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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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目录
目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2释义................................................................................................................................
8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9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9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1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7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29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30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30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31第三节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3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34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35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35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36三、审计机构声明..................................................................................................
37四、验资机构声明..................................................................................................
38第六节备查文件........................................................................................................
39一、备查文件..........................................................................................................
39二、查阅地点、时间..............................................................................................
39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张喜刚 _______________TIANLIANG _______________洪叶荣 _______________巫建平 _______________刘子龙 _______________郭勇 _______________曾亚敏 _______________杨文浩 _______________喻鸿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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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广晟有色、公司、本公
指司、上市公司、发行人 广晟集团 指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指发行 安信证券、保荐机构、指主承销商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 上交所、交易所 指 股东大会 指 董事会 指 《公司法》 指 《证券法》 指 《管理办法》 指 《实施细则》 指 元、万元 指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540,687股面 值为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 四舍五入造成的。
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英文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上市地点股票代码股票简称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公司网址 经营范围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RisingNonferrousMetalsShareCo.,Ltd.4XB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9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8楼809房张喜刚301,802,291元上海证券交易所 600259.SH广晟有色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保利中汇广场A栋31-32楼510610(020)87705052(020)87649987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与贵金属矿采选项目的投资及管理;有色金属(含稀有稀土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产品的收购、加工和销售;物流运输仓储(危险品除外)项目的投资及管理;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管道安装、维修;有色金属矿冶炼科研设计;有色金属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品除外)、有色金属、建筑材料国内贸易;项目投资。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2021年4月29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决议,并提交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对其中的关联议案均回避表决。
2021年5月31日,发行人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
关联股东对其中的关联议案均回避表决。
2021年8月18日,发行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决议,关联董事对其中的关联议案均回避表决。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核准程序2021年11月29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1年12月16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1号),核准发行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540,687股新股,核准日期为2021年12月14日,有效期12个月。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1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2年2月22日向15名发行对象发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缴款通知书》(下称“《缴款通知书》”)。
2022年2月24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资金总额审验报告》(中喜验资2022Y00019号)。
经审验,截至2022年2月24日12:00止,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已在安信证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缴存申购资金共计人民币1,396,081,181.89元。
2022年2月24日认购资金验资完成后,安信证券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股款。
2022年2月25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2Y00020号),经审验,截至2022年2月24日止,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34,633,619股,发行价格为40.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6,081,181.89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9,837,724.92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6,243,456.97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34,633,619.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351,609,837.97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方式及承销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12个月内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
承销方式为代销。
(二)发行股票类型及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三)发行数量 1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4,633,619股,发行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1号)的要求。
(四)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2年2月16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2月15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35.83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35.83元/股。
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
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优先、申购金额优先和收 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0.31元/股,与发行底 价的比率为112.50%。
(五)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数确定为34,633,619股,募集资金总额1,396,081,181.89元。
发 行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 案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1
号)的要求。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5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 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认购合同。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1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4张建飞5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UBSAG 认购股数(股)6,946,1674,927,8093,200,1982,679,2352,480,7742,480,7741,736,541 认购金额(元) 279,999,991.77198,639,980.79128,999,981.38107,999,962.8599,999,999.9499,999,999.9469,999,967.71 1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8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0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粤11广晟定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瑞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世云起13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14老金产品15周志聪 合计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1,736,5411,364,4251,290,002 1,116,348 2,083,850 868,270 69,999,967.7154,999,971.7551,999,980.62 44,999,987.88 83,999,993.50 34,999,963.70 868,270 854,41534,633,619 34,999,963.70 34,441,468.651,396,081,181.89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396,081,181.89元,扣除发行费用9,837,724.92元 (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6,243,456.97元。
(七)股份锁定期 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广晟集团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 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上交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若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 安排。
发行后在锁定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 伙。
(八)上市地点 在锁定期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2年2月 15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向截至2021年12月24日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 1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时确定的《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发送认 购邀请书对象名单》中的符合相关条件的186家投资者(已剔除前20大股东中 重复出现的3家投资者)发出了《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认购邀请文件》(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及《广晟有色 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 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其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
其中包括:证券投 资基金管理公司25家,证券公司18家,保险公司10家,个人投资者17家, QFII2家,其他机构投资者97家,以及截至2021年12月20日收市后广晟有色 前20大股东(不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董监高、主承销商及其关联方)。
除上述186家投资者外,2021年12月24日向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后至2022 年2月17日(T日前一个自然日)内新增39家意向认购投资者,在北京市康达 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向上述39家新增投资者补发了 认购邀请书。
上述新增投资者不属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 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 关系的关联方。
