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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 本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意向书的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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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发行及公开发售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5,000万股,本次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为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
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承诺如下: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下同),或者公司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3、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若在本企业减持前述股份前,公司已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4、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后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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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若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购回违反本承诺减持的股票;如本企业因上述减持获得收益,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 (二)实际控制人承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承诺如下: “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下同),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为非交易日,则以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为准)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

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且于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半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另,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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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本人在前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若在本人减持前述股份前,发行人已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经相应调整后的价格。

5、本人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后减持的,本人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若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购回违反本承诺减持的股票;如本人因上述减持获得收益,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本人将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
” (三)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本公司股东无锡康盛承诺: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 本公司股东无锡瑾沣裕承诺: “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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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本企业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的,本企业将根据实际需求,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 本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及无锡康盛、无锡瑾沣裕承诺: “
1、本企业/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2、本企业/本人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以及本企业/本人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3、本企业/本人若拟减持公司股票,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且该等减持将于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相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依法进行。

4、本企业/本人在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6、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股东股份减持安排颁布新的规定或
对上述减持意向提出不同意见的,本企业/本人同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规定或意见对股份减持相关承诺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四、稳定股价预案及承诺 1-2-
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为进一步保证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特制定《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主要内容如下:
1、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和停止条件
(1)启动条件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做相应调整。

(2)停止条件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停止执行:①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的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②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2、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
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
(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如下:
(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
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 1-2-
7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选择: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②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3)第三选择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单一会计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限一次。

3、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在
10日内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
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出具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
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
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股票: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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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
之日起10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4、实施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程序 ①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
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②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①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②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2-
9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
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3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从公司取得的薪酬总额,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提前公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6、稳定股价的承诺及约束措施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上市(以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发行人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本公司/本人将严格依照《上市后三年内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中规定的相关程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未履行上述承诺采取股价稳定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控股股东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其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得转让,直至其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3)如果有增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将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股票所需资金总额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暂时扣留,其将不得行使投票表决权(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1-2-10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如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约束措施,但其亦应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五、关于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具体措施为:在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作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后,本公司将安排对提出索赔要求的公众投资者进行登记,并在查实其主体资格及损失金额后及时支付赔偿金。
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则本公司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1)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向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
本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 1-2-11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承诺:本企业/本人承诺,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企业/本人对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企业/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所载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中介机构承诺 国泰君安证券承诺:“因本保荐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1-2-12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国浩律师承诺:“如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天健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大学评估承诺:“如因大学评估过错致使为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大学评估将按照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作出的有效司法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关于相关主体履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承诺之约束措施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公司承诺: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申请文件中所载有关本公司的承诺系本公司自愿作出,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如本公司所做出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民事赔偿责任,并接受未能履行上市过程中所作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3、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中各项义务或责任,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披露承诺事项未能履行原因,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等处理方案,并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 1-2-13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担相应赔偿金额。
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本公司履行承
诺;
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无锡康盛和无锡瑾沣裕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企业/本人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企业/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4)在本企业/本人完全消除因本企业/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企业/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1-2-14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5)如本企业/本人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本人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如本企业/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企业/本人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企业/本人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同时,本企业/本人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
本企业/本人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企业/本人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七、发行人发行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原则 本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下述滚存利润分配原则:若本次发行成功,则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八、发行人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2018年7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公开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应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进行现金分红: 1-2-15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
积金后剩余的净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充分考虑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相适应,以确保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三)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公司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分红。
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四)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且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2-1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
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六)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状况、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调整,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计划。
但公司保证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不违反以下原则:即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次利润分配的20%。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将详细论证并说明调整原因,调整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将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1-2-17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九、关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的相关承诺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将全力支持公司将该员工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该员工股权激励议案时投赞成票(如有投票/表决权)。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承诺: “
