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43,cdr版本太高打不开怎么办

太高 3
制作曹秉琛 2021年4月16日星期五电话:010-83251716E-mail押zqrb9@ 信息披露DISCLOSURE D4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九号有限公司2020年度持续督导 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九号有限公司(Ninebot
Limited,以下简称“九号公司”和“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 保荐机构,负责九号公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作建制立健定相全并应有的工效执作计行划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保续督荐导机制构度已,建并立制健定全了并相有应效的工执作行计了划持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保荐机构已与九号公司签订《持续督导
2 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3通工作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回业务访情、现况场,对检九查号等公方司式开,了展解了九持号续公督导司 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2020年度九号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
4 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 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5报项告的,,报应告自内发容现包或括应上当市发公现司之或日相起关五当个事工人作出日现内违向法上违海规证、券违交背易承所诺2发02生0违年法度违九规号或公违司背在承持诺续等督事导项期间未 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九号公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6 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保荐机构督促九号公司依照相关规定
7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 行为规范等 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保荐机构对九号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 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九号公
8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司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 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 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保荐机构督促九号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9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文件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保荐机构对九号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 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1券受到交中易所国证出具监会监行管关政处注罚函、的上情海况证,并券督交促易其所完纪善律内处部分控或制者制被度上,海采取证2董02事
0、年高度级,管九理号人公员司未及发其生实该际等控事制项人、 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2020年度,九号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 12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经2020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九号公司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3 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 的情况 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14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2020年度,九号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况 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 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 情形 15制现定场对检上查市工公作司质的量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保作计荐划机,构并已明制确定了了现现场场检检查查工作的要相求关工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 16 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2020年度,九号公司不存在前述情形 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 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 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新产品的投入需要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及资金,且要求公司及时根据产品最新的研发状态及市场消费者偏好情况进行修订,如果未来公司开发的产品不能契合市场需求,或无法保证自身核心技术的领先度,不能及时对产品进行迭代,将会对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2、技术产业化失败的风险随着未来行业趋势的发展,公司不断推出新的产品,例如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全地形车、智能配送机器人等。
但新产品推出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成功的产品开发、市场接受度、公司对新产品生产过程相关风险的控制能力、公司对新产品采购和库存的管理能力、新产品在早期阶段可能存在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的风险、以及新产品的营销能力等;若公司推出的新产品某个环节存在困难,导致新产品推广失败,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核心技术泄密的风险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核心机密。
公司尚有多项产品和技术正处于研发阶段,公司的生产模式也需向委托加工商提供相关技术,同时公司对其他制造商进行了专利许可,上述因素可能使公司存在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风险,一旦核心技术泄密或被盗用,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4、知识产权纠纷的风险公司的商标、版权、专利、专业知识、专有技术及类似知识产权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同时,公司的知识产权容易引致第三方假冒或以其他方式获取和使用。
如果公司在维护、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失败,导致公司核心的知识产权被第三方侵犯,可能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随着行业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会出现其他相关竞争者恶意/误认为公司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寻求宣告公司知识产权无效的风险,并因此引致争议和纠纷;如果公司在相关争议和纠纷中最终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过错方或相关主张未获得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支持,公司可能面临承担经济赔偿、停止生产相关产品、知识产权被宣告无效等风险,从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公司与小米集团合作模式对公司未来经营可能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1)2020年度公司与小米集团存在关联交易的风险作为公司的重要客户之一,2020年度,公司与小米集团发生的关联销售金额为275,611.2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为45.91%,关联销售金额和占比相对较高。
如果小米未来向公司采购金额显著下降,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分成模式下公司能否取得分成利润取决于小米集团的风险对于分成模式的小米定制产品,其在小米集团的各种渠道实现对外最终销售后,小米集团再将其产生的净利润按照双方约定比例分成。
因此,公司分成利润取决于小米集团的最终销售情况,如果小米集团的最终销售存在显著下降,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小米集团可能通过销售合作、利益分配等方面对公司实施不利影响,公司因此而承担一定风险。
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小米集团与公司合作发生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及其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国际化业务风险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中来自于中国境外的收入为252,625.5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2.09%,国际化业务占比较高。
2020年底,公司在境外有16家控股子公司,区域遍布香港、美国、荷兰、首尔、新加坡等国家或地区,公司根据境外子公司业务量大小而对相关境外子公司灵活采取总部统一协调下独立运营或者总部相关部门直接负责开展业务的管理方式。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加大上述地区的销售渠道建设,并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市场情况建立符合当地的商业模式。
公司的国际化扩张尽管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全球市场占有率,但同时也增加了公司的运营成本,并且可能使得公司面临多种风险,例如市场竞争风险、知识产权保护风险、产品相关标准合规风险(包括美国的平衡车UL标准、欧盟统一认证标志等)等,虽然公司已严格按照当地的法律法规或标准执行了相关的政策及程序,但是不排除未来各地的法律法规、政策或相关标准会产生一定的变化而公司未能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导致公司不再符合相应的法规政策或产品标准,从而对公司的整体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或者不排除因国家间贸易摩擦,可能导致公司业务受到短期或长期冲击,从而对公司的整体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政策禁止平衡车、滑板车上路的风险由于公司主要产品电动平衡车、滑板车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内,目前北京市、上海市、太原市、南京市、宁波市、广州市、昆明市、福建省、江苏省、常州市、深圳市、赣州市、九江市、张掖市、南宁市、阳泉市、天津市、海南省、邵阳市、潍坊市、许昌市、郴州市、十堰市、西安市、张家界市、厦门经济特区、武汉市、扬州市等地区均有关于限制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上路的规定。
其他境内地区尚未出台明确禁止平衡车、滑板车上道路行驶的相关地方性法规。
此外,公司目前的主要境外销售国家美国、欧洲亦存在部分国家或地区限制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上路或仅允许符合要求的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上路的规定,且公司部分产品根据该等法律法规存在无法上路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
若未来各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收紧,施行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禁止上路规定的国家或地区范围进一步扩大,则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产品销售以及持续经营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行业监管尚不完善的风险目前我国平衡车行业进入的企业较多,发展的速度较快,导致我国平衡车市场混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质量安全问题频频出现,拉低了消费者对平衡车行业的整体印象。
我国平衡车行业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行业标准等规范尚不完善,急需得到政府与相关部门的监管。
目前我国针对平衡车生产企业无具体资质要求,平衡车生产企业尚未纳入工信部机动车生产准入许可范围。
我国现有针对电动平衡车的管控主要依赖2017年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出台的两项国家标准:《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GB/T34668-2017)及《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GB/T34667-2017),该两项国家标准的出台一定程度上从国家层面填补了我国对电动平衡车安全统一要求的空白,为我国电动平衡车的设计与制造提供依据和指导,但总体而言,目前我国对平衡车尚未形成统一的行业监管政策,未来若我国对平衡车形成更为完善的监管体系,而公司未能适应新监管政策的要求,有可能对公司的竞争优势造成影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公司经营和业绩很大程度受到中国及全球宏观经济状况的影响。
信贷政策、失业率、金融市场波动等宏观经济因素均可能会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他影响的因素还包括汇率波动、劳动力成本的增加、消费者消费能力等宏观因素。
上述因素均可能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产生不利影响,若公司未能对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形成合理预期并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则前述宏观因素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贸易保护政策的风险公司的海外业务在公司收入构成中的比例较高,公司需要将大量产品出口至海外国家或地区。
如果公司主要海外市场的国家或地区对中国境内实施贸易制裁或发生激烈的贸易战,则公司的业务和经营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公司注册地及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司法辖区相关法律变化的风险公司为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的公司,须遵守包括但不限于《开曼群岛公司法》等开曼群岛相关法律的规定。
公司通过境内子公司于中国境内开展经营活动,并与设立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企业存在采购、销售等往来,因此亦须遵守中国及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司法辖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同时,公司于美国、荷兰、新加坡、韩国、中国香港等国家或地区设立有控股子公司,该等子公司亦须遵守当地法律的相关规定。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及生产经营活动所涉及的司法辖区的立法机关、政府部门或其他监管机构可能不时发布、更新适用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该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可能对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产生实质影响。
例如,根据2019年1月1日生效的《开曼群岛经济实质法》,公司需符合《开曼群岛公司法》关于公司申报的规定及相关要求,否则可能面临相关处罚。
如果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未能完全遵守相关司法辖区发布、更新的相关法律规定,则可能面临相应的处罚,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风险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将会对全球的宏观经济带来负面影响,对经济的发展带来极大的挑战。
如果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或持续恶化,将会对全球经济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可能对公司业务和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五)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1、存托凭证持有人与持有基础股票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系由存托机构以公司境外发行的证券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的代表境外基础证券权益的证券。
因此,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股东之间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
境外基础证券股东为公司的直接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可以直接享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分红等收益权、知情权等);存托凭证持有人为间接拥有公司相关权益的证券持有人,其投票权、收益权等仅能根据《存托协议》的约定,通过存托机构间接行使。
尽管公司已出具《关于确保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享有与境外基础股票持有人相当权益的承诺》,但是若未来因各种原因导致公司或存托机构未能履行《存托协议》的约定,确保存托凭证持有人享有相关权益,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将受到一定的损害。

