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LO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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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3日星期
四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26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一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议案三: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四: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六: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八: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九: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十: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十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十四: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披露情况:议案十二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十三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九、十、十
一、十二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五、六、
七、十、十
一、十二、十四属于涉及影 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 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中进行述职。
6、议案十四为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1人,以单项 议案提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7、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石佳 友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议案
十、十一、十二的投票权。
具体详见公司 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的《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其他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另行表决,
如被征集人或 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其他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的表决。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 √ 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9.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1人)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 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4)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 料,信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青鸟消防证券部,邮编: 100871(信封请注明“青鸟消防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9: 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5月13日 (星期三)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
3、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黔山联系电话:010-62758875传真:010-62767600电子邮箱:zhengquan@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60”,投票简称为“青鸟投票”。
2、议案表决意见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 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 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薪酬的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9.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 案》 10.00《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11.00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 √ 案》 12.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 关事宜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1人)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 时止。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 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附件
3: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 名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 东盖章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以上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5月11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 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20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格睿通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发生总额不超过7,600万元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康亚臻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结论性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2020年预计2019年发生 金额 金额 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采购商品向关联人采程技术有限公司 购商品 格睿通智能科技(深圳)有采购商品限公司 市场公允价格市场公允价格 6,500 151.412,864.22 向关联人销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销售商品 售商品 程技术有限公司 市场公允价格 500 152.97 接受关联人格睿通智能科技(深圳)有技术服务提供的劳务限公司 市场公允价格 600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实际发生金额 2019年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采购商品程技术有限公司 151.41 170 -10.94 向关联人采格限睿公通司智能科技(深圳)有采购商品购商品 北京中科知创电器有限公采购商品司 2,864.222.00 4,5005 -36.35-59.91 小计: 3,017.64 4,675 -35.45 向关联人销北程技京术北有大限青公鸟司安全系统工销售商品 售商品 小计: 152.97 175 -12.59 152.97 175 -12.59 向关联人租北司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租赁房屋 赁房屋 小计: 255.60 300 -14.80 255.60 300 -14.80 总计: 3,426.21 5,150 -33.47 公司与主要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生产经营需要、市场供求决定的,很难准确预计, 大差异的说明 因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实际发生情况 存在一定差异; 上述差异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的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 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以后年度 的关联交易预计中应更加审慎,尽量避免大额差 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一)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平谷区城关镇府前大街36号法定代表人:刘朝阳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其中消防系统除外)专项工程设计;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生产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销 售建筑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消防报警系统监控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82,734万元,净资产-5,07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1,245万元,净利润-1,849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郑重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二)格睿通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格睿通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社区航城大道华丰国际机器人产业园A栋六层A613、A615号法定代表人:朱刚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产品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节能改造工程的技术开发;软件开发;新能源产品、传感器的研发及销售;数码产品、研发、销售及维护;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气设备的批发与零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许可经营项目是:智能产品的生产;音响设备、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电器辅件、配电及控制设备零件、集成电路的制造。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047万元,净资产-28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787万元,净利润-631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康亚臻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卢文浩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格睿通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产品、商品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 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关于商品、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遵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该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较好地执行并完善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 性的制度,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实际经营所需,不存在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关系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预计的2020年关联交易 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认可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 易的总结情况,并同意公司2020年的预计关联交易.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23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实际情况,拟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需要,公司拟增加部分经营范围。
拟增加的经营范围为:消防电子产品、物联网设备、电子传感器、电子监控设备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安装、代理;大数据、云计算、信息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 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经营项目,须取得许可并经登记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 同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经营范围登记规范的要求,公司拟对部分经营范围的表述进行调整。
