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40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永泰能源股票代码:600157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文泰街85号综合楼四楼8406-191号通讯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49号商茂世纪广场39楼股份变动性质:间接持股增加签署日期:2022年1月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泰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简称 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永泰能源/上市公司/公指司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永指泰 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永泰科技 指 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永泰集团 指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新海基 指 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 祥源投资 指 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 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 指 永
泰科技及其子公司永泰集团和永泰集团子公司祥源投资、新海基、永泰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海德股份 指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永泰科技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96.98%股权变更至以债务清偿为 指 目的设立的南京永泰,股权变更后南京永泰通过永泰集团间接持有永泰能源 18.13%股权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文泰街85号综合楼西楼8406-191号 法定代表人 王广西 注册资本 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5MA27CPJ95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1年11月5日至****** 通讯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49号商茂世纪广场39楼 通讯方式 025-8689065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结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永泰科技,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王广西先生,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永泰科技及实际控制人王广西先生控制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永泰能源之外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1 深圳永泰中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财务咨询
2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
3 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 农业、旅游业的投资开发,机电产品经销
4 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咨询、工业、农业、旅游项目投资,资源管理服务
5 深圳市永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经营性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等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城市园林绿
6 北京永泰桂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化,计算机系统服务等
7 黄河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 组织文化交流,以自有资金对文化产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等
8 开源金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珠海横琴广泰金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9 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投资基金,投资管理 珠海横琴广源金泰金诚股权投资基金 10 管理有限公司
2 股权投资,投资基金,投资管理 11 河南世纪永泰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服务,企业管理、兼并重组、并购咨询等 12 润泽石化有限公司 石油沥青、润滑油、汽油、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乙醇、蜡油、石蜡、化工产品的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等 13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资本运作及管理;投融资研究、咨询;企业重组、并购经营业务 14 永泰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中介,实业投资等 15 徐州永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销售房地产 16 江苏国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17 南京仁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等 18 竣丰国际有限公司
4 投资管理 19 竣丰投资有限公司
5 投资管理 注1:黄河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为永泰集团和北京首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各持股50%;注2:珠海横琴广源金泰金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注3: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67,股票简称:海德股份,上表未详细列示海德股份控股子公司名单,详情可参见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内容;注4:竣丰国际有限公司为香港注册公司;注5:竣丰投资有限公司为开曼群岛注册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永泰系以债务清偿为目的设立的企业,成立于2021年11月5日,成立时间不满3年,其控股股东为永泰科技。
永泰科技的相关情况如下:(一)主营业务情况永泰科技主要从事科技产业投资业务,除直接控股南京永泰外,还直接控股深圳永泰中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信息披露DISCLOSURE 制作张玉萍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2022年1月8日星期
六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2019年12月31日/2019年2018年12月31日/2018年 度 度 度 资产总额 1,507,895.23 1,508,395.71 1,508,395.80 负债总额 1,631,765.60 1,623,404.43 1,614,834.01 所有者权益 -123,870.36 -115,008.72 -106,438.21 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净利润 -8,861.65 -8,570.50 -19,962.1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现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1 王广西 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否
2 李镇光 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否
3 涂为东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4 徐培忠 监事会主席兼职工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5 朱新民 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6 曹体伦 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均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持有永泰能源5%以上的股份外,在境内、境外分别拥有1家持股比例超过5%的上市公司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关系说明 简要情况 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67,股
1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永泰集团直接和间接持股海德股份75.28%股票简称:海德股份,主营业务:资本运 股份有限公司 份,为海德股份的控股股东 作及管理;投融资研究、咨询;企业重 组、并购经营业务 永泰集团100%控股竣丰国际有限公司,竣丰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844,股票
2 广泰国际控股有限国际有限公司100%控股竣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泰国际控股,主营业务:内衣 公司 竣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广泰国际控股52.73%及布料制造及销售业务 股份,为广泰国际控股的控股股东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持有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8685%股份外,未持有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关系说明 企业性质 延边农村商业银行
1 股份有限公司 永泰集团持股8.8685% 地方性商业银行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履行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之四)裁决,是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顺利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情况如下:永泰科技控股的永泰集团债务违约后,根据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制定的“整体化解、分步实施”的总体安排,在各级地方政府、人民法院和监管机构的支持和帮助下,永泰集团控制的上市企业永泰能源已于2020年底前完成重整,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1年7月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号),裁定受理永泰科技重整申请。
2021年9月22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之一),裁定对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进行合并重整,标志着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进入程序。
2021年12月1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之四),裁定批准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
2021年12月29日,按照合并重整计划,永泰科技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96.98%股权变更至以债务清偿为目的设立的南京永泰,导致南京永泰持有永泰集团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进一步增加其在永泰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1、2021年11月30日,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各债权组及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2、2021年12月1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之四),裁定批准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3、2021年12月29日,按照合并重整计划,永泰科技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96.98%股权变更至以债务清偿为目的设立的南京永泰,导致南京永泰持有永泰集团100%股权。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永泰能源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永泰集团持有永泰能源无限售流通股4,027,292,382股,占永泰能源总股本的18.13%。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系各相关方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之四)裁决而实施,是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顺利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股权变更。