1、本企业/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本企业/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企业/本人
对此作出的承诺,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股东的补偿责任。
” 1-2-18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十、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公司承诺: “
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情形;
2、不存在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 十
一、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所列示的风险 (一)行业政策的风险 汽车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
一,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
从鼓励汽车制造业发展的角度,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等部门陆续出台了包括《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意见》、《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政策,鼓励汽车生产企业与零部件企业联合开发整车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
从促进汽车消费的角度,国务院、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2015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2016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发布了《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继续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购置税,促进乘用车销量增长。
与此同时,为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出台包括《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等一系列补贴政策,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为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 1-2-19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响,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4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又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将原定2020年底到期的补贴政策合理延长到2022年底,以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公司作为汽车零部件制造企业,受益于国家关于汽车工业及汽车零部件产业的鼓励发展政策。
但未来如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调整,可能影响整体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行业的发展,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市场竞争的风险 整车制造涉及众多不同工艺,整车制造商通常将除核心零部件之外的其他零部件外发给配套企业开发、制造。
在整车制造商成熟的供应体系下,整车商与零部件生产企业之间业已形成专业化的分工与协作。
目前公司主要客户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神龙汽车等均已在国内形成了完善的供应体系,其一级配套商除本公司以外还包括金鸿顺、华达科技、联明股份等已在国内上市公司以及其他未上市公司。
如公司不能充分利用自身已积累的优势,抓住有利时机提升自身实力,实现公司产品的自动化生产及稳定供应,并通过优化产品结构,紧跟国内外汽车市场趋势,公司市场竞争力会被不断削弱,对公司未来新业务承接带来不利影响。
(三)汽车行业整体产销规模继续下滑风险 汽车行业整体增速受宏观经济运行和行业政策的影响较为明显。
2001-2007
年,我国汽车销量整体增速较高,一直维持在每年10%以上。
2008年受全球性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市场汽车销量增速显著回落。
随着宏观经济调控及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的陆续推出,2009年汽车销量增速创出新高,而后随着宏观经济指标的回落,行业增速出现大幅下滑的局面。
2018年,受到国内外贸易形势和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退坡等因素的影响,我国汽车销量首次出现负增长。
2019年汽车市场下行压力加大,全年产销降幅较上一年有所增加。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产销量影响较大,虽下半年我国汽车市场有所回暖,但全年汽车产销规模同比仍有所下降。
1-2-20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的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领域,未来业务发展与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紧密相关。
如果未来汽车行业整体产销规模继续下滑,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风险 2020年初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全国范围内蔓延扩散,为控制疫情的迅速扩散,各地采取了较为严格的控制措施,导致国内大部分企业延期开工、复工,进而影响公司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汽车行业整体产销量可能进一步下滑,短期内将会对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带来冲击,对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目前疫情的结束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若疫情进一步持续或加剧,可能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导致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出现较大下滑。
(五)业务集中于主要客户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和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68.25%、73.53%和74.78%,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原因为我国整车制造商相对集中,前十大车企所占市场份额不断提高;此外,由于汽车生产产业链和生产工艺的复杂性,各整车制造商为了保持汽车性能和质量的稳定性,都会建立自身的供应商体系,对配套供应商进行认证,零部件商进入整车制造商体系的准入门槛较高。
整车制造商对供应商的认证,通常需要包括技术评审、质量体系评审、价格竞标、产品试制、小批量试用、批量生产等环节,认证过程较为严格,通常认证周期1年至2年,零部件供应商通过认证后,与整车制造商将形成长期合作。
同时,整车制造商通常会采用“一品一点”的供货模式,将某一车型的某一特定的零部件,原则上只定点一家配套商进行生产。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凭借优秀的产品质量与包括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神龙汽车等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司也在不断进行客户结构的优化,但鉴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的特殊属性,未来上述客户仍将是公司的重要客户。
截至目前,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客户为上汽乘用车一家, 1-2-21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为其郑州、宁德工厂提供配套服务,无除上汽乘用车以外其他整车制造商的分拼
总成加工业务。
如果上述客户因经营环境的不利变化或其它原因导致与本公司减少或终止业务关系,或其他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供应商进入公司所在市场,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六)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冲压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以冷轧板、镀锌板为主,车用钢材在公司产品成本中的比重约65%以上,占产品总成本比重较高,公司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较大。
公司订单主要通过投标的方式获得,主要产品价格在参与客户投标竞价时按照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确定。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在获得订单后调整空间有限,但主要原材料成本价格波动会按年度进行调整,如果未来公司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将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盈利能力存在下降风险。
(七)产品毛利率波动风险 汽车零部件产品价格与下游整车价格关联性较大。
随着整车市场竞争的日渐激烈,一般新车型上市后价格均会呈逐年递减的趋势。
同时,随着国外进口车关税的下调以及国内市场向外资全面开放,将进一步加剧汽车市场的价格竞争。
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处于汽车产业链的顶端,对零部件厂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因此可以将降价部分传导给其上游的汽车零部件厂商。
此外,年降政策是汽车行业惯例,在报价时,整车制造厂商一般都会要求配套零部件的价格相应下浮,导致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的盈利空间都会受到阶段性的挤压。
公司目前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同时在不断进行生产设备的更新改造,使公司的生产效率得到不断提升,故尚未受到上述因素的较大影响。
但如果因宏观经济、制造成本、消费者消费偏好、整车制造厂年降政策趋紧等多种因素导致公司主要客户的整车销售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并传导至公司对于主要客户的零部件产品价格,则会产生公司产品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八)产品及技术替代风险 1-2-22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随着汽车消费市场需求向多元化、个性化、时尚化的演变,每一新车型的市
场生命周期正呈现出不断缩短的发展趋势,汽车车型的更新换代周期逐步缩短。
同时在节能减排的背景下,新能源车的销售不断增加,汽车车身零部件轻量化趋势也日渐显现,高强度、轻量化的新材料正在不断被应用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生产中。
新材料的应用不仅考验原材料供应商的产品制造能力,同时对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加工能力和生产技术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公司需要不断完成生产设备的改造,进行生产工艺的革新,才能从产品品种和结构上完全有效地满足下游整车行业发展的需要。
如公司不能持续提升生产技术,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公司原有的竞争优势可能被打破,将面临产品被替代的风险。
(九)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持续健康发展,建立了较健全的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运行模式,培养了具有先进理念、视野开阔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未来随着公司的发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生产销售规模都将有所提升,生产和管理人员也将相应增加,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将趋于复杂,对公司的管理模式、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内部控制等各方面均提出更高要求。
倘若公司不能及时提高管理能力以及充实相关高素质人力资源以适应公司未来的成长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将会给公司带来相应的管理风险。
(十)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汽车零部件生产及相关模具的开发具备较高的复杂性,要求相关产品开发人员不仅具备与板材冲压分离、模具设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必须对汽车、发动机、冲压机械和焊接设备等行业相关知识有充分的理解。
技术人员必须在生产和研发实践中进行多年的学习和积累才能胜任研发工作。
同时,汽车冲压零部件产品更新换代较快,公司必须拥有足够稳定的人才队伍,才能保证自身持续具备技术吸收、优化、再创新及应用能力。
公司在过去多年的发展中吸引并培养了一批优秀的技术骨干人才。
公司通过完善的薪酬体系及合理的激励制度,维持了主要技术人员的相对稳定,过往年度技术人员流失率均维持在较低水平。
但如果未来受公司内外部环境改变的影响, 1-2-23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较大规模的流失,将对公司的技术研发以及产品提升带来
不利影响。
(十一)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业绩的波动主要受到主要客户所产车型的销售情况以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8,860.65万元、9,797.42万元和9,766.29万元。
2019年,公司较2018年业绩有所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自2017年底起开展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成为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2020年业绩较前一年度略有下降。
若公司所处汽车行业未来增速不及预期、竞争日益激烈、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及人工成本上涨,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应收账款金额较大导致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6,250.80万元、61,016.10万元和75,458.57万元,占当期流动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48.65%、54.51%和61.46%。
公司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与主要客户采用先发货后收款的结算方式,应收账款结算周期通常在2-4个月。
虽然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绝大部分在1年以内,且公司的主要客户为资金实力、商业信誉均良好的整车制造商或国际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但由于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若未来公司客户经营状况出现恶化,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十三)控制权集中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钱犇、钱金祥,二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前80.27%股份。
公司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权比例仍然较高。
虽然本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各项制度,在制度安排上已形成了一套防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操控决策和经营机构的监督约束机制,如果未来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比例优势,通过投票表决方式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采取影响或用施加其他控制,从事有损公司 1-2-24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利益的活动,将对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十四)无法持续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 公司已取得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于2018年11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832007454。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若公司未来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申请条件或国家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15%的优惠税率,将导致公司所得税费用大幅上升,从而对未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0年12月31日。
公司2021年1-3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经天健会计师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1]4307号)。
2021年1-3月,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3,559.15万元,较2020年1-3月增加78.3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86.00万元,较2020年1-3月增加342.7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63.80万元,较2020年1-3月增加320.89%。
2021年1-3月经营数据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系上年同期受疫情影响,盈利水平大幅下降所致。
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其变动详见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 公司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
审计截止日后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主要核心业务人员、税收 1-2-25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整体经
营情况稳定。
(三)2021年上半年经营业绩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2021年1-6月经营情况如下: 项目 营业收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 2021年1-6月72,500-77,5005,120-5,620 2020年1-6月54,687.463,464.40 4,750-5,250 2,992.94 单位:万元同比变动情况增长32.57%-41.71%增长47.79%-62.22% 增长58.71%-75.41% 上述业绩预计中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预计订单初步测算结果,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1-2-2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