修订后,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消防设备、消防电子产品、物联网设备、电子传感器、电子监控设备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安装、代理;自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大数据、云计算、信息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经营项目,须取得许可并经登记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的 相应条款,主要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消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防设备、消防电子产品、物联网设备、电子传感器、电 消防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代理;自营进出口业务;普子监控设备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 通货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安装、代理;自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仅限分支机 院决定设定的许可经营项目,须取得许可并经登记构经营);大数据、云计算、信息技术服务;应用软件 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 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 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经营项 目,须取得许可并经登记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 以上经营范围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
上述主要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变更营业执照及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三、备查文件
1、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19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 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审 计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止,届时公司管理层依照授权根据2020年度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自2000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历史沿革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
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15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6K。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业务资质 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167),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68)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 否 络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33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15层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李尊农 合伙人数量 131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 817人 从业人员数量上年末从业人员数量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的注册会计师数量 2086人337人 姓名 汪明卉 从业经历 自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2年,先后为北京兆易创新科技有限、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 姓名从业经历 辛建 自2012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7年,先后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宝德(天津)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业务规模 总收入 10.92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8.39亿元 最近一年业务情况(2018年)证券业务收入审计公司家数 1.88亿元10210家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35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工行业、机械行业、汽车行业、医药制造、家电行业、电子信息、通讯行业、软件服务、输配电气、房地产、农牧饲渔、国际贸易、旅游酒店、有色金属、塑胶制品、纺织服装、电信运营、文化传媒等 (四)执业信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执业 证券服务业 项目组成员姓名资质 从业经历 从业年限 自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 项目合伙人 汪明卉 注册会计务超过12年,先后为北京兆易创新科技有限、 师 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黄金 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 13年 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从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超过10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 项目质量控制复 注册会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 核人 李晓思 计师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 10年 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
自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 汪明卉 注册会务超过12年,先后为北京兆易创新科技有限、计师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 13年 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自2012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7年,先后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 注册会计公司、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昂瑞微电 辛建师 子技术有限公司、宝德(天津)安防科技股份 6年 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 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
(1)刑事处罚:0次
(2)行政处罚:1次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3)行政监管措施:3次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4)自律监管措施:1次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签字会计师汪明卉、辛建,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表决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聘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范围,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18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0)第011190号),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2,228,839.28元,提取盈余公积29,999,999.72元,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2,228,839.56元,2019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31,953,873.00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19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2,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合法、合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该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21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2日,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 根据2019年5月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 2019年度津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及非独立 董事的津贴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监事津贴的标准为8万元人民币/ 年(税前)。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经营发展状况,岗位职责及 工作业绩等因素确定。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领取相应报酬。
经核算,公司2019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如下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 报酬总额(万元) 蔡为民 董事长 男 现任 226.74 张万中 董事 男 现任 10 王兴业 董事 男 现任 10 康亚臻 董事、副总经理
男 现任 176.15 马忠 独立董事 男 现任 10 石佳友 独立董事 男 现任 8.1 陈南 独立董事 男 现任 10 王云 独立董事 男 离任 1.9 孔祥强 监事 男 现任 49.86 王国强 监事 男 现任 72.47 周敏 监事 女 现任
8 卢文浩 总经理 男 现任 78.27 周子安 副总经理 男 现任 100.58 孙鸿涛 总工程师 男 离任 125.56 高俊艳 财务总监 女 现任 145.33 合计 -- -- -- 1,032.96 注:以上报酬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基本年薪、绩效薪酬、社会保险、津贴
等。
因任期满6年,王云于2019年3月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石佳友2019年3月任职;孙鸿涛于2019年10月起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二、2020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年薪=基本年薪+绩效薪酬+津贴,董事津贴为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
如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除董事津贴以外另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相应薪酬,基本年薪区间为50万元至200万元;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仅领取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为15万元人民币/年(税 前),按月发放。
(3)监事薪酬方案:监事津贴的标准为12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
如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除监事津贴以外另按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 酬。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年薪=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奖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相应薪酬,基本年薪区间为50万元至200万元。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四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26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2日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一层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议案一: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议案三: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四: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议案五: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六: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七: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议案八: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九: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十: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议案十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十四: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披露情况:议案十二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十三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九、十、十
一、十二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五、六、
七、十、十