新增认购意向投资者名单具体如下: 序号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投资者名称何慧清 福建盈方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仓东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李天虹徐国新上海娄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万顺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瑞木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子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汇垠天粤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纵贯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龙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间投资上海天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禅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卫国 1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0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证券有限公司 21 深圳瑞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2 广东富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肖颂恩 25 周志聪 26 湖南瑞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 韩实 28 国泰租赁有限公司 29 浙江韶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 深圳卓易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1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 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4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6 君悦定增
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7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8 张赛花 39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综上,共计向225家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广晟有色本次《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同时, 《认购邀请书》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象、 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等情形。
2、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2022
年2月18(T日)上午9:00至12:00,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的见证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共收到29名认购对象回复的《申购报价单》。
经 发行人、主承销商与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29名认购对象均及时提交了《申购 报价单》及其附件,并按规定缴纳了申购保证金(其中5名认购对象为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公司,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29名认购对象的报价均为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区间为35.84元/股-43.95元/股,有效报价具体情况如下: 序认购对象名称号
1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申购价格(元/股) 38.01 有效申购金额(万元)10,850.00 是否缴纳申购保证金无需缴纳 是否为有效报价 是 1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 君悦定增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瑞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瑞世云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4 UBSAG
5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董卫国
8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 肖颂恩 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10 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禅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禅定成长 11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 12 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铂绅
二 14 十七号证券投资私募基金 1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宁聚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7
宁聚映山红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浙江宁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聚开阳 18 10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 19 智选2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0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36.0140.00 43.88 43.9540.1837.8238.5036.3035.8442.6640.2937.9239.5336.0342.5940.6939.5040.3137.5136.51 36.00 42.21 40.6538.1040.0839.5137.5836.2539.8137.3036.6035.9037.3036.6035.9039.5838.5737.5640.75 16 11,350.00 3,500.00 是 是 3,500.00 是 是 7,000.00 9,700.00 是 是 11,200.00 3,500.00 6,000.00 是 是 10,000.00 5,200.00 8,200.00 无需缴纳 是 10,000.00 3,500.00
是是4,000.00 9,700.00无需缴纳是12,900.00 3,500.00 是 是 4,000.00 5,000.00 是 是 6,000.00 3,500.00 是 是 3,500.00 是 是 5,500.00
是是6,900.00 3,500.00 4,000.00 是 是 5,000.00 6,750.00 是 是 3,500.00 是 是 3,500.00 3,500.00 是 是 3,500.00 3,500.00 3,500.00 是 是 3,500.00 4,415.00 4,915.00 是 是 5,915.00 7,000.00 是 是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伙) 2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59 4,100.00 41.21 8,400.00 无需缴纳 是 40.19【注
1】 16,260.00 2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2.3040.69 3,800.00 19,864.00 无需缴纳 是 23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 张赛花 40.18 29,794.00 40.89 10,000.00 是 是 38.06 3,500.00 是 是 2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0.08
7,710.00是是 39.99 7,710.00 26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3310,000.00是是 39.13 15,000.00 27 张建飞 42.58 8,800.00 41.28 10,800.00 是 是 40.28 13,800.00 28 周志聪 40.31 7,000.00 40.30 7,000.00 是 是 39.20 7,000.00 29
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40.504,500.00是是公司-南粤广晟定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注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报价格40.19元/股对应的申购金额为18,260.00万元, 其中诺德基金浦江2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申报的2,000.00万元因出资方与主承销商存在关 联关系被剔除,剔除该产品的申购金额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购金额仍符合《认购邀请 书》确定的申购区间要求,故该档报价为有效报价,该档报价有效申购金额为
16,260.00万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之一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广晟集团。
广晟 集团同意并承诺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20%。
广晟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的价格参 与认购,广晟集团已向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供认购金额确认函,确 认拟认购金额为28,000.00万元。
3、发行定价与配售情况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配售 原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40.31元/股,申购报价为40.31元/股以上的13名认购对象及广晟集团全部获配,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周志聪报价40.31元/股,对应有效申购金额分别为4,000.00万元、7,000.00 1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万元,按照申购金额优先、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并结合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上限,周志聪部分获得配售,获配股数为
854,415股,获配金额为 34,441,468.65元,武汉华实劲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能获 得配售。
根据认购时的获配情况,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5名,发行价格 为40.31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34,633,619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96,081,181.89元。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 获配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1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946,167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27,809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00,198
4 张建飞 2,679,235 5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80,774
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80,774
7 UBSAG 1,736,541 8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36,541
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364,425 10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90,002 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11司-南粤广晟定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116,348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83,850 湖南瑞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 瑞世云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868,270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 14 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868,270 15 周志聪 854,415 合计 34,633,619 获配金额
(元) 279,999,991.77198,639,980.79128,999,981.38107,999,962.8599,999,999.9499,999,999.9469,999,967.7169,999,967.7154,999,971.7551,999,980.62 44,999,987.88 83,999,993.50 34,999,963.70 34,999,963.70 34,441,468.651,396,081,181.89 锁定期(月) 36666666666 6 6 6 6 6- 广晟集团获配数量为6,946,167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0.06%,符合其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20%的承诺。
获配认购对象的认购数量、价格和锁定期符合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卫东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1,000,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50-58楼 49E 1999-12-23资产管理和运营,股权管理和运营,投资经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省国资管理部门授权的其他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物业出租;稀土矿产品开发、销售、深加工(由下属分支机构持许可证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理芬 注册资本:企业类型: 20,000万人民币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12A 2011-06-21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明辉 注册资本:企业类型: 23,800万人民币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1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53 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1998-04-09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4、张建飞 姓名: 张建飞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住所: 330224196503****浙江省奉化市****
5、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明明)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290,000万人民币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5楼510-1室91370112MA3U7G7U12 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2020-10-21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巍 注册资本:企业类型: 310,340.5351万人民币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12U 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1996-05-02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
2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7、UBSAG 公司名称:境外机构编号:类型: UBSAGQF2003EUS00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注册资本:住所:法定代表人: 385,840,847瑞士法郎Bahnhofstrasse45,8001Zurich,SwitzerlandandAeschenvorstadt1,4051Basel,Switzerland房东明