4、每股发行价格:【】元
5、发行市盈率:【】倍(每股收益按照202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7.76元(按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后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0、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询价对象和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12、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13、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2-27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14、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15、发行费用概算:5,719.40万元,主要包括:
(1)新股承销及保荐费用:3,783.02万元;
(2)审计和验资费用:1,136.79万元;
(3)律师费用:267.92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71.70万元;
(5)发行相关的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59.97万元。
以上费用均为不含税金额。
招股意向书摘要 1-2-28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uxiZhenhuaAutoPartsCo.,Ltd.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钱犇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6年6月8日 整体变更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18年3月15日 公司住所: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陆藕东路188号 邮政编码: 214161 联系电话: 0510-85592554 传真号码: 0510-85592399 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zqfwb@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及设立情况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设立方式和发起人
1、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由振华有限整体变更设立。
2018
年3月5日,经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振华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振华有限截至2017年11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54,194.4617万元(天健审[2018]228号)为基数,按4.500827:1的比例折为股份公司股本12,041.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剩余净资产42,153.4617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对本次整体变更予以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7号)。
2018年3月15日,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67M的《营业执照》。

2、发起人 1-2-29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设立时共有3名发起人,各发起人的持股情况如下: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1 钱犇
2 钱金祥
3 无锡君润 合计 持股数量(万股)3,352.701,805.306,883.00 12,041.00 持股比例(%)27.8514.9957.16100.00 (二)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 要业务 公司发起人为钱犇、钱金祥和无锡君润。
公司设立前,钱犇除持有振华有限的股权外,还持有无锡君润65%出资份额和无锡开祥50%股权,钱金祥除持有振华有限的股权外,还持有无锡君润35%出资份额和无锡开祥50%股权。
无锡开祥主要从事机械零部件、电子元器件的表面处理业务。
无锡君润为投资型企业,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除持有振华有限股权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形。
公司设立后,钱犇仍持有无锡君润65%出资份额和无锡开祥50%股权,钱金祥仍持有无锡君润35%出资份额和无锡开祥50%股权,无锡开祥和无锡君润经营范围未发生变化。
无锡君润除持有发行人股份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形。
(三)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成立时,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汽车冲压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
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领域。
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为与上述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在产品等存货资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专用设备等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专利等无形资产,以及全资子公司的股权等,其拥有的资产全部为公司改制设立时承继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整体资产。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1-2-30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5,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如下: 项目 股东名称 发行前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发行后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无锡君润 6,883.0045.89% 6,883.00 34.42%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钱犇钱金祥无锡康盛 3,352.701,805.30 959.00 22.35%12.04% 6.39% 3,352.701,805.30 959.00 16.76%9.03%4.80% 无锡瑾沣裕 2,000.0013.33% 2,000.00 1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5,000.00 25.00% 合计 15,000.00100.00% 20,000.00100.00%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的持股情况 序号12345 股东名称/姓名无锡君润钱犇钱金祥无锡康盛 无锡瑾沣裕合计 持股数(万股)6,883.003,352.701,805.30959.002,000.00 15,000.00 持股比例45.89%22.35%12.04%6.39%13.33% 100.00% (三)本次发行前自然人股东的持股及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序号12 股东姓名钱犇 钱金祥 持股数(万股)3,352.701,805.30 持股比例22.35%12.04% 主要任职情况董事、总经理 董事长 (四)本次发行前国有或外资股股东持股情况 1-2-31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国有或外资股股东。
(五)本次发行前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六)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各自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中,钱犇、钱金祥系父子关系,分别持有公司
22.35%和12.04%股权;控股股东无锡君润系钱犇、钱金祥共同控制的合伙企业,持有公司45.89%股权;无锡康盛全部合伙人钱金方、钱金南、钱小妹为钱金祥之兄弟姐妹,持有公司6.39%股权。
(七)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
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与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和相关模具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以及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在国内乘用车配套领域拥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具有较强的研发、生产制造能力和整体配套方案设计能力。
公司目前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上汽大众、神龙汽车和上汽大通等知名整车制造商及联合电子、爱德夏、考泰斯等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
公司前身胡埭仪表厂设立时的主营业务为自动化仪表的生产与销售,1995年6月变更为主营汽车零部件、紧固件。
其后至今,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营产品未发生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业务类别划分的收入情况如下: 1-2-32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产品名称 冲压零部件业务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模具业务合计 2020年度 金额 占比 2019年度 金额 占比 单位:万元 2018年度 金额 占比 100,792.3375.38%116,071.7478.22%125,432.4387.09% 20,645.9415.44%19,223.6212.96%10,088.467.00% 12,281.189.18%13,091.728.82%8,500.395.90% 133,719.45100.00%148,387.08100.00%144,021.27100.00% (二)主要经营模式
1、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为车用钢材,以镀锌板和冷轧板为主。
公司在获得整车制造商订单后,会同时收到整车制造商对于材料供应商和材料规格的要求。
公司冲压零部件所需钢材生产技术在国内较为成熟,公司主要材料基本都向国内钢材贸易商采购,少量钢材由于国内无法生产,从海外直接进口。
公司钢材采购分为期货采购和现货采购两种,主要以期货方式采购为主。
公司与主要钢材供应商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常在整车制造商确定年度计划后,确定大致的钢材年度需求,并确定相应的钢贸商并签署协议。
实际生产过程中,公司结合库存情况和未来一定周期内销售预测情况制定未来一定周期内生产所需的钢材大致需求情况,提前一定周期向钢材供应商(钢贸商)下达采购订单,订单中约定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以及交付时间等。
公司的期货钢材采购的流程图如下所示: 确定钢材贸易商 下达采购订单 钢贸商向原材料生产厂家下单 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交货 验收合格入库 钢贸商开票后,公司按照约定时 间付款 由于下游整车制造商生产计划的临时变动或公司新品开发,公司期货采购订单难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
此时,公司会以现货方式采购来补充原材料,保证及时生产和供货。
公司采购部在收到材料需求后,通常会向现货钢材贸易商发送采购要求和询价通知,获得报价后,公司综合考虑现货钢材单价、型号、重量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钢材贸易商。
1-2-33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期货采购系合同谈判时约定价格、未来某一时间再交付产品,主要是区别于原材料现货交易的一种模式,目的是为了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未来在钢材实际到货时作为正常的采购入库并按照原订单约定的价格记录采购金额,与现货采购的入库流程及会计处理不存在差异,均为在收到钢材并验收合格后通知供应商开具发票,借记“存货-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并贷记“应付账款”,公司在信用期内完成货款支付。

(2)生产模式 公司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获得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订单后,下游客户一般提前发送未来3个月左右的预测销售情况至公司,并在销售当月月初确定本月准确的需求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制造物流部按照下游客户预测数量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按批次下达周生产计划。
下游客户发出准确需求订单后公司对生产计划进行相应调整,进行生产并完成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交付。
公司的生产模式以自主生产为主,同时部分产品或半成品进行委外加工或直接采购。
公司自主生产的量产产品其生产流程如下图所示: 库存报表 交付需求计划部门会议评审 库存报表周交付计划 周生产计划 需求物料发料 计划执行 月度交付预测 物料采购计划 物料入库 公司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具有多品种、批次各异的特点,为非标准化产品。
考虑到公司产能和成本效益等因素,公司将部分影响公司生产效率、加工工艺难度较低、及运输距离较远的产品,在整车制造商允许的范围,选择工艺技术达标、产品质量较为稳定的二级供应商进行委外加工或直接采购。
委外加工模式中公司需负责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并发往外协单位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采用直接采购产品或半成品的方式替代冲压环节的委外加工。

