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民生加银家盈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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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九年三月 重要提示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2013年1月11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29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2月7日生效。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发布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该《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
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18年3月23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02月0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重要提示1一、基金管理人4二、基金托管人19三、相关服务机构23四、基金的名称40五、基金的类型40六、基金的投资目标40七、基金的投资方向41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41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42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42十
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43十
二、基金的业绩47十
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48十
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50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法定代表人:张焕南成立时间:2008年11月3日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87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存续期间:永续经营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股权结构:公司股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3.33%)、加拿大皇家银行(持股30%)、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67%)电话:010‐68960030传真:010‐88566500联系人:张冬梅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经营管理层下设专门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产品委员会,以及设立常设部门。
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部门包括:投资部、研究部、固定收益部、专户理财一部、专户理财二部、专户理财三部、专户理财四部、资产配置部、战略发展与产品部、市场策划中心、渠道管理部、机构一部、机构二部、机构三部、机构四部、电子商务部、客户服务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运营管理部、信息技术部、深圳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纪检监察室。
基金管理情况:截至2019年02月07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45只开放式基金:民生加银品牌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稳健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景气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红利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积极成长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转债优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岁岁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量化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养老服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前沿科技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民生加银鑫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汇鑫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中证港股通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鑫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智造2025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鹏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恒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民生加银睿通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张焕南先生:董事长,硕士。
历任宜兴市实验小学校长,无锡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副秘书长,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财贸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江苏监管局调研员,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副主任,海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民生银行董事会战投办主任。
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并代行总经理,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并代行总经理。
宋永明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博士。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计划财务部科员,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管理司监管制度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一部国有银行改革办公室秘书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人事部(党委组织部)综合处、机关人事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处长,中国银监会城市银行部综合处兼城商行监管处处长,中国银监会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副巡视员(副局级)。
2017年7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CliveBrown先生:董事,学士。
历任PriceWaterhouse审计师、高级经理,JPan资产管理亚洲业务、JPanEMEA和JPan资产管理的首席执行官。
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环球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亚洲区和RBCEMEA全球资产管理首席执行官。
王维绛先生:董事,学士。
历任外汇管理局储备管理司副司长及首席投资官、汇丰集团伦敦总部及香港分行全球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香港分行资本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北京分行行长。
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董事总经理、香港分行中国区CEO。
张星燎先生:董事,硕士。
历任葛洲坝电厂会计、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任、财务部副经理、湖北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监事会副主席、湖北清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主任。
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任淮秀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
历任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讲师,基本建设经济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投资经济系副系主任,投资经济系副教授,财金学院投资经济系系主任,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副院长。
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席。
钟伟先生:独立董事,博士后。
历任江南大学商学院讲师、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教授,曾在同济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2005年至今兼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北京市跨世纪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入选者,教育部新世纪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入选者。
2008年共同创立金融智库中国金融四十人。
现任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于学会先生:独立董事,学士。
从事过10年企业经营管理工作。
历任北京市汉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必浩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现任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朱晓光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财会部副科长,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财会部会计处处长,中国民生银行福州分行副行长,中国民生银行中小企业金融部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副总经理。
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会主席。

