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cf兑换券在哪里兑换

兑换券 2
招募说明书(更新) 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0二0年第二号)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2月29日证监许可【2008】317号文核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2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作为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将力争通过对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有效合理配置规避系统风险、降低投资组合的波动性,但同时也可能存在因投资管理人对市场判断有误从而导致资产配置比例不合适而产生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表现截止至2019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内容为: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人员信息及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目录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一部分绪言

.................................................................................................

1第二部分释义

.................................................................................................

2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6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9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2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57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58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59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76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95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97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的估值........................................................................99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105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107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110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111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117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的清算.............................120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123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40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60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62
3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63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164
4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招募说明书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1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1、本合同、《基金合同》:指《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2、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3、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4、《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5、《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6、《运作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7、《信息披露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8、《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9、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10、基金或本基金: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1、招募说明书:指《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12、发售公告:指《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13、业务规则: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5、中国银监会: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6、基金管理人: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7、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基金销售代理人: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招募说明书(更新) 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19、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20、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21、注册与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22、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办理基金注册与登记业务的机构23、《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24、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25、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权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26、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27、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28、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29、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不超过3个月的期间30、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31、日/天:指公历日32、月:指公历月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招募说明书(更新) 34、T日:指销售机构确认的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或其他基金业务的有效申请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36、认购:指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37、申购: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38、赎回: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申请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39、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40、交易账户: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向基金管理人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某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43、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益和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44、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凭证45、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46、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47、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
4 招募说明书(更新) 总数的数值48、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的过程4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0、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1、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2、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53、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本招募说明书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容,将不晚于2020年9月1日起执行)
5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二座27-30层法定代表人:裴长江总经理:陈戈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电话:(021)20361818传真:(021)20361616联系人:赵瑛注册资本:5.2亿元人民币股权结构(截止于2020年04月17日):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16.675%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
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和投资风险管理。
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公司日常运作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司目前下设二十八个部门、三个分公司和二个子公司,分别是:权益投资部、固定收益投资部、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固定收益信用研究部、固定收益策略研究部、多元资产投资部、量化投资部、海外权益投资部、权益专户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权益研究部、集中交易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银行业
6 招募说明书(更新) 务部、机构服务部、零售业务部、营销管理部、客户服务部、电子商务部、战略与产品部、合规稽核部、风险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技术部、运营部、北京分公司、成都分公司、广州分公司、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权益投资部:负责权益类基金产品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投资部:负责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和非固定收益类公募产品的债券部分(包括公司自有资金等)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负责一对
一、一对多等非公募固定收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固定收益信用研究部:建立和完善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开展信用研究等,为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决策提供研究支持;固定收益策略研究部:开展固定收益投资策略研究,统一固定收益投资中台管理,为公司固定收益类投资决策和执行提供发展建议、研究支持和风险控制;多元资产投资部:根据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契约要求,在授权范围内,负责FOF基金投资运作和跨资产、跨品种、跨策略的多元资产配置产品的投资管理;量化投资部:负责公司有关量化投资管理业务;海外权益投资部:负责公司在中国境外(含香港)的权益投资管理;权益专户投资部:负责社保、保险、QFII、一对
一、一对多等非公募权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养老金投资部:负责养老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基本养老金、社保等)及类养老金专户等产品的投资管理;权益研究部:负责行业研究、上市公司研究和宏观研究等;集中交易部:负责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机构业务部:负责保险、财务公司、上市公司、主权财富基金、基金会、券商、信托、私募、同业养老金管理人、同业公募基金FOF、海外客户等客群的销售与服务;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第
一、第二支柱客户、共同参与第三支柱客户的销售与服务;银行业务部:负责银行客户的金融市场部、同业部、资产管理部、私人银行部等部门非代销销售与服务;机构服务部:负责协调三个机构销售部门对接公司资源,实现项目落地,提供专业支持和项目管理,对公司已有机构客户进行持续专业服务;零售业务部:管理华东营销中心、华中营销中心、广东营销中心、深圳营销中心、北京营销中心、东北营销中心、西部营销中心、华北营销中心,负责公募基金的零售业务;营销管理部:负责营销计划的拟定和落实、品牌建设和媒介关系管理,为零售和机构业务团队、子公司等提供一站式销售支持;客户服务部:拟定客户服务策略,制定客户服务规范,建设客户服务团队,提高客户
7 招募说明书(更新) 满意度,收集客户信息,分析客户需求,支持公司决策;电子商务部:负责基金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分析,拟定并落实公司电子商务发展策略和实施细则,有效推进公司电子商务业务;战略与产品部:负责开发、维护公募和非公募产品,协助管理层研究、制定、落实、调整公司发展战略,建立数据搜集、分析平台,为公司投资决策、销售决策、业务发展、绩效分析等提供整合的数据支持;合规稽核部:履行合规审查、合规检查、合规咨询、反洗钱、合规宣导与培训、合规监测等合规管理职责,开展内部审计,管理信息披露、法律事务等;风险管理部:执行公司整体风险管理策略,牵头拟定公司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开展风险识别、评估、报告、监测与应对,负责公司旗下各投资组合合规监控等;信息技术部:负责软件开发与系统维护等;运营部:负责基金会计与清算;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计划与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规划与管理;综合管理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文秘管理、公司(内部)宣传、信息调研、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富国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证券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和提供资产管理;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经营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2020年3月31日,公司有员工491人,其中69%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二、主要人员情况(一)董事会成员裴长江先生,董事长,研究生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历任上海万国证券公司研究部研究员、闸北营业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浙江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经纪总部副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总监,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陈戈先生,董事,总经理,研究生学历。
历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5年4月至2014年4月任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麦陈婉芬女士(ConstanceMak),董事,文学及商学学士,加拿大特许会计师。
现任BMO金融集团亚洲业务总经理(GeneralManager,Asia,International,BMOFinancialGroup),中加贸易理事会董事和加拿大中文电视台顾问团的成员。