一、十二、十四属于涉及影 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 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中进行述职。
6、议案十四为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1人,以单项 议案提出。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 会方可进行表决。
7、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 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石佳 友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议案
十、十一、十二的投票权。
具体详见公司 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上海证券报》的《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其他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另行表决,
如被征集人或 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其他未被征集投票权的议案的表决。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 √ 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9.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11.00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1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
1人)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授权 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 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
(4)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 料,信函请寄: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青鸟消防证券部,邮编: 100871(信封请注明“青鸟消防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上午9: 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5月13日 (星期三)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部。
3、会议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7号北大青鸟楼C座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黔山联系电话:010-62758875传真:010-62767600电子邮箱:zhengquan@
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签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7、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60”,投票简称为“青鸟投票”。
2、议案表决意见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 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 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薪酬的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9.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 案》 10.00《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 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11.00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 √ 案》 12.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 关事宜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4.00《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1人)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 时止。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 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附件
3: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 名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 东盖章 备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以上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0年5月11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 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20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与关联方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格睿通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发生总额不超过7,600万元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康亚臻先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结论性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2020年预计2019年发生 金额 金额 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采购商品向关联人采程技术有限公司 购商品 格睿通智能科技(深圳)有采购商品限公司 市场公允价格市场公允价格 6,500 151.412,864.22 向关联人销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销售商品 售商品 程技术有限公司 市场公允价格 500 152.97 接受关联人格睿通智能科技(深圳)有技术服务提供的劳务限公司 市场公允价格 600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实际发生金额 2019年预计金额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采购商品程技术有限公司 151.41 170 -10.94 向关联人采格限睿公通司智能科技(深圳)有采购商品购商品 北京中科知创电器有限公采购商品司 2,864.222.00 4,5005 -36.35-59.91 小计: 3,017.64 4,675 -35.45 向关联人销北程技京术北有大限青公鸟司安全系统工销售商品 售商品 小计: 152.97 175 -12.59 152.97 175 -12.59 向关联人租北司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租赁房屋 赁房屋 小计: 255.60 300 -14.80 255.60 300 -14.80 总计: 3,426.21 5,150 -33.47 公司与主要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生产经营需要、市场供求决定的,很难准确预计, 大差异的说明 因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实际发生情况 存在一定差异; 上述差异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的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 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在以后年度 的关联交易预计中应更加审慎,尽量避免大额差 异。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一)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平谷区城关镇府前大街36号法定代表人:刘朝阳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其中消防系统除外)专项工程设计;专业承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生产计算机软、硬件;销售、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销 售建筑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消防报警系统监控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82,734万元,净资产-5,073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31,245万元,净利润-1,849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郑重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北京北大青鸟安全系统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二)格睿通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格睿通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南昌社区航城大道华丰国际机器人产业园A栋六层A613、A615号法定代表人:朱刚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智能产品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节能改造工程的技术开发;软件开发;新能源产品、传感器的研发及销售;数码产品、研发、销售及维护;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电气设备的批发与零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许可经营项目是:智能产品的生产;音响设备、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电器辅件、配电及控制设备零件、集成电路的制造。
财务状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047万元,净资产-282万元;2019年度营业收入2,787万元,净利润-631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康亚臻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总经理卢文浩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
3、履约能力分析格睿通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公司同类产品、商品的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并根 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关于商品、劳务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所需,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确认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遵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该议案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相关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该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较好地执行并完善了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 性的制度,2019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实际经营所需,不存在由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关系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预计的2020年关联交易 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 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认可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 易的总结情况,并同意公司2020年的预计关联交易.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23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自身业务实际情况,拟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应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需要,公司拟增加部分经营范围。
拟增加的经营范围为:消防电子产品、物联网设备、电子传感器、电子监控设备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安装、代理;大数据、云计算、信息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 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经营项目,须取得许可并经登记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 同时,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经营范围登记规范的要求,公司拟对部分经营范围的表述进行调整。