谭伟明先生:监事,香港专业文凭,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士、香港特许公认会计师工会资深会员。
曾在普华永道国际会计事务所、黛丽斯国际有限公司、怡富集团从事财务工作,曾任摩根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兼北亚区主管、德意志银行资产与财富管理董事总经理兼全球客户亚太区(日本除外)主管。
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环球资产管理董事总经理兼亚洲业务总主管。
刘大明先生:监事,博士。
历任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职员,北京光磊(博诚慧)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业务主管,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发展部研究员及投资银行部研究员、部门经理助理。
现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部门负责人。
董文艳女士:监事,学士。
曾就职于河南叶县教育局办公室从事统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外管局从事稽核检查工作。
2008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负责人兼工会办公室主任。
刘静女士:监事,博士。
曾就职于中国证监会稽查总队、稽查局。
2015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
李杨女士:监事,硕士。
曾就职于广发银行北京分行。
2012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监。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张焕南先生:董事长并代行总经理,简历见上。
宋永明先生:副总经理,简历见上。
于善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历任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2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兼任金融工程与产品部总监、总经理助理。
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专户理财二部总监、资产配置部总监、专户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邢颖女士:督察长,博士。
历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法律教研室副教授、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湘财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部经理及监察稽核部副总监、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经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2012年4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督察长,兼任监察稽核部总监。
王国栋先生:副总经理,硕士。
历任金融时报社证券新闻部、总编室编辑、记者,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品牌宣传处副处长、高级业务主管,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处长、主任助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党委办公室/办公室副主任。
2016年6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4、本基金基金经理李文君女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12年证券从业经历。
自2007年至2011年在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担任交易员职务,自2011年5月至2013年8月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担任交易员职务,自2013年8月至2014年3月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担任基金经理助理一职,自2014年3月至2016年1月在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一职。
2016年1月加入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一职。
曾任民生加银和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04月至2018年08月)、民生加银现金添利货币市场基金(2016年06月至2018年10月)、民生加银鑫盈债券证券型投资基金(2016年07月至2018年06月)、民生加银鑫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07月至2018年04月)、民生加银鑫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08月至2018年07月)、民生加银鑫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08月至2018年02月)、民生加银鑫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09月至2018年07月)、民生加银和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08月至2018年09月)的基金经理。
现任民生加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2016年04月至今)、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04月至今)、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11月至今)、民生加银腾元宝货币市场基金(2016年12月至今)、 民生加银鑫升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02月至今)、民生加银家盈季度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09月至今)、民生加银家盈半年定期宝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03月至今)的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陈薇薇女士(2013年02月至2014年04月);杨林耘女士(2014年04月至2015年07月);王滨先生(2014年11月至2016年04月);李慧鹏先生(2016年04月至2017年09月)。

5、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和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由10名成员组成。
由于善辉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专户理财二部总监、专户投资总监、资产配置部总监;杨林耘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首席研究员;刘旭明先生,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投资部总监;牛洪振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交易部总监;陈廷国先生,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研究部首席分析师;蔡晓先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研究部副总监;孙伟先生,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投资部副总监;李宁宁女士,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赵景亮先生,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专户理财一部总监;尹涛先生,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专户理财二部总监助理。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2.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运作办法》,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运作办法》禁止的行为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法律法规、基金管理公司制度进行基金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10)故意损害投资人及其他同业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11)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12)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13)信息披露不真实,有误导、欺诈成分;(14)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4.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5.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基金财产不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被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本基金管理人即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本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和所管理的资产运作风险,充分保护资产委托人、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文件,以及《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
内部控制体系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 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内部控制制度是公
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的总称。
内部控制制度由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管理制度、各项具体业务规则等部分组成。

1.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保护基金投资人利益不受侵犯,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2)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3)建立和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合理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

(4)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5)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6)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
内部控制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内控程序,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合规性原则。
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全面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和漏洞。

(3)审慎性原则。
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有效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是可操作的,有效的。

(5)适时性原则。
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4.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1)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2)公司管理层应当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3)公司按“利益公平、信息透明、信誉可靠、责任到位”的基本原则制定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4)公司根据健全性、高效性、独立性、制约性、前瞻性及防火墙等原则设计内部组织架构,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各职能部门是公司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
各部门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加强对业务风险的控制。
部门管理层应定期对部门内风 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管理战略并实施,监控风险管理绩效,以不断改进风险管理能力。

(5)公司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
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1)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2)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机制,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3)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6)内部控制风险评估包括定期和不定期的风险评估、开展新业务之前的风险评估以及违规、投诉、危机事件发生后的风险评估等。

(7)风险评估是每个控制主体的责任。
1)董事会下属的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制度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并对公司与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2)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3)各级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业务所面临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8)授权控制是内部控制活动的基本要点,它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
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须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2)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3)公司业务实行分级授权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越级越权办理业务。
4)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须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经授权人签章确认后下达到被授权人,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5)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须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须及时修改或取消。

(9)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单独核算。
(10)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业务授权、业务执行、业务记录和业务监督严格分离,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
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须实行物理隔离。
(11)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12)采用适当、有效的信息系统,识别、采集、加工并相互交流经营活动所需的一切信息。
信息系统须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必须能实现公司内部信息的沟通和共享,促进公司内部管理顺畅实施。
(13)根据组织架构和授权制度,建立清晰的业务报告系统,凡是属于超越权限的任何决策必须履行规定的请示报告程序。
(14)内部控制的监督完善由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等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
必要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总经理等均可聘请外部专家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和评价。
(15)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公司须组织专门部门对原有的内部控制进行全面的检讨,审查其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适时改进。