8 招募说明书(更新) 历任St.Margaret’sCollege教师,加拿大毕马威(KPMG)会计事务所的合伙人。
方荣义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
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历任北京用友电子财务技术有限公司研究所信息中心副主任,厦门大学工商管理教育中心副教授,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会计处副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处处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财务会计处处长、国有银行监管处处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信军先生,董事,研究生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历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员工、计划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副经理/经理、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海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EdgarNormundLegzdins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
现任BMO金融集团国际业务全球总裁(SVP&ManagingDirector,International,BMOFinancialGroup)。
1980年至1984年在Coopers&Lybrand担任审计工作;1984年加入加拿大BMO银行金融集团蒙特利尔银行。
张科先生,董事,本科学历,经济师。
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固有业务管理部总经理。
历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贷款部业务员、基金投资部业务员、基建基金管理部业务员、基建基金管理部信托经理、基建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固有业务管理部总经理。
何宗豪先生,董事,硕士。
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
历任人民银行上海市徐汇区办事处计划信贷科、组织科科员;工商银行徐汇区办事处建国西路分理处党支部代书记、党支部书记兼分理处副主任(主持工作);上海申银证券公司财会部员工;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浦东公司财会部筹备负责人;上海申银证券公司浦东公司财会部副经理、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财会部经理、申银万国证劵股份有限公司财会管理总部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会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黄平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
现任上海盛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
9 招募说明书(更新) 事局主席。
历任上海市劳改局政治处主任;上海华夏立向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盛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
季文冠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
现任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
历任上海仪器仪表研究所计划科副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副所长;上海市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局长助理、副局长、党组副书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外事办公室主任、区政府党组成员;上海市松江区区委常委、副区长;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书记;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
伍时焯(CaryS.Ng)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
现已退休。
1976年加入加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ThorneRiddell公司担任审计工作,有30余年财务管理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经验,曾任职在NeoMaterialsTechnologiesInc.前身AMRTechnologiesInc.,MLJGlobalBusinessDevelopmentsInc.,UniLinkInc.等国际性公司为首席财务总监(CFO)及财务副总裁,圣力嘉学院(SenecaCollege)工商系会计及财务金融科教授。
李宪明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
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
(二)监事会成员付吉广先生,监事长,研究生学历。
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风控总监。
历任济宁信托投资公司投资部科员,济宁市留庄港运输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投行业务部业务经理、副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稽核法律部经理,山东省中鲁远洋渔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业务四部经理。
沈寅先生,监事,本科学历。
现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中心法律合规总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公司律师。
历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助理研究员,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组长,办公室综合科科长,以及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张晓燕女士,监事,博士。
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亚洲区和蒙特利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
历任美国加州理工学院化学系研究员,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10 招募说明书(更新) 化学系助理教授,蒙特利尔银行市场风险管理部模型发展和风险审查高级经理,蒙特利尔银行操作风险资本管理总监,道明证券交易风险管理部副总裁兼总监,华侨银行集团市场风险控制主管,新加坡交易所高级副总裁和风险管理部主管。
侍旭先生,监事,研究生学历。
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副总经理、职工监事、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海通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历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二级部副经理、二级部经理、稽核部总经理助理等。
李雪薇女士,监事,研究生学历。
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副总经理。
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清算员、登记结算主管、运营总监助理、运营部运营副总监、运营部运营总监。
肖凯先生,监事,博士。
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集中交易部风控总监。
历任上海金新金融工程研究院部门经理、友联战略管理中心部门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部风控监察员、高级风控监察员、稽核副总监。
杨轶琴女士,监事,本科学历。
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零售业务部零售总监助理。
历任辽宁省证券公司北京西路营业部客户经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经理、营销策划经理、销售支持经理、高级销售支持经理。
沈詹慧女士,监事,本科学历。
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南洋中学教师、博朗软件开发(上海)有限公司招聘主管、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部长、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事经理、总监助理。
(三)督察长赵瑛女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曾任职于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风险管理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与风控部;2015年7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四)经营管理层人员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林志松先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曾任漳州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秘书、晋江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办事处负责人、厦门证券公司业务经理;1998年10 11 招募说明书(更新) 月参与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历任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高级稽察员、部门副经理、部门经理、督察长,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信息官。
陆文佳女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职员,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副营销总裁;2014年5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笑薇女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
曾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办公室项目官员,摩根士丹利资本国际Barra公司(MSCIBARRA)BARRA股票风险评估部高级研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BarclaysGlobalInvestors)大中华主动股票投资总监、高级基金经理及高级研究员;2009年6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朱少醒先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000年6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产品开发主管、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五)本基金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侯梧,硕士,自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曾任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组合部组合经理助理,2007年6月至2015年12月曾任兴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基金经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3月曾任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权益三部总经理;2018年3月加入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4月起任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于江勇自2008年5月至2018年4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俞晓斌自2017年11月至2020年4月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六)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公司投委会成员:总经理陈戈,分管副总经理朱少醒,分管副总经理李笑薇(七)其他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12 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2、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关于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以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13 招募说明书(更新)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形象;(14)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五、基金管理人关于禁止性行为的承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 14 招募说明书(更新) 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牟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风险管理环境。
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围等内容。