因此,不涉及股权转让交易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权和实际控制权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永泰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王广西先生。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永泰集团持有的永泰能源股份质押数量为 4,024,096,952股,占其持股比例的99.92%,占永泰能源总股本的18.11%。
第五节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之四) 裁决而实施的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股权变更。
因此,不涉及收购对价的支付,不涉及收购资金来源相关事项。
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上市公司重组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具体可行计划,也没有策划关于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制定和实施重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永泰集团就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但不排除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根据上市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在保持整体稳定的前提下,对永泰能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个别调整的情形。
若未来发生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此种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永泰科技、永泰集团多年来一直保持独立,不存在因违反独立性原则而受到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的处罚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永泰科技、永泰集团保持独立。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为解决债务问题,依据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而设置的企业,不从事具体业务,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亦未发生变化,因此不会造成相关关联方与上市公司新的同业竞争。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永泰能源18.13%股份。
因南京永泰系依据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而设置的企业,本次股权变更属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本次变更将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南京永泰一家关联方,未新增其它关联方。
同时,南京永泰本身不开展实际业务,因此不会新增上市公司与南京永泰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交易的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易的情况。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披露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更换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日(即2021年12月29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永泰能源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日(即2021年12月29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永泰能源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永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该节财务资料信息披露对象为南京永泰控股股东永泰科技。
一、永泰科技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情况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永泰科技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1]第00599-1号),永泰科技2018年度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永泰科技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永泰科技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详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
三、永泰科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一)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7,106.67 61,913.05 62,793.18 其他应收款 -- 5,000,000.00 5,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644,923.73 644,923.73 644,923.73 流动资产合计 702,030.40 5,706,836.78 5,707,716.9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5,078,250,300.00 15,078,250,300.00 15,078,250,3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078,250,300.00 15,078,250,300.00 15,078,250,300.00 资产总计 15,078,952,330.40 15,083,957,136.78 15,083,958,016.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80,096,666.67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15,097,559,308.90 15,094,044,288.22 15,008,340,121.56 其
中:应付利息 249,506,365.67 166,793,878.38 82,935,365.30 应付股利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0,000,000.00 640,0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16,317,655,975.57 16,234,044,288.22 15,508,340,121.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640,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640,000,000.00 负债合计 16,317,655,975.57 16,234,044,288.22 16,148,340,121.56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资本公积 400,000.00 400,000.00 400,000.00 未分配利润 -1,339,103,645.17 -1,250,487,151.44 -1,164,782,104.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38,703,645.17 -1,150,087,151.44 -1,064,382,104.6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5,078,952,330.40 15,083,957,136.78 15,083,958,016.91 (二)利
润表单位: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 -- -- 其中:营业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88,616,493.73 85,705,046.79 119,563,491.77 其中:营业成本 -- -- -- 税金及附加 4,000.00 -- -- 管理费用 -- -- 571,658.76 财务费用 88,612,493.73 85,705,046.79 118,991,833.01 信
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80,000,00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一”号填列) -88,616,493.73 -85,705,046.79 -199,563,491.77 减:营业外支出 -- -- 57,783.7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一”号填列) -88,616,493.73 -85,705,046.79 -199,621,275.49 减:所得税费用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88,616,493.73 -85,705,046.79 -199,621,275.4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88,616,493.73 -85,705,046.79 -199,621,275.49 (三)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9.65 162.87 210,025,189.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9.65 162.87 210,025,189.12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00.00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6.08 1,043.00 179,862,295.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56.08 1,043.00 179,862,295.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6.43 -880.13 30,162,893.82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2,533.39 40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802,533.39 400,000,000.00 -- 分
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02,333.34 -- 30,170,912.9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16,167.57 400,023,243.54 9,118.3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818,500.91 400,023,243.54 30,180,031.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67.52 -23,243.54 -30,180,031.36 四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973.95 -24,123.67 -17,137.