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一体机怎么扫描文件

文件 2
第三部分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预算 ICC-ASP/1/3 235 ICC-ASP/1/3 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预算 目录 段次页次 导言...................................................................第一部分提议的结构和行政安排.........................................一.法院所在地........................................................二.房地的需要........................................................三.缔约国大会........................................................四.大会主席团........................................................五.法院成立典礼......................................................六.随后的法院全体会议................................................七.被害人信托基金理事会会议..........................................八.预算和财务委员会..................................................九.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的重大需要......................................十.院长会议..........................................................十
一.院长会议成员以外的其他法官........................................ 1-1323814-119240 1424015-1724018-2524126-2724228-3024231-32243 3324334-3524336-3824339-4224443-45245 十
二.检察官办公室......................................................十
三.书记官处..........................................................十
四.共同事务司........................................................十
五.外聘审计人........................................................十
六.家具和设备........................................................第二部分提议的结构和行政安排...........................................十
七.总概算............................................................十
八.工作方案..........................................................
A.院长会议、各庭和分庭..........................................B.检察官办公室.................................................. 46-7024571-9625097-115255116-118258 119258120-184259120-127259128-166262129-139263140-145266 236 ICC-ASP/1/3 目录(续) 段次页次
C.书记官处......................................................146-151268
D.共同事务司....................................................152-165269
E.意外开支准备金................................................ 166273 十
九.缔约国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法院成立典礼以及预算和财务委员会会议的初步费用估计数................................................. 167-184274 附件
一.A.院长会议..................................................................279
一.B.检察官办公室..............................................................280
一.C.书记官处..................................................................281
一.D.共同事务司................................................................282 三.2002年9月12日期间“核心”员额分配情况.....................................283
四.会议的初步费用估计数........................................................285
五.意外开支准备金经费细目......................................................293
六.东道国的捐助................................................................294 附录家具和设备清单........................................................295
七.国际法院法官的服务条件和薪酬................................................296
八.国际刑事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的家具和设备非经常经费............................299 237 ICC-ASP/1/3 导言
1.国际刑事法院预备委员会第八届会议请秘书处考虑协调员提出的优先准则(PCNICC/2001/L.3/Rev.1/Add.1,附录),编制法院第一个财政年度的预算订正草案,供委员会第九届会议审议。
本文件即根据这项要求提出。
根据财务条例草案(PCNICC/2001/1/Add.2和Corr.1)条例
2,财政年度最初应为一个历年,除非缔约国大会对法院第一年的预算另有决定。
有人建议第一个财政期间从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一历年结束为止。
根据大会2001年12月12日第56/85号决议序言部分最后一段和筹备委员会2002年7月8日第41次全体会议的决定,即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将于2002年9月3日至10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因而第一个财政期间应从2002年9月延续至2003年12月底,即16个月。
国际刑事法院(刑事法院或“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所需经费拟议估计数为刑事法院的业务费用和缔约国大会届会、缔约国大会主席团会议和预算和财务委员会会议、创始会议后法院举行的两次全体会议、被害人信托基金理事会一次会议、以及与创始会议有关的费用。

2.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运作所需资源的数量取决于法院活动的水平和范围,要牢记的是法院和缔约国大会需要加强应对各种挑战的能力。
拟议的所需资源除其他外,要使法院能在短期内征聘所需工作人员,以便满足法院建立财政、行政和程序能力的需要。

3.本文件第一部分讨论拟议的法院机关结构及相应的行政安排,其中考虑到最相关的现有国际司法机构的组成和经验,如国际法院、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前南问题国际法庭)、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和国际海洋法法庭(海洋法庭)。
预计法院所需人力资源总数为2003年202个员额,2002年9月至12月期间61个员额(见第二部分表3和表4)。
本文件附件
一.A、
B、C和D列出了2003年拟议人员结构详细情况的结构表。
应当强调指出,此结构表只是为了说明目的,不应解释为支出目标或是法院各机关今后结构的商定蓝图。

4.第二部分概述了费用估计数。
它们根据若干假设、拟议的法院结构和行政安排以及前南问题国际法庭等类似机构的经验计算。
财务条例草案条例3.2除其他外规定,方案概算应以法院法定总部的货币为单位提出,根据这项规定,本预算草案以欧元为单位编列,采用了联合国6月份的业务汇率(1美元兑换1.11欧元,即1欧元兑换0.900901美元)。

5.第一个财政期间有16个月,尤其是法院本初期阶段的需要可能难以精确预测,因而提及财务条例草案关于拨款限额的条例4.2和4.3和关于追加预算的条例3.6。
如果通过预算时出现意外情况,书记官处必要时可以利用缔约国通过的拨款限额或提出第一个财政期间的追加预算建议。
因此本预算草案中已编列意外开支储备金。
238 ICC-ASP/1/3
6.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和续会/特别会议将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而法院的创始会议将在海牙举行。
受害人信托基金理事会也将在海牙举行。
缔约国大会第二次会议、大会主席团2003年6月的会议、预算和财务委员会2003年的会议将在纽约举行。
这些会议的日期和会期假设如下:缔约国大会:2002年9月第一次会议6天,续会/特别会议2003年1月/2月5天,2003年4月续会/特别会议3天和2003年9月第2次会议5天;大会主席团:2003年6月为期一天的一次会议;和预算和财务委员会:2003年8月为期五天的一次会议;和被害人信托基金理事会:2003年一次为其3天的会议。

7.还预期在2003年举行为期一天的法院全体会议以选举书记官长,举行为期两周的法院全体会议以拟订和通过法院的条例。
因此,这些会议的费用已列入本文件。

8.法院成立典礼将在海牙举行。
现假定在2003年1月/2月大会第一次会议续会后不久,于2003年2月举行典礼。
由于荷兰政府承诺出资举办成立典礼,因此本预算草案只列入了法官和检察官的旅费及部分每日津贴估计数。

9.在预备委员会第九届会议上,东道国政府代表重申东道国政府愿意免租向法院提供房地,为期10年,从《罗马规约》生效之日起算。
他还证实,东道国政府愿意在临时房地内建造一个审判室,费用来自东道国政府为室内装修和设计所拨出的1000万欧元。
69法院和荷兰政府双方代表应在开办阶段最初期就此事作出适当安排,确保各有所需一切设施,使法院可以正常运作。
10.根据预备委员会第九届会议会议记录(PCNICC/2002/L.1/Rev.1/Add.1),附件B部分内的工作清单,荷兰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与秘书处代表进行了多次接触,包括先后在2002年5月3日和16日举行的两次正式会议。
通过这些接触,秘书处获悉东道国向法院提供的捐助的详情。
东道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已列入本文件。
11.鉴于筹备委员会已决定不采用工作人员薪金税和衡平征税制度,员额所需经费以净额表示。
还有,所需经费根据联合国共同制度适用的员额结构、薪金、津贴和应享待遇计算。
如果法院缔约国采用不同标准,就必须对预算作出调整。
12.本预算草案所列估计数根据2002年和2003年的费用参数计算。
根据对在纽约举行的会议的估计,第一个财政期间所需经费总额为30893500欧元。
由于东道国已承诺拿出不可报销的300000欧元来支付会议的费用70所提出的全部会议 __________________69见PCNICC/2002/INF/5,第7和8段。
70同上,第9段。
239 ICC-ASP/1/3 费用不包括东道国拿出来的这300000欧元。
本文件第二部分第120段和第121段以及表1和表2中说明了所需经费总额的详细情况。
13.根据财务条例草案条例6.2编列了一笔1915700欧元的款项(根据联合国的惯例,按法院业务费用十二分之一计算),供设立周转基金,以确保在收到分摊缴款以前有资金应付短期周转需要。
应按照依《财务条例》草案条例5.2商定的分摊比额表作出预付,贷记在作出预付国家的名下。
第一部分提议的结构和行政安排
一.法院所在地 14.法院设在荷兰海牙(《规约》第三条第一款)。
东道国已选定法院永久办公楼的地点。
71荷兰政府宣布,在永久办公楼建好之前,它将从法院成立之日起提供临时办公楼。
临时办公楼是一座现有的大楼,它的楼内办公面积足以满足法院开办阶段和扩大活动的需要。
拘留设施将设在另一地点。

二.房地的需要 15.在法院的初期阶段,临时办公楼应满足法院的以下需要:(a)由院长、第一副院长和第二副院长组成的院长会议(《规约》第三十
条,第三款)及其工作人员的办公室;(b)上诉庭、审判庭和预审庭用房(《规约》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加上15 名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办公室;(c)供上诉分庭、审判分庭和预审分庭使用的审判室;(d)检察官办公室;(e)书记官处;(f)位于另一地点的拘留设施。
16.前南问题国际法庭的经验表明,应充分考虑到确保检察官办公室的房地同法院其余部分分开的需要。
72不过,法院的特殊需要必须加以考虑。
在荷兰政府提 __________________71荷兰外交大臣在预备委员会第八届会议发言时宣布,法院总部的永久地点大约有30000平方米,由办公室、审判室、服务区,公用区和拘留设施组成。
72见专家组报告,A/54/634,第250段。
240 ICC-ASP/1/3 供的临时办公楼中,需要时应能把检察官办公室的设施同楼内的法院其他办公室部分分开。
17.除了满足上文第15段所述办公楼需求外,还需要为缔约国大会(《规约》第一百一十二条)、大会主席团(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第1项)、法院成立典礼和大会特别会议的续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款)、缔约国大会第二次会议和预算和财务委员会的会议提供适当的会场。

三.缔约国大会 18.根据《规约》规定,大会可以在法院所在地或在联合国总部举行会议(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款)。
根据大会第56/85号决议,法院大会第一次会议将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
荷兰政府在筹备委员会第八届会议期间曾指出,它感到负有特别责任,但绝非排他的责任应使法院能有效地运作。
荷兰政府在该届会议上还表示愿意在评估了政治参数后,依照商定的预算资助法院大会的头几次会议。
73 19.参加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至少有60个缔约国的代表,还有他们的副代表和顾问(《规约》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规约》没有规定缔约国代表团的最多人数。
鉴于第一次会议的重要性,可以假定各国代表团至少由三人组成。
74 20.此外,已签署《规约》或《最后文件》的国家能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大会的届会(《规约》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有139个国家签署了《规约》,144个国家签署了《最后文件》。
《规约》没有规定观察员代表团的组成和人数。
然而,大会在第56/85号决议第12段中请秘书长邀请得到大会长期邀请的政府间组织和其他实体的代表和有关区域政府间组织和应邀参加罗马会议或核准参加预备委员会的其他国际机构的代表作为缔约国大会观察员参加会议。
大会在第56/85号决议第13段中注意到,应邀参加罗马会议、在国际刑事法院预备委员会登记或具有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咨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如其活动与法院活动有关,可按照商定规则参加缔约国大会的工作。
21.大会以联合国大会的正式语文和工作语文为其正式语文和工作语文(《规约》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十款)。
根据《规约》的规定,大会应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并根据情况需要举行特别会议(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六款)。
22.根据缔约国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第37条(PCNICC/2001/1/Add.4),设想由秘书处负责接收、翻译、复制、分发和保管大会、主席团和大会可能设立的任何附属机构的文件和决定并提供口译服务。
因此,秘书处将参与会议的实质性服务和会前、会期和会后文件的编写工作。
__________________73见PCNICC/2001/INF/3,第3页。
74在联合国总部大会堂,每个代表团有六个座位。
241 ICC-ASP/1/3 23.关于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在第56/85号决议中请秘书长为会议的召开作出必要准备。
因此,联合国秘书处将为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提供实质性服务。
按每天两次会议计算,6天所需经费估计为2582200欧元。
24.筹备委员会指出,为缔约国大会及其附属机构服务的估计数是基于一项假设,即联合国将会提供这些服务并将因此获得费用的偿还。
偿还额包括占费用13%的“方案支助”费(间接费用)。
预备委员会建议大会应指示共同事务司寻求替代性的会议服务来源,以期对这些来源进行对比评估。
25.设想缔约国大会2003年再举行三次会议:在1月/2月举行为期5天的续会/特别会议;4月为期一周的续会/特别会议和9月为期5天的第二次会议。
这些会议的估计费用会达3505700欧元。
这些估计数中没有包括上述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费用。

四.大会主席团 26.根据《规约》的规定,大会主席团视需要随时召开会议,但至少应每年开会一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第3项)。
预计2002年主席团仍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其第一次会议。
27.主席团由大会选举的21个成员组成(《规约》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三款第1项)。
预计主席团将于2003年6月举行一天会议讨论组织事项。
主席团会议需要作出有关的会场安排,如果在法院所在地之外举行,还会有法官、检察官和书记官长的旅费和有关费用。
缔约国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中关于第2条的第38条规定,主席团的正式语文和工作语文为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
评估所需资源时必须考虑主席团的代表性(《规约》,第三款第2项)及其组成。