(3)新品开发和销售模式 1-2-34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的新品开发和销售由公司销售技术部统一负责。
目前,公
司与主要客户的产品供应通常都采用“一品一点”的配套模式,即针对某一特定的零部件,整车制造商只定点一家配套商进行生产。
公司作为一级配套商,直接参与下游客户汽车零部件新产品前期技术方案的设计,并参与相关项目招标。
公司中标获得订单之后,与客户签订产品开发和供货协议,确定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和工艺、产品价格和年降比例(年度价格下调)。
公司按照客户的要求,成立专项小组,进行包括设计模具选定开发及试制的过程。
通常情况下,整车制造商将产品图纸、3D数模及相关参数发至公司,公司销售技术部将参数要求转换为公司内部技术规范,并进一步制定产品开发计划并完成相应包括模具、检具及夹具等工装的开发工作。
公司在模具交付后进行产品样件的生产,并交由客户进行质量验收。
通过公司内部试生产和客户PPAP批准后,进入量产阶段。
新品开发的具体流程如下: 项目成立 成立项目小组 确定项目计划 项目实施及进度控制 过程设计与开发 批量生产 客户PPAP批准 内部试生产 样件生产及客户认可 工装开发
2、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为公司向整车制造商指定的零部件供应商采购冲压件及标准件并支付采购费用,根据整车制造商技术要求、按其发布的需求计划,公司对冲压件进行焊接等加工,并将加工完成的总成件向整车制造商发货,同时进行冲压件外部物流供应、总成排序装配、储存冲压件的质量维护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协助整车制造商进行供应商管理。
该业务模式下,整车制造商负责对零部件供应商定点定价、制定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等。
整车制造商生产车间一般分为冲压、车身焊接、涂装、总装四大工艺车间,分拼总成加工的业务来源于原整车制造商的车身焊接车间。
随着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各整车制造商之间竞争的加剧,各个汽车制造商都在积极寻求和上游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进行联合开发,将部分汽车零部件总成业务外包,以实现减轻自 1-2-35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身资产负担,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的目标。
目前,外部委托专业供应商进行汽车零部件分拼总成加工已经成为整车制造
商一种常见的业务合作模式。
根据公司在日常业务开展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公司主要整车制造商客户对应的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供应商情况如下: 整车制造商上汽乘用车 上汽大众上汽通用 主要分拼总成加工供应商 郑州君润、宁德振德、上海航发滁州分公司、上海通程、南京东华力威、南京申迪焊接 上海同舟、湖南同舟、宁波同舟、仪征同舟、上海新联、扬州新联、长沙新联、宁波新众、南京威迩德、上海安莱德 上海赛科利、武汉赛科利、华域车身
(1)合作背景和前景 1)公司2017年开始提供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合作背景 面对这样的行业机遇,公司从2017年起积极拓展了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相继成立了郑州子公司和宁德子公司,专门服务于上汽乘用车。
在承接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之前,公司有二十余年专业从事汽车冲压零部件研发与制造的业务经验,所用主要工艺为冲压和焊接。
对于冲压零部件中的总成件,需用到焊接工艺,将各个冲压零部件焊接,完成总成件的制造。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主要工艺为焊接,与冲压零部件业务的焊接的基本工艺、所用设备均一致,两者的主要区别为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焊接量更大、自动化程度更高、对物流发货的及时性要求更高。
因此,公司拥有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相关技术和经验。
公司与上汽乘用车合作历史较长,公司在产品报价、质量、物流、售后等方面均表现突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2017年初,上汽乘用车决定将原定的在上汽乘用车南京工厂生产的ZS11(名爵ZS)、ZS12(荣威RX3)项目转移至新建的上汽乘用车郑州工厂进行生产,并对上述项目的分拼总成加工业务进行招标。
参与投标的企业包括无锡振华、南京东华力威、上海航发滁州分公司、南京申迪焊接等四家企业,经过招标评审,无锡振华中标,并与上汽乘用车郑州工厂开始分拼总成加工合作。
此后,公司通过招投标相继取得了郑州工厂AP31(荣威i5)、ZS11E(名爵EZS)等项目的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1-2-3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9年,公司中标上汽乘用车宁德工厂新项目AS23(名爵HS)、EX21(科莱威)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开始与上汽乘用车宁德工厂战略合作。
2)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发展现状 上汽乘用车旗下有荣威、名爵两个品牌,拥有郑州、宁德、南京、上海临港4个生产基地,具体情况如下: 上汽乘用车生产基地 分拼总成加工供应商 郑州工厂 无锡振华子公司郑州君润 宁德工厂 无锡振华子公司宁德振德 南京工厂 南京东华力威、上海航发、
南京申迪焊接 上海临港工厂 上海通程 目前主要生产车型 名爵ZS/EZS、荣威RX3、荣威i5 名爵HS、科莱威、名爵MG5名爵(MG)
6、荣威i6、荣威RX8、 荣威Ei5等荣威RX5/RX5MAX/RX5PLUS/eRX5、荣威MARVELX等 报告期内,公司为上汽乘用车提供分拼总成加工服务的子公司郑州君润和宁德振德分别于2017年第四季度和2019年第四季度先后正式投产,作为上汽乘用车郑州工厂、宁德工厂唯一的车身分拼总成加工供应商,承接了这两个工厂所生产的全部整车的车身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承接主体郑州君润宁德振德 合作工厂 上汽乘用车郑州工厂 工厂投产时间2017年 项目名称ZS11(E) ZS12AP31 IM31 上汽乘用车宁德工厂 2019年 AS23EX21AP32 车型名称名爵ZS/EZS 荣威RX3荣威i5 荣威未上市MPV 名爵HS科莱威名爵MG5 上市时间2018年2017年2018年 2020年 2019年2019年2020年 3)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发展前景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作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新兴业务形态,未来发展前景良好。
预计未来,整车制造商持续减轻资产负担,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的动力会促使更多整车制造商把零部件分拼总成的业务进行外包,分拼总成加工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相比冲压零部件业务,分拼总成加工更靠近产业下游,且加工生产过程自 1-2-37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动化程度高,收入主要按照加工工作量计算可以不受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
未来具备持续发展的潜力。
公司与上汽乘用车就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未约定合作期限。
上汽乘用车郑州工厂、宁德工厂的规划产能分别为60万辆/年和30万辆/年,且配套车型种类丰富,公司作为上汽乘用车郑州工厂、宁德工厂的唯一车身分拼总成加工供应商,预计未来公司与上汽乘用车就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合作前景良好,业务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原因如下: ①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有较高的进入壁垒 为更好服务于上汽乘用车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公司专门成立子公司郑州君润和宁德振德,分别临近上汽乘用车在郑州和宁德的工厂厂区。
截至目前,公司为上汽乘用车郑州工厂和宁德工厂车身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唯一供应商。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进入壁垒较高,需要通过客户的体系审核及认证,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并且由于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与下游整车厂业务更为贴近,整车制造商要求供应商在其生产基地附近建厂,场地规模大、所需设备多,导致前期投资金额较大,一般规模的零部件企业难以承受。
此外,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作为连接上游供应商与整车制造商的重要环节,具有交货周期缩短、产品供货量大、质量要求高等特殊性,对供应商的精细化、系统化管理提出极高要求,相关管理经验的缺乏是新进供应商短时间内难以突破的重要壁垒。
②公司目前客户上汽乘用车经营情况良好 作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上汽乘用车承担着上汽自主品牌汽车的研发、制造与销售,目前已拥有荣威、名爵两大品牌,涉及中高级车、中级车、大众普及型车及跑车等宽泛领域,报告期内其自主品牌汽车的市场销量也一直位列前茅。
未来,伴随着我国汽车工业不断发展,自主品牌汽车市场竞争力将不断提升,上汽乘用车自主品牌汽车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同时,根据上汽乘用车设计规划,郑州基地的规划产能为60万辆/年,宁德基地的规划产能为30万辆/年,将给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带来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1-2-38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拟抓住汽车零部件行业这一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持续布局。
本次募投项目“年产量60万台套汽车车身零部件项目”及“宁德振华振德汽车部件有限公司项目”即公司为拓展在郑州及宁德地区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生产能力进行融资。
公司积极参与其他整车制造商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接洽,但尚未取得除上汽乘用车以外其他整车制造商的分拼总成加工业务。

(2)采购模式 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主要原材料为冲压零部件。
在该业务中,整车制造商根据自身汽车冲压总成件的需求,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上游冲压件供应商及供货价格,负责对冲压件制定技术和质量标准,并指定公司与上述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公司根据生产计划确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发送采购订单,执行采购并支付货款。
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主要原材料为冲压零部件,由整车制造商指定的零部件供应商向公司供货,冲压零部件的价格由整车制造商直接和材料供应商协商确定,并通知公司执行,公司仅负责从供应商采购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不参与该部分原材料的定价过程。

(3)生产模式公司根据整车制造商的排产需求计划确定生产计划,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在生产过程中,生产人员从仓库领用冲压件及其他辅材,根据整车制造商对总成件产品的完成要求进行点焊、凸焊、弧焊、涂胶等操作,大部分由工业机器人完成。
公司采用准时制生产方式,原材料短暂入库后即进行焊接加工,焊接完成、排序装配后短暂存放即向整车制造商发货。

(4)销售模式 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对及时供货要求极高,因此公司于配套整车制造商附近建造了生产基地。
公司收到整车制造商的需求订单后,根据公司实际库存情况,组织生产并及时配送。
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客户为整车制造商,现阶段客户主要是上汽乘用车。
整车制造商根据其自身情况,委托公司进行分拼总成加工。
整车制造商和公司的 1-2-39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销售订单包括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其中销售价格包含分拼总成加工费价格及外
购冲压零部件价格。
分拼总成加工费价格包括焊接费用、运输费用和包装费用等,由整车制造商和公司协商确定。
外购冲压零部件价格,在公司外购该零部件前由整车制造商直接和零部件供应商协商确定。
具体情况如下: 1)分拼总成加工费价格 公司分拼总成加工费定价主要由焊接费用、运输费用和包装费用等三部分组成,上述费用在项目招标的基础上,双方协商确定。
①焊接费用 总成件的焊接加工费用由焊接数量和焊接单价决定。
一般情况下,整车制造商向公司发出SOR包(产品开发过程中客户提供的要求说明),明确研发产品的全部技术要求,公司会根据客户的相关要求对单件总成件的焊点数量进行初步确认,随后由整车制造商客户对公司初步确认的焊点数量进行复核并最终确认,公司以双方最终确认的焊点数量作为定价基础进行计算。
对于焊接单价,按照最终的中标价格确定。
②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包括将总成件运送至整车制造商所产生的运费以及运输过程中的产品装卸费等。
通常情况下,运输费用由车辆固定成本和运输里程变动成本两部分构成,鉴于郑州君润、宁德振德的生产基地与客户之间运输距离较短,因此运费主要为车辆固定成本,包括车辆的折旧损耗和人工成本等。
公司运输费用一般以车次为单位进行确认,每车次的运输费用在报价有效期内保持相对固定,产品装卸费用含在运输费用中,不单独收取。
③包装费用 包装费用主要是公司基于生产、物流过程中所耗用的料箱料架和零部件标签等相关材料成本向整车制造商收取的相关费用。
一般来说,公司对包装费用定价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料箱料架成本,其定价主要依据如下:a、料箱料架的包装型号,主要分为专用料架、标准折叠金属箱;b、料箱料架的规格大小,规格越大单价越高;c、生产和物流过程中周转使用的料箱料架数量,其中生产用料箱料 1-2-40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架的需求量根据整车制造商要求的交货周期和交货数量进行计算得出;
(2)料箱
维修费用,该费用根据料箱料架使用过程中预计发生的维修成本为依据计算得出;
(3)标签使用费,该费用由产品包装过程中所耗用的标签材料成本为依据计算得出。
2)分拼总成外购冲压零部件价格 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主要原材料为汽车冲压零部件,由整车制造商指定的零部件供应商向公司供货,汽车冲压零部件的价格由整车制造商直接和零部件供应商协商确定,并通知公司执行,公司仅负责从供应商采购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不参与该部分冲压零部件的定价过程。