2、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根据公司章程和《存托协议》的约定,存托凭证持有人通过存托人实际享有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剩余财产分配等)与A类普通股股东依法享有的权益相当。
由于存托凭证持有人并非公司的直接持股股东,不直接享有获取公司分红派息以及行使表决权的权利。
公司向存托机构分红派息后,存托机构应按照《存托协议》的约定向存托凭证持有人进行分红,分红的派发及资金划付由存托机构具体操作实施;此外,存托凭证持有人不直接享有表决权,存托机构作为名义股东,将代表存托凭证持有人行使表决权。
若存托机构未来违反《存托协议》的相关约定不对存托凭证持有人进行分红派息或者分红派息金额少于应得金额,或者存托机构行使股东表决权时未充分代表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共同意见,则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将受到损害,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会面临一定的投资损失。

3、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存托凭证即成为《存托协议》当事人,视为同意并遵守《存托协议》的约定《存托协议》对基础股票存托、存托凭证发行、存托凭证持有人权利行使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约定,将自协议明确约定的生效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认购存托凭证的行为将意味着认购人同意《存托协议》的条款。
存托凭证持有人无需单独签署《存托协议》,自动成为《存托协议》的一方,受《存托协议》的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不具有单独修改《存托协议》的权利。
若《存托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无法充分保护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可能会因此受到损害。

4、增发基础证券可能导致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公司在科创板发行CDR,每份存托凭证对应的净资产已经固定(每份存托凭证对应的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公司期末普通股股本总额*每股转换CDR比例),但未来若公司增发基础证券,如开曼层面公司增发将会导致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5、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及后续相关安排如果公司不再符合科创板上市的条件或者发生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公司面临退市的风险。
此外,公司也可能因不再符合有关存托凭证上市的相关法律法规或上市规则的规定而导致存托凭证不再上市交易。
但如果届时存托凭证所依据的基础证券未能按照《存托协议》中的安排转让给第三方并由存托凭证持有人相应获得转让收益,则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面临存托凭证的流通性下降或丧失并因此遭受投资损失的风险。

6、涉及存托凭证的中国境内法院判决可能无法在境外得到强制执行的风险公司发行存托凭证以及《存托协议》均受中国法律的管辖,而公司系依据开曼群岛法律在开曼群岛设立的有限公司,公司的部分业务和资产也位于中国境外。
如公司因违反中国法律的规定或《存托协议》的约定,被有管辖权的中国境内法院判决向存托凭证持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但该等判决须在开曼群岛或中国境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执行,则除非该等判决根据有关司法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国际条约或适用的境外法律相关规定履行必备的法律程序,否则可能无法在开曼群岛或中国境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得到强制执行,并因此导致存托凭证持有人面临利益受损的风险。
(六)其他重大风险
1、特殊公司治理结构的风险公司为一家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注册地法律法规对当地股东和投资者提供的保护,可能与境内法律为境内投资者提供的保护存在差异。
公司的治理制度需遵守《开曼群岛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目前适用于注册在中国境内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在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以及剩余财产分配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2、特殊投票权结构的风险公司采用特殊投票权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安排,对于提呈公司股东大会的议案,A类普通股持有人每股可投1票,而B类股份持有人每股可投5票。
目前,高禄峰、王野分别控制的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Limited、CidwangLimited、HctechIL.P.、HctechIIL.P.、HctechIII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合计占公司投票权的比例为63.47%,高禄峰和王野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事项起到决定性作用。
受特殊投票权结构影响,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决策能力将受到一定限制。
若包括公众投资者在内的中小存托凭证持有人因对于发行人重大决策与实际控制人持有不同意见而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反对,则可能因每股对应投票权数量的相对显著差异而无足够能力对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产生实质影响。
在特殊情况下,高禄峰和王野的利益可能和公司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不一致,可能因此损害公司或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的利益。