8、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济南瀚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王家利)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00,000万人民币有限合伙企业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1237号奇盛数码一期办公楼6楼622室91370100MA953H6Y7A 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2021-10-14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注册资本: 482,725.6868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86U 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1995-07-31
一、人民币特种股票、人民币普通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经纪业务;
二、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自营业务;
三、人民币普通股票、人民币特种股票、境外发行股票,境内外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
四、基金的发起和管理;
五、企业重组、收购与合并顾问;
六、项目融资顾问;
七、投资顾问及其他顾问业务;
八、外汇买卖;
九、境外企业、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产管理;
十、同业拆借;十
一、客户资产管理。
十
二、网上证券委托业务;
十 2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三、融资融券业务;十
四、代销金融产品;十
五、证券投资基金代销;十
六、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十
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十
八、股票期权做市业务;十
九、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10、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 左畅59,000万人民币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01号503B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7E 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2012-03-27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粤广晟定增私募股权投资 基金 公司名称: 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 曾金贤2,000万人民币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5601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8H 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2015-05-21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12、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潘福祥 注册资本:企业类型: 10,000万元人民币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2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6P 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2006-06-08(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3、湖南瑞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世云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公司名称: 湖南瑞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斌 注册资本: 3,000
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滨江路53号楷林国际大厦A栋17楼(集群注册) 91430104MA4PD2MY1D 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2018-02-02 受托管理私募股权基金,从事投融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业务。
(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公司名称: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明浩 注册资本: 60,06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2F 成立日期:经营范围: 2005-01-18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5、周志聪 姓名:性别:国籍:身份证件号码:住所: 周志聪男中国359002196703****广州市海珠区****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2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广晟集团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其参与认购本次发行构成与发行人的关联
交易。
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发行人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亦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其他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中不包括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除广晟集团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外,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
(三)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发行对象广晟集团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最近一年,公司与广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在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予以披露。
对于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的要求,主承销商须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按照《认购邀请文件》中约定的投资者分类标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其中专业投资者又划分为专业投资者Ⅰ、专业投资者Ⅱ和专业投资者Ⅲ,普通投资者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到高划分为C1保守型、C2谨慎型、C3稳健型、C4积极型、C5激进型。
本次广晟有色非公开发行风险等级界定为R3级中风险等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C3稳健型及 2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
本次广晟有色发行对象均已提交相应核查材料,其核查 材料符合主承销商的核查要求,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 核查结论为: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张建飞 5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UBSAG 8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10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11司-南粤广晟定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3湖南瑞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瑞世云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 15 周志聪 投资者分类 普通投资者C4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C5普通投资者C4 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C5专业投资者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C4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 是 是 是 是 是 经核查,最终获配投资者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份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五)发行对象的私募备案核查情况 根据申购报价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见证律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配发行 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 下: 本次发行获配的投资者中,张建飞、周志聪、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UBS AG、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自有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广东省广晟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述投资者均不属于 2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范围内须登记和备案的主体,因此无需进行私募基金备案及私募管理人登记。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财通基金天禧定增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哈德逊9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1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盈阳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5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6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汇通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13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西部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96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添盈增利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万智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金利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通财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顺圣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兴途定增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信银睿泽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征程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97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97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天禧定增1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衡定增1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兴机遇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卧牛泉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00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0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00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08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10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华企航藏露定增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安吉89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楠枫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融政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合富6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玉泉11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熙和发展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开创世纪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西湖大学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佳胜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盈泰定增量化对冲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中航盈风1号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 2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化对冲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润熙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丰硕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建兴定增量化对冲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2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2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赣鑫定增量化对冲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24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中航盈风2号定增量化对冲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君享丰利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对冲1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定增量化套利29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计67个资管计划产品及财通稳进回报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资管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公募基金产品已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夏基金秋实混合策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夏基金阳光增盈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个资管计划产品及华夏磐锐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个公募基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资管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公募基金产品已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