五.法院成立典礼 28.18名法官和检察官在选举后必须进行宣誓(《规约》第四十五条)。
预计法院成立典礼将于2003年初举行。
可利用成立典礼的会议由法官选举法院的院长,他们在同次会议上还可以决定各庭和分庭的法官。
因此,应为法院成立典礼作出适当的会场安排。
29.成立典礼将在海牙举行。
荷兰政府已承诺为成立典礼提供全额资金,75包括法官和检察官的旅馆费以及法官在海牙举行两天后续会议的费用。
30.成立典礼要为18名法官和检察官作出往返旅行的安排,费用将由法院承担。
__________________75PCNICC/2002/INF/5,第10段。
242 ICC-ASP/1/3
六.随后的法院全体会议 31.根据《罗马规约》第四十三条第四款和《程序和证据规则》最后草案(PCNICC/2000/1/Add.1)第十二条第3款,法院应在全体会议上选举书记官长。
因此,提议在2003年4月缔约国大会续会/特别会议之后,在海牙的法院临时办公楼为此召开一次为期一天的全体会议。
开会将需要支付九名非全职法官的旅费和有关费用,这九名法官将在另外九名全职法官当选后随即与他们一起开展工作。
32.根据《罗马规约》第五十二条,法官应制定日常工作所需的法院条例。
现提议为审议制定条例拨出时间。
为此建议召开一次为期两周的会议。
这需要编列九名非全职法官的旅费和有关费用。
法官在开会期间还可以熟悉有关法院司法和行政工作的其他方面。

七.被害人信托基金理事会会议 33.根据缔约国大会设立被害人信托基金的决议草案(PCNICC/2002/WGFIVTE/L.1),计划由缔约国大会在公平地域代表性和其他考虑基础上,选出被害人信托基金理事会,共五名成员。
提议拨款用于2003年在海牙召开理事会会议,会期三天。
开会将需要为理事会五名成员编列旅费和每日生活津贴。
估计费用共计26100欧元。

八.预算和财务委员会 34.预备委员会在工作中牢记《规约》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二款(b)项和(d)项以及第四款,打算由缔约国大会成立预算和财务委员会。
76该委员会由12名成员组成。
设想该委员会于2003年8月举行为期五天的会议,处理法院第二个财政期间的预算草案问题。
35.估计预算和财务委员会会议将需要经费845000欧元。

九.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的重大需要 36.法院建立所有必要的职能要花费不少时间和资源。
某些职能必须由法院机关设立,因而必须等到法官、检察官和书记官长分别选举之后进行。
然而,为了满足《规约》的要求和初期阶段的实际需要,有些重要能力必须马上建立。
它们包括收集、保存和确认收到流入的信息和可能的证据,还包括确保高层次对外关系、通信和新闻的适当能力。
迫在眉睫的实际需要包括建立业务信息和通信网,以及 __________________76PCNICC/2001/1,附件
一。
243 ICC-ASP/1/3 为保障安全、顺利开展征聘和采购工作和满足类似的紧迫需要建立其他必要基本系统。
37.除了满足眼前需要之外,第一个财政期间的预算必须为法院依次建立所需要的能力提供充足的资源。
下文将评估法院每个机关的上述需要。
38.有些需要是法院几个机关共有的。
在不影响这些机关独立作用的情况下,应由共同事务司履行某些基本的行政职能(见下文第十四节)。
在这方面,要认真注意查明共同事务司能够履行哪些具体行政职能,以便最大限度地提高法院的成本效用,同时尤其不损害检察官办公室的独立作用。

十.院长会议 39.组成院长会议的三名法官,即院长及第一和第二副院长,一经在开幕会议上当选,即应全时任职(《规约》第三十五条第二款)。
《规约》规定,法官领取的薪金、津贴和费用可由大会决定,薪金和津贴在各人任期内不得减少(第四十九条)。
40.《规约》(第三十八条第三款(a)项)赋予院长会议的职能是“适当管理本法院除检察官办公室以外的工作”。
在第一个财政期间,院长会议的关键职能(除《规约》和《程序和证据规则》最后草案中提到的司法职能外)将包括:(a)与书记官长共同负责高级别对外关系和交流(包括媒体/外联职能);(b)确立分庭的运作制度,包括预审、审理和上诉能力。
这种制度至关重要,因为根据《规约》有关规定提出的首批请诉书的处理方式将成为今后的先例,并影响法院的可信度。
77 41.就第一个财政期间而言,前段(a)和(b)分段所述的职能将主要由院长会议履行,由书记官长(在当选后)进行日常指导。
所需人员编制 42.院长会议工作人员的职能是协助院长和两位副院长处理法院的外部和内部关系及交流活动。
第一个财政期间的业务活动将包括:(a)向各国和国际组织提供咨询意见,并主动与其发展关系;(b)起草有关演讲稿、发言稿和文件,协助“将国际刑事法院推上世界舞台”的工作;(c)就国际刑事法院关心的首要问题做出内部和外部战略决策;(d)规划并执行这种内部和外部战略。
预期在法院运作后的第一个财政期间内,院长会议需在制订标准方面作出大量决策,即业务、行政、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决策。
将需要足够的人员编制,以便有能力开展这些工作。
此外,还必须有足够能力来处理需要立即作出反应的突发情况。
需要设置 __________________77根据前南问题国际法庭和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的经验,极有可能对所有裁决提出上诉。
因此,如预审分庭已经开庭,上诉分庭也将需要为开庭作好准备,以处理将要提出的任何上诉。
此外,根据《程序和证据规则》最后草案,被害人可以直接向各分庭提出申诉,因此,有可能出现在检察官将案件提交分庭前就接到上诉的情况。
244 ICC-ASP/1/3 的最基本编制将包括:(a)办公室主任(P-5),直接协助院长工作;(b)一名法律干事(P-3),协助两名副院长工作;78(c)一名发言人(P-4)。
假定院长会议发言人还将担任作为书记官处的一部分即将设立的新闻和文件科科长。
79另外应给院长会议办公室配置三名一般事务人员,协助院长工作,其中一名的职等为特等。
院长会议机构表列于附件
一.A。

一.院长会议成员以外的其他法官 43.《规约》第三十五条规定,组成院长会议的法官一经当选,即应全时任职,但院长会议将根据法院的工作量,与法院成员磋商,确定在何种程度上需要其他法官全时任职。
法院有必要在第一个财政期间拥有足够预算,以便能在院长会议之外聘请足够法官在法院任职。
其工作主要是依照有关程序和证据规则开展预审程序(三名或一名法官),并处理中间上诉。
80因此,在第一份预算中有必要视需要为院长会议三名成员以外的其他法官编列经费。
提议在预算中再编列六名法官的经费。
81 44.这些法官的薪金、津贴和费用将由缔约国大会根据《规约》第四十九条确定。
法院法官的服务条件和薪酬见本文件附件
六。
45.协助院长会议成员以外的其他法官的所需人员编制见下文第79段。