(5)结算模式 1)与下游上汽乘用车的结算模式 根据上汽集团与公司签订的《生产采购一般条款》及双方约定,分拼总成产品被运输至上汽集团指定地点并从交通工具卸下且验收通过后其所有权和风险即发生转移,公司据此确认收入并按照交付的总成件金额(包含分拼总成加工费金额及外购冲压零部件金额)开票;上汽集团在公司开票后约定的期限内采取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付款,具体付款期限为:上汽集团收到公司提交的正确发票和经上汽集团书面确认的签收单,在确认无误后的下一个月的25日付款。
2)与上游分拼总成加工冲压件供应商的结算模式 根据上汽集团、公司以及上游零部件供应商签订的三方协议,公司负责从零部件供应商采购并向零部件供应商支付货款,除非双方另有商定,公司应在收到上汽集团对应月份的货物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付款给零部件供应商。
因此,公司承担对零部件供应商的付款责任,但在上汽集团付款给公司前,公司没有立即向零部件供应商付款的义务。

(6)分拼总成加工业务中发行人与客户以及供应商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司与其他从事上汽乘用车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供应商在定价模式、结算模式、主要权利义务约定、产品所有权及风险转移时点、技术及检验、索赔责任等 1-2-41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主要合作条款上基本相同,均参照与上汽乘用车签订的《生产采购一般条款》,
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客户、公司以及供应商签订的三方协议,整车制造商负责对其指定的供应商定点定价、制定产品技术和质量标准,公司负责向零部件供应商支付冲压件的采购费用,对冲压件外部物流供应、总成排序装配、储存冲压件的质量维护和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协助整车制造商进行供应商管理。
具体情况如下: ①技术及技术更改 供应商向公司供应的协议货物,应当符合整车制造商指定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分拼总成加工冲压零部件供货过程中,产品结构或性能方面的技术更改均由整车制造商与零部件供应商协商解决。
整车制造商会按照要求提前通知公司产品的技术更改,告知公司产品的最终状态。
零部件的断点时间通常由三方协商确定,便于公司与供应商及时调整生产计划和库存规模。
②供货与检验
A、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公司下达的交货计划和采购订单中的交货规定供应合格货物,在向公司交付零部件之前,供应商应进行出厂检验和产品质量审核。
公司收货时需要检查产品包装是否完好、包装数量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错件、零部件是否有损伤。
公司对收货后零部件的包装、储存、转运及防护中的零部件质量负责。

B、生产过程中,公司有责任只装配合格的零部件,功能质量由供应商负责。
若在装配过程中发现或怀疑供应商的协议货物有质量问题,公司应第一时间通知供应商进行现场判断和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整车制造商质量人员。
如果公司和供应商对出现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先暂由供应商无条件更换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再由整车制造商质量人员实际判断零部件问题并进行处置。
③支付条件 供应商向公司的供货价格由整车制造商和供应商确定,并通知公司执行。
公司负责从供应商采购并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1-2-42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④质量 未经整车制造商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变更经整车制造商认可的协议货
物的设计、制造设备、材料及工艺标准、生产场地和二次配套厂。
若供应商欲变更经整车制造商认可的协议货物的设计、制造设备、材料、工艺标准、生产场地和二次配套厂,应事先及时通知整车制造商,并重新实施PPAP认可流程,经整车制造商最终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交更。
⑤索赔
A、整车制造商生产时一旦发现公司供货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不管问题是由哪方造成的,都将先由公司进行索赔。
如果经确认后相关问题是由供应商造成的,公司将有权向供应商追索,供应商应无条件承担整车制造商向公司提出的由于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索赔。

B、市场售后索赔由三方分别直接处理,即属于公司加工后的产品的质量问题由整车制造商直接向公司索赔,属于供应商零件的质量问题由整车制造商直接向供应商索赔。

C、如果公司加工后的产品由于供应商产品的缺陷引起质量问题,并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向供应商进行索赔,供应商应予赔偿。
赔偿费应包括:产品损失费、管理费、运输费、维修工时费、停工损失费、追溯赔偿损失等。
⑥违约责任
A、供应商应赔偿逾期供货造成的整车制造商和公司的全部损失。
供应商供货存在质量缺陷、供货不足或错发货,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

B、对于整车制造商和公司为避免或减少因供应商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所采取的措施,供应商应补偿由此而产生的费用。

C、若因供应商逾期供货而导致公司逾期向整车制造商供货,整车制造商应先行判断造成逾期供货的责任方。
如系公司的责任,公司应向整车制造商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其中应包括整车制造商为此向第三方承担的责任)。
如系供应商责任,供应商应向整车制造商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赔偿 1-2-43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整车制造商因此遭受的损失(其中应包括整车制造商为此向第三方承担的责任)。

(7)分拼总成加工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分拼总成加工业务过程中,公司无权自主决定外采冲压件和标准件的交
易价格、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等,且未承担相关信用风险,实质是为整车制造商提供加工服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加工费的净额确认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收入,即在确认收入时,在销售金额中将由整车制造商指定、组成焊接总成的各种冲压件和标准件的采购金额(冲压件和标准件的标准耗用量×采购单价)扣除后按净额确认收入(以下简称“净额法”)。

3、模具业务
(1)采购模式 在公司销售技术部根据整车制造商要求确定模具制造方案及相关参数后,一般向至少3家具有相关资质的模具制造商询价,在模具制造商通过工艺评审后,公司根据报价结果最终确定。
模具开发周期较长,通常在6-12个月,公司一般根据开发进度向模具制造商支付模具款,在终验收通过后向模具制造商进行结算。
2017年起,公司子公司无锡方园开始从事模具的制造,在生产经营中在进行方案可行性评估后同步参加母公司的询价。
无锡方园获得母公司订单后,则将自行采购生产模具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铸件、钢块、模具标准件等。
目前无锡方园模具制造仍处于起步阶段,生产能力难以满足公司整体对模具的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模具采购主要以向外部模具制造商采购模具成品为主。

(2)生产模式 无锡方园获得订单后,会专门建立项目小组,进行潜在失效性模式分析及成形分析,完成工艺设计及模具结构设计的自审及客户会签。
公司进行加工,热处理后进行装配调试,进行一些必要的表面处理后完成试制,进行内部验收后交付母公司,母公司在零部件通过客户PPAP批准后,进行模具最终验收。
受到公司模具产能和部分模具特殊工艺的需求的影响,公司会根据客户模具要求,选择工艺较为成熟的模具加工商进行包括机加工,热处理和表处理在内的外协加工。
对于公司采购外部模具制造商生产的模具,不涉及生产环节。
1-2-44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销售模式 公司模具产品主要销售对象为整车制造商及其他配套制造商。
一般公司在接
到冲压零部件或分拼总成加工业务新品订单,同时确定新品对应模具的价格及结算方式,模具开发完成后经客户验收通过后实现销售。
公司模具销售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客户询价、报价、投标 对产品模具招投标 获得模具订单 签订产品开发协议 模具设计开发 售后服务 批量供货 通过PPAP 制作样品、送样 (三)所需主要原材料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镀锌板、冷轧板等车用钢材,车用钢材属大宗商品物资,市场供应充足。
公司主要通过钢贸商向邯钢、宝钢、首钢和马钢等钢铁生产企业采购钢材。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未发生因原材料短缺而影响生产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车用钢材的采购情况如下: 项目 冷轧板镀锌板 其他合计 2020年度 数量 单价 32,230.965.02 44,363.696.09 6,839.137.31 83,433.785.78 2019年度 数量 单价 33,989.474.94 47,856.236.37 7,964.997.29 89,810.695.91 单位:吨,元/千克2018年度 数量 单价 38,961.36 5.02 57,850.94 6.54 8,613.81 7.75 105,426.11 6.07 2018年,钢材采购数量同比下降,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17年下半年起逐步减少冲压外协规模,改为直接外购冲压零部件。
2019年,钢材采购数量同比下降,主要原因为受汽车行业下滑影响,公司冲压零部件产销规模有所降低。
报告期内,公司钢材采购单价主要受钢材市场价格波动影响,总体保持稳定。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2-45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目前已形成从前期工艺流程设计分析、冲压模具
研发、到后期的冲压及焊接技术工艺的完整技术体系。
这些技术工艺可有效缩短冲压模具制造的周期,降低整体的生产成本,提高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效率。
公司是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税务局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技术研发与应用、工艺创新等方面取得了多项技术突破。
公司目前拥有包括“机器人焊接用电极快速修复装置”、“双向压边的拉深及压印一体化模具”等在内的66项专利,依托先进的模具设计制造、冲压焊接技术,公司已在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等领域形成了自主创新的优势及特色产品,并体现出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和产品的持续研发,将技术研发能力视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
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公司在自动化冲压模具的设计与研究、冲压过程二维和三维图形设计技术及优化技术研究、高强度/超高强度钢零部件冷冲压技术、冷冲压模具成型工艺研发、多工位级进模具研发等方面做了大量研究,积累了一批在汽车冲压及焊接总成件行业的核心工艺技术。
公司重视技术团队和研发体系的建设,经过多年的团队建设和生产实践,公司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团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冲压、焊接技术研究开发体系,使公司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上具备了较强的自主研发、持续创新的能力。
同时得益于良好的人力资源及考评激励机制,公司研发团队稳定,流动性较小,确保了公司的产品研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2、生产设备优势 公司拥有机器人柔性自动冲压生产线、多工位级进模自动冲压线、自动开卷落料冲压生产线、机器人焊接生产线等先进设备。
上述设备在保证公司汽车车身冲压及焊接总成零部件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和高品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下游整车制造商客户对产品性能要求的不断提 1-2-4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高,公司也在不断引进更为先进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工艺水平,优化产品性能
指标。

