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国泰 1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零一七年九月八日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目录 重要提示............................................................................................................................................1
第一部分绪言................................................................................................................................2
第二部分释义................................................................................................................................3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3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7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分类..........................................................................................................28
第七部分基金的募集..................................................................................................................30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0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1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40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52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估值..........................................................................................................53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8
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59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2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62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68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70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72
第二十部分托管协议内容摘要..................................................................................................88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4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05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06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106
1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
年第一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0月9日证监许可【2016】2291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货币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以及其他风险,具体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与专项计划管理相关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1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7年9月12日起至2017年10月16日17:00止。
本次会议议案于2017年10月17日表决通过,自该日起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决议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终止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为实施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终止基金合同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清算程序及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时间,并根据《关于终止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说明》的相关内容对本基金实施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日即2017年10月17日为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之日即2017年10月18日起,本基金将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本基金不再办理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托管费及销售服务费。
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0月18日披露的《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9月8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7年2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有关问题的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2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3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11、《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管理办法》:指《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有关问题的规定》:指《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21、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22、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23、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24、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25、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4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6、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注册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7、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注册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30、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2、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3、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34、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35、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36、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37、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38、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39、《业务规则》: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
5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4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在本基金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4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5、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6、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7、元:指人民币元48、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49、摊余成本法:指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50、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指按照相关法规计算的每万份基金份额的日已实现收益51、七日年化收益率:指以最近七个自然日(含节假日)收益所折算的年资产收益率
6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52、销售服务费:指本基金用于持续销售和服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费用,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属于基金的营运费用 53、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
两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54、A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55、B类基金份额:指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56、升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达到B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A类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B类基金份额57、降级:指当投资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类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人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B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A类基金份额5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5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6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6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过程6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63、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楼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7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成立时间:1998年3月5日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辛怡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7年9月8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101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 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 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 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 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 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
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 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 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信用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
8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
年第一号) 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生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福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泽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9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金、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众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信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
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
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82年2月至1992年10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1992年11月至1998年1月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1998年2月至2015年10月在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其中1998年2月至1999年10月任总经理,1999年 10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10月至2015年8月任董事长。
2015年10月至2016年8月,在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任监事长。
2016年8月至11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投传媒华文公司任监事长、纪委书记。
2016年11月起任公司党委书记,2017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
2006年7月起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人,现任战略发展部处长。
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傅敏,董事,大学本科,会计师。
1979年12月至1988年3月,任冶金工业部西南地勘局财会处干部。
1988年3月至2005年7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工作,历任财会部干部、人力资源部干部、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
2005年7月至2011年3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业务总监。
2011年6月至2016年11月,在中投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工会主席、党委委员、副总裁、董事。
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专职董事。
2017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
Santo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
