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能碳
公告编号:2022-007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年年报审计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
意见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要求,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审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事项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2.2和附注6.15所述,汉能碳公司2021年度发生净亏损382,156.44元,且于2021年12月31日,汉能碳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总额9,904,886.05元。
如上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汉能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1、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事项的审计报告的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为保证经营稳定,进一步提高自身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以下措施:公司将继续夯实碳资产管理这一项核心业务,持续加大对CCER 1/2 公告编号:2022-007 开发、碳配额管理、碳盘查业务的投入力度;另外,公司将针对碳中和领域出现的新的业务模式进行研究与拓展工作,推动减排项目投资、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的推广服务等,为公司增加新的盈利点。
本项说明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出具,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特此说明!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0日 2/2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披露有关要求,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审计报告出具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事项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2.2和附注6.15所述,汉能碳公司2021年度发生净亏损382,156.44元,且于2021年12月31日,汉能碳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总额9,904,886.05元。
如上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汉能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公司董事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进行如下说明:
1、董事会认为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事项的审计报告的内容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为保证经营稳定,进一步提高自身持续经营能力,拟采取以下措施:公司将继续夯实碳资产管理这一项核心业务,持续加大对CCER 1/2 公告编号:2022-007 开发、碳配额管理、碳盘查业务的投入力度;另外,公司将针对碳中和领域出现的新的业务模式进行研究与拓展工作,推动减排项目投资、新能源及节能技术的推广服务等,为公司增加新的盈利点。
本项说明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出具,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特此说明!汉能碳资产管理(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20日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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