二.检察官办公室 46.检察官办公室将作为法院的一个单独机关独立工作(《规约》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47.假定检察官将在2003年初大会的续会/特别会议上选出。
48.检察官可以由一名或多名副检察官协助(《规约》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副检察官也应由缔约国大会从检察官提出的候选人名单中选出。
检察官应为每一个待补的副检察官职位提名三名候选人(第四十二条第四款)。
鉴于这些规定,预计不会在2003年1/2月大会续会/特别会议上选出第一名副检察官(除非在会议召开前已就适当人选达成协商一致意见)。
因此,可以在2003年4月举行的大会续会/特别会议上选举第一名副检察官。
预计检察官将在就职后决定何时选举第二名副检察官。
就本预算草案而言,假定检察官在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仅需一名副检察官协助其处理征聘、调查和起诉政策及组建办公室等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78预计该法律干事也可在必要时承担分庭法律支助科的任务。
79随着法院工作量的增加,合并这两种职能的做法可能需要重新考虑。
分别参见附件
一.A和
一.C。
80《规约》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2
(2)项。
81预算文件中的必要空缺率可以反映出这种灵活办法在预算方面的影响,它表明在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的最后几个月前,并不预期所有编入预算的员额都成为实际支出。
245 ICC-ASP/1/3 49.检察官和副检察官应全时任职(《规约》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根据《规约》第四十五条,他们应在就职前宣誓。
检察官和副检察官的任期由缔约国大会根据《规约》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决定。
在这方面,不妨考虑是否应以某种方式错开检察官和副检察官的任期,以保全检察官办公室的经验和机构记忆,并确保其工作的连续性。
50.关于检察官办公室的员额需要,检察官有权视需要任命合格工作人员,包括任命调查员(《规约》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这些工作人员将为法院工作人员的一部分,必须遵守书记官长在院长会议和检察官同意下拟订,并由缔约国大会批准的工作人员条例(同上,第三款)。
检察官还将任命若干对具体问题,如性暴力、性别暴力和针对儿童的暴力等问题具有法律专门知识的顾问(第四十二条第九款)。
性暴力、性别暴力及针对儿童的暴力问题方面的顾问,应为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人员。
51.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如因工作量激增而需要更多人手(例如,在提交一项情势时或出现要根据《规约》第十八条第六款或第十九条第八款保全证据的情况时),可通过使用相当于一般临时助理人员基金的方式解决。
这种应付工作量激增的能力对于起诉科、调查科、信息和证据科以及检察官办公室的笔译和口译职能至关重要。
建立使用一般临时助理人员基金的高效程序将有助于避免在工作量激增时出现临时工作人员使用不足或过度使用的情况。
52.检察官全权负责检察官办公室,包括办公室工作人员、设施及其他资源的管理和行政事务(《规约》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将完全按照这项规定来设立共同事务司(见下文第十四节)。
53.在特殊情况下,检察官可以任用缔约国、政府间组织或非政府组织免费提供的人员(《规约》第四十四条第四款)。
应依照缔约国大会制定的准则任用免费提供的人员(同上)。
所需人员编制 54.尽管目前难以预料在第一个财政期间是否会向法院提交任何情势,但由于《规约》第十五条规定检察官有权自行开展初步审查,因此预期自法院成立之时起,检察官办公室将收到许多来文。
不应低估此种运作方式需要的员额。
检察官办公室必须在第十五条规定的范围内作出适当努力,以免被视为不能就指控采取行动。
检察官办公室在同与第十五条第二款有关的资料来源以及预审分庭接触时,必须确立最高标准。
检察官将必须按照《规约》第五十三至五十八条及其第九编的规定采取行动,而且不能排除这种情况,即由于第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检察官办公室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可能面临第十八条第六款或第十九条第八款所述的情况,需要采取调查步骤以保全证据。
检察官应负责保留、保存和保管在调查过程中所得到的资料和物证(《程序和证据规则》最后草案规则10)。
在第一个财政期间,检察官根据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六款和第十九条第八款收到 246 ICC-ASP/1/3 的资料属于可能的证据,必须妥善处理,以免受到破坏。
一般而言,自成立伊始,法院的可信度就将建立在其工作质量的基础上。
55.检察官直属办公室。
该办公室将包括副秘书长级检察官、82一名助理秘书长级副检察官、一名P-5级检察官特别助理、一名P-4级副检察官特别助理和一名检察官办公室发言人(P-4)。
办公室将由三名一般事务人员提供协助,其中有一名特等级别的行政助理,专门协助检察官工作。
56.有必要设立一个直属于检察官直属办公室的行政股,以帮助检察官征聘有关工作人员,并行使办公室的管理和行政工作的法定权力。
该股将包括一名预算干事(P-4)、一名人事干事(P-3)、一名程序设计员/分析员(P-3)、一名语文协调员(P-3)83和两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57.因此,检察官直属办公室的所需人员总编制为检察官、一名助理秘书长级副检察官、一名P-
5、三名P-
4、三名P-
3、一名一般事务人员(特等)和四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58.检察官办公室的职能需要表明,自第一个财政期间起,该办公室将需设立起诉司、调查司和单独的上诉科。
起诉司 59.起诉司将负责下列职能:诉讼;对资料和可能的证据进行法律审查;起草指控书;领导调查员;就调查和起诉策略向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意见;为检察官办公室草拟一般准则和政策;草拟法律呈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开展法律研究和培训。
为切实有效地履行职能,第一个财政期间的预算应为起诉司设立起诉科、法律咨询和政策科以及上诉科编列经费。
起诉司应由一名D-2职等的起诉司司长负责,并由一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提供协助。
60.起诉司起诉科的职责包括:审查资料和证据;领导调查员;诉讼;起草指控书和关于程序及证据问题的法律呈件。
该科还将同其他科室一道,就调查和起诉策略向检察官办公室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意见,并参与检察官办公室一般准则和政策的起草工作。
该科将需要五名检察官,其中一名为P-5(科长)、两名为P-
4、两名为P-
3。
该小组将由两名秘书(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提供协助。
如果 __________________82列出检察官的这一职等是出于说明目的,不妨碍今后就该职等进行讨论。
83各特设法庭的经验证明,文件翻译是最难以解决的严重问题之
一。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必须具备自己的文件翻译能力。
由于法院具有开放性的属地管辖权,因此这一职能必然需要依赖一般临时助理人员从事文件翻译工作。
不过,检察官办公室需要具备语文协调的长期能力,以便评估需要、提出请求并就有关内部语文政策为检察官拟订意见。
无法事先预测的是,如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出现提交情势或者出现根据第十八条第六款或第十九条第八款保全证据的情况,究竟需要多少笔译员和口译员来应付工作量的激增。
使用一般临时助理人员基金聘请额外工作人员的程序必须既高效又足够灵活,以便能在合理时间内在检察官办公室组建笔译和口译股。
247 ICC-ASP/1/3 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向法院提交了某一情势,该科将很可能需要增加一般临时助理
人员。
84 61.法律咨询和政策科需就有关问题,特别是属事管辖权的范围等有关管辖权的问题,提供独立的专门法律意见,并起草法律文件。
该科还需协助草拟与检察官办公室的运作有关的准则和政策,85并协助培训检察官办公室人员、一般临时助理人员以及免费提供的人员。
86该科工作人员将包括一名高级法律顾问(P-5)、两名法律顾问(P-4)和三名法律顾问(P-3),并酌情包括具备有关性暴力和性别暴力以及对儿童的暴力问题专门知识的法律顾问。
一名秘书(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为法律咨询和政策科提供行政协助。
62.上诉科应隶属起诉司,它将同起诉科及法律咨询和政策科合作处理向法院上诉分庭提出的中间上诉(以及随后的正式上诉)。
上诉科应有一名P-5职等的高级上诉律师和一名P-4职等的上诉律师。
一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级别的工作人员负责协助该科工作。
63.因此,起诉司和上诉科所需人员共计一名D-
2、三名P-
5、五名P-
4、五名P-3和五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调查司 64.调查司将负责下列职能:接收和管理资料及可能的证据;初步审查;采取保全证据的调查步骤;开展调查活动,包括分析有关联和系统的事实;除其他外根据对总体受害情况的评估向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关于调查策略的意见。
为了比较切实有效地履行这些职能,第一个财政期间的预算应为下列三个科室编列经费:信息和证据科、调查科和分析科。
调查司将由D-1职等的调查主任负责,并由一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提供协助。
__________________84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宜将检察官集中到起诉司内的一个科,以便更加有助于起诉司司长作出灵活反应,以满足初步审查、调查或诉讼时对检察官的需要。
由于对国际犯罪的调查耗费时日,因此,即便向法院提交了情势,起诉科的诉讼职能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将仅限于某些预审问题,特别是案件可受理性的诉讼。
起诉科应就此类问题同法律咨询和政策科及上诉科密切合作。
如未提交情势,诉讼职能将更为有限,重点是第十五条第三款以及随后的可受理性诉讼。
在这两种情况下,法律咨询和政策科及上诉科均应向起诉科提供协助。
85需要制订准则的一些问题包括:开展全面调查的标准;请求协助;约谈证人;讯问涉嫌人和被告人;政策和鉴定人的使用;书面陈述;搜查和没收;外派任务;指控书的格式;对指控的正式内部审查;披露;同媒体的接触;档案管理;网络接驳;上诉程序。
86特设法庭的经验突出说明这些职能的重要性,因此必须配置适当专业人员,以便在检察官办公室开始工作后履行这些职能。
在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初期,将确立关于管辖权问题的先例和检察官根据除其他外第十五条第一至第三款、第十七至十九条、第五十三条和第五十四条采取行动的内部标准。
法院开始工作后,法律咨询和政策科还应负责建立和维护法律裁决和呈件的电子数据库以及同可适用犯罪的要素和关键的程序和证据规则有关的其他电子服务。
248 ICC-ASP/1/3 65.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一开始就需要设立信息和证据科。
87上文指出,检察官应负责保留、保存和保管在调查过程中所得到的资料和物证。
在第一个财政期间,检察官根据第十五条第二款、第十八条第六款和第十九条第八款可能收到的资料均属可能的证据,必须妥善处理,以免受到破坏。
该科将需要一名证据管理干事(P-4)和三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如有向法院提交一项情势或出现要根据第十八条第六款或第十九条第八款保全证据的情况,则须利用一般临时助理人员基金给该科配置更多专业人员和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66.尽管目前尚不能确定是否将在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开始全面调查,但检察官办公室仍需具备基本的调查能力,即设立一个调查科,与其他各科共同执行根据第十五条第二款进行的初步调查,并协调和采取调查步骤,以便根据第十八条第六款或第十九条第八款保全证据,或在正式调查开始后,负责协调并采取调查步骤。
该科应由P-5职等的副调查主任(科长)负责,并配置四名调查员,其中两名为P-4职等,两名为P-3职等。
两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将协助该科的工作。
如在第一个财政期间进行全面调查或出现要根据第十八条第六款或第十九条第八款保全证据的情况,则须向该科增派专业人员和一般事务人员职等的一般临时助理人员。
88 67.有必要在第一个财政期间为分析科编列经费,用于履行下列职能:收集并分析有关联的犯罪要素所需的关于系统事实的可能证据;89分析领土所属国的军队、警察和民事权力结构;收集与高级责任有关的证据;评估领土所属国境内的总体受害情况,据此向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关于调查策略的意见;90确定并协助专家;分析所收集的文件;开发刑事情报分析工具,如有关事实模式的时间顺序和视觉协助手段,91提供查勘和参考服务并协调敏感的证据来源;协助法律咨询和政策科对工作人员进行领土所属国有关背景情况的培训。
该科应由一名P-4职等的首席分析员负责,并配置一名P-3职等的军事分析员、一名P-3职等的政治分 __________________87根据第十五条提出的来文或指控书很可能将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初期提交给法院。
检察官办公室必须有能力妥善接收和管理与这种指控一同提交的资料。
88在这种情形下,检察官不妨在调查科内建立快速反应能力,由该科正规工作人员领导,并由一般临时助理人员辅助。
如在第一个财政期间需要法医专家,该办公室还要依赖一般临时助理人员。
目前难以估计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如需更多人手应付工作量的激增,调查科将需要多少一般临时助理人员。
89例如,存在武装冲突或针对平民的大规模或蓄意攻击。
这种需要指系统事实,与国内管辖权中刑事调查员通常所调查的具体犯罪事实存在根本区别。
90前南问题国际法庭的经验表明,检察官办公室在开始工作时即应具备适当的分析能力。
通过对提交给法院的情势进行总体受害情况的及早审查,分析科将在检察官办公室制订适当调查策略方面发挥关键作用,这将对资源产生长期、显著的影响(适当的调查策略将有助于起诉工作更有重点、更为节省)。
91其他此类协助手段包括显示事件顺序或模式的表格,显示背景和特定犯罪事实的多层地图。
249 ICC-ASP/1/3 析员和一名P-2职等的刑事情报分析员。
一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负责提供协助。
如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开始全面调查或出现根据第十八条第六款或第十九条第八款保全证据的情况,则有必要再聘请两名或三名具备与领土所属国有关的专门知识的P-2/P-1职等分析员,作为一般临时助理人员。
68.因此,调查司所需人力资源共计一名D-
1、一名P-
5、四名P-
4、四名P-
3、一名P-2和七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69.应编列检察官办公室工作人员的旅费,包括为履行《规约》第十五条规定的职能所需的旅费。
同时还应编列购买特别打印机、扫描器、复印机、显示器和软件的经费。
出于保密和安全原因,检察官办公室有必要在开始运作时就建立完全独立于法院其他部门并与外界隔离的计算机网络。
70.检察官办公室机构表列于附件
一.B。
提议的所需员额概览列于表
7。

