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68,C68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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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LOSURE 制作张玉萍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 2020年7月25日星期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京泉华 股票代码 002885 股票上市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所 联系人和联系董事会秘书方式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窦晓月 辛广斌、曹文智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月路325号京泉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桂月路325号京泉 华工业园 华工业园 电话 0755-27040133 0755-27040133 电子信箱 szjqh@ szjqh@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62,814,677.31638,864,985.73-11.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1,469,903.4335,445,971.50-11.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元) 24,710,883.0030,109,607.17-17.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0,470,165.471,341,183.284,408.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48 0.2727 -35.9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48 0.2727 -35.9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6% 4.71% -0.7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584,152,411.1,539,627,931.72.89% 29
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806,449,064.39780,392,687.163.3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0,862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份状态数量 张立品 境内自然人26.57% 鞠万金 境内自然人5.82% 汪兆华 境内自然人5.82% 程扬 境内自然人5.82% 窦晓月 境内自然人5.63% 张礼扬 境内自然人5.63% 深圳市佳盈盛境内非国有法 投资管理有限人 4.20% 公司 47,833,06510,474,38010,474,38010,474,24510,125,00010,125,000 7,564,725 35,874,798.757,855,7857,855,7857,855,683.757,593,7507,593,750
0 李战功王佩璇 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 2.91%1.26% 5,237,1902,273,355 3,927,892.50 #深圳市诚和昌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诚和其他昌鸿基成长1号私募证券投 0.59% 1,067,925
0 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张立品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张立品先生和窦晓月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礼扬先生为其一致行动人。

2、张立品先生与窦晓月女士为夫妻关系,张立品先生、窦晓月女士和张礼扬先生系亲子关系。

3、窦晓月女士通过深圳市佳盈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同时兼任佳盈盛董事职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无况说明(如有)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峻考验和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延期复工,并在最快的时间内做到了稳步复工,复工后全员共同努力,战疫情、抓生产,采取各项措施,克服各种困难,紧紧围绕全年经营目标,审时度势,统筹全面均衡,推进公司稳定发展。
在夯实主营业务的同时,积极推进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再融资事项。
主要工作简述如下:
1、积极防控疫情,降低疫情对生产经营的影响报告期内,由于新冠疫情爆发,对社会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影响,公司一季度的业务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比较明显,在公司全体员工的不断努力下,二季度的产能与销售已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6,281.4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90%;实现营业利润3,140.3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25%;实现利润总额3,121.4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5.52%;实现净利润3,003.7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83%;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6.99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22%。

2、积极推进再融资事项,获得证监会审核通过2020年3月10日,公司启动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2020年7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400万股新股,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
本次再融资募投项目为“新能源车载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5G通信磁性元器件自动化生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项目的建设主要为抢抓新能源汽车和5G行业发展机遇,做大做强核心主业,增强市场竞争力;优化、升级和丰富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增强偿债能力和资本实力;优化公司股东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立品2020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0-048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世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info)上 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4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0-047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14日以书面和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7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
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刘宏先生、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info)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实际,公司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本报告未经审计。
全体董事通过表决,一致同意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6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省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宏泽”)于2020年7月23日收到代理律师送达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粤03民辖155号】,具体如下:
一、本案基本情况2020年5月,原告六颖康、江阴颖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就被告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向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龙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4,730.18万元并承担该案受理费、保全费等诉讼费用,该案件于2020年5月底获龙华法院受理,公司已收到龙华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2020)粤0309民初7944号】及《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

二、进展情况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向龙华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将该案移至深圳中院,与(2020)粤03民初678号案件合并审理。
经审查,深圳中院认为:本案原告以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业绩承诺条件成就为由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转让款,而本案被告在本院受理的(2020)粤03民初678号案件中以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业绩承诺条件未成就为由要求包含本案原告在内的各原股东支付回购款,两案双方当事人均基于同一股权转让合同提起诉讼,各自的主张均建立在约定的业绩承诺条件是否成就的基础上,即两案是基于同一事实和相同法律关系提起的诉讼,合并审理更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本院受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三、本次公告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在诉讼审结之前,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0-062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基本账户 解除冻结暨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代理律师达到江阴市人民法院法院(以下简称“江阴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苏0281民初3347号之一】。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案件原告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中,江苏联通纪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向江阴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对公司进行财产保全。
江阴法院作出(2020)苏0281民初33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公司的银行存款4000万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传票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2020年7月22日,公司向江阴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解除对名下的中国建设银行潮州湘桥支行账户的冻结,解除理由为法院冻结公司的其他账户总余额已经达到了保全标的4000万元并就此提供了有关余额凭证予以证明。
经江阴法院裁定,解除对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于中国建设银行潮州湘桥支行账户的冻结。