3、客户资源优势 对于汽车零部件企业来说,与整车制造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
公司作为中国较早从事并持续专注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生产的企业之
一,目前已与国内多家汽车整车制造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具备显著的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知名整车制造商和著名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包括上汽大众、上汽通用、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神龙汽车、联合电子及爱德夏等,这部分客户在选择产品时注重供应商的综合实力,因此成为该类企业的供应商不仅体现了公司较强的产品竞争能力,提升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影响力,从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新的客户。
目前公司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客户名称上汽大众 上汽通用 客户简介 上汽大众成立于1985年,注册资本115亿元,由上汽集团和大众汽车集团合资经营,其中,上汽集团持股50%,其余50%股份由德国大众汽车公司、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斯柯达汽车公司和奥迪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上汽大众是目前国内主流的汽车整车制造厂商,总部位于上海安亭,并先后在南京、仪征、乌鲁木齐、宁波、长沙等地建立了生产基地。
产品方面,目前上汽大众经营大众、斯柯达两大品牌。
大众品牌是我国最畅销的品牌之
一,旗下的主要在售车型包括Santana桑塔纳、Passat帕萨特、Polo、Lavida朗逸、Touran途安、Tiguan途观等。
根据上汽集团年报数据,2019年上汽大众汽车总销量达200.18万辆。
2019年,上汽大众实现营业收入2,359.50亿元。
上汽通用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10.83亿美元,由上汽集团、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共同出资建设,上汽集团持股50%,其余50%股份由通用汽车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和通用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上汽通用是目前国内主流的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并拥有浦东金桥、烟台东岳、沈阳北盛和武汉四个生产基地。
产品方面,上汽通用目前经营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三大品牌,共二十个多个系列,覆盖了从高端豪华车到经济型轿车各梯度市场,以及MPV、SUV、混合动力、电动车等各细分市场,主要车型包括君越、君威、威朗、昂科拉、昂科威、GL8、科鲁兹、探界者、ATS-
L、XTS、CT6等。
根据上汽集团年报数据,上汽通用2019年总销量达160.01万辆。
1-2-47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9年,上汽通用实现营业收入1,878.21亿元。
上汽乘用车上汽大通神龙汽车联合电子爱德夏 上汽乘用车成立于2007年,承担着上汽自主品牌汽车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目前,上汽乘用车已拥有荣威、MG两大品牌,涉及中高级车、中级车、大众普及型车及跑车等宽泛领域。
此外,公司国内拥有上海临港、南京浦口和河南郑州三大整车生产制造基地,生产荣威品牌、MG品牌整车系列及KV6、K4、NSE发动机系列等汽车产品。
根据上汽集团年报数据,2019年上汽乘用车产量为65.43万辆,同比下降8.00%,销量为67.33万辆,同比下降4.08%。
上汽大通是上汽集团全资子公司。
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1日,注册资本37.94亿元人民币。
上汽大通下设无锡分公司、南京分公司、上汽大通房车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申联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产品包括“上汽大通MAXUS”品牌的MPV、SUV、房车,宽体轻客、皮卡等乘商并举的产品组合和“上汽跃进”品牌的各类轻、中型货车以及各类特种改装车。
公司在中国无锡、南京和溧阳拥有三个生产基地,无锡基地主要生产“上汽大通MAXUS”品牌产品,产能为20万台/年;南京基地主要生产“上汽跃进”轻中型货车,产能为10万辆/年;溧阳基地是全球最大的房车专业工厂,产能超过2.5万辆。
2019年公司汽车产量为15.24万辆,同比增长20.71%,销量为15.30万辆,同比增长21.36%。
神龙汽车成立于1992年5月,是东风汽车与法国PSA集团合资兴建的乘用车生产经营企业,注册资本金70亿元人民币,东风汽车和PSA集团各占50%的股比。
目前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整车、零部件制造及销售,汽车金融、进出口、二手车、品牌连锁维修服务等业务,具有国内先进的冲压、焊装、涂装、总装及发动机、车桥、变速箱生产工艺,全部工装设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目前公司已具备年产84万辆整车、80万台发动机和51万变速箱的生产能力。
2019年神龙汽车汽车总销量为11.36万辆。
联合电子成立于1995年,是中联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和德国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在中国的合资企业。
公司主要从事汽油发动机管理系统、变速箱控制系统、车身电子、混合动力和电力驱动控制系统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2018年,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32亿元,员工人数约9,300人。
公司总部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在上海、无锡、西安、芜湖和柳州设有生产基地,并在上海、重庆和芜湖设有技术中心。
公司有效整合本地优势和全球领先的技术为国内各汽车厂商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并为满足日益严格的法规要求提供技术支持。
爱德夏集团成立于1870年,目前已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铰链系统供应商。
爱德夏是汽车驾驶控制系统(脚踏板和驻车制动器)和全自动化开关后盖、掀背门动力系统欧洲顶尖供应商之
一,隶属于西班牙汽车供应商海斯坦普旗下。
爱德夏拥有约5,000名员工,在全世界范围内的21个分支结构以及优质产品和核心技术为几乎所 1-2-48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有的汽车制造商服务。
招股意向书摘要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领先的整车制造商或知名汽车零部件商,品牌知名度高,业务规模大,同时具有较高的发展潜力。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销量仍有增长空间,而公司的核心客户作为行业的领军企业,其业务增长速度往往高于行业增速,从而为公司的产品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4、行业配套经验优势 公司在国内汽车配套产业链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运作经验,形成了较为显著的行业配套优势,能充分了解客户在使用产品时的实际需求。
从前期产品设计阶段开始,公司就能将客户需求快速准确的融入产品开发规划,并不断加强对核心技术的研究工作,从而快速生产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
目前公司已形成多种规格的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体系,具备了较强的车身配套供应能力。
与提供部分配套的供应商相比,公司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品结构,能够满足整车制造商整体配套的需求。
此外,较强的应用性产品研发能力,以及良好的应对市场工艺转化能力等因素,均成为公司在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领域赢得市场相对领先优势的关键。

5、管理优势 公司主要管理团队一直专注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行业的管理工作,核心成员大多具有十年以上的行业技术积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
经过多年的摸索,在消化吸收众多先进企业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公司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且行之有效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公司采用精益化管理,从供应商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现场管理、库存管理到产品交付、客户使用信息反馈等全方位进行全过程的精确控制,确保公司高效运营。
另外,由于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产品规格繁多,且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展和积累,配套车型不断增多,生产管理不断加大,公司开始逐步完善自身柔性化生产管理能力。
公司通过提高生产设备的自动化程度和功能,使同一条生产线具备生产不同产品的能力,从而能够快速有效地转换产品品种,实现多品种 1-2-49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批量供货,更好地满足客户对产品多批次、灵活批量的弹性需求。
柔性化生产管
理能力有助于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促进公司与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增强客户对公司的黏性。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分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原值 累计折旧减值准备 净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58,259.47 10,483.94 - 47,775.53 82.00% 机器设备(注)79,051.45 24,218.40 - 54,833.05 69.36% 办公及其他设备 1,759.13 1,223.54 - 535.59 30.45% 运输设备 1,141.59 765.66 - 375.93 32.93% 合计 140,211.63 36,691.53 -
103,520.10 73.83%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7,966.30万元的机器设备被抵押用于借款。