1994-1995年在BANKOFITALY负责经济研究;1995年在UNIVERSITYOFBOLOGNA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年在ROLOFINANCEUNICREDITOITALIANOGROUP–SOFIPASpA任金融分析师;1999-2004年在LEHMANBROTHERSINTERNATIONAL任股票保险研究员;2004-2005年任URWICKCAPITALLLP合伙人;2005-2006年在CREDITSUISSE任副总裁;2006-2008年在EURIZONCAPITALSGRSpA历任研究员/基金经理。
2009-2013年任GENERALIINVESTMENTSEUROPE权益部总监。
2013年6月起任GENERALIINVESTMENTSEUROPE总经理。
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保险师(CharteredInsurer)。
1989年起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理;1994年起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年起任忠利保险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年起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
2002年起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07年起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11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总经理。
201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董树梓,董事,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
1983年7月至2002年3月,在山 东临沂电业局工作,历任会计、科长、副总会计师。
2002年3月至2003年2月,在山西鲁晋王曲发电公司工作,任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2003年2月至2008年3月,任鲁能集团经营考核与审计部总经理。
2008年3月至2011年2月,任英大泰和人寿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总经理。
2011年2月至今,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审计部主任,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2017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
周向勇,董事,硕士研究生,21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6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
2004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国建银投资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运营组负责人。
2011年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年11月至2016年7月7日任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7月8日起任公司总经理及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
1986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法学院执教,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院长,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
2013年起兼任金诚信矿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上市)独立董事,2015年5月起兼任北京采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10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80年起在工商银行河北省工作,历任河北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2004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起任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
2014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12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杨小舟,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研究员。
1981年7月至1985年7月,任南京林业大学(原南京林产工业学院)财务处会计员。
1988年9月至1998年3月,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工作,历任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室主任。
1998年3月至2000年3月,任长天国际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0年3月至2002年4月,任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02年6月至2005年5月,任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05年12月起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工作,任研究员,研究生部博士生导师。
2017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黄晓衡,独立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1975年7月至1991年6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工作,先后任职于计划处、信贷处、国际业务部,历任副处长、处长。
1991年6月至1993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伦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3年9月至1994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纽约代表处首席代表。
1994年7月至1999年3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国际部副总经理、资金计划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
1999年3月至2010年1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财务总监、公司管委会成员、顾问。
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任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港)董事总经理。
2013年8月至2016年1月,任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3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1994年8月至2006年6月,先后于建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等职。
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
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在中国投资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
2008年3月至2012年8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
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经理。
2014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PhirozeChinoy,监事,大学本科。
1995年12月至2000年5月在JardineFlemingIndia任公司秘书及法务。
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在DresdnerKleinwortBenson任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
2003年3月至2008年1月 13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任JPanChaseIndia合规部副总经理。
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任PrudentialPropertyInvestmentManagementSingapore法律及合规部主管。
2008年8月至2014年3月任AllianzGlobalInvestorsSingaporeLimited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
2014年3月17日起任GeneraliInvestmentsAsiaLimited首席执行官。
2016年12月1日起任GeneraliInvestmentsAsiaLimited执行董事。
2014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
刘锡忠,监事,研究生。
1989年2月至1995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稽核监察局主任科员。
1995年6月至2005年6月,在华北电力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
2005年7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纪检监察室主持工作、风险管理部主任、资金管理部主任、河北业务部主任,现任风险管理部主任。
2017年3月起任公司监事。
邓时锋,监事,硕士研究生。
曾任职于天同证券。
2001年9月加盟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社保111组合基金经理助理、国泰金鼎价值混合和国泰金泰封闭的基金经理助理,2008年4月起任国泰金鼎价值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09年5月起兼任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兼任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年9月起兼任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7年7月起任权益投资总监。
2015年8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倪蓥,监事,硕士研究生。
1998年7月至2001年3月,任新晨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
2001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信息技术部总监、运营管理部总监。
2017年2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宋凯,监事,大学本科。
2008年9月至2012年10月,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助理经理。
2012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审计部总监助理。
2017年3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陈勇胜,董事长,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周向勇,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陈星德,博士,15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
曾就职于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中 14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瑞士银行环球资产管理香港公司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月至2015年11月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长、副总经理。
2015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辉,大学本科,17年金融从业经历。
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公司,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年1月至2005年7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AIG集团,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任职于星展银行。
2010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财富大学)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永梅,博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18年证券从业经历。
1999年7月至2014年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历任稽查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行政办公室副主任、稽查二处副处长等;2014年2月至2014年12月就职于中国证监会上海专员办,任副处长;2015年1月至2015年2月就职于上海申乐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16年3月就职于嘉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7月起任公司督察长;2016年3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3月25日起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韩哲昊,硕士,7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
2010年9月至2011年9月在旻盛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任交易员。
2011年9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交易员、基金经理助理。
2015年6月起任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任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3月任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兼任国泰创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基金经理,2016年12月起兼任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的 15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基金经理,2017年2月起兼任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7月起兼任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兼任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黄志翔,学士,7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
2010年7月至2013年6月在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交易员。
2013年6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员和基金经理助理。
2016年11月起任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兼任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7月起兼任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兼任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和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至2017年3月26日由韩哲昊担任基金经理,自2017年3月27日起至今由韩哲昊、黄志翔共同担任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投研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中产生。
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主任委员:周向勇:总经理委员:周向勇:总经理 16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陈星德:副总经理吴晨:固收投资总监、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副总监(主持工作)邓时锋:权益投资总监、权益投资(事业)部小组负责人吴向军:海外投资总监、国际业务部副总监(主持工作)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和注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17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18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
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实施。

