指身份识别号指基于Windows系统,用于开发应用系统的操作平台指一种通用编程语言指微软提供的一种软件开发技术指VisualBasic,微软开发的可视化程序系统指VisualC,微软开发的可视化集成编程系统指Windows平台下快速应用程序开发工具指ProwerBuilder,一种新型快速开发工具指网页指ObjectOrientedPrograming,一种计算机编程架构指VisualBasicforApplication,VB的一种宏语言,用于在桌面应用 程序中执行通用自动化任务的编辑语言指连接网络程序多对多通信实现数据交换的端口指网络上用于传输8bit字节代码的编程方式指微软提供的一种高级程序设计语言指连接网络程序双向通信实现数据交换的端口指UserInterface,用户界面指软件文档或源码的一个稳定版本 1-1-
9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第一节
一、公司简介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ZheJiang
MedinfoI.T.CO.,LTD. 注册资本: 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苗涛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9年9月6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0日 组织机构代码: 71761083-
4 公司住所: 杭州市文三西路118号杭州电子商务大厦11-12层 邮编: 310013 电话: (0571)8899-4508 传真: (0571)8899-4280 互联网网址: 电子邮箱: Mail.mediinfo@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姚良巧 所属行业: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1-1-10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主营业务: 智慧医疗信息系统的研究开发、销售与技术服务,为大中型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及各级医疗行政机构提供专业医疗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 经营范围: 医疗器械的销售(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9年5月26日)。
医疗卫生系统应用软件、电子通讯技术及其他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期货,金融信息除外),计算机技术培训。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票挂牌情况 (一)股票代码:【】 (二)股票简称:【】 (三)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四)每股面值:1.00元(五)股票总量:50,000,000股(六)挂牌日期:【】 (七)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八)股东所持股份限售情况
1、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 《业务规则》的2.8条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挂牌前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股票分三批解除转让限制,每批解除转让限制的数量均为其挂牌前所持股票的三分之
一,解除转让限制的时间分别为挂牌之日、挂牌期满一年和两年。
1-1-11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进行过转让的,该股票的管理按照前款规定执行,主办券商为开展做市业务取得的做市初始库存股票除外。
因司法裁决、继承等原因导致有限售期的股票持有人发生变更的,后续持有人应继续执行股票限售规定。
” 《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挂牌日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披露之日,公司现有股东持股情况及本次可进入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的股票数量如下: 序
股东姓名/ 号 名称 1上海丰瑞 持股数量(股) 15,356,146 持股比例(%) 30.7123 本次可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数量(股) 5,118,715 限售原因控股股东 2杭州联源 8,029,18016.0584 8,029,180 —— 3苗涛 6,049,71112.0994 1,512,428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4柿林投资 3,791,575 7.5832 3,791,575 —— 5御泰投资 3,598,671 7.1973 3,598,671 —— 6胡顺福 3,520,658 7.0413 3,520,658 —— 7杜建英 2,019,386 4.0388 2,019,386 —— 8张智俊 1,749,777 3.4996 1,749,777 —— 9施世林 1,447,227 2.8945 361,807 董事长 10宁艳文 1,076,574 2.1531 269,144 高级管理人员 11彭承剑 1,037,635 2.0753 259,409 高级管理人员 12阚家平 693,323 1.3866 173,331 高级管理人员 13姚良巧 687,174 1.3743 171,79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4龚冲跃 687,174 1.3743 171,79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5陆芸 201,939 0.4039 50,485 高级管理人员 1-1-12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序股东姓名/ 号 名称 16葛丁17钱小龙18许剑云 合计 持股数量(股) 26,92519,5817,34450,000,000 持股比例(%) 0.05390.03920.0147100.0000 本次可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数量(股) 6,731 19,581 7,344 30,831,811
三、公司股权结构 公开转让说明书 限售原因高级管理人员—————— (一)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1-1-13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余彬 沈军 沈勇 周妤俊 12.68%
7.83% 59.20% 100% 上海环骏投资中心 上海丰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9% 张志祥 屠焕明 50% 50% 上海源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71% 100% 柿
林投资 100% 御 杭 苗 胡 张 宁 彭 龚 姚 泰 州 涛 顺 智 艳 承 冲 良 投 联 福 俊 文 剑 跃 巧 资 源 施 杜 阚陆 葛 钱 许 世 建 家芸 丁 小 剑 林 英 平 龙 云 7.58%
7.20%16.06%12.10%7.04%3.50%2.15%2.08%1.37%1.37%2.89%4.04%1.39%0.40%0.05%0.04%0.01%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14注:
(1)御泰投资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周妤俊为实际控制人沈勇之配偶;
(2)上海丰瑞股东持股比例的总计数100%与各股东持股比例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所造成。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四、公司股东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持股情况
1、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股东姓名/名称号 持股数量(股)
1 上海丰瑞 15,356,146
2 杭州联源 8,029,180
3 苗涛 6,049,711
4 柿林投资 3,791,575
5 御泰投资
6 胡顺福
7 杜建英
8 张智俊
9 施世林 10 宁艳文 11 彭承剑 12 阚家平 13 姚良巧 14 龚冲跃 15 陆芸 16 葛丁 17 钱小龙 18 许剑云 合
计 3,598,6713,520,6582,019,3861,749,7771,447,2271,076,5741,037,635693,323687,174687,174201,939 26,92519,5817,34450,000,000 持股比例(%) 30.712316.058412.0994 7.5832 7.19737.04134.03883.49962.89452.15312.07531.38661.37431.37430.40390.05390.03920.0147100.0000 股东性质 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 境内自然人境内个人独资企 业境内合伙企业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 —— 是否存在质押或争议 否否否 否 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公司各股东合法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以信托、协议或其他任何方式代他人持有公司股份或由他人代为持有股份的情形。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1-15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丰瑞。
上海丰瑞直接持有本公司
30.71%股份。
上海丰瑞通过杭州联源间接持有本公司8.03%的股份,上海丰瑞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8.74%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沈勇。
沈勇持有上海丰瑞59.20%的股权,沈勇的配偶周妤俊通过其个人独资企业上海环骏投资中心间接持有上海丰瑞20.29%股权。
沈勇通过上海丰瑞间接控制联众科技30.71%的股份,对联众科技具有实际控制权。
沈勇能够通过影响上海丰瑞来对公司的董事人选、经营决策、投资方向及股利分配政策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施加控制或产生重大影响,因而认定沈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理由和依据充分合法,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化。

3、股东相互间的关联关系 杭州联源为上海源美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丰瑞持有上海源美50%的股权。
钱小龙、葛丁、许剑云除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同时为公司股东御泰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除此之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上海丰瑞成立于2003年10月24日,现持有上海市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的《营业执照》,住所为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81室,法定代表人为沈勇,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咨询,房地产咨询(除中介),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上海丰瑞的注册资本为7,886.66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123 股东名称/姓名沈勇 上海环骏投资中心余彬 出资额(万元)4,669.331,600.001,000.00 持股比例(%)59.2020.2912.68 1-1-16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序号
4 股东名称/姓名沈军 合计 出资额(万元)617.337,886.66 持股比例(%)7.83100.00 上海丰瑞是由沈勇、余彬、沈军等三名自然人和上海环骏投资中心共四名股东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环骏投资中心为周妤俊的个人独资企业,上海丰瑞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亦不存在聘用基金管理人的情形,因此,上海丰瑞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丰瑞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上海丰瑞在工商和税务方面合法合规,为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等。

2、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沈勇,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10619731022****。
1996至2001年担任浙江君鉴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合伙人;2003至2009年担任上海丰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今担任上海丰瑞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主管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勇未发现存在违法犯罪记录。