(2)识别风险。
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存在的原因。

(3)分析风险。
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

(4)度量风险。
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
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 15 招募说明书(更新) 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
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
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的风险,则承担它,但需加以监控。
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对于一些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
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
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职能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重要性原则。
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1)控制环境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
基金管理人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风险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委员会,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重大决策。
16 招募说明书(更新)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公司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并将评估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
3)操作控制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
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
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职能部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
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监察稽核报告提交全体董事审阅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17 招募说明书(更新) 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
18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一)基本情况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法定代表人:周慕冰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注册资本:34,998,303.4万元人民币存续期间:持续经营联系电话:010-66060069传真:010-68121816联系人:贺倩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
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
一。
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
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19 招募说明书(更新)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审计报告。
自2010年起中国农业银行连续通过托管业务国际内控标准(ISAE3402)认证,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
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2012年荣获第十届中国财经风云榜“最佳资产托管银行”称号;2013年至2017年连续荣获上海清算所授予的“托管银行优秀奖”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授予的“优秀托管机构奖”称号;2015年、2016年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授予的“养老金业务最佳发展奖”称号;2018年荣获中国基金报授予的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19年荣获证券时报授予的“2019年度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称号。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目前内设综合管理部、业务管理部、客户一部、客户二部、客户三部、客户四部、风险合规部、产品研发与信息技术部、营运一部、营运二部、市场营销部、内控监管部、账户管理部,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业务系统。
(二)主要人员情况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近310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60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截止到2019年9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486只。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一)内部控制目标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 20 招募说明书(更新) 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权。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处理:
1、电话提示。
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
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
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21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一)直销机构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法定代表人:裴长江总经理:陈戈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直销网点:直销中心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层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
一,免长途话费)传真:021-20513177联系人:孙迪公司网站:(二)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法人代表:陈四清联系人员:郭明客服电话:95588公司网站: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22 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人代表:周慕冰联系人员:贺倩客服电话:95599公司网站: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法人代表:刘连舸联系人员:陈洪源客服电话:95566公司网站: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法人代表:田国立联系人员:张静客服电话:95533公司网站: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法人代表:彭纯联系人员:王菁客服电话:95559公司网站: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法人代表:李建红 23 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员:曾里南客服电话:95555公司网站: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文化大厦法人代表:李庆萍联系人员:常振明客服电话:95558公司网站: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法人代表:吉晓辉联系人员:唐小姐客服电话:95528公司网站: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法人代表:高建平联系人员:曾鸣客服电话:95561公司网站:(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法人代表:唐双宁联系人员:朱红 24 客服电话:95595公司网站:(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4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法人代表:洪崎联系人员:杨成茜客服电话:95568公司网站:(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法人代表:李国华联系人员:王硕客服电话:95580公司网站:(1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法人代表:闫冰竹联系人员:谢小华客服电话:95526公司网站:(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法人代表:李民吉联系人员:郑鹏客服电话:95577 25 