修订后,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消防设备、消防电子产品、物联网设备、电子传感器、电子监控设备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安装、代理;自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大数据、云计算、信息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经营项目,须取得许可并经登记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的 相应条款,主要修改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消 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防设备、消防电子产品、物联网设备、电子传感器、电 消防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代理;自营进出口业务;普子监控设备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生产、销售、 通货运(仅限分支机构经营)。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安装、代理;自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仅限分支机 院决定设定的许可经营项目,须取得许可并经登记构经营);大数据、云计算、信息技术服务;应用软件 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 服务;基础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销 售。
(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许可经营项 目,须取得许可并经登记机关登记后方可经营) 以上经营范围变更事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除
上述主要条款的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变更营业执照及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
三、备查文件
1、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19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 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审计过程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审 计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 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日止,届时公司管理层依照授权根据2020年度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自2000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历史沿革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
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15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6K。
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业务资质 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00167),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68)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 否 络 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335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
上述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楼15层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李尊农 合伙人数量 131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 817人 从业人员数量上年末从业人员数量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的注册会计师数量 2086人337人 姓名 汪明卉 从业经历 自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2年,先后为北京兆易创新科技有限、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 姓名从业经历 辛建 自2012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7年,先后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昂瑞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宝德(天津)安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三)业务规模 总收入 10.92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8.39亿元 最近一年业务情况(2018年)证券业务收入审计公司家数 1.88亿元10210家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 35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工行业、机械行业、汽车行业、医药制造、家电行业、电子信息、通讯行业、软件服务、输配电气、房地产、农牧饲渔、国际贸易、旅游酒店、有色金属、塑胶制品、纺织服装、电信运营、文化传媒等 (四)执业信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组成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主要成员信息如下: 执业 证券服务业 项目组成员姓名资质 从业经历 从业年限 自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 项目合伙人 汪明卉 注册会计务超过12年,先后为北京兆易创新科技有限、 师 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黄金 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 13年 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从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超过10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 项目质量控制复 注册会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 核人 李晓思 计师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审 10年 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
自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 汪明卉 注册会务超过12年,先后为北京兆易创新科技有限、计师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 13年 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自2012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7年,先后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 注册会计公司、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昂瑞微电 辛建师 子技术有限公司、宝德(天津)安防科技股份 6年 有限公司等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 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最近三年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
(1)刑事处罚:0次
(2)行政处罚:1次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3)行政监管措施:3次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4)自律监管措施:1次对事务所目前执业不构成影响。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签字会计师汪明卉、辛建,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晓思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对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9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三)表决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聘期自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内容及范围,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18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0)第011190号),公司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2,228,839.28元,提取盈余公积29,999,999.72元,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32,228,839.56元,2019年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31,953,873.00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19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提出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2,0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年报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分配比例进行调整的原则分配。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超分现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合法、合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该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利润分配预案提请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960 证券简称:青鸟消防 公告编号:2020-021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2日,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 根据2019年5月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 2019年度津贴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19年度津贴的议案》,独立董事及非独立 董事的津贴标准为1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监事津贴的标准为8万元人民币/ 年(税前)。
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及经营发展状况,岗位职责及 工作业绩等因素确定。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按其在公司所任职务领取相应报酬。
经核算,公司2019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税前报酬如下表: 姓名 职务 性别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 报酬总额(万元) 蔡为民 董事长 男 现任 226.74 张万中 董事 男 现任 10 王兴业 董事 男 现任 10 康亚臻 董事、副总经理
男 现任 176.15 马忠 独立董事 男 现任 10 石佳友 独立董事 男 现任 8.1 陈南 独立董事 男 现任 10 王云 独立董事 男 离任 1.9 孔祥强 监事 男 现任 49.86 王国强 监事 男 现任 72.47 周敏 监事 女 现任
8 卢文浩 总经理 男 现任 78.27 周子安 副总经理 男 现任 100.58 孙鸿涛 总工程师 男 离任 125.56 高俊艳 财务总监 女 现任 145.33 合计 -- -- -- 1,032.96 注:以上报酬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支付的基本年薪、绩效薪酬、社会保险、津贴
等。
因任期满6年,王云于2019年3月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石佳友2019年3月任职;孙鸿涛于2019年10月起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
二、2020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了2020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1、本议案适用对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本议案适用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年薪=基本年薪+绩效薪酬+津贴,董事津贴为1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
如董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除董事津贴以外另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相应薪酬,基本年薪区间为50万元至200万元;董事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仅领取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为15万元人民币/年(税 前),按月发放。
(3)监事薪酬方案:监事津贴的标准为12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
如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除监事津贴以外另按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 酬。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年薪=基本年薪+绩效薪酬+奖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相应薪酬,基本年薪区间为50万元至200万元。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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