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669.51 62,793.18 79,930.5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695.56 38,669.51 62,793.02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本次变更相关的决策文件及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之四);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次股权变更日(即2021年12月29日)前6个月内其持有或买卖永泰能源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7、永泰科技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证券事务部,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广西) 签署日期:2022年1月7日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西省灵石县 股票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永泰能源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600157江苏省南京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增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 东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是□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是√2家否□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是√2家 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否□ 司的控制权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流通股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流通股 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变动数量:4,027,292,382股 动比例 变动比例:18.1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时间:2021年12月29日 及方式 方式:司法裁定划转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是□ 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是□同业竞争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是□续增持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是□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是√件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是□否√ 来源; 司法裁定划转间接受让上市公司股份,不涉及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是√否□ 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债权人会议已审议通过,法院亦出具《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 情况 之四)裁定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是□份的表决权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王广西)日期: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0518债券代码:122354 证券简称:*ST康美债券简称:15康美债 编号:临2022-004 债券代码:143730债券代码:143842优先股代码:360006 债券简称:18康美01债券简称:18康美04优先股简称:康美优
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电话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柯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全体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提名高燕珠女士、王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债券代码:122354债券代码:143730债券代码:143842优先股代码:360006 证券简称:*ST康美债券简称:15康美债债券简称:18康美01债券简称:18康美04优先股简称:康美优
1 编号:临2021-006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工会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人选的推荐函,推荐黄龙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人选,履行职工监事职责。
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附简历:黄龙涛先生,198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药学专业,具备中药制剂工、医药商品购销员、药士、药师等职业证书。
自2002年入职公司以来,先后担任康美药业中药基地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供应链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普宁、北京生产基地总经理。
曾多次荣获得公司“优秀员工”、“优秀干部”、“优秀管理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
证券代码:600518债券代码:122354债券代码:143730债券代码:143842优先股代码:360006 证券简称:*ST康美债券简称:15康美债债券简称:18康美01债券简称:18康美04优先股简称:康美优
1 编号:临2022-007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
李敏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755-33187777传真号码:0755-86275777电子邮箱:kangmei@kangmei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3号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李敏女士,198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会计职称,无境外居留权。
曾先后任职于深圳海之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美易家商务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思锐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019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证券副经理、证券经理职务。
证券代码:600518债券代码:122354债券代码:143730债券代码:143842优先股代码:360006 证券简称:*ST康美债券简称:15康美债债券简称:18康美01债券简称:18康美04优先股简称:康美优
1 编号:临2022-003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2年1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通讯方式、电话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应 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赖志坚先生、米琪先生、刘国伟先生、梁珺先生、杨威荣先生、方妙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董事会提名骆涛先生、赖小平先生、曾庆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债券代码:122354债券代码:143730债券代码:143842优先股代码:360006 证券简称:*ST康美债券简称:15康美债债券简称:18康美01债券简称:18康美04优先股简称:康美优
1 编号:临2021-005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赖志坚先生、米琪先生、刘国伟先生、梁珺先生、杨威荣先生、方妙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骆涛先生、赖小平先生、曾庆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骆涛先生、赖小平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骆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截至本公告日,曾庆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的规定,其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承诺,将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高燕珠女士、王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近日收到工会委员会对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人选的推荐函,推荐黄龙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人选(简历附后),履行职工职工监事职责,任期自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赖志坚先生,196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无境外居留权。
曾先后担任广州陈李济药厂品质部副部长、部长、经营部营销总监、营销部副部长,广州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技质部副部长兼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部经理。
现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副总监、技质部部长、安全生产发展部部长。
2、米琪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会计员职称,无境外居留权。
曾先后担任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资财部会计、副科长,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证券科科长、投资发展公司财务部经理,广州康神食品有限公司副经理,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现任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董事。
3、刘国伟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主管药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7年7月至2002年5月就职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原为广州市医药公司);2002年5月至2011年1月派驻香港保联拓展有限公司(广药集团全资子公司),先后担任部门经理、助理总经理职务;2011年2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职务,期间历任海南广药晨菲、陕西广药康健、广东省梅县医药、福建广药洁达及湖北广药吉达董事长职务;2016年3月至2020年10月,先后担任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2020年10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4、梁珺先生,198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学历,国际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无境外居留权。
曾任职于广东省财政厅。
现任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
5、杨威荣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
曾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审计部部长、风控法务部部长。
现任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6、方妙双女士,197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无境外居留权。
历任广东烟草揭阳市公司门市部会计,揭阳市金叶发展公司财统科会计、财统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现任揭阳市金叶发展公司副总经理、揭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东揭东农商行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骆涛先生,1973年出生,会计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资深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审计师,中国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入选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专家库。
曾任河南省驻马店地区审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部长和河南省驻马店地区正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现任广州市华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主任会计师,兼任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和广州大学会计硕士生校外导师,雪松发展独立董事。
2、赖小平先生,1960年10月出生,中药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二级教授,中药学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办学科评议中药学科组成员,荣获珠江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5年8月至今,历任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鉴定教研室讲师、中药开发研究所党支部书记、科研处处长、新药开发研究中心主任、中药学院(新药开发研究中心)院长职务。
2020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曾庆女士,1964年5月出生,理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学术研究期间发表文章书著20余篇,现为美国临床化学学会会员。
曾先后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病毒所病毒基因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广州)、?
