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LOSURE
制作闫亮
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2021年4月24日星期
六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49,149.45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7,759.87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6,775.99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960,983.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2,813,235.09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146,730,000.00元,202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044,218.97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授信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连江茶花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经营发展和管理需要,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决议,及公司总经理陈葵生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震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唐震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所在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参考同行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职务 基本薪酬(税前,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总额 每月发放额 绩效薪酬 总经理 1,000,000 83,333.33 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副总经理 200,000-1,000,000 16,666.67-83,333.33 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财务总监 500,000 41,667 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董事会秘书 360,000 30,000 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总额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确定。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同时,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已于2020年5月14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根据《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7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1万股,回购价格为4.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4日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附件:唐震坤先生简历唐震坤,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eBayEachne(t易趣)商务部高级经理,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监,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总经理。
现任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唐震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9,8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唐震坤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唐震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唐震坤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一)委托理财目的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并与交易对方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额度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风险控制分析
1、控制安全性风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自有闲置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适时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公司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6,697.0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8,540.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者有权益为人民币127,929.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64%。
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71.24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9,388.09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4,405.98万元。
(以上数据是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公司将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及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银行结构性存款及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项目。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0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9.36%。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但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的存在,不排除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受影响、产品收益延期支付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本次委托理财业务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1 结构性存款 2,000.00 2,000.00 16.64 0.00 2划中银日积月累-日计300.000.00 1.03 300.00 合计 2,300.00 2,000.00 17.67 3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56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48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2,3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7,700.00 总理财额度 30,000.00 注: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境外上市或境内外同时上市(A+H股)企业,要在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
按照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
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原租赁准则未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范,导致实务中多有争议且会计处理不统
一。
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
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四)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关于出租人发生的经营租赁,原租赁准则仅要求出租人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
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并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4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前为4.7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后为4.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已于2020年5月14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根据《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7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1万股,回购价格为4.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1、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1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包括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9年3月2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19年5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8、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离职的激励对象庞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离职的激励对象庞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0、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拟回购注销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之事宜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
11、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离职的激励对象何鹏程、于海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离职的激励对象何鹏程、于海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20年4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拟回购注销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万股之事宜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