5.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1)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
2)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3)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4)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5)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2)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1)投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2)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3)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策记录。
4)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5)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因分析等内容。

(3)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1)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易。
2)公司应当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3)投资指令应进行审核,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4)公司应当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5)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交易记录应当及时进行反馈、核对并存档保管。
6)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7)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流程和规则。
8)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
基金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相关部门批准。

(4)基金清算和基金会计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1)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和会计核算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2)基金会计与公司会计在人员、空间、制度上严格分离。
3)对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作为会计核算主体,每只基金分别设立不同的独立帐户,进行单独核算,保证不同基金在名册登记、帐户设置、资金划转、帐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公司应当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5)与托管银行间的业务往来严格按《托管协议》进行,分清权责,协调合作,互相监督。

(5)基金营销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1)新产品开发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进行风险识别,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2)以竭诚服务于基金投资者为宗旨,开展市场营销、基金销售及客户服务等各项业务,严禁误导和欺骗投资者。
3)注重对市场的开发和培育,统一部署基金的营销战略计划,建立客户服务体系,为投资者提供周到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
4)以诚信为原则进行基金和公司的对外宣传,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6)信息披露控制主要内容包括: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公司设立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3)公司对信息披露应当进行持续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信息披露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公司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7)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主要内容包括: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系统的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岗位手册和风险控制制度。
2)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应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应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性。
3)对信息系统的项目立项、设计、开发、测试、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信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必须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4)公司应当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5)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6)公司软件的使用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应具备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
7)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
8)建立计算机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应当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要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
9)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确地传递到各职能部门。
10)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11)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应当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12)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建立定期病毒检测制度。
13)信息技术系统应当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难恢复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8)公司财务管理控制主要内容包括:1)公司根据国家颁布的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和基金财务相互独立的原则制定公司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2)公司应当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严禁需要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3)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4)建立帐务组织和帐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帐簿,有效控制会计记帐程序。
5)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6)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7)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财经纪律。
8)制定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应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9)强化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

(9)监察稽核控制主要内容包括:1)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
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
2)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行审议。
3)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应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4)全面推行监察稽核工作的责任管理制度,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5)公司应当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6)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应当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2)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一)基本情况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田国立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存续期间:持续经营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联系人:田青联系电话:(010)67595096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
本行于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于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
2018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228,051.8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6,807.99亿元,增幅3.08%。
上半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3.27亿元至1,814.20亿元,增幅5.42%;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84.56亿元至1,474.65亿元,增幅6.08%。
2017年,本集团先后荣获香港《亚洲货币》“2017年中国最佳银行”,美国《环球金融》“2017最佳转型银行”、新加坡《亚洲银行家》“2017年中国最佳数字银行”、“2017年中国最佳大型零售银行奖”、《银行家》“2017最佳金融创新奖”及中国银行业协会“年度最具社会责任金融机构”等多项重要奖项。
本集团在英国《银行家》“2017全球银行1000强”中列第2位;在美国《财富》“2017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列第28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与合规管理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跨境托管运营处、监督稽核处等10个职能处室,在安徽合肥设有托管运营中心,在上海设有托管运营中心上海分中心,共有员工315余人。
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纪伟,资产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任职,并在总行公司业务部、投资托管业务部、授信审批部担任领导职务。
其拥有八年托管从业经历,熟悉各项托管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龚毅,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际部、营业部并担任副行长,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资产托管业务部资深经理(专业技术一级),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郑绍平,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投资部、委托代理部、战略客户部,长期 从事客户服务、信贷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原玎,资产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国际业务部,长期从事海外机构及海外业务管理、境内外汇业务管理、国外金融机构客户营销拓展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
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R)QFII、(R)QD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
一。
截至2018年二季度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857只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
中国建设银行先后9次获得《全球托管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4次获得《财资》“中国最佳次托管银行”、连续5年获得中债登“优秀资产托管机构”等奖项,并在2016年被《环球金融》评为中国市场唯一一家“最佳托管银行”、在2017年荣获《亚洲银行家》“最佳托管系统实施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一)内部控制目标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资产托管业务部配备了专职内控合规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合规工作,具有独立行使内控合规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资产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一)监督方法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
利用自行开发的“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
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新一代托管应用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等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投资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进行风险提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督促其纠正,如有重大异常事项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指令要素等内容进行核查。