(1)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1)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稽核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4)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5)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度,其内容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 19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
通过这些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4)监察稽核制度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1)控制环境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的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4名。
董事会下设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及监督;2)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执行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
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控制体系;3)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人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
在员工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4)公司稽核监察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1)内部会计控制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司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 20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 分开,保证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立稽核等制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批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风险管理控制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岗位分离制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密;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务控制,完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风险管理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管理的风险和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软件采购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的制度和控制流程;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保证在营销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 21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 查,并保证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公司风险管理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 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
在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方针指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公司稽核监察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报告,使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同时稽核监察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2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一)基金托管人概况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OFCOMMUNICATIONSCO.,LTD法定代表人:牛锡明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邮政编码:200120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注册资本:742.62亿元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联系人:陆志俊电话:95559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
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
一。
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
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2016年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3位,较上年上升4位;根据2016年美国《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500强公司排行榜,交通银行营业收入位列第153位,较上年上升37位。
截至2017年6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89308.38亿元。
2017年1-6月,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389.75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下文简称“托管中心”)。
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23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二)主要人员情况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5月至2013年10月任本行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牛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获学士学位,1997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彭先生2013年11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行行长;2010年4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2004年9月至2005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事、行长助理;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年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
彭先生1986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袁庆伟女士,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袁女士2015年8月起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07年12月至2015年8月,历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副总裁;1999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财务会计部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副处长,会计结算部高级经理。
袁女士1992年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计算机科学系,获得学士学位,2005年于新疆财经学院获硕士学位。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截至2017年6月30日,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298只。
此外,交通银行还托管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保险资金、全国社保基金、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和QDLP资金等产品。
24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一)内部控制目标交通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及行内相关管理规定,加强内部管理,保证托管中心业务规章的健全和各项规章的贯彻执行,通过对各种风险的梳理、评估、监控,有效地实现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控,确保业务稳健运行,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内部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托管中心制定的各项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全面性原则:托管中心建立各二级部自我监控和风险合规部风险管控的内部控制机制,覆盖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监督机制。