(三)其他股东
1、杭州联源杭州联源成立于1999年8月15日,现持有杭州市西湖区工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的《营业执照》,住所为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西路118号杭州电子商务大厦1407室,法定代表人为张志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服务: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的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成年人的非文化教育培训、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1-1-17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杭州联源的注册资本为
310万元,上海源美持有其100%的股权。
杭州联源为上海源美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源美为上海丰瑞与自然人张志祥共同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联源非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而设立,目前除持有联众科技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杭州联源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亦不存在聘用基金管理人的情形,因此,杭州联源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2、柿林投资柿林投资成立于2011年12月9日,现持有上海市工商局崇明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的《营业执照》,住所为上海市崇明县长江农场长江大街161号1幢2095室,投资人为屠焕明,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日用百货、工艺礼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柿林投资的出资额为325万元。
柿林投资为个人独资企业,既非公司也非合伙企业,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亦不存在聘用基金管理人的情形,因此,柿林投资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3、御泰投资御泰投资成立于2012年3月8日,现持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场所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高新街258号数码港大厦2015-243号,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杨美红,合伙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为:接受委托管理股权投资项目、参与股权投资、为非上市及已上市公司提供 1-1-18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直接融资的相关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御泰投资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总额为630万元,实缴出资额总额为630万元,由普通合伙人杨美红及26名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
御泰投资的合伙人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 合伙人姓名杨美红莫先杰胡艳马骏邓安琪徐苏建包子新刘萍聂丹杨杰王国伟丁小萍沈显宏许剑云王飞潘豪格郑磊张煜钱小龙葛丁徐刚王北江张楚俊何军 财产份额(万元)25134525135302925242020201818181615131210101055 出资比(%)3.9721.278.258.095.564.764.603.973.813.173.173.172.862.862.862.542.382.061.911.591.591.590.790.79 合伙人类别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1-1-19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序号252627 合伙人姓名唐泽航李汉阳罗剑 合计 财产份额(万元)555 630 出资比(%)0.790.790.79100.00 合伙人类别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 御泰投资现有出资人均为公司核心员工,系公司用于实施股权激励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亦不存在聘用基金管理人的情形。
御泰投资目前除持有联众科技股份外,无其他对外投资。
御泰投资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不需要按照上述规定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程序。

4、苗涛苗涛,男,身份证号码为41230119750602****,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5、胡顺福胡顺福,男,身份证号码为33262219680228****,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6、杜建英杜建英,女,身份证号码为33010619660114****,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7、张智俊张智俊,男,身份证号码为33012119730408****,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8、施世林施世林,男,身份证号码为33032619710911****,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9、宁艳文宁艳文,女,身份证号码为61212819751113****,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0、彭承剑 1-1-20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彭承剑,男,身份证号码为33082119791007****,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1、阚家平阚家平,男,身份证号码为65282719721112****,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2、姚良巧姚良巧,男,身份证号码为33030319830815****,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3、龚冲跃龚冲跃,女,身份证号码为33022219780730****,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4、陆芸陆芸,女,身份证号码为23060419791225****,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5、葛丁葛丁,男,身份证号码为33042119810129****,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6、钱小龙钱小龙,男,身份证号码为34030219810222****,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7、许剑云许剑云,男,身份证号码为33068119810109****,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公司股东不存在或曾经存在法律法规、任职单位规定不得担任股东的情形或者不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等主体资格瑕疵问题,公司股东适格。

五、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联众科技有4家子公司、8家分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一)子公司
1、控股子公司 1-1-21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杭州东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①基本情况 注册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1号1幢168室 法定代表人:苗涛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31日 营业期限:自2014年12月3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受托管医院管理(不含诊疗服务)、医院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12 股东姓名/名称联众科技顾金明合计 认缴出资额(万元)7030100 认缴额占注册资本比例(%)7030100 杭州东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顾金明,男,1962年7月生,身份证号码33042219620728****。
顾金明和联众科技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②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15年4月30日/2015年1-4月 单位:元 0000 1-1-22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注:杭州东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31日,不涉及对2014年数据的披露。
截至本反馈意见回复日,公司与顾金明未对杭州东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际出资。
根据杭州东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工商资料,杭州东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行股票也未发生股权转让。
杭州东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咨询、投资管理,公司设立杭州东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为以杭州东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台资成立合资企业,以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完善公司相关产品,合作研发高端产品。

(2)江西联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号: 住所:南昌市上海路699号699创意工场二期B3栋C区02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苗涛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日 营业期限:2015年7月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交通设施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环保工程、节能工程、工业自动化工程;教育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12 股东名称联众科技海南怡康医药有限公司合计 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510 51 490 49 1,000 100 根据江西联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工商资料,江西联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行股票也未发生股权转让。
1-1-23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江西联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海南怡康医药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注册号: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世纪大道9号鸿天阁连排住宅观澜幢C座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杨美峰注册资本:500万元成立日期:2013年9月30日营业期限:2015年7月2日至2043年09月29日经营范围: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的批发。
(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联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
公司设立江西联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为拓展公司在江西一带的业务,鉴于公司自建的营销网络覆盖范围较小,主要集中在江浙沪等华东地区,公司拟依托江西联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拓展其在华南地区的业务。