3、协议控制架构的风险公司为一家开曼群岛公司,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法律法规限制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因此公司通过协议控制架构以VIE公司鼎力联合从事增值电信业务,通过一系列合约安排取得其实际控制权并取得运营所得的经济利益。
与协议控制相关的风险有:
(1)境内外有关协议控制架构的法律法规、政策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引发的公司受到处罚、需调整 相关架构、协议控制无法实现或成本大幅上升的风险;
(2)公司依赖协议控制架构而非通过股权直接控制经营实体,VIE公司及其工商登记股东可能 怠于行使其在VIE协议项下义务的风险;
(3)协议控制架构下相关主体存在一定违约风险,合约安排的若干条款未必可根据中国法律强 制执行的风险;
(4)如果VIE公司或其附属公司面临解散或宣布破产,则公司可能无法继续运营VIE公司部分 或全部业务及资产的风险;
(5)如果公司的子公司或VIE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被税务机关认定并非基于独立交易原则且造 成应纳所得税额不合理减少,公司的子公司或VIE公司将面临需要就既往或未来的收入或收益进行 纳税调整并承担额外税务负担的风险;
(6)《外商投资法》未来修订及解释以及其可能如何影响公司架构、企业管治及业务营运的可行 性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7)若公司丧失对VIE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有效控制,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度,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情况如下:
1、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年度 2019年度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 600,274.14 458,589.46 30.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47.31 -45,484.9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126.15 10,987.11 -53.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634.59 25,127.52 256.72% 主要会计数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0年末369,677.84 2019年末211,962.12 变动幅度74.41% 总资产 655,763.75 330,929.30 98.16%
2、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0年度 2019年度 增减变动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7 -10.35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10 不适用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81 2.50 -67.6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4% 不适用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05% 不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70% 6.91% 增加0.79个百分点
3、变动合理性分析(1)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00,274.1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1,684.68万元,增长比例30.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47.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2,832.21万元,扭亏为盈。
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原因:①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电动滑板车等主要产品实现同比增长,同时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正式投入市场,公司销售能力不断提升、销售渠道不断拓展。
②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2020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远小于上年同期,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存在大额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而本期无该事项。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5,860.96万元,下降比例53.3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67.6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金额较大,约为3亿元,2019年度股份支付费用为9,849.10万元,增长原因包括:①2020年度公司上市成功,触发期权计划以及限制性股票计划下受限股份的加速行权,因此2020年度加速确认股份支付费用;②2019年期权计划以及限制性股票计划均在2019年第二季度对员工进行授予,因此2020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4,507.07万元,增长比例256.72%,主要是因为公司2020年度业务规模增加,销售收入增加,因而收款增加。

(4)总资产同比增长98.16%,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司业务规模逐渐扩大,资产规模稳定增长,且本期获得募集资金净额12.41亿。

(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74.41%,主要原因是公司2020年净利润增长较大以及本期获得募集资金净额12.41亿。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公司是专注于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领域的创新企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智能短程移动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公司产品已形成包括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品类丰富的产品线。
截至2020年底,公司国内已授权专利982项,海外已授权专利389项,并获得DEKA公司排他性独占授权专利近300项。
公司自成立以来,先后积累了12项在国内、国外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基于以上的核心技术,公司先后发布了30余个产品系列,共60余款产品,其中多款产品获得国内和国际奖项,并保持各类产品持续创新迭代。
公司旗下Segway品牌智能电动平衡车2020年亮相央视春晚珠海粤港澳大湾区分会场,九号电动滑板车MAX登上“2020年春夏纽约时装周”T台秀,SegwayS2配送机器人2020年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授予的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名单,获得江苏省工信厅颁发的“2020年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获得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协会颁发的“2020北京软件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价(创新型)企业”。
综上所述,2020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2020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
2020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4.62亿元,较2019年增加约1.45亿元,增幅45.76%。
(二)研发进展2020年度,公司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如下: 知识产权类型 本年新增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累计数量申请数(个) 获得数(个) 发明专利 172 68 702 225 实用新型专利 432 327 934 548 外观设计专利 254 236 859 598 软件著作权 25 47 81 77 其他
0 0
0 0 合计 883 678 2,576 1,448 公司主要核心技术应用于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智能电动两轮车、智能服务机器人
及全地形车产品。
2020年度,公司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提升公司在相关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 和研发水平,巩固和保持公司产品和技术的领先地位,在各个产品线的新技术、新产品方面都取得较 好成效。