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及美国匹兹堡大学癌症研究所等研究机构从事医学?
物学基础及转化研究,后转入新药创制和生物技术领域,先后在美国Johnson&Johnson制药公司研发中心、美国Schering-Plough制药公司、美国NovumPharmaceuticalResearchServices公司、阿特维斯佛山制药有限公司、广州好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康立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技术研发、研发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领域涵括新药和生物试剂的研发及产业化、临床试验研究及数据统计分析、药品及医疗器械法规注册等。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高燕珠女士,196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审计师、工程师职称,广州市荔湾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8年7月至1996年9月,高燕珠女士先后在广州曙光无线电厂电视机分厂、广州白云山电子工业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6年9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公司企管部主管、企管部经管办副主任、重组办主管,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主管、董事会秘书处主管、企业法律顾问、证券事务代表,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部长,风险控制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2020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2021年8月起担任公司运营部总监职务。
2、王彤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职业药师,制药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先后担任广州潘高寿天然保健品公司技术科副科长,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大区经理、部门经理、营销总监,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药品营销中心总监、采购中心总监。
2021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中药与智慧药房事业部副总经理。
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黄龙涛先生,198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药学专业,无境外居留权。
具备中药制剂工、医药商品购销员、药士、药师等职业证书。
自2002年入职公司以来,先后担任康美药业中药基地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供应链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普宁、北京生产基地总经理。
曾多次荣获得公司“优秀员工”、“优秀干部”、“优秀管理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公告编号:2022-008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5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5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广东省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基地二期综合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1月2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
(6)人 1.01 赖志坚 √ 1.02 米琪 √ 1.03 刘国伟 √ 1.04 梁珺 √ 1.05 杨威荣 √ 1.06 方妙双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
选独立董事
(3)人 2.01 骆涛 √ 2.02 赖小平 √ 2.03 曾庆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
(2)人 3.01 高燕珠 √ 3.02 王彤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议案
1、议案
2、议案3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18 *ST康美 2022/1/1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深圳办公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3号康美药业联系人:证券部联系电话:0755-33187777邮箱:kangmei@kangmei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赖志坚 1.02 米琪 1.03 刘国伟 1.04 梁珺 1.05 杨威荣 1.06 方妙双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骆涛 2.02 赖小平 2.03 曾庆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高燕珠 3.02 王彤 委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 进行编号。
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
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 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 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投票结束后,对 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 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
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方式
一 方式
二 方式
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永泰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
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简称 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永泰能源/上市公司/公指司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永指泰 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永泰科技 指 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永泰集团 指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新海基 指 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 祥源投资 指 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 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 指 永
泰科技及其子公司永泰集团和永泰集团子公司祥源投资、新海基、永泰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海德股份 指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永泰科技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96.98%股权变更至以债务清偿为 指 目的设立的南京永泰,股权变更后南京永泰通过永泰集团间接持有永泰能源 18.13%股权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文泰街85号综合楼西楼8406-191号 法定代表人 王广西 注册资本 1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5MA27CPJ951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1年11月5日至****** 通讯地址 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49号商茂世纪广场39楼 通讯方式 025-8689065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结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永泰科技,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王广西先生,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永泰科技及实际控制人王广西先生控制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永泰能源之外的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1 深圳永泰中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管理、财务咨询
2 永泰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
3 海南新海基投资有限公司 农业、旅游业的投资开发,机电产品经销
4 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咨询、工业、农业、旅游项目投资,资源管理服务
5 深圳市永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融资租赁业务、经营性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等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城市园林绿
6 北京永泰桂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化,计算机系统服务等
7 黄河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 组织文化交流,以自有资金对文化产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等
8 开源金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珠海横琴广泰金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9 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投资基金,投资管理 珠海横琴广源金泰金诚股权投资基金 10 管理有限公司