3、独立性原则:托管中心独立负责受托基金资产的保管,保证基金资产与交通银行的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对不同的受托基金资产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4、制衡性原则:托管中心贯彻适当授权、相互制约的原则,从组织结构的设置上确保各二级部和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5、有效性原则:托管中心在岗位、业务二级部和风险合规部三级内控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形成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通过行之有效的控制流程、控制措施,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障内控管理的有效执行。

6、效益性原则:托管中心内部控制与基金托管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运作环节的风险控制要求相适应,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以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最佳的内部控制目标。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托管 25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中心制定了一整套严密、高效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托管业务运行的规范、安全、高效,包括《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项目开发管理办法》、《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保密工作制度》、《交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从业人员守则》、《交通银行资产托管部业务资料管理制度》等,并根据市场变化和基金业务的发展不断加以完善。
做到业务分工合理,技术系统完整独立,业务管理制度化,核心作业区实行封闭管理,有关信息披露由专人负责。
托管中心通过对基金托管业务各环节的事前指导、事中风控和事后检查措施实现全流程、全链条的风险控制管理,聘请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托管业务运行进行国际标准的内部控制评审。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的申购资金的到账与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证券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予以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及时核对确认并进行调整。
交通银行有权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交通银行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及时纠正的,交通银行须报告中国证监会。
交通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须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四、其他事项最近一年内交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
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
26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序号机构名称 机构信息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国泰基金管理16层-19层1有限公司直销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柜台传真:021-31081861网址: 电子交易网站:登录网上交易页面国泰基金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2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客户端、“国泰基金”微信交易平台 电话:021-31081738联系人:李静姝
2、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无其他销售机构,如今后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 回等业务,详见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联系人:辛怡 传真:021-31081800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27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传真:021-31358600经办律师:黎明、丁媛联系人: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联系电话:021-23238888传真:021-23238800联系人:李一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李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分类
一、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份额数量进行基金份额类别划分。
本基金将设A类和B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二、基金份额类别的限制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但依据招募说明书约定因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交易而发生基金份额自动升级或者降级的除外。
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金额限制如下: 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 份额分类划分标准(单个<500万份 ≥500万份 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 额) 首次认购、申购最低金额0.01元 500万元(已持有B类份额的投资人 28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0.01元) 追加认购、申购最低金额0.01元 0.01元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0.01份 0.01份 基金账户最低保留基金0份 500万份 份额余额 年销售服务费 0.25% 0.01%
三、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满足上一级基金份额类别的 最低份额要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 类别全部升级为上一级基金份额类别。
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类基金 份额不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 金账户保留的该类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级基金份额。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额限制及规则如下:
1、
A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 万份时,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A类基金份额升 级为B类基金份额。

2、若B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时,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B类基金份额降级为A类 基金份额。

3、投资者在提交认购、申购等交易申请时,应正确填写基金份额的代码(
A 类、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不同),否则,因错误填写基金代码所造成的认购、 申购等交易申请无效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认购、申购申请确认交易成功后,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终被确认为
A 类基金份额或B类基金份额,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根据上述规则确认的结 果为准。

四、基金份额分类及规则的调整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 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 后,调整基金份额的分类规则和办法、或者停止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或者增加 29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
年第一号) 新的基金份额类别等,并在调整实施前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第七部分基金的募集
一、基金募集的依据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10月9日证监许可【2016】2291号文(《关于准予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募集。
本基金自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日通过本基金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200,067,617.01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9,002.85元人民币,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3月7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专户。

二、基金类别和存续期限
1、基金类别: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的存续期间:不定期 第八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2017年3月8日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0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
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销售机构开通电话、传真或网上等交易方式,投资人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申购与赎回,具体参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已于2017年3月10日起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3月9日刊登于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含定投)、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确定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每份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1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时,申购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
遇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它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时,赎回款项的支付时间可相应顺延。
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
申购、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0.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投资人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0万元(已持有B类份额的投资人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0.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
投资人申购B类基金份额的,如申购后其在单个基金账户下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少于500万份(包括500万份),则按照申购B类基金份额处理;如不足500万份,则按照申购A类基金份额处理。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2、赎回份额的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各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0.01份。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业务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0.0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3、投资人将所申购的基金份额每日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4、投资人在同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可多次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本基金暂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5、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的总规模和当日申购金额上限进行限制,但应最迟在新的限额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6、基金管理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在特定市场条件下暂停或者拒绝接受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申购,具体以基金管理人的公告为准。