1、电动平衡车方面
(1)产品维度①国内首款专门面向儿童用户推出的电动平衡车产品:九号平衡车Nano ②兼容全系平衡车的创新形态改装套件产品:九号平衡车机甲战车改装套件
(2)技术维度 研发成果智能语音功能模块 平衡车底盘扩展技术 无感知触发保护技术 全新平面一体式脚踏板平衡车设计方案 平衡车一体灌封胶电池Pack模组平衡车高集成度控制&电源管理模组机甲式双摇杆玩具车操作模式
2、电动滑板车方面 研发成果柔性减震技术无霍尔电机控制技术合规新折叠把立组件 电传动磁吸刹车技术 姿态识别及控制技术 新一代控制器方案速度换控制技术超声波载人检测技术机械变速轮毂电机铃铛挂钩一体刹把组件双驱技术
3、智能电动两轮车方面
(1)产品维度 研发成果 九号电动B系列上市 九号电动E系列,E70C,E80(电动轻便摩托车)上市 九号电动E110SE,E110S,E125S,B110S(欧洲消费版)上市 九号电动E110L,E125L 九号电动C80A(美国消费版)上市九号电动C80SPIN版本上市九号电动A系列,产品完成了试产验证九号电动N系列,产品完成了试产验证九号电动新C系列,产品完成了设计定型九号电动D系列,产品完成了第一轮设计评审 实际作用提升平衡车的易用性和趣味性丰富平衡车产品的扩展衍生玩法,提升平衡车底盘的兼容性为车型玩具产品提供了简单可靠且成本较低的触发保护方案提升了平衡车踏板踩踏的舒适性和安全性,同时带来全新设计视觉感受提升了电池pack的三防性能,提升安全性提高了平衡车硬件资源的利用率,降低成本带来创新的玩具车操作体验,让用户获得更多参与感和刺激感 实际作用提升电动滑板车骑行舒适性及ID适配性降低电机复杂度,提升电机可靠性是滑板车符合欧洲发布滑板车17128新法规通过刹车信号实现机械刹车的控制,让滑板车的造型更简洁,无需通过刹车线进行刹车检测滑板车姿态,折叠姿态下,滑板车自动关机,展开状态下,滑板车自动开机降低控制器成本更准确的控制滑板车的速度检测滑板车是否为载人状态实现低速高扭矩和高速的产品实现需求多功能整合部件,降低成本,同时提升用户体验提升滑板车产品性能,更快速度,更强动力 实际作用更均衡更具性价比的国标车,提升了九号电动销量和品牌力E系列的电轻摩车型,让九号电动产品更非富,适应很多的渠道和用户需求基于欧洲市场,对标畅销油摩型号的首批欧洲落地的L1e车型,打开欧洲市场,拉动建立九号电动欧洲业务。
首款加长版E系列车型,面向印度、欧美开发。
其中E110L承担首个欧洲共享电摩业务开拓的2B定制型号,欧洲限量发布版E110SE、大货版E110S基于E110L衍生。
首个出海的消费版型号,用于登陆美国市场,探索和打开美国电动车市场的首个系列型号美国共享业务开拓的首个客户定制型号购买门槛更低,有全面智能化的产品,可打入下沉市场更使用更具性价比的电摩,下沉市场的智能工具车更大体量的国标电动车,满足更多用户的需求大体量,高配置,长续航的国标电动车,国标车市场的更高端车型
(2)技术维度 研发成果ninebotairlock隔空解锁RideyGo2.0:多用户账号系统RideyGo2.0:多种智能硬件控车方式 RideyGo2.0:微信小程序共享临时钥匙 密码开机功能Knock-Knock:敲击仪表进行车辆控制功能 RideyFun智能驾驶系统:全新骑行调校系统。
MoleDrive全新自研控制器:坡道驻车辅助MoleDrive全新自研控制器:智能定速巡航系统MoleDrive全新自研控制器:自动过滤颠簸路面算法 智能防盗系统 RideyFun智能驾驶系统:听歌导航打电话辅助RideyFun智能驾驶系统:天气预警,以及灾害预警两轮车GVC智能安全驾驶技术助力推行功能自平衡电动车基于云端实现的自动驾驶电动车九号云电系统:智能充电九号云电系统:智能放电九号云电系统:可设置充电容量上限九号云电系统:充电中断&充电完成提醒 九号云电系统:非隔离通信的无接触共地方式 九号云电系统:智能充电器 九号云电系统:支持-10℃低温充电的电池包技术 实际作用 电动车用户可以完全抛弃机械钥匙,通过手机蓝牙或云端,可实现车辆开关机 一辆车可以实现多用户,多账号,多系统模式的管理和使用打通了多智能设备系统和车端的连接,可以通过AppleWatch、Siri、小爱语音助手等开启车辆、查找车辆、打开坐桶等常用功能。
能够通过微信小程序共享临时钥匙,方便车主轻松进行车辆使用权限的分享和管理,同时还能够方便授权人了解车辆定位、车辆使用新手教学等保障用户在没有手机、没有网络、没有钥匙的极限情况下,也能够启动车辆,并且能够正常使用。
轻轻敲击仪表,可以实现开关前灯,未来将开放更多用户自定义的车辆功能 全新的自研控制器系统,重新定义骑感。
力矩传把,柔性油门,手的记忆就是速度控制的记忆,带来类似高端油动摩托的驾驶体验 能够在坡道自动临时驻车,类似于汽车的驾驶功能让定速巡航具有模式记忆,用户更方面,更简洁自动过滤轻微颠簸路面的油门抖动情况,进行算法优化,使驾驶更平稳 通过GPS+北斗+基站进行3重定位,以及整车传感系统和车辆&电池匹配校验进行车辆&电池的防盗识别,能够自动触发车辆报警系统,提醒&知会用户,并且用户能够通过手机实时查看车辆定位、报失&锁定车辆。
能够骑行过程中实现基本的听歌导航打电话辅助需求,满足来电识别、接/挂电话、一键切歌、导航显示等功能打通第三方天气预警系统,能够根据地区的天气情况自动推送预警信息 车辆在转弯时,可根据车辆姿态和转弯角度,过弯时自动适当减速,提升骑行过弯安全性能够适应天桥?
、地库、陡坡等特殊情况路面,助力用户更省力的使用体验 能够自动驾驶&自平衡的电动车,是无人驾驶的先期探索具有视觉识别系+A1:C26统,能够自动避障的自动驾驶电动车 自适应充电温度和充电电流,优化充电功率,确保电池健康和更长的循环寿命 自适应电池放电温度&电流,优化电池输出功率,确保电池健康和更长的循环寿命 能够最佳充电范围充电,确保电池健康和更长的循环寿命能够自动提醒用户异常的充电情况&充电完成情况,确保用户最佳充电使用体验 无接触实现电池包BMS低边放电MOS断开后的通信共地,确保电池对外不放电时检修设备也能与电池包建立通信,获取电池包内部信息充电器也可以远程升级解决问题,拥有更快的时效性、更低维护成本、更好的体验感,同时对于终端客户充电器的出现的问题可以实时记录,便于后期分析、改善、升级解决了大部分用户在低温环境下无法充电的问题,提升了用户使用体验
4、服务机器人方面
(1)产品维度①室内送物机器人S2 ②智能滑板车T60
(2)技术维度 研发成果 实际作用 视觉与激光雷达融合的自主定位算法 提升机器人定位可靠性 高动态环境机器人运动规划及控制技术 提升机器人避障和通过狭窄通道能力 高性能机器人计算平台及系统 为
机器人提供低成本,高性能的计算能力 多机器人智能调度技术及系统 针对机器人密集运行的场景,避免多机冲突和提升配送时效 智能楼宇IoT系统 打通机器人与自动门、闸机、电梯群以及机器人之间的远场和近场通信 室内地图自动更新算法 适应环境变化,自动更新机器人定位地图 基于视觉的路面分割算法 让T60通过摄像头识别可通行区域 沿马路边沿自动前行及转弯算法 让T60在马路上实现一定长度内的自动行驶
5、全地形车方面
(1)产品维度 ①全地形ATV长短车产品系列:SegwaySnarler570/Snarler600
(2)技术维度 研发成果 实际作用 发动机电子节气门匹配驱动技术 电子节气门匹配驱动技术是发动机基于扭矩控制的核心,是开发燃油发动机混合动力技术的基础,能显著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
高效发电机/驱动电机技术 驱动电机选用液冷三相永磁同步电机,能量转换最高效率达到96.5%,功率密度达到2.8kw/kg。
发电机选用永磁电机技术,匹配高转速的发动机,实现同等输出功率体积较小。
动力逻辑分析及动力分配技术 根据整车控制器的逻辑运算分析驾驶员意图,根据驾驶员意图和一些潜在的因素,把车辆的动力进行精确的计算和分配给驱动车轮; BMS电源管理技术 BMS系统指电池管理系统(英语:BatteryManagement?
System)是对电池进行管理的系统,BMS主要就是为了智能化管理及维护各个电池单元,防止电池出现过充和过放,延长电池的使用寿命,监控电池的状态。
CAN通讯技术 CAN是ControllerAreaNetwork的简称,是一种有效支持分布式控制或实时控制的串行通信网络,把汽车比如成人体,那CAN总线就是神经系统,电子控制单元(ECU)就是身体的一部分,身体是由多个ECU组成的,各个ECU之间通过神经系统进行通信,一个部分感知到的信息可以与另一部分共享。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11,214,017.68元,其中2020年使用 人民币811,214,017.68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人民币431,760,946.93元(其中包含募集资 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2,118,967.39元)。
九号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人民币811,214,017.68元,以及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348,450.19元。
上述投入 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九号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0)第E00419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 见。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置换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简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拟置换金额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1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智能电动车辆项目 282,198,737.04 282,198,737.04
2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8万台非公路休闲车项目384,365,072.09 350,000,0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9,586,296.89 109,586,296.89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智能配送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
4 开发项目 69,428,983.75 69,428,983.75 合计 845,579,089.77 811,214,017.6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九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募集资金专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 民币1,257,025,414.80元(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人民币2,118,967.39元),扣除已置换的 项目金额和发行费用后余额为人民币431,760,946.93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名称开户公司名称 开户账号 2020年12月2020年12月31签署监管协议日扣除已置换情况 31日存放余额后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NinebotLimited NRA118015,602,861.811,552,411.62三方监管协议 西单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 份有限公司北京公司 1207 西单支行 541,147,796.56362,132,515.92四方监管协议 招行商银行海口分九司号(海南)控股有限公 700,274,756.4368,076,019.39四方监管协议 合计01,257,025,414.8431,760,946.93- 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置换的项目金额人民币811,214,017.68元和其他发行费用中的 人民币14,050,450.19元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故列示扣除已置换后余额。