2 股权投资,投资基金,投资管理 11 河南世纪永泰控股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服务,企业管理、兼并重组、并购咨询等 12 润泽石化有限公司 石油沥青、润滑油、汽油、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乙醇、蜡油、石蜡、化工产品的销售及进出口业务等 13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资本运作及管理;投融资研究、咨询;企业重组、并购经营业务 14 永泰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中介,实业投资等 15 徐州永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发、销售房地产 16 江苏国信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等 17 南京仁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停车场管理服务等 18 竣丰国际有限公司
4 投资管理 19 竣丰投资有限公司
5 投资管理 注1:黄河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为永泰集团和北京首东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各持股50%;注2:珠海横琴广源金泰金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注3: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67,股票简称:海德股份,上表未详细列示海德股份控股子公司名单,详情可参见上市公司相关公告内容;注4:竣丰国际有限公司为香港注册公司;注5:竣丰投资有限公司为开曼群岛注册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永泰系以债务清偿为目的设立的企业,成立于2021年11月5日,成立时间不满3年,其控股股东为永泰科技。
永泰科技的相关情况如下:(一)主营业务情况永泰科技主要从事科技产业投资业务,除直接控股南京永泰外,还直接控股深圳永泰中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最近三年财务状况单位:万元 信息披露DISCLOSURE 制作张玉萍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zqrb.sina.net 2022年1月8日星期
六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2019年12月31日/2019年2018年12月31日/2018年 度 度 度 资产总额 1,507,895.23 1,508,395.71 1,508,395.80 负债总额 1,631,765.60 1,623,404.43 1,614,834.01 所有者权益 -123,870.36 -115,008.72 -106,438.21 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净利润 -8,861.65 -8,570.50 -19,962.13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现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居留权
1 王广西 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否
2 李镇光 董事、总经理 男 中国 中国 否
3 涂为东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4 徐培忠 监事会主席兼职工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5 朱新民 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6 曹体伦 监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均未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持有永泰能源5%以上的股份外,在境内、境外分别拥有1家持股比例超过5%的上市公司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关系说明 简要情况 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567,股
1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永泰集团直接和间接持股海德股份75.28%股票简称:海德股份,主营业务:资本运 股份有限公司 份,为海德股份的控股股东 作及管理;投融资研究、咨询;企业重 组、并购经营业务 永泰集团100%控股竣丰国际有限公司,竣丰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844,股票
2 广泰国际控股有限国际有限公司100%控股竣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广泰国际控股,主营业务:内衣 公司 竣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广泰国际控股52.73%及布料制造及销售业务 股份,为广泰国际控股的控股股东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持有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8685%股份外,未持有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关系说明 企业性质 延边农村商业银行
1 股份有限公司 永泰集团持股8.8685% 地方性商业银行 第三节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履行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之四)裁决,是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顺利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情况如下:永泰科技控股的永泰集团债务违约后,根据永泰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制定的“整体化解、分步实施”的总体安排,在各级地方政府、人民法院和监管机构的支持和帮助下,永泰集团控制的上市企业永泰能源已于2020年底前完成重整,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2021年7月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号),裁定受理永泰科技重整申请。
2021年9月22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之一),裁定对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进行合并重整,标志着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进入程序。
2021年12月1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之四),裁定批准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
2021年12月29日,按照合并重整计划,永泰科技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96.98%股权变更至以债务清偿为目的设立的南京永泰,导致南京永泰持有永泰集团100%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进一步增加其在永泰能源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1、2021年11月30日,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各债权组及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草案);2、2021年12月1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之四),裁定批准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3、2021年12月29日,按照合并重整计划,永泰科技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96.98%股权变更至以债务清偿为目的设立的南京永泰,导致南京永泰持有永泰集团100%股权。
第四节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永泰能源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永泰集团持有永泰能源无限售流通股4,027,292,382股,占永泰能源总股本的18.13%。
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本次权益变动系各相关方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之四)裁决而实施,是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顺利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股权变更。
因此,不涉及股权转让交易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权和实际控制权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永泰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王广西先生。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永泰集团持有的永泰能源股份质押数量为 4,024,096,952股,占其持股比例的99.92%,占永泰能源总股本的18.11%。
第五节资金来源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之四) 裁决而实施的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股权变更。
因此,不涉及收购对价的支付,不涉及收购资金来源相关事项。
第六节后续计划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上市公司重组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具体可行计划,也没有策划关于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制定和实施重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永泰集团就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但不排除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根据上市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在保持整体稳定的前提下,对永泰能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个别调整的情形。
若未来发生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此种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求拟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若未来基于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拟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永泰科技、永泰集团多年来一直保持独立,不存在因违反独立性原则而受到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的处罚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等方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永泰科技、永泰集团保持独立。