二、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情况2020年5月初,公司财务人员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发现,公司银行账户的部分资金被冻结,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及涉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为确保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的正常开展,2020年7月22日,公司向江阴法 院提出申请,申请以自有资金补足保全申请金额,同时解除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潮州 湘桥支行基本账户的保全。
经公司自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潮州湘桥支行基本账户中被申请冻结金额已全部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
截至目前,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如下:单位:元 序号账户名称开户行 账号 账户类别冻结资金 中国工商银行潮州市分
1 行 2004******** 广东新宏泽中国交通银行潮州市分
2 包装股份有行 4954******** 限公司
3 中国银行潮州市分行7029******** 一般账户一般账户一般账户 780,766.041,253,957.5227,235,223.41
4 中国银行潮州市分行6613******** 专用账户10,730,053.03 合计 40,000,000.00 截至目前,公司累计被冻结银行账户实际金额4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45%,上述银行账户暂未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已对上述部分银行账户冻结向江阴市人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解封。
相关诉讼将按法院程序积极推进,公司将积极应诉,争取早日消除法律纠纷,争取尽快解除已被冻结的银行账户。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公告编号:2020–053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7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0年7月21日以书面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在线”)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所申请的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为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完美在线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已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0年7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8议事。
月10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0年7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20-062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0年7月20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何建锋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3)。
同意票数1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61证券简称:农产品公告编号:2020-063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星 期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按出 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1、为支持参股公司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祥公司”)运 营,同意公司与信祥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3,000万 元,其中,公司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1,200万元,借款期限2年;按照公司银行融资 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管担任其他公司(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董事、高管,则该公司与公司 构成关联关系。
鉴于公司副总裁薛彤先生兼任信祥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上述规 定,信祥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借款事项属关联交易。
本事项不涉及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情形。
本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且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借 壳情形,不涉及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信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19楼1912室
3、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4、法定代表人:薛彤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6B
8、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 务和其它限制项目)
9、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00 40% 深圳市华龙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3,800 38% 深圳市祥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700 17% 深圳市和兴宏实业有限公司 500 5% 合计 10,000 100% 10、财务状况:
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18,237.04万元,负债总额为7,199.31万元,净资产为11,037.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48%。
2019年度,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70.99万元,净利润为-185.83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信祥公司资产总额为18,118.75万元,负债总额为7,144.61万元,净资产为10,974.1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9.43%。
2020年上半年,信祥公司营业收入为18.39万元,净利润为-63.59万元。
11、其他说明:信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标的相关情况
1、借款金额:1,200万元;
2、借款期限:2年;
3、资金占用成本: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
4、借款用途:用于信祥公司运营;
5、还款计划:按季度支付资金占用相关成本,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四、本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暨公司上一年度对该借款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与信祥公司其他股东共同按出资比例为信祥公司提供2,000万元借款,借款期限2年,其中,公司向信祥公司提供借款800万元,借款期限2年,自2019年7月27日至2021年7月26日止;按照公司银行融资成本及公司有关规定计算资金占用相关成本,按季度收取,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向信祥公司提供该笔借款的余额为800万元,该借款将于2021年7月26日到期。

五、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董事会意见及风险防控董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有助于支持信祥公司运营,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三名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为其提供借款,并收取了资金占用相关成本,风险基本可控。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和信祥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为信祥公司提供借款,风险基本可控。
信祥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事项属关联交易但不涉及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于按出资比例向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
目前,公司部分财务资助存在逾期情形(部分逾期借款已逐步收回),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
为参股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支持参股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其他
1、公司上一年对信祥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为800万。

2、截至目前,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共计42,345.1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15%。

3、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深圳市中农水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水产公司”)提供借款本金1,020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对向其提供的借款本金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股权转让+债权转让”的方式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中农水产34%股权,2020年7月21日,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已收到股权转让款及债权转让款共计5,365万元,后续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将根据协议约定转付给公司。
如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完成后,公司向中农水产公司提供上述借款本金1,020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将全部偿还。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4月27日和2020年7月2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天津海吉星建设有限公司和天津海吉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设公司”和“天津投资公司”)提供借款本金7,896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
公司将继续与天津建设公司、天津投资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
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按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和12月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5、公司控股子公司南昌深圳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公司”)按出资比例为其参股公司南昌深农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冷链公司”)提供借款本金844.872万元及全部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
公司将继续与南昌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
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及南昌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按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6、公司为参股公司武汉城市圈海吉星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海吉星公司”)提供借款本金9,450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
鉴于武汉项目仍处于招商培育阶段且项目业务开展近期受到疫情影响,公司将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等因素,与武汉海吉星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沟通还款相关措施。
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按0.5%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7、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海吉星国际食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深圳市绿膳谷农业创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膳谷公司”)提供借款本金235.29万元及资金占用成本已逾期,公司将绿膳谷公司及其股东方积极协商,催促尽快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成本。
上述逾期借款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根据绿膳谷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已根据会计政策对相关借款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按出资比例为参股公司信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4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美在线”)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 新区支行所申请的人民币3,000万元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 为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完美在线所应承担 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020年7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 度已超过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9年8月11日
2.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北路435号宁波和丰创意广场004幢 创庭楼1505-
1 3.法定代表人:董西春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5.经营范围: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 (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网页 设计;软件开发与技术咨询;代办手机入网;网上销售手机、移动充值卡;企业形象 策划;广告服务;票务代理;企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婚姻咨询;信息系统集 成;软硬件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制造、加工另设分支机构经营);电子支付系
统 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建筑设备安装;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 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
(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项目 2020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2019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272.68 15,235.48 负债总额 4,913.63 3,857.7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189.40 2,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913.63 3,857.71 净资产 11,359.05 11,377.77 2020年1-3月 2019年度 (数据未经审计) (数据经审计) 营业收入 3,578.87 22,316.26 利润总额 -18.72 2,848.20 净利润 -18.72 2,400.18
8.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完美在线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完美在线
100%的股权。

9.完美在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3.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4.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完美在线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担保期限:3年。

6.该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7.反担保情况: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事项。
以上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完美在线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根据完美在线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其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完美在线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被担保方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主要为解决其业务扩展的资金需求,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所述,同意本次担保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37,927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7,6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2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临时股东大会,为年度内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0年7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15: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8月 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8月 10日上午9:15至2020年8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3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8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6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 1.00 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说明: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以上提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登载于2020年7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完美在线 1.00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 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 应当在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 2020年8月4日至8月7日上午9:30?
-?
11:30时,下午14:30?
-?
16:30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网址: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1–3211086 传真:0771–3221828 联系人:王婉芳
2.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和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9”,投票简称为“皇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 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浙 江完美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银 1.00 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 证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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