2020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有存托凭证、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0
年底,公司无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王野,其间接控制公司181,546,570份B类 存托凭证,占公司存托凭证总份数的25.78%,占公司全体股东享有投票权的63.47%。
2020年底,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当前任职 间接持股比例 间接持股方式 高禄峰 董事长、CEO 6.65% 通过PutechLimited、Fxtech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王野 董事、总裁 6.53% 通过CidwangLimited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陈中元 董事、CTO 3.80% 通过HctechII、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徐鹏 董事会事秘、高书级兼副信总息裁披、露财境务内总代监表、董0.37% 通过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黄琛 高级副总裁 0.30% 通过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沈涛 供应链中心副总裁 1.71% 通过HctechII、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陶运峰 人力资源及行政副总裁 0.30% 通过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张辉 质量中心副总裁 1.88% 通过HctechII、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肖潇 新区域拓展中心副总裁 1.68% 通过HctechI、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朱坤 ORV事业部副总裁 0.11% 通过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赵欣 共享出行事业部副总裁 0.05% 通过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张珍源 电动车事业部总经理 0.13% 通过HctechIII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合计 23.68% - 十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保荐代表人:彭凯 刘爱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5日 公司代码:689009 公司简称:九号公司 九号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审计,2020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7,347.31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47.31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48,206.41万元。
母公司2020年实现净利润3,525.46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409,757.65万元。
因上市公司以前年度存在巨额亏损待弥补,且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2021年度存在重大项目资金支出安排,基于以上情况,公司拟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适用□不适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情况:√本公司为红筹企业√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一)本公司为红筹企业公司为一家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公司治理模式与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一般A股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模式存在一定差异。
(二)本公司存在协议控制架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外商投资企业,由于中国法律法规限制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因此发行人通过协议控制架构以VIE公司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增值电信业务,通过一系列合约安排取得其实际控制权并取得运营所得的经济利益。
(三)本公司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
1、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公司采用特殊投票权结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份分为A类普通股股份(普通股份)和B类普通股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5份表决权,每份B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除表决权差异外,A类普通股股份与B类普通股股份具有的其他股东权利完全相同。
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禄峰、王野合计控制公司63.47%的投票权。
此外,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仍与每一A类普通股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B类普通股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截至目前,存托凭证持有人PutechLimited、CidwangLimited、HctechIL.P.、HctechIIL.P.、HctechIIIL.P.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B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5份表决权,其他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的存托凭证所对应的A类普通股股份每份具有1份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的表决权差异安排未发生变化。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关措施的实施情况公司已建立了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内控制度,完善公司治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公司采取如下具体措施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1)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分红权益;
(2)设置独立董事;
(3)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提名公司董事;
(4)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5)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7)拓展投资者沟通渠道等。
二公司基本情况1公司简介公司股票简况□适用√不适用公司存托凭证简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证券种类 存托凭证与基础股票存托凭证上市交易存托凭证简称 的转换比例 所及板块 存托凭证代变更前存托凭证简 码 称 中国存托凭证 (CDR) 10:
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九号公司创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689009 /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徐鹏 高献杰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 技园A4号楼 东升科技园A4号楼 电话 010-84828002-841 010-84828002-841 电子信箱 ir@ ir@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公司是专注于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领域的创新企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智能短程移动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公司产品已形成包括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智能服务机器人等品类丰富的产品线。
公司作为专注于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相关领域拥有或申请中的国内外专利达2,400余项。
公司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等核心产品销售区域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与Voi、LyftScoote(rLyft)、UberScooter(Uber)、Spin(Skinny)和Grin(Encosta)等国内外出行领域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依托自身在智能技术创新、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规模与品牌等多方面积累的竞争优势,逐渐将业务链延伸至智能配送机器人、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全地形车领域。