7、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基金总规模和当日申购金额等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3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2、发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3、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价格为每份基金份额1.00元。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申购份额=申购金额/1.00申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申购份额=10,000.00/1.00=10,000.00份即投资人投资10,000.00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可得到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不收取强制赎回费时赎回金额=赎回份额×1.00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当日净收益结转(若适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则缩减投资人基金份额。
若某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小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全部该类基金份额时,则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从投资人赎回基金款中扣除;若某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小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 34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人申请赎回部分该类基金份额时,则其对应收益将按比例结清。
若某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大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全部该类基金份额时,则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若某类基金份额当日净收益大于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部分该类基金份额时,则将增加投资人的剩余基金份额。
赎回金额的计算结果以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其持有的全部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的当日净收益为10.00元,则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其可获得的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00×1.00=10,000.00元净赎回金额=10,000.00+10.00=10,010.00元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其持有的全部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的当日净收益为10.00元,则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其可获得的净赎回金额为10,010.00元。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的当日净收益为10.00元,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部分赎回1,000.00份A类基金份额,则当日净收益将增加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剩余A类基金份额,其可获得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1,000.00×1.00=1,000.00元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的当日净收益为10.00元,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部分赎回1,000.00份A类基金份额,则当日净收益将增加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剩余A类基金份额,其可获得的净赎回金额为1,000.00元。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其持有的全部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的当日净收益为-10.00元,则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并从赎回基金款中扣除,其可获得的净赎回金额为:赎回金额=10,000.00×1.00=10,000.00元净赎回金额=10,000.00-10.00=9,990.00元即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其持有的全部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该基金份 35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的当日净收益为-10.00元,则其对应收益将立即结清,并从赎回基金款中扣除,其可获得的净赎回金额为9,990.00元。
例: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的当日净收益为-10.00元,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部分赎回1,000.00份A类基金份额,则当日净收益将按比例结清,其可获得的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0×1.00=1,000.00元净赎回金额=1,000.00-10.00×(1,000.00/10,000.00)=999.00元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10,000.00份A类基金份额,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基金的当日净收益为-10.00元,该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部分赎回1,000.00份A类基金份额,则当日净收益将按比例结清,其可获得的净赎回金额为999.00元。

(2)收取强制赎回费时收取强制赎回费时,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收取强制赎回费用。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出现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新的申购申请被确认成功,使本基金总规模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本基金总规模上限时,或使本基金当日申购金额超过基金管理人规定的当日申购金额上限时。

7、本基金出现当日已实现收益或累计未分配已实现收益小于零的情形,为保护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将暂停本基金的申购。

8、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的异常情况导 36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致基金销售系统、基金注册登记系统或基金会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9、当影子定价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时。
10、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7、8、9、10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 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对于上述第6项拒绝申购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相关申购上限设定。
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销售机构、注册登记机构等因异常情况无法办理赎回的情形。

6、本基金出现当日已实现收益或累计未分配已实现收益小于零的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本基金的赎回。

7、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8、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决定履行适当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的。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37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
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为公平对待不同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0%的,基金管理人可对其采取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 38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基金管理人网站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

二、基金转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三、基金的非交易过户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39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四、基金的转托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五、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
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申购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六、基金份额的冻结和解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一并冻结,被冻结部分份额仍然参与收益分配。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基金份额的转让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注册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注册登记。
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八、如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基金管理人将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40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期限在 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投资策略本基金将结合宏观分析和微观分析制定投资策略,力求在满足安全性、流动性需要的基础上实现更高的收益率。

1、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将基于以下研究分析:
(1)市场利率研究
A、宏观经济趋势宏观经济状况是央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基础,也是影响经济总体货币需求的关键因素,因此宏观经济趋势基本上确定了未来较长时期内的利率水平。
在分析宏观经济趋势时,本基金重点关注两个因素。
一是经济增长前景;二是通货膨胀率及其预期。

B、央行的货币政策取向包括基准存、贷款利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的方向、力度,以及央行的窗口指导等。
央行的货币政策取向是影响货币市场利率的最直接因素。
在央行紧缩货币、提高基准利率时,市场利率一般会相应上升;而央行放松货币、降低基准利率时,市场利率则相应下降。

C、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是央行实现其货币政策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经济总体货币需求的体现。
因此商业银行的信贷扩张对货币市场利率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一般来说,商业银行信贷扩张越快,表明经济总体的货币需求越旺盛,货币市场利率也越高;反之,信贷扩张越慢,货币市场利率也越低。