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司网站:(15)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法人代表:金煜联系人员:龚厚红客服电话:021-962888公司网站:(16)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法人代表:肖遂宁联系人员:蔡宇洲客服电话:95511-3公司网站:(1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法人代表:陆华裕联系人员:胡技勋客服电话: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公司网站:(18)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法人代表:郭少泉联系人员:滕克客服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公司网站: 26 招募说明书(更新) 招募说明书(更新) (19)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法人代表:廖玉林联系人员:巫渝峰客服电话:0769-96228公司网站:(20)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法人代表:邢增福联系人员:姜晟客服电话:96699浙江省内-,962699上海地区-,0577-9669公司网站:(2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法人代表:刘宝凤联系人员:王宏客服电话:4008-888-811公司网站:(22)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洛阳银行办公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洛阳银行法人代表:王建甫联系人员:李亚洁客服电话:96699公司网站:(23)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7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法人代表:陈占维联系人员:李格格客服电话:4006640099公司网站:(24)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大道168号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丹桂街10号法人代表:江建法联系人员:沈斯诺客服电话:95343公司网站:(25)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中路219号办公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中路219号法人代表:刘斌联系人员:丁丽丽客服电话:96079公司网站:(26)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法人代表:王继康联系人员:黎超雄客服电话:020-961111公司网站:(2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28 招募说明书(更新) 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法人代表:王兰凤联系人员:葛晓亮客服电话:96067公司网站:(28)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主楼28楼01A单元、02A单元和04单元,29楼02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33号花旗集团大厦主楼28楼01A单元、02A单元和04单元,29楼02单法人代表:欧兆伦联系人员:陈莹客服电话:个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8008301880公司网站:(29)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1363号办公地址:浙江绍兴柯桥笛扬路1363号法人代表:俞俊海联系人员:孟建潮客服电话:400-8896-596公司网站:(30)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法人代表:林义相联系人员:尹伶客服电话:010-66045678公司网站:(3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9 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法人代表:杨德红联系人员:芮敏琪客服电话:400-8888-666/95521公司网站:(3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法人代表:王常青联系人员:权唐客服电话:400-8888-108公司网站:(3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法人代表:何如联系人员:周杨客服电话:95536公司网站:(3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3楼法人代表:宫少林联系人员:林生迎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公司网站:(3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 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和42楼 法人代表:孙树明联系人员:黄岚客服电话:95575公司网站:(3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法人代表:张佑君联系人员:顾凌客服电话:95548或4008895548公司网站:(3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法人代表:陈有安联系人员:邓颜客服电话:4008-888-888公司网站:(3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法人代表:周杰联系人员:李笑鸣客服电话:95553公司网站: 31 招募说明书(更新) (3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法人代表:李梅联系人员:黄莹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公司网站:(4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法人代表:兰荣联系人员:夏中苏客服电话:95562公司网站:(4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办公地址:武汉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法人代表:尤习贵联系人员:李良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公司网站:(4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28层A02单元法人代表:牛冠兴联系人员:陈剑虹客服电话:400-800-1001公司网站:(4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 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法人代表:余维佳联系人员:张煜客服电话:4008-096-096公司网站:(4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法人代表:孙永祥联系人员:李欣客服电话:95351公司网站:(45)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法人代表:蔡咏联系人员:李蔡客服电话:95578公司网站:(46)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8号法人代表:杜庆平联系人员:蔡霆客服电话:400-651-5988公司网站: 33 招募说明书(更新) (47)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8楼法人代表:周易联系人员:庞晓芸客服电话:95597公司网站:(4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法人代表:侯巍联系人员:郭熠客服电话:400-666-1618、95573公司网站:(4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法人代表:杨宝林联系人员:吴忠超客服电话:95548或400-889-5548公司网站:(50)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法人代表:张志刚联系人员:唐静客服电话:95321公司网站: 34 招募说明书(更新) (5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29层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3层、25层-29层法人代表:潘鑫军联系人员:胡月茹客服电话:95503公司网站:(5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法人代表:黄耀华联系人员:刘阳客服电话:95514公司网站:(5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法人代表:薛峰联系人员:刘晨、李芳芳客服电话:95525公司网站:(5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法人代表:杨树财联系人员:安岩岩客服电话:95360公司网站:(5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5 招募说明书(更新)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法人代表:李俊杰联系人员:张瑾客服电话:400-819-8198公司网站:(56)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法人代表:叶顺德联系人员:田芳芳客服电话:95399公司网站:(57)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号山西世贸中心A座12、13层法人代表:董祥联系人员:薛津客服电话:4007121212公司网站:(58)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9层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702法人代表:姚志勇联系人员:沈刚客服电话:95570公司网站:(59)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36 