三.书记官处 71.书记官处的结构和所需员额将取决于法院活动的多少和范围。
72.书记官处负责法院非司法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不妨碍检察官的权力和职能(《规约》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书记官长为法院主要行政官员,领导书记官处的工作。
(同上第二款)《规约》第三十八条第三款第1项规定,院长会议由“院长和第一及第二副院长组成”,其职能是“适当管理法院除.检.察.官.办.公.室.以.外.的工作”(着重号后加)。
此外,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书记官长在本法院院.长.(着重号后加)的权力下行事”,该条第一款还规定,书记官长“负责本法院非司法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服务”。
第四十二条规定,检察官“全权负责检察官办公室,包括办公室工作人员、设施及其它资源的管理和行政事务”。
因此,国际刑事法院的一个独特方面是,书记官长更直接地隶属于司法机构,对检察官则明确赋予处理检察官办公室行政事务的权力。
73.为保留支助司法机构的行政职能和支助检察官办公室的行政职能之间的区别,同时又厉行节约和提高效率,法院业务第一个财政期间的预算宜编列经费成立一个共同事务司。
这一共同行政部门在组织上虽然不是书记官处的一部分,但将向书记官长汇报工作。
预计,司法机构和检察官办公室将把两者共同需要的行政事务综合在一起。
92书记官处在第一个财政期间的所需经费考虑到此项办法。
74.书记官长应由法官选出。
“在必要的时候,经书记官长建议”可以选出副书记官长一名(《规约》第四十三条第四款)。
现假定在2003年4月缔约国大会续 __________________92见下文第十四节。
250 ICC-ASP/1/3 会/特别会议之后,法官会尽快选出书记官长。
本预算还假定,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并非绝对需要一名副书记官长。
书记官处的所需员额 书记官长办公室 75.《规约》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书记官长直属办公室负责法院司法部门日常管理,接受院长会议的通盘领导。
直属办公室还将负责代表司法机构与共同事务司进行联系协调。
其重点是就国际法方面提供咨询,包括解释和适用有关国际刑事法院地位、特权和豁免、同东道国以及其他国家签署的国际协定的法律文书、证人迁移协定和捐助协定等。
该办公室还将处理拘留事项的法律问题。
直属办公室包括助理秘书长级的书记官长、作为法律顾问的一名法律干事(P-4)、一名具备法律背景尤其能审查有关上述问题文件的特别助理/法律干事(P-3)、一名一般事务人员(特等)和一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76.此外,为协助书记官长必须为院长会议和各分庭进行的行政事务工作,还应编列经费成立一个行政股,单独负责管理职能,归书记官长直属办公室领导,其中包括一名预算干事(P-4)和一名人事干事(P-3),负责同共同事务司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并由一名一般事务员额(其他职等)支助。
此外,鉴于笔译和口译事务需要大量资源,尤其鉴于法院将使用各种正式语文,法院要配备足够数量的笔译/口译人员,以满足司法机构的需求。
因此还建议在行政股内设置一名P-4职等的语文协调员,每天协调司法机构的语文要求。
93 77.每位法官当选后可能不必马上全日开展工作。
因此,如同前南问题国际法庭一样,最好成立一个分庭法律支助科,支助从事预审和审判工作的法官,尽快开始筹备工作。
该科的活动包括就司法程序、《规约》的解释或国际法问题提供实质性法律咨询;为命令、裁决和判决的起草进行研究和提供编辑支助;向书记官长以及各分庭司法活动的安排提供案件管理支助;同书记官长属下的各部门配合,安排司法会议,如预审协商会,并一般作为法官、各当事方以及国际刑事法院其他机关之间的联系部门。
78.从开始就应为预审、审判和上诉程序设立不同部门。
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司法程序主要是在预审阶段进行以及(中间)上诉阶段进行。
鉴于这些问题对于法院今后的工作十分重要,因此从业务一开始,就需要有足够的人员。
__________________93另见第56段(检察官办公室)及有关脚注,该段要求在检察官办公室内另外设立笔译和口译职能。
在司法部门内,也需要设立同样的笔译和口译职能,并可以从这里设立的员额上再行增加。
在司法部门,这一职能将负责笔译/审校和口译文件和声明,编入案件档案。
前南问题国际法庭的经验表明,笔译和口译事务人员必须接近向他们分配工作的实务办公室。
251 ICC-ASP/1/3 79.预计其分庭支助科科长为P-5职等,负责为将要设立的预审、审判和上诉结构提供服务。
建议在第一个财政期间,法律研究/助理职能定在P-3职等。
需要有两个这样的员额。
除这些员额之外,全职工作的法官和专业工作人员也需要有行政支助人员。
建议每个P-5及以上职等的工作人员都配备一名一般事务职等的助理,其他专业工作人员则应按每两名专业人员配备一名一般事务职等助理的比例进行。
这些助理人员只有在高级职位填补后才聘用。
每名全职工作的法官都要配备一名秘书(一般事务(其他职等))。
94因此一共需要8名一般事务工作人员(其他职等)。
80.新闻和资料科。
该科由院长会议发言人(P-4)来主管。
预计,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将需要完成许多公共事务工作。
将设立一个内容广泛的网址,而且还将制订和执行一项战略,让全世界都了解法院的工作。
其中一个相关的问题是,随着法院审理在世界各个地方发生的案件,要进行目标明确的宣传职能。
在第一个财政期间,没有计划启用这种宣传方案,但该科的规划中需要列入这类方案。
因此,提议在初始阶段,在书记官长的领导下建立新闻和资料科。
在法院发展的随后阶段,检察官办公室可以接管有关该办公室的一些宣传职能。
81.从开展工作的第一天起,该科内就应有一名电脑专家,他可以开始建立网址。
建议把这名专家按P-3职等征聘。
还建议该科包括一名新闻干事(P-2)和一名一般事务(其他职等)媒体助理。
82.图书馆和参考科。
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建立一个良好图书馆将十分关键,这尤其是因为法院在其头几年的业务中需要进行制订标准的工作。
因此,提议该科包括一名图书馆员(P-3),并且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包括档案专家(P-2)和一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其他职等))。
95预期法院图书馆将成为联合国图书馆系统的一环,用以取存法律数据库等。
司法事务司 83.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在书记官长的指导下96该司将负责管理审判室的业务,通过任命辩护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建议采取保护措施,向被害人和证人提供咨询和支助。
在第一个财政期间,该司可以包括以下各科和股。
__________________94这些职能不应同征聘的文书工作人员的职能重复。
文书工作人员的职能是支助院长会议,包括两个一般事务员额(其他职等)和一个一般事务员额(特等)。
见上文第42段。
95根据前南问题国际法庭的经验,要确定图书馆所有需求并采购到位,需要一定时间。
因此,前南问题国际法庭书记官处主动建议将其图书馆供国际刑事法院官员在开办阶段使用,意义重大。
不过这只是一种临时解决办法,因为大部分材料要存放在使用者随手可得的地方。
96司法事务司长可以是D-2职等。
预计在第一个财政期间,不会有很多活动,因此没有理由设立这一职位。
不过,一旦需要设立这一职位,书记官长可以利用缔约国根据财务条例草案第4.2和4.3条通过的拨款项目,或可根据财务条例草案第3.6条提出补充概算。
252 ICC-ASP/1/3 84.法庭管理科将负责管理法院的业务和诉讼,拟订各项指示和条例,指导法院诉讼业务和有关司法事务(《规约》第五十二条)。
还负责就有关可能影响法庭开庭程序、并涉及书记官处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并为分庭起草法律文书;就法院审理的所有案件的程序方面和有关法院的方面提供监督;就执行《程序和证据规则》的不同作法提供咨询,并就审判室的运作同安全科、会议事务和语文科以及其他部门进行协调。
建议该科科长按P-4职等征聘。
鉴于需要制订标准,还建议该科科长得到一名律师的协助。
该律师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内,还担任法院官员。
预计这一员额为P-2职等。
还需要有文件归档职员和法院记录管理助理,这些职能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可以合并在一起。
这一员额为一般事务工作人员(其他职等)。
在第一个财政期间,还需要一名法院办事员/庭警(一般事务(其他职等))。
85.在第一个财政期间的预算中,有必要保持一定程度的灵活性,以满足计划之外的紧急需求,如外勤业务、旅行、加班、法院报告和记录抄本。
86.被害人和证人股。
《规约》和法院的《程序和证据规则》最后草案都规定被 害人和证人股发挥重要作用。
该股的“服务对象”除出庭的证人和被害人之外,还包括因作证而面临风险的其他个人。
该股除保护,支助和后勤/行政/业务援助等传统职责外,还要向法院提供培训,向调查人员、非政府组织等提出行为守则,并就争取法律代表向证人提供咨询等等。
87.预期在第一个财政期间,被害人和证人股需要在第一批证人抵达前,尽可能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在全世界准备行动并派遣人员。
在这方面,本概算中还按照联合国系统使用的一般临时助理人员资金的数额,列出了工作增加所需要的资金。
根据这些估算,预计在法院的第一个财政期间,需要以下员额。
88.对该股股长有特别的要求,需要有一定的专长,因此提议股长按P-5职等征聘。
还应把保护干事定为P-3职等,该股成立时也应包括一名业务干事(P-3)。
保护干事应参与建立必要的制度和程序,使书记官处能处理证人保护问题,而业务干事必须使所有制度和机制做好后勤准备,把证人从世界各地送到海牙,让他们呆在那里,并把他们送回去。
在该股成立的初步阶段,将要进行大量的法律工作。
为此,提议借用书记官长直属办公室的法律顾问。
此外,该股还需要有一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其他职等)。
除非预计在第一个财政期间会有证人实际抵达,否则不会立即需要一名支助干事,因为该股股长也可以处理这些工作。
不过,可能随时需要征聘一名支助干事,经费来自临时助理资金。
89.关于第一个财政期间所需的非员额费用,大致上可以说明如下。
被害人和证人股将需要采购通讯信息技术领域的适当服务和设备。
如果被害人/证人较早地 253 ICC-ASP/1/3 参加法院的诉讼,将需要相当于联合国系统使用的一般临时助理人员资金的大笔资金,用于在需要时订约承办主要的支助服务。
90.被害人参加和赔偿股。
该股将行使《规约》第十五条第三款、第十九条第三款和第六十八条第三款以及《程序和证据规则》终稿案文规则16、50、59和89至93规定的有关被害人参加诉讼的职能。
它还将行使《规约》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第五项、第七十五条和第八十二条第四款以及《程序和证据规则》草案第94至99条规定的有关赔偿被害人的职能。
该股将必须拟订赔偿被害人及其参加诉讼的办法和机制。
所需工作人员是一名法律干事(P-4)和一名协理法律干事(P-2)。
91.鉴于缔约国大会关于成立被害人信托基金的决议草案所计划的活动,建议在书记官处的被害人参与和赔偿股设一个P-3员额,专门处理与受害人信托基金有关的事务。
经被害人信托基金理事会建议,书记官处将任命一名工作人员,任期6个月。
所需经费估计数共48000欧元。
92.辩护律师股。
该股在第一个财政期间,而且以后也很有可能同时负责法律援 助和法律拘留事项。
该股将负责两个核心职能:法律援助,和向辩护律师提供一般援助。
实际上,辩护小组和被告人是所提供服务的一个“客户”、各种裁定所针对的一方以及在管理各种职能时需要注意的一个信息结构。
97 93.在第一个财政期间,行使上文概述的各种职能需要以下员额。
首先,需要有一名股长,负责提出、监督和管理规则和政策的起草,同外部各方进行联系。
考虑到事关公平审判以及与该员额有关的财政管理和职责等,股长须按P-4职等征聘。

二,须一名P-2职等的助理法律干事,进行必要的法律研究和起草基本工作。
计划设立一名秘书(一般事务(其他职能)),协助该股的通讯工作,分发材料,建立数据库等。
虽然在第一个财政期间,预计不会向法院提交任何情势,但不能完全忽略这种可能性。
因此,筹备金中列有一笔200000欧元的款项,必要时用作意外的法律援助费用。
此外,还应提供一般临时助理资金,用作具体的调查工作、外勤业务、旅行、具体的法律或其他事项顾问等方面可能所需经费。
94.拘留所。
在法院的第一个财政期间,拘留所将负责建立适当的拘留设施;98 确定适当的程序;99为有关工作人员制订培训制度。
100 __________________97法律援助职能是向被拘留者介绍配备律师的有关规则(《规约》第五十五条和第六十七条)。
大多数被拘留者通过其律师向书记官处提出申诉,在挑选协理律师中发挥积极作用。
在维持被拘留者身心健康方面,律师是本组织的重要合作伙伴。
98建立这样的设施对于今后的业务十分关键,能够保证对于被拘留者使用妥当的拘留标准。
拘留所将包括妥当的单人囚室、娱乐空间、医疗设施、大小团体的探访设施、囚室和探访检测设备、搜查设施、约谈室等。
99被告被拘留前,标准的拘留程序必须到位。
其中可以包括张贴命令,医疗急救程序,标准业务程序等。
254 ICC-ASP/1/3 95.行使这些职能需要以下员额:拘留所所长(P-4)、副所长(P-2)和一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其他职能))。
如有必要,还可以考虑以灵活方式招聘拘留所警卫。
101 96.书记官处总的所需员额将包括1名助理秘书长、2名P-5、8名P-4、9名P-3和6名P-2、1名一般事务(特等)和17名一般事务(其他职等)人员。
书记官处的组织结构见附件
一.C。
拟议的所需员额见表
9。