2、主要生产设备状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机器设备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1 R-2000iC/210F型机器人 S2-630-360-180型闭式双点压
2 力机
3 R2000iC/270F型机器人
4 R2000iC/165F型机器人 S2-400-360-180型闭式双点压
5 力机
6 S2-630型闭式双点压力机
7 S2-400型闭式双点压力机 S2-800-360-180型闭式双点压
8 力机 数量(台) 293 8 102110 634
2 原值6,469.773,295.142,486.142,125.711,982.041,249.841,147.011,076.07 单位:万元 净值 成新率 4,670.9572.20% 1,722.2652.27% 2,070.871,769.39 83.30%83.24% 1,234.9562.31% 872.79624.11 69.83%54.41% 482.9844.88% 1-2-50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9R-20001C/165F(SG)机器人 56 SL-1000-400-200型闭式四点 10 压力机
1 987.17896.55 963.71853.95 97.62%95.25% 11STD-500型闭式双点压力机
3 880.34 445.1550.57% 12Emhart1拖3自动螺柱焊机 13 878.63 777.2088.46% 13 Obara中频点焊控制器 278 867.59 682.9278.71% 14STD-260型闭式双点压力机
7 777.78 408.2952.50% 15 1600T机械压力机
1 S2-1200-360-180型闭式双点压 16 力机
1 S2-1000-360-180型闭式双点压 17 力机
1 709.40700.85609.40 501.57334.62286.13 70.70%47.75%46.95% 18 RZU630HAC液压机
3 593.85 29.69 5.00% 19Emhart1拖2自动螺柱焊机 11 593.61 459.1577.35% 20 Obara中频点焊焊枪 107 578.31 404.6469.97% 21 J36J-1200型机械压力机
1 555.56 419.2075.46% 22 1000T自动线系统
1 537.93 512.3795.25% 23 S2-800型闭式双点压力机
1 508.55 311.2661.21% 注:公司机器设备数量较多,此处列举原值大于500万元的主要设备及生产线。

3、主要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拥有房产情况如下: 单位:平方米 序产权证号号 地址 建筑面积 用途 抵押情况 所有权人 苏(2018)无锡市不1动产权第0133619号 陆藕东路188 88,664.91 工业、交抵押通、仓储 无锡振华 苏(2018)无锡市不2动产权第0132927号 太湖锦园200-402 138.03 住宅 无无锡振华 鄂(2021)武汉市经武汉经济技术开
3 开不动产权第 发区101M1地块16,971.86 0002334号 其他 武汉无恒升 祥 郑州经济技术开 豫(2019)中牟县不发区经开第二十4动产权第0124282号一大街135号冲15,877.67 工业 无郑州君润 压车间 豫(2019)中牟县不郑州经济技术开5动产权第0124278号发区经开第二十15,786.29 工业 无郑州君润 1-2-51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一大街135号焊 接车间
郑州经济技术开 豫(2019)中牟县不发区经开第二十6动产权第0124280号一大街135号焊14,022.36 工业 无郑州君润 接车间
郑州经济技术开 豫(2019)中牟县不发区经开第二十7动产权第0124298号一大街135号辅 1,136.46 工业 无郑州君润 助车间
郑州经济技术开 豫(2019)中牟县不发区经开第二十8动产权第0124299号一大街135号辅 1,136.46 工业 无郑州君润 助车间
郑州经济技术开 豫(2019)中牟县不发区经开第二十9动产权第0124279号一大街135号消 223.18 工业 无郑州君润 防泵房 郑州经济技术开 豫(2019)中牟县不发区经开第二十10动产权第0124281号一大街135号门 64.05 工业 无郑州君润 卫 闽(2020)宁德市不宁德市蕉城区蕉 11动产权第0010529号 安路2号 40,905.10 工业 抵押 宁德振德 鄂(2021)武汉市经武汉经济技术开 工业、交 12 开不动产权第 发区101M1地块17,126.74通、仓储无 0002338号 武汉恒升祥
4、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房屋租赁情况如下: 序承租号方 出租方 无锡亿无锡胜益 1美嘉 利 宁德振上汽乘用
2 德车福建分 公司 郑州君河南汇润
3 润公寓管理 有限公司 租金(元/年) 2,398,480.00 每间租金1,100元/月 每间租金1,100元/月 建筑面积(平方米) 11,992.40 1,536.00(注1) 1,240.00(注2) 坐落位置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杨市镇北工业园瑞丰 路10号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中科路17号上汽员 工宿舍郑州经开区九龙工业园50号公寓楼5号楼 租赁期限 2021.01.01-2021.12.31 2020.07.01-2020.12.31 2020.12.01-2021.11.31 1-2-52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承租号方 出租方 租金(元/年) 建筑面积(平方米) 坐落位置 租赁期限 4宁德德振谢爱团 6,050元/月 约260.00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岙村村宫前路7号 2021.01.20-2021.07.19 5宁德振吴邦寿德 5,500元/月 约240.00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岙村村下路5弄1-
2 2021.01.12-2021.07.11 6宁德振黄坛寿德 6,000元/月 约300.00 宁德市蕉城区八都镇岙村村下路4弄2号 2021.01.02-2021.07.01 注1:共40套房屋,宁德振德正在与上汽乘用车福建分公司协商续签租赁合同;注2:共 40套房屋。
(二)无形资产
1、无形构成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无形资产分类别构成如下: 类别土地使用权 软件合计
2、土地使用权 原值20,436.601,009.4521,446.04 累计摊销1,700.21766.962,467.17 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净值18,736.39242.4918,978.88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产权证号号 地址 苏(2018)无锡市
1 不动产权第 陆藕东路188 0133619号 苏(2018)无锡市
2 不动产权第 太湖锦园200-402 0132927号 苏(2019)无锡市无锡市滨湖区刘
3 不动产权第 梅路与杜巷路交 0132531号 叉口东北侧 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终止日期 用途 113,430.00 2063年8月1日 2073年1215.30月25日 81,024.30 2068年8月26日 工业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单位:平方米获得所有抵押方权人情况式 出无锡抵押让振华 出无锡无让振华 出无锡让亿美无 嘉 1-2-53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鄂(2021)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4经开不动产权第发区101M1地块 0002334号 鄂(2021)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5经开不动产权第发区101M1地块 0002338号 豫(2019)中牟县 不动产权第 0124278号、第 0124279号、第郑州经济技术开 60124280号、第发区经开第二
0124281号、第 一大街135号 0124282号、第 0124298号、第 0124299号 闽(2020)宁德市宁德市蕉城区蕉
7 不动产权第 安路2号 0010529号 2062年11工业出武汉20,148.38月4日用地让恒升无 祥2067年11工业出武汉26,670.33月21日用地让恒升无 祥 66,755.582068年7工业出郑州无月15日用地让君润 65,977.002069年4工业出宁德抵押月10日用地让振德
3、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66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62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123456 7 8910 专利名称 双向压边的拉深及压印一体化模具料厚可调节的成型 模一种锁支撑连续模 结构一种锁支撑传递模 结构双向压边的拉深及压印一体化模具料厚可调节的成型 模一种用于钣金件联接的新型卡入式螺 母一种焊接夹具快换 装置级进模和传递模组 合生产的模具一种多工位冲压模具气动传递机构 专利号ZL201310063698.7ZL201110234343.0ZL201510059751.5ZL201510060141.7ZL201320092318.8ZL201120297375.0 专利类型发明发明发明发明 实用新型实用新型 ZL201721614219.6实用新型 ZL201721614212.4ZL201721614185.0ZL201721614165.3 实用新型实用新型实用新型 专利权归属无锡振华无锡振华 无锡亿美嘉无锡亿美嘉 无锡振华无锡振华 无锡振华 无锡振华无锡振华无锡振华 专利申请日2013.02.282011.08.162015.02.052015.02.052013.02.282011.08.16 2017.11.27 2017.11.272017.11.272017.11.27 期限20年20年20年20年10年10年 10年 10年10年10年 1-2-54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1一种传位递结模构中空工ZL201721614155.X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2017.11.2710年 12 一种油箱绑带 ZL201721705747.2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2017.12.0810年 13一种单边走料拉延ZL201721705746.8实用新型无锡振华模具 2017.12.0810年 14一种汽车电瓶托盘ZL201721748867.0实用新型无锡振华焊接及检测系统 2017.12.1410年 15一种油箱绑带减震ZL201820058670.2实用新型无锡振华垫安装设备 2018.01.1210年 16一种及模冲具压存模放具机构ZL201820058638.4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2018.01.1210年 17冲压焊接件结构的ZL201620960671.7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6.08.2710年尾门铰链装置 18 后盖铰链结构 ZL201620969466.7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6.08.2710年 19 Y形焊接支架 ZL201620978056.9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6.08.2710年 20一种装环配形装件置外圈的ZL201821019368.2实用新型无锡振华21一种杠杆式翻边成ZL201821019369.7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型机构一种用于在环形件22内安装内圈的装配ZL201821019370.X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装置23一种焊接置与检测装ZL201821019717.0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一种模具存放装置24及设有该存放装置ZL201821020888.5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的冲压模具25一种装环配形装件置内圈的ZL201821020889.X实用新型无锡振华26一的种气用动于传冲递压装模置具ZL201821020890.2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2018.06.282018.06.28 10年10年 2018.06.2810年 2018.06.2810年 2018.06.2810年 2018.06.282018.06.28 10年10年 27一种冲裁模具机构ZL201821021031.5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2018.06.2810年 28油箱绑带橡胶圈的ZL201822240561.5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810年装配工具 29 模具 ZL201822257097.0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3010年 30锁支撑口部整形模ZL201822247539.3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910年具 31锁支撑口部整形模ZL201822247758.1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910年具模芯 32应用于模具中的定ZL201822249502.4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910年位装置 33锁支撑三动式拉伸ZL201822258258.8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910年机 34用型于的锁模支芯撑结拉构伸成ZL201822258392.8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9.10.2910年35锁支撑三动式拉伸ZL201822258727.6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910年 模具 1-2-55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6锁支撑产拉线伸自动生ZL201822269090.0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910年37同步钢机芯构模内扭头ZL201822269242.7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910年 应用于绑带橡胶圈38装配过程的限位固ZL201822240591.6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810年 定装置39锁支撑自动冲螺纹ZL201822249005.4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910年 模具40用于环状板件翻边ZL201822268741.4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910年 成型的模具结构 41移门双螺纹中铰链ZL201822274449.3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910年 42移门单螺纹中铰链ZL201822271322.6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910年 43应用于定模机具构中的固ZL201822256708.X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910年 44应用合于模模装具置的夹紧ZL201822257130.X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3010年 45冷冲压楔翻机边构整形斜ZL201920681605.X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2019.05.1410年 46级进落料模的托料ZL201920681447.8实用新型无锡振华机构 2019.05.1410年 47级进模冲头安装装ZL201920688383.4实用新型无锡振华置 2019.05.1410年 48级进模感应定位装ZL201920681611.5实用新型无锡振华置 2019.05.1410年 49级进模托料及落料ZL201920681457.1实用新型无锡振华装置 2019.05.1410年 导向限位装置以及 50带有该导向限位装ZL201920681448.2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2019.05.1410年 置的冷冲压模具 51应用于模具中的冲ZL201822249967.X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910年螺纹装置 52异步钢芯模内扭头ZL201822275242.8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910年机构 53锁支撑自动冲螺纹ZL201822252557.0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8.12.2910年模具模芯 54一种带级落进料式模油箱绑ZL201921167187.9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2019.07.2410年 55一箱种绑多带工冲位压连模续具油ZL201921167186.4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2019.07.2410年 56一种冲式孔模铆具接一体ZL201921167018.5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2019.07.2410年 57一种模快安速装架垫模板用下ZL201921167007.7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2019.07.2410年 58一种带一冲体压式模油具箱绑ZL201921167006.2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2019.07.2410年 59一种自动线反切边ZL201921167004.3实用新型无锡振华模具 2019.07.2410年 1-2-56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60一的种前地具板有总快成换模机具构ZL201921167185.X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2019.07.2410年 61上隔板合冲模压具加工组ZL201921167005.8实用新型无锡振华 2019.07.2410年 62片状零件具用冲孔模ZL201922480775.4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9.12.3110年 63用于锁装支置撑的焊接ZL201922476924.X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9.12.3110年 64 铆接装置 ZL201922468572.3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9.12.3110年 65应零用件于的汽防车错加模强具板ZL201922459853.2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19.12.3110年 66 组合式模具 ZL202020131048.7实用新型无锡亿美嘉2020.01.2010年
4、商标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在中国境内共持有4项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序权利人号1无锡振华 商标图像 注册号49192028 国际分类 12 专用权期限2021.3.28-2031.3.27 2无锡振华 4916667112 2021.3.28-2031.3.27 3无锡振华 49161861 12 2021.3.28-2031.3.27 4无锡振华 49161857 12 2021.3.28-2031.3.27
5、软件著作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无软件著作权。