招募说明书(更新)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法人代表:杨宇翔联系人员:吴琼客服电话:95511-8公司网站:(60)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0327法人代表:李工联系人员:甘霖客服电话:95318,4008096518公司网站:(61)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光大银行大厦3F法人代表:张雅锋联系人员:牛孟宇客服电话:95563公司网站:(6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8层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8层法人代表:蔡一兵联系人员:郭磊客服电话:0731-4403319公司网站:(6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37 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人代表:菅明军联系人员:程月艳客服电话:95377公司网站:(6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法人代表:联系人员:黄静客服电话:400-818-8118公司网站:(6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23号投资广场18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法人代表:赵俊联系人员:王一彦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公司网站:(66)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法人代表:许刚联系人员:王炜哲客服电话:400-620-8888公司网站:(6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法人代表:庞介民 38 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员:王旭华客服电话:0471-4972343公司网站:(68)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华西证券大厦法人代表:杨炯洋联系人员:谢国梅客服电话:95584公司网站:(6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法人代表:许建平联系人员:李巍客服电话:4008-000-562公司网站:(70)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法人代表:李玮联系人员:吴阳客服电话:95538公司网站:(7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20楼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8楼 39 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人代表:刘学民联系人员:吴军客服电话:95358公司网站:(72)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法人代表:陆涛联系人员:马贤清客服电话:400-8888-228公司网站:(7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法人代表:姚文平联系人员:朱磊客服电话:400-8888-128公司网站:(74)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办公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法人代表:钱凯法联系人员:舒萌菲客服电话:4008888918公司网站:(7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法人代表:黄金琳 40 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员:张宗锐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公司网站:(76)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财富中心法人代表:李晓安联系人员:李昕田客服电话:0931-96668、4006898888公司网站:(7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3层法人代表:李剑阁联系人员:陶亭客服电话:010-65051166公司网站:(78)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6、17楼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16、17楼法人代表:沈继宁联系人员:章力彬客服电话:95336浙江省-,4008696336全国公司网站:(79)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9楼法人代表:杨锐敏联系人员:倪丹 41 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服电话:68777877公司网站:(80)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法人代表:俞洋联系人员:杨莉娟客服电话:95323公司网站:/(8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法人代表:程宜荪联系人员:牟冲客服电话:4008878827公司网站:(82)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法人代表:高涛联系人员:张鹏客服电话:95532、400-600-8008公司网站:(83)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办公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法人代表:陈宏 42 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员:唐湘怡客服电话:95357公司网站:(8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833号法人代表:赵洪波联系人员:姜志伟客服电话:400-666-2288公司网站:(85)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
十、三十一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
十、三十一层法人代表:吴骏联系人员:吴尔晖客服电话:4000-188-688公司网站:(8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中国人保寿险大厦12-18层法人代表:祝献忠联系人员:李慧灵客服电话:400-898-9999公司网站:(87)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4楼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号保利广场A座37楼法人代表:余磊联系人员:杨晨 43 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服电话:4008-005-000公司网站:(88)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4号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9层法人代表:张智河联系人员:谢立军客服电话:4008-169-169公司网站:(89)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法人代表:张皓联系人员:韩钰客服电话:400-990-8826公司网站:(90)江苏金百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锦溪道楝泽路9号楼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锦溪道楝泽路9号楼法人代表:费晓燕联系人员:袁丽萍客服电话:0510-9688988公司网站:(9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7层法人代表:张彦 44 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员:张燕客服电话:400-166-1188公司网站:(92)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8号保利大厦18楼法人代表:王莉联系人员:于杨客服电话:400-920-0022公司网站:(93)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5层01、02、03室办公地址: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世纪广场3号楼5F法人代表:冷飞联系人员:李娟客服电话:021-50810673公司网站:/(94)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法人代表:刘明军联系人员:刘鸣客服电话:95017公司网站:(95)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区(东座)6楼A31室 45 招募说明书(更新) 法人代表:贲惠琴联系人员:杨一新客服电话:021-50206003公司网站:(96)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0号1幢1层101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甲9号奎科科技大厦法人代表:张旭阳联系人员:孙博超客服电话:95055-4公司网站:(9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法人代表:汪静波联系人员:张姚杰客服电话:400-821-5399公司网站:(9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
I、J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