3.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或举证,如有必要将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相关服务机构(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
1.直销机构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法定代表人:张焕南客服电话:400‐8888‐388联系人:林泳江电话:0755‐23999809传真:0755‐23999810网址: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法定代表人:田国立电话:010‐66275654传真:010‐66275654联系人:张静客服电话:95533网址: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法定代表人:洪崎客服电话:95568联系人:穆婷电话:010‐58560666传真:010‐57092611网址:
(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李伏安客服电话:95541联系人:王宏网址: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法定代表人:杨德红客户服务热线:95521联系人:芮敏祺电话:021‐38676666传真:021‐38670666网址: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法定代表人:何如客服电话:95536联系人:齐晓燕电话:0755‐82130833传真:0755‐82133952网址: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法定代表人:霍达客户服务热线:95565,400‐8888‐111联系人:林生迎电话:0755‐82943666传真:0755‐82943636网址:
(7)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法定代表人:陈共炎客服电话:400‐888‐8888联系人:辛国政电话:010‐83574507传真:010‐83574807网址:
(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法定代表人:周杰电话:021‐23219000传真:021‐23219100联系人:李笑鸣客服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公司网址:
(9)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法定代表人:李梅客服电话:021‐962505联系人:李玉婷电话:021‐54033888传真:021‐54038844 网址:(10)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法定代表人:王连志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联系人:陈剑虹联系电话:0755‐82558305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网址:(11)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法定代表人:何之江联系人:石静武业务咨询电话:95511转8网站:(12)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法定代表人:高涛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联系人:刘毅电话:0755‐82023442传真:0755‐82026539网址:www.china‐(1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张佑君客服电话:95548联系人:马静懿电话:010‐60833889传真:010‐60833739网址:(1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01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2层法定代表人:姜晓林客服电话:95548联系人:孙秋月电话:0532‐85022326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15)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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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臧静电话:8621‐54677888‐6717传真:021‐33323830网站:(26)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1008‐1012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SOHO1008‐1012法定代表人:赵荣春客服电话:400‐893‐6885联系人:高静电话:010‐57418813传真:010‐57569671网站:(2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法定代表人:汪静波客服电话:400‐821‐5399联系人:张裕电话:021‐38509735传真:021‐38509777网站:www.noah‐(28)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16层法定代表人:杨懿客服电话:400‐166‐1188联系人:张燕电话:010‐83363099传真:010‐83363072网站:(29)北京广源达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六层605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浦项中心B座19层法定代表人:齐剑辉客服电话:4006236060联系人:王永霞电话:4006236060传真:010‐8205586061网址:/(30)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7层05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17层法定代表人:弭洪军 客服电话:400‐9655‐365联系人:黄鹏电话:021‐33355392传真:021‐33355288网址:(31)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法定代表人:赖任军客服电话:4009‐500‐888联系人:刘昕霞电话:0755‐29330513传真:0755‐26920530网址:(3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法定代表人:王常青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联系人:魏明电话:010‐85130579传真:010‐65182261网址:(3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法定代表人:王伟刚客服电话:400‐619‐9059联系人:丁向坤电话:010‐56282140传真:010‐62680827网址:(34)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法定代表人:周剑秋电话:025‐52278870传真:025‐52313068网址:(35)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七幢23层1号4号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法定代表人:陶捷客服电话:400‐027‐9899 网址:(3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法定代表人:张皓电话:010‐60833754传真:0755‐83217421网址:(37)天津万家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5层法定代表人:李修辞电话:400‐888‐0800(38)和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5号楼20层2302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号安邦保险大厦10层法定代表人:蒋洪客服电话:400‐819‐5569联系人:张楠电话:010‐85256214网址:/(39)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县兴盛南路8号院2号楼106室‐67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河南路盛世龙源10号法定代表人:杨纪峰客服电话:4006‐802‐123联系人:吴鹏电话:010‐56075718传真:010‐67767615网址:www.zhixin‐(4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法定代表人:李一梅客服电话:400‐817‐5666联系人:仲秋玥电话:010‐88066632传真:010‐88066552网址:(4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法定代表人:钟斐斐客服电话:400‐0618‐518 联系人:秦艳琴电话:传真:010‐61840699网址:(42)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法定代表人:刘汉青客服电话:95177联系人:赵耶电话:传真:025‐66996699‐884131网址:(4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法定代表人:周易客户服务电话:95597联系人:庞晓芸电话:0755‐82492193传真:0755‐82492962网址:(44)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金融城6号楼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金融城6号楼法定代表人:张小军联系人:游丹电话:025‐88866645传真:025‐88866724(45)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法定代表人:王之光客服电话:4008‐2190‐31联系人:宁博宇电话:021‐20665952传真:021‐22066653网站:(4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法定代表人:肖雯客服电话:020‐89629066联系人:吴煜浩 电话:020‐89629021传真:020‐89629011网站:(47)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法定代表人:陈超客服电话:95118,4000988511联系人:江卉电话:010‐89189297传真:010‐89188000网址:(4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法定代表人:王翔客服电话:400‐820‐5369联系人:吴鸿飞电话:021‐65370077传真:021‐55085991网址:(49)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泰康金融中心38层法定代表人:张冠宇客服电话:400‐819‐9868联系人:王国壮电话:010‐85870662传真:010‐59200800网址:(50)泰诚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3号上海市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7号美奂大厦裙楼法定代表人:林卓客服电话:400‐0411‐001联系人:徐江电话:网址:(5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0层3001室法定代表人:周斌联系人:张鼎电话: 客服电话:400‐898‐0618传真:010‐53509643网址:(5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法定代表人:赵俊客服电话:400‐888‐8588;95531联系人:王一彦电话:021‐20333333传真:021‐50498825网址:(53)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法定代表人:丁东华联系人:许艳电话:010‐59287105客服热线:400‐111‐0889传真:010‐59287825公司网址:(54)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东南部时代财富大厦49A法定代表人:周文联系人:殷浩然联系电话:010‐84865370客服电话:0755‐23946579传真:010‐84865051网址:(55)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大厦东座1307室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客服电话:400‐684‐0500联系人:叶健电话:0755‐89460500传真:0755‐21674453网址:(56)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33号腾讯滨海大厦15楼法定代表人:刘明军客服电话:95017转1转8联系人:黄河网站:(57)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A栋201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田厦国际中心36楼、37楼法定代表人:顾敏客服电话:400‐999‐8800传真:0755‐86700688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2005号民生金融大厦13楼13A法定代表人:张焕南电话:0755‐23999888传真:0755‐23999833联系人:蔡海峰(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负责人:韩炯经办律师:吕红、安冬电话:021‐31358666传真:021‐31358600联系人:安冬(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执行事务合伙人:TonyMao毛鞍宁经办注册会计师:昌华、乌爱莉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联系人:昌华
四、基金的名称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 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上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将以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为基本原则,在对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变动等因素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判断金融市场利率的走势,择优筛选并优化配置投资范围内的各种金融工具,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将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在合理的水平,提高基金的收益。