14、2020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除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共涉及的11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46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82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2020年5月20日办理完成182万股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15、2020年7月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庞锡、何鹏程、于海峰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6、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已于2020年5月14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根据《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7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林宇、张小卫、王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1万股,回购价格为4.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一)本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根据《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其中派息涉及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因公司已于2020年5月14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7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林宇、张小卫、王丰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的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4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3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3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或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8%;或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2.5%;或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9)审字H-010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240号)及公司出具的说明,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76,255.7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68,989.2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较2018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为-9.53%,增长率低于38%;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433.53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3,712.36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较2018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为-42.30%,增长率低于32%。
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公司拟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1万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所述的“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的规定,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1万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4,550,000股变更为243,140,000股。
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本次变动前数量(股) 本次变动增减占股份总数比数量(股)例(%) 本次变动后数量(股) 占股份总数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30,000 1.12% -1,410,000 1,320,000 0.54%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1,820,000 98.88%
0 241,820,000 99.46% 合计 244,550,000 100.00% -1,410,000 243,140,000 100.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因公司已于2020年5月14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7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林宇、张小卫、王丰)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即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8%;或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未能实现,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7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林宇、张小卫、王丰)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公司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即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8%;或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未能实现,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回购价格为4.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会议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603615@。
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三)会议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
三、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葵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翁林彦先生,财务总监林杰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603615@。
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联系部门:证券部联系电话:0591-83961565电子邮箱:603615@chahuajj六、其他事项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3615 公司简称:茶花股份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49,149.45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7,759.87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6,775.99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960,983.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2,813,235.09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146,730,000.00元,202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044,218.97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茶花股份 603615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翁林彦 林鹏 办公地址 福
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 电话 0591-83961565 0591-83961565 电子信箱 603615@ 603615@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一)主要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以日用塑料制品为主的家居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产品系列齐全,款式丰富,基本涵盖了所有与居家相关的日用产品,形成1,000多个单品的产品体系,成为公司构建竞争优势和实施品牌运营的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采购的材料包括PP、PE、PS、PC、ABS、纸杯纸等主要原材料,还包括玻璃配件、内胆配件、钢件、不锈钢件等配品配件,以及纸箱、纸卡、不干胶、彩图等包装材料。
公司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再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为保证生产的持续稳定进行,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设定每种原材料的最低库存量。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和供应商资源库,确保采购的质量和交货期。
2、生产模式。
公司每年根据上年度销售情况和本年度销售目标制定本年度销售计划,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计划,每月的生产计划根据上月生产销售情况和下月销售计划作适当调整,基本做到按计划均衡生产。
针对公司产品种类繁多的特点,公司对生产线进行合理有效地安排,通过模具的切换使得一条生产线可以生产不同种类的产品,一个班组具备生产多个产品的能力,有效地利用了产能空档,提高了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同时辅以商超直营、电商的方式。
(1)经销模式:公司的经销商分为省级经销商和地级经销商。
公司的省级经销商主要采取专营模式,通常每个省份由一家省级经销商负责专营销售公司产品,该经销商除销售公司产品外,不从事其他品牌同类产品的销售活动,也不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同时,公司持续加大渠道下沉力度,对部分省级经销商销售区域进行细化,现已在福建、浙江、辽宁、山西、宁夏、内蒙古、河北、河南、四川、安徽等省份采取地级经销商的模式。
(2)商超直营:主要针对大型的商超客户,目前公司直营的商超客户主要是采取全国总仓统一配送的沃尔玛超市、永辉超市的福建区域、浙江联华系统和华东大润发系统,上述商超客户或由于采取全国总仓配送或由于地缘关系便于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因此采取直营的方式。
(3)电商:主要通过自营或分销方式在天猫、淘宝、京东、苏宁等大型网络购物平台进行销售产品。
(三)行业情况说明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塑料制品业(日用塑料制造);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化工行业)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目前家居塑料用品行业市场较为分散,每家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均十分有限。
国外品牌主要为特百惠、乐扣乐扣等国际知名企业,其产品目前主要集中于食品容器类;国内品牌主要为以本公司、龙士达、禧天龙、美丽雅等国内知名品牌企业;除此之外,还存在众多的中小企业及家庭作坊式的其他厂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年 总资产 1,466,970,562.37 1,560,150,282.55 -5.97 1,463,517,707.16 营业收入 689,892,417.47 786,665,000.92 -12.30 762,557,406.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7,049,149.45 68,836,354.95 -46.18 68,381,937.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34,315,127.25利润 64,897,728.43 -47.12 64,335,327.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1,279,294,368.03 1,377,314,995.24 -7.12 1,346,761,933.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712,356.67 139,744,659.70 -98.77 97,782,808.99 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0.15 0.29 -48.28 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 0.28 -46.43 0.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2 5.09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点减少2.27个百分5.13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 116,108,307.88 173,953,639.82 180,126,354.46 219,704,115.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6,946,991.56 11,924,845.15 10,049,911.29 8,127,40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012,133.12 11,021,635.04 9,651,679.01 7,629,680.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6,274,781.43 27,602,615.38 -5,353,560.01 -4,261,917.27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7,64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6,51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股东性质 陈冠宇 -6,784,67861,062,11124.970 质押18,500,000 境内自然人 陈葵生 035,894,31214.680无0境人内自然 陈明生 032,310,82613.210无0境人内自然 林世福 016,155,4136.610无0境人内自然 陈福生 012,930,2755.290无0境人内自然 陈苏敏 6,784,678 6,784,678 2.77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邓兰2,640,0005,000,0002.040无0境人内自然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4,803,500PLC. 瀚川投资管理(珠海)有限公司-瀚川一号私募投资2,418,100基金 4,808,3002,418,100 1.9700.990 无