2、参股子公司
(1)杭州微医互联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号:住所地: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华一路2号7幢412室法定代表人:葛丁注册资本:100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及互联网应用。
批发、零售:计算机软、硬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24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5日 营业期限:2014年4月25日至长期 股权结构: 序号123 股东姓名/名称徐满江滕伟勇 联众科技合计 认缴出资额(万元) 552520100
(2)上海好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号: 认缴额占注册资本比例(%)552520100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联航路1588号1幢技术中心楼主楼425室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法定代表人:熊海浪 注册资本:1,448.764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4日 营业期限:2011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从事信息技术、计算机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软件开发,商务咨询(除经纪),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业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序号1234 股东姓名/名称叶伟熊海浪 联众科技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296.2912 20.4513 286.3887 19.7678 262.5161 18.1200 154.7280 10.6800 1-1-25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序号
56789 股东姓名/名称上海好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朱伟杰黄继陈林林张靖合计 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额占注册资本比例(%) 103.1520 7.1200 98.7680 6.8174 98.7680 6.8174 98.7680 6.8174 49.3840 3.4087 1448.7640 100.0000
3、报告期内的控股的子公司
(1)沈阳联众 沈阳联众成立于
2007年9月30日。
为方便内部管理,公司于2012年7月5日在长春设立分公司,并以分公司形式开展东北业务,替代沈阳联众的区域业务拓展与管理功能。
报告期前,沈阳联众已不再实际经营且进入清算程序,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起核销对其长期股权投资余额,且沈阳联众已正式进入税务注销程序。
因此自2013年度,公司不再将沈阳联众纳入合并范围。
2012年1月10日,沈阳联众作出《关于解散沈阳联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解散沈阳联众、成立清算组、任命清算组成员。
2012年10月25日,沈阳市皇姑区国家税务局核准联众有限注销税务登记。
2014年1月22日,沈阳市皇姑区地方税务局核准联众有限注销税务登记。
2015年7月3日,沈阳联众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4、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 2014年11月3日,联众科技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联众科技通过以下几方面的安排实现对子公司的控制:
(1)人员 控股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依照控股子公司章程由母公司总经理提名产生,但上述人员的提名应征得母公司董事长的书面同意。

(2)业务 1-1-26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各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经营活动的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当满足母公司生产经营决策总体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在母公司经营班子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母公司的总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母公司总目标的实现及稳定、健康快速的发展。
必须经过审批但审批程序尚未完成的重大事项,控股子公司总经理、母公司派出的出席控股子公司股东会的代表、派出董事、监事必须在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上说明,要求延期审核,或在相关决议中注明:该事项须经母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各控股子公司应在母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规划下制定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并报母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财务 控股子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
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母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控股子公司的审计监督。
(二)分公司
1、联众科技北京分公司注册号:营业场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北一层RA1E负责人:苗涛成立日期:2009年3月24日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医疗卫生系统软件开发;电子通讯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电子计算机软硬件;医疗器械(限1类) 1-1-27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联众科技江苏分公司注册号:营业场所:南京市秦淮区大明路238号-3负责人:汪安峰成立日期:2009年4月15日经营范围:医疗卫生系统应用软件、电子通讯技术及其他计算机软硬件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联众科技宁波分公司注册号:营业场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608号13幢3A-132室负责人:王飞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医用卫生系统应用软件、电子通讯技术及其他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期货、金融信息除外),计算机技术培训。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4、联众科技台州分公司注册号:营业场所:台州黄岩东城街道东浦社区桔乡大道445号负责人:邓红霞成立日期:2013年5月2日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医疗卫生系统应用软件、电子通讯技术及其他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信息咨询 1-1-28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服务(期货、金融信息除外),计算机技术培训。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
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5、联众科技长春分公司注册号:营业场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建设街交汇处新润天国际小区1栋806室负责人:聂丹成立日期:2012年7月5日经营范围:医疗卫生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电子通讯技术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软件信息咨询;销售电子计算机软硬件
6、联众科技温州分公司注册号:营业场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兴公寓1幢406室负责人:方旭明成立日期:2014年12月4日经营范围:医疗卫生系统应用软件,电子通讯技术及其他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期货、金融信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联众科技西安分公司注册号:营业场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东侧高新正信大厦B座26层3号房负责人:徐磊成立日期:2015年3月3日 1-1-29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医疗器械的销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经营项目:医疗卫生系统应用软件、电子通讯技术及其他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
(以上经营范围除国家规定的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8、联众科技新疆分公司 注册号: 营业场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16号时代广场D座9层
A.B室 负责人:阚家平 成立日期:2015年5月25日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的销售(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9年5月26日)。
医疗卫生系统应用软件、电子通讯技术及其他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期货、金融信息除外),计算机技术培训。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联众科技衢州分公司 联众科技衢州分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24日,后于2013年12月20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

六、公司股本形成及变化 (一)联众有限设立 1999年8月10日,浙江联群、正元电子与泰兆资本签署《浙江联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浙江联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外合资合同》,决定共同出资设立联众有限,约定联众有限投资总额为428万元,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其中,浙江联群出资15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泰兆资本以美元出资,折合人民币8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正元电子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股东均应在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足额出资。
同日,浙江联群、正元电子与泰兆资本签署《浙江联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1-1-30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999年8月17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资经营浙江联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杭经开贸[1999]082号)。
1998年8月18日,浙江省工商局出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浙]名称预核外字[99]第50号),同意预先核准公司名称为“浙江联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999年8月19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资经营浙江联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章程报告的批复》(杭经开贸[1999]083号)及浙江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资浙府字[1999]9374号)。
1999年9月6日,联众有限领取了浙江省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合浙总副字第002165号)。