1、利率策略通过对各种宏观经济指标、资金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的分析,判断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取向和资金市场供求变化趋势,以此为依据判断金融市场利率变化趋势。
在对利率变动趋势做出充分评估的基础上,结合历史及经验数据,确定资金的时间价值、流动性溢价等要素,动态调整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2、信用策略本基金将适时跟踪发债主体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等,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内部信用评级方法,对发债主体的信用风险进行全面有效的分析,从而降低因信用风险所带来的投资损失。
内部的信用评级将结合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公司的发展状况以及未来的发展战略等,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四个方面进行定量分析,并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内部控制、外部支持等方面进行定性分析,对定量分析进行补充,从而提高内部信用评级的有效性,挑选出信用风险低、具有超额收益的投资品种。
同时,本基金将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来适时跟踪发债主体的发展状况,对发债主体的信用风险进行适时评价,从而有效的抓住市场的交易机会。

3、个券选择策略选择个券时,本基金将首先考虑安全性,优先配置央票、短期国债等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品种。
此外,本基金也将配置外部信用评级等级较高(符合法规规定的级别)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信用类债券。
除安全性因素之外,在具体的券种选择上,本基金将正确拟合收益率曲线,从而找出收益率出现明显偏高的券种,并客观分析收益率出现偏高的原因。
若出现因市场原因所导致的收益率高于公允水平,则该券种价格出现低估,本基金将对此类低估品种进行重点关注。