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德邦基金君合创新一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德邦基金君合创新三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2个资管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资管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南粤广晟定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广州南粤澳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南粤广晟定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诺德基金浦江107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诺德基金浦江12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21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35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38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粤开赢证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诺德基金浦江335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共计7个资管计划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资管计划产品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完成产品备案。
湖南瑞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瑞世云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湖南瑞世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瑞世云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华泰优逸五号混合型养老金产品已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完成产品登记备案。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规、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私募基金作为认购对象的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六)发行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广晟集团承诺: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其他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本次认购对象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不存在保底收益或变相保底收益承诺安排,亦未接受发行人及上述人员或其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广晟集团认购资金来源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 2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除广晟集团以外的关联方资金用
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最终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黄炎勋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021-35082372021-68762320张喜慧、徐荣健刘熠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负责人经办律师住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乔佳平杨彬、李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40号楼40-3四层-五层010-50867666010-65527227 (三)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负责人经办注册会计师住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张增刚魏淑珍、范凤伟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010-67085873010-67084147 2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至2021年12月2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1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刘益谦3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一号4陈国奇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5公司6山东金都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创富福7星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8王笠懿 深圳创富兆业金融管理有限公司-创富福9星五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前海佰德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前海10佰德纳资本大轮动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29,372,51742.87非限售流通A股 7,620,497 2.52非限售流通A股 4,460,000 1.48非限售流通A股 3,374,001 1.12非限售流通A股 1,400,000 0.46非限售流通A股 1,230,900 0.41非限售流通A股 1,214,800 0.40非限售流通A股 1,120,836 0.37非限售流通A股 1,109,800 0.37非限售流通A股 1,046,900151,950,251 0.35非限售流通A股 50.35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以公司2021年12月20日股东名册为测算基础,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 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1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刘益谦3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一号5陈国奇6张建飞7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UBSAG10济南瀚祥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29,372,51738.45非限售流通A股 7,620,497 2.27非限售流通A股 6,946,167 2.06限售流通A股 4,460,000 1.33非限售流通A股 3,374,001 1.00非限售流通A股 2,679,235 0.80限售流通A股 2,480,774 0.74限售流通A股 2,480,774 0.74限售流通A股 1,736,541 0.52限售流通A股 1,736,541 0.52限售流通A股 3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合计 162,887,04748.42 - 注: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最终以新增股份登记到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为准。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34,633,619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票类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数 数量(股)比例(%)量(股) 本次发行后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
0 0 34,633,619 34,633,619 89.71 股份 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 301,802,291 100.00 - 301,802,291 10.29 股份 合计 301,802,291 100.00 34,633,619 336,435,910 100.00 本次发行后,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00%股份,并通过 本次发行认购直接持有公司2.06%的股份,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公 司间接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存在其他股东通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 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金额将大幅增长,整体资产负债率水平得到降低;同时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将提高,短期偿债能力得到增强。
综上,本次发行将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为公司进一步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前,公司主要从事稀土矿开采、冶炼分离、深加工以及有色金属贸易业务,生产产品主要为稀土精矿、混合稀土、稀土氧化物、稀土金属等。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向于公司主业,有利于增强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提升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为未来进一步发展夯实基础。
3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前,公司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行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本次发行后,不会对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
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影响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与公司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因为本次发行导致同业竞争或者潜在同业竞争。
若未来公司因正常的经营需要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披露程序。
3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三节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询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锁定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已向中国证监会报备的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除广晟集团为发行人间接控股股东外,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方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广晟集团认购资金来源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除广晟集团以外的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最终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本次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认购资金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发行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 33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已经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3、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要求,具备认购对象的相应主体资格;
4、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和《认购合同》等相关文件的内容符合《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该等文件合法、有效;
5、发行人尚需办理本次发行所涉新股的证券登记以及增加注册资本与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 34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五节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__刘熠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张喜慧 _________________徐荣健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黄炎勋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35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__杨彬 _________________李耀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乔佳平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年 月日 36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三、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魏淑珍 _________________范凤伟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张增刚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7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四、验资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__魏淑珍 _________________范凤伟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张增刚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3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文件;(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尽职调查报告;(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四)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五)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时间 (一)发行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7号保利中汇广场A栋31-32楼电话:020-87705052传真:020-87649987(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国投大厦5层电话:021-35082372传真:021-68762320(三)查阅时间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3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