联众有限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实收资本为0万元,公司类型为合资经营(港资)企业,经营范围为“医疗卫生系统应用软件、电子通讯技术及其他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信息咨询(期货,金融信息除外)、计算机技术培训”。
联众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123 股东名称浙江联群泰兆资本正元电子合计 出资额(万元)153.0087.0060.00300.00 持股比例51.00%29.00%20.00%100.00% 联众有限设立时为中外合资企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核准审批程序,符合当时有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联众有限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核准审批程序,符合当时有效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二)联众有限实收资本变更 1-1-31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1999年11月30日,浙江求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验资报告》(浙求验字(99)第533号)。
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1999年9月24日,联众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300万元。
1999年12月16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浙江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此次变更后联众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浙江联群泰兆资本正元电子合计 认缴出资额(万元)153.0087.0060.00300.00 实缴出资额(万元)153.0087.0060.00300.00 出资比例51.00%29.00%20.00%100.00% (三)联众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02年5月31日,联众有限召开200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对联众有限截至2002年5月底的利润中的120万元进行分配,其中分配给浙江联群100.58万元,分配给正元电子9.71万元,分配给泰兆资本9.71万元;同意正元电子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股权转让给正元科技;同意引入金华高新、正元智慧为新股东,并将联众有限的注册资本增至1,220万元。
增资后联众有限注册资本变更为1,220万元,其中金华高新持有453.15万元股权,浙江联群持有414.52万元股权,正元智慧持有185.91万元股权,正元科技持有69.71万元股权,泰兆资本持有69.71万元股权。
2002年5月31日,正元电子与正元科技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正元电子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全部股权(对应原始出资60万元及由利润分配所得9.71万元转增形成的出资,合计69.71万元)以69.71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正元科技。
2002年6月2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同意浙江联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股东的批复》(杭经开贸[2002]113号),同意联众有限上述增资和股权转让行为,同意联众有限在股权变更后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并注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1-32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002年7月15日,浙江光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浙大会验(2002)第124号),验证截至2002年6月30日,联众有限收到新增注册资本920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800万元,以应付利润转增资本120万元。
2002年9月13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浙江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和增资后,联众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12345 股东名称金华高新浙江联群正元智慧泰兆资本正元科技合计 出资额(万元)453.15414.52185.9196.7169.711,220.00 持股比例(%)37.143%33.978%15.238%7.927%5.714%100.00% 本次增资过程中,浙江联群以货币出资160.94万元并以100.58万元的应付利润转增资本,本次增资前后浙江联群持有联众有限的股权比例发生变动但该次增资未进行资产评估且未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手续。
对该等瑕疵,公司对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访谈确认上述增资事实上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访谈获得了主管部门的盖章确认。
本次增资完成了工商变更,相关主管机关未向公司提出异议,亦无其他第三方向就该等上述增资提出异议。
上述程序瑕疵不涉及虚假出资问题,不会对公司经营或财务造成影响,公司对该等程序瑕疵采取的规范措施不涉及会计处理方面的调整,不会对本次挂牌造成实质影响。
2002年9月,联众有限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时,根据当时有效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国税发[1997]71号)中的规定,凡重组前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持有的股权,在企业重组业务中没有退出,而是已并入或分入合并、分立后的企业或者保留在股权重组后的企业的,不论重组前的企业经营期长短,均不适用(当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关于补缴已免征、减征的税款的规定。
1-1-33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联众有限2002年9月股权转让及增资时,外方股东泰兆资本并没有退出投资,其所持联众有限的股权仍保留在变更后的联众有限中。
根据上述法规的规定,联众有限此次外资变更为内资企业不需要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业务部证明,截至2002年8月,即联众有限作为中外合资企业期间,未在该海关办理任何手续,未在该海关审批过进口设备。
联众有限2002年9月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不需要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联众有限不存在机器设备仍处于海关监管期的情形,不需要补缴相关的税收减免款项。
联众有限2002年9月由中外合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不需要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联众有限不存在机器设备仍处于海关监管期的情形,不需要补缴相关的税收减免款项。
(四)联众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3年12月11日,联众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金华高新、正元智慧和泰兆资本转让其持有的全部联众有限股权。
2003年12月11日,金华高新、正元智慧、泰兆资本分别与杭州丰瑞,泰兆资本与浙江联群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本次股权转让情况如下: 出让方泰兆资本金华高新正元智慧 受让方浙江联群杭州丰瑞杭州丰瑞杭州丰瑞 转让出资比例2.213%5.714%37.143%15.238% 对应出资额27万元 69.71万元453.15万元185.91万元 转让价格30万元70万元614.09万元185.91万元 2004年1月14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浙江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联众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1 股东名称杭州丰瑞 出资额(万元)708.76 持股比例(%)58.095% 1-1-34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序号23 股东名称浙江联群正元科技合计 出资额(万元)441.5369.711,220.00 持股比例(%)36.191%5.714%100.000% (五)联众有限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5年4月7日,联众有限召开第三届二次股东会,决议同意浙江联群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8%的股权(对应出资额97.6万元)按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0.5元的价格转让给胡顺福、苗涛、裘国珍;同意杭州丰瑞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8%的股权按每1元注册资本对应0.5元的价格转让给正元智慧、胡顺福、金震;同意正元科技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5.714%的股权(对应出资额69.71万元)按原出资额转让给正元智慧。
2005年4月12日,浙江联群与裘国珍、胡顺福,杭州丰瑞与胡顺福、金震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2005年4月15日,杭州丰瑞与正元智慧,浙江联群与苗涛,正元科技与正元智慧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书》。
该等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出让方浙江联群 杭州丰瑞正元科技 受让方胡顺福 苗涛裘国珍胡顺福 金震正元智慧正元智慧 转让出资比例2.00%3.00%3.00%1.00%3.00%4.00%5.714% 转让出资额24.40万元36.60万元36.60万元12.20万元36.60万元48.80万元69.71万元 转让价格12.20万元18.30万元18.30万元6.10万元18.30万元24.40万元69.71万元 2005年8月30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浙江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联众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12 股东姓名/名称杭州丰瑞浙江联群 出资额(万元)611.16343.93 持股比例(%)50.095%28.191% 1-1-35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序号34567 股东姓名/名称正元智慧胡顺福金震苗涛裘国珍 合计 出资额(万元)118.5136.6036.6036.6036.601,220.00 持股比例(%)9.714%3.00%3.00%3.00%3.00%100.00% 本次股权转让未在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未进行清产核资、审计、资产评估且未履行资产评估报告备案手续,公司亦未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该次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
(六)联众有限第四次股权转让 2008年12月18日,浙江联群与裘国珍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裘国珍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3%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6.6万元)以18.3万元转让给浙江联群。
2009年10月18日,浙江联群与苗涛、胡顺福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苗涛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3%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6.6万元)以18.3万元转让给浙江联群,胡福顺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2%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4.4万元)以12.2万元转让给浙江联群。