2、主要产品及服务
(1)智能电动平衡车系列自公司成立以来,智能电动平衡车系列是公司的核心产品,按照产品形态分类可以分为智能电动单轮平衡车、智能电动双轮平衡车、智能电动多轮平衡车、智能电动平衡轮。

(2)智能电动滑板车系列公司于2016年12月推出第一款智能电动滑板车产品“米家电动滑板车”,该款产品于2017年度获得德国红点至尊奖(RedDot:BestoftheBest)、德国iF设计金奖等多项世界级设计大奖,此后公司先后发布“九号电动滑板车”系列产品、小米米家电动滑板车Pro、九号电动滑板车MAXG30、全球首款半自动化驾驶共享滑板车T60、九号电动滑板车AirT15、九号儿童电动滑板车等。

(3)服务机器人服务类机器人一直是公司重点关注的产品领域,在智能电动平衡车技术积累的基础上,公司独立研发了服务类机器人平台。
公司投入研发多年的首款搭载在智能电动平衡车上的服务类机器人产品“Loomo/路萌”于2018年6月上市。
该产品除具备人体识别、人脸识别、人体追踪、自动避障、语音识别、手势识别、音频传输、遥控表情等多项功能外,还可直接作为智能电动平衡车使用。
公司先后研发了智能室内配送服务机器人S1、S2以及机器人通用移动底盘RMP系列,可以提供室内智能配送服务,可与电梯进行物联网互联,具有室内自动导航、智能避障、物品配送能力,可完成跨层配送的工作。
目前室内配送机器人已经进入了商业落地的阶段,并已经与餐饮、酒店达成业务合作。

(4)智能电动摩托车/自行车公司致力于智能电动摩托车、智能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的开发,自2019年12月,公司先后发布电动摩托车九号电动E系列、电动自行车九号电动C系列、B系列,均配备了:NinebotRideyGo即停即走系统,用户带上手机接近车辆时即可通过NinebotAirlock感应解锁技术自动解锁,停车后快捷锁车;自主研发的锂电智能BMS5.0技术,有智能并联/快充、健康状态SOH估算、双重过流/短路/过压保护等20多项保护措施;GPS、北斗、基站三重定位功能;通过AHRS姿态感应系统实现车辆异动、倾倒报警;支持OTA无线升级,不断更新优化功能;SOS紧急通知功能,意外事故会通知预设的紧急联系人等。
另外,公司同时也推出了彩壳和坐垫颜色定制化,用户可自主定制颜色搭配。
此外,公司还推出了Segway电动越野摩托车,具备更强动力及各类地形的通过性,可用于户外越野休闲出行使用。

(5)全地形车产品全地形车简单实用,具有极高的越野性能,可在非道路上行驶,也是一种集实用、娱乐、体育运动等多用途功能为一体的车辆。
2019年11月,公司沉淀了其在车辆工程、新能源动力系统、电控电机、电池PACK、BMS、IOT(物联网)及IOV(车联网)的技术经验及创新技术,赋能到全地形车产品,推出了全球首款混合动力全地形车系。
产品分为ATV、UTV、SSV三个车系平台。

(6)其他产品公司积极开发儿童品类产品,先后发布了儿童自行车产品、九号平衡车卡丁车改装套件、九号卡丁车Pro、九号卡丁车兰博基尼汽车定制版、九号平衡车机甲战车改装套件等。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综合考虑物料对产品性能的重要性水平、采购金额、对产品交货周期的影响等因素,将所采购物料分成三类,主要包括高价值物料(如锂电池电芯、锂电池外协包、轮毂电动、主要IC、MOS等)、关键重要物料(如控制器外协包、显示板外协包、充电器、塑胶类零件等)、其他辅助物料(轮胎、线束接插件、结构组件等通用物料)。
公司生产模式分为自主生产及OEM两种。
在自主生产模式下,全部供应商的开发、评估、管理以及物料的采购都由公司负责。
在OEM模式下,大部分高价值物料和关键重要物料由公司进行采购后再发送给OEM工厂,或由OEM工厂直接从公司指定的供应商采购指定型号和规格物料;部分通用物料由OEM工厂自行采购,并且这部分物料的供应商需要通过公司供应商管理部门审核;在OEM工厂完成生产后,公司再通过采购部向其采购产成品。

2、生产模式公司于2018年开始与OEM工厂展开合作,形成自主生产和OEM相结合的生产模式,即自有工厂以生产小型智能双轮平衡车、智能单轮平衡车、自主品牌智能电动滑板车和智能电动摩托/自行车、全地形车为主;OEM工厂以生产米家智能电动滑板车等产品为主。

3、销售模式公司产品销售覆盖线上、线下渠道,采用直营与分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
其中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服务机器人已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销售模式;智能电动摩托/自行车以线下销售为主。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短交通和服务类机器人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属于“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所处细分行业情况如下: 产品种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智能短程移动设备 “中C的39“C计3算96机9其、他通智信能和消其费他设电备子制设造备”制造”“1.5.2智能消费相关设备制造” 智能服务类机器人 “中C的39“C计3算96机4服、务通消信和费机其器他人电制子设造”备制造”“2.1.1机器人与增材设备制造”
(1)智能短交通处于快速增长阶段智能电动平衡车、智能电动滑板车具有体积小、重量轻,外形简约时尚,操作简洁,兼娱乐与代步为一体等优点,推出市场后迅速得到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和认可。
根据智研咨询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电动平衡车市场需求为193万台,2018年我国电动平衡车市场需求为333万台,2022年我国电动平衡车市场需求预计将达到607万台,持续快速增长;根据智研咨询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产量达到1,693万台。
除了个人消费者以外,智能电动平衡车还广泛应用军警安保、小区物业、机场地勤、高尔夫球场、旅游景区、会展中心、大型娱乐场所、购物中心、工厂、物流、大型仓储等领域。
智能化已成为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发展的主要趋势。
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生产、消费和出口国,我国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行业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起步阶段、初步规模化阶段、高速发展阶段、智能化阶段。
目前,我国正处于消费升级大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因其环保、便捷的特性迅速取代传统自行车成为短途出行的主流方式,消费者已由早期的产品需求,不断向品质、功能、个性、体验需求转变。
为顺应消费者需求的转型和消费心智的升级,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制造商未来将着力解决消费者的痛点,摒弃体验较差的传统低端车型,大力发展以智能化、高端化和个性化为代表的新一代高端车型,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形象。
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也出台《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推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向轻量化、多样化、时尚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加快高强度轻型材料、变速器、传动系统、新能源、智能传感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等研发与应用。
在全地形车领域,其市场消费需求变化与全球宏观经济、消费地区微观经济的变化密切相关。
全球全地形车销量高峰在2005年,销量规模达到约140万台,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到2010年行业销量规模下滑至70万台,2011年以来保持平稳增长态势,2018年全地形车销量规模恢复到高峰时的65%左右,销量约90万辆规模。
目前全地形车年销量已超过90万台,市场规模近千亿元,消费者对于大排量、大扭矩车型的需求在不断增长。
全地形车主流市场集中在欧美地区,从区域分布看,北美、欧洲分别占据约73%和16%,美国、欧盟国家是全球最大的全地形车市场,其中美国占全球市场一半以上,终端用户为娱乐玩家。
国内消费市场,由于全地形车受政策限制无法上牌,目前市场处于萌芽阶段,需求较为小众,整体规模较小。
但随着国内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消费多元化的升级,全地形车所代表的竞技运动、时尚潮流、生活方式和运动文化正在向百姓生活渗透,同时全地形车除用作休闲娱乐外,还可广泛用于农牧场、矿山、林地、抢险等多种特殊用途,加上旅游租赁业务、专业赛事等发展,预计未来全地形车国内销量有望逐步提升。