二、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为解决债务问题,依据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而设置的企业,不从事具体业务,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亦未发生变化,因此不会造成相关关联方与上市公司新的同业竞争。
三、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间接持有永泰能源18.13%股份。
因南京永泰系依据永泰科技等五家公司合并重整计划而设置的企业,本次股权变更属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本次变更将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南京永泰一家关联方,未新增其它关联方。
同时,南京永泰本身不开展实际业务,因此不会新增上市公司与南京永泰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
第八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交易的情况。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易的情况。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上市公司披露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更换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和安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日(即2021年12月29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永泰能源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日(即2021年12月29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永泰能源股票的情况。
第十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永泰成立时间不足一年,该节财务资料信息披露对象为南京永泰控股股东永泰科技。
一、永泰科技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计情况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永泰科技2020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1]第00599-1号),永泰科技2018年度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永泰科技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永泰科技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详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
三、永泰科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一)资产负债表单位:元 项目 2020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7,106.67 61,913.05 62,793.18 其他应收款 -- 5,000,000.00 5,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 644,923.73 644,923.73 644,923.73 流动资产合计 702,030.40 5,706,836.78 5,707,716.91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5,078,250,300.00 15,078,250,300.00 15,078,250,3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078,250,300.00 15,078,250,300.00 15,078,250,300.00 资产总计 15,078,952,330.40 15,083,957,136.78 15,083,958,016.9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80,096,666.67 500,000,000.00 50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 15,097,559,308.90 15,094,044,288.22 15,008,340,121.56 其
中:应付利息 249,506,365.67 166,793,878.38 82,935,365.30 应付股利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40,000,000.00 640,0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16,317,655,975.57 16,234,044,288.22 15,508,340,121.5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640,00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640,000,000.00 负债合计 16,317,655,975.57 16,234,044,288.22 16,148,340,121.56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资本公积 400,000.00 400,000.00 400,000.00 未分配利润 -1,339,103,645.17 -1,250,487,151.44 -1,164,782,104.65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38,703,645.17 -1,150,087,151.44 -1,064,382,104.65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5,078,952,330.40 15,083,957,136.78 15,083,958,016.91 (二)利
润表单位: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 -- -- 其中:营业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88,616,493.73 85,705,046.79 119,563,491.77 其中:营业成本 -- -- -- 税金及附加 4,000.00 -- -- 管理费用 -- -- 571,658.76 财务费用 88,612,493.73 85,705,046.79 118,991,833.01 信
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80,000,00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一”号填列) -88,616,493.73 -85,705,046.79 -199,563,491.77 减:营业外支出 -- -- 57,783.72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一”号填列) -88,616,493.73 -85,705,046.79 -199,621,275.49 减:所得税费用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88,616,493.73 -85,705,046.79 -199,621,275.49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88,616,493.73 -85,705,046.79 -199,621,275.49 (三)现金流量表单位:元 项目 2020年度 2019年度 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49.65 162.87 210,025,189.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9.65 162.87 210,025,189.12 支付的各项税费 4,000.00 --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6.08 1,043.00 179,862,295.3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256.08 1,043.00 179,862,295.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6.43 -880.13 30,162,893.82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2,533.39 40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0,802,533.39 400,000,000.00 -- 分
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802,333.34 -- 30,170,912.9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0,016,167.57 400,023,243.54 9,118.3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0,818,500.91 400,023,243.54 30,180,031.3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67.52 -23,243.54 -30,180,031.36 四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0,973.95 -24,123.67 -17,137.5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8,669.51 62,793.18 79,930.5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695.56 38,669.51 62,793.02 第十一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第十二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本次变更相关的决策文件及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之四);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次股权变更日(即2021年12月29日)前6个月内其持有或买卖永泰能源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7、永泰科技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及财务会计报表。