2009年11月6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浙江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联众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12345 股东姓名/名称杭州丰瑞浙江联群正元智慧金震胡顺福 合计 出资额(万元)611.16441.53118.5136.6012.201,220.00 持股比例(%)50.095%36.191%9.714%3.00%1.00%100.00% 1-1-36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本次股权转让亦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未进行清产核资、审计、资产评估且未履行资产评估报告备案手续,公司亦未提供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该次股权转让的批复文件 为规范2005年股权转让的程序瑕疵,经联众有限股东会审议通过,浙江联群于2008年12月、2009年10月,分别与裘国珍、苗涛、胡顺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浙江联群按2005年转股的价格自裘国珍、苗涛、胡顺福处共计受让联众有限8%的股权,对原转让的国有股权予以了恢复原状的处理。
上述两次股权转让期间,联众有限未进行利润分配。
根据2005年、2008年及2009年相关月份的财务报表,公司2008年、2009年相关月份的净资产、未分配利润高于2005年的净资产、未分配利润。
对该等瑕疵,公司对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确认上述增资事实上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或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访谈获得了主管部门的盖章确认。
2005年及本次股权转让完成了工商变更,相关主管机关未向公司提出异议,亦无其他第三方向就该等上述增资提出异议。
上述瑕疵不会对本次挂牌造成实质影响。
(七)联众有限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0年3月17日,联众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杭州联源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3%股权(对应出资额36.6万元)转让给苗涛,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2%股权(对应出资额24.4万元)转让给胡顺福。
2010年3月17日,杭州联源与苗涛和胡顺福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浙江联群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3%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6.6万元)以18.3万元转让给苗涛,浙江联群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2%的股权(对应出资额24.4万元)以12.2万元转让给胡福顺。
2010年4月15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浙江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联众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12 股东姓名/名称杭州丰瑞杭州联源 出资额(万元)611.16380.53 持股比例(%)50.095%31.191% 1-1-37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序号3456 股东姓名/名称正元智慧胡顺福金震苗涛 合计 出资额(万元)118.5136.6036.6036.601,220.00 持股比例(%)9.714%3.00%3.00%3.00%100.00% (八)联众有限第二次增资 2010年7月26日,联众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联众有限引入宁艳文、彭承剑、王敏会和龚冲跃为新股东,联众有限注册资本由1,220万元增加至1,496万元,其中,原股东苗涛增加出资80万元,增资后出资额共计116.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794%;原股东胡顺福增加出资80万元,增资后出资额共计116.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794%;接收宁艳文为公司新股东,出资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26%;接收彭承剑为公司新股东,出资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26%;接收王敏会为公司新股东,出资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226%;接收龚冲跃为公司新股东,出资16.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76%。
2010年8月4日,天健会计师对联众有限本次增资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213号),验证截至2010年8月3日止,联众有限已收到苗涛、胡顺福、宁艳文、彭承剑、王敏会、龚冲跃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276万元,均为货币出资。
2010年8月9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浙江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联众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123456 股东姓名/名称杭州丰瑞杭州联源正元智慧苗涛胡顺福金震 出资额(万元)611.16380.53118.51116.60116.6036.60 持股比例(%)40.853%25.436%7.922%7.794%7.794%2.447% 1-1-38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序号78910 股东姓名/名称宁艳文彭承剑王敏会龚冲跃 合计 出资额(万元)33.3033.3033.3016.10 1,496.00 持股比例(%)2.226%2.226%2.226%1.076%100.00% (九)联众有限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1年5月25日,联众有限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同意王敏会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2.226%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3.3万元)转让给苗涛。
2011年5月25日,王敏会与苗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王敏会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2.226%的股权(对应出资额33.3万元)以33.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苗涛。
2011年6月15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浙江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联众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123456789 股东姓名/名称杭州丰瑞杭州联源苗涛正元智慧胡顺福金震宁艳文彭承剑龚冲跃 合计 出资额(万元)611.16380.53149.90118.51116.6036.6033.3033.3016.101,496.00 持股比例(%)40.853%25.436%10.02%7.922%7.794%2.447%2.226%2.226%1.076%100.00% (十)联众有限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1年9月13日,联众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杭州丰瑞将其持有的全部联众有限股权(对应出资额为611.16万元)分别转让给沈阳德郡和上海 1-1-39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丰瑞,同意金震将其持有的全部联众有限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6.6万元)转让给陈洪群。
2011年9月13日,杭州丰瑞分别与沈阳德郡、上海丰瑞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同日,金震与陈洪群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该等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出让方杭州丰瑞金震 受让方沈阳德郡上海丰瑞陈洪群 转让出资比例22.4692%18.3837%2.4465% 转让出资额336.14万元275.02万元36.60万元 转让价格605.052万元412.53万元60.00万元 2011年10月8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浙江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联众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12345678910 股东姓名/名称杭州联源沈阳德郡上海丰瑞苗涛正元智慧胡顺福陈洪群宁艳文彭承剑龚冲跃 合计 出资额(万元)380.53336.14275.02149.90118.51116.6036.6033.3033.3016.101,496.00 (十一)联众有限第八次股权转让 持股比例(%)25.4365%22.4692%18.3837%10.0201%7.9218%7.7941%2.4465%2.2259%2.2259%1.0762%100.00% 2011年9月27日,正元投资与陈洪群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洪群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2.4465%股权(对应出资额36.6万元)转让给正元投资,转让价格为146.791万元。
1-1-40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011年10月14日,正元投资与沈阳德郡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沈阳德郡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22.4692%股权(对应出资额336.14万元)转让给正元投资,转让价格为1,348.15万元。
2011年10月15日,联众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沈阳德郡和陈洪群将其持有的全部联众有限股权(对应出资额分别为336.14万元、36.6万元)转让给正元投资。
2011年10月16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浙江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联众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123456789 股东姓名/名称杭州联源正元投资上海丰瑞苗涛正元智慧胡顺福宁艳文彭承剑龚冲跃 合计 出资额(万元)380.53372.74275.02149.90118.51116.6033.3033.3016.101,496.00 持股比例(%)25.4356%24.9157%18.3837%10.0201%7.9218%7.7941%2.2259%2.2259%1.0762%100.00% (十二)联众有限第九次股权转让 2011年12月28日,联众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正元投资将其持有的全部联众有限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72.74万元)转让给张智俊和上海丰瑞,正元智慧将其持有的全部联众有限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18.51万元)转让给利康科技。
2011年12月28日,正元投资分别与上海丰瑞、张智俊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同日,正元智慧与利康科技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该等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1-1-41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出让方正元投资正元智慧 受让方张智俊上海丰瑞利康科技 转让出资比例5.1066%19.8091%7.9218% 转让出资额76.40万元296.34万元118.51万元 转让价格306.324万元1,188.323万元475.225万元 2011年12月29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浙江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联众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123456789 股东姓名/名称上海丰瑞杭州联源苗涛利康科技胡顺福张智俊宁艳文彭承剑龚冲跃 合计 出资额(万元)571.37380.53149.90118.51116.6076.3933.3033.3016.101,496.00 (十三)联众有限第三次增资 持股比例(%)38.1932%25.4365%10.0201%7.9218%7.7941%5.1063%2.2259%2.2259%1.0762%100.00% 2012年1月10日,联众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将联众有限注册资本增至1,606.10万元,由苗涛、胡顺福、宁艳文、彭承剑、龚冲跃以现金增资110.10万元,其中,苗涛新增认缴出资52.5万元,胡顺福新增认缴出资18万元,宁艳文新增认缴出资13.70万元,彭承剑新增认缴出资12万元,龚冲跃新增认缴出资13.90万元,增资价格均为4.01元/股。