四.共同事务司 97.成立共同事务司是要在《规约》为司法机构(院长会议、分庭和书记官处)以及检察官办公室之间确立的严格职权分工范畴内,尽量提高效率,厉行节约,这对于第一个财政期间尤其如此。
通过这个模式,法院的司法部门在行政事务上将由院长会议监督,直到选出书记官长为止;检察官办公室则拥有自己的行政权力。
共同事务司是要向司法机构、检察官办公室和书记官处提供三者共同需要的行政服务。
该司将向书记官长汇报工作,在选举书记官长之前,则向院长会议汇报工作。
考虑到《规约》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向检察官负责,书记官长和检察官将在这些事项方面合作。
共同事务包括:一般事务、房舍管理、财政、许多安全方面、采购、人力资源的某些方面(包括培训)、信息技术和通讯事项以及会议和语文服务的某些方面。
预计在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该司将负责有关成立一个新的国际组织的许多开办工作,任务繁重。
预计共同事务司将从书记官处(代表院长会议)和检察官(代表检察官办公室)得到一小笔预算,向两者提供各自所需的行政支助。
这些支助也将编入预算。
98.预计在第一个财政期间,该司由一名司长(D-1)负责,由他监督在成立法院方面富有经验的一般行政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
随着法院建立工作逐渐开展,某些职能,主要是同法院具体有关的职能,将从共同事务司酌情转到检察官办公室或书记官处。
102 99.共同事务司将包括以下办公室和科。
__________________100要求核心工作人员经受培训,准备在一种国际环境中处理拘留事项的具体需求,以便在国际刑事法院拘留所拘留被告时能够培训新的工作人员。
101在这方面前南问题国际法庭的经验是,同荷兰有关当局制定具有成本效益的灵活安排,按每个囚室收费租用囚室以及每间囚室的某些服务(狱警、医疗设施,被囚人员的服务等),前南问题国际法庭按照最低数量的单位(每个单位包括12个单人囚室),租用这些囚室和服务。
102在这方面,提请注意笔译和口译职能。
为节省经费起见,在第一个财政期间或在这一期间的部分时间内,这两个职能要在公共事务司内部协调,但很快要分成两个单独职能:一个属司法部门,一个属检察部门(见第56和76段)。
预计,职能分开后,某些方面可以在共同事务司内合并。
不过,如何合并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合并的细节最好由法院高级管理人员届时确定。
255 ICC-ASP/1/3 100.共同事务司长办公室。
共同事务司长负责指导八个科的工作,并配有一名 行政助理(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101.一般事务科。
该科负责旅行和交通安排,以及房舍管理和运输工作。
该科 将由一名科长(P-4)负责,包括一个房舍管理股、中央记录股、礼宾股、后勤股和旅行股。
因此,这些股都需要有一名房舍管理干事(P-3)、一名档案员(P-3)、一名礼宾干事(P-3)、一名后勤干事(P-3)和一名旅行干事(P-2)。
一名高级制图助理(一般事务/特等)、10名事务助理(一般事务/其他职等)将协助这些股的工作。
如院长会议和共同事务司组织结构所示(本文件附件
一.A和
一.D),该科还包括一名院长办事员/司机。
这一体制假定没有外勤业务,大部分重点工作是基本的开办活动。
102.采购科。
该科独立于共同事务司的其他科室,以避免有任何利益冲突。
该科由一名科长负责(P-4),包括一名采购干事(P-3)和两名采购助理(一般事务(其他职等))。
如同预计的那样,最初将会有大量采购工作。
预期大部分工作将外包。
在这一最低限度的人员配制之上还要增加人员,满足外地活动等额外的业务需求。
103.在预备委员会第九届会议期间,在讨论法院采购需要的问题时,财务问题-财务细则工作组普遍认为,法院在初期阶段外包采购工作原则上是适宜的。
但工作组也认为,外包采购工作应有时限,并在有合理需要时才予使用。
此外,强调的是,外包采购工作不应全面取代法院在初期阶段的内部采购能力。
考虑到该领域的学习和训练需要,工作组还认为在适当考虑到成本效益和效率的情况下,应在实体内安置一名法院工作人员,由其向法院提供采购服务。
104.可以为此目的调派采购科内的采购干事(P-3)。
已在共同事务司有关一款(订约承办事务)下编列估计所需经费382600欧元,供外包采购工作之用。
105.人事科。
除负责招聘人数大增带来的工作外,该科还要负责所有人事行政 系统和进程的设立,包括交付职务说明的拟订工作。
拟议的人员配置包括一名科长(P-5)、一名分类干事(P-4)、一名征聘干事(P-3)、三名人力资源助理(一般事务(特等))和一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其他职等))。
106.预算和财政科。
该科负责建立所有财政制度和管制。
包括定期预算监测安 排。
预算和财务科也将根据《财务条例和细则》草案(PCNICC/2002/1/Add.2)细则第103.2条,按照书记官长规定的时间和细节合并财政期间的方案预算。
这种方案预算应根据《财务条例和细则》草案条例3.3,按照成果预算编制制度加以制定。
此外,还计划由该科负责管理和处理缔约国的财政摊款。
该科计划人员配制包括一名首席财政干事(P-5)、一名会计干事(P-4)、一名预算干事(P-4)、一名付款干事(P-3)、一名投资干事(P-3)、一名薪金干事(P-4)、一名出纳(P-3) 256 ICC-ASP/1/3 和一名会费干事(P-2)。
此外,还有必要包括五名财政助理(一般事务(其他职
等))和一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其他职等))。
107.内部审计办公室。
根据法院《财务细则》草案细则110.1,应开列内部审计办公室的经费。
该办公室对财务交易和此种交易所依据的行政制度进行独立审计,向书记官长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并在《罗马规约》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由检察官负责的领域,向检察官提出意见和建议。
该办公室将独立执行任务,向书记官长报告工作。
其行政拨款列在共同事务司。
108.因此,必须为内部审计办公室开列经费149800欧元。
该办公室包括一名P-5职等审计员,因为担任这项职务责任重大,而且必须有丰富的经验;一名一般事务(其他)职等工作人员,负责提供行政支助和秘书处支助。
109.会议和语文支助事务科。
在第一个财政期间,该科主要负责笔译和同声传 译的行政事务。
拟议的人员配置包括一名科长(P-5)、三名口译(P-4)、一名笔译股股长(P-4)。
该股股长负责监督五名笔译/审校(P-3)工作。
还有必要包括两名语文助理(一般事务(其他职等))和一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其他职等))。
这样的人员配置将使该科能够满足法院的正式语文要求,因为审判活动还很有限。
如果该科的工作中增加其他语文和任务,那么就有必要按照等同于联合国使用的一般临时助理人员资金数额,灵活聘用人员。
110.信息技术和通讯事务科。
该科的各项责任包括电脑和通讯服务。
该科要从 事信息技术发展和建立各种结构,支助总部和外地业务。
因此,计划中的人员结构包括一名科长(P-5)、一名发展干事(P-4)、一名电脑系统干事(P-3)、一名程序员/分析员(P-3)、一名电脑协理干事(P-2)、一名音象协理干事(P-2)、一名电脑培训协理干事(P-2)、一名数据库协理行政人员(P-2),还包括提供支助的七名通讯技术助理(一般事务(其他职等))和一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其他职等))。
111.警卫和安全科。
该科负责确保法院房地的安全,并同司法部门和检察官办 公室配合,协调执行资料保密政策。
在第一个财政期间,该科要为各种业务建立警卫系统(撤离系统和程序、工作人员安全宣传政策和培训、资料保密政策)。
此外,大概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后期,该科的职能可能还包括确保证人在作证之前和之后在法院房地内的安全。
112.该科第一个财政期间的所需人员包括一名安全科长(P-4)、一名资料保密干事(P-3)、一名保密评估协理分析员(P-2)和一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其他职等))。
此外,还需要包括20名警卫,在东道国提供的一般性质的警卫服务之外,参照前南问题国际法庭的实践,另外提供每周七天,每天24小时的警卫值勤服务。
257 ICC-ASP/1/3 113.法律咨询事务科。
在第一个财政期间,该科将就行政事务和复杂商业合同 涉及的法律事项,向共同事务司长提供法律咨询。
该科将审查所有的人力资源结构和政策、所有的采购结构和政策和将要拟订的其他政策。
在第一个财政期间,该科人员配置包括一名P-4职等的法律干事和一名P-3职等的法律干事,并得到一名秘书(一般事务(其他职等))的支助。
114.最好为共同事务司单列出一项“其他人事费”。
这一项下的经费将用于:(a)一般临时助理人员,以替补请长期病假或产假的工作人员;(b)可能出现的加班和夜班费用。
检察官办公室和书记官处也需要同样的经费。
115.共同事务司总的所需员额包括一名D-1、5名P-5、13名P-4、18名P-3、7名P-2、5名一般事务(特等)、34名一般事务(其他职等)和20名警卫事务人员。
共同事务司的组织结构见附件
一.D。
拟议的所需员额见表11。

五.外聘审计人 116.按照法院财务条例草案条例12的规定,缔约国大会应任命一名外聘审计人依照公认共同审计标准进行审计工作,但须依照缔约国大会的特别指示行事。
审计人应就财务期间决算提出报告,内容须包括法院财务条例草案条例12
(3)所述事项的有关信息。
117.由于有人提议第一个财政期间从2002年9月延续至2003年12月底,而且在任命书记官长以前会有一定程度的活动和相关开支,较妥善的作法是进行一次初步审计,审计期间从法院开头的几项活动(包括缔约国大会会议)开始,直至书记官长上任为止。
预计其后进行的审计将包括整个第一个财政期间。
118.目前尚未任命审计人,但估计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的外部审计共需费用40000欧元。
此数字已反映在本文件第二部分。

六.家具和设备 119.需要在非常重要的初步阶段提供设备和家具,使法院和其他机构和部门能够切实有效地开展司法工作。
例如,需要有进行电子扫描和文件数字化的设备,以便高效率地储存索取文件和资料,包括保全证据。
官员和工作人员也需要家具和设备。
荷兰政府将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免费提供100个工作站、家具和设备。
这是对100个工作站的台式计算机、椅子和柜橱进行的一次性投资。
工作站将包括与法院今后的网络系统匹配的电话、台式计算机和打印机。
还包括一些数量有限的扫描机和复印机。
细节见本文件附件
五。
258 ICC-ASP/1/3 第二部分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的临时概算 十
七.总概算 120.估计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的费用总额为30893500欧元(减去东道国捐助300000欧元的净额),其中24040800欧元是法院的业务费,2852200欧元是2002年在纽约举行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费用,4570500欧元是其他会议的费用,包括法官和检察官出席法院成立典礼的旅费和受害人信托基金理事会会议的费用。
121.召开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所需有关经费估计为2582200欧元,预期将通过支持设立国际刑事法院信托基金来提供。
表1列出了上述经费概算汇总情况。
103 122.应当认识到,这些概算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指示性的,不包括进一步对外承包。
概算编制中曾努力吸取前南问题国际法庭以及卢旺达问题国际法庭的经验。
但是,鉴于国际刑事法院的范围和管辖更加广泛,是一个独特的司法机构,因此,必然仍存在一些非常不确定的因素。
然而,随着缔约国对一些问题——其中包括缔约国提供的实物捐助和工作人员细则等——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将能制订更为准确的概算。
123.下文此列出的概算是基于以下假设:在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内将不会有任何审判或被羁押者。
然而,已经考虑到有必要允许有某种程度的调整和灵活性,以便使法院能够迅速应对法院活动突然增多的情形。
这种调整和灵活性已经纳入概算,方法是编列一般临时助理人员经费和意外费用准备金经费。
缔约国不妨制订适当的政策和程序,用于用准备金支付意外开支的批准、使用和报告,以确保该准备金得到严格和谨慎的管理。
相信书记官长将与预算和财政委员会协商,制定适当的政策程序和预算方法,以依照《财务条例》草案条例3.3编制成果预算。
附件四概要列出准备金项下为意外开支编列的经费。
124.还应当指出,《财务条例》草案条例3.6规定,如果因出现在通过预算时未能预见的情况而有必要的话,书记官长应提交补充概算。
125.除上述假设情况之外,也不能完全排除将某种情势提交法院审理的可能性。
《规约》第十三条规定,缔约国、检察官或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根据《联合国 __________________103缔约国大会将根据它的一项决议(PCNICC/2002/1,附件二)决定,各缔约国对信托基金的捐款将记作贷项,用于冲抵法院预算的分摊数额。
259 ICC-ASP/1/3 宪章》第七章可以将某种情势提交法院审理。
就后一种情况来说,需由联合国和法院根据两个机构间的适当协定确定费用分摊方式。
126.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的业务所需经费总额估计为24040800欧元,其中不包括会议所需费用。
表2载列了按支出用途开列的所需经费概算细目。
127.如表3所列,估计2003年将需要共202个员额(106个专业人员及以上职类,96个一般事务人员及有关职类,包括20个警卫员额)。
如表4所列,法院运作的头四个月(2002年9月至12月)共需要61个员额(34个专业人员及以上职类,27个一般事务人员职类,包括10个警卫员额),以确保法院得以开展业务。
员额费用总额(薪金和一般人事费)估计为11290800欧元。
估计数根据现行联合国标准计算,但作出调整以考虑到应聘旅费和有关的搬家和安置费用预计偏高,需要较多的一般人事费的情况。
因此,一般人事费增加了30%。
此外,就征聘工作作出了下列假定:(a)在开展业务后将尽快采取从速征聘工作人员的办法;(b)有大批的合格人选愿意参加法院工作;(c)征聘工作将以分阶段方式进行;(d)法院将可以很容易地在当地征聘到大部分的一般事务人员。
在这个基础上,对头4个月的业务适用45%平均出缺率,在2003年,平均适用35%出缺率。
表1按方案开列的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概算总表 (千欧元)a
A.法院业务
1.院长会议和各庭
2.检察官
3.书记官处4共同事务司5意外开支准备金A共计
B.缔约国大会,主席团及预算和财务委员会的会议bc1.会议事务费
2.非会议事务费
3.方案支助费(1+2总数的13%)
4.意外准备金(1+2+3总数的15%) 所需经费估计数 2718.43961.22901.913407.31052.024040.8 2935.3487.1444.9580.1 260 ICC-ASP/1/3 B共计共计(A+B)
C.法院成立典礼(2003年,海牙)d共计(A+B+C)
D.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2002年,纽约)e共计(A+B+C+D)
E.受害者信托基金理事会会议总计(A+B+C+D+E)
F.东道国的捐助(用作会议费用)总计(A+B+C+D+E+F) 所需经费估计数 4447.428488.2 97.028585.2 2582.231167.4 26.131193.5 (300.0)30893.5 a汇率:1美元=1.11欧元。
b不包括定于2002年在纽约举行的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和法院的成立典礼。
c见附件
三。
d法院成立典礼将在海牙举行。
会议费用由东道国提供。
e会议费用将来自支持设立国际刑事法院信托基金。
表2按支出用途开列的法院业务第一个财政期间概算总表 (千欧元) 法官薪金、津贴和应享权利员额a其他人事费顾问和专家旅费招待费订约承办事务一般业务费用 所需经费估计数 2539.011217.3a 1387.445.0 316.415.0 851.61143.0 261 ICC-ASP/1/3 用品和材料家具办公室自动设备其他设备家具和设备维修意外开支 所需经费总额 所需经费估计数 440.0455.21091.03236.0252.01052.024040.8 a假定从2002年9月至12月期间,法院的工作由61名员额组成的“核心工作人员”承担(见本文件附件二)。
假定这一期间的实际平均出缺率为45%。
假定2003年平均出缺率为35%。