D、国际资本流动 41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中国日益成为一个开放的国家,国际资本进出也更加频繁,并导致央行被动的投放或收回基础货币,造成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
在人民币汇率制度已经从钉住美元转为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的情况下,国际资本流动对国内市场利率的影响也越发重要。

E、其他影响短期资金供求关系的因素包括财政存款的短期变化,市场季节性、突发性的资金需求等。

(2)市场结构研究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在资金供给者和需求者结构上均存在差异,利率水平因此有所不同。
不同类型市场工具由于存在税负、流动性、信用风险上的差异,其收益率水平也略有不同。
资金供给者、需求者结构的变化也会引起利率水平的变化。
积极利用这些利率差异、利率变化就可能在保证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为基金资产带来更高的收益率。

(3)企业信用分析直接融资的发展是一个长期趋势,企业债、企业短期融资券因此也将成为货币市场基金重要的投资对象。
为了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本基金将按照相关法规仅投资于具有满足信用等级要求的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
与此同时,本基金还将深入分析发行人的财务稳健性,判断发行人违约的可能性,严格控制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的违约风险。

2、本基金具体投资策略
(1)滚动配置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具体投资品种的市场特性采用持续投资的方法,既能提高基金资产变现能力的稳定性,又能保证基金资产收益率与市场利率的基本一致。

(2)久期控制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对货币市场利率趋势的判断来配置基金资产的久期。
在预期利率上升时,缩短基金资产的久期,以规避资本损失或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延长基金资产的久期,以获取资本利得或锁定较高的收益率。

(3)套利策略套利策略包括跨市场套利和跨品种套利。
跨市场套利是利用同一金融工具在各个子市场的不同表现进行套利。
跨品种套利是利用不同金融工具的收益率差 42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别,在满足基金自身流动性、安全性需要的基础上寻求更高的收益率。

(4)时机选择策略股票、债券发行以及年末效应等因素可能会使市场资金供求情况发生暂时失 衡,从而推高市场利率。
充分利用这种失衡就能提高基金资产的收益率。

(5)逆回购策略基金管理人将密切关注由于新股申购等原因导致的短期资金需求激增的机 会,通过逆回购的方式融出资金以分享短期资金拆借利率陡升的投资机会。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当前国内资产支持证券主要为以银行贷款资产、住房抵押贷款等作为基础资 产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本基金侧重于对基础资产质量及未来现金流的分析,采用基本面分析和数量化模型相结合,对个券进行风险分析和价值评估后进行投资。
本基金将严格控制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信用等级并密切跟踪评级变化,采用分散投资方式以降低流动性风险。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240天;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与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机构发行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10%,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除外;
(4)本基金投资于有固定期限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但投资于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投资于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0%,投资于不具有基金托管人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5%;
(5)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43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合计不得低于5%;
(6)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五个交易日内到期 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10%;
(7)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银行定期存款等流动性受限资 产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30%;
(8)除发生巨额赎回、连续3个交易日累计赎回20%以上或者连续5个交 易日累计赎回30%以上的情形外,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20%;
(9)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中的债券回购最长期限为1年,债券回购到期后不得展期; (1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须具有评级资质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持续信用评级。
本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不得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信用级别。
本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且不再符合投资标准,本基金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12)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1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
除上述第
(5)、(11)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以上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44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本基金不得投资于以下金融工具
(1)股票;
(2)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3)信用等级在AA+级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4)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已进入最后一个利率调整期的除外;
(5)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后,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3、禁止行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5)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4、关联交易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或者从事其他重大关联交易的,应当符合基金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遵循基金份 45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防范利益冲突,建立健全内部审批机制和评估机制,按照市场公平合理价格执行。
相关交易必须事先得到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按法律法规予以披露。
重大关联交易应提交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通过。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应至少每半年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