6、域名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拥有网址为“/”的域名。

六、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1-2-57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无锡君润为投资型企业,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本
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情形。
因此,发行人与控股股东无锡君润不存在同业竞争。

2、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钱犇、钱金祥控制的其他企业共1家,为无锡开祥,无锡开祥主要从事表面处理及镀铬加工服务,不生产汽车零部件,与发行人所从事的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业务存在显著不同,具体如下:
(1)产品类型不同 汽车零部件行业较为宽泛,具体可分为动力总成系统、车身系统、底盘系统、电气系统等。
无锡开祥的产品为表面处理及镀铬加工服务,不生产零部件,目前主要应用于汽车发动机中高压喷油器和流量控制阀的表面镀铬处理,受托加工包括单面衔铁、双面衔铁和内支撑杆等汽车动力总成相关的零件;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汽车冲压及焊接零部件,包括车身冲压件、底盘冲压件等,为汽车车身结构件相关的零部件。
因此,无锡开祥所生产产品与发行人显著不同,不存在产品重叠,也无替代和竞争关系。

(2)制造工艺不同 无锡开祥的核心工艺流程为电镀、清洗、烘干等,将高压喷油器和流量控制阀的关键零件镀铬,生产过程中物理形状未发生变化,而材料特性发生变化,无锡开祥依靠全自动智能电镀设备及盒对盒选择性镀铬技术,通过特殊的电镀溶液体系中,电流精确作用在产品功能区域,电能将铬从离子状态转化为单质状态,引导零件表面硬铬层的有序沉积,对产品的局部选择性精密镀铬,提升相关产品的硬度、耐磨性能和耐腐蚀性能。
具体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1-2-58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而发行人的主要工艺流程为冲压、焊接等,将板材经过加工形成汽车冲压件,
生产过程中材料特性未发生变化,而物理形状发生变化。
因此,无锡开祥生产所运用的工艺流程及相关技术与发行人显著不同,两者所经营业务不属于同类业务。

(3)所用设备不同无锡开祥表面处理业务主要运用电镀设备,如电镀槽、温控设备、搅拌设备等;X射线测厚仪、轮廓仪、金相显微镜等检查设备;水质快速分析仪、电导率仪、分光光度仪、离心机等化学分析设备。
而发行人冲压及焊接业务主要运用压力机、送料机、点焊机器人及工作站等。
因此,无锡开祥生产所用设备与发行人完全不同,无法经营发行人同类业务。
综上,发行人与无锡开祥在产品类型、制造工艺、所用设备等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发行人与无锡开祥不构成同业竞争。
(二)发行人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除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无锡康盛和无锡瑾沣裕,无锡康盛和无锡瑾沣裕主要从事股权投资,除分别持有发行人6.39%和13.33%股权外,不存在其他对外股权投资,亦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近业务的情况,因此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1-2-59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为避免未来可能的同业竞争,发行人控股股东无锡君润、实际控制人钱犇和
钱金祥均已向发行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以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无锡振华及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未拥有与无锡振华及无锡振华控制的企业存在同业竞争企业的股份、股权或任何其他权益;
2、对于将来可能出现的本人/本企业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与公司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人/本企业承诺采取以下措施避免同业竞争:
(1)停止生产构成同业竞争的产品,或停止从事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2)在公司提出要求时,本人承诺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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