八.工作方案 128.假定法院在其第一个财政期间将主要处理其内部组织及其他开办事务、以及公众与媒体关系等方面的事项。
法院将只需要开展工作以开办业务以及为以后接案审理进行筹备所需要的最低经费。
根据题为“及早设立国际刑事法院工作行进图”的文件(PCNICC/2001/L.2),法官和书记官长不会在2003年之前选出。
因此,仅为2002年9月至12月间编列了少数“核心工作人员”的经费,这些核心工作人员由61个员额构成,包括担任共同事务司长的一个D-1员额。
表32003年国际刑事法院所需员额总表 专业人员及以上职类副秘书长助理秘书长D-2D-1P-5P-4P-3aP-2/1共计 所需员额估计数 1 21213334014106 262 ICC-ASP/1/3 其他职类一般事务人员(特等)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警卫和安全共计总计 所需员额估计数 7692096202 a包括2003年在书记官处被害人参与和赔偿股设立一个P-3员额,时间六个月。
表42002年9月至12月期间法院所需员额 (所需核心工作人员员额) 专业人员以上职类D-1P-5P-4P-3P-2/1共计 其他职类一般事务人员(特等)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警卫和安全共计总计 所需员额估计数 14914634 314102761
A.院长会议、各庭和分庭 活动 129.根据《罗马规约》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组成院长会议的三名法官,即院长、第一副院长和第二副院长,应自他们宣誓就职起即开始全职工作。
预期在法院的第一个财政期间,院长会议的工作将主要涉及高层的对外关系和通信以及组织事项,包括与书记官长一道采取的、旨在建立各分庭的运作制度的各种行动。
关于院长会议在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的活动详情,请见本文件第一部分第40段。
院长和副院长的工作将得到下列人员的协助:一名办公室主任(P-5)、一名 263 ICC-ASP/1/3 发言人(P-4)、104一名法律干事(P-3)、一名院长办事员/司机(一般事务人员(特等))以及两名秘书(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130.院长会议将根据法院的工作量并经与法院成员协商,决定其余15名法官必须在何种程度上全职工作。
所编列的经费可供包括院长和副院长在内的9名全职工作法官及9名非全职法官。
所需资源 131.本项下所列概算用于法官的薪金、津贴和共同费用。
还为法官的公务旅行列入一笔少量的经费,以防万
一。
但本项下没有列入用于出席缔约国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以及预算和财务委员会会议所需的旅费经费,因为这些经费已列入与这些会议有关的非会议事务费用项下。
132.根据上述假设,如表
5.A和
5.B所示,院长会议、各庭和分庭所需资源概算为2718400欧元。
法官的薪金和津贴 133.法官薪金(每名法官院每年180000欧元)及院长特别津贴(每年18000欧元)与副院长特别津贴(每年最多10000欧元)是根据本文件附件六第1至第3段估计的。
因此编列了1510700欧元的经费,以支付相当于九名法官11个月的薪金及院长与两名副院长的特别津贴。
副院长代行院长职务时每天支领特别津贴,但每年支领的这种特别津贴总额不得超过10000欧元。
134.九名非全时法官每年津贴165000欧元是根据本文件附件六第9段估计的。
此外,根据附件六第10段,假设至多5名非全时法官可能有资格领取40000欧元的每年补充津贴(每个法官每年)。
因此,183300欧元的经费已包括在内,用以支付这5名法官11个月的补充津贴。
法官的共同费用135.本文件附件六第4至8段列出了法官的非薪金福利和津贴。
因此,估计需要680000欧元的经费,用于支付上任的公务舱旅费、安置津贴、搬家费和教育补助金。
人事费136.直接分派到院长会议和各庭的工作人员的有关费用不列入本款项下。
为了行政管理目的,被派到院长会议和各庭提供实质性服务的工作人员列为书记官处人员,但院长办事员/司机(一般事务人员(特等))员额除外。
该员额被列入共同事务 __________________104院长会议发言人也是书记官处新闻和文件科的科长。
264 ICC-ASP/1/3 司。
105不过,为便于分析,本文件附件
一.A载列了院长会议、法院三个庭和分庭的结构表,其中列有院长会议下面的有关员额。
旅费 137.假定在法院运作的第一个财政期间,法官外出主要将是为了与有关机构建立联系和进行协商。
因此在本项目下编列了31000欧元的经费,以支付六次外出旅费和每次4至5天每日生活津贴的估计费用。
院长出席缔约国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法院成立典礼及预算和财务委员会会议所可能需要的旅费没有包括在内,因为这些旅费已列在有关会议的非会议事务费用估计数内。
138.已经为法院选举书记官长的为期一天的全体会议拨出47100欧元,用于九名非全职法官前往海牙的估计旅费,以及按这些法官的服务条件应支付给他们的特别津贴和每日生活津贴。
其他九名全职法官参加这次会议不需要增拨经费。
139.在计算九名非全职法官参加法院两周会议,审议并通过法院条例的费用方面,也做了前一段所述的类似考虑。
为此编列了101300欧元。
一天全体会议和两周全体会议的全部费用见表
5.B。

5.A按支出用途开列的估计数a (千欧元)
A.法院院长会议、各庭和分庭 支出 所需经费估计数 全时法官薪金和津贴非全时法官津贴法官共同费用全时法官旅费 所需经费共计 1510.7348.3680.031.0 2570.0 a不包括直接分派给院长会议和法院各庭的员额所需经费。
这些经费列在书记官处和共同事务司下(见表8和10)。

5.B成立典礼后法院全体会议(非全时法官的有关旅费和津贴) 支出 9名非全职法官机票特别津贴生活津贴 所需经费共计 所需经费估计数 76.026.845.6148.4 __________________105见第一部分第101段。
265 ICC-ASP/1/3
B.检察官办公室 活动140.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检察官办公室的结构和工作人员配置将使检察官能够开展与初步设立办公室有关的工作。
但是,在一般临时助理人员和意外开支准备金项下也编列了经费,以使该办公室能够应付活动量急剧增加以致需要齐备的检察和调查能力的局面。
关于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检察官活动的进一步详情,请见第一部分第46至53段。
141.一旦检察官选出,将有必要设立检察官直属办公室,由检察官、一名副检察官、一名检察官特别助理(P-5)、106一名副检察官特别助理(P-4)、以及一名发言人(P-4)组成。
直属办公室还将得到行政和文书人员的支助。
起诉司由起诉科、法律咨询和政策科以及上诉科组成,将由D-2级别的起诉司长领导。
调查司由资料和证据科、调查科和分析科组成,将由D-1级别的调查主任领导。
107 所需资源 142.检察官办公室所需经费估计为3961200欧元,其分配情况如表6所述。
表6按支出用途开列的估计数 (千欧元)
B.检察官办公室 支出 员额其他人事费旅费(包括调查所需旅费) 支出总额 所需经费估计数 3078.9830.352.0 3961.2 __________________106将根据2003年的经验,审查该员额职等,以确定是否应提高。
107信息和证据科及分析科的员额职等可在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提高。
266 表72003年所需员额
B.检察官办公室 专业人员及以上职类 副秘书长助理秘书长D-2D-1P-5P-4P-3P-2/1 共计其他职类 一般事务人员(特等)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共计总计 ICC-ASP/1/3 所需员额估计数 111151212134 1161751 员额 143.所需经费概数3078900欧元将用作51个员额(34个专业人员及以上职类,17个一般事务人员职类)的经费。
关于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配置及其分布情况详情,可参见本文件第一部分(第54至68段)、表7以及附件
一.B。
其他人事费 144.所编列经费830300欧元将提供相当于P-4级17个工作月、P-3级32个工作月、P-2级17个工作月,以及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26个工作月的一般临时助理人员费用(817300欧元),以及加班费和夜勤津贴(13000欧元)。
旅费 145.假定检察官、副检察官及检察官办公室的其他工作人员需要进行有限的旅行。
已编列经费52000欧元,以便支付与设立法院相关的咨询及其他公务旅行费用。
与可能出席缔约国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法院成立典礼和预算和财务委员会会议有关的旅费和每日生活津贴费用未列入本项概算,这些费用已列在与上述会议有关的非会议事务费项下。
267 ICC-ASP/1/3
C.书记官处 活动 146.书记官处负责法院的非司法方面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但不妨碍《规约》第四十二条所规定的检察官的职责和权力。
书记官长为法院的主要行政官员,领导书记官处的工作,并在法院院长的权力下行使职责(第四十三条第二款)。
147.假定书记官处在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内将主要行使行政职能和处理内部安排、对外关系和通信方面的事项。
因此,估计在第一个财政期间书记官处所需经费为2901900欧元。
该笔经费的细目列于表
8。
表8按支出用途开列的估计数 (千欧元)
C.书记官处 支出 员额其他人事费旅费招待费 所需费用总额 所需经费估计数 2550.6251.385.015.0 2901.9 表92003年所需员额a
C.书记官处 专业人员以上职类助理秘书长D-2D-1P-5P-4P-3bP-2/1共计 其他职类一般事务人员(特等)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警卫和安全共计总计 所需员额估计数 13810628 119 2048 a包括直接分派到法院院长会议和各庭的员额(1名P-5、1名P-4、1名P-3、2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b包括2003年将在书记官处被害人参与和赔偿股设立的一个P-3员额,为期6个月。
268 ICC-ASP/1/3 所需资源 员额 148.所需经费估计为2550600欧元,将用作2003年度48个员额(28个专业人员及以上职类和20个一般事务人员职类)以及2002年9月至12月期间12个员额(9个专业人员及以上职类和3个一般事务人员职类)的费用。
这些员额中包括将直接分派给院长会议的工作人员。
2003年所需员额的汇总情况列于表
9。
关于书记官处职能和结构的详情,可参见本文件第一部分(第75至96段)以及附件
一.C。
其他人事费 149.所列经费251300欧元将提供相当于P-3级16个工作月、P-2级9个工作月、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级25个工作月及法庭记录员60个工作天每天约466欧元的临时助理人员费用(244300欧元),以及加班费和夜勤津贴(7000欧元)。
如果活动量突然增多,将需要临时助理人员。
旅费 150.所需经费概数85000欧元将用于书记官长、共同事务司长及书记官处(包括共同事务司)其他工作人员的旅费和每日生活津贴。
估计书记官长、共同事务司长和各科的科长将需要前往纽约联合国总部进行协商,特别是就法院与联合国关系协定草案方面的活动进行预期协商,以及偶尔为执行法院公务进行其他旅行。
可能出席缔约国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会议以及预算和财务委员会会议需要的有关旅费未列入本项概算,因为这些经费已列入与这些会议有关的非会议事务费用项下。
招待费 151.预计法院将引起公众很大兴趣,预期需要举行一些正式的招待活动(如招待会),特别是在贵宾到访时。
因此,编列了一笔15000欧元的经费作为招待费。