0 无
0 境外法人其他 吴菁1,453,5001,453,5000.590无0境人内自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①上述股东陈葵生、陈冠宇、陈明生、林世福、陈福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葵生、陈明生、陈福生系兄弟关系,陈苏敏、陈冠宇系姐弟关系,陈冠宇、陈苏敏系陈葵生等三人之侄子(女),林世福系陈葵生等三人之姐(妹)夫。
②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不适用明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689,892,417.47元,较上年同期786,665,000.92元下降 12.30%。
实现毛利195,773,003.03元,较上年同期229,211,354.52元下降14.59%。
本期实现毛利 率28.38%,与上年同期29.14%对比,毛利率下降0.76个百分点,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公司自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于合同履约成本不再放在“销售费用”科目而是统一放在“营 业成本”科目所致。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 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
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郑基,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5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200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4.8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9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70万元(含税),公司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服务费用。
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19年度相同。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核委员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并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
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大华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
本次续聘大华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
六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4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49,149.45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7,759.87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6,775.99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960,983.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2,813,235.09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146,730,000.00元,202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044,218.97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0)。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2021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授信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连江茶花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翁林彦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经营发展和管理需要,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决议,及公司总经理陈葵生先生的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震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唐震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所在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参考同行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职务 基本薪酬(税前,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总额 每月发放额 绩效薪酬 总经理 1,000,000 83,333.33 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副总经理 200,000-1,000,000 16,666.67-83,333.33 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财务总监 500,000 41,667 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董事会秘书 360,000 30,000 根据当年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
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总额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确定。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同时,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已于2020年5月14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根据《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7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1万股,回购价格为4.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本)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5月14日14:00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18)。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附件:唐震坤先生简历唐震坤,男,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eBayEachne(t易趣)商务部高级经理,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监,日播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事业部总经理,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总经理。
现任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唐震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9,800股,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唐震坤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唐震坤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唐震坤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委托理财受托方: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一)委托理财目的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并与交易对方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投资额度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一)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风险控制分析
1、控制安全性风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管理层需事前评估投资风险,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公司管理层将跟踪以自有闲置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投向、进展和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安全性风险。
2、防范流动性风险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适时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公司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6,697.0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8,540.1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者有权益为人民币127,929.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2.64%。
202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71.24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9,388.09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14,405.98万元。
(以上数据是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公司将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及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银行结构性存款及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的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项目。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0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69.36%。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单位所发行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但由于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政策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延期支付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等)的存在,不排除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受影响、产品收益延期支付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本次委托理财业务已经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金额:万元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尚未收回本金金额
1 结构性存款 2,000.00 2,000.00 16.64 0.00 2划中银日积月累-日计300.000.00 1.03 300.00 合计 2,300.00 2,000.00 17.67 3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2,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1.56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0.48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2,300.00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27,700.00 总理财额度 30,000.00 注:公司于2020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5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境外上市或境内外同时上市(A+H股)企业,要在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A股上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允许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外上市且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境外财务报表的企业提前实施。
按照要求,公司应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
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