2012年1月16日,浙江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联众有限本次增资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浙岳华验字(2012)第A066号),验证截至2012年1月13日止,联众有限已收到新增注册资本110.10万元,溢价部分331.40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1-1-42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2012年1月18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浙江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联众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123456789 股东姓名/名称上海丰瑞杭州联源苗涛胡顺福利康科技张智俊宁艳文彭承剑龚冲跃 合计 出资额(万元)571.37380.53202.40134.60118.5176.3947.0045.3030.001,606.10 (十四)联众有限第四次增资 持股比例(%)35.57%23.69%12.60%8.38%7.38%4.76%2.93%2.82%1.87%100.00% 2012年4月20日,联众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御泰投资以现金630万元出资认购联众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57.1072万元,增资价格为4.01元/股,溢价部分472.8928万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606.1万元变更为1,763.2072万元。
2012年4月25日,御泰投资与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增资协议书》。
2012年5月4日,天健会计师对联众有限本次增资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122号),验证截至2012年4月30日,联众有限已收到御泰投资缴纳的出资款63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57.1072万元,溢价部分472.892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2年5月18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浙江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联众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1-1-43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序号12345678910 股东姓名/名称上海丰瑞杭州联源苗涛御泰资本胡顺福利康科技张智俊宁艳文彭承剑龚冲跃 合计 出资额(万元)571.37380.53202.40 157.1072134.60118.5176.3947.0045.3030.001,763.21 (十五)联众有限第十次股权转让 持股比例(%)32.41%21.58%11.48%8.91%7.63%6.72%4.33%2.67%2.57%1.70%100.00% 2012年11月20日,联众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利康科技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6.72%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18.51万元)转让给柿林投资。
2012年11月20日,利康科技与柿林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利康科技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6.72%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118.51万元)转让给柿林投资,转让价格为570万元。
2012年12月14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浙江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联众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12345678 股东姓名/名称上海丰瑞杭州联源苗涛御泰资本胡顺福柿林投资张智俊宁艳文 出资额(万元)571.37380.53202.40 157.1072134.60118.5176.3947.00 持股比例(%)32.41%21.58%11.48%8.91%7.63%6.72%4.33%2.67% 1-1-44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序号910 股东姓名/名称彭承剑龚冲跃 合计 出资额(万元)45.3030.00 1,763.21 持股比例(%)2.57%1.70% 100.00% (十六)联众有限第十一次股权转让 2012年12月21日,联众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杭州联源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1.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0万元)转让给姚良巧。
2012年12月21日,杭州联源与姚良巧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杭州联源将其持有的联众有限1.7%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30万元)转让给姚良巧,转让价格为144.3万元。
2012年12月24日,联众有限取得了浙江省工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股权转让后,联众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1234567891011 股东姓名/名称上海丰瑞杭州联源苗涛御泰资本胡顺福柿林投资张智俊宁艳文彭承剑龚冲跃姚良巧 合计 出资额(万元)571.37350.53202.40 157.1072134.60118.5176.3947.0045.3030.0030.001,763.21 (十七)联众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32.41%19.88%11.48%8.91%7.63%6.72%4.33%2.67%2.57%1.70%1.70%100.00% 2013年2月25日,联众有限召开2013年第二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联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名称暂定为联众科技,股份公司股 1-1-45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本暂定为30,000,000股,注册资本暂定为3,000万元,联众有限全体股东作为股份
公司发起人;同意委托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评估机构,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联众有限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同意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机构,以2012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对联众有限的净资产进行审计;联众有限各股东作为发起人,组建股份公司筹备委员会,签署《发起人协议》等文件。
2013年3月5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浙工商)名称变核内[2013]第072895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3月7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3)4132号《审计报告》,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59,529,034.87元。
2013年5月5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3142号《浙江联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6,067.49万元。
2013年5月10日,联众有限的全体股东签署了《关于变更设立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起人协议》,同意将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联众有限截至2012年12月31日经审计后的账面净资产59,529,034.87元扣除期后分红700万元后的净资产52,529,034.87元折合为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审计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扣除期后分红700万元的净额超过3,000万元的部分转作“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13年5月10日,联众有限召开2013年第三次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联众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联众科技;确认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企华评报字(2013)第3142号《浙江联众卫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值为6,067.49万元;确认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3)4132号《审计报告》,公司以2012年12月31日为审计基 1-1-46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59,529,034.87元。
同意按照上述经审计的净资产扣除期后分配红利700万元后的净资产52,529,034.87元折为股份公司股本,其中3,000万元净资产折为股本30,000,000股,剩余部分的净资产22,529,034.87元作为公司股本溢价,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股份总额为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界定净资产59,529,034.87元;公司现有股东以其持有公司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股份公司股份;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设立后的股份公司承继。
2013年8月31日,联众有限召开股东(发起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备情况的报告》、《关于公司筹备费用开支情况的说明》、《关于创立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选举施世林、余卓华、虞焰钧、苗涛、胡顺福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潘贤平、莫先杰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
2013年8月31日,联众科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杨美红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2013年8月31日,联众科技召开第一届第一次监事会会议,选举莫先杰为监事会主席。
2013年8月31日,联众科技召开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会议,选举施世林为董事长,苗涛为副董事长,聘任苗涛为公司经理,聘任胡顺福、彭承剑、宁艳文、姚良巧、龚冲跃为公司副经理,聘任姚良巧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龚冲跃为财务总监。
2013年9月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验[2013]275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13年8月31日止,公司全体发起人已经按发起人协议、章程之规定以其经审计的截至2012年12月31日有限公司净资产人民币52,529,034.87元折股,股份总额为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余额人民币22,529,034.87元作为公司资本公积。
公司于2013年10月10日在浙江省工商局注册,领取了注册号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苗涛。