D.共同事务司 152.为了在遵守司法机构(院长会议、分庭和书记官处)和检察官办公室之间严格的法定权力划分的同时把机构重复减至最低限度,并确保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拟设立共同事务司,负责管理给司法机构和检察官办公室两者提供支助所需的共同事务。
这些事务,除其他事项外,将包括一般事务、房舍管理、财务、警卫、采购、人力资源管理的某些方面(如培训)、信息技术和通信基础设备,以及会议和语文服务的某些方面。
269 ICC-ASP/1/3 153.预计在法院运作的第一个财政期间,共同事务司将大量参与许多业务开办活动,特别是与内部组织和建立基础设施和制度有关的事项。
在第一个财政期间内,预计该司将有一名司长(D-1)领导,负责监督具有设立法院的经验的一般行政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随着法院逐步建立,若干职责,主要是与法院有关的具体工作,将由共同事务司根据情况移交检察官办公室或书记官处。
表10按支出用途开列的估计数 (千欧元)
D.共同事务司 支出 员额其他人事费顾问和专家订约承办事务(包括外部翻译)一般业务费用用品和材料家具 院长会议法院三庭检察官办公室书记官处共同事务司办公室自动化设备院长会议法院三庭检察官办公室书记官处共同事务司其他设备(运输、通信、软件、警卫等)家具和设备维修共计 a数额不包括东道国捐赠的家具的费用。
b数额不包括东道国捐赠的设备的费用。
44.057.0178.0151.225.0 31.024.0155.0134.0747.0 所需经费估计数 5587.8305.745.0851.6 1143.0440.0455.2a 1091.0b 3236.0252.0 13407.3 270 表112003年所需员额
D.共同事务司 ICC-ASP/1/3 专业人员以上职类助理秘书长D-2D-1P-5P-4P-3P-2/1共计 其他职类一般事务人员(特等)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警卫和安全共计总计 所需员额估计数 151318744 5342059103 所需资源 154.如表10所示,法院第一财政期间共同事务司所需资源估计数为13407300欧元。
员额 155.如表11汇总的数字所示,2003年需要5587800欧元经费,作为103个员额(其中44个为专业人员以上职类,59个为一般事务和相关职类,包括20个警卫和安全员额)的费用,以及2002年9月至12月期间的49个员额(其中25个为专业人员以上职类,24个为一般事务及有关职类,包括10个警卫和安全员额)的费用。
其他人事费 156.所需的305700欧元将用于雇用相当于270个工作天,每天约598欧元的自由应聘笔译和口译(161700欧元,其中包括按比例计算的旅费),及其他补充工作人员(130000欧元,按员额费用2%计算),以应付活动的增加或顶替请病假或产假的工作人员;以及支付加班和夜勤津贴的费用(14000欧元)。
271 ICC-ASP/1/3 顾问和专家157.本项目下的所需经费(45000欧元)将充作信息技术和其他技术领域的专家服务费用。
订约承办事务 158.所需经费为851600欧元,以便在2002年用于外包采购业务(382600欧元)和向10名警卫并在2003年向20名警卫提供安全培训,培训领域为警卫工作管理、近身保护重要人物、枪械、基本消防和疏散及救护方面的训练(80000欧元);用于外部印刷(50000欧元)、管理和技术培训(20000欧元)、包括公共事务司在内的书记官处以及检察官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的信息技术培训(60000欧元);用于约900多页敏感性较低的文件的外部翻译(50000欧元)、外部审计(40000欧元)、数据处理事务(157000欧元),以及杂项事务(12000欧元)。
一般业务费 159.所需经费1143000欧元将用于支付:通讯(597000欧元),包括商业通讯,如当地和长途电话费、移动电话费等等,海事卫星和国际通信卫星等卫星服务的收费,邮袋和邮资;房地维修(222000欧元),其中包括清洁费;设备租金(152000欧元);保险费,包括个人财产保险以及法院设施一般责任保险和车辆保险(27000欧元);杂项物品的运输、搬运和安装(56000欧元);杂项业务费(80000欧元),以支付保险费、银行收费、可能要的租车费、出租车费、制服和法官袍服的洗衣费,等等。
160.关于法院的房地,如上文第9段所指出,东道国政府表示愿意免租提供临时房地。
为此目的,东道国政府愿意拨款3300万欧元,其中1000万欧元可用于室内设计和建造一个设备齐全的审判室。
此外,东道国政府还承诺支付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的水电费。
因此,本文件没有列入这些费用。
细节请见附件
五。
用品和材料 161.需编列440000欧元的经费用于支付办公室和复印用品(81000欧元)、数据处理用品(48000欧元)、房地维修所需用品和材料(15000欧元)、视听设备和用品(45000欧元)、法院汽车的汽油、机油和润滑油(23000欧元)、图书馆书籍和订费(133000欧元)、警卫和安全用品和材料(45000欧元)和其他杂项用品和材料(50000欧元)。
272 ICC-ASP/1/3 家具162.需编列455200欧元的经费用于购买院长会议、法院各庭、检察官办公室、书记官处和共同事务司所需的家具。
这些家具,除其他外,包括:14个保险箱、会议桌(院长会议1张、法院各庭1张、检察官办公室1张);31个可上锁的储物钢柜、19个档案柜,和100个工作站。
应当指出,除此之外,如附件五所列,东道国表示将提供大量家具。
办公室自动化设备163.编列的1091000欧元经费将用于采购102台台式计算机连打印机、7台重型打印机、3台扫描机、6台服务机、网络设备、1台OTP高速打印机、储域网、11台膝上型计算机和其他杂项办公室自动化设备。
增加的所需经费是东道国提供的家具和设备的一部分。
细节见本文件附件
五。
其他设备 164.本项下编列的3236000欧元将用于购买以下设备:软件,包括文件管理软件、行政管理软件、翻译软件和网络安全(2009000欧元);通信设备(673000欧元);警卫和安全设备(249000欧元);运输设备,特别是2辆重型小客车、2辆轻型小客车、2辆面包车,和1辆12座小车(255000欧元);以及其他杂项设备(50000欧元)。
东道国表示会提供审判室和会议室所需要的视听器材。
家具和设备维修165.估计需要252000欧元的经费用于维修数据处理设备,包括软件、服务机和网络设备的支助服务合同,维修电信设备、办公室设备和家具以及杂项设备(如警卫设备)。