新租赁准则将租赁定义为“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并进一步说明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同时,新租赁准则还对包含租赁和非租赁成分的合同如何分拆,以及何种情形下应将多份合同合并为一项租赁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作了规定。
(二)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一的会计处理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承租人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是采用与现经营租赁相似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三)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
原租赁准则未对租赁期开始日后选择权重估或合同变更等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作出明确规范,导致实务中多有争议且会计处理不统
一。
新租赁准则明确规定发生承租人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承租人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承租人应当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
企业应视其变更情况将其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或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四)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关于出租人发生的经营租赁,原租赁准则仅要求出租人披露各类租出资产的账面价值。
新租赁准则要求出租人增加披露相关租赁收入及未折现租赁收款额等信息。
此外,出租人还应当根据理解财务报表的需要,披露有关租赁活动的其他定性和定量信息。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并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的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会计政策的要求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6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 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41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前为4.7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调整后为4.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已于2020年5月14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根据《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7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1万股,回购价格为4.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1、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2019年3月11日至2019年3月21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包括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9年3月2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安排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19年5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8、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离职的激励对象庞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离职的激励对象庞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0、2019年11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拟回购注销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万股之事宜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
11、2020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离职的激励对象何鹏程、于海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离职的激励对象何鹏程、于海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13、2020年4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就公司拟回购注销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1万股之事宜向债权人进行了公告。
14、2020年5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除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共涉及的11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可解除限售的46名激励对象已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并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182万股限制性股票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2020年5月20日办理完成182万股的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手续。
15、2020年7月8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庞锡、何鹏程、于海峰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16、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已于2020年5月14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根据《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7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林宇、张小卫、王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未达到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1万股,回购价格为4.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一)本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根据《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其中派息涉及的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因公司已于2020年5月14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7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林宇、张小卫、王丰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的相关规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4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3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30%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中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或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8%;或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72.5%;或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5%。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闽华兴所(2019)审字H-010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8240号)及公司出具的说明,公司2018年度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76,255.7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68,989.24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较2018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为-9.53%,增长率低于38%;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433.53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剔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3,712.36万元,2020年度净利润较2018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为-42.30%,增长率低于32%。
公司2020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公司拟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离职的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上述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1万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中所述的“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做相应的调整”的规定,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1万股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44,550,000股变更为243,140,000股。
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类别 本次变动前数量(股) 本次变动增减占股份总数比数量(股)例(%) 本次变动后数量(股) 占股份总数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730,000 1.12% -1,410,000 1,320,000 0.54%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1,820,000 98.88%
0 241,820,000 99.46% 合计 244,550,000 100.00% -1,410,000 243,140,000 100.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因公司已于2020年5月14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7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林宇、张小卫、王丰)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该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即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8%;或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未能实现,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于2020年5月14日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4.78元/股调整为4.18元/股。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3名激励对象(林宇、张小卫、王丰)因个人原因离职,同意公司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9万股限制性股票。
因《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即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8%;或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未能实现,同意公司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除已离职激励对象外的其余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13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上述回购价格为4.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及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回购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的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会议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603615@。