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证券事务部,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王广西) 签署日期:2022年1月7日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山西省灵石县 股票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永泰能源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600157江苏省南京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增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是□ 东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是□ 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是√2家否□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是√2家 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否□ 司的控制权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流通股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流通股 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变动数量:4,027,292,382股 动比例 变动比例:18.1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时间:2021年12月29日 及方式 方式:司法裁定划转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是□ 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是□同业竞争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是□续增持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是□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 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是√件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是□否√ 来源; 司法裁定划转间接受让上市公司股份,不涉及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是√否□ 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债权人会议已审议通过,法院亦出具《民事裁定书》([2021]苏01破45 情况 之四)裁定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是□份的表决权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南京永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王广西)日期: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0518债券代码:122354 证券简称:*ST康美债券简称:15康美债 编号:临2022-004 债券代码:143730债券代码:143842优先股代码:360006 债券简称:18康美01债券简称:18康美04优先股简称:康美优
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通讯方式、电话方式向公司各位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柯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全体监事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提名高燕珠女士、王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债券代码:122354债券代码:143730债券代码:143842优先股代码:360006 证券简称:*ST康美债券简称:15康美债债券简称:18康美01债券简称:18康美04优先股简称:康美优
1 编号:临2021-006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工会委员会对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人选的推荐函,推荐黄龙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人选,履行职工监事职责。
职工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附简历:黄龙涛先生,198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药学专业,具备中药制剂工、医药商品购销员、药士、药师等职业证书。
自2002年入职公司以来,先后担任康美药业中药基地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供应链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普宁、北京生产基地总经理。
曾多次荣获得公司“优秀员工”、“优秀干部”、“优秀管理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
证券代码:600518债券代码:122354债券代码:143730债券代码:143842优先股代码:360006 证券简称:*ST康美债券简称:15康美债债券简称:18康美01债券简称:18康美04优先股简称:康美优
1 编号:临2022-007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敏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
李敏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755-33187777传真号码:0755-86275777电子邮箱:kangmei@kangmei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3号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李敏女士,198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会计职称,无境外居留权。
曾先后任职于深圳海之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美易家商务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思锐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2019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证券副经理、证券经理职务。
证券代码:600518债券代码:122354债券代码:143730债券代码:143842优先股代码:360006 证券简称:*ST康美债券简称:15康美债债券简称:18康美01债券简称:18康美04优先股简称:康美优
1 编号:临2022-003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2年1月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通讯方式、电话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发出,应 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 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赖志坚先生、米琪先生、刘国伟先生、梁珺先生、杨威荣先生、方妙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 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董事会提名骆涛先生、赖小平先生、曾庆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赞同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518债券代码:122354债券代码:143730债券代码:143842优先股代码:360006 证券简称:*ST康美债券简称:15康美债债券简称:18康美01债券简称:18康美04优先股简称:康美优
1 编号:临2021-005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将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赖志坚先生、米琪先生、刘国伟先生、梁珺先生、杨威荣先生、方妙双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骆涛先生、赖小平先生、曾庆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骆涛先生、赖小平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骆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截至本公告日,曾庆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的规定,其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承诺,将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高燕珠女士、王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近日收到工会委员会对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人选的推荐函,推荐黄龙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人选(简历附后),履行职工职工监事职责,任期自第八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八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赖志坚先生,196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管理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无境外居留权。
曾先后担任广州陈李济药厂品质部副部长、部长、经营部营销总监、营销部副部长,广州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技质部副部长兼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科技部经理。
现任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副总监、技质部部长、安全生产发展部部长。
2、米琪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会计员职称,无境外居留权。
曾先后担任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资财部会计、副科长,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证券科科长、投资发展公司财务部经理,广州康神食品有限公司副经理,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科长、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
现任广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董事。
3、刘国伟先生,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主管药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7年7月至2002年5月就职于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原为广州市医药公司);2002年5月至2011年1月派驻香港保联拓展有限公司(广药集团全资子公司),先后担任部门经理、助理总经理职务;2011年2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兼)职务,期间历任海南广药晨菲、陕西广药康健、广东省梅县医药、福建广药洁达及湖北广药吉达董事长职务;2016年3月至2020年10月,先后担任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广州神农氏中医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