五、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与平均剩余存续期限的计算
1、计算公式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天)的计算公式如下:(∑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天)的计算公式如下:(∑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剩余存续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剩余存续期限+∑债券正回购×剩余存续期限)/(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债券正回购)其中: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资产包括现金、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逆回购、中央银行票据、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中国证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负债包括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正回购、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等。
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附息债券成本包括债券的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2、各类资产和负债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的确定
(1)银行活期存款、清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为0天;证券清算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交收日的剩余交易日天数计算;
(2)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 46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和剩余存续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3)银行定期存款、同业存单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有存款期限,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银行通知存款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存款协议中约定的通知期计算;
(4)中央银行票据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5)组合中债券的剩余期限和剩余存续期限是指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为止所剩余的天数,以下情况除外: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允许投资的可变利率或浮动利率债券的剩余存续期限以计算日至债券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
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七、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八、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债权人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47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1、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九、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7年7月1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7年6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 2,349,946,546.49 52.70 其中:债券 2,349,946,546.49 52.70 资产支持证券 - -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43,600,605.40 5.46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852,833,873.96 41.55 4其他资产 12,375,792.86 0.28 5合计 4,458,756,818.71 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0.19 48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项目序号 占基金资产净值金额 比例(%)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取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96 最高值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54 最低值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 平均剩余期限 号 净值的比例(%) 的比例(%) 130天以内 23.7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230天(含)—60天 16.3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49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360天(含)—90天 24.3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490天(含)—120天 13.7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120天(含)—397天
5 21.68 - (含)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 - 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 99.76 -
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
240天情况说明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超过240天。

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 - 2央行票据 - - 3金融债券 240,256,412.23 5.3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40,256,412.23 5.39 4企业债券 - - 5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中期票据 - - 7同业存单 2,109,690,134.26 47.33 8其他 - - 9合计 2,349,946,546.49 52.72 10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 - 50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的浮动利率债券
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张) 摊余成本(元) 1111793014
2 070215 3111794975 4111696553 5111793539 611179497971117949778111711198911171025610111711210 17南京银行CD03107国开15 17华融湘江银行CD021 16成都农商银行CD018 17长城华西银行CD030 17天津银行CD04917郑州银行CD05317平安银行CD19817兴业银行CD25617平安银行CD210 8,500,000843,069,274.472,200,000220,253,409.16 2,200,000217,458,014.05 2,000,000198,674,177.49 2,050,000198,086,516.57 2,000,0002,000,000 900,000500,000500,000 197,766,933.54197,703,544.1389,489,763.3649,664,616.5049,664,616.50
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8.924.944.88 4.46 4.444.444.442.011.111.11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0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203%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640%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254%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
0.25%情况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51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维持在1.00元。

(2)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 2应收证券清算款 - 3应收利息 12,314,145.17 4应收申购款 61,647.69 5其他应收款 - 6待摊费用 - 7其他 - 8合计 12,375,792.86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国泰现金宝货币

A 净值增长净值增长业绩比较业绩比较 阶段 ①-③ 率①率标准差基准收益基准收益 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6月30日 1.2492% ②0.0012% 率③率标准差0.4253%0.00④00%0.8239% ②-④0.0012% 国泰现金宝货币
B 52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净值增长净值增长业绩比较业绩比较 阶段 ①-③ 率①率标准差基准收益基准收益 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6月30日 1.3226% ②0.0012% 率③率标准差0.4253%0.00④00%0.8973% ②-④0.0012% 注:2017年3月8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财产
一、基金资产总值基金资产总值是指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款项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
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押或其他权利。
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第十三部分基金资产估值
一、估值日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53 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年第一号)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
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交易日内将负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25%以内。
当正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申购并在5个交易日内将正偏离度绝对值调整到0.5%以内。
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使用风险准备金或者固有资金弥补潜在资产损失,将负偏离度绝对值控制在0.5%以内。
当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基金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事项,按

标签: #之子 #变速箱 #洗衣机 #csis #长安 #咖啡 #自己的 #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