I、J单元法人代表:薛峰联系人员:汤素娅客服电话:4006-788-887公司网站:(9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26楼法人代表:其实 46 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员:潘世友客服电话:400-1818-188公司网站:(10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法人代表:杨文斌联系人员:张茹客服电话:4007-009-665公司网站:(10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办公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法人代表:陈柏青联系人员:张裕客服电话:4000-766-123公司网站:(102)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法人代表:张跃伟联系人员:沈雯斌客服电话:400-089-1289公司网站:(10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翠柏路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法人代表:凌顺平联系人员:吴强 47 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服电话:4008-773-772公司网站:(10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民建大厦6层法人代表:闫振杰联系人员:宋丽冉客服电话:4008-886-661公司网站:(10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5475号1033室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91弄61号10号楼12楼法人代表:沈继伟联系人员:曹怡晨客服电话:400-067-6266公司网站:(106)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中国中期大厦A座11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光华路16号中国中期大厦A座11层法人代表:路瑶联系人员:侯英建客服电话:95162,4008888160公司网站:(107)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单元法人代表:赵学军联系人员:张倩客服电话:400-021-8850 48 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司网站:(108)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31号5号楼215A法人代表:梁蓉联系人员:张旭客服电话:400-6262-818公司网站:(109)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9号楼15层1809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8号SOHO现代城C座1809法人代表:沈伟桦联系人员:程刚客服电话:400-609-9200公司网站:(11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法人代表:钱燕飞联系人员:王锋客服电话:95177公司网站:(111)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19号楼701内09室法人代表:李悦章联系人员:张林客服电话:400-066-8586公司网站:/ 49 招募说明书(更新) (11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5层5122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A座23层法人代表:周斌联系人员:马鹏程客服电话:400-786-8868公司网站:(11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法人代表:王伟刚联系人员:丁向坤客服电话:400-619-9059公司网站:(114)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商报东路英龙商务大厦8楼A-1(811-812)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人民东路52号民生金融中心22楼盈信基金法人代表:苗宏升联系人员:葛俏俏客服电话:4007-903-688公司网站:(115)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办公地址: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428号1号楼1102、1108室法人代表:申健联系人员:印强明客服电话:021-20292031 50 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司网站:/(11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906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906室、海淀北二街10号秦鹏大厦12层法人代表:张琪联系人员:付文红客服电话:010-62675369公司网站:(117)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15层办公楼一座1502室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F座12层B室法人代表:李振联系人员:魏尧客服电话:400-057-8855公司网站:(118)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4号楼40层4601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46层法人代表:杨健联系人员:李海燕客服电话:400-673-7010公司网站:(119)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33号8楼法人代表:王廷富联系人员:姜吉灵客服电话:400-821-0203 51 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司网站:(120)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楼法人代表:燕斌联系人员:凌秋艳客服电话:400-046-6788公司网站:(12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法人代表:王翔联系人员:蓝杰客服电话:400-820-5369公司网站:(122)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法人代表:陈继武联系人员:李晓明客服电话:4000-178-000公司网站:(12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法人代表:鲍东华联系人员:宁博宇客服电话:4008-219-031 52 招募说明书(更新) 公司网站:(124)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法人代表:肖雯联系人员:黄敏娥客服电话:020-89629066公司网站:(12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115、1116、1307室法人代表:TEOWEEHOWE联系人员:项晶晶客服电话:400-684-0500公司网站:(12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法人代表:彭运年联系人员:陈珍珍客服电话:400-8909-998公司网站:(127)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法人代表:江卉联系人员:徐伯宇 53 招募说明书(更新) 客服电话:95118公司网站:/(128)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法人代表:樊怀东联系人员:贾伟刚客服电话:4000-899-100公司网站:(129)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法人代表:赖任军联系人员:刘昕霞客服电话:400-930-0660公司网站:(13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T2B座2507法人代表:钟斐斐联系人员:戚晓强客服电话:4000-618-518公司网站:(13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法人代表:李一梅 54 招募说明书(更新) 联系人员:仲秋月客服电话:400-817-5666公司网站:(三)其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基金登记机构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纪汇办公楼二座27-30层法定代表人:裴长江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电话:(021)20361818传真:(021)20361616联系人:徐慧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负责人:廖海联系电话:(021)51150298传真:(021)51150398联系人:廖海经办律师:廖海、吕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55 法定代表人:葛明联系电话:021-22288888传真:021-22280000联系人:徐艳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招募说明书(更新) 56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08年2月29日证监许可【2008】317号文核准。
本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发售渠道、发售对象
1、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2、发售渠道: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销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发售公告)。