2020年10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4、梁珺先生,198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学历,国际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无境外居留权。
曾任职于广东省财政厅。
现任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粤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
5、杨威荣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
曾任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部长助理、副部长、审计部部长、风控法务部部长。
现任广东恒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广东国有企业重组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6、方妙双女士,197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无境外居留权。
历任广东烟草揭阳市公司门市部会计,揭阳市金叶发展公司财统科会计、财统科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现任揭阳市金叶发展公司副总经理、揭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东揭东农商行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骆涛先生,1973年出生,会计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资深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审计师,中国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入选广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外部董事专家库。
曾任河南省驻马店地区审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部长和河南省驻马店地区正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
现任广州市华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主任会计师,兼任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和广州大学会计硕士生校外导师,雪松发展独立董事。
2、赖小平先生,1960年10月出生,中药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研究员、二级教授,中药学博士生导师、国务院学位办学科评议中药学科组成员,荣获珠江学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称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5年8月至今,历任广州中医药大学中药鉴定教研室讲师、中药开发研究所党支部书记、科研处处长、新药开发研究中心主任、中药学院(新药开发研究中心)院长职务。
2020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3、曾庆女士,1964年5月出生,理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居留权,学术研究期间发表文章书著20余篇,现为美国临床化学学会会员。
曾先后在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病毒所病毒基因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广州)、?
州市医药工业研究所及美国匹兹堡大学癌症研究所等研究机构从事医学?
物学基础及转化研究,后转入新药创制和生物技术领域,先后在美国Johnson&Johnson制药公司研发中心、美国Schering-Plough制药公司、美国NovumPharmaceuticalResearchServices公司、阿特维斯佛山制药有限公司、广州好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康立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技术研发、研发管理和企业管理,工作领域涵括新药和生物试剂的研发及产业化、临床试验研究及数据统计分析、药品及医疗器械法规注册等。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高燕珠女士,1965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审计师、工程师职称,广州市荔湾区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8年7月至1996年9月,高燕珠女士先后在广州曙光无线电厂电视机分厂、广州白云山电子工业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6年9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广州白云山企业集团公司企管部主管、企管部经管办副主任、重组办主管,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主管、董事会秘书处主管、企业法律顾问、证券事务代表,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和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部长、部长,风险控制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2020年10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2021年8月起担任公司运营部总监职务。
2、王彤先生,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职业药师,制药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曾先后担任广州潘高寿天然保健品公司技术科副科长,广州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星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大区经理、部门经理、营销总监,广州采芝林药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药品营销中心总监、采购中心总监。
2021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中药与智慧药房事业部副总经理。
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黄龙涛先生,198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药学专业,无境外居留权。
具备中药制剂工、医药商品购销员、药士、药师等职业证书。
自2002年入职公司以来,先后担任康美药业中药基地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现任供应链事业部副总经理兼普宁、北京生产基地总经理。
曾多次荣获得公司“优秀员工”、“优秀干部”、“优秀管理者”、“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
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公告编号:2022-008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月25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1月25日14点30分召开地点:广东省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基地二期综合楼会议室(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1月2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A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
(6)人 1.01 赖志坚 √ 1.02 米琪 √ 1.03 刘国伟 √ 1.04 梁珺 √ 1.05 杨威荣 √ 1.06 方妙双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
选独立董事
(3)人 2.01 骆涛 √ 2.02 赖小平 √ 2.03 曾庆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
(2)人 3.01 高燕珠 √ 3.02 王彤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议案
1、议案
2、议案3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18 *ST康美 2022/1/18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22年1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到公司深圳办公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六、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下梅林泰科路3号康美药业联系人:证券部联系电话:0755-33187777邮箱:kangmei@kangmei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赖志坚 1.02 米琪 1.03 刘国伟 1.04 梁珺 1.05 杨威荣 1.06 方妙双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骆涛 2.02 赖小平 2.03 曾庆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高燕珠 3.02 王彤 委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 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 进行编号。
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
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 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
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
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 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
投票结束后,对 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 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
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方式
一 方式
二 方式
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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