股份公司设立时各发起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如下: 1-1-47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序号1234567891011 发起人姓名/名称上海丰瑞杭州联源御泰投资柿林投资苗涛胡顺福张智俊宁艳文彭承剑龚冲跃姚良巧 合计 认购股数(股)9,721,5465,964,0752,673,0932,016,3823,443,7252,290,1451,299,734799,679770,755510,433510,43330,000,000 持股比例(%)32.41%19.88%8.91%6.72%11.48%7.63%4.33%2.67%2.57%1.70%1.70%100.00% 公司以评估值入资设立股份公司,合法合规,构成“整体变更设立”。
根据天健审(2013)4132号《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存在较大金额的未分配利润28,796,506.99元。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未就此次股改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亦未履行其代扣代缴自然人股东个人所得税的义务。
公司各发起人承诺补缴该次个人所得税,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公司因未及时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而被税务主管部门处罚,则由实际控制人承担该部分罚款并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实际损失和不利后果。
(十八)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4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由新股东施世林、杜建英、阚家平、陆芸、葛丁、钱小龙、许剑云及原股东上海丰瑞、苗涛、胡顺福、柿林投资合计出资3,927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714万元(股份7,140,000股),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714万元。
本次增资经天健会计师对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21号)进行审验并于2014年10月27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2014年10月27日,联众科技取得了浙江省工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1-1-48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上海丰瑞杭州联源苗涛柿林投资御泰投资胡顺福张智俊施世林宁艳文彭承剑杜建英龚冲跃姚良巧阚家平陆芸葛丁钱小龙许剑云 合计 股份数(股)11,406,5465,964,0754,493,7252,816,3822,673,0932,615,1451,299,7341,075,000799,679770,7551,500,000510,433510,433515,000150,00020,00014,5455,45537,140,000 (十九)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持股比例30.7123%16.0584%12.0994%7.5832%7.1973%7.0413%3.4996%2.8945%2.1531%2.0753%4.0388%1.3743%1.3743%1.3866%0.4039%0.0539%0.0392%0.0147%100.00% 2014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2014年10月31日公司总股本37,140,000股为基数,将公司现有资本公积金中的1,286万元转增为注册资本1,286万元。
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实收资本增加至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50,000,000股,新增股份12,860,000股由公司股东按照各自原有持股比例共享,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增资经天健会计师于2014年12月8日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80号)进行审验,并于2014年12月8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1-1-49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股东姓名/名称上海丰瑞杭州联源柿林投资御泰投资苗涛胡顺福张智俊施世林宁艳文彭承剑杜建英姚良巧龚冲跃阚家平陆芸葛丁钱小龙许剑云 合计 股份数(股)15,356,1468,029,1803,791,5753,598,6716,049,7113,520,6581,749,7771,447,2271,076,5741,037,6352,019,386687,174687,174693,323201,93926,92519,5817,34450,000,000 持股比例30.7123%16.0584%7.5832%7.1973%12.0994%7.0413%3.4996%2.8945%2.1531%2.0753%4.0388%1.3743%1.3743%1.3866%0.4039%0.0539%0.0392%0.0147%100.0000% 公司不存在违规发行股票的情形,公司股东的历次出资不涉及非货币资金,且历次出资均已缴纳并经验资,公司股东历次出资真实、充足,不存在虚假出资。
除已经适当披露的历史沿革瑕疵外,公司历次出资履行出资程序、出资形式及相应比例等符合当时有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程序完备、合法合规。
除已经适当披露的历史沿革瑕疵外,公司股权明晰,历次增资等股本变化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依法履行必要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纠纷及潜在纠纷。

七、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1-50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一)董事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有
9名董事,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苏元福、刘亚晶、吴秀东,其余6名董事为:施世林、苗涛、余卓华、虞焰钧、姚良巧、龚冲跃。
施世林为公司董事长,苗涛为副董事长。
公司9名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施世林,男,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1995年7月至1996年9月就职于中国有色金属工业供销运输总公司信息部;1996年10月至1999年9月就职于新华社下属的新华财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任采访部门副主任,兼任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记者;1999年10月至2003年12月任职中国经济导报社《中国投资报告》执行主编;2004年1月至2009年7月任职北京世经未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8月至今任上海丰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上海东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代表、北京康拓红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兰州和盛堂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世经未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济南大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智芯原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锡士康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同时担任北京东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苗涛,男,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高级项目经理。
1997年6月至1999年12月,任正元电子电脑部副经理、营销部经理江西分公司经理;2000年加入联众有限,先后担任系统集成技术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兼系统集成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其他社会职务:2007年9月至今,任浙江省医疗卫生信息化技术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浙江省软件协会理事;浙江省软件协会常务理事;《计算机时代》杂志理事;浙江省中医药大学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健康服务促进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2014年12月31日至今任杭州东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7月2日至今任江西联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余卓华,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企业管理系,1982年9月至1992年7月就职于南昌 1-1-51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市纺织职工中专教师,1992年8月至1995年5月担任深圳敦煌服装公司(香港所属)内销部经理,1995年6月至1997年11月担任深圳草田服装公司(香港华润集团所属)总经理,1997年12月至2006年8月担任深圳市钰贝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9月至今担任大连东方安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虞焰钧,男,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1995年毕业于浙江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现浙江大学后EMBA在读。
1995年至2000年工作于杭州市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神经外科;2000年加入浙江长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建筑行业;2006年至今从事医药行业,创立杭州九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姚良巧,男,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法律硕士。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证券从业资格,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2006年8月至2008年7月担任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法务;2008年8月至2009年1月,就职于浙江隆安拍卖有限公司任法务经理;2009年2月至2012年1月,就职于浙江君鉴律师事务所,任专职执业律师;2012年2月加入联众有限,担任董事会秘书。
2013年9月至今担任联众科技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4年12月31日至今任杭州东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1月29日至今任上海好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7月2日至今任江西联旗智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龚冲跃,女,197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湖南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
2001年7月至2003年4月,担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2003年5月至2005年4月担任意大利帝梦轩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代表处主办会计;2005年5月至2008年8月担任杭州三汇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9月起加入联众有限,历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3年9月至今担任联众科技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苏元福,男,194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安第四军医大学放射病理专业硕士。
解放军总医院原副院长,教授,少将军衔。
1992年至1995年任解放军西安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院长;1995年至1998年任总后勤部卫生部科训局局长;1998年至2004年任解放军总医院医务部主任、副院长;2004年至2010年任同仁医疗集团副总裁、焦作同仁医疗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1-1-52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长;2010至2013年任河北燕达国际健康城副总裁;2013至今任华润医疗集团武钢总医院院长、华润-JCI医院管理研究院顾问。