3、发售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二、募集情况经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有效认购户数为6606户,首次发行募集(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341,001,454.21元。
募集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06,537.74元,以上收到的实收基金(本息)共计人民币341,107,991.95元。
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设立募集期共募集341,107,991.95份基金份额。
该资金已于2008年5月26日全额划入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的“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57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应当自基金募集结束后的10日内聘请验资机构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后10日内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额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和报送解决方案。

三、基金合同生效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28日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58 招募说明书(更新)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进行。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者指定基金销售代理人提供的其他方式(例如:电话、传真或网上交易)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证券交易所交易日。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对申购、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不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实质影响并在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申购。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开放申购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于2008年7月1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3、赎回的开始时间及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赎回。
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开放赎回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于2008年8月28日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4、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和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9 招募说明书(更新)
三、申购和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申(认)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采取书面形式、电话、或管理人同意的其他交易形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者申请赎回时,其在销售机构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和赎回的成交情况。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
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 60 招募说明书(更新) 当代理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代理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
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含申购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申购份额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申购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入基金财产。

6、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的赎回金额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入基金财产。

7、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由基金财产承担。
61 招募说明书(更新)
六、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1、申购费
(1)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
投资者选 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 费用。

(2)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
投资者 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 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 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本公司设定的养老金客户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f、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 g、养老目标基金; h、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发布临 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具体费率如下:
A、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100万元以下 100万元(含)—500万元500万元(含)以上 前端申购费率1.5%1.2% 1000元/笔 注:上述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 他选择前端收费模式的投资者。

B、特定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特定申购费率 62 招募说明书(更新) M<100万元 0.15% 100万元≤M<500万元 0.12%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选择前端收费模式申购本 基金的养老金客户。

(3)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费率按 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1年以内(含)1年—3年(含)3年—5年(含)5年以上 后端申购费率1.8%1.2%0.6%
0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后端收费的基金份额,不再收取后端申购费用。