(2)服务机器人未来市场空间巨大服务机器人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大众在社会及生活中各个领域的需求,补齐危险领域安全短板,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型。
配送行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随着“互联网+”与物流行业的深度融合,以及新商业模式的需求与刺激,配送行业已经从劳动密集型向数字智能化转变,配送机器人则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近年,配送机器人从实验室的概念逐步发展成熟并走向了场景应用。
配送机器人不仅适合开放的楼宇、城市,也可以在居民社区、校园、工业园区等封闭或半封闭的环境内运行。
随 着电商的快速发展,快递、外卖的人力支出已经成为各平台的重要成本,配送机器人也就成为各大平
台解决“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的新方向。
根据麦肯锡预测,未来10年,80%的包裹交付都将自动进行配送。
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互联网快速普及,人工智能迎来第三次高速发展。
依托人工智能技术,智能服务机器人应用场景和服务模式的不断拓展,带动服务机器人市场规模高速增长。
根据IFR、中国电子学会发布的《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报告2019》,2018年全球服务类机器人市场规模达82.9亿美元,预计到2021年,全球服务机器人市场规模将快速增长至131.4亿美元。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智能短交通公司自成立之时,就专注于智能短交通的研发、生产、销售。
目前公司已积累了多项核心专有技术;公司总裁作为工作组成员专家参与起草和制定了ISO国际标准:ISO13482PersronalCareRobotSafety(个人服务机器人安全性);公司以起草组副组长单位及第一起草单位身份牵头制定了电动平衡车国家标准《GB/T34667-2017电动平衡车通用技术条件》和《GB/T34668-2017电动平衡车安全要求及测试方法》。
参与起草中国行业标准SJ/T11685-2017《平衡车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规范》。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也在世界范围本行业内遥遥领先。
在品牌和市场方面,智能电动平衡车品类自2015年“双十一”至今,公司凭借九号平衡车系列、NinebotOne单轮电动平衡车系列、电动平衡轮系列等电动平衡车产品以及配套的卡丁车套件,蝉联“双十一”、“618”等大型电商平台活动智能出行类全渠道(主要包括天猫、京东、小米、苏宁易购,下同)销量冠军。
在海外市场,智能电动平衡车在Amazon等知名电商平台长期位列同类产品销售量前列。
此外,对于目前电动滑板车应用最广的共享电动滑板车领域,大部分共享电动滑板车运营商均以公司为独家或第一供应商。
智能电动摩托车/自行车和全地形车作为公司新进入领域,报告期末公司市场份额较低。

(2)服务机器人我国服务机器人领域,配送机器人起步较晚,行业基本上处于大规模产业化前期的试运行阶段。
在人力成本飙升的当下,配送机器人替代人工完成“最后一公里”配送已是大势所趋。
自2017年起,公司重点研发“配送类服务机器人产品”,并已推出基于“路萌Loomo”的“LoomoGO”配送机器人,成为国内首批设计生产用于末端配送的服务机器人的公司之
一。
此外,公司研发的用于楼内配送的第二代室内配送机器人以及通用机器人底盘产品已开始批量生产,相关产品搭载公司自研的视觉为主的多传感器室内定位技术、高动态室内环境机器人运动技术等多项国际领先的核心技术,现已进入规模化商用阶段。
根据中国电子学会发布的《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报告2019》统计显示,发行人在智能家用服务机器人和智能公共服务机器人领域活跃企业中都位列第一梯队。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智能短交通是基于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发展而兴起智能短交通产品系具备智能化控制技术的短程通行设备,符合节能减排、技术革新的理念。
公司产品将无人自动驾驶仪技术与机器人技术完美结合,并实现与手机产品的无缝接驳,其最大用途为改变短途出行的单一性。
智能短交通产品因具备绿色环保、体积小巧及便于控制管理的特点,产品作为代步工具一经推出便受到了众多年轻消费群体的追捧,同时在例如安保、旅游、会展、机场及政府公共部门等商用领域实现推广应用。
智能短交通产品未来将进一步综合采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相关技术,可实现用户对产品的远程控制、远程监测和远程人机交互等,使用户控制及检测更加便捷。