其他社会职务:2004年至2007年任《中国医院》杂志社社长、主编;2007年至今历任中国医院协会医院情报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名誉主任委员;2004年至今任中国医院协会常务理事;现同时担任广州康臣药业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亚晶,男,195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1968年至1972年,北京长沟峪煤矿工人、党支部书记;1972年至1982年,北京矿务局团委副书记;1982年至1987年,历任北京团市委青工部长、秘书长、副书记;1987年至1990年,北京门头沟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1990年至1998年,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服务中心总经理;1998年至1999年,中国建设银行河北分行党组副书记、副行长;1999年至2012年,历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群部主任、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裁,后兼任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至退休。
吴秀东,男,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长期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
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金融经济师,1998年7月至1999年6月任职于交通银行杭州分行;1999年8月至2000年8月任职于浙江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2000年8月至2001年10月任杭州中证生物认证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2年2月至2004年8月任华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4年8月至2005年11月上海丰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12月至2009年10月杭州盛世龙吟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0年3月至2013年3月任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至今任浙江美益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根据董事的确认,公司董事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所兼职单位规定的任职限制等任职资格方面的瑕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章程约定的董事义务的问题,上述人员合法合规,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出具的《证明》,公司董事未发现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核查的情形。
(二)监事基本情况 1-1-53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有
3名监事,其中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杨美红以及2名股东代表监事:张煜、杨杰。
3名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杨美红,女,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经济学学士。
2002年7月加入联众有限,历任人事助理、人力资源部经理。
2013年9月至2015年4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监事会主席。
2015年5月至今,任联众科技人力资源部总监、监事会主席。
张煜,男,197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宁波大学计算机软件及应用本科。
2000年至2004年,担任京华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04年至2007年,担任北京望海康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产品经理;2007年加入联众有限,历任产品经理、产品营销部经理;2013年9月至今,任联众科技产品营销总监。
2014年6月至今任联众科技监事。
杨杰,男,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工学学士,中级职称。
2001年7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联众有限,任软件工程师;2004年12月至2006年5月就职于美国虹软有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2006年5月至2013年9月就职于联众有限,历任开发组长、项目经理、HIS研发部经理;2013年9月至2015年1月,就职于联众科技,任HIS研发部经理兼联众科技江苏分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就职于联众科技,任HIS研发部经理、公司监事。
根据监事的确认,公司监事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所兼职单位规定的任职限制等任职资格方面的瑕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章程约定的监事义务的问题,上述人员合法合规,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出具的《证明》,公司监事未发现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核查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开转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有8名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任职如下: 1-1-54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姓名苗涛彭承剑宁艳文阚家平姚良巧龚冲跃陆芸葛丁 8名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在本公司任职总经理 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苗涛,其基本情况介绍请见“第一节基本情况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基本情况”。
彭承剑,男,197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浙江工商大学项目管理硕士。
1999年7月至2001年10月,杭州创业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工程师;2001年11月加入联众有限,先后担任技术工程师、项目经理、系统集成部经理、销售总监;2010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宁艳文,女,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浙江大学EMBA结业,高级项目经理。
1999年8月至2008年12月,先后担任联众有限实施工程师、项目经历、工程部经理、客户服务部经理、运维托管部部门经理。
2009年1月至2010年3月任公司工程服务中心总监。
2010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阚家平,男,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1998年3月至2007年5月,就职于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有限公司,担任销售总监;2007年5月至2008年8月,就职于希森美康(上海)有限公司,担任市场科总监;2008年8月至2011年4月,就职于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任事业部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就职于上海泽信软件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2014年5月加入联众科技,任副总经理。
姚良巧,其基本情况介绍请见“第一节基本情况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基本情况”。
1-1-55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龚冲跃,其基本情况介绍请见“第一节基本情况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基本情况”。
陆芸,女,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杭州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毕业。
2000年5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北京首创前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任区域销售经理;2005年6月至2009年6月就职于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任行业总监;2009年6月至2014年3月就职于上海东方通泰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
2014年3月加入联众科技,任副总经理。
葛丁,男,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工商大学项目管理专业硕士。
2003年9月至2010年7月,就职于杭州市西湖区第二人民医院任信息中心主任;2010年7月至今,就职于联众科技,先后担任软件销售部副经理、战略客户部经理、战略规划部总监职务,现任联众科技副总经理。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所兼职单位规定的任职限制等任职资格方面的瑕疵,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章程约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义务的问题,上述人员合法合规,最近24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区分局出具的《证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存在违法犯罪记录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核查的情形。

九、最近两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资产总计(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万元)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万元) 每股净资产(元)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2015年1-4月2015.4.3018,374.2412,687.91 12,687.91 2.54 2.54 1-1-56 2014年度2014.12.31 19,869.1613,423.31 13,423.31 2.68 2.68 2013年度2013.12.31 13,849.026,984.84 6,984.84 2.33 2.33 浙江联众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流动比率(倍)速动比率(倍) 项目 营业收入(万元)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 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万元)毛利率(%) 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应收帐款周转率(次) 存货周转率(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万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2015年1-4月2015.4.3030.95%3.002.20 2015年1-4月2015.4.303,159.19-35.40-35.40 -123.45 -123.45 45.63%-0.27%-0.93% -0.01-0.011.052.62-3,918.71 -0.78
十、有关机构基本情况 2014年度2014.12.31 32.44%3.022.02 2014年度2014.12.31 14,912.532,511.472,511.47 2,412.32 2,412.32 53.12%27.23%26.16% 0.560.561.978.501,318.49 0.26 (一)主办券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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