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导致离婚,怎么用微信发文件

发文件 6
2016年11月20日星期日 法与我们 FAYUWOMEN “我发现丈夫出轨,目前正在闹离婚。
如果离婚,我是否可以向丈夫索赔,或者让丈夫少分或不分财产?微信是否可以当丈夫出轨的证据来使用?”近日,有读者通过本报微信公众号“贵州法律帮”(微信号:gz-flb),就这些问题咨询了律师。
出轨导致离婚受害方可索赔 【读者咨询】 丈夫出轨想要离婚 据微信读者“野百合也有春天”介绍,她老公玩心一直比较重,且自身条件还不错,即使婚后也不时有女性朋友邀约他出去喝酒、唱歌。
今年2月份,她发现老公经常以各种理由晚归,打电话也经常背着她。
她特意留心观察了好几个月,发现其确实在外与别的女性有了不正当关系。
这名读者表示,了解到丈夫出轨,她决心离婚,但她听说,如果有证据证明离婚是因对方出轨造成的,在离婚时可以让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或者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精神赔偿。
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另外,就是丈夫出轨的证据,是丈夫使用微信和对方交流,双方之间互称“老公”“老婆”,言语之间交流很是暧昧,她当时用手机将这些内容拍下来了,不知这样的内容能否当丈夫出轨的证据? 【律师解读】 精神赔偿有法可依 对此,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范孟兰律师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指导案列,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受害一方可以主张精神赔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最高法《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若夫妻双方之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其中一方与他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范律师认为,对婚姻不忠实,是难以容忍的不诚信,它不仅破坏了夫妻关系,拆散了家庭,也伤及无辜的子女,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因此,离婚后发现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出轨行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一般都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指导案例,依法予以支持,以彰显法律的公正和道德力量。
范律师表示,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夫妻一方出轨,受害一方并不打算提起离婚诉讼,而是单独起诉,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另外,关于一方出轨,不会因此少分或不分财产,只有在离婚时,其中一方有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法院才会判决有过错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
东方IC供图 【律师答疑】聊天记录可当证据 2015年2月4日,最高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明确了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可以作为证据。
新民诉法解释认可了电子证据,而在案件实际审理中也常常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作为证据使用的手机短信、微信截图,其中以离婚案件与民间借贷案件为最。
但是,此类电子数据内容易遭到篡改,须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以破除其作为证据使用的真实性障碍与关联性障碍。
范孟兰进一步解释说,如果选择短信或者微信作为证据,那么手机短信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
或者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
此外,想用短信证明婚外情,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法庭上出示短信的原始载体———手机。

2、有电信部门的发票和通话清单证明来往手机的户主以及手机上的短信来往时间与通话清单一致。

3、短信内容能明确反映对方有婚外情。
范孟兰说,如果手机并非实名 登记或并非登记在对方名下,这就需要证人证言或对方曾经填写的申报表格等原始书面资料来证实。
如果短信内容并非十分明确,那也需要照片或证言等其他捉奸证据来佐证。
如果用微信证明婚外情,则在步骤上比短信更为复杂一些。
比如也需要在法庭上向法官出示微信记录的载体:手机原物;需要微信聊天内容能证实对方具有婚外情,如果微信聊天记录不太明确,无法直接证实对方确实存在婚外情,或者无法扣留对方手机,那就需要照片或证言等其他证据来佐证了;证明对方正在使用聊天记录中的微信号。
至于如何证明微信对应的手机号是对方在使用,可以到营业厅为对方手机号充值,向营业员索要显示对方姓名的充值发票;如果拿不到发票,就向法院申请调取该手机号登记信息的资料。
如果对方使用的微信号并非用其手机号注册,还需要证人证言来证实对方确实在使用该微信号,也可以通过对方发布在朋友圈的相关照片等信息来证实。
当然,对方与第三者的聊天记录保存在对方的手机上时,如果只是对其手机上的聊天记录拍照取证,所取得的不是原始证据,法院很难依此认定对方具有婚外情。
【律师支招】如何收集对方出轨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2、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实证据。
另外,现在微信使用频繁,如何通过录屏固定微信婚外情证据:
1、以录像方式固定微信对话内 容和微信主体相关信息。
由于视频 是连续不间断的,可以保证微信对 话内容与微信主体信息一一对应。

2、发现出轨照片和视频,第
时间转发到自己的微信中。

3、视频从上到下拍录整个对话 内容,务必保证清晰可见。

4、视频要拍下账号与安全中的 “微信号”
和绑定“手机号”。
日后 可通过证人和手机实名登记信息来 证实该微信号的使用人。

5、在有时间和安全的情况下, 语音对话逐条播放。

6、保管好录制设备和原始视频 文件,以便对方提出鉴定时可以提 供检材。
本报记者汤利 A叠 编辑/版式贺孝瑚校对/周少俊 15 扫描二维码关注贵阳晚报法律官方微信 贵州法律帮(gz-flb) 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每周四上午10点半至12点,本报法律热线0851-85811234将准时开通。
此外,平时读者可发电子邮件到gywbfl@,还可编辑问题发送到微信“贵州法律帮”(gz-flb),免费咨询法律问题。
来信:贵阳市中山东路25号《贵阳晚报》“法与我们”(邮编:550002) 传真:(0851)85870795 特别提醒:法律热线只在每周四上午10点半至12点开通 Q律师信箱 在女友家建房房修好后分手 微信读者问:女友要求我在她农村的老家建房,期间由我出钱、出力把房建好,可没想到最后女友和我分手了。
现在房屋她家人强要,而我花光了所有积蓄,请问我是否可以要这套房子,如果不能,我又该如何要回这笔钱? 贵州贵正律师事务所杨林颖律师: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根据“房随地走”的原则,若你是在女方家人的宅基地上建房屋,则该房屋归女方家人所有。
你可以搜集修建房屋时你的付款凭证,起诉女方家人,要求他们返还你为修建房屋所支出的费用。
用人单位应为员工交社保 微信读者问:我在一民办学校上班七个月了,学校口头说半年交保险,但过了七个月都没交,而对方的理由是,说我没交资料给他们,随后又说我交晚了。
请问以这种理由来拖延为员工办理保险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我该如何维权? 贵州贵正律师事务所杨林颖律师: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你可与学校协商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学校给你缴纳社保。
未约定还款时间可随时讨债 微信读者问:请问借钱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如今已超过三年了,这样的情况下,还可以起诉讨要吗? 贵州贵正律师事务所杨林颖律师: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结合你的情况,可催告借款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逾期不还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免超过诉讼时效,建议尽快催款并起诉。
损失无法确定可申请鉴定 微信读者问:本人骑摩托车在弯道处突遇一货车违章调头,结果造成本人受伤,摩托车损坏,现在双方协商由对方保险公司赔偿。
可随后,由于本人的摩托车无法购买到材料维修,现在保险公司就拖着不给进一步处理,请问我该如何继续维权? 贵州道援律师事务所郑超然律师解答: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了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由于你的摩托车无法买到相应的维修材料,无法恢复原状,侵权人应当承当赔偿损失的责任。
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偿损失,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金额,不能确定损失金额的,可以委托相关机构对损失金额进行鉴定。
本栏目稿件由本报记者王杰整理

标签: #备份文件 #文件 #carry #文件 #率高 #文件 #矩形 #mi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