2、技术发展与政策支持将使服务机器人更加智能与普及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人工智能迎来第三次高速发展。
与此同时,依托人工智能技术的升级,服务机器人应用场景和服务模式的不断拓展。
人工智能技术是服务机器人在下一阶段获得实质性发展的重要引擎,目前正在从感知智能向认知智能加速迈进,并已经在深度学习、抗干扰感知识别、听觉视觉语义理解与认知推理、自然语言理解、情感识别与聊天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在服务机器人技术领域,行业内企业重点围绕人工智能、感知与识别、机构与驱动、控制与交互等方面开展基础和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深入开展在公共服务、医疗康复、助老助残等领域的前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步,智能服务机器人产品类型愈加丰富,自主性不断提升,服务领域和服务对象不断拓展,机器人本体体积更小、交互更灵活。
机器人正快速向人类的日常生活渗透,家庭、教育、陪护和医疗等行业应用的服务机器人越来越多。
在配送服务机器人领域,随着底层技术的成熟,将会克服路面复杂环境等因素,得到大面积的应用推广。
与此同时,5G、物联网商用,以及语音、人脸、情感识别、自动语言处理等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机器人模仿人类行为的能力逐步提高,人形机器人的设计也得到进一步推广。
服务机器人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同时,一系列国家政策规划也为服务机器人未来发展明确方向。
《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明确,重点突破人机协同与安全、产品创意与性能优化设计、模块化/标准化体系结构设计、信息技术融合、影像定位与导航、生肌电感知与融合等关键技术。
重点发展智能型公共服务机器人、消防救援机器人、手术机器人、智能护理机器人等四种标志性产品,推进专业服务机器人实现系列化,个人/家庭服务机器人实现商品化。
另外根据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路线图》的通知,对机器人产业的发展目标、主要方向、产业支撑技术和主要举措都加以明确,总目标为建成全球新兴的机器人产业创造中心,智能机器人产业收入在2020年达到120-150亿元,在2025年达到600亿元。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0年 2019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18年 总资产 6,557,637,541.93 3,309,293,000.37 98.16 3,695,629,725.26 营业收入 6,002,741,374.91 4,585,894,576.04 30.90 4,247,648,66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73,473,131.39 -454,848,978.69 不适用 -1,803,959,902.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51,261,526.63利润 109,871,079.81 -53.34 539,208,97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 3,696,778,410.72 2,119,621,233.74 74.41 -3,236,003,313.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896,345,908.49 251,275,237.65 256.72 376,606,825.34 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1.17 -10.35 不适用 -65.8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研比例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7.706.91增加0.79个百分点2.90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月份) (4-6月份) (7-9月份) (10-12月份) 营业收入 651,724,221.63 1,350,075,718.59 2,316,054,315.21 1,684,887,119.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109,726,025.04 25,430,015.23 169,303,225.64 -11,534,084.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112,559,736.38润 24,079,374.42 160,258,751.00 -20,516,862.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 -175,023,635.29 495,960,765.42 685,401,680.62 -109,992,902.26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数(户) /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份 截止报告期末存托凭证持有人总数(户) 13,66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存托凭证持有人总数(户) 11,383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存托凭证持有人报告期内增期末持有数量 名称(全称) 减 占已发行持有有限售条包含转融通质押或冻结情况 存托凭证件存托凭证数借出存托凭存托凭证 总量的比量 证的限售存状态 数量 例(%) 托凭证数量 SequoiaCapital ChinaGFHoldco0 106,470,59015.12106,470,5900 无 III-
A,Ltd. PLeimopitleedBetter069,115,3109.8269,115,3100无 LShimunitwedeiTMTIII069,115,3109.8269,115,3100无 HctechIIL.P.0 51,613,8507.33 51,613,8500 无 PutechLimited0 46,413,8006.59 46,413,8000 无 CidwangLimited0 45,948,8406.53 45,948,8400 无 WestSummit GTelocbhanlologyFund,035,294,1205.0135,294,1200无
L.P. WtmtechLimited0 31,106,1704.42 31,106,1700 无 HctechIL.P.0 22,850,0103.25 22,850,0100 无 INTELCAPITAL CORPORA鄄
0 21,052,6302.99 21,052,6300 无 TION 上述存托凭证持有人关联关系或未知上述存托凭证持有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的说明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存托凭证持有人性质 境外法人 境外法人境外法人境外法人境外法人境外法人 境外法人 境外法人境外法人境外法人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适用√不适用5公司债券情况□适用√不适用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名股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收入600,274.14万元,同比增长30.9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47.31万元,实现扭亏为盈;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26.15万 元,同比下降53.34%,下降原因是2020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金额较大,约为3亿元,2019年度股 份支付费用为9,849.10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65.58亿元,同比增长98.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6.97亿元,同比 增长74.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96亿元;基本每份存托凭证收益0.12元;加权平均净 资产收益率2.94%。
2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 下简称“新收入准则”,修订前的收入准则简称“原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引入了收入确认和计量 的5步法,并针对特定交易(或事项)增加了更多的指引。
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 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和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 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集团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 行调整。
新收入准则对本集团的影响执行新收入准则对本年年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未受影响的财务报表科目未 予列示): 注释2019年12月31日重分类 重新计量 2020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 (3)305,161,062.54 15,329,925.08 - 320,490,987.62 合同资产
(1)- - 20,139,718.43 20,139,718.43 存货 (3)903,270,531.03 (12,181,596.76) - 891,088,934.27 其他流动资产(3)50,067,904.66 12,181,596.76 - 62,249,501.42 递延所得税资产(3)22,758,545.10 - 50,857.87 22,809,402.97 流动负债 预收款项 (2)106,507,233.73 (106,507,233.73) - - 合同负债
(2)- 106,507,233.73 - 106,507,233.73 应交税费 (1)37,531,999.98 - 5,085,787.48 42,617,787.46 其他流动负债
(3)- 15,329,925.08 - 15,329,925.08 股东权益 累计亏损
(1)(3,570,642,052.92) - 15,104,788.82 (3,555,537,264.10) 注释:
(1)于2020年1月1日,本集团按照新收入准则,将定制产品独家分销合同下终端销售完成才能取得的相关分成收入作为可变对价,按照期望值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确认合同资产人民币 20,139,718.43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人民币50,857.87元,调增“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人民 币5,085,787.48元,调减累计亏损人民币15,104,788.82元。

(2)于2020年1月1日,本集团将商品销售业务产生的预收客户款项人民币106,507,233.73元重 分类至合同负债。

(3)于2020年1月1日,本集团将原冲减应收账款的因预计销售退回而退还的金额调增其他流 动负债人民币15,329,925.08元,同时,将应收退货成本从存货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人民币 12,181,596.76元。
4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直接 间接 取得方式 NINEROBOTLTD. (SINGAPORE)PTE.100% NineRobotLimited 100% NinebotAcquisitionCorporation 100% SegwayPowersportsLimited(Cayman)100% NinebotInc. ——— SegwayInc. ——— SegwayEuropeB.V. ——— SegwaySeoulInc. ——— SegwayRoboticsInc. ——— SegwayGmbH ——— SegwayDiscoveryInc.(US) ——— SegwayDiscoveryHKLimited ——— SegwayMotorsLimited 100% SegwayMotorsPte.Ltd ——— NineRobot(HongKong)TradingLimited——— SegwayDiscoveryEuropeB.V. ——— SegwayPowersportsInc ——— DiscoveryCapital ——— 北京创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纳恩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九号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赛格威科技有限公司 ——— 九号科技有限公司 ——— 鼎力联合(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纳恩博(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纳恩博(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发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致行慕远科技有限公司 ——— 纳恩博(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纳恩博(深圳)贸易有限公司 ——— 北京九号发现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六十六号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 九号智能(常州)科技有限公司 ——— 九号(海南)控股有限公司 100% 纳恩博(海南)贸易有限公司 ——— 纳恩博(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本年度合并范围变化详见“第十一节 ——— 设立 ——— 设立 ——— 设立 ——— 设立 100% 设立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00% 设立 100% 设立 100% 设立 100% 设立 100% 设立 100% 设立 设立 100% 设立 100% 设立 100% 设立 100% 设立 100% 设立 100% 设立 100% 设立 100% 设立 100% 设立 100% 设立 ——— VIE
协议控制 ——— VIE协议控制 ——— VIE协议控制 ——— VIE协议控制 ——— VIE协议控制 100% 设立 100% 设立 100% 设立 80% 设立 100% 设立 设立 100% 设立 100% 设立 财务报告九、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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