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
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0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拟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召开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本次业绩说明会通过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0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一)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三)会议召开网址:上证路演中心()
三、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葵生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翁林彦先生,财务总监林杰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一)投资者可于2021年5月6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603615@。
公司将在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联系部门:证券部联系电话:0591-83961565电子邮箱:603615@chahuajj六、其他事项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3615 公司简称:茶花股份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049,149.45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7,759.87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6,775.99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960,983.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2,813,235.09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146,730,000.00元,2020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7,044,218.97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茶花股份 603615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翁林彦 林鹏 办公地址 福
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 电话 0591-83961565 0591-83961565 电子信箱 603615@ 603615@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一)主要业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以日用塑料制品为主的家居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产品系列齐全,款式丰富,基本涵盖了所有与居家相关的日用产品,形成1,000多个单品的产品体系,成为公司构建竞争优势和实施品牌运营的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采购的材料包括PP、PE、PS、PC、ABS、纸杯纸等主要原材料,还包括玻璃配件、内胆配件、钢件、不锈钢件等配品配件,以及纸箱、纸卡、不干胶、彩图等包装材料。
公司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再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为保证生产的持续稳定进行,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设定每种原材料的最低库存量。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供应商管理机制和供应商资源库,确保采购的质量和交货期。
2、生产模式。
公司每年根据上年度销售情况和本年度销售目标制定本年度销售计划,根据销售计划安排生产计划,每月的生产计划根据上月生产销售情况和下月销售计划作适当调整,基本做到按计划均衡生产。
针对公司产品种类繁多的特点,公司对生产线进行合理有效地安排,通过模具的切换使得一条生产线可以生产不同种类的产品,一个班组具备生产多个产品的能力,有效地利用了产能空档,提高了生产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以经销模式为主,同时辅以商超直营、电商的方式。
(1)经销模式:公司的经销商分为省级经销商和地级经销商。
公司的省级经销商主要采取专营模式,通常每个省份由一家省级经销商负责专营销售公司产品,该经销商除销售公司产品外,不从事其他品牌同类产品的销售活动,也不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同时,公司持续加大渠道下沉力度,对部分省级经销商销售区域进行细化,现已在福建、浙江、辽宁、山西、宁夏、内蒙古、河北、河南、四川、安徽等省份采取地级经销商的模式。
(2)商超直营:主要针对大型的商超客户,目前公司直营的商超客户主要是采取全国总仓统一配送的沃尔玛超市、永辉超市的福建区域、浙江联华系统和华东大润发系统,上述商超客户或由于采取全国总仓配送或由于地缘关系便于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因此采取直营的方式。
(3)电商:主要通过自营或分销方式在天猫、淘宝、京东、苏宁等大型网络购物平台进行销售产品。
(三)行业情况说明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属于制造业中的塑料制品业(日用塑料制造);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化工行业)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目前家居塑料用品行业市场较为分散,每家企业所占市场份额均十分有限。
国外品牌主要为特百惠、乐扣乐扣等国际知名企业,其产品目前主要集中于食品容器类;国内品牌主要为以本公司、龙士达、禧天龙、美丽雅等国内知名品牌企业;除此之外,还存在众多的中小企业及家庭作坊式的其他厂商。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年 总资产 1,466,970,562.37 1,560,150,282.55 -5.97 1,463,517,707.16 营业收入 689,892,417.47 786,665,000.92 -12.30 762,557,406.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37,049,149.45 68,836,354.95 -46.18 68,381,937.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34,315,127.25利润 64,897,728.43 -47.12 64,335,327.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1,279,294,368.03 1,377,314,995.24 -7.12 1,346,761,933.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712,356.67 139,744,659.70 -98.77 97,782,808.99 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0.15 0.29 -48.28 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5 0.28 -46.43 0.2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2 5.09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点减少2.27个百分5.13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二季度(4-6月份) 第三季度(7-9月份) 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 116,108,307.88 173,953,639.82 180,126,354.46 219,704,115.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6,946,991.56 11,924,845.15 10,049,911.29 8,127,40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012,133.12 11,021,635.04 9,651,679.01 7,629,680.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6,274,781.43 27,602,615.38 -5,353,560.01 -4,261,917.27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17,64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6,51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 数量 股东性质 陈冠宇 -6,784,67861,062,11124.970 质押18,500,000 境内自然人 陈葵生 035,894,31214.680无0境人内自然 陈明生 032,310,82613.210无0境人内自然 林世福 016,155,4136.610无0境人内自然 陈福生 012,930,2755.290无0境人内自然 陈苏敏 6,784,678 6,784,678 2.77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邓兰2,640,0005,000,0002.040无0境人内自然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4,803,500PLC. 瀚川投资管理(珠海)有限公司-瀚川一号私募投资2,418,100基金 4,808,3002,418,100 1.9700.990 无
0 无
0 境外法人其他 吴菁1,453,5001,453,5000.590无0境人内自然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①上述股东陈葵生、陈冠宇、陈明生、林世福、陈福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葵生、陈明生、陈福生系兄弟关系,陈苏敏、陈冠宇系姐弟关系,陈冠宇、陈苏敏系陈葵生等三人之侄子(女),林世福系陈葵生等三人之姐(妹)夫。
②除上述情形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不适用明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689,892,417.47元,较上年同期786,665,000.92元下降 12.30%。
实现毛利195,773,003.03元,较上年同期229,211,354.52元下降14.59%。
本期实现毛利 率28.38%,与上年同期29.14%对比,毛利率下降0.76个百分点,毛利率下降主要是公司自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于合同履约成本不再放在“销售费用”科目而是统一放在“营 业成本”科目所致。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之“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的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 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1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32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万元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266.73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
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郑基,199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5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2000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4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2家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2020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4.8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9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70万元(含税),公司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向其支付服务费用。
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2019年度相同。
2021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审核委员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能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并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符合监管规定。
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大华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工作。
本次续聘大华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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