2、赎回费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申)购方式采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申)购费用时,适用变动的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按 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7日以内7日以上(含) 赎回费率1.5%0.5%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申)购费用时,适用变动的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按 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7日以内7日(含)—2年以内(含)2年—3年(含)3年以上 赎回费率1.5%0.6%0.3%
0 3、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限额。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限制内,基金管理人可决定实际执行的申购、赎 回费率,并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
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修改费率时,应 最迟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等进行基 63 招募说明书(更新) 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经相 关监管部门核准,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 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七、
赎回费的归属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注册登记费和其他 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入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
目前,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日的投资者收取 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的 25%归基金财产所有。

八、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份额=申购金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假定T日本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200元,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万元、 100万元和500万元,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则各笔申购负担的前 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金额(元,A)适用前端申购费率(B)净申购金额(C=A/(1+B))前端申购费(D=A-C)申购份额(=C/1.200) 申购110,000.001.50%9,852.22147.788,210.18 申购21,000,000.00 1.20%988,142.29 11,857.71823,451.91 申购35,000,000.00 4,999,000.00 1,000.004,165,833.33 如果该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各笔申购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申购金额(元,A)申购份额(=A/1.200) 申购110,000.008,333.33 申购21,000,000.00 833,333.33 申购35,000,000.004,166,666.66 64 招募说明书(更新)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选择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计算方法 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申购费用,则赎回金额的计算 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
日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购/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购/申 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假定某投资者在
T日赎回10,000份,该日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 其在认购/申购时已交纳前端认购/申购费用,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则其获得 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10,000×1.250-10,000×1.250×0.5%=12,437.5元 例:假定某投资者在募集期内认购基金份额时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并分 别在半年后、二年半后和三年半后赎回10,000份,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 别为1.025、1.080和1.14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后端认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 额计算如下: 赎回份额(A)基金份额面值(B)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C)赎回总额(D=A×C)适用后端认购费率(E)后端认购费(F=A×B×E)赎回费(G)赎回金额(H=D-F-G) 赎回110,0001.0001.02510,2501.60%16061.50 10,028.50 赎回210,0001.0001.08010,8000.8%8032.4 10,687.60 赎回310,0001.0001.14011,4000.4%400 11,360.00 例:假定某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该投资者 65 招募说明书(更新) 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并分别在半年后、二年半后和三年半后赎回10,000份, 赎回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30、1.300和1.360元,各笔赎回扣除的后 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份额(A)申购日基金份额净值(B)赎回日基金份额净值(C)赎回总额(D=A×C)适用后端申购费率(E)后端申购费(F=A×B×E)赎回费(G)赎回金额(H=D-F-G) 赎回110,0001.2001.23012,3001.80%21673.8 12,010.20 赎回210,0001.2001.30013,0001.2%14439 12,817.00 赎回310,0001.2001.36013,6000.6%720 13,528.00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为:基金份额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发行在 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本基金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
遇特殊 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九、申购和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 办理注册与过户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 益的注册与过户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

十、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或暂停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无法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 净值;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 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66 招募说明书(更新)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发生上述拒绝或暂停申购情形时,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
发生上述
(1)
(4)项和第
(7)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发生上述第
(5)
(6)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的,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也可以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一、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本基金必须保持足够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以备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款项。
除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算;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的,可支付部分按每个 67 招募说明书(更新) 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
(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按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

二、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本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内,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予以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明确作出不参加顺延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的表示外,自动转为下一个开放日赎回处理。
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准进行计算,并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若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出现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10%的赎回申请(“大额赎回申请人”)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大额赎回申 68 招募说明书(更新) 请人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即按照保护其他赎回申请人(“小额赎回申请人”)利益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可以优先确认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具体为: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被全部确认,则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在仍可接受赎回申请的范围内对大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按比例确认,对大额赎回申请人未予确认的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如小额赎回申请人的赎回申请在当日未被全部确认,则对全部未确认的赎回申请(含小额赎回申请人的其余赎回申请与大额赎回申请人的全部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延期办理的具体程序,按照本条规定的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的方式办理;同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延期办理的事宜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根据当时市场环境调整前述比例和办理措施,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3个交易日内通过指定媒介刊登公告,或邮寄、传真等方式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本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天,第2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应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工作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天但少于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
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和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该基金重新开放申购和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和赎

标签: #化工 #车牌 #挂在 #程序 #自带 #驾驶证 #车牌 #哪里可以学编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