4、流动性管理策略本基金作为现金管理工具,必须具备较高的流动性。
基金管理人将在遵循流动性优先的原则下,综合平衡基金资产在流动性资产和收益性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通过现金留存、持有高流动性债券种、正向回购、降低组合久期等方式提高基金资产整体的流动性。
同时,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投资者大额申购和赎回的需求变化,根据投资者的流动性需求提前做好资金准备。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而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和普通债券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1固定收益投资8,632,204,562.8478.18其中:债券8,632,204,562.8478.18资产支持证券‐‐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90,000,645.001.72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2,200,901,758.1719.934其他资产18,478,014.200.175合计11,041,584,980.21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序号项目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10.51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637,965,403.056.14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未对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进行限制。
根据《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上述比例超过40%的情况。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项目天数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10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117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9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7天”,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7天的情况。
3.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序号平均剩余期限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130天以内4.816.14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230天(含)‐60天6.61‐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360天(含)‐90天56.13‐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490天(含)‐120天7.33‐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5120天(含)‐397天(含)31.16‐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合计106.036.14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的情况。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序号债券品种摊余成本(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国家债券‐‐2央行票据‐‐3金融债券560,400,222.885.39其中:政策性金融债560,400,222.885.394企业债券‐‐5企业短期融资券‐‐6中期票据‐‐7同业存单8,071,804,339.9677.658其他‐‐9合计8,632,204,562.8483.0410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数量(张)摊余成本(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1180409518中国银行CD0955,000,000496,910,827.564.78211182139218渤海银行CD3923,000,000299,170,233.092.88311180925318浦发银行CD2533,000,000298,402,268.512.87411181562518民生银行CD6253,000,000298,145,600.602.87511180621618交通银行CD2163,000,000297,687,754.282.86611181564518民生银行CD6453,000,000297,666,498.352.86711181061618兴业银行CD6163,000,000297,665,548.822.86811181565618民生银行CD6563,000,000297,442,424.882.86911181121518平安银行CD2153,000,000296,604,688.602.851011180936718浦发银行CD3673,000,000293,612,568.942.82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项目偏离情况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0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0.1314%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0.0055%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0.0966%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产生重大偏离时,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规定不能客观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与基金托管人商议后,按最能反映基金资产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9.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投资决策程序说明2018年1月20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成都分行内控管理严重失效,授信管理违规,违规办理信贷业务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规行为,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9.3其他资产构成序号名称金额(元)1存出保证金‐2应收证券清算款‐3应收利息18,478,014.204应收申购款‐5其他应收款‐6待摊费用‐7其他‐8合计18,478,014.20 9.4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二、基金的业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民生加银加盈理财7天A阶段净值收益率①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2013年度(自2013年2月7日至12月31日)3.5117%0.0041%1.2132%0.0000%2.2985%0.0041%2014年度4.2572%0.0043%1.3500%0.0000%2.9072%0.0043%2015年度3.8761%0.0224%1.3500%0.0000%2.5261%0.0224% 2016年度2.4283%0.0044%1.3537%0.0000%1.0746%0.0044%2017年度3.6197%0.0046%1.3500%0.0000%2.2697%0.0046%2018年度4.1233%0.0019%1.3500%0.0000%2.7733%0.0019%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自2013年2月7日至2018年12月31日)23.8856%0.0100%7.9668%0.0000%15.9188%0.0100% 民生加银加盈理财7天B阶段净值收益率①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2013年度(自2013年2月7日至12月31日)2.8896%0.0060%1.2132%0.0000%1.6764%0.0060%2014年度3.2248%0.0067%1.3500%0.0000%1.8748%0.0067%2015年度3.3625%0.0151%1.3500%0.0000%2.0125%0.0151%2016年度2.7259%0.0044%1.3537%0.0000%1.3722%0.0044%2017年度3.9157%0.0046%1.3500%0.0000%2.5657%0.0046%2018年度4.3202%0.0019%1.3500%0.0000%2.9702%0.0019%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自2013年2月7日至2018年12月31日)22.2499%0.0078%7.9668%0.0000%14.2831%0.0078% 注:业绩比较基准=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税后利率;本基金按日结转份额。

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基金的销售服务费;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基金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费用自动扣划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30%,对于由B类降级为A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类升级为B类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年基金销售服务费率应自其达到B类条件的开放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率。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经注册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除管理费、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8年9月21日公布的《民生加银家盈理财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9年02月0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12月31日,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针对“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

2、针对“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
三、基金管理人相关信息。

3、针对“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
四、基金托管人相关信息。

4、针对“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
五、相关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5、针对“
十、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
十、基金的投资相关信息。

6、针对“十
一、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十
一、基金的业绩相关信息。

7、针对“十
七、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十
七、基金的信息披露相关信息。

8、针对“二十
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二十
三、其他应披露事项相关信息。

9、针对“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附件二:基金托管协议内容摘要相关信息。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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