E.意外开支准备金 166.上文已经解释,这笔经费是使法院有一定程度的伸缩性和灵活性,以便可以随时适应活动的增加。
已指出不能完全排除在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出现向法院提交情势或要保全证据情况的可能性。
因此,在本项目下编列了估计所需经费1052000欧元,以支付本文件附件四所列的额外经费:司法服务司基金(555000欧元,包括200000欧元的法律援助基金);调查工作或其他起诉活动所可能需要的的旅费(138000欧元);信息技术和电信设备(104000欧元);约1800页较不敏感的文件的外包翻译(100000欧元);家具(80000欧元);语文专家(44000欧元);新闻活动(22000欧元);外部印刷(9000欧元)。
273 ICC-ASP/1/3 十
九.缔约国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法院成立典礼以及预算和财务委员会会议的初步费用估计数 167.应当指出,这里估计的费用是以类似会议的经验、预计工作量和现有资料为根据的。
只有在会议结束,知道实际开支后,才可以断定实际费用。
此外,这些估计数将根据以后获得的进一步资料予以订正。
尤其是,本文件所列会议事务费用及工作方法将根据经验及目前的改革工作加以审查。
168.缔约国大会将于2002年9月在联合国总部举行第一次会议。
随后,在法院的第一个财政期间,预计将举行以下会议:2003年1月的缔约国大会续会/特别会议;2003年1月缔约国大会续会/特别会议后不久举行的法院成立典礼;2003年4月的缔约国大会续会/特别会议;2003年6月的主席团会议;2003年8月的预算和财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及2003年9月的缔约国大会第二次会议。
以上时间表为暂定时间表,可作改动。
169.大会2001年12月12日第56/85号决议第9段请联合国秘书长进行必要的准备,以便根据《罗马规约》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于《规约》按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生效后,举行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
大会也在同一决议第10段决定,应事先向联合国支付因执行该请求而产生的费用以及为这些会议提供设施与服务和其后采取后续行动而产生的费用。
为此,秘书长设立了支助设立国际刑事法院信托基金,以此来向各国和其他感兴趣的实体筹集捐款。
170.在导致提出有关上述决议的建议和通过该决议的过程中,大会第六委员会收到了秘书处关于这项决议草案108所涉经费问题的说明。
该说明载有在两种情况下举行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的估计数:第一种情况假设每天举行四场会议,这符合国际会议的一般惯例,另一种情况假设每天举行两场会议,这是预备委员会的既定模式。
预备委员会主席团其后要求根据在六天内每天举行两场会议的假定修订估计数。
订正估计数为2582200欧元。
在这方面,应当指出,本文件列出这些估计数是为了使缔约国更充分地了解与举行会议有关的费用,不影响缔约国今后希望就下列问题的最后安排作出的决定:给予偿还;给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提供资金的捐助国享有抵免额或其他类似的办法。
171.关于法院成立典礼,只编列了法官和检察官的旅费和部分每日生活津贴估计数(97000欧元),因为东道国政府承诺资助这次会议的所有其他费用。
109 172.预计除法院成立典礼外,组织这些会议需要秘书处工作人员的广泛参与。
由于这些会议不会为联合国经常预算带来任何经费问题,应提请缔约国注意,根据支助设立国际法院信托基金的规定,联合国应按支出的13%的费率为这些活动 __________________108A/C.6/56/L.25。
109见PCNICC/2002/INF/5,第3段。
274 ICC-ASP/1/3 收取费用,以支付联合国在执行过程中承担的行政和其他支助费用(方案支助费用)。
这些方案支助费用将包括在由缔约国承担的费用总额中。
173.本文件所编列的估计数包括会议事务费用、非会议事务费用、方案支助费用、意外准备金(见第181段)。
除了将由东道国政府提供经费的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和法院成立典礼的部分会议外,举行上述会议的所需经费估计数是4570400欧元。
此外,东道国政府承诺提供一笔300000欧元的不用偿还的经费,以帮助支付会议的费用。
110会议费用细目见本文件附件
三。
174.应提请缔约国注意,筹备和举行缔约国大会、缔约国大会主席团会议及预算和财务委员会会议的活动以及与法院第一个财政期间相关的活动,所涉经费不应列入联合国的经常预算。
会议事务费用估计数 175.会议事务费用估计数(2935200欧元)假定所有会议的工作语文为联合国六种正式语文: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
176.会议期间和会议次数以及所需文件假定如下: -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6天、12场会议):550页会前文件、50页会期文件、550页会后文件; -大会续会/特别会议,2003年1月/2月(5天,10场会议):600页会前文件、40页会期文件、40页会后文件; -大会续会/特别会议,2003年4月(3天,6场会议):250页会前文件、40页会期文件、10页会后文件; -缔约国大会第二次会议(5天,10场会议):200页会前文件、50页会期文件、200页会后文件; -缔约国大会主席团会议(1天,2场会议):10页会前文件、10页会后文件; -预算和财务委员会会议(5天,10场会议):150页会前文件、20页会期文件、150页会后文件。
177.根据上述假定,不包括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所需费用,估计需要以下会议事务费用:111 __________________110同上,第9段。
111有关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的细节,见本文件附件三内表三.2。
275 ICC-ASP/1/3 会前文件会期文件会后文件会议事务(口译、会议干事、文件分发干事、 文件复制干事)其他所需经费(如音响技术员)会议事务人员旅费 共计 千欧元 1792.1220.4608.8 282731.2 2935.2 非会议事务费用估计数 178.估计需要非会议事务费487100欧元,以支付:一般临时助理人员(223600欧元);法院院长、检察官和书记官长可能需要的出席会议旅费和每日生活津贴(66900欧元);新闻活动(65500欧元);警卫(21400欧元);共同事务费(94900欧元);电信费(8900欧元);杂项用品和材料(5900欧元)。
179.根据上述假定,不包括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所需费用:112 临时助理人员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旅费、每日生活津贴和起终点费用法官、检察官和书记官长的旅费、每日生活津贴和起终点费用新闻活动警卫共同事务电信杂项用品共计 千欧元 223.6- 66.965.521.494.9 8.95.9487.1 方案支助费用估计数 180.上文指出,将按支出的13%的费率收取方案支助费用,以抵偿联合国为举行会议而承担的行政和其他费用。
因此,估计数中有一笔相当于会议事务费和非会议事务费13%的经费。
也就是说,不包括与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的费用,方案支助费估计为444900欧元。
__________________112同上。
276 ICC-ASP/1/3 意外准备金 181.按照联合国的既定政策和惯例,应编列一笔相当于这些会议估计费用总额(包括方案支助费)15%的经费,作为支付最终出现的短缺和最后开支的意外准备金。
因此,估计需要准备金580100欧元。
这些估计数不包括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所需费用。
被害人信托基金理事会会议费用估计数 182.拟为定于2003年在海牙举行的被害人信托基金理事会为期三天的会议开列经费。
理事会五位成员出席这次会议需乘公务舱,并需领取每日生活津贴。
费用估计数总额为26100欧元。
理事会五位成员的旅费每日生活津贴共计 欧元 218004300 26100 估计费用汇总表
A.估计费用(不包括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和成立典礼)会议事务非会议事务方案支助费用(13%)意外准备金(15%)共计(A)
B.法院成立典礼共计(A+B)
C.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估计费用会议事务非会议事务方案支助(13%)意外准备金(15%)共计(C)共计(A+B+C)
D.东道国的捐助总计(A+B+C+D)
E.东道国的援助总计(A+B+C+D+E) 千欧元2935.2 487444.9580.14447.397.04544.3 1766.8220.3258.3336.8 2582.27126.5 26.17152.6(300.0)6852.6 277 ICC-ASP/1/3 183.法官和检察官出席法院成立典礼的旅费和部分每日生活津贴估计为9700欧元。
在其他会议(除第一次会议外)费用中加上这笔费用后,得出总额为4570400欧元。
184.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所需费用将由信托基金提供,但在这里列出以资说明。
连同这些费用在内,(所有会议的)费用总额估计为6852600欧元。
278 附件
一.A院长会议 院长会议 院长第一副院长第二副院长 办公厅主任 (P-5)a 1名法律干事 (P-3)a 1名发言人 (P-4)b 1名一般事务人员(特等)c 2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a ICC-ASP/1/3 预审庭 6名法官 预审分庭 3名法官 上诉庭庭长 4名法官 上诉分庭 3名法官 审判庭 6名法官 审判分庭 3名法官 P-
5 P-
3 一般事务人员(特等)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共计
1 1
1 2
5 a本附件显示这些员额仅为说明目的。
虽然未列入书记官处组织结构(附件
一.C)显示的员额配置表,但是这些员额被列入主要文件表
9,并在书记官处下编列预算。
b院长会议发言人兼任书记官处新闻和文件科科长。
因此,该员额被列入书记官处组织结构以及相关的员额配置表。
该员额还被列入主要文件表
9,并在书记官处下编列预算。
c本附件显示此员额仅为说明目的。
虽然未列入共同事务司组织结构(附件
一.D)显示的员额配置表,但该员额被列入主要文件表11,并在共同事务司(一般事务科)下编列预算。
279 ICC-ASP/1/3280 附件
一.B检察官办公室 检察官直属办公室 检察官 副秘书长 1名副检察官 助理秘书长 1名检察官特别助理 P-
5 1名副检察官特别助理 P-
4 1名发言人 P-
4 1名检察官助理 一般事务人员(特等) 2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行政股 1名预算干事 P-
4 1名人事干事 P-
3 1名程序设计/分析员 P-
3 1名语文协调员 P-
3 2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起诉司 首席检察员 D-
2 1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调查司 首席调查员 D-
1 1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起诉科 科长 P-
5 2名出庭律师 P-
4 2名出庭律师 P-
3 2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法律顾问和政策科 1名高级法律顾问P-
5 2名法律顾问 P-
4 3名法律顾问 P-
3 1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上诉科 1名高级上诉律师P-
5 1名上诉律师 P-
4 1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资料和证据科 1名证据管理干事P-43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调查科 1名调查科副科长P-
5 2名调查员 P-
4 2名调查员 P-
3 2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分析科 1名首席分析员 P-
4 1名军事分析员 P-
3 1名政治分析员 P-
3 1名刑事情报分析员P-
2 副秘书长助理秘书长D-2D-1P-5P-
4 1
1 1 15 12 P-3P-2一般事务人员(特等)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12
1 1 16 共计51 附件
一.C书记官处 分庭法律支助科 1名科长 P-
5 2名法律研究/助理干事P-
3 8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书记官长办公室 书记官长直属办公室 书记官长 助理秘书长 1名法律干事 P-
4 1名特别助理(具法律背景)P-
3 1名一般事务人员(特等) 1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行政股 1名预算干事 P-
4 1名语文协调员 P-
4 1名人事干事 P-
3 1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新闻和文件科 1名科长/法院发言人1名计算机专家1名新闻干事1名媒体助理 P-4P-3P-2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 司法事务司 图书馆和参考资料科 1名图书管理员 P-
3 1名档案保管员 P-
2 1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法庭管理科 1名科长 P-
4 1名法律专家/法庭 干事 P-
2 1名存档办事员兼法庭 记录管理助理(一般事 务人员(其他职等)) 1名法庭办事员/庭警 (一般事务人员(其他 职等)) 被害人和证人股 1名股长 P-
5 1名保护干事P-
3 1名业务干事P-
3 1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 职等) 被害人参与和赔偿股 1名法律干事P-
4 1名协理法律干事P-
3 1名股长 P-
2 辩护律师股 1名股长 P-
4 1名协理法律干事P-
2 1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 职等) 副秘书长助理秘书长D-2D-1P-5P-
4 0
1 0028 P-3P-2一般事务人员(特等)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共计a 96
1 17 44 拘留所 1名所长 P-
4 1名副所长 P-
2 1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 职等) a分派到院长会议的4个员额未列入本表。
ICC-ASP/1/3281 ICC-ASP/1/3282 附件
一.D共同事务司 共同事务司长办公室 1名共同事务司长 D-
1 1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内部审计处 1名审计员 P-
5 1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总务科 1名科长 P-
4 1名房舍管理干事 P-
3 1名档案保管员 P-
3 1名礼宾干事 P-
3 1名后勤干事 P-
3 1名旅行干事 P-
2 1名高级图像设计助理(一般 事务人员(特等)) 1名庭长助理(一般事务人 员(特等)) 10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采购科 1名首席采购干事P-
4 1名采购干事 P-
3 2名采购助理(一般事务人 员(其他职等)) 人事科 1名科长 P-
5 1名叙级干事 P-
4 1名征聘干事 P-
3 3名人力资源事务助理(一般事 务人员(特等)) 1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人员 (其他职等)) 预算和财务科 1名首席财务干事P-
5 1名账务干事 P-
4 1名预算干事 P-
4 1名付款干事 P-
3 1名投资干事 P-
3 1名薪金干事 P-
3 1名出纳员 P-
3 1名会费干事 P-
2 5名财务助理(一般事务人员(其他 职等)) 1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人员(其他 职等)) 会议和语文支助科 1名科长 P-
5 3名口译员 P-
4 1名首席笔译员P-
4 5名笔译员/审校P-
3 2名语文助理(一般事务人 员(其他职等)) 1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人 员(其他职等)) 信息技术和通信事务科 1名科长 P-
5 1名开发干事 P-
4 1名计算机系统干事P-
3 1名程序设计员/分析员P-
3 1名助理计算机干事P-
2 1名助理视听干事 P-
2 1名助理计算机培训干事P-
2 1名助理数据库管理员P-
2 7名信息技术助理(一般事务 人员(其他职等)) 1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人员 (其他职等)) 安全和警卫科 1名警卫科长 P-
4 1名情报安全干事 P-
3 1名助理安全评估分析员P-
2 20名警卫(警卫事务) 1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人员 (其他职等)) 法律咨询事务科 1名法律干事 P-
4 1名法律干事 P-
3 1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 等) 副秘书长助理秘书长D-2D-1P-5P-4P-3P-2一般事务人员(特等)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警卫事务共计
0 0 01513187
5 34 20 102 附件
2002年9月12日期间“核心”员额分配情况 共同事务司长办公室 1名共同事务司长(D-1)1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总务科 1名科长(P-4)1名房舍管理干事(P-3)1名旅行干事(P-2)3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采购科1名首席采购干事(P-4)1名采购干事(P-3) 会议和语文支助科1名科长(P-5)1名首席笔译员(P-4)1名笔译员/审校(P-3)1名语文助理(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1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信息技术和通信事务科1名科长(P-5)1名计算机系统干事(P-3)1名助理计算机干事(P-2)1名助理数据库管理员(P-2)1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安全和警卫科1名警卫科长(P-4)1名情报安全干事(P-3)10名警卫(警卫事务)1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人事科1名科长(P-5)1名征聘干事(P-3)3名人力资源事务助理(一般事务人员(特等))1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预算和财务科1名首席财务干事(P-5)1名帐务干事(P-4)1名付款干事(P-3)1名出纳员(P-3)1名薪金干事(P-3)1名投资干事(P-3)1名会费干事(P-2)1名行政助理(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法律咨询事务科1名法律干事(P-4)1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所需员额总表 D-1P-5P-4P-3P-2一般事务人员(特等)
1 4 6104
3 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11 警卫事务共计 10 49 ICC-ASP/1/3 283 ICC-ASP/1/3 书记官长办公室 分庭法律支助科1名法律研究干事(P-3)1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行政股1名预算干事(P-4)1名人事干事(P-3)1名(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新闻和文件科1名计算机专家(P-3)1名新闻干事(P-2)1名媒体助理(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 法庭管理科1名科长(P-4)1名法律专家/法庭干事(P-2) 辩护律师股1名股长(P-4) 图书馆和参考资料库1名图书管理员(P-3) 所需员额总表 助理秘书长
0 P-5P-4P-3P-2一般事务人员(特等)一般事务人员(其他职等)警卫事务共计
0 342
0 3 012 284 附件三会议的初步费用估计数 ICC-ASP/1/3 表三.1 缔约国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及预算和财务委员会会议的费用估计数总表 (会议事务和非会议事务费用估计数) (千欧元) 会议 《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缔约国大会续会/特别会议(2003年1月/2月)缔约国大会续会/特别会议(2003年4月)《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第二次会议《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主席团会议预算和财务委员会会议法院成立典礼(只包括法官和检察官旅费和部分每日生活津贴)被害人信托基金理事会会议 2582.21571.8 746.21187.7 96.6845.097.0 26.17152.6 285 ICC-ASP/1/3 表三.2《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事务费用和非会议事务费用估计数) (千欧元)
A.会议事务费用会议服务会前文件会期文件会后文件其他需要(如音响技术员)共计(A)
B.非会议事务费一般临时助理人员(实务和行政)联合国实务人员旅费新闻警卫共同事务费电信费杂项用品和材料共计(B)共计(A+B)
C.方案支助费(A+B总额的13%)共计(A+B+C)
D.意外准备金(A+B+C总额的15%)总计(A+B+C+D) 286 87.5798.373.0798.3 9.51766.8 131.10 40.913.330.03.31.7220.31987.1258.32245.4336.82582.2 表三.3缔约国大会续会/特别会议(2003年1月/2月) (会议事务费用和非会议事务费用估计数) (千欧元)
A.会议事务费用会议服务会前文件会期文件会后文件其他需要(如音响技术员)共计(A)
B.非会议事务费一般临时助理人员(实务和行政)联合国实务人员旅费新闻警卫共同事务费电信费杂项用品和材料共计(B)共计(A+B)
C.方案支助费(A+B总额的13%)共计(A+B+C)
D.意外准备金(A+B+C总额的15%)总计(A+B+C+D) ICC-ASP/1/3 74.8888.058.659.7 8.21089.3 55.5- 26.28.525.03.31.7120.21209.5157.21366.7205.01571.8 287 ICC-ASP/1/3 表三.4缔约国大会续会/特别会议(2003年4月) (会议事务费用和非会议事务费用估计数) (千欧元)
A.会议事务费用会议服务会前文件会期文件会后文件其他需要(如音响技术员)共计(A)
B.非会议事务费一般临时助理人员(实务和行政)法官、检察官和书记官长旅费和每日生活津贴新闻警卫共同事务费电信费杂项用品和材料共计(B)共计(A+B)
C.方案支助费(A+B总额的13%)共计(A+B+C)
D.意外准备金(A+B+C总额的15%)总计(A+B+C+D) 45.0370.058.615.3 4.9493.8 32.913.013.14.315.01.11.180.5574.374.7648.997.3746.2 288 表三.5缔约国大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事务费用和非会议事务费用估计数) (千欧元)
A.会议事务费用会议服务会前文件会期文件会后文件其他需要(如音响技术员)共计(A)
B.非会议事务费用一般临时助理人员(实务和行政)联合国实务人员旅费法官、检察官和书记官长旅费和每日生活津贴新闻警卫共同事务费电信费杂项用品和材料共计(B)共计(A+B)
C.方案支助费(A+B总额的13%)共计(A+B+C)
D.意外准备金(A+B+C总额的15%)总计(A+B+C+D) ICC-ASP/1/3 74.8296.373.6296.3 8.2749.2 77.8- 22.326.28.525.03.31.7164.8914.0118.81032.8154.81187.7 289 ICC-ASP/1/3 表三.6缔约国大会主席团会议(2003年6月) (会议事务费用和非会议事务费用估计数) (千欧元)
A.会议事务费用 会议服务 14.1 会前文件 15.7 会期文件 - 会后文件 15.7 其他需要(如音响技术员) 1.7 共计(A) 47.1
B.非会议事务费用 一般临时助理人员(实务和行政) 4.8 联合国实务人员旅费 - 法官、检察官和书记官长旅费和每日生活津贴 16.8 共同事务费 5.0 电信费 0.3 杂项用品和材料 0.3 共计(B) 27.2 共计(A+B) 74.3
C.方案支助费(A+B
总额的13%) 9.7 共计(A+B+C) 84.0
D.意外准备金(A+B+C总额的15%) 12.6 总计(A+B+C+D) 96.6 290 表三.7预算和财务委员会会议 (会议事务费用和非会议事务费用估计数) (千欧元)
A.会议事务费用用会议服务会前文件会期文件会后文件其他需要(如音响技术员)共计(A)
B.非会议事务费用一般临时助理人员(实务和行政)法官、检察官和书记官长旅费和每日生活津贴共同事务费电信费杂项用品和材料共计(B)共计(A+B)
C.方案支助费(A+B总额的13%)共计(A+B+C)
D.意外准备金(A+B+C总额的15%)总计(A+B+C+D) ICC-ASP/1/3 73.9222.229.6221.9 8.2555.9 52.614.925.00.81.194.4650.384.5734.7110.2845.0 291 ICC-ASP/1/3 表三.8所有会议的详细总表(不包括缔约国第一次会议) (会议事务费用和非会议事务费用估计数)(千欧元)
A.会议事务费用会议服务会前文件会期文件会后文件其他需要(如音响技术员)共计(A)
B.非会议事务费一般临时助理人员(实务和行政)法官、检察官和书记官长旅费和每日生活津贴新闻警卫共同事务费电信费杂项用品和材料 共计(B)共计(A+B)
C.方案支助费(A+B总额的13%)共计(A+B+C)
D.意外准备金(A+B+C总额的15%)总计(A+B+C+D) 282.61792.1 220.4608.831.22935.2 223.666.965.521.494.98.95.9 487.13422.4 444.93867.3 580.14447.4 292 附件
意外开支准备金经费细目 (千欧元)检察官办公室 旅费小计 书记官处司法事务司基金新闻活动小计 共同事务司语文专家外包翻译(1800页)设备(信息技术)设备(电信)家具外部印刷小计意外开支准备金总计 ICC-ASP/1/3 138.0138.0 555.022.0577.0 44.0100.084.020.080.0 9.0337.01052.0 293 IC

标签: #应用程序 #文件 #过大 #平板 #文件